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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培训基地建设方案范文1
为增强我县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打造一支“精干多能、专业高效”的常态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国办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应急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加强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应对复杂风险威胁,完成多样化应急救援任务,按照“拉得出、用得上、听指挥、起作用”的要求,统筹整合,严格管理,科学调度,保障有力,建设一支“精干多能、专业高效”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二、队伍组建
1、组建原则:有利于组织指挥、有利于执行任务、有利于管理保障。
2、队伍名称和性质:按省文件精神,将县综合应急队更名为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作为县委、县政府的一支常态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机构,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3、队伍组成: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从退伍军人中招聘,为合同制队员,人数30人。队长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政委由县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县应急办主任、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副政委。
4、队员的聘用。
(1)将按要求公开招聘的30名退伍军人全部纳入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以县公安局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期满后解聘或续聘。
(2)对工作表现突出、执行应急任务出色的应急队员,聘用队员予以延长聘用期,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可通过公开竞争选聘到县有关单位。
三、管理指挥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受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的领导,县政府应急办协调指导。
日常工作管理归口县公安局负责,纳入县公安消防队伍的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正常有效运转。县公安局要明确分管领导,督促县应急救援大队切实履行职责。涉及县重要的工作安排,县应急救援大队要积极配合。县应急救援大队的工作安排须及时报县应急办。
执行突发事件应急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的指令,按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以及有关法律规章实施调度指挥,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在执行具体应急任务时,县应急救援大队应服从配合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各部门的救援队伍,矿管、医疗、交通运输、民政、地震、规划建设、市政、通信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县综合应急救援统一调度、作战。
四、职责任务
1、承担消防工作。
2、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3、协助有关专业队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4、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
五、相关保障
1、经费保障。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合同制队员的工资津帖及保险按石党,工资1200元/人,医保、社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标准缴纳;业务、办公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首次挂牌开办所需的办公、生活、训练等设施经费按实际需要给予专项经费安排;应急队员执行任务补助据实另行申拨;应急救援车辆、装备和物资购置,按照县政府议事规则,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县应急办签署意见、县财政审核、县政府审定的程序,实行“一事一议”,尽量整合使用相关单位现有装备。
2、装备物资保障。县各相关部门应根据上级有关装备配备标准和《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装备以及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配备任务。常用应急物资装备由县消防大队建立保障基地储备;专用应急物资装备由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依职责范围统一储备、管理和调度;共用物资由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主管部门统一配备,并与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签订相关保管、调度、使用协议;重型工程机械和其他非常用应急物资装备,采取政府租赁、与应急设施制造企业和物资储备单位签订保障协议等方式解决。各单位应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急救援需要。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所需车辆器材装备按照《国家〈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结合实际需要配备,分二年配备到位,2010年底前完成配备标准的60%,2011年完成100%。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专项安排,由县消防大队负责落实。
3、训练保障。训练基地建设,县消防大队应根据我县灾害事故特点,参照《国家〈消防培训基地设施建设标准〉》,按照要求,抓好训练基地建设。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全面提高队员的救援技能和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当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快速集结,快速反应,高效运转,有效处置。训练由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要结合县人武部的民兵训练,开展多技能、多科目的训练。一是要集中组织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进行训练与演练,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应急救援能力。年度训练时间要达到10个月160天,不少于1120小时。其中体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60小时,共同科目训练时间3个月48天,不少于288小时,专业科目训练时间7个月112天,不少于672小时。二是要把各专项指挥部、各单位专业应急分队队员,列入训练计划,提高全县应急队员的应急能力。年度训练时间要达到30天,不少于180小时。
4、其他保障。加强信息保障,建立县综合应急救援信息保障制度,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加强交通道路保障,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公安、交通运输、高管等部门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优先为应急救援提供专门通道和必要的交通管制。
六、有关要求
急救培训基地建设方案范文2
关键词:循环经济;教育;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循环经济是可持续的新经济发展模式,在技术层次上,循环经济是与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型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的“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其核心是提高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1]。为了加强循环经济理念宣传,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进行奖励[2]。从国家层面已经有了对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的专项资金支持,依托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利用天津市特有的产业经济的条件,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教育工作,对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美丽天津”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首批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以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为例,对天津市开展循环经济教育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1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概况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静海县,距天津市区19km,距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65km,距北京120km,距石家庄240km,距天津机场43km,距天津港75km,地处京津冀腹地,辐射西北,连接东北,覆盖范围广,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3]。产业区在2012年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日循环型城市合作项目,也是目前中国北方最大的循环经济园区。同时,被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环保部先后批准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处理示范基地”、“国家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园区”和“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总体规划面积135平方公里,采取了“三区联动”的格局进行发展,其中生产加工区21平方公里、林下经济带20平方公里、科研居住服务区9平方公里,形成了“静脉串联”、“动脉衔接”、产业间“动态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子牙模式”。目前重点发展的五大产业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业加工、报废汽车拆解、废弃机电产品精深加工与再制造、废旧橡塑再生利用、节能环保新能源。
2天津市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的意义
《“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全国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示范作用强、循环经济特征明显的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落实实施方案只有几年时间,循环经济已经不再单纯是个抽象的概念,全国范围内都开始迅速行动起来,在理论上、实践上、政策体系和制度创新上都取得了重要突破,初步形成了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凝炼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典型和模式。但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处于加速阶段,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循环经济从全局角度来看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未来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中,循环经济模式和典型的推广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开展循环经济教育工作和知识普及活动,是推动相关企业了解借鉴本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路径,同时,加强对典型循环经济企业或园区的宣传,提升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感性认识和参与程度,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学生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4],充分发挥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国家首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的教育示范作用。此外,加强循环经济教育对园区提升管理和招商引资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的条件分析
3.1区位条件
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位于天津市静海区西南部,与河北省大城县、文安县接壤,地理位置优越。产业区距离天津市区19公里,距离北京市区120公里,距离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65公里,距离石家庄240公里,距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43公里,距离天津港75公里,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同时,与京沪、京九、京广、天津机场、天津新港形成了立体式、综合化、现代化交通运输网络。
3.2产业条件
产业区具有可梯度建设的丰富资源和功能完备的产业基础优势。产业区现有循环经济企业120家,年拆解、处理、加工各类工业固废的数量已经达到150万吨。园区每年可向国内国际市场直接提供大量原材料,其中包括铜45万吨、铁30万吨、铝25万吨、橡塑材料30万吨,其他材料20万吨,较大的覆盖全国各地的有色金属原材料市场由此形成。实现了一二三产业间的交融,国际国内互通合作,产业产品完美对接,产业区内众多企业内部都实现了“小循环”,一批具备深加工能力项目的企业之间实现了“中循环”,产业区也与社会之间形成了资源优势互补的“大循环”。
3.3生态条件
产业区以循环、生态、便捷、宜居为理念,依托区内现有水系资源和自然湿地,依水而建,傍绿而生,统一建设集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废弃物处理等为一体的综合节能环保系统。子牙河生态保护带、林下经济带南北贯通,生态化社区与园林化厂区居住相容,“厂在林下、林在厂中”,林下经济带及周边绿化总面积达到三千万平方米,构建了园区与大自然的浑然和谐,形成了绿林碧水蓝天的生态景观。
3.4管理条件
产业区以科研服务中心为核心,共划分为循环产业、科研服务、亲水居住三个主要功能区,从经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污染控制、园区管理等四个方面确定了32项发展指标,均达世界先进水平。产业区聚集了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外多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多学科力量,形成了专业化的研发群体,目前建有再生资源研究所、循环经济科技研发中心和青少年循环经济教育培训基地等,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等课题开展科技研发和教育培训,逐步形成了产学研结合的一体化、产业管理的信息化和规模经济的科技化。
4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的方式和制约因素
4.1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的方式
通过已经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工作的园区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政府推动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先导。从目前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来看,各级党政,尤其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推动循环经济实践,是搞好循环经济的关键。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以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在发展初期尤其需要政府推动。第二,企业互动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现途径。企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追求经济效益是企业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动力。企业实行“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清洁生产,实现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资源互补和循环利用,既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也培育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第三,社会联动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条件。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是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德政和民心事业,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使环境保护、节约资源成为全民的主流意识,必须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形成社会联动的机制。
4.2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的制约因素
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起点高、发展快、势头好,规划建设有思路、有章法,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然而,该园区成立虽然已经有8年时间,教育示范工作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第一,观念认识尚需统一,园区企业培训有待加强。园区尚未完全建成,还有部分区域处在建设之初,各项工作千头万绪,需要投入人力物力的工作还有很多,在园区内部及企业中还有对循环经济教育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积极的情况,对园区物联网等能源监测体系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投入方面有的企业跟不上,内部培训仍需要大力加强,以增大园区企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二,教育内容和形式需要丰富化和多样化。通常园区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循环经济法规、标准和发展概况、循环产业链发展概况、园区循环经济规划等,但内容有待于扩展和深化。形式方面尚需在直观性、交互性方面挖掘潜力,另外,企业参与的教育项目还比较少。第三,教育培训的接待设施和管理制度方面需要保障。在参观车辆配备、园区及企业内部参观路线的规范化、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能力、园区参观线路的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等方面要达到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的要求。另外,在安全防护、紧急安全疏散、教育参观的管理制度等方面需要有更为详细的规划。
5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的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为确保循环经济教育能够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可以组织成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分工。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以及市级教育、旅游等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东丽区负责区级教育、旅游部门协调,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委会组建专门的管理中心,设立了办公室、接待中心、讲解中心、咨询中心、安保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专职部门负责园区循环经济教育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教育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工作。同时,园区内参观路线涉及的各企业由分管技术的总经理对本参观点负责,该企业技术部为中心提供教育支持,行政部提供相应的后勤服务支持。
5.2人员经费保障
根据教育宣传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年度循环经济教育宣传工作负责人员、材料、设施、维护的专项经费等列入年度预算。该预算经费由园区管委会主任亲自负责,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计划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团体对宣传循环经济教育的经费支持,并同样做到专款专用。可能需要的工作人员为:管委会工作人员,保安加强高度的安保防范、配合使用多媒体演示,利用园区管委会陈列展厅展示等设施设备,赠予具有园区特色的、以环保理念为主线的各式纪念品等;同时每个参观企业需要3~4名工作人员提供支持,与参观人员互动交流。
5.3制度保障
为了循环经济教育工作更好地开展,园区需要有全面的工作流程、培训制度、安全制度。通过一整套完整的员工培训体系,如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资格证书培训及更新、各部门的专业技术培训,以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消防培训、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同时,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实时跟踪各类信息的变更、规划的调整、相关申报检查考核记录的整理归档以及相关图片、音像资料的整理收集。除了制度保障之外,园区还应制定相关参观接待流程,并针对参观接待对象的不同性质选择相应的宣传媒介及内容,以确保达到环保宣传教育,向参观者展示园区循环经济和企业节能减排的理念,传播绿色环保观念的预期目的。
5.4安全保障
在重点地带和危险地段设置防护设施,配备专职、流动保安人员。制定高峰期游客安全处设预案和特殊情况安全处设预案。在参观道路和各参观企业内设置监控系统,参观道路及通道处设置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牌,在参观较集中区域配备消防栓,各工作场所都要配置灭火器。建立健全紧急应急救援机制,设立循环经济教育基地医务室并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在保障参观、宣传、科普的同时,制定规章制度,各参观企业内设备及陈列展品未经接待人员授权禁止触碰,使循环经济教育工作建立起平安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
作者:侯小菲 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及城市群发展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解振华.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几点思考[J].环境保护,2004(01).
[2]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3(05).
急救培训基地建设方案范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创建规划(-2020年)》(政〔〕63号),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全创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负总责,要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1.将安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一项基本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2.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3.将安全发展作为招商引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提条件,凡不符合城乡安全规划、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承接引进。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4.严厉打击、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5.严厉打击、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6.严厉打击、查处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
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7.严厉打击、查处消防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各县、区政府配合。
8.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易燃易爆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和水库、桥梁、电网、铁路等重大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点(段)、病险水库、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等重大隐患部位,要实施重点治理,严防漏管失控;落实隐患现场查处和治理责任,强化重大隐患领导包案、分级督办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重患必停”制度,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五落实”。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旅游局、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9.落实公共隐患治理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0.建立健全与周边地市的危险化学品区域协作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和运输跨地区联合执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各县、区政府配合。
11.加强轨道交通周边环境治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和各有关区政府配合。
12.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年年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由市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3.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检察院、监察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5.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把安全素质作为公民素质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训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中原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动员行政村(社区)对辖区村(居)民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培育组建基层安全生产宣讲队伍,建立企业、乡村、社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室,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组织各级政府、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识灾辨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开设一定课时的安全教育课。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教育局、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16.严格安全任职资格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机动车驾驶等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岗前、岗中、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年底前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局、旅游局、总工会配合。
17.把农民工安全培训放在突出位置,将安全培训的相关内容融入“阳光工程”、引导性和技能性培训当中,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步接受安全技能培训。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林局、财政局配合。
18.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素质,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监察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9.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编制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社会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文化;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社会、企业、班组和职工等不同层次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活动,分行业培育一批省级和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示范班组。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文广新局、总工会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
20.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和试生产安全监管监察,从严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和超批复期限试生产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科技局、气象局分别落实。
21.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认证许可。严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察。对现有不符合产业安全规划、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的企业,监督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改造或在年年底前实施转产、搬迁、关闭。
由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工商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22.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淘汰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设施。加强对矿用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测检验。
由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配合。
23.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督促化工行业积极开发、引进具有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运用本质安全度高的烟花爆竹机械设备和安全型药剂,推进以机械化和自动化生产、重点部位可监控、隔离操作、新型安全药剂为重点的安全技术改造。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由市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局、农林局配合。
24.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达标活动。在大中型企业推行安全标准体系认证,在小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监察,年年底前,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30%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冶金、机械、电力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轻工、纺织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质监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配合。
25.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登记、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级,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备案工作。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级;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卫生局牵头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商务局配合。
26.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年年底前初步建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年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等。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气象局、银监局、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四、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27.道路交通。深化平安畅通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校车、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旅游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28.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加大危险化学品登记力度,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和设备设施报废制度,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确定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门区域,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加大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提升力度,逐年淘汰落后生产企业,年年底前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控制到省安全监管局规定数量内。建立聘请专家安全检查制度。年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部完成聘请专家工作,与聘请的专家签订协议。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工商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29.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扎实开展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由市公安局、农林局牵头落实,各县、区政府配合。
30.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年年底前建设领域各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非法承包转包行为和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安全监管局、供电公司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31.冶金、机械制造和电力。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机械制造、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电公司配合。
32.特种设备。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制度,建立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年年底前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38人/万台以内。
由市质监局负责落实,市工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国资委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33.旅游。打造平安景区,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企业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对旅游景区游乐设施、游客运载工具及高风险游乐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排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停止运营,在危险路段、部位增设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等安全基础设施,完善景区游客高峰时段游客疏散等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整治旅游景区治安复杂区域。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行社、旅行团队和星级饭店等的安全管理。
由市旅游局负责落实,市安全监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和有关县、区政府配合。
34.教育。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各项制度,持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薄弱环节。构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排查,消除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继续大力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及时整治校舍危旧房屋。强化在校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灾避险自救能力。
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供电公司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35.铁路、电力、民爆和通信行业、农机、水利、供水、供气等行业(领域)。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五、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
36.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管理网络。行政村和社区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县、区政府应当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装备水平,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所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7.做好村镇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把安全作为重要前提,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支持客运公司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覆盖水平和通畅程度。到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达沥青或水泥路,与就近城镇开行客运车辆。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分别落实,各县、区政府配合。
38.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结合“三夏”、“三秋”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农林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卫生局、文广新局、民政局、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39.深入开展安全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
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各县、区政府配合。
六、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40.强化城市发展安全规划、城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规划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七、完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41.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据上位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订和细化符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督、作业场所职业安全监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实现政府监管有法可依、企业管理有章可循、员工操作有规可守。
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气象局配合。
42.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年年底前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年年底前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43.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把握郑一体化带动优势,依托全省安全生产科研协作、宣传教育、检测检验等体系建设,加快提升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健全完善市、县安全专家组,加强我市省级、市级、县级专家管理,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引进,鼓励高危行业聘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44.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年年底前组建成立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国家、省、省辖市和县四级互联互通。加快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强企业救援能力建设,开展区域性重特大事故救援。按照国家和省安排,按期完成公路交通应急指挥和路网协调中心建设。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建成市、县(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电力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供电公司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45.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年年底前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年年底前建成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以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年年底前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大纲、材、统一证件。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46.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的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年年底前建成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47.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依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督促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
由市财政局、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银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急救培训基地建设方案范文4
紧扣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以加快实施“五个一”工程为载体,统筹优势资源,突出五大抓手,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质量管理及质量指标均实现新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一)突出质量管理的宏观指引。一是完善质量导向机制。5月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张敬华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亲自颁授首届市长质量奖,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对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强化了责任目标落实。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质量工作活动经费及奖励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兑现质量、标准先进单位奖励资金860万元,保障了质量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主持下,23个职能部门5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质量形势,解决质量问题,形成了工作合力。《质量报告》在全国率先纳入政府工作层面,政府发文、专题部署,16个部门联合编撰,有效提高了《质量报告》的“含金量”,质量综合管理部门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二是提优履职服务效能。集聚质量、品牌、标准、计量、检测等优势要素,在以建立有机的“多线组合、上下联合”的工作机制为目的,首选区域性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集中和系统化,用工程的思想和理念,进行部署、指导和督办。通过一年来的实践,“五个一”工程统领作用及旗帜效应逐渐显现。“整合优势资源,提升综合效能”的工作理念和方法渐入人心,在全市系统达成了共识;质企互动,与目的性企业在“提质量、增后劲、快发展”方面形成了共振。块状产业新培育1个全国质量奖、1个省级卓越绩效基地、48个名牌产品,推进80个标准化项目,建树20个计量标杆,提升3个检测服务平台服务功能,质量竞争实力得到增强。三是深化质量振兴活动。全市12个县(市)、区按照质量兴市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不断采取新措施,谋求新突破。4月14日,全市顺利通过了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省级验收,标志着我市质量振兴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突出品牌建设的发展引领。一是名牌名品评审更加严谨。修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增加跟踪监督环节,企业配备自评师,提高自我评价改进、完善提高的能力;同时,将市质量奖纳入管理范畴,完备了市长质量奖的培育梯队。名牌评审增加专家集中文审、企业现场评审等环节,程序更加规范,意见征集更加宽泛,保证了评审工作质量。
二是品牌培育侧重重点行业。以六大支柱产业、六大新兴产业等主导产业为培育重点,扶持单体品牌与创建区域品牌并重,新培育省、市名牌产品48个;开发区成功申获工程机械产业首批区域名牌试点,品牌建设及受益对象由企业个体向产业群体延伸,提升了“制造”的含金量。以民生热点产品为培育重点,新培育食品、家具、建材等名牌产品及服务业名牌46个,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三是企业追求质量氛围浓厚。全市有近千家企业参与质量兴企活动,许多企业不同程度地创新质量提升的内容和方式。徐工按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要求,投入最优良的资源,快速补齐“短板”,促进了产品质量、经营质量、综合绩效的快速提升,成为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118家名牌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信用体系,积极申报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16家企业获得A级,总数位居全省第四位。追求质量改进,促进质量提升,实现产品转型升级已成为许多企业提档升级的共同选择。
(三)突出标准创新的带动提升。一是引导新兴产业成长。遵循技术标准和科技研发“同频共振”的宗旨,与市知识产权局深度合作,出台了《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工作意见》。围绕扶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举办3期技术标准研讨会及讲座,主动对接11家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研制同步发展,将32项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标准。跟踪“感知矿山”物联网发展前沿,初步搭建起标准体系框架,69家“感知矿山”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实施37项产品标准,27项标准获得煤炭行业标准立项,2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获省科技厅立项。用标准引导新兴产业成长的新路径逐渐明朗。二是助推传统工业升级。指导1家企业实施省级自主创新标准化试点,10家企业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16家企业实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10家企业主导或参与制订15项国标、行标,使我市一些企业的先进技术规范融入国家标准,赢得了市场竞争“主动权”。三是规范服务产业发展。在物流和旅游业建立了标准化推进机制,推广、灌输标准化管理理念,云龙湖、马陵山、窑湾古镇风景区等3个国家级、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立项,推动了物流和旅游行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四)突出“把脉”低碳的技术支持。一是开展能效对标测试。指导企业通过科学的计量手段和完善的计量管理推进节能降耗,新增7家通过计量确认的企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8.9%以上。在水泥、化工行业选择16家重点耗能企业,对使用的高耗能设备进行能耗测试、对标判定,指导企业改造、升级设备90台套,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实现年节节约标煤1.2万吨,节约资金600万元。二是推进锅炉“双达标”活动。制定并实施省级地方标准《燃煤电站锅炉节能监测》(DB32/T1840-2011),对电站锅炉节能监测检查内容及要求、测试项目、测试方法、考核指标、结果评价做出规定。完成202台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出具《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诊断书》,对125台不符合能效指标的锅炉提出了改进措施,淘汰改造高耗能小锅炉69台;加强对锅炉水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完成392台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组织专家开展锅炉节能燃烧、换热、能量回收等节能新技术研究,在145台锅炉推广应用,实现年节约燃煤12000余吨、降低运行成本1000万余元。三是完成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邳州市再生铅产业作为首批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三年建设,完善了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主导制订国家标准5项,企业产品标准占体系标准总数的67.2%,标准覆盖率达到96.3%;年节标煤2.5万吨,减排7万吨含铅酸液、1万吨二氧化硫;实现了循环经济保护资源、循环再利用的目标,以全省最高分100.5分通过验收。
(五)突出公共平台的科技支撑。一是科技项目数量及质量位列三甲。市局首次召开科技工作大会,评选表彰科技及创新工作优秀作品,设立专项课题奖励经费,有力地激发了“崇尚创新、致力科研”的热情。全市系统在质量检测、技术标准、行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组织申报科研项目36项,获准立项26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级8项,结题11项,3项成果获得省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成果奖,1项被推荐为国家总局科技兴检奖,获得7项国家专利,不仅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均位列全省系统“三甲”,而且在网架及钢结构产品关键技术和工程质量检测方法、乳制品掺假检测、采煤机电缆弯曲性能等学术领域取得了“全国发言权”,形成了新的学科“生长点”。二是标准信息平台延展功能。主动贴近企业需求,围绕解决企业检索国际、国外标准难的问题,跟踪标准动态,增加标准资源,升级国家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贸易壁垒预警、农产品等四大平台,新增标准题录61281条,平台检索功能连续两年保持苏北第一、省内领先水平;并与国家标准馆、深圳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矿大科技园等形成“产学研”有机结合体,国内独有。开展送标准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普及了标准化知识;探索标准订制服务、打包服务等模式,对电子、汽车电器、计量机、电力电子、软件开发、煤矿安全、医疗器械、工程机械8大领域实行免费服务,已为9家企业提供标准订制咨询服务,促进了标准资源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三是检测技术机构增强保障实力。全市系统投入资金475万元,争取上级及系统外资金支持120万元,建成南院检验检测基地、国家林产品质检中心、省级农化产品质检中心、市级食用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市质检所、市纤检所、市信息中心搬迁至检验检测基地;检测范围拓展到国家实验室认可项目957项,省级资质认定项目2778项,计量标准106项,基本覆盖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检测环境、装备水平、人员素质、业务收入均得到快速提升,综合检测能力在苏北、淮海经济区领先。国家及省质检中心积极参加本行业国标、行标制修订等学术活动,提高了影响力;相关检测项目参加NIL国际比对、CNAS能力验证,比对结果均为满意。
二、严守底线,改进监管机制,提高安保质量
坚持以保障安全为“底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导,以提高监管效能为核心,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三个安全”的保障力。
(一)食品质量安全实现“三个提高”。一是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市局及各县(市)区局建立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完善工作流程规范许可程序,实行三级签批加严发证审查,加强质量安全信息收集、风险分析与监控工作,今年共发放生产许可证439张、注销46张、13家不予许可,努力从源头促进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把关水平。在睢宁局试点实施“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明晰监管、稽查、抽检人员职责,细化监督管理的“闭环”机制,“一体化”监管实现了“六个提升”。先后组织开展以检查非法添加物质为主要内容的乳制品、肉制品、辣椒制品、面制品等专项行动,未发现违规行为。指导4家乳制品企业按照新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厂房布局和生产设施等全部达到新的准入条件的要求,重新取得生产许可证。二是提高企业道德诚信意识。建立了食品企业厂长(经理)和检验员集中培训制度及考核制度,对全市92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1100余名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加强质量管理、安全标准、检验技术及道德伦理的培训,增强首责意识、法制观念、诚信素养和从业素质。组织一次921名食品企业厂长(经理)参加的食品法律法规考试,强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指导127家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76家大型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督导企业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措施。首次在开发区食品生产企业组织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指导企业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三是提高公众知晓率。先后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视察食品生产,“市民看企业、监督零距离”活动,让群众及媒体现场直观了解企业生产食品的全过程,督促企业自律,引导安全放心消费。组织质监志愿者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册、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巩固了社会科普阵地。与影视传媒联合制作了食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片,借助百场红“三进”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播放400场次、观众25万人次,普及了食品安全常识。
(二)特种设备安全体现“三个转变”。一是监管重心向解决重点设备和关键问题转变。开展电梯安全专项行动,组织“三进”集中宣传21次,普及安全乘坐电梯知识;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练8次,提高了维保及管理单位处置电梯故障的效能;对35家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安全质量承诺书”,并进行星级评定,择优推荐2家三星级单位上报省局评定;检查106家单位使用的542部电梯,对169部不合格电梯下达了安全监察通知书,责令停用电梯72部,有力地规范了电梯安全使用行为。实施气瓶“一瓶一码”工作,全市77家气体充装站配备“一瓶一码”充装体系及配套设施,新购气瓶8万只,安装条码40万余只,覆盖率100%;强制报废“螺丝瓶”5万余只,提高了气瓶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监管方法向规范企业安保体系建设转变。将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与“三分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开发区、新沂市、电站行业率先推行,指导2517家单位完善设备档案,健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开展自查自评及综合评价;其中1932家单位达标,50家单位成为标杆,提高了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水平。三是管理手段向行政许可科学化、规范化转变。以实现“作业知识机考化、作业技能模考化”为目标,积极推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系统,推进作业人员技能考试基地建设。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制定培训基地的管理制度、人员操作规程,采用省局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系统软件及考试题库并进行了设备的调试及软件的试运行,已使用信息化系统完成了1500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规范了作业人员资格许可程序,提高了行政许可效能。
(三)重点产品安全显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难点问题治理。组织“家电下乡”、“百日清新居”、“汽车轮胎”、“限塑”等专题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358个单位,立案查处27起,涉案产品标值187万元。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和“徐宿连三市化肥联合打假”行动,检查生产企业59家、经销门市130余家,抽检80批次,立案查处14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在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会同经信、供电等部门,严厉打击“地条钢”,共检查涉钢企业54家,关闭“地条钢”生产企业47家。二是加强“双打”专项行动。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及质检人员2160人次,检查850个单位,立案查处57起,涉案产品标值216万元;其中销售掺假棉花案、洗涤用品侵权案、土炼油案等3个案例被总局列入50个“双打”成果展案例(全省仅4件)。深化经营案件的理念,突破个案办串案、系列案、大要案,立案案件、罚没款到位、捣毁制假窝点数量和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等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比分别增长11%、30%、40%、200%。三是加强联合查办案件。六部门联合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及“黑心棉”打假工作,建立了禁用原料、废物回收及处置、生产加工、市场准入、集团购买等环节的监管制度,使“黑心棉”得到有效防控。全市系统共检查相关使用单位127家次,检查絮用纤维制品1.6万件(条)、纺织类床上用品7000件、棉衣及工作服5000件,抽查絮用纤维制品124批次,未发现“黑心棉”。联合“胡大祥”、“润发一世”、“恒顺万通”和“广州立白”等名优企业打假治劣,捣毁造假窝点23个,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万余元,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赞誉。
三、把握红线,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惠民实效
紧贴政府民生工程,坚持从群众的热切期盼中扎实推进惠民工程,及时跟进民生热点,解决好群众所想所盼、社会所需所要的问题。
(一)计量惠民扩容。一是解决热点问题。“两免费”计量检定工作向计划生育指导部门和社会福利机构延伸,覆盖面更加宽泛。共免费检定162家集贸市场15934台件计量器具,182家乡镇医疗卫生机构、2625个村卫生室9113台件计量器具,166家计划生育指导站及福利机构559台件计量器具,免收费用300万元。在市区22个集贸市场设立公示栏,计量器具检定信息“一目了然”,便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开展“计量伴车行”行动,新建6项计量标准,对42家4S店83台件汽车安全性能检测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我市2家企业生产的7000余只热量表进行首检。省矿用安全监测仪器计量中心检测业务向豫皖晋陕等地发展,共检测30余家煤矿企业5000余台件矿用计量器具,提高了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加强诚信计量。深入开展诚信计量创建活动,培育、评选63家诚信计量单位,并择优推荐21家参加省级评选。对全市78个加油站833台加油机更换强检合格标识机铅封,对300余台加油机启用“防作弊”系统,防范措施更加严密。抽查与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505批次,合格率为95.22%。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偷盗天然气案件10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万余元。三是开展计量互动。组织民生计量实验室开放活动12次、“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28次,向群众面对面介绍、演示水表、电表、燃气表、热量表、血压计等计量检测过程、答疑释惑、普及常识,让计量走出实验室,贴近百姓、服务社会,提高了公众的计量意识。
(二)维权平台升级。一是健全工作程序。秉持一年365天、天天为民服务的理念,以流程管理为主线,完善业务受理、处理、转交办和保密等制度,增加资料储备,设立专线语音提示,规范工作程序,把12365系统建成了集“咨询服务窗口、申诉接待中心、举报受理平台”为一体的服务体系。二是妥善处理接报。按照“打得进、接得到、办得好”的要求,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加大群众举报投诉的核查、处理力度,确保群众遇到质量问题有处说、有人管、有回音。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及咨询1017件,办结率98.9%,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万余元。
(三)监督抽查提质。一是增强服务性。牢固树立抽查为民的理念,将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和热点问题作为抽查的重点,突出时令、节令特点,加大抽查频次,扩大抽查比例。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类别实施“半年全覆盖”抽查,共抽查食品1005批次,合格975批次,合格率为97.01%,同比提升近1个百分点。结合我市产业特点,组织对涉及国计民生的工程机械、煤炭、车用汽(柴)油、液化气等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180批次,合格171批次,合格率为95.00%,同比提升2个百分点。全年累计抽查各类产品2126批次,合格2026批次,合格率为95.3%,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是增强有效性。从今年10月份开始,将所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公开,所有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结果全部公开。目前已公布抽查结果80批次,曝光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8家,不仅提高了抽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而且发挥了保优治劣、引导消费的作用,使监督抽查真正做到“抽查一类产品,规范一个行业”。三是增强规范性。为保证“两公开”工作质量,制定了《工作意见》,明确形式内容、工作流程、审批程序、职权职责及应对措施等。开展“检验工作质量月”活动,探索“三年一周期”抓岗位培训,深化“增强质量意识、提升能力素质”主题活动,对6家县级质检机构进行能力验证,8家质检所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报告评比,不断提高质检机构的“产品质量”。市局及各承检机构规范检验程序,拍照记录抽样过程,确保抽样方法精细严谨、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合法。
(四)标准应用增效。建成国家级奶牛、肉鸭,省级异育银鲫、瘦肉型猪、设施蔬菜、日光能温室、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区,7个示范区的经济效益及农民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新沂市获批成为全省首批八个创建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市)之一;立项2个、实施6项省级地方标准。全市共有25种农产品完善了标准体系,51个示范区发挥增产、增收效益,农业标准化水平在全省保持领先。
四、以人为本,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发展之基
坚持把练内功、谋长远作为质监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在依法行政、风险防范、队伍管理、文化育人、勤廉兴业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法制建设得到规范提升。在全省首创宁锡苏徐四市质监法制建设区域合作联盟,建立了法制信息交流、执法疑难问题探讨的快捷通道。法律咨询委员会发挥参谋、保障作用,帮助解决了1起跨度十余年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2起行政复议案件。统一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格式,突出阐述认定违法的理由及依据,做到“以理服人”。建立案卷季度评查制度,随机抽取案卷评查,通过数字平台展示,进行综合点评,收到了以查促学、以评促改的效果。组织2次“听庭评审”活动,开展全市系统法制人员“案审技能”比赛,增强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实战应诉能力,并在省局组织的全省系统案审技能预赛中取得总分第一名。
(二)履职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开展质检机构质量管理及风险防范,各检验机构抓好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工作,加强检验全过程控制,完善检验工作程序及管理制度;市局强化对质检机构资质认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严谨借监督之机搞强制服务、收费服务。制发《质量申诉案件处置规程》,规范信函签收、审批流转、处理过程管理、工作记录及资料保管等环节,编制答复通知书模板,有效防范了质量申诉隐藏的诉讼风险。积极探索建立“全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履职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了以“工作目标任务化解”为核心内容的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红、黄、蓝”三级风险预警,切实控制和及时消解岗位廉政风险,使保护、监督干部职工工作落到实处。
(三)队伍建设得到基础保障。市、县局按照“三定”方案完成了机关处(科)室的微调,普遍配强、配齐了行政人员,人到岗、职到位,理顺了机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市、县局稽查人员完成落实编制工作,经费得到保障,稳定了“军心”。加挂“食品稽查大(中)队”、“食品安全监控中心”、“举报投诉中心”三块牌子,加大了食品监管和执法打假的力度。多方位推行公开竞争的选人用人方式。在市局机关处室、县局领导班子、矿用计量中心主任的选拔、优秀基层公务员的选调等方面采用“公开竞争”的方法,选拔干部23名,有效拓宽了识人用人的渠道,使公开选人用人走向“常态”。
(四)勤廉建设得到巩固深化。与企业共建“三联”预防机制,通过打造联系点平台、联络员网络、联系会议制度,扩大预防的视角,延伸监督的触角,搭建沟通的桥梁,完善了具有质监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立了法制监督、电子监察工作网络,行政许可及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目标任务实行网上办理、监督和督查,平均每项任务的措施数始终保持全省系统前列。加强公车治理及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治理,健全了相关审批管理制度。强化廉政教育,主要党政领导干部讲党课18次,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12场次,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25场次,组织开展反渎职侵权等廉政主题教育活动18次,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严格自律的认识和意识。
(五)文化建设得到有力推进。质监文化建设按照有要素、有组织、有氛围、有载体、有活动、有效果的“六有”要求,进一步提炼、升华文化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单位和学习型职工、创先争优、树典型学先进、志愿者服务、“三联四促”、践行服务承诺、文明行业(单位)创建等活动,进一步营造氛围、丰富内涵、拓展外延。城区分局成为市十佳服务窗口,市纤检所成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计量所、特检分院继续被认定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邳州局文化阵地建设得到市、县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市质检所、睢宁局得到省局质监文化建设观摩检查组“感动、震动”的评语。干部职工对质监文化的认同感、认知度和践行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