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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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实施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实施方案范文1

【导语】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为何屡禁不止?此次四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怎样落地?管理中还存在哪些盲区?一起来听听全国政协委员们怎么说。

重拳出击,对不合法、不合规机构坚决关停

去年年底,北京巨人时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新思路培训学校相继被曝“老板跑路”。学校关门后,几百位学员交纳的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自考培训费用也无法追回。

据报道,两家教育培训机构的业务都以高考复读、外语培训为主。北京巨人时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已于2011年12月被吊销。新思路更是因违规办学、教学管理混乱,于2016年年底被教育部门取消了招生资格。可是,新思路仍在违规招生办学。

“对于类似这样不合法、不合规,尤其是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有关部门一定要联合起来,坚决关停。”谈及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观点鲜明。

据统计,我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市场规模超过了8000亿元,参加学生规模超过1.37亿,相当于一半以上的中小学生参与过校外培训。

而95%以上的份额被数量众多的中小型机构占据,市场“大而分散”。不少教育培训机构证照不全,利用政策执行漏洞,以教育咨询等名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办学资质,却从事教育培训业务。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委副主任孙惠玲坦言,地方教育部门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愿望强烈,却也力不从心,还存在包括职责划分不清、人手不够、缺乏执法权等问题。

尽管管理难度不小,但孙惠玲表示,“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各地不能靠等待,必须结合地方发展情况,积极探索、敢于亮剑。下一步,天津将按照四部门的要求,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去年年底我们就开展了联合治理行动,今年再借四部门《通知》的东风,把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说。

在韩平看来,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合规的课外培训是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是应该大力支持的。但在市场急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种种违规乱象,有关门部门一定要及时出手治理,这既是对合规培训机构的保护,也能更好地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正面引导,治理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

在当下的校外培训市场中,超纲教、超前学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有的培训机构甚至以此为广告,吸引着家长和学生的眼球。这样的超前学习到底有没有必要?

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向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前几年,大家热衷于追逐“奥赛”,市场上到处可以看见“奥数”培训班。中国培养了世界上最多的奥数人才,但在全世界前100位的数学科学家里,中国人却寥寥无几,这样的现象值得大家反思。

“孩子的成长应该像浇灌一棵树一样,等待它开枝散叶,而不是不断地用化肥来催生,催熟的树虽然长大了,但很可能是病态的。”俞敏洪说。

“我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超前教育”,每当有家长问全国政协委员、史家教育集团校长王欢孩子该上什么辅导班时,她都会这样回答。

在这位北京名校长看来,超前教育非但没有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反而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孩子对课上的内容不感兴趣,以及重复学习导致孩子休息不好、疲惫不堪等。

《通知》要求,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倪闽景委员介绍,今年上海市实施了“一标准两办法”,其中针对“拔高、抢学”现象提出,严禁拔高教学要求,严禁加快教学进度,严禁增加教学难度。在课程时间安排方面,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妨碍未成年人正常休息,授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上海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欢迎大家监督。现在看来,民办培训机构‘拔高抢学’现象已经大大减少。”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建议,加强对民办教师门槛的审查及入职后的培训,“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各学段教学标准,并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划出红线,严肃处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行为

在种种课外培训乱象中,社会意见最大的要数公办学校教师、甚至是公办学校与培训机构勾结,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培训。“无论任何形式,公办学校及教师都不得有参与民办培训机构的行为。一旦参与其中,教师必须脱离公办身份,学校应当被严肃处理。”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说。

倪闽景委员也对此持同样态度。“对违规的公办学校及教师,上海坚决‘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同时,对民办培训机构将竞赛或变相竞赛结果以各种形式提供给本市中小学校(含学校教职工),干扰正常招生入学秩序的,也要进行追责,甚至是吊销执照。”

在此轮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中,对公办学校及教师的违规行为动了真格。《通知》要求,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实施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省市贯彻意见,通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实际,将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和“双高双普”达标县统筹安排、合并实施。从2013年开始,经过1—2年努力,全县中小学校初步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特色多样化目标,信息技术应用广泛,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学前、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到2014年,通过省政府“双高双普”县评估验收,力争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认定。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3年1月—3月)。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双高双普”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创建达标阶段(2013年4月—12月)。各镇、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开展自查摸底,制定基础建设、设施添置、经费投入、师资配备、教育管理等项目实施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逐校配齐教学设备和器材,均衡配置师资力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完成教育督导室、教研室、电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达标建设任务;规范各镇化技术学校,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完善“双高双普”各类资料汇编和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相关材料,积极做好创建达标各项工作。

(三)县上自查阶段(2014年1月—2月)。组织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力,对重点指标、重点镇和学校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省市初验阶段(2014年3月)。邀请市上和省上专家组分别对我县“双高双普”达标情况进行督导,根据专家组的督导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

(五)全面达标阶段(2014年4月—9月)。各镇、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按要求扎实整改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确保全面达标。在此基础上全面汇总创建工作情况,汇编县创建工作材料,完成专题片、画册制作,形成创建工作自查报告,申请并接受市政府督导评估。

(六)迎接省政府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1月)。完善各种资料、表册、档案材料,迎接省政府验收认定。

四、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协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各镇及相关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有关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认真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监督指导学校按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校园文化氛围和后勤保障能力,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制定迎接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准备相关汇报材料,筹备有关工作会议;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教育事业发展、教育管理、教育改革和质量提升、队伍建设、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标;协助召开部门联席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权限内教育类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协调筹措建设资金;加强对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查处乱收费;支持、指导学校开展科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在各镇化技术学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科技培训。

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依法按时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拨付教育项目建设资金、上级下达的教育专款及“两免一补”等政策性助学资金;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解决教师不足问题,做好教育人才引进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政策;严格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面向县内青壮年群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履行劳动监察职责,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对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从事雇佣性劳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予以处罚。

县公安局:依法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正常安全秩序,对侵犯学校和教师正当权益、扰乱正常教育秩序及危害中小学生、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进行帮助教育;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学校安保人员开展培训,协助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交通安全。

县司法局: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为学校的法制课、法制教育活动提供帮助;做好维护教师、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等法律服务工作;为各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真执行《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中关于“学校用地必须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规定,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积极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配合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工商局: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依法管理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对县域内各种违规培训班和招生广告进行依法清理、取缔。

县文化广电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文化场馆;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特别是电子游戏室、网吧、歌舞厅的行政执法监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积极报道全县教育工作动态和成绩,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舆论氛围;适时在有线电视网中转播教育节目。

县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流行病、传染病和近视眼、龋齿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饮水、饮食卫生的监督,定期对中小学校炊事人员和幼教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业务培训指导;定时做好中小学生及幼儿体格检查和有关健康指标的测试工作。

县监察局:抓好学校工程建设、乱收费治理、教师选招等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治理学校周边食堂餐饮摊点。

县民政局: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援助。

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工作,对侵占学校用地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优先为学校、幼儿园建设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按有关规定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警示牌、减速装置;加强对乘载学生车辆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

县农业局:协助有关部门利用各镇化技术学校和培训基地,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农业技术和科技培训;利用现代农业和科技示范园区,为中小学生提供素质教育实验基地。

县审计局:对教育经费、专项经费的核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教育费附加、基建款、房屋修缮款的使用管理程序、效益进行审计与监督。

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污染特别是噪音污染的治理;配合县教育体育局抓好中小学生环境保护知识教育。

县统计局:指导县教育体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向县教育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县地税局: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中小学校基础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情况及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与教育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理的建议。

县考核办:对各镇、有关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各镇政府:依法组织和动员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初中、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9%以上,17周岁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8%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园)率达85%以上,高中段入学率达96.5%以上;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以上;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建立健全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及时了解学校教育情况,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负责辖区学校新建、扩建用地的统筹协调工作;建好本镇化技术学校,做到教室、教师、教材、培训活动四落实,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成人教育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工作是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各部门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双高双普”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密切协作,全力推进。各镇、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要按照“合理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自查摸底和整改提高工作。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灵通信息,全面做好达标创建,切实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