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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精神,本着对全校师生负责的态度,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实现2015年度我校安全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安全工作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
四、检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跟踪治理情况。
2.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各种突发紧急情况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4.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落实情况。
5.消防隐患整改情况。
6.食品卫生监督情况。
7.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卫生安全。
(1)食堂硬件设施和学校饮用水、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情况。
(2)对学校校食堂的采购工作、是否按照操作规范储存、加工,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卫生,确保食品留样和炊事用具、餐具的清洗消毒制度化。
(3)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4)加强对食堂、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等设施的管理和安全保卫情况。
2.消防安全
(1)对建筑、电网线路、用电、电器,特别是对老旧损坏的电线、插座、开关等,及时检查维修,严防超负荷运行、电线短路等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2)应急灯、照明灯、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位、完好、有效,数量充足。
(3)疏散通道畅通无阻,疏散门无锁闭现象。
(4)是否进行消防逃生演练。
3.校园安全保卫和周边整治。
(1)坚持24小时有值班人员坚持值守在位,保持高度警惕。
(2)加强门卫和安保人员的管理,做好值班和巡逻、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入校滋扰作案。
(3)加强技防设施安装建设,完善校园监控网络。
(4)强化治理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教育教学氛围。
4.交通安全。
(1)学生上下学时段值班和疏导情况。
(2)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5.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2)要特别注意学校楼梯楼道使用中的安全问题,楼梯栏杆扶手要按规范有足够的高度和坚固程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迅速维修。
(3)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段,在疏散出口等重要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巡逻、疏导学生,以有效防范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4)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合乎规范和要求。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为深化巩固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当前有关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对做好当前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巩固和深化我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成果任重道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市“两会”和省党代会即将召开,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暨村庄整治现场会和全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座谈会也将在湖召开。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做好消防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二、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预防第一”、“关口前移”的指导思想,继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要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省、市和县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外来打工人员集中居住的出租房等部位。要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督促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规范。加大农村地区火灾的防控力度,在巩固深化示范点的基础上,以点拓面,全力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必须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拒不整改、逾期不改火灾隐患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的单位和场所,以及未经批准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予以取缔,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吴兴区人民政府要加快织里“三合一”整治工作的进程,确保整治工作按既定方案落实完成。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切实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黑板报、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电焊、气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工种人员的消防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技能。要深入社会单位和社区、农村,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年人、身体残疾人员等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德化县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件精神,为提升我镇火灾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能,持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市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镇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市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城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逐步有效解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充分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城市公共消防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企业领导、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为综治办、派出所、企业办、林业站、村镇站、国地资源所等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主任由陈林晖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指导、协调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各辖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一是落实消防规划的编制。村镇规划站要协助县消防大队完成德化县城区消防规划修编。同步修订消防专项规划,每年组织开展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是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镇城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进行配备,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加强城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建设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的指挥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定期组织综合演练。要加大对救援力量、战勤保障和灭火救援物资储备等建设的投入,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二)整治城市重点消防安全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火灾重点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二是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企业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开展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行为、有问责,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和“三合一”和“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安监办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理、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
三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镇村镇站要协助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将工地活动板房出租作为店铺营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垫板等设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派出所要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配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枪水带,设置消防车通道。
四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的检查整治。镇企业办、安监办协助要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并报上级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五是消除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各相关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协助执法部门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的建(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
(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业主多、产权分散,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各村(社区)要协助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安全。
二是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
三是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总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施工单位应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特别是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派出所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动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工作内容。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在小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社区内每栋楼房均应设置一名消防宣传员。
(五)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负责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范畴,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和考评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单列考评范畴。
二是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辖区内单位(场所)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居委会要组建志愿消防者队伍,组织居民签订防火公约,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村(社区)要结合省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考评细则(附件3)做好各项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工作。
三是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村镇规划站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及时上报制止。工商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文化部门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消防大队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上报上级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照。安监办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学校、医院、金融系统、商场、酒店、高层建筑及办公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职责,同时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致灾因素。
(六)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部门单位联合执法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联合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等消防安全问题,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建立火灾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并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建立督办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效能办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实施跟踪督办,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4
重点检查校车未按规定登记、未喷涂统一标识、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私车集中搭载学生既幼儿及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2。认真检查校车的登记、建档管理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校车管理档案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跟车教师)、行车路线、站点以及学校和幼儿园名称。对校车登记造册,逐校(园)、逐车建立校车管理档案。
3。 检查校车交通安全情况。对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的校车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车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审核不过关的,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5
(一)各类旅店、饭店、商场内设置的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由镇政府牵头负责,镇安委会、派出所配合。
(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由镇综治办牵头负责,镇安委会、派出所配合。
(三)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由镇司法所牵头负责,镇安委会、派出所配合。
(四)各类养老院、福利院等福利机构的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由镇民政办牵头负责,镇安委会、派出所配合。
(五)各类马路摊点、大排档、店外店等燃气使用及消防的安全专项检查,由镇安委会牵头负责。
(六)各类小饭店的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由镇派出所牵头。
二、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全村责任,细化检查措施,规范检查行为,扎实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各村要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与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安委〔2014〕7号)的精神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杜绝“三违”。
(三)各工作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各自分管领域,亲自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工作中,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业整顿,并挂牌督办。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6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我校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不断完善我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