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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范文1
在省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各地方实际情况,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内容,以坚决遏制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强化专项检查整治、打非治违,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法治秩序,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转变作风,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在打击非法盗挖矿产资源、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尾矿库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任务目标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以上,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根据国家总局下达的控制指标,指导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三)完成我省尾矿库安全度评价确定为危、险库和30%以上病库的隐患综合治理任务。
(四)70%以上大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30%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石油天然气企业hse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五)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100%;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分别达到80%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50%实现在线监测。
三、重点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形势判断和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局党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严峻挑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落实各项措施。
2、推进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实施目标管理和指标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监管工作,在安全检查督察、违法行为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督促矿山企业隐患整改、向有关政府反馈安全检查意见等要尽责到位。
4、加强对修订后的《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监测检验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规定》、《尾砂回采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规章、安全标准的学习宣贯工作。
5、认真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地级市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省内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调研,以优质服务凝聚力量提高效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开展争创服务型非煤矿山监管干部活动,用一流的服务推动工作落实。要创新服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以资源整合、整顿关闭为重点,开展三个专项检查,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力度
1、认真落实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41号)要求,配合抓好非煤矿山矿业秩序整顿工作,把事故多发、小矿山密集地区列入资源整合范围,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严防以整合名义逃避关闭,严防整合期间非法组织生产,严防整合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
2、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安委办〔〕13号),继续严厉打击,依法取缔关闭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
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行动。
3、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证擅自从事开采活动和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生产行为的矿山企业。
4、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程序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5、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来各地非煤矿山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落实情况。
(三)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大检查为重点,抓好三个专项整治,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我省
开展的地下开采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组织专家对采掘、机电、运输、通风、防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切实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措施落实到位。
3、开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一面坡开采、掏采、不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和排土场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安全隐患,以及未建立边坡和排土场监测系统等问题。
4、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协调有关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整治长输石油天然气管线被占压存在事故隐患的问题。
(四)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六项建设,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各类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80号),在各地试点企业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深入推进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hse管理体系。
2、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强基固本“五个一百”示范单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44号),以点带面,促进中小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3、强化非煤矿山企业班组建设,认真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工作理念、思路和措施,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班组建设目标和标准,推行班组安全风险预控,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把安全班组建设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4、加强非煤矿山技术支撑机构、专家库、安全监管信息化、安全监管装备建设,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4号),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等数据库,层层建立安全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好非煤矿山安全网站和论坛,不断推进安全监管装备规范化建设。
5、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建设。深入落实《关于在非煤矿山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177号),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提升本质安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非煤矿山工艺、技术、装备、设施的改善。
6、配合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矿山各救护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演练工作,加强矿山救护队的特种应急装备、救援仪器的配备,不断提高救援队伍素质和应急救援整体能力水平。
(五)以制定完善规划制度为重点,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规划〔〕2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19号)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2、完成《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设计安全专篇内容和深度的原则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六)积极探索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管的办法
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巩固原有达标成果、提升达标等级水平、扩大企业创建面、保证达标质量”的原则,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为依据,在全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目标
(一)实施范围。按照巩固、提升、扩面、保质的原则,在以下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等。
(二)目标任务。从现在起,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指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下同)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含往年已达标的)达到30%以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5%以上;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3.2013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4.年至2013年期间,全区每年新增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列入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计划。
5.2015年底前,全区所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等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4号),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规范为一、二、三级。原省级标准化达标和我区规范化企业创建将于今年底前完成扫尾工作,以后逐步引向全国统一的考评等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18号)中明确,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国家安监总局确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分别由省、市安监局确定。
(二)考评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贸企业(不含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国家暂无标准的,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并参照有关评定标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定。
(三)考评程序。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84号)精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基本程序如下: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机构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3.媒体公告。市、区安监局依据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一级企业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告,二、三级企业分别由省、市安监局或委托区安监局公告。
4.发证授牌。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对达到安全标准化企业颁发等级证书、牌匾,并负责标准化企业证书、牌匾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分级监督管理;各级证书、牌匾的格式统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监制。
5.证后管理。企业取得标准化证书后,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达标等级;区安监部门、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其他区级部门加强对达标企业进行日常检查或抽查,并对检查或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达标企业三年到期后,各级各部门要督促达标企业做好每3年一次的复审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为全面推动我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各镇乡(街道)、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以及区级牵头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本地、本系统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分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组织实施,区经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配合。
2.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贸易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3.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旅游局牵头组织开展,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4.房屋建筑工程企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5.水利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6.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7.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五、实施步骤
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年7月30日前)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订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级有关部门实施方案,请于7月30日前报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二)实施阶段(年8月至2015年10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领导,帮助指导辖区内(本行业)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导活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报送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信息管理、激励约束等工作制度,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成立达标组织,明确达标目标,开展动员培训。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逐项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评申请。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
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做好巩固总结提升工作,着力探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考核验收。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五年来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的需要;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竟争力的需要;是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着眼于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起步早、工作成绩长期领跑全市乃至全省的先发优势以及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对扎实的有利条件,继续发扬“求实、敢为、争先”的精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合力。要把“三思三创”的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深入基层、企业,加强专题服务指导,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重点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帮助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注重整改落实,确保企业达标质量。要建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
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范文3
建筑业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但许多施工现场仍未改变粗放的管理方式,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还处于尝试探索阶段甚至很多地区仍是空白,影响着目前建设形势下施工质量的提升。基于此,针对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现状,本文以提升工程质量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方向,从管理的角度分析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滞后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2 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
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施工质量和安全两项重要内容,但目前的现状是前者的建设严重滞后而后者的建设情况相对较好。因此有必要对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以此为借鉴,促进质量标准化的建设。
2.1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发展的原因
近此年来,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取得较快发展,主要有以下原因:1)住建部于2014年出台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同时,一些省、市甚至县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年也都相应地开展了各级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创建、组织观摩、评选及表彰等活动。2)面对近年建筑安全施工的严峻形势,对事故的处罚力度及赔偿额度明显加大,促使各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进行主动控制。3)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是展示施工企业形象的窗口,施工企业也愿意投入相应的精力进行建设。
2.2 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现状
2.2.1 质量标准化建设氛围没有形成
与安全标准化工作相比,施工现场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则明显滞后,甚至很多地区及施工企业还是空白。原建设部于2005年出台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但从多年实施情况来看,包括一些地区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评选,都是以安全标准化工作为主。一些地区的建筑管理部门虽然每年也提出开展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但对质量标准化的概念及内容不清晰,往往与诸如样板间的制作、工程质量问题的专项治理等工作相混同。有些则与已开展多年并具有一定成熟经验和做法的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创建混杂在一起实施,质量标准化工作所占比例较小,或只是顺带开展。
2.2.2 质量标准化建设内容不全面
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应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人、机、材料的管理;合同管理;分包管理;施工质量的控制、检查及验收;质量管理的自查、评价及改进等多个方面。而一些施工现场建立的所谓质量标准化,只是做了其中一些方面或小范围的工作。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应只满足于一些样板的制作而应该是有内涵的,应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是全面、系统、过程控制的体现。在通常意义上影响施工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多个因素上都要实行质量标准化管理。尤其是对工程结构实体上大量的隐蔽工程,如钢筋、混凝土等众多事关结构安全的分项工程,更应以标准化的质量管理方式控制其质量,同时在具有可追溯性的记录资料上也要体现出实行过标准化质量管理的痕迹,这是至关重要的,但也是具体开展此项工作中所缺少的。
3 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进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3.1 建筑市场不规范
建筑市场不规范是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缓慢的直接原因。多年来建筑业形成的混乱状况如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低价中标等现象非常普遍,加之建筑劳务人员从业素质不高、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工程质量诚信行为严重缺失,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很难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
3.2 施工企业管理能力及质量意识差
主要表现在:1)很多总承包施工企业施工能力不足,所承揽工程大多由一些外来施队甚至转包及挂靠的张福生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研究2)一些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在传统的思维模式下忽视了对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多项目负责人也都是技术类专业人员,缺少对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另外,一些工程上实行的是项目经理承包制而不是项目经理负责制,即以包代管,难以调动项目负责人对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
3.3 重技术轻管理的影响至深
从一定程度上看,技术或技术标准决定着质量标准及水平,但各项技术的应用若没有有效的管理去组织实施则难以真正实现,而重技术轻管理的现状在建筑行业一直存在,这对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甚至工程质量的整体提升都有着不利影响。近年来,建筑行业较多关注的是BIM技术的应用研究、工法的创新及申报、QC(质量管理)小组的建设与评比、四新技术及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各级工程质量奖项的评选以及质量通病问题的防治等,却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缺少重视和研究。
4 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4.1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建设
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同时施工企业的资质级别不同,技术力量也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各地应探寻适合当地实际的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模式,积极与本地区的质量通病防治相结合。若盲目制定统一模式,则会造成相关资源的浪费或对一些中小型施工企业的实施造成难度。本文认为应根据一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从上到下制定多个级别的实施方案。如按照省、市、县(区)等所在地区的不同并结合施工企业资质的高低分为几个等级开展建设,也可参考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的模式进行等级划分,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整合及提高。
4.2 引入多种激励机制
4.2.1 建立评选机制
参照已开展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活动,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工程评选机制。各省市也可参照其已建立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建立质量方面的评选机制。评选应按照逐级申报的原则实施,通过评选活动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如结合建筑市场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对获得质量标准化工地荣誉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予以良好诚信行为记录,以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4.2.2 建立优质优价机制
应在建筑行业建立并推行优质优价的激励机制。本文对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理解是:在施工现场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形成保障的条件下,对建筑产品按照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进行精益建造,并基于在事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所实施的一种具有高品质产品并具有相对较高工程造价的市场机制。
另外,参照建筑工程造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做法,本文提出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措施费的概念,这也是基于优质优价原则及上述实施的费用问题而提出的,即以直接的经济措施保障和激励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如果可行,其费用支出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评价基础之上,其费用结构也需进一步研究确定。需指出的是,这项费用支出与整个工程造价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但由此而带来的现场质量管理变革对施工质量乃至整体工程质量的实质性提升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4.2.3 与质量奖项评选结合
应将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与各级工程质量奖项的评选直接挂钩,即将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各级工程质量奖项评选的首要条件,这也体现了优质工程必须以施工现场的质量标准化管理为基础实现的原则。这是激励机制同时也是一种制约机制,首先可以在合同确定为优质质量目标的工程上先行先试。
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备、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不断强化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企业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巩固发展近年来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果,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强化激励保障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支持、市场推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今后五年内,全市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求2013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三)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努力实现标准化达标,尚不具备标准化达标条件的规模以下企业,在2015年前实现规范化达标。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评定标准体系。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和经济发展实际,要求重点骨干企业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制订的评定标准,积极参与标准化达标创建,逐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法制化,使标准化建设真正成为推动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支撑保障。要引导那些安全基础较差、一时难以达到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规模以下企业,按照“先规范化、后标准化”的思路,规范和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开展规范化创建,逐步改善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规模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评定标准由市安监部门另行制订。
(二)制定规划措施有序推进。各地要根据我市企业数量众多、安全基础薄弱的特点,对照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标准化达标创建的任务量化、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提质、扩面、增量”的要求,要在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稳步推进,做到成熟一批、考评一批、公告一批、授牌一批。
(三)加强动态分类管理。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长期的任务。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安全许可证年检换证等工作,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巡检抽查和定期评估,动态掌握企业在标准化实施、保持以及持续改进等方面情况,确保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要建立企业安全分类监管办法,并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纳入标准化创建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从监管主体、监管频次、市场准入、优惠扶持、评优推荐等方面,实行分类指导。对已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要重点抓巩固、抓提升,对尚未达标的企业要抓督促、抓整改。
(四)严格标准化考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标准化考评相关规定和要求,明确企业标准化评级的申请、受理、考评、审核、核准、公告以及授牌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申报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由市安监局审查并逐级上报复评,申报三级标准化企业,由市安监局组织。对规范化企业达标评审工作由县(市、区)安监局组织。标准化咨询、考评要依托有一定专业技术力量的社会团体等行业安全中介机构,培育建设一批诚信守法、运营规范、技术力量过硬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咨询辅导的社会服务机构。加强对评审和咨询单位的监督指导,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保证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与公正性,提高标准化工作考核评审效率。
(五)探索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是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有着重要意义。各地要积极研究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政策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的重要内容,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别对企业的贷款审核、参保征收费率及赔偿支付比例、电力增容扩容、竞标资格、用地、采矿权招拍挂、政府采购资格、项目核准、证照年检、评先评优等相关申请,给予相应的支持或限制。对于达标企业,要给予公共责任、社会信誉等方面的认可和一定的资金奖励,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企业社会形象挂钩,与企业经济利益挂钩,形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倒逼机制,加快标准化创建步伐。
(六)落实责任考核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为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保障措施建立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惠及企业自身及其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基固本工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关系企业长远发展和职工安全健康的“生命工程”、“民心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工作目标。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及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范文5
【关键词】安全管理;标准化;具体措施。
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增大。但从建筑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未得到根本转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与国外相比仍然差距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浮于表层,大多数职工认为安全管理是企业第一责任人和安全机构的事情,许多直接参与生产的职工未能真正意识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成功,不会出现好的管理效果。
(二)企业内部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上少投入成为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变相手段,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同时企业自查工作浮于表层,过分依赖监督机构,安全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安全控制体系无法得到有效运行。
(三)项目部管理缺乏标准。一是一些企业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严重脱节,安全管理制度难以在施工现场真正落实,有的中标项目经理长期不在现场,项目安全管理形同虚设。二是目前许多施工企业中,项目经理实质上是项目利润的主要受益人,项目经理对利润的追逐造成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四)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水平较低。施工现场一线的工人,90%以上是农民工,大部分靠经验做事,缺乏标准。同时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大量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直接上岗,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这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必要性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既带有基础性、重要性,又带有紧迫性,还带有长期性和全局性,意义重大。
第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国务院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7条、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均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出了指示和要求,建筑施工作为国家重点行业,也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二,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根本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企业制定具体的规范和标准,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最终能够达到强化源头管理的目的。
第三,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助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从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开始,逐一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每个操作岗位,强调企业全部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强调真正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从而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夯实基础、狠抓落实的治本之策,是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根本保证。
三、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的具体措施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
1、提高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想要从根本上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就要改变过去由施工单位独自承担安全事故责任这一现状,形成建设、施工、监理共担风险、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在工程中标公示后,立即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各责任主体召开会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二是在安全措施备案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履职到位;三是严格执法,严查各责任主体不履职现象。
2、狠抓各级安全教育
提高一线工人的素质,是解决标准化建设的关键。一是重视三类人员教育,三类人员在建筑施工安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三类人员教育,强化每一位管理人员的安全标准化意识,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工作。二是企业三级教育,由于人员较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如教育人数不足,答卷作假,范围面窄,这已不是单单靠一两个企业就能解决的问题,如何真正把三级教育落到实处仍需要认真研究。三是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从高到低的营造安全文明氛围,使每一位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价值观,安全意识的提高有助于标准化工作的推动。四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消除无证上岗现象,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
3、向信息化建设转变
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采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各个建筑施工现场的远程监控。远程信息控制中心与施工企业能够随时浏览监控,安全监督人员发现问题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消除隐患,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同时信息化的建设推动了监管方式的转变,减缓了监督人员少于建筑工程量大的矛盾,极大地提高了监督工作效率。
4、加强项目部管理标准化建设
要求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与项目部备案人员相符,不得随意变换,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有直接责任。
(二)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
1、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规定,从开工前的现场勘查就严格把关,使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道路硬化、建筑围挡、大门设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
2、学习好的企业,推广一系列外观好、安拆方便、重复利用率高、安全性能强且符合标准的防护设施,使围挡、生活设施、各种防护棚、安全通道、防护栏杆、防护门等既符合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又有一定的美化施工现场的作用。
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范文6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会议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国发40号”和省政府《关于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的意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达标升级,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监管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力规范企业安全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着力夯实安全生产根基;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监督网络,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领先,部分工作南通市领先。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安全达标升级,着力提高企业安全各类水平
1、出台《全面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升级工作意见》,明确目标和措施,将安全达标升级与安全评估、“1+3”监控体系、职业卫生健康体系认证有机结合起来。并在定报企业、化工、船舶修造、机械制造、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经营等行业(领域)中全面开展,冶金(炼钢、炼铁)生产等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率100%;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率30%;机械制造、纺织等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开展率100%。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规定,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各行业(领域)率先建成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力争70%以上的定报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
3、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工作。严格执行评估等级升降制,巩固A类,提升B、C类,B、C类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有20%和40%的企业晋升上一个档次,基本消除D类企业,力争达到70%。
4、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合格班组和“三卡”活动(承诺卡、应知卡、应急卡)。化工企业90%以上生产班组要达到“安全合格班组”标准;船舶修造、冶金(炼钢、炼铁)、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化工班组”达标率80%;船舶修造、冶金(炼钢、炼铁)、机械等行业企业从业人员持“三卡”上岗率100%。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社会和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
5、继续组织深入开展“1+3”安全监控体系。全面实施“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深化规模以上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非规模以上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覆盖率60%以上。
(二)强化安全监管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6、全面推广企业安全生产理事组的管理模式。在园区及工业企业、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领域推广安全生产理事组管理模式。完善《安全生产理事组工作规范》,召开理事组长单位经验交流会,继续开展优秀理事组评选活动。
7、积极推进行业商会、保险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保险公司在安全生产中的预防作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培育发现典型做法,以点带面进行推广。
8、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的作用。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督促、指导培训机构注重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严格培训课时,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和水平。同时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发放合格证书。
9、充分发挥安全专家作用。规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家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10、积极推广安全咨询、安全检查服务外包。
根据服务外包合同,开展安全评估、检查等服务工作。主要对新上项目开展安全咨询,对化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指导企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1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监管。严格按照《市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在企业全面推行分类监管,实现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12、充分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继续将企业安全评估的结果与工伤保险、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挂钩。继续推行高位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
(三)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13、强制推行运用先进技术装备。一是在化工企业继续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二是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瓶安全电子条码识别系统。
14、督促企业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责任人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和指导权。
(四)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5、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抓好起重机械、气瓶、熔融金属等专项整治。
16、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执行地面挖作业安全管理制定。人员密集场所方面,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17、继续着力抓好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突出对工艺过程风险控制。二是突出对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三是注重危险工艺自动化装置可靠性的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8、继续开展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合理布局经营网点,督促企业完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制度,完善购买、销售登记制度。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
19、继续开展船舶修造及冶金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继续加强船舶、冶金等重点行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管。
20、突出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整治。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21、突出抓好薄弱领域的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二是继续开展对出租厂房、废旧仓库、废品收购站的排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监管盲点。三是加强对食品冷冻行业等使用大量高毒物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四是加强对企业搬迁拆除的安全监管。五是督促加强对农民集聚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六是加强对村(居)小型企业的安全监管。
22、突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继续辨识、登记建档,完善监控设施,落实监管责任。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力规范企业安全行为
23、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准入规定,把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源头行政许可关。
24、继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强大声势。编制全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的执法检查。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期组织安全生产执法,力保重要时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法机制推动各领域执法工作。
25、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集中时间、力量,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实施重点打击,依法惩治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并进行通报。
26、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曝光,督促相关部门对其加大检查执法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并采取惩戒措施。
27、加大事故的查处力度。对发生亡人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了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
28、全面推进说理式行政执法。在全镇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增强办案人员的案件处理能力、法律法规运用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六)强化安全生产检层基础,着力夯实安全生产根基
29、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出台《石庄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完善《石庄镇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办法》,进一步健全全激励约束机制。
30、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强化安全投入、装备、培训等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31、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继续坚持每月9日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日和20日隐患上报日制度。
32、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学习、开展培训等活动,全面提高基层安监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不断提升履职的能力。同时将安全生产监管触角向村居(社区)延伸,开放明确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逐步健全村居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33、努力提高基层安监所安监人员的履职能力。
34、加强安全社区创建。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活动,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与安全建设结合起来,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普及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3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大预案检查力度,将应急预案管理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七)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36、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着重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参培率。
37、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等群众性活动,继续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
38、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分类、从严、不重复”的原则,强化对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39、继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网络远程培训。
四、保障机构
1、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做到“足额、及时”。
2、制定并完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制定相关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过错追究责任制;三是纪委督查督办制;四是在全年责任制中加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促进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其他检查、执法、服务等相关制度。
3、充实调整安监所人员并对安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