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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相关政策范文1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占比4%,其中涉及医疗卫生的国家法律法规9条,我局的规范性文件5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33条,占总体比例95.7%。业务类信息主要包含行政许可、办事规程、医政管理、血液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教育与科研、药事管理、健康城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卫生法制、精神文明建设、综合管理、医疗收费标准、中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规划财务和人事管理等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所占工作比重最大,市民获益也最直接,社会关注度最高,因而我们也投入了很多精力,不断完善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质量。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根据公众需求,及时有效信息。随着机关办公自动化程度提高,*年我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平均时间比往年明显提前。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社区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疾病防治、医疗服务、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爱国卫生、医学教育、办事规程、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96%以上。为了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市民需求,我局通过网上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了解掌握市民的信息需求,对市民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如整理“本市具有开展助产、终止妊娠和节育手术资质的医疗单位名单”、“*市乙类大型医用查询配置情况”等信息在“网上查询”栏目中提供查询。在网站改版过程中专门开设了“疾病防治”、“家庭导医”、“健康保健”、“案例选编”等服务类栏目,方便公众查询。开设了卫生专题栏目8个,整合了“抗震救灾”、“疫情信息”、“实事项目”、“社区卫生服务”、“医院管理年活动”等事项的相关信息900多条,集中向公众提供。
(二)多种渠道并存,及时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卫生信息网、局本部信息查阅室、市档案馆、“中国*”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我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向市档案馆送交工作,确保每月二次向市档案馆寄送纸质信息和网上递交电子信息。实时更新本局公共查阅点供市民查阅的纸质信息。做好向“中国*”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向新闻媒体及时政府信息的工作。同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
(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互动。为加强与社会的信息互动,我们采取的措施,一是依托网站开展网上公示、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在线访谈、网上评选等各类互动工作,如“*市公共卫生优秀青年人才”候选培养对象名单网上公示,“有关吸烟”的网上调查,“2009年本市卫生系统实事项目”等的网上征求意见,“关注灾区卫生防疫”等10个专题的网上在线访谈,共开展互动项目24项,有1431人次参与。二是依托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解答市民的疑问,咨询内容涉及广泛,包括就医指导、慢性病的防治、妇幼保健、传染病的防治、预防接种、心理咨询等各类问题。定期开展健康保健类专题,邀请专家坐堂现场答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8件,其中当面申请34件,网上申请119件,信函申请3件,其他形式申请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大约65.8%以上是涉及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和许可信息,15.2%是涉及医政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等业务类文件信息,5%是涉及社区卫生相关政策,其余为卫生数据、办事程序等信息。
在158件申请中,有5件由申请人主动撤销,在已经答复的15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32件,占总数的86.3%,主要涉及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资质和许可信息、业务类文件、收费和办事程序等信息。
“部分公开”的有3件,占总数的2%。主要涉及调查材料、统计信息及分析材料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5件,占总数的3%,主要涉及处理事宜、有关问题咨询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8件,占总数的5%,主要涉及医疗机构许可信息、转发文件、有关政策制度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3件,占总数的2%,主要涉及市容管理局、浦东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权范围内的信息。
“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的1%,其中1件属于其它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内容,1件系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
此外,我局认真受理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予以答复。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本地公民提出申请有127件,占全部申请的80.3%,外地公民申请有17件,占全部申请的10.8%,本地法人申请有6件,占全部申请的3.8%,外地法人申请有8件,占全部申请的5.1%。
四、咨询处理情况
*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72571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88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70242人次,网上咨询2241人次。本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507780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静安区法院受理,作出驳回诉求的判决。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为2人。各职能处室设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各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从200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以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费用支出50元。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640.4元。
七、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级关、区县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尤其对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监督机构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卫生监督机构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
开展对*市卫生监督所和19个区县卫生监督所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如下。
各卫监所通过网站、办公场所、宣传拦、公示拦、电子屏幕、宣传册、书面文书、短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开卫生监督机构、法律法规依据、卫生监督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基本情况和要求。
各卫生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把“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告知制度”作为工作规范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卫生监督人员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前都做到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相关权利义务、执法纪律和投诉途径等内容,通过口头和书面告知当事人。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行政控制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各种执法文书中都印制了有关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应告知的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要求,卫生监督部门还制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定的处罚决定等详细内容告知相对人,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或进行听证的权利。
我局纪监部门将执法“三告知”工作纳入对卫生监督部门政风、行风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工作平稳有序,并不断深化。
一是加强医疗服务信息的公开。各医院通过在诊疗场所设置电子屏幕、触摸式电脑、公示公告栏,发送健康、服务宣传小册子,以及建立医院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和病人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包括医院概况、法人代表、诊疗科目、学科优势、医院科室布局、专家诊疗安排,就医流程、医院文明服务规范、便民措施,以及病人投诉渠道等;对医疗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以告知书、同意书等形式在病人就医过程中及时向其或家属公开病情、治疗方案和会诊结果等相关信息,并将此作为医疗服务核心制度的内容之一加以管理和落实;落实院长接待制度,医师、护士接待住院病人制度和各住院病室每月一次公休座谈会等制度,主动介绍相关情况,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不断改进医疗服务。
二是全面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信息。本市各医院均将常用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药品零售价格在医院收费窗口等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张贴价目表、配备触摸式电脑和价目本等方式予以公开,在门诊大厅和就诊楼面、住院病房都配备触摸式电脑提供个人医疗帐户数据查询等服务。其中部分医院还将本院使用的药品名称、剂量、价格在网上公布。在各医院门诊医疗服务中,本市已全面实行向门急诊病人提供药品价格、数量的明细帐单制度。在住院医疗服务中,实行每日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病人或病人家属可随时查询其住院费用情况;病人出院时,医院均向病人提供其住院期间的总费用清单。
《条例》实施后,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已积极行动,按照卫生部文件规定梳理公开信息,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等等,本市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开启了新的局面。
三是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拦。根据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操作,在各医疗机构(不含个体诊所和内设医疗机构)门诊大厅都建立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拦”。公示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执业许可证正本,获准设置的诊疗科目、专项技术、大型设备配置等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包括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违规广告、受到处罚情况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卫生系统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2.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3.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组织架构、信息公开与保护隐私等问题尚需认真研究。
(二)改进设想
1.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和卫生部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卫生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医疗卫生相关政策范文2
[关键词]全科医生;首诊制;全科医疗;发展建议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093
1文献综述
全科医生是首诊制的基础,也是双向转诊制度的重要保障。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居民的初级医疗需求均由“社区医生”或“家庭医生”满足,这类在较小范围内的全能型医疗服务提供者就是全科医生。我国全科医生的发展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在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已反映在许多文献,特别是基层全科医疗工作者撰写的文献中。
对于目前全科医生和全科医学发展存在的问题,一些学者从宏观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社区卫生服务分会常委兼人力资源学组组长郭清[1]指出:全科医学人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是制约社区卫生服务进一部发展的瓶颈,同时,大专院校对于全科医师的培养也跟不上基层医疗护理的需求。除培养机制外,与全科医生有关的其他机制的问题也在一些学者的文献中表现出来:陈天辉[2]等对这些机制性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他们认为,全科医生的准入机制、补偿机制、规范认定机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缺少规范化的准入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少长远的全科医学发展计划与配套政策、缺乏可操作的全科医生职称制度等。
另外,也有学者和全科医疗工作者从微观入手,具体分析全科医生发展某一具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线福华[3]等分析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当前全科医生的培养模式中,缺乏统一标准的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尤其是临床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卫生行政系统和高等医学院校两个全科医生培养模式也存在考核、师资上的差异。杨政雄[4]也指出,碎片化的培养模式导致了全科医生“层次不一样,水平参差不齐,职称也不一”的现状,以及真正能够履行全科医疗职责的全科医生极为匮乏。
2广东省Y市全科医生的现状
广东省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社会与卫生事业的建设较为完善的省份,对本地区全科医生的培养、配置都有较为完善的规定。而作为一个县级市,Y市拥有与同级别县市相比更为优异的医疗资源,因此笔者选择Y市作为此次的调查地点。2015年7月,笔者对Y市的两大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以及若干社区医院的部分全科医生进行了采访,本文所描述的全科医生发展现状就建立在@些访谈的基础上。
21全科医生的配置与工作
Y市的全科医生在社区层次的配置较为完善,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数名全科医生,分别是:城北六名,城南三名,城西和城中六名至七名,其中城南还有全科护士七名。然而,全科医生在村镇卫生服务站并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乡卫生站并没有配置全科医生,也没有开始进行全科医生的培训。
全科医生的职能较广,不仅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会诊工作、24小时候诊,还需开展对有需要的病人进行回访、上门护理,进行社区的诊断、干预、健康讲座等工作。然而,全科医生的实际待遇是与专科医生一致的,并没有因其工作量大、工作内容复杂而有适当提高。从访谈结果来看,全科医生培训的名额过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只有一至两个接受全科医生培训的名额,这导致了全科医生的更新速度极为缓慢,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全科医生的需求都很大,这就产生了全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供不应求”的现象。为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就会采取一些增加全科医生工作频次或直接提高工作量的做法,如在采访过程中,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李护士长就反映当社区人手不够时,人民医院住院部就会调派全科医生来社区进行工作。
22全科医生的培养
目前,我国注册的全科医生仅有两千多人,这是因为全科医生的培养时间长、成本大。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有两种途径:一是先在高等医学院进行专业学习,其后到基层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工作与临床实践,根据时间的不同有5+3、5+2或3+2、2+3等模式;二是在职医生转为全科医生,这就需要专科医生经过专业的全科医生培训,包括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全科医学的临床实践,其后再进行统一考考,通过后才拥有全科医生的资格。
2009年3月,我国开始培养第一批全科医生,Y市则从2010年开始落实这一政策。根据国家卫计委下发的文件,每个省要先培养一批拥有培训资格的全科医生骨干。广东省第一批全科医生的培养分为理论培养和临床培养两大块,理论培养是在网上进行资料的学习与考察。Y市城南社区和信善社区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各有一名医生参加了培训,这两名医生在取得全科医生资格与培训资质后返回Y市培训本市范围内的全科医生。Y市第一届全科医生进行了10个月的学习,从2009年一直持续到2010年,并在 2010年2月1日取得了资格证书。
总地来看,基层全科医生的培养窗口狭窄、培养软硬件缺乏是笔者在本次调查中发现的阻碍全科医生高效培养的主要因素。首先,基层行政区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常常无法满足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全科医生的培养。在Y市,只有城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申请了广东省社区示范基地,拥有培养全科医生的资格,因此从第二届开始,Y市的全科医生培训中理论课的学习就被安排到了Y市上一级的地级市Q市进行,Y市人民医院和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则仅作为实习基地。另外,基层医疗硬件条件的欠缺也从加剧全科医生培养碎片化的角度阻碍了全科医生的高效培养:“许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基础设施只能满足患者的基本需求,仅有少数能完全满足需求[5]”,这种现象不但不利于患者得到有效的治疗与护理,而且对全科医生真正发挥其作用,以及全科医生有效进行临床实践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其次,培养条件的不足直接导致了基层行政区全科医生的培养窗口十分狭窄。根据Y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多位主任反映,近年来Y市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全科医生培养名额只有一到两名,而城南、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甚至已经两年没有培训名额。另外,基层群众对全科医生的需求不断上升。据医护人员反映,社区医疗服务的需求正在逐年增加,对全科医生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普遍希望能有更多的全科医生投入社区进行工作。然而,狭窄的培养窗口直接导致了基层行政区全科医生培养的速率远远落后于对全科医生的需求,使得基层全科医生只能在一种接近于萎缩的状态下运行,更谈不上平衡医疗资源、缓解医疗服务提供压力紧张的现状。
23全科医生的潜在供需市场
当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工资待遇并不高,但全科医生及全科医疗事业具有极高的发展潜力与发展空间,这个判断主要是从对全科医学市场供需两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中得出的。
从供给的情况来看,全科医生潜在人才储备库较为庞大,高等医学院的毕业生以及正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生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成为全科医生;另外,从对Y市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Y市两所中心医院的医生的访谈结果来看,大多数医生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愿意为社区人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另外,由于现有全科医生数量较少,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已相继出台了一些的一全科医生为对象的鼓励性政策,这也从客观上提升了全科医生未来的发展潜力。
前文已有提及,目前我国社会尤其是基层对于全科医生的需求极为旺盛。在“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等养老方式以及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进下,基层越来越倾向于在本区域内得到便捷、高效的医疗资源配给,而全科医生作为受政治的基础条件,其从一开始就以服务基层、满足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基层医疗需求为主要目标,因此全科医生毋庸置疑地成为了基层医疗服务需求的主要对象。在不断增强的基层医疗服务需求之下,全科医生的受重视程度也将与之呈正相关增长。
3全科医生的发展建议
目前,阻碍全科医生和全科医学发展的主要因素可以分为两大块:主体因素和客体(环境)因素。主体因素是指全科医生,以及与全科医生相关的管理、服务等机构方面软硬件条件的欠缺所产生的阻碍因素;客体(环境)因素是指目前我国整个医疗卫生制度、相关政策以及相关的社会环境所引发的阻碍因素。因此,为促进全科医生与全科医学的良性发展,有关部门应从这两方面入手,改善全科医生的软硬件条件,促进全科医生的积极性。
31基于主体因素的建议
当前,制约我国全科医生发展的最大因素是全科医生的入口狭窄、培养乏力,因此必须扩大全科医生的培养途径、缩短培养周期。从当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途径来看,经由高等医学院毕业成为全科医生的比例较低,因此,应当重点扶持高等医学院和综合型大学医学院的全科医学专业,扩大全科医生的培养窗口、培养质量。另外,除考虑在高等医学院校建立全科医学学科外,“在医学生课程中应增加全科医学的教学内容,并在毕业后教育(研究生教育和住院医师培训)中探索建立全科学专业学位[6]”。当然,在制定全科医生的培养规模、培养内容等具体培养政策时,应当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与论证。
是全科医生的待遇问题。根据激励理论,员工是否受到激励取决于“激励效价”与“可获得性”两个变量,员工受到的激励水平等于激励效价与可获得性的乘积,在激励效价一定的情况下,可获得性越高,员工受到的激励效果就越强。从目前来看,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全科医生已经出台了一套较为具体、完备的优惠与晋升通道、职业发展方面的制度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由于我国情况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各地将这套制度规范落实到实践中去的程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Y市虽然是卫计规划的全科医生及其待遇制度的试点地之一,但由于其经济较不发达、城市化水平不高等原因,Y市一直没有将其完全落实,这就使得Y市全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无法达到全科医生待遇制度的顶层设计阶段所预期达到的程度。鉴于这一点,我国应当在宏观上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保障全科医生的待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还应当继续保持对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视程度,加大公共卫生投入,通过法律、经济的手段保证全科医疗事业的快速的发展。在具体的政策执行方面,如果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将政策所规定的待遇进行落实,应当以规划的方式拟定一个时间区间,在此时间区间内逐步推进全科医生待遇的落实工作。
是全科医生的管理问题。全科医生的社区医疗服务工作有治疗、康复、护理、宣传教育等,既包括了传统的医疗事业,又涉及新兴的护理等事业,因此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民政部门都有可能在全科医生进行工作时履行其管理职能,然而对于各公共部门对全科医生管理的权限、内容、方式等都缺少一个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全科医生在工作中可能面临多头管理的情况。为避免因此而导致的低效率,应当制定规范化的管理全科医生队伍、为期提供必要服务的规章制度,更进一步则应该在有全科医生在职的医院都建立全科医学科室,由它统一管理本部门的全科医生。
32基于客体因素的建议
相τ谥魈逡蛩兀客体(环境)由于具有外延的广泛性与多元性,其复杂程度远甚于主体因素。因此,基于客体因素的建议只能通过一种宏观的、规划性的话语来表达。
全科医疗作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部分,其政策、目标、规划必然要服从于整体,并在整体医疗环境的推动下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基本卫生服务范围、公立医疗体系规模等问题度需要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才能得到改善;另外,我国重视专科胜于重视全科,重视而不重视宏观,重视政策制定而不重视政策执行,这就导致我国全科医疗和全科医生的发展不仅晚于发达国家,而且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障碍。对于整体医疗卫生事业局限性对全科医生、全科医学发展产生的阻碍,还需对症下药:一方面,应当“明确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定位、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并针对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实行不同的保障和组织方式[7]”。另一方面,应当在整体的医疗卫生规划中将全科医疗事业列入发展重点,配给与目前我国全科医学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资源,营造有利于全科医学发展的环境。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Y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这两所中心医院患者数量过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患者的心态与意识。在采访中,许多患者在被问及为何不选择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首诊医疗机构时,都将“不信任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患者宁可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获取前往中心医院就诊的机会,也不选择前往更为方便且实际上能够满足患者需求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显然,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患者选择的低效率,也会导致以社区为工作重点的全科医生无法发挥其最大的效用。要改变这一现象,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系统、民政部门应当进行广泛的宣传,并配合一些政策手段,如出台优惠措施鼓励患者前往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前往中心医院时应当由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就诊证明等,逐渐使患者建立起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信心,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同时充分发挥全科医生的作用。
另外,通过立法的手段对全科医疗及全科医生进行管理、引导也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以全科医生为对象的法律法规体系,这就使通过一种常就地作用于全科医生的指导性手段失去了参考依据,而在充分调查全科医生实际运行情况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助于在当前全科医生及全科医学定位较为模糊的情况下对全科医学事业进行一定程度的规制。
4结论:市场化背景下的全科医生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医院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包括“公共卫生”与“卫生服务站”,即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经费由政府全额或部分拨付。从外部性的角度来看,由于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政府应通过经济手段对其进行扶持;另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背景下,医疗卫生事业也应当适当发挥市场的积极性,允许私人、社会团体设立医院和卫生服务站,形成公、私医疗事业平等共存、良性竞争的局面。对于全科医生来说,允许私营医院、卫生服务站培养并配置全科医生具有充分利用资源的作用:私营医院、卫生服务站的规模一般比公立医院小,主要服务对象为社区、村镇等小型居民聚居区,而全科医生及全科医疗事业的初衷正是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而设立的,这与私营医院、卫生服务站的运作情况契合。在各行各业都越来越走向市场化的今天,全科医生与全科医学事业的部分市场化(培训、分配等)是有助于这一领域的发展的;当然,为了避免全科医生这一稀缺资源由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而呈现集中的趋势,政府、公立医院应当进行必要的调解,保证全科医生在基层的分布。
然而总体来说,我国全科医生和全科医学事业正处在起步阶段,具体的发展方向还没有最终确定,政策框架也还没有形成一套稳定的体系。Y市作为全科医生制度的试点地区,其显示出的全科医生的价值以及所暴露出的问题,应当引起卫生行政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吸收Y市全科医生运行过程中的有益于医疗资源合理分配、扩大基层群众获得便捷医疗卫生服务的途径的因素,吸取由于资源与社会情况的限制而无法发挥最大效用的教训,制定全科医生发展的长效战略,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正全科医生的发展模式,从而为全科医生在我国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郭清,王勤荣,杜亚平,等中国全科医生培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中国全科医学,2004(5):291
[2]陈天辉,李鲁,施卫星,等全科医生培养模式的现状与思考[J].中国高等医学管理,2002(1):30
[3]线福华,路孝琴,吕兆丰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及其实施中相关问题的思考[J].中全科医学,2012,15(22):2500
[4]杨政雄全科医生培养面临的问题分析[J].当代医学,2013,19(5):26
[5]郁晓燕关于全科医生培养现状与社会需求差异的调查报告[J].卫生职业教育,2015(3):140
[6]侯建林,柯杨,王维民我国全科医生制度面临的困难和发展建议[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1,32(12):10
医疗卫生相关政策范文3
一、工作目标
2009年全县全面启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共选派40名(其中农业类34名、医卫类6名)。立足*实际,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科技服务、医疗卫生相结合,共同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要求
县派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相对稳定,基本保持三年不变。农业特派员的服务期限一般为两年,医卫特派员的服务期限一般为半年或一年,根据需要可以连任。一个特派员可以服务多个乡镇、企业,也可以多个特派员服务一个乡镇、企业。
(一)坚持选派条件。担任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应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有深厚感情,志愿到农村乡镇与农民群众共同创业;拥有先进实用的技术或一技之长,具有创业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医卫特派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搞好双向选择。选派科技特派员要坚持由下到上、按需选派,与当地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并由政府选派为主过渡到以市场配置为主。
(三)拓宽选派渠道。科技特派员主要从科技人员比较密集的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今年开始要加大从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专业大户和离退休人员中的选派力度,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科技特派员助理身份参与。
(四)搞好资源整合。把科技特派工作与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医生晋升职称前下乡锻炼、农村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农村科技合作组织的发展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充分整合资源;要立足一点,辐射全面,采取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形式将科技特派员组织起来,形成团队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
(一)农业类特派员职责
1、深入调查研究,从长远着手,帮助入驻乡镇制定和落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规划。
2、因地制宜,研究开发一批适合当地发展的科技项目,引进推广适合当地种养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的技术,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培育特色产业。
3、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通过项目合作与开发,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租赁经营、技术承包和技术中介等多种形式,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济利益共同体,组织农产品流通,提高服务效率。
4、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办班示范,举办科技集市,开辟科技专栏,编发资料等有效形式,帮助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致富本领,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乡土实用科技带头人。
5、定期反馈当地农村工作信息,反映当地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发展当地经济的建议措施。
(二)医卫类特派员职责
1、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入驻乡镇和卫生院制定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规划。
2、引进、推广应用适宜的医药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水平。
3、临床带教、培训乡镇医疗卫生人才,提高对农村多发病、常见病的诊治水平,为群众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4、培植和发展乡镇(中心)卫生院的重点专科和学科。
5、帮助乡镇(中心)卫生院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6、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农民卫生保健意识,提高农民防病抗病能力。
7、定期反馈当地农村卫生工作信息,反映当地农村卫生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发展卫生事业的建议和措施。
四、科技特派员的待遇和权益
1、从县直单位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其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称、工资(或离退休金)、奖金、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各类特派员的生活补贴、差旅费等采取适当补贴的方式在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经费中开支。
2、科技特派员可以有偿服务的开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推广等;可以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当地的企业、专业大户、农户等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也可以创办、领办经济实体,辐射带动周围群众,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予以保护。
3、科技特派员帮助入驻乡镇及企事业单位申报的扶贫开发、科技开发、农业产业开发等项目,各级政策相关部门要优先予以支持。
4、对有突出贡献的、突出业绩的科技特派员,给予奖励。优先提拔使用,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五、科技特派员选派的工作程序
科技特派员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需求单位提出的需求计划和人选要求,在实地考察和认可后,商有关单位确定下派人选。供需双方协商沟通后,经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后下派。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经费保障
根据工作规模和县派科技特派员的数量,由县财政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县派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差旅、生活补助、表彰奖励和科技特派员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对科技特派员牵头或参与的重点科技开发项目在政策、经费、贷款上予以支持,争取社会资金对科技特派员项目的投入。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支持科技特派员项目的实施。
七、组织领导
1、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小组对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负责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县科技局具体负责农业特派员的选派和项目、资金的扶持。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医卫特派员的选派和管理。各需求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构,抓好工作的组织实施。
医疗卫生相关政策范文4
1 医疗废物的概念
医疗废物是指医院所有需要丢弃、不能再利用的废物,包括生物性的和非生物性的,也包括生活垃圾;是指在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护理等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虽然医疗垃圾仅占城市固体废物的3%,但它含有多种病原微生物、有害的化学物质、易造成锐器损伤等,对人民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我国《危险废物分类》中将来自于临床的医疗废弃物视为1号危险物品。
2 医疗废物的危害
由于医疗废物具有全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所含有的微生物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废物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处理不当,会成为医院感染和社会环境公害源,更严重可成为疾病流行的源头。医疗废物中含有不同程度的细菌、病毒和有害物质。而且废物中的有机物不仅滋生蚊蝇造成疾病的传播,并且在腐败分解时释放出的氨气(NH3)、硫化氢(H2S)等恶臭气体,生成多种有害物质,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也是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和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由医疗废物引起的交叉感染占社会交叉感染率的20%。
3 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其收集与运送
3.1 医疗废物的分类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2)病理性废物: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
(3)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4)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
3.2 废物的收集及运送
(1)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确保包装物或容器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破损的包装应按治疗废物处理。
(2)废物盛放不能过满,大于3/4时就应封口,封口紧实严密,注明科室和数量。
(3)分类收集,禁混;禁漏;禁污(利器放入利器盒内,非利器放入包装袋内)。
(4)运送时防止流失、泄露、扩散和直接接触身体;运送医疗物废物应使用防渗透、放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各种包装和运送工具应有专用医疗废物标识。
(5)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6)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和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资料保存三年。
(7)对垃圾暂存处、设施及时清洁和消毒处理,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8)医疗垃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每日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应在48小时内及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导致传染病发生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
4 医疗废物的处理办法
医疗废物的处理技术在我国还处于摸索阶段,优选方法仍不够成熟。目前相关的处理技术大体分为三类:①高温处理法,如焚烧法、热解法和汽化法;②替代型处理法,如化学消毒法、高温高压蒸汽灭菌法、干法热消毒法、微波处理法和安全填埋法;③创新型技术,如等离子技术、放射技术。用于处理医疗垃圾已有多种技术,根据处理原理不同,一般可分为灭菌消毒法、焚烧法、等离子体法、热解法和卫生填埋法等。
灭菌消毒法:灭菌消毒处理方法较多,可采取高温高压蒸汽灭菌法、化学消毒法、微波消毒法等。灭菌消毒法主要是通过高温、高压、化学试剂、一定频率或波长的微波等技术,破坏微生物及病毒的生存环境,降低医疗垃圾对人体健康及环境危害的程度。
高温焚烧法:根据研究,医疗垃圾中占总重量92%的组分为可燃性成分,不可燃成分仅为8%,在一定温度和充足的氧气条件下,可以完全燃烧成灰烬。焚烧处理是一个深度氧化的化学过程,在高温火焰作用下,焚烧设备内的医疗垃圾经过烘干、引燃、焚烧三个阶段将其转化成残渣和气体,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物质在焚烧过程中也因高温而被有效破坏,还能有效实现减容和减重。焚烧法适用于各种传染性医疗垃圾,是医疗垃圾处理领域的主流技术。
热解处理法:热解法是利用垃圾中有机物的热不稳定性,将医疗垃圾中有机成分在无氧或贫氧的条件下高温加热,用热能使化合物的化合键断裂,使大分子量的有机物转变为可燃性气体、液体燃料和焦炭的过程。这种处理技术与焚烧法相比温度较低,无明火燃烧过程,重金属等大都保持在残渣之中,可回收大量的热能,较好地解决了医疗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最大难题。
等离子体法:等离子体法是处理医疗垃圾的一项创新技术,它消毒杀菌的原理是:用等离子体电弧炉产生的高温杀死医疗垃圾中的所有微生物,摧毁残留于细胞的毒性药物和有毒的化学药剂,并将金属锐器及无机化学品熔融,使其彻底销毁。
电弧炉处理技术:电弧炉是以电弧加热的批次式反应炉,其燃烧温度约为1650~3300℃,停留时间约8~10min。电弧炉的电极棒透过交变电流产生强大磁性搅拌作用,废弃物与钢液能充分混拌,废物在极高温情况下被裂解氧化成CO 和H O,从而传染性病菌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完全破坏。电弧炉技术最早在日本被用于处理医疗废物。
辐照技术:辐照处理技术是利用电子束杀灭微生物和细菌。电离辐射源(如Co60)激发出来的电子与处理对象分子结构中的电子发生相互作用,所积累的能量可以破坏有机化合物的化学键,从而将微生物加以裂解破坏。但是辐照技术不能用来处理放射性物质,还需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防护。
医疗卫生相关政策范文5
【关键词】社区首诊制;转诊;社区卫生中心
作者简介:刘海兰1,尹爱如2,何胜红3,曾理斌1*
社区首诊制(thesystemofthefirsttreatmentinthecommunity)又称社区“守门人”制度,是指居民患病需要就医时需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全科医生诊疗的一种制度。社区首诊制起源于国外,2006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6〕23号),指出“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对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和开展社区首诊制度试点”。自此,我国部分省市开始进入社区首诊制试行阶段。截至目前,我国的社区首诊制运行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药品种类不足、卫生服务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东莞市自2008年开始实施社区门诊首诊制,本文分析了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的运行现状,总结其取得的成效和运行过程中的尚存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以期为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1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介绍
1.1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的发展历程东莞市自1998年开始参照“院办院管”模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即以医院为法人机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但因多种原因,发展效果并不理想[1]。2007年,为响应国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6〕23号),东莞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将“院办院管”模式改为“政府办管”模式[2]。即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独立法人,由政府办、管,属政府组建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着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8年5月,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东府〔2008〕51号)和《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社保〔2008〕33号),根据通知,自2008-07-01起,东莞市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住院统筹制度开始实施,同年10月,社区门诊首诊制、门诊统筹及双向转诊制度正式实施。为配合社区门诊首诊制的实施,全市建立了32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99个,其他门诊部、村卫生室等1970个[3]。
1.2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的具体方法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的《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10月,东莞市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和社区门诊首诊制。所有参保人(职工、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及中小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等)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建立门诊统筹基金,其中1%的门诊统筹基金包含了政府的财政补贴部分(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财政补贴0.2%,城乡居民、学生财政补贴0.5%)。参保人在指定的门诊就医点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需要转诊的,应按照逐级转诊原则,先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再转诊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到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市属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或市内定点三级医院门诊部,通过逐级转诊就医的,统筹基金可以支付一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医院级别越高,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越少。自行到指定门诊就医点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或不按规定转诊就医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通过对不同就医行为采取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合理地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这种“半强制性”的社区门诊首诊制实施9年余,开展成效较理想。
2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实施后取得的成效
2.1社区门诊结算人次逐年递增,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问题“看病难”问题是我国居民就医面临的大问题,居民患病时倾向于选择到大医院就诊,在增加了自身就医难度的同时,也降低了医疗资源的利用率。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经过多年的运行实践,社区门诊结算(含转诊)人次逐年上升。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资料,2009年东莞市社区门诊结算(含转诊)374万人次,2010—2013年分别为813、1007、1113、1251万人次。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统计信息,2014—2016的社区门诊结算(含转诊)量分别为1819、1865、1963万人次[4-6]。2009—2016年,东莞市社区门诊结算量增长了424.87%,年均增长60.70%,有效缓解了居民“看病难”问题(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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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09—2016年东莞市社区门诊结算量
Figure1Meanannualworkloadofcommunity-basedoutpatientclinicsinDongguanfrom2009to2016
2.2“政府办管”模式及“门诊统筹”制度,有效缓解了“看病贵”问题东莞市通过开展社区门诊首诊制,从以下2个方面有效地缓解了居民“看病贵”问题:(1)“政府办管”不同于“院办院管”模式,其由财政全额拨款,不仅收入和支出分开,卫生服务人员的收入与医疗业务也分开,较好地切断了卫生服务人员的趋利性,有效地降低了诱导需求,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上涨。(2)东莞市自2008年实施“门诊统筹”制度,参保人在社区门诊就医,费用也可以由统筹基金报销70%。这与我国大部分地区不同,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城乡居民还只是建立了住院统筹基金,参保人在门诊就医需要全额自费。据统计,2016年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次均统筹支付金额为56元[6],再按照报销70%的规定,假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均可纳入报销范围,可算出次均门诊费用为80元。另据数据显示,东莞市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2016年的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为174.4元[7],2016年1—10月我国二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189.5元、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91.3元[8],相比之下,东莞市次均社区门诊费用仅为东莞市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平均费用的45.87%,为全国二级医院的42.21%和三级医院的27.46%。由此可见,东莞市“门诊统筹”制在社区门诊中发挥了重要功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患者的就医负担,参保人受益颇多。据不完全统计,东莞市实施社区门诊首诊制后,每年节省医疗费用超过10亿元,极大缓解了居民的“看病贵”问题[2]。
2.3将慢性病纳入社区门诊首诊管理,有利于疾病的预防保健管理为落实国家“慢性病进社区”政策,2012年东莞市将一类特定门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16种常见病纳入社区门诊首诊管理,目前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据统计,在全市300多万份电子档案中,发现高血压患者30737人,已纳入管理26319人,管理率达85.63%;发现糖尿病患者9622人,已纳入管理8984人,管理率达93.37%;65岁以上共有老年人179028人登记管理,其中76266人开展健康体检[9]。通过这种慢性病管理服务,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对一”的跟踪服务;同时对65岁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做到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不仅节约了医疗资源,也提高了治疗效率。
2.4“半强制性”的社区门诊首诊制,兼顾了公平和效率2016年,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共计574.57万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34.60万人次,其中社区门诊结算(含转诊)1963.31万人次,次均统筹支付金额56元[6],通过这种“门诊统筹”的方式,照顾了较低收入居民的医疗需求,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另外,东莞市的社区门诊首诊制仅为“半强制性”的,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或经转诊后才能报销,也可以直接到高级别的医院就诊,但不予报销,这为部分病情紧急患者和较高收入居民的就医提供了便利。同时,东莞市的住院服务可以自由选择,不需经过社区首诊或转诊,但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有所差别,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综上所述,东莞市“半强制性”的社区门诊首诊制,既兼顾了公平,又提升了效率。
3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实施过程中的尚存问题
3.1各镇(街)经济水平不一,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设施配置差异大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的是“政府办管”“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由镇(街)负责管理和建设,所有收入上缴镇(街),费用支出由镇(街)供给,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2]。目前,东莞市镇(街)共计32个(4个街道、28个镇),由于各镇(街)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不同镇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站硬件设施配置差异较大,经济较富裕镇(街)(如长安镇)拥有较为完善和先进的医疗设备,检验、放射(DR机)、彩超、心电图等设备齐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吸引居民前来就医。既往研究结果显示,长安镇2012—2014年的就诊率高于全市水平,转诊率每年为11%左右,低于全市22%左右的平均转诊率,转诊率约为全市的1/2[10]。但在部分经济较落后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相对简单,影响了居民就医。
3.2部门镇(街)逐级转诊手续繁琐,延缓转院时间目前,东莞市部分镇(街)已经采用了信息化转诊,但部分镇(街)仍需要逐级就医和转诊。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能提供诊疗服务,居民就医需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问题得不到解决才能向上一级医院转诊,以此类推,可能需要经过几重诊断和治疗才能转入市人民医院[11]。繁琐的转诊手续可能会延误患者治疗,也会降低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度。
3.3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乏信任,导致转诊率增加本研究组对东莞市200位常住居民的调查结果显示,居民不愿意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原因中,排在首位的是“医护人员诊疗技术不足”(待发表)。由于我国的医疗资源配置呈“倒金字塔”结构,优质的诊疗设备和高水平的专家多集中在三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的医生相对缺乏经验;加之我国居民的原有就医习惯和就医观念误区,患者如就医多首选三级医院,对基层医生的专业水平缺乏信心。部分患者到社区首诊的实际目的是开“转诊单”,然后直接到上级医院就医,如全科医生不予以转诊则表示不理解。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资料,2009—2015年东莞市的转诊率,除2010年有所下降外,其他年份总体上呈上升趋势,这与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的初衷相背(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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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009—2015年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患者的转诊率
Figure2Meanannualreferralrateincommunity-basedoutpatientclinicsinDongguanfrom2009to2015
3.4薪酬待遇问题,影响了人员招聘和稳定性在“政府办管”模式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政府部门组建的事业单位,而编制内、外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存在一定差距。据报道,2014年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约有工作人员5604人,其中编制内员工104人(2%),平均年薪不低于9.33万元,编制外员工的平均年薪仅为5.6万元[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招聘时,多为编制外岗位招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招人难”,如部分镇(街)虽全年对外招聘全科医生,但招聘成效较低。另一方面,薪酬待遇的问题也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才队伍稳定性。
4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4.1由市政府把关,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由于东莞市居民是根据居住地或工作地来选择社区门诊首诊点,为保证医疗服务利用的公平性,必须解决各镇(街)设备配置不均衡问题。建议措施包括:(1)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由镇(街)政府按照标准要求建设,然后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验收,建设达标方可投入使用。(2)针对部分经济水平较低的镇(街),市级政府部门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4.2规范社区门诊转诊标准,并实行信息化转诊针对转诊手续繁琐的问题,给出建议如下:(1)管理机构需规范转诊行为,在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病种和病情等制定规范的转诊目录,医生需严格按照目录转诊。(2)目前部分镇(街)仍采用“一诊一转诊”的方式,来回转诊可能会延缓患者治疗时间,甚至影响病情。因此,建议打通镇(街)和市级医疗机构间的转诊信息平台,促使纸质转诊转变为网络信息化转诊。
4.3引导居民转变就医观念,实时监测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率(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作用的宣传,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使用和报销的宣传,以引导居民转变就医观念。各镇(街)也应加强对本镇(街)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道宣传,可以通过聘请三级医院专家到社区坐诊、定期召开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引导居民转变就医观念。(2)建议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转诊率变化情况,加强对转诊率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管力度,查找转诊率高的原因,并加以管理,规范转诊行为。针对部分转诊率偏高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采取通报批评、勒令整改的方式进行管理;对于转诊率低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将其成功经验分享到其他地区,以促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共同进步。
医疗卫生相关政策范文6
指导思想
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种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科主任组成,为常设办事机构。职责:①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掌握医疗卫生相关政策、法规,全面协调解决院内医疗护理活动中的各种问题。全面或专题的进行医疗护理质量评价分析,提出对今后工作的指导意见。②医疗质量控制科职责:医疗质量控制科接受主管院长和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医疗质量行使指导、检查、考评、评价和全程监控职能,督促各种制度和规程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③科室质控小组职责: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在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质量管理工作,执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统一质管标准,落实规章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评比、上报。
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①门诊医师: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②病房住院医师:患者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急、危、重患者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③病房主治医师: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④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强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管理
我院制定了一系列医疗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标准。在基础质量方面的制度和标准是注重培养和规范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疗服务诊疗行为;在环节质量方面的制度和标准是加强关键环节、重点对象的自我监控和监督管理;在终末质量方面的制度和标准是查找医疗缺陷,加强质量评价和信息反馈。建立了《病历书写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病历质量控制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标准。
针对各科室和各关键环节的工作实际,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值班、查房、会诊、交接班、急危重患者抢救、围手术期患者管理、死亡病历讨论等制度,并将各项管理指标进行量化,制定质量评定标准。由于制度完善、标准明确,使医疗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使医疗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有依据,衡量优劣有尺度,确保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加强医疗质量监控管理
我院主要采取科室自我约束和院级宏观监控两种质量控制办法。①科室自我约束:抓好科室逐级控制。建立了主管医师、上级医师、科主任三级质量管理模式,即所有患者的诊疗都实行三级负责制,明确各类患者、各关键环节三级查房、诊疗职责和实施期限,并通过病历记录体现落实情况;医技科室实行重要辅助检查结果逐级审查制度,从而形成以个体管理为主,逐级把关,相互控制的质量责任制,即时控制医疗缺陷。实行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案。采取自我控制。主要是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质量标准,切实做到质量自我检查、自主管理。②院级宏观监控、考核:注重加强人才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素质。对新分配、调入或进修人员实行上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每年对各级医师临床技能进行综合考核,住院医师重点加强“三基”训练,考核病历书写、体格检查、临床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突出抓好“三新”教育,即新技术、新理论、新进展,考核急救技术、专科技术、疑难病历分析等。积极开展技术比武,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行人才培训,邀请专家来院讲学,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适时组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医疗文书书写、院内感染监控及各类技术操作等专题讲座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加强科间交叉质量控制:临床科室重点是抓好现住院病历审查。每月组织临床科室主任及副主任医师对现住院病历进行交叉抽查和重点科室集中审查,评定病历等级;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按照《质量成本控制考核细则》进行综合考评,重点考评诊断符合率和报告发送时限,以及门诊部、急诊科、手术室等诊疗重点环节科室的医护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检验科和感染控制科每月对院内感染情况进行分析;临床药理科每月对临床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监测。
抓好终末病历的审查:重点是审查病历的内在质量,包括诊断、鉴别诊断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及时、合理、正确,治疗是否正确、有效、彻底,医护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是否落实等,着重查找医疗缺陷。问题突出的病历由专家书面写出存在的问题,发回原科室,限期组织讨论,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开展疑难病例讨论:由医务科选定讨论病例,全院医护人员参加讨论,最后由专家结合病例进行讲评和相关业务理论知识讲座。
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状况分析:每月对各科室平均住院日、治愈率、抢救成功率、诊断符合率、甲级病案率等主要质量指标进行统计分析,作为评价科室医疗质量的重要依据。
加大质量评估和奖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