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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范文1
1.1编制目的
根据路桥集团海外公司生产实际,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非洲、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所在国的政局时有变化,一些突发事件对我工作人员及项目安全潜在一定的威胁。为保障海外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员工及财产的安全,特建立海外项目人员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及预案。
1.2编制原则
1.2.1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时刻做好应对海外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应急响应,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涉外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2以人为本,确保安全: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障项目部职工临时工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2.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海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成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前方沟通、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当事海外项目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做好应急救援事宜。应急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局势进展。突发事件小组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外公司所属各海外项目部,面对重大安全威胁突发事件,严重威胁我公司海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类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和应急职责
2.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立三级管理体系,海外公司领导小组为一级,项目部领导小组为二级,项目各科室、各班组为三级。
2.1.1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书记
成员:副总、总工、部门负责人
(1)沟通业务组(国内):总工任组长,工程部经理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人力资源助理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政工、保障部、企管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1.2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由以下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 副经理
成员:项目经理助理、办公室负责人、机料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程负责人。
(1)应急办公室(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项目副经理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海外):项目总工任组长,项目人力专员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职责
2.2.1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公司级)
审定各海外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项目部所在国家、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可调用应急资源;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迎接下一步行动。
2.2.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职责(项目级)
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商议或直接发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令,指挥、协调、调用应急资源,集中力量组织救援,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2.2.3国内业务组
沟通业务组(国内):当事故发生时,立即与项目部、国内上级部门、政府有关部门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掌握海外公司可调用应急资源;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
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建立海外人员详细档案,传递人员动态信息。
维稳业务组(国内):对回国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4国外业务组
应急办公室(海外):应急办公室负责将各项应急指令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制修订项目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确认应急联络电话;负责应急值班,收集、接收、报告和传达突发事件信息,跟踪事件动态,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信息支持和通信保障工作。
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需要外交途径解决的问题和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并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负责应急资金筹集,确保资金能满足求援抢险需要;负责应急物资的购买和调配。
联络人业务组(海外):每天编制《海外人员动态表》、建立包括国内联系人在内的完善的人员信息表格,及时传递给国内。
维稳业务组(海外):对海外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5应急的各项准备
(1)车辆准备;(2)消防设施的准备;(3)急救药品的准备;(4)防护用品的准备;(5)食物储备的准备;(6)人员精简的准备;(7)现金准备。
2.2.6紧急救助
当事故发生时,项目部立即与中国大使馆及当地中资机构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2.2.7通信联络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相关人员通信联络要保持24小时畅通。
3.应急程序
3.1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
3.1.1应急小组收集、获取、记录、整理各个渠道的信息,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通告;(2)外交部门、使(领)馆通告;(3)新闻媒体。(4)来源于本单位各级组织和员工的信息。
3.1.2应急小组对预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3.1.3应急小组下达预警指令,由各项目科室负责人负责执行。
3.1.4根据事态变化,领导领导小组下达解除预警指令,由应急小组通知各科室、班组,解除预警。
3.2应急预案启动
3.2.1当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应急预案启动,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3.2.2预案启动后,应急小组和有关人员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报告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3 应急工作步骤突发事件按照其发生、发展过程,分为瞬时事件和非瞬时事件
3.3.1瞬时事件,即发生和结束在瞬间完成,应急反应主要是救治伤者、恢复生产和处理善后。
3.3.2非瞬时事件,即事件本身在持续发展,应急反应主要是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3对非瞬时事件,项目部根据事发现场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着重应急资源的协调、技术支持、法律、外交、商务及信息管理。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应在信息前报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审批。
3.5应急预案终止
根据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发展情况,由公司突发事件领导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本预案的终止令。
3.6善后处理
应急预案终止后,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由维稳业务组负责。
4.预案实施与解释
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范文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措施
一、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粮食仅指原粮,适用于全县境内的粮食在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因霉变、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因素,导致粮食卫生安全指标不合格,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群体性人体健康损害,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二)事件分级根据粮食质量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较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和一般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
1.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是指因食用质量不合格粮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2.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是指因食用质量不合格粮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3.较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4.一般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县局成立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指挥长,局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局办公室、人事股、纪审股、会统股、业务股、储备粮管理中心、监督检查股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均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一室四组,即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和现场处置组、技术支持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指挥部。启动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除应急处置状态;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对参与处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2.应急办公室。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决策,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本预案;收集和分析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处置、解除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建议。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现场处置组。对突发事件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和检查,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现场处置组由局人事股、地储粮管理中心组成,地储粮管理中心牵头。
4.技术支持组。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事件调查;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对抽取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对确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提出处理意见。技术支持组由局业务股、会统股组成,业务股牵头。
5.监督检查组。负责调查已经过具备法定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来源、流向和数量,依法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召回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储存、运输、加工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检查组由局监督检查股、纪审股组成,监督检查股牵头。
6.综合保障组。做好应急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并通过应急指挥部统一对外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全力配合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有必要,应急指挥部有权征用各成员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
三、应急程序
(一)事件报告及前期处置县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粮食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应急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并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三)下达处置指令根据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并按照分工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若遇有新情况,要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五)终止应急处置各工作组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应急办公室报告。经应急办公室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六)调查和恢复重建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置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处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
1.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封存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
2.追查问题粮食的来源、去向和数量,及时将情况通报市粮食局及所在地政府食安办、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
3.责令有关企业召回存在问题的粮食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
(二)重大事故
1.实施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的处置措施。
2.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协调处置有关问题。
3.联系新闻媒体,通过应急指挥部有关信息,告知公众事件情况,消除恐慌情绪。
4.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检查,对质量问题涉及地区的粮食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第一时间封存问题粮食。
5.配合公安,监察等部门对责任单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三)特别重大事件
1.实施重大事件的处置措施。
2.责令存在问题的粮食经营企业立即停业,全力追回售出的问题粮食。
3.安排抽验人员随时检验或送检样品。
4.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适时召开新闻会,向全社会通报事件有关情况,消费警示,防止问题粮食扩散。
5.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
五、附则
(一)责任追究和奖励对不按照本预案要求,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执行或违背应急指挥部指令、玩忽职守、渎职失职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应对和处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完成任务出色、为有效制止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扩大蔓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本预案由县粮食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结合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措施
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组织机构
(一)成立xx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指挥部。
2、负责全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全村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村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承办xx乡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 预测与预警
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网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报告,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白竺乡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乡应急办指示传达给村民小组,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村委会、各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白竺乡应急办公室。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向白竺乡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及时补充应急物资,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4、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和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恢复重建。积极组织村民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三、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序,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村义务巡防队等志愿者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其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由村委会统一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调用。
3、基本生活保障。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治安维护。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四、监督管理
1、宣传教育。
(1)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公布报警电话。
(2)在学校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2、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五、附则
本预案由村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与实施,自之起日正式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措施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台风、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人员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液化气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六)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不法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范文3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快速查处涉药案件是保证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
第三条药品平安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水平、涉及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平安事件。
第五条药品平安突发事件的快速稽查。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稽查队副队长为成员的药品快速稽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和处置日常工作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平安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稽查队,由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演讲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演讲药品平安突发事件。药品平安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演讲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演讲网络。
第九条药品稽查队和药品检验所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需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接到辖区内药品平安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规定时间内逐级报至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平安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一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
初次演讲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及时演讲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动态演讲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
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建议等。总结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演讲后。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三条药品平安事件发生后。
1接到突发事件演讲后。督导组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稽查,同时演讲县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查明事件原因。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
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置工作实行动态演讲制度。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演讲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范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12)县气象局:负责向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__功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 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范文5
一、应急预案分级
(一)一级预案:当桥梁坍塌或桥梁主体结构出现严重病害且发展趋势较快,完全失去承载力经评定为五类危桥。
(二)二级预案:当桥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出现严重病害且发展趋势较快但未完全失去承载力,经评定为四类危桥。
(三)三级预案:当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出现较为严重的病害,经评定为三类危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由县局成立公路桥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值班电话: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
机安股:
工程队:
路政大队:
财务股: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指导桥梁抢险,物资和资金调配;
2、指导桥梁管养单位进行交通管制;
3、负责新闻媒体的联系、采访,公告等;
4、负责紧急抢修方案、维修或改造方案的制定;
5、适时将应急处置工作向省市公路局汇报。
(二)由养护站成立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工作组在养护站成立应急办公室,由呼红飞任办公室主作。
应急工作组负责该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具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事故发生时,加强桥梁观测,发现问题,紧急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制定事故桥梁突发事件具体应急方案,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部署及相应应急预案内容组织实施,迅速组织便道便桥的抢修、恢复交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做好紧急调用人员、机械设备和相关物资材料的工作。
4、将应急工作的实施情况适时上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相关事宜。
5、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通报有关单位。
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桥梁突发事件的协调、现场补救及应急救援工作。
2、危桥发生险情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3、协调组织技术专家对该桥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桥梁的调查处理工作,跟踪落实事故桥梁抢修计划和资金到位。
5、加强对事故桥梁的观察检测工作和日常养护工作,认真落实桥梁专项养护制,落实“三个一”责任制,每日观测一次并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专职桥梁工程师应对该桥进行等级评定,做好危桥加固改造技术培训工作,对桥梁资料整理归档。
应急工作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组长及主要职责如下:
1、观察维修组,组长:负责现场24小时值班观察,组织桥梁状况检测及评定,组织抢修工程实施。
2、施救工作组,组长:负责现场人员及车辆的施救工作。
3、交通管制组:组长:根据应急事件级别,负责现场交通封闭或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实行交通管制。
三、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根据发生险情桥梁的评定等级、荷载设计等级和现状制定三个等级预案措施:
(一)一级预案措施
应采取以下预案措施:
1、由观察维修组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应急工作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组立即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抢救伤亡人员:由施救工作组负责,受伤人员就近送往当地医院救治。
3、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县政府组织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相关部门对事故桥梁现场立即封闭交通并引导分流,进行交通管制。现场立即封闭交通并引导分流:由交通管制组负责,封闭分流方案如下:
(1)在桥梁两端设置分流管制点,每个点安排路政、交警各2人,车辆两台,实施现场指挥分流。
(2)交警人员实施流动执勤,积极疏导,防止在分流过程造成新的交通堵塞。
(3)同时向媒体公告,公布分流方向,引导社会车辆正确选择行驶路线。
4、由县政府通过电视、新闻等媒体和通告等方式,对事故桥梁封闭交通并引导分流,进行交通管制的情况进行告示。
5、交通管制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交通,观察维修组负责每天对事故桥梁病害演变发展情况进行观测,遇大雨暴雨天气每日24小时现场不间断地观测,并填写好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等观测数据,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局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6、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专家对桥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增列计划,并落实加固或改造资金到位。
(二)二级预案措施
应采取以下预案措施:
1、由观察维修组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应急工作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组立即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立即在桥两端设置限速、限载、危桥等警示标志或立即采取封闭交通措施,制定绕行方案。
3、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县政府组织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该桥行进行交通管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禁止大中型载重货车通行,及时疏导交通,增设绕行警告标牌,加强对绕行线路的养护,确保绕行线路路面、桥梁等设施安全畅通;
4、由县政府通过电视、新闻等媒体和通告等方式,对该桥允许通行车辆的条件进行告示;
5、交通管制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交通,观察维修组负责每天对事故桥梁病害演变发展情况进行观测,遇大雨暴雨天气每日24小时现场不间断地观测,并填写好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等观测数据,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局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6、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专家对事故桥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增列计划,并落实加固或改造资金到位。
(三)三级预案措施
应采取以下预案措施:
1、立即在桥两端设置限速、限载、危桥等警示标志;
2、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县政府组织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该桥进行限速、限载通行的交通管制,禁止总重55T以上超载车辆通行;
3、观察维修组负责每10天对桥梁病害演变发展情况利用必备的观测工具进行观测,填写好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等观测数据,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局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范文6
一、紧急突发事件的范围
1、因各种因素、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罢工、游行、示威等情况和事件。
2、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3、火灾,交通事故以及其它较大的治安灾害事故和地震等损失较大的自然灾害事故。
二、基本原则
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预防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总原则。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职工的利益,有利于稳定大局,依法快速,是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具体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做好安全工作,保持稳定的前提。全局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到第一线,及时分析掌握动态,把各类不安定的因素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党政领导共同负责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局长对单位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全面负责,单位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协助局长处理各项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
3、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办事
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判明其性质用不同的方法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处理事端,遇到难以定性的问题,决不轻易下结论,以防激化矛盾。对触犯法律的不法分子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职工,按局规严肃处理。
三、处置程序
初发阶段。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或发现不稳定事端苗头后,应迅速将情况报单位领导小组,同时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处置疏导,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