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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办法范文1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一是回顾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安排全县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刚才祥滨同志通报了全县一季度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情况,并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顺利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继续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县政府和县安监局分别被省、市授于“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和“省安监系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成绩来之不易。今年以来,县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安排部署了2011年重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应该说,全县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都是认真细致和到位的。但进入二月份以来,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急转直下,局面十分严峻。刚才,祥滨同志对全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做了通报,一季度,我县的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都大幅度上升,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事故和工矿商贸等行业呈全面上升趋势。特别是2月28日顺昌免烧砖厂坍塌死亡事故,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省内多家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影响极其不好。市政府、市安监局也极为重视,先后多次派人来县上调查,在市安委会扩大会议上点名批评,并给县政府两次下达了督办函,工作十分被动。
目前正处于旅游文化节和世园会期间,举世瞩目,来陕来汉人员骤增,投资考察、旅游观光,以及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络驿不绝,因此,我们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认真研究分析,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扎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全力以赴抓好专项整治,努力遏制和扭转各类事故多发和高发的局面,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建设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隐患治理,认真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
根据省、市的工作安排,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检查督查的内容、形式、分组情况和工作要求已经明确,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首先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对此次大检要性的认识,当前我县面临的严峻和紧迫形势,需要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改变这种状况。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组织,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干部抓好工作落实。其次是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详尽的、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和督查方案。检查前要明确哪些行业是检查的重点,重点的企业有哪些,企业的检点部位在哪里,做到有的放矢,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纠缠于一些细小环节,该查的却查不到,一群人呼啸而来呼啸而去,走马观花,表面上轰轰烈烈,起不到实际效果。
(二)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落实乡镇、部门的安全检查责任,在安全大检查和督查活动中,要保证工作检查到位、抽查督查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检查、抽查记录,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县安委会,并认真落实防控整改措施,凡因检查不细致、督查不力、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跟踪督办,督促、指导管辖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隐患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在安全大检查和督查过程中,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现场督办,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和应急预案,督促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根据隐患的性质,实行挂牌督办。各乡镇和部门要按照县安委办的督办要求,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并及时复查,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对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的,要立即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坚决杜绝带着隐患生产经营。
(四)及时报告工作信息。根据省、市安委会的要求,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周报制度,请各部门领导认真安排,落实专人,每周星期一上午10点前将本行业一周以来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情况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三非”行为
近段时期以来,县安委会陆续接到一些情况举报,反映非法开采的问题、非法经营成品油的问题,县安监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情况十分严重,有些问题已严重威胁到了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湘水镇陈家坝村脖子沟选矿厂,未经许可、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分别在牟家坝镇、湘水镇采选铁矿,尾矿乱堆乱排,严重堵塞河道。镤锃矿业有限公司打着造砖的幌子,行开采铁矿之实,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在青树镇土门村建设铁矿选矿厂。黄官镇水井村权兴波加油点未经许可经营成品油,油库建在地下室。还有红庙镇、阳春镇、梁山镇、高台镇的非法加油点,已经关闭取缔今年又死灰复燃。“三非”不仅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挑战,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也是引发各类事故的定时炸弹。这些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极低,安全条件极差,职工素质低下,安全意识极其淡薄,安全隐患极其严重,加之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没有存储风险抵押金,抗风险能力极其脆弱,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影响极坏,而且善后工作十分棘手,随之产生的社会稳定问题,造成政府工作十分被动。我们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落实安全发展要求有偏差,不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查审批职能,弱化审查把关,疏于日常监管,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致使一些项目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安全投入、水土保持等方面隐患丛生;一些投资主管部门对协同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事前不把关,事后不通报,导致安全监管部门不清楚,让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形同虚设;一些乡镇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忽视对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环节的审查,盲目引进建设项目,发现问题后不能及时予以纠正,导致“三非”现象滋生,由此而造成的破坏环境问题、地质灾害问题以及人身安全隐患问题增多。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三非”的危害,切不可麻木不仁,麻痹大意,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把好审查关,强化监管力度和打击“三非”工作力度,要坚决遏制目前“三非”问题滋生蔓延的被动局面。
一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三同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乡镇和职能部门的属地监管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责任,使三者有机结合,互相监督,互为补充,落实好政府监管主体责任。
二是要抓源头治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政发〔2011〕7号)文件精神,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做到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提前介入。
县发改局要严格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125号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执行<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08]29号)等法规、文件要求,在建设项目的备案、核准时,凡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的,要严格前置审查关,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审查意见后,方可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手续。对同意备案、核准的项目,应及时将核准文件抄送相关管理部门,并会同县安监、国土、环保等部门,依法加强对企业项目的监管,对于应报项目核准备案机关核准备案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备案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备案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应责令其停止建设。
县国土局要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和采矿许可工作,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对全县含铁花岗岩砂矿的开发进行统一规划,做到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在采矿权设立、登记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前,要按照相关规定,征求安监、环保等职能部门意见。要加快矿产资源整合步伐,在日常监管中,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县国土局是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市场准入的审批主管部门,又是含铁花岗岩砂矿综合整治的牵头部门,综合整治办公室就设在国土局,因此,要切实履行好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打击和综合整治的工作职责,确保我县的矿产资源开发从源头上就规范良性发展。
县电力局要严格按照《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和汉政发[2006]20号及南政发[2006]44号、[2011]25号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县安委会督办函的要求,对县安监局已经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的镤埕矿业有限公司、湘水镇陈家坝村二组脖子沟选矿厂、县天佑矿业有限公司坚决落实停电措施。今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新装用电申请的审查工作,对不能提供项目安全批准意见的用电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不得供电。要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做出的对淘汰企业、关停企业或者违法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未收到有关部门决定恢复送电的通知,不得擅自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用户恢复供电。对未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未经县安监局审查批准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建设项目,不得供应生产用电。这一点,希望县电力局要坚决贯彻落实,不打任何折扣,不讲任何条件,否则,此类企业或用户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县电力局要承担相应责任,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县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工商、质监、气象等部门要依法严格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能以及县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林地占用等方面依法严格管理,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各乡镇政府,尤其是今天参会的乡镇,都是“三非”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都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南政发[2011]2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要坚持每两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已经发现和正在查处的几起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要跟踪督办,巡回检查,确保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的措施落到实处。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办法范文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条例》和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年初制定的《县2014年电力设施暨电能保护工作要点》及《市2014年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芜电保组[2014]1号)文件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隐患排查及电力行政执法活动,通过一年的工作努力,制止了一批危及电力设施的行为、整治了一批危及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现就县2014季度开展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县不断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县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作用,积极开展2014年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反窃电等各类专项活动,集中整治影响电力设施安全和供用电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纠正违章施工、违章建筑、违章植树,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的违法犯罪,确保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较好地维护了供用电秩序,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电力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完善领导组织,加强沟通协调。根据省、市经信委文件精神,我县不断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2年根据成员单位人员的变化及时进行了调整,成员增至22个单位,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使电力设施保护组织更加完善,有力地促进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协调解决电力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办电力重大安全隐患,明确职责,健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开展。为确保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延伸至乡镇,各镇成立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印发了《县电力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联合执法检查。11月21日由县经信委组织公安、工商、供电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废旧市场电力废旧器材收购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了8家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在检查中发现4家收购少量废旧导线,且未做收购等级,检查组责令其整改。当检查到“春谷再生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收购点时,发现存有大量废旧导线,其中部分有销售证明,为彻底查清销售来源,当即移交属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通过政企联合执法可震慑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不得盲目收购来源不明的电力废旧器材,有效地制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销售渠道。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工作
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2014年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县2014年度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办法》,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三)积极推进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是为加强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市经信委电保办积极通过文件、会议、考核、督办等形式,推动各县(区)政府及供电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落实派驻人员,目前,我县已完成电力行政执法机构设立,供电企业派驻的兼职人员已全部到位,并制定了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今年下半年我县已受理行政许可一件,取得了零的突破。
二是县经信委加挂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牌子,由秦晓唐副主任兼任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主任,王齐学、马志宁同志兼任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副主任,王齐学负责联系经信委相关工作,马志宁、古迎胜负责联系供电公司相关工作。
三是积极组织骨干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上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今年11月市电保办组织执法人员赴合肥、阜阳、舒城、岳西等地考察学习,我县王齐学和古迎胜通过考察学习,积极总结别的市县好的做法和经验,梳理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为下步电保办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是执法证件、装备规范管理。目前执法资格证件有5个(执法证件未下发),执法证件1个。县电保办购置了电脑、照相机、望远镜、录音笔等执法装备,日常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已基本进入常态化。
(四)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1、根据《国网供电公司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贯彻市公司2014年安全工作意见,执行二十四节气表,推进继续开展安全管理提升活动,强化春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安全日”方案,于3月中旬至5月上旬,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及春检隐患大排工作。通过检查,发现管理类问题5项,设备类问题91项,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司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班组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落实整改。
2、根据《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和10千伏公变台区、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设、违章种植高杆植物、违章开挖取土、违章开山采矿、违章填埋堆物等行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发现隐患8处,整改6处。剩余2处:一处为110千伏盛新631线#9杆处于快、慢道之间,现施工单位正在落实整改;另一处为北港排涝站未经供电部门验收擅自启用,经信委已函告许镇镇政府到供电部门办理报装手续,消除配电设施安全隐患。
3、根据政府部门有关工作指示,为做好客户优质服务和安全用电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防汛排涝泵站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泵站设施用电安全,特组织供电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许镇镇水利站于2014年9月18日至30日织开展排涝泵站专项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以《一处一档》反馈水利站,以便进行整改,确保防汛期间安全可靠供电。
(五)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对县域内的各类违章作业、违章施工行为进行查处,共下达《安全隐患告知书》15份,对5处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施工工地实施停止责令其整改。要求施工企业与供电公司签订《安全协议》2份。
2014年6月30日中合新龙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35千伏盛九线线路保护区附近施工,经县供电公司和电保办现场查勘,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并制定了施工防护方案,并要求其到我委及时办理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许可审批》,确保了施工安全。率先在四县第一个办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许可审批》,标志着我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六)加强应急工作管理,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我委。编制了《电网大面积停电预案》,印发了《电网2014年有序用电预案》,全年共下达《供电公司预警通知单》6份。
(七)广泛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电力用户的法律意识,创造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县电保办与供电公司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新年伊始,为提高城乡居民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在2014年春风行动人才招聘会上利用大屏幕播放电力设施保护知识。
二是为关爱居民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公共安全,县电保办在县电视台晚间黄金时段连续七日(4月1日至7日)滚动播放“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用电”宣传标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三是根据县农业和季节性特点,4至5月在社区、乡镇、街道、中小学、集镇等人员集中区域张贴《关于禁止在电力设备及电力线路附近钓鱼的通告》、《关于严禁在电力设备和电力线路保护区附近放风筝的通告》和《关于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的通告》、《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及附近进行焚烧活动的通告》。
四是结合县籍山镇政府组织举办的美好乡村大舞台的契机。5月8日,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籍山镇三连村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
五是为积极营造全民爱线护线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保护“三电”设施的意识,5月22日,县供电公司响应县政府号召,联合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县广播电视局一同开展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备保护宣传活动。
六是6月16日利用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在县安监局的组织下,供电、消防、交通、通信、海事等十余家企业和单位开展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月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安全,强化市民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安全发展。6月22日,我委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广场开展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工作,现场发放《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300多本,发放省电保办宣传品、水杯、扑克、中性笔等。
七是完善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口密集区、跨越道路、河流、鱼塘等地段及时安装、补充安全标识约300个,如“禁止垂钓,高压危险”“禁止建筑”“禁止取土”等;完善电力线路塔号牌,以清晰、醒目标识提示相关人员,避免误登电力线路杆塔。
八是于12月4日全国第一个“宪法日”联合县经信委设立了普法宣传展牌,宣传《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活动期间大量群众前来咨询问题,公司共发放印有电能保护知识的环保袋500个,发放安全用电知识读本300余本。通过本次活动,广大群众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也相当程度上震慑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夯实电力设施安全基础
1、对10kV35公里跨鱼塘线路段进行绝缘化改造。
2、10kV黄墓126线排涝站支线、北埂282线梅村支线跨越民房,由于该线路为裸导线,存在的安全隐患,供电公司和村委会进行沟通,为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将该线路升高并绝缘化处理,提高电力线路供电可靠性,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3、全年清除树障10386棵、修剪树木21054棵。
(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亮点和成效
1、我县电力行政许可工作取得零的突破。由于受编制、人员、经费困扰,我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缓慢,电力行政许可工作没有开展,2014年下半年,县供电公司积极落实专职人员和办公场所,在市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县供电公司派驻两名专职人员,在县城繁华地段租用三间房屋做为电保办、警务室和询问室的办公场所,县经信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电保办工作,并已办结电力行政许可一起,目前正在配合宣城供电公司受理第二起电力行政审批许可。
2、根据《县农村居民家庭用电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民生办〔2013〕13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农村居民家庭用电安装保障工程,消除农村安全用电“三道防线”安全隐患,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用电安全。目前20000只家用漏电保护器安装已完成90%。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供电公司内部管理机制还不顺畅。
从2014年电保工作开展情况来看,部分违章施工、违章建筑行为供电公司都提供了施工电源,反映供电企业的部分部门、供电所把关不严,在未全面了解施工与电力设施关系前就提供了施工电源,且未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特别要表明若施工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即可中断供电)。供电企业的营销部门、供电所要在用户申请用电时,对可能对电力设施安全造成影响的施工,应报电保办到现场进行勘察。
二是政府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无论是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等行为,都需要政府的相关部门(如住建委、重点局、林业局及乡镇土地所、建设办)进行审批,只有在政府的层面上落实对相关部门、乡镇的电力设施的考核机制,才能从源头上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三是电力行政许可和电力行政处罚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电力行政许可我县已开启了这项工作,但工作成效不大。
三、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县在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市县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此,2015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上级电保办的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
(二)继续做好电力行政许可工作,争取使我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办法范文3
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保稳定、促发展的主导思想,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督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和各级人民政府监管主体责任。
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半年考核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依法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前期全县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基础,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依法监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排查、治理、督查和配合工作,全面开展督查。
三、督查内容
县委召开的全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县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通政发[ ]1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 ]7号)和《关于印发 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 ]10号)文件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考核与综合督查内容:
1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行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 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 ]10号)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和完成情况;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和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分工,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制度等情况;针对“安全生产月”北京奥运会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特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和瞒报事故情况;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企事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
5各乡镇、 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基础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6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情况,暂时难以整改完毕的否已落实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否加强了监控监测。
7全面排查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治理内容、措施和时间情况。
8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二)专项督查与依法监察:
1非煤矿山、冶金专项督查: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与管理情况;冶金企业防喷溅、灼伤、煤气泄漏中毒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2危险化学品专项督查: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反“三违”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3烟花爆竹专项督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4道路交通专项督查: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加强管控;依法取缔非法运输,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打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客运“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安全管理情况;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县交通局负责。
5铁路专项督查:公铁平交道口安全措施及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经济局负责。
6建筑施工专项督查:各类建设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采购、检验、使用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
7城市燃气专项督查: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
8消防安全专项督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
9水利电力专项督查:水利工程和小水电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治理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渔船取得合法检验证书和登记证书情况。县级管理的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水利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水利电力局负责。
火力发电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县安监局负责。
10农业机械专项督查:农业机械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持证的管理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
11特种设备专项督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负责。
12民爆器材专项督查: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经营企业违法经营、其它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使用民爆器材企业的安全条件及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
上述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具有执法主体责任的部门在专项督查工作的同时依法实施监察,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及时消除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处理。安委会办公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前期部署的各项工作严格考核,务求真实,对前期工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及部门报县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 月 日前,制订下发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县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乡镇、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事故伤亡人数降下来。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办法范文4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1号)要求,结岸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文件和全市201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区201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为主线,以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实施科技产业和人才强安为支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巩固事故防控成效、推动安全文化繁荣,“沉心静气、把握规律、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创新工作、再上台阶”,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事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交通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确保同比下降5%,力争下降10%;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安全监管合力全面增强。各级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居,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积极探索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纵深推进,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激励约束机制和“黑名单”惩戒机制全面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切实加强,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企业全面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保障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及应急演练。
——安全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实施文化强安战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5个,力争创建国家安全社区1个。
三、工作重点
按照“巩固、落实、深化、提升”的工作方针,围绕实施《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和《市南岸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切实抓好巩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建设安全文化等重点工作,有效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树立“居安思安、居安思患”的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强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并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落实其对企业安全状况的评估和整改建议权。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制定完善行业量化评估标准,逐步将行动范围拓宽到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坚持分类指导,督促企业持续整改升级,全面建章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12年底,重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发〔〕4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认证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建立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班组(站段)和样板岗位,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和本质达标。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评价验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逾期未达标的,要报区政府依法实施关闭。要将职业危害防治纳入达标创建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企业的工作任务。
——全面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区级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建立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评定级别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和能源供应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严格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有计划的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全面规范委托街镇执法工作,强化委托机关的监督、指导、培训职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整改、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委托的权限,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报区政府批复结案;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综合采取行政、刑事措施,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充实市级、巩固区县、强化乡镇、延伸村居”的要求,强化区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监察执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宣传教育等机构、队伍的建设;全面完善区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健全我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2012年底前,全区所有街镇和经济板块进一步规范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和适应工作需求的装备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接受街镇安监办的指导。切实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配合市级部门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健全集约化培训、专业化培训和定期轮训机制。2012年,街镇及经济板块分管负责人、综合监管部门班子成员、行业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岗位认证和专业化、职业化改革试点。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规范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坚持“从严治安”与“从优待安”并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岗位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意外伤害救助金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履行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咨询等职能的管理,严格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三)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两只手的作用。区政府于年起设立了2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确定了每年递增10%的增长机制,各街镇、经济板块和有关单位也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并将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做到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主要用于监管能力建设、安全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培训等。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含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配合市级有关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研究拓展救助范围;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险控制和管理办法。继续执行小非煤矿山、小危化企业主动关闭“以奖代补”政策。
——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化品登记、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信息和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广泛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对不按标准配备使用相关技术和设备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道路交通要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和强制退出机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长途客车推广安装具有3G功能的车载远程摄像监控系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道路防护栏安装、危桥改造等工作任务。水上交通要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危险化学品要强制推行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城区加油站必须采取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大型汽车站场、新建加油站推广普及撬装式加油装置。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化品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电子监测监控实现全覆盖。配合建立“民爆物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筑施工要加快实施施工现场适时电子监控,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体系。消防要建成消防卫星通信、短波通信等应急通信网;新增必需的消防车、登高车等装备配置。建设特种设备“物联网”体系,推广应用电梯、气瓶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运行远程监控系统。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区、街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需的装备,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及经济板块、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化”编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优势互补、训练有素、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小型企业要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有力有序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继续深化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街镇及经济板块普查、专家协查、区级部门抽查、区政府督查并举,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各级安委会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到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将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治理。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道路交通要围绕“四大体系”、“七大要素”建设,深化客运车辆安全、高速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巩固摩托车整治成果,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完善农村客运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告知制度;对校车统一标识,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强化库区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禁“四客一危”船舶超载和冒雾航行,开展非法餐饮娱乐船、砂石运输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建筑施工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联动管理。非煤矿山要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监管;加强石油天然气及其输送管网的隐患整治,重点防范建筑物挤压天然气管线、野蛮开挖破坏天然气管线等事故。危险化学品要全面开展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组织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动态管控。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消防要开展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清查治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大力实施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同时,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市政桥梁等结构设施等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抓好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煤气区域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安全管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深入开展机械、有色、农机、渔船、电力、建材、纺织、轻工、烟草、防雷、危旧房、市政设施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力、安全法治秩序混乱的地方和行业,要严厉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继续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实施文化强安战略,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机制,在中小学开设安全基础教育课和防灾避险演练。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继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企业“三项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安全培训、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具备安全资质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采取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农民工“三级培训”(厂级、车间、班组),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民生导向、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唱读讲传”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利用“安全与法”、“渝州安全”、《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外交流安全生产月刊》、《南岸报》和南岸电视台等宣传平台,以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景区。大力弘扬与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公共安全文化,营造讲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配合建成“12350”投诉举报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大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开展以街镇、主导型企业、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大力倡导“安全社区我创建,我们社区最安全”理念,开展宣传动员与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对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对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状况。2012年,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5个,力争创建国家安全社区1个。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施《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和《市南岸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安全政绩观,树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把事故防控作为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社会和谐稳定。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办法范文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现就实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和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为主线,以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实施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为支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巩固事故防控成效、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重特大事故控制在2次以内,――事故防控成效明显。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1年下降2.5%较大事故控制在45次以内。重大未遂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
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监管合力全面增强。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居。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试点探索取得明显进展。
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激励约束机制和“黑名单”惩戒机制全面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纵深推进。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企业全面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全面完成煤矿“六大系统”建设;新安装道路防护栏1000公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完成200艘短途客船改造;更新改造老旧电梯100台。
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100个,――安全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实施文化强安战略。创建国家安全社区5个。
三、工作重点
围绕实施《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切实抓好巩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建设安全文化等重点工作,按照“巩固、落实、深化、提升”工作方针。有效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强化市级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监察执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宣传教育等机构、队伍的建设;全面完善市和区县(自治县)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健全区县(自治县)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充实市级、巩固区县、强化乡镇、延伸村居”要求。2012年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进一步规范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和适应工作需求的装备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接受乡镇(街道)安监办的指导。切实加强国家和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全市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综合监管部门班子成员、行业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健全集约化培训、专业化培训和定期轮训机制。2012年。积极推进岗位认证和专业化、职业化改革试点。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规范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坚持“从严治安”与“从优待安”并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岗位补贴,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意外伤害救助金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履行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咨询等职能的管理,严格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作用。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有计划的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全面规范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强化委托机关的监督、指导、培训职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整改、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由全市各级政府按照有关权限批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综合采取行政、刑事措施,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强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并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落实其对企业安全状况的评估和整改建议权。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制定完善行业量化评估标准,逐步将行动范围拓宽到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坚持分类指导,督促企业持续整改升级,全面建章立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12年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发〔2011〕4号)要求。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认证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建立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班组(站段)和样板岗位,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和本质达标。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评价验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逾期未达标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关闭。要将职业危害防治纳入达标创建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2012年年底,全市创建220个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企业。
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全面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建立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评定级别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和能源供应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并将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全市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做到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主要用于监管能力建设、安全隐患整治、宣传教育培训等。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含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研究拓展救助范围。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险控制和管理办法。继续执行小煤矿、小非煤矿山、小危化企业主动关闭“以奖代补”政策。
全市新安装道路防护栏1000公里以上、新建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60套、改造危桥50座、渡改桥10座。水上交通要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化品登记、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信息和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广泛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对不按标准配备使用相关技术和设备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要建立道路交通客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和强制退出机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长途客车推广安装具有3G功能的车载远程摄像监控系统;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服务系统。2012年。完成200艘短途客船改造,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煤矿要全面完成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推动小煤矿机械化改造。要强制推行危险化学品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城区加油站必须采取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大型汽车站场、新建加油站推广普及撬装式加油装置。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化品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电子监测监控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烟花爆竹安全技术改造,建立“民爆物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加快实施建筑施工现场适时电子监控,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体系。要建成消防卫星通信、短波通信等应急通信网;新增必需的消防车、登高车等装备配置。建设特种设备“物联网”体系,推广应用电梯、气瓶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运行远程监控系统。
全面建成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应急逃生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原则。配备必需的装备,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优势互补、训练有素、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小型企业要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有力有序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四)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坚持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区县复查、专家协查、市级部门抽查、市政府督查并举,――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继续深化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全市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到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将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治理。
深化客运车辆、高速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四大体系”七大要素”建设。巩固摩托车整治成果,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完善农村客运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告知制度;统一校车标识,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库区及支流水域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禁“四客一危”船舶超载和冒雾航行,开展非法餐饮娱乐船、砂石运输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建立完善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对不具备防治能力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按规定停产整改、重组和依法关闭;强化顶板、水害的防治,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监管;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规范矿山开采秩序。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联动管理。实施非煤地下矿山采空区监测监控、尾矿库在线监测等科技示范工程,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监管;加强石油天然气及其输送管网的隐患整治,重点防范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等事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组织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动态管控。开展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开展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清查治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大力实施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同时,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市政桥梁等结构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抓好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煤气区域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安全管理;完成434座老旧水电站改造和450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深入开展民航、铁路、机械、有色、农机、渔船、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政府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力、安全法治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严厉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继续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实施文化强安战略。
加快建设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和考试考核基地,――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办学机制。中小学开设安全基础教育课程并开展防灾避险演练。提升安全工程学院办学水平。支持高等院校、高职、中职学校设置安全工程类专业,实行“教考分离”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继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企业“三项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安全培训、严格考核后持证上岗,其他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具备安全资质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采取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农民工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民生导向、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唱读讲传”活动。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利用“安全与法”渝州安全”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宣传平台,以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景区。大力弘扬与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公共安全文化,营造讲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建成“12350投诉举报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社区最安全”理念,――大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开展以乡镇(街道)主导型企业、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大力倡导“安全社区我创建。开展宣传动员与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对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对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状况。2012年,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100个,创建国家安全社区5个。
四、工作要求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办法范文6
一、夯实基础,规范管理
(一)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年初,我县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分解下达各项控制指标,并收取目标管理保证金。在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县安委会制发了《xx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我们根据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要求,及时修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计分办法。参照县里做法,乡镇与责任区、站所、村(居)委会、主要生产经营单位,部门与下属机构和单位,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乡镇、各部门也完善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岗,明确到人,并收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金,将安全生产纳入了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极大地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对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都明确了一名乡镇领导、一套班子、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管。同时,县局对主要生产经营单位,乡镇对其他企业普遍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定期检查打分,年终兑现奖惩,有效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产煤大镇推行的全员安全责任制,要求企业与班组、班组与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在每月应发工资中预留安全风险金,年底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实行重奖或重罚,实实在在地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从业人员。
(二)持续加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为夯实工作基础,为争创“安全生产示范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造条件,今年我们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监管网络。一是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议事和例会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安委会的职能。现在,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季一次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会后形成会议记录,这已成为各乡镇的安监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二是继续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今年,我们在全县大力推行安监站标准化建设,各乡镇均为安监站配备了专门办公用房、专用办公设备,并保证工作经费。锁石、花门、杏子铺等乡镇进一步充实了乡镇安监站力量,绝大多数乡镇配备了3-5名专职安监人员,全县乡镇专职安监员由63名增加到72名。各安监站的自身建设也进一步加强,普遍实行了安全生产台帐化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图全部上墙,安全执法文书、企业管理台帐都较为规范。三是提高乡镇安监人员执法水平。今年,我们精心组织编写了《安全生产执法》等书籍,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监管执法制订了标准和格式,并下发至各乡镇。5月份,我局举办了两期乡镇安监员培训班,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所有乡镇专职安监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将安全监管网络延伸至最基层。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分块包干的原则,明确了村(居)委会的安全信息管理员,并将安全生产列入驻村干部日常工作重要内容。通过我们的努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日趋完善。
(三)稳妥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一是全面完成矿山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扫尾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继续加大力度,督促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加大投入、整改隐患,今年又有4家煤矿、23家露天采石场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至此,我县53家煤矿、6家非煤井工矿山、87家露天采石场、5家烟花爆竹生产厂、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全部申办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率达100%。二是积极做好其他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年初,我们对全县的机砖厂和农药、油漆、危化气体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并由乡镇安监站逐一上门进行宣传发动,要求办理相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目前,我县机砖厂正在积极创造条件,为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准备。同时,我们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全面铺开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销售许可证》换发证工作。
(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使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富有成效,我们精心组织部署,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一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请县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在5月中旬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了专门文件,精心制定了活动方案。从6月1日开始,县电视台连续播放龙燕青副县长发表的电视讲话,并制作了安全生产专栏,进行广泛动员,营造声势。在城镇主要街道悬挂大型宣传横幅,在城乡、村组普遍张贴宣传宣传标语。6月1日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上,我们组织县直20多个单位在蔡和森广场举行安全生产现场宣传咨询和大型签名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两万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00多人次,数千群众在“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大型横幅上签名。6月2日以来,我们组织大型车队深入农村、城镇,巡回进行宣传,在全县上下广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平安月,达到“以月促年”目的。二是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今年来,我们组织40多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省、市两级举办的培训班,还请求市安监局在我县举办了一期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资格培训班。同时,指导督促乡镇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如我们协助甘棠、三塘铺等乡镇培训煤矿从业人员600多人次,督促蛇形山、洪山殿镇坚持对煤矿从业人员每季的停产学习,到非煤井工矿山现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教育部门联系,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开办了安全生产课程,每月至少上一堂安全教育课,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搭建新的安全教育平台。除在县电视台开设“安监在线”专栏,长年坚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外,今年5月,我们还与县宣传部、司法局、农办等单位精心组织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送到农村、送进农户。同时,与总工会积极配合开展企业“安康杯”竞赛活动,着力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强化执法、深化整治
今年来,我们紧密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为突破口,以强化执法推动安全专项整治,以强化执法推进行政许可,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努力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实效,确保了我县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一)始终将煤矿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一是集中力量打好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上半年,我局直接组织和参与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作。局里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坚守在煤矿一线,坚持按政策、按原则做好关闭煤矿工作,同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妥善做好当地稳定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关闭了10家煤矿、整合3家煤矿。并加强了跟踪督查,严防出现关而不死、明关暗不关的现象。二是全面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上半年,我们共下矿70多人次,排查安全隐患352处,督促整改到位320处。在发现三塘铺镇洪木塘溶洞水可能威胁邻近煤矿安全的重大隐患后,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督促乡镇和煤矿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论证,并提出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同时与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对全县非法煤矿反弹情况进行监控,有效杜绝了小煤窑死灰复燃。
(二)全面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对全县6家非煤井工矿山、80多家小型露天采石场、64家机砖厂,我们坚持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乡镇安监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今年来,共排查安全隐患500多处,发出监察指令书70多份,取缔非法采石场10多处。对非煤井工矿山还实行重点监管,经常下矿下井进行现场检查。
(三)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为认真吸取我县三塘铺镇大枫液氧充装站“2•16”爆炸事故教训,我们在全县范围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有效杜绝事故发生。2月份,我局牵头组织质监、工商等单位,对永丰、梓门桥、走马街、洪山殿、青树坪等乡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关停无证经营企业3家,查处无证经营户2家,责令3家限期整改。各乡镇也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工商所、安监站、派出所深入一线进行拉网式清查摸底和联合执法,共责令2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停产(业)整顿,责令270家限期整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我们定期实施监管,排查安全隐患150多处,及时予以整改到位。对青树、花门等地的小型打火机组装厂,我们会同公安局、工商局以及青树坪镇政府联合执法,重点整治。上半年,对全县加油站执法过程中,对2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对另外1家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隐患的严格依法实施了处罚。
(四)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年初,我县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会议,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下发了《xx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班子,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12名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从元月份起,专项整治班子成员深入各生产单位、经营网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各乡镇也全部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开展了集中执法行动,并收到了明显实效。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共取缔无证经营网点3家,查封烟花爆竹成品35件,有效地遏制了城区迷信街、永丰农贸市场的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上半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30多人次,排查整改隐患200多处。
(五)认真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我们就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向县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我们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分行业、分乡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督促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迅速参加培训、领取证照后持证上岗。通过前阶段的执法检查,我县今年上半年共有78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了有资质单位举办的培训。对限期内未参加培训的3家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六)认真实施综合监督。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对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我们也予以高度关注,全力支持兄弟单位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如春节期间,我局会同交警、交通、公路、农机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城区宾馆、娱乐场所和其他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一次地毯式清查,排查整改各类火灾隐患。2月份,我们发现梓门桥乙炔厂无证生产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当即向梓门桥镇人民政府和县电力、工商等部门发出督办专函,责令限期予以取缔。
3月份,我们配合县气象局对全县22家加油站进行了防雷检验检测。
3月中旬,在接到县燕霄水库关于水库主渠渡槽因山体滑坡严重威胁周围群众安全的报告后,我局当即与国土部门联系,制订妥善的解决方案,并跟踪督促,直至隐患整改到位。
4月份,在检查中发现青树坪至邵东界岭乡一线营运的面的存在严重超载等事故隐患,我们立即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报告,并向交警、交通等部门发出督办专函,责成限期予以整顿。
4月和5月份防汛期间,我局会同交通局、相关乡镇两次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渡工的安全教育,查处“三无”船舶,打击病险船舶违规参运,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5月下旬,我们发现原供销社棉纺公司仓库年久失修、墙体出现裂缝等严重事故隐患,立即向永丰镇人民政府和县供销社、房管局、建设局等单位发出督办函,并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棉纺公司限期予以整改。
此外,我们还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及时与电力、建筑、交通、国土、水利、药监等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了事故发生。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局党组按照加强内部管理,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局党组建立健全了《机关工作制度》、《干部学习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心通气,互换思想,增进了团结。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凝聚干部职工人心和力量。局党组开展争创“学习型部门”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全局干部职工报名参加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还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争创“服务型机关”,树立了机关部门良好形象。同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在局机关门口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对各项行政许可、检查检验的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法律责任、承办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了社会群众,得到了群众欢迎。
二是积极服务全县烟花爆竹产业发展。为了给我县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县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和健康发展,我局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为方便企业,我们印制了烟花爆竹厂办证流程图发放至各乡镇,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出面联系专业设计单位与企业业主进行洽谈。应业主请求,我们50多次为企业现场勘察选址,尽力为拟建企业出谋划策。通过我们的努力,我县已有16家拟建企业与专业设计单位签订了合同,有望在近期内完成设计并开工建设。
我们还加大建整扶贫工作力度,积极服务基层群众。今年来,我们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沙塘乡大石村提供支农资金15000多元,整修了1.5公里村级机耕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全局党员干部还与11户贫困家庭结成对子,实行“一帮一”帮困扶贫。
今年以来,我们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受编制限制,我局工作人员过少,监管力量相对不足,无法实施全面有效监管。二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难以完全落实到位,生产与安全的矛盾还很突出。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较差,与本质安全尚有较大距离。
下阶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大力推行乡镇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模式,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力求将问题解决在最基层。争取年内全县16个乡镇全部通过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验收,10个以上的乡镇通过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