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医保部门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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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保部门工作总结

乡镇医保部门工作总结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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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对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呼和浩特市2020年高标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呼扶组发〔2020〕2号)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对今年以来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以及典型经验汇报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情况

根据市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建立医疗保障参保清单,实时动态更新、调整参保人数,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状态核查责任,逐户、逐人摸准参保状态,对未参保的逐一动员,及时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因人口流动等原因导致的断保、漏保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

截至12月31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55565人,已脱贫享受政策26623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28829人,边缘户113人,其中,市域内参保54722人,省域内参保423人,省域外参保325人,累计参保55470人。除95人因死亡、服刑、服役、无有效身份信息等原因无法参保外,均已落实应保尽保工作。

二、“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费用报销情况及集中救治大病专项救治情况

(一)“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情况

一是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要求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筹资及待遇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调整大病补充保险待遇以及将非民政救助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重制度”全覆盖。

二是出台《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简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办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幅度提高门诊统筹待遇,简化审批手续、优化门诊流程,实现居民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享受普通门诊、“两病”、乙类慢性病就医,无需申请,无需办理直接结算,在自治区范围内尚属首家,并且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截至12月31日,我市通过医保系统登记在册管理的慢性病患者56648人,其中13种甲类慢性病3182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63人,高血压、糖尿病2482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70人。

三是深化医药改革持续发力,为保障药品及时配送到基层医疗机构,方便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买药、报销,不断加强职能建设,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情况进行多次调研,分析研判,创新思路,与卫健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工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0〕17号),改变药品配送模式,要求药品配送企业将各级基层医疗机构所需药品集中配送到旗县医院,旗县医院承担域内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验收和分发工作,加快基层药品配送速度,为药品配送企业减负,努力解决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慢性病药品品种全,数量足,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二)费用报销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报销29213人次,报销123.89万元;特殊慢性病报销6981人次,报销534.61万元;住院报销6447人次,报销3513万元;大病补充保险报销1506人次,报销474.37万元;医疗救助报销6368人次,报销771.26万元;其他保障政策报销3376人次,报销396.93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79.5%,综合实际报销比例为86.51%。

(三)集中救治大病专项救治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疾病编码更新工作,我市出台《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付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时增加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调整支付标准,依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结算系统实现大病专项救治的待遇支付工作。

截至12月31日,享受大病集中救治513例,其中脑卒中258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28例、肺癌18例、直肠癌10例、胃癌13例、终末期肾病179例、急性心肌梗死11例、乳腺癌12例、白内障28例、宫颈癌5例、食道癌4例、重性精神病3例、结肠癌1例、肝癌1例、儿童白血病1例。

三、盟市域内“一单制”结算情况

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结算,充分保障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市医保局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对医保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并将其他部门的各类信息整合其中,积极建设了城乡居民“一单制”结算系统,在全自治区首家实现市级统筹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功能。

“一单制”结算系统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民政救助人员信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残疾人信息,上述人员信息在“一单制”结算系统中进行了标识,在患者就诊结算时,自动提取人员信息,符合倾斜政策的人员,及时得到保障。

“一单制”结算系统目前可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政策、“12345”兜底保障起付线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政策、大病集中专项救治等多项政策实现“一单制”结算。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扶贫政策得以精准计算,解决了长久以来存在的因多部门、多系统信息不畅通,数据共享不及时导致的政策落实不精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既避免了重复保障、过度保障,也避免了保障不充分的问题,各项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得以精准落实。

四、主要成效

(一)组织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再次对贫困户慢病卡发放情况进行排查,按照自治区统一模板要求,及时印制发放到位,确保“应发尽发”。

一是与卫健部门联合发放慢病卡。结合脱贫攻坚摸底排查工作,逐户逐人收回原有的各类没有作用和仅发挥政策宣传作用的慢病管理(证)卡,重新统一制作、规范宣传内容,集中发放新的慢性病管理卡。在发放慢性病管理卡的同时集中开展政策宣讲,有针对性地宣讲慢性病政策,让贫困人口知晓医保政策,明白慢性病管理卡作用。二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慢病追踪机制,对已发放的慢病卡和新增慢性患者进行动态追踪,确保慢病卡随患者所患疾病同步,新增慢病患者及时发放到位,确保“应发尽发”。

截至目前我市入户排查13801户,制作慢病卡11671张,新增慢病患者111人,已发放11467张。

(二)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信息共享和服务一体化。

一是提高门诊医疗待遇,简化慢性病审批手续。出台《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呼医保发〔2019〕35号),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2000元(60岁以下参保人员)和2400元(60岁及以上老年参保人员),实现居民参保患者门诊在所有定点机构就医直接结算,在自治区范围内尚属首家。取消乙类慢性病审批环节,扩大甲类慢性病范围,除 13 种特殊慢性病需要依申请进行审核外,其余病种患者持 《社会保障卡》 即可通过划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待遇,并且无病种限制,无需申请、无需办理慢性病审批。通过简化审批手续、优化软件流程,方便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参保患者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及时享受待遇,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办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0〕18号),在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申办流程,将门诊特殊慢性病备案下放到定点医疗机构,经定点机构医保科审核后,符合申办条件的由定点机构医保科录入医保系统,慢性病患者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相应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实现慢性病患者申报、备案、待遇享受“一站式”完成。

二是加强慢性病信息化建立“一站式”结算,系统自动提取慢病患者信息。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结算,充分保障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市医保局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对医保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将其他部门的各类信息整合其中,建立城乡居民“一站式”结算系统,在全自治区首家实现市级统筹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功能。建档立卡贫困慢病患者就医购药仅需持二代社保卡即可即时直接结算报销,享受待遇。

三是实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直接报销结算,打通基本医疗门诊待遇结算“最后一公里”。为方便乡镇、村城乡居民(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医购药,让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享受便捷的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度优势,通过多次调研、系统调试,实现了村卫生室门诊通过系统线上直接结算,打通了基本医疗待遇结算“最后一公里”,确保了城乡居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小病不出村、常见病、慢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持卡就可在村卫生室、乡卫生院就医购药直接结算报销。

四是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充分保障常见病、慢病患者用药。为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不到位,药品串换等问题,保障乡镇、村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购药时常见病、慢病药品品种全,数量足,能够满足患者用药需求,要求各旗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和药品购销“两票制”,严禁外网采购药品;各旗县二级医院承担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的验收和分发工作,乡镇卫生院凡有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开展住院医疗业务的,用药目录参照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对药品配送企业提出新配送要求,药品配送企业按照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度将县、乡、村各级基层医疗机构所需药品集中配送到县医院,解决因配送成本高、数量少、时间长等问题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无药可用。

(三)进一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落实情况,重点排查符合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应报尽报”。

一是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与引导,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量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带来的便捷服务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二是与人社部门合作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持卡率。对未持有二代社保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尽快督促办卡、领卡。对人数较多的地区,要积极协调驻村书记、帮扶干部、当地金融机构,组织统一办卡。三是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报销的医疗费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定期排查、梳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未报销的医疗费用落实到位。对所有票据再进行梳理登记,逐张录入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台账。对于符合保障政策的票据要及时兑现待遇,并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中进行标注;对于未提交材料无法享受医疗救助、其他保障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及时协调村医、驻村干部督促尽快报送材料;对于不符合保障政策的票据加盖“鉴定背书章”。对发现执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不到位,存在过度保障或保障不充分等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医疗保障各项政策精准落实。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困难人员流动性大,精准掌握全部困难人员的医疗保障情况难度较大。不享受政府代缴政策人员中,部分青壮年认为自身身体健康不愿意缴纳保费,部分农村高龄群体没有经济来源且为给子女减轻负担,不愿意缴纳保费情况。动员参保工作难度较大,难以对全部贫困人群形成有效的预防措施。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结合国家“全民参保”计划将全部户籍人口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通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立防反贫致贫机制。尤其是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孤儿、重残等困难人群的动态参保。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动态参保规则,动态为困难人群随时参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计划以各旗县区政府牵头,乡镇为单位进行布置,逐村进行摸排,了解情况,掌握流动人口的异地参保和未参保情况,通过深度摸排动员,确保所有困难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以及防返贫预防措施。

(二)提升基本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市级统筹层次,优化医疗保障综合保障服务水平;提升基本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待遇保障水平,让困难人群“看的起病、看得好病”。提升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实现困难人群在家门口就能享受 “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少困难人群跑腿垫资,为困难人群提供便捷服务。

乡镇医保部门工作总结范文2

一、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1.强化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将脱贫攻坚工作摆在首位,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扶贫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行业扶贫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每月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会议,研究医保扶贫工作,常态化开展包保村帮扶工作。

2.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协调扶贫、公安等部门和各镇、村摸排贫困人口去向及参保变更情况,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205人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中,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11710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495人。

3.规范贫困人口慢病管理。根据省医保局加强慢病管理文件要求,协调市卫健局做好慢病人员排查和信息比对工作,将我市贫困人口中符合慢病条件人员纳入慢病管理,通过医保系统标识,在贫困人口“一人一策”上粘贴“医保慢病待遇标识”。

二、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医保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5%,封顶线20万元;慢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封顶线由6500元提高到7000元的倾斜政策,切实减轻贫困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全年农村贫困人口按提高比例政策享受新农合待遇15491人次,补偿金额1788.21万元,其中提高部分金额171.99万元。

2.大病保险方面。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到3000元,报销比例在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切实提高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受益水平。2020年,按照大病保险65元/人、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的标准,累计为全部参合人员即38631人缴纳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费347.68万元,其中大病保险251.1万元,意外伤害96.58万元。

3.医疗救助方面。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的投入,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政策。2020年市财政为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补助130元/人,为农村特困人员(含农村孤儿)全额补助个人缴费部分270元/人。共资助困难群体参合12931人170.61万元。累计医疗救助2610人次166.67万元。

4.大病兜底方面。对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财政出资设立的“大病兜底资金”再次给予补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和42种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确保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累计大病兜底补偿14650人次193万元。

三、全面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1.实现医保政策透明化。指定专门窗口和专人负责政策宣传并帮助贫困人口兑现政策,解决群众政策不知情、就医报销难等问题。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厅、出院结算等地点设置医保扶贫宣传内容和宣传资料取阅点,公开“一站式”办结流程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现各项补偿政策“只跑一次”。

2.推进医保服务便民化。启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信息系统”,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彻底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一单制结算”、“一站式”信息交换。县域内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医保政策全覆盖

1.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措施,与“两定”机构配合开展各种医疗保险反欺诈宣传,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集中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2次,受益群众2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0.4万份。

2.印制发放医保扶贫宣传材料。发放《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一单清”》《农村居民门诊、住院医保报销流程“一本通”》宣传单(手册)3万份。印制朝汉双语版《医保扶贫政策解读》宣传折页1万份;协调各镇分管领导和镇卫生院院长召开医保扶贫政策宣传研究会,并在各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悬挂张贴《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宣传展板共计80张。

3.广泛开展扶贫政策培训活动。领导带队先后到8个乡镇进行巡回宣讲;应镇、村培训需求,组织业务人员到龙城镇龙新村进行政策解读;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大病兜底系统操作培训;举办全市脱贫攻坚培训班;针对县公立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系统操作暨最新医保扶贫政策培训。全年累计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培训班9场次1500人次。

五、促进“两定机构”规范管理

在全市范围内将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融入日常的重点监督检查之中,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结合智能监控系统,更好的收集和锁定违法违规证据,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对全市1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68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对涉及违规医院、药店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乡镇医保部门工作总结范文3

一、基本情况:

1、主要模式。我县基本医疗保险险种共有二种模式,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结合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统账结合模式,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二是住院医疗保险结合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单建统筹模式,参保人员无个人账户)。

2、参保人数。截止*年3月,全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286家,参保人数达20753人,其中基本医疗统账结合13039人,单建统筹7714人。

3、收支情况。截止*年3月,医疗保险基金历年收入445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基金收入3636万元,单建统筹基金历年收入818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历年支出265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基金支出2474万元,单建统筹支出182万元。

二、主要做法。

1、不断提高征缴审计力度,使医保基金做到应收尽收。一是严格申报基数制度。每年的3月份调整一次缴费基数,此缴费基数一经确定,在一个年度内不再予以调整。月缴费基数严格按国家统计局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申报。各单位在申报的同时,需附上报统计部门的年度工资总额年报表(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之一。二是严格审计缴费基数。个别单位为减轻单位负担,少缴医保费用,采取少报瞒报漏报工资基数的办法,以较低的缴费标准,换取较高的医疗待遇,造成基金滴漏欠收。为防止少报瞒报和漏报,我们组织专人,深入各单位,严格审计工资基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上门宣传教育,收到了明显效果,县工商局在原工资基础上平均每人增加缴费200元,建设银行增加300元。三是及时上门催缴。对欠费单位,及时上门了解情况,催缴费用,情况特殊的,可签订缓缴协议,暂不收取滞纳金,不停止医保待遇。对未签订缓缴协议的单位,下发《催缴医疗保险费通知书》,对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从次月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对拒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个别单位领导缴费意识淡漠,单位无人生病时,认为缴费上当吃亏,对医保费用采取故意拖延不缴的态度,为此,我们加强宣传教育,重申制度规定,打消糊涂念头。凡欠费单位职工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欠费单位和个人自负,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从而促进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意识,使医保基金及时征收到帐,提高征缴率,增强基金抗御风险的能力。五是积极配合地税征收。从*年起,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费转交地税征收,经协商,地税部门委托我处代为收缴,所以虽然交由地税征收,但我处的工作量并没有减少。对未按规定时间主动缴费的单位,我们及时下发《催缴医疗保险费通知书》,通过电话催缴、发送征缴通知单、协同劳动监察大队上门催缴等手段,对不能及时缴费的单位进行催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不断加大医疗费用支出的监管,使基金支出阀门得到有效控制。在两个定点的管理中,我们具体做到五点:一是完善"两个定点"协议。我们在协议中明确要求各定点医院,一定要确保控制好以下六项指标。一是医保药品备药率和使用率应分别达到:西药80、中成药50;二是门诊处方均值不得大于50元以上,单张处方不超过80元;三是大处方量应控制在20以内;四是大型检查阳性率要大于65;五是自费药品费用不得占总医疗费用的10以上;六是所有住院费用个人负担占总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30。二是建立竞争退出机制。加强市场竞争,引进各类医疗机构,对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各类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不分民营私营,只要符合定点要求,一律准入,从而达到加强竞争,降低费用的目的。为确保定点机构出口畅通,对严重违规和屡次违规的定点机构,严格处罚,直至撤销定点资格。三是大力治理门诊"三乱"现象。认真检查门诊病人病历管理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处方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以药换药、以药换物等,使乱开大处方、乱开搭车药、乱换药物等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严格住院"两核对"制度。"两核对"是病人入院时的人证核对和出院时的费用核对。对定点医院存在的冒名住院、挂床住院、乱收费用等违规行为,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调阅联网微机、走访住院病人、核对费用清单等,杜绝各项不合理的收费,达到减轻个人负担、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目标。五是从严审核各项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医保基金的浪费与流失。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亲朋好友和普通病人,做到一视同仁,凡不符合医保规定的待遇,坚决不予审批,凡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六是奖惩考核紧密挂钩。我们联合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对全县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面的医保年度考核。围我县医疗保险运行以来,医保模式不断增加,参保单位逐渐增多,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均有不同程度的积累,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得到保障,医保制度逐步得到社会认同,大家对医保的满意度不断攀升。现按照市处要求,对全县医疗保险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主要模

式。我县基本医疗保险险种共有二种模式,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结合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统账结合模式,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二是住院医疗保险结合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单建统筹模式,参保人员无个人账户)。

2、参保人数。截止*年3月,全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286家,参保人数达20753人,其中基本医疗统账结合13039人,单建统筹7714人。

3、收支情况。截止*年3月,医疗保险基金历年收入445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基金收入3636万元,单建统筹基金历年收入818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历年支出265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基金支出2474万元,单建统筹支出182万元。

二、主要做法。

1、不断提高征缴审计力度,使医保基金做到应收尽收。一是严格申报基数制度。每年的3月份调整一次缴费基数,此缴费基数一经确定,在一个年度内不再予以调整。月缴费基数严格按国家统计局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申报。各单位在申报的同时,需附上报统计部门的年度工资总额年报表(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之一。二是严格审计缴费基数。个别单位为减轻单位负担,少缴医保费用,采取少报瞒报漏报工资基数的办法,以较低的缴费标准,换取较高的医疗待遇,造成基金滴漏欠收。为防止少报瞒报和漏报,我们组织专人,深入各单位,严格审计工资基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上门宣传教育,收到了明显效果,县工商局在原工资基础上平均每人增加缴费200元,建设银行增加300元。三是及时上门催缴。对欠费单位,及时上门了解情况,催缴费用,情况特殊的,可签订缓缴协议,暂不收取滞纳金,不停止医保待遇。对未签订缓缴协议的单位,下发《催缴医疗保险费通知书》,对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从次月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对拒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个别单位领导缴费意识淡漠,单位无人生病时,认为缴费上当吃亏,对医保费用采取故意拖延不缴的态度,为此,我们加强宣传教育,重申制度规定,打消糊涂念头。凡欠费单位职工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欠费单位和个人自负,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从而促进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意识,使医保基金及时征收到帐,提高征缴率,增强基金抗御风险的能力。五是积极配合地税征收。从*年起,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费转交地税征收,经协商,地税部门委托我处代为收缴,所以虽然交由地税征收,但我处的工作量并没有减少。对未按规定时间主动缴费的单位,我们及时下发《催缴医疗保险费通知书》,通过电话催缴、发送征缴通知单、协同劳动监察大队上门催缴等手段,对不能及时缴费的单位进行催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不断加大医疗费用支出的监管,使基金支出阀门得到有效控制。在两个定点的管理中,我们具体做到五点:一是完善"两个定点"协议。我们在协议中明确要求各定点医院,一定要确保控制好以下六项指标。一是医保药品备药率和使用率应分别达到:西药80、中成药50;二是门诊处方均值不得大于50元以上,单张处方不超过80元;三是大处方量应控制在20以内;四是大型检查阳性率要大于65;五是自费药品费用不得占总医疗费用的10以上;六是所有住院费用个人负担占总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30。二是建立竞争退出机制。加强市场竞争,引进各类医疗机构,对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各类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不分民营私营,只要符合定点要求,一律准入,从而达到加强竞争,降低费用的目的。为确保定点机构出口畅通,对严重违规和屡次违规的定点机构,严格处罚,直至撤销定点资格。三是大力治理门诊"三乱"现象。认真检查门诊病人病历管理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处方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以药换药、以药换物等,使乱开大处方、乱开搭车药、乱换药物等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严格住院"两核对"制度。"两核对"是病人入院时的人证核对和出院时的费用核对。对定点医院存在的冒名住院、挂床住院、乱收费用等违规行为,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调阅联网微机、走访住院病人、核对费用清单等,杜绝各项不合理的收费,达到减轻个人负担、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目标。五是从严审核各项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医保基金的浪费与流失。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亲朋好友和普通病人,做到一视同仁,凡不符合医保规定的待遇,坚决不予审批,凡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六是奖惩考核紧密挂钩。我们联合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对全县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面的医保年度考核。围我县医疗保险运行以来,医保模式不断增加,参保单位逐渐增多,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均有不同程度的积累,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得到保障,医保制度逐步得到社会认同,大家对医保的满意度不断攀升。现按照市处要求,对全县医疗保险稽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主要模

式。我县基本医疗保险险种共有二种模式,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结合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统账结合模式,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二是住院医疗保险结合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单建统筹模式,参保人员无个人账户)。

2、参保人数。截止*年3月,全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286家,参保人数达20753人,其中基本医疗统账结合13039人,单建统筹7714人。

3、收支情况。截止*年3月,医疗保险基金历年收入445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基金收入3636万元,单建统筹基金历年收入818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历年支出265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基金支出2474万元,单建统筹支出182万元。

二、主要做法。

1、不断提高征缴审计力度,使医保基金做到应收尽收。一是严格申报基数制度。每年的3月份调整一次缴费基数,此缴费基数一经确定,在一个年度内不再予以调整。月缴费基数严格按国家统计局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申报。各单位在申报的同时,需附上报统计部门的年度工资总额年报表(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之一。二是严格审计缴费基数。个别单位为减轻单位负担,少缴医保费用,采取少报瞒报漏报工资基数的办法,以较低的缴费标准,换取较高的医疗待遇,造成基金滴漏欠收。为防止少报瞒报和漏报,我们组织专人,深入各单位,严格审计工资基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上门宣传教育,收到了明显效果,县工商局在原工资基础上平均每人增加缴费200元,建设银行增加300元。三是及时上门催缴。对欠费单位,及时上门了解情况,催缴费用,情况特殊的,可签订缓缴协议,暂不收取滞纳金,不停止医保待遇。对未签订缓缴协议的单位,下发《催缴医疗保险费通知书》,对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从次月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对拒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个别单位领导缴费意识淡漠,单位无人生病时,认为缴费上当吃亏,对医保费用采取故意拖延不缴的态度,为此,我们加强宣传教育,重申制度规定,打消糊涂念头。凡欠费单位职工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欠费单位和个人自负,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从而促进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意识,使医保基金及时征收到帐,提高征缴率,增强基金抗御风险的能力。五是积极配合地税征收。从*年起,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费转交地税征收,经协商,地税部门委托我处代为收缴,所以虽然交由地税征收,但我处的工作量并没有减少。对未按规定时间主动缴费的单位,我们及时下发《催缴医疗保险费通知书》,通过电话催缴、发送征缴通知单、协同劳动监察大队上门催缴等手段,对不能及时缴费的单位进行催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不断加大医疗费用支出的监管,使基金支出阀门得到有效控制。在两个定点的管理中,我们具体做到五点:一是完善"两个定点"协议。我们在协议中明确要求各定点医院,一定要确保控制好以下六项指标。一是医保药品备药率和使用率应分别达到:西药80、中成药50;二是门诊处方均值不得大于50元以上,单张处方不超过80元;三是大处方量应控制在20以内;四是大型检查阳性率要大于65;五是自费药品费用不得占总医疗费用的10以上;六是所有住院费用个人负担占总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30。二是建立竞争退出机制。加强市场竞争,引进各类医疗机构,对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各类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不分民营私营,只要符合定点要求,一律准入,从而达到加强竞争,降低费用的目的。为确保定点机构出口畅通,对严重违规和屡次违规的定点机构,严格处罚,直至撤销定点资格。三是大力治理门诊"三乱"现象。认真检查门诊病人病历管理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处方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以药换药、以药换物等,使乱开大处方、乱开搭车药、乱换药物等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严格住院"两核对"制度。"两核对"是病人入院时的人证核对和出院时的费用核对。对定点医院存在的冒名住院、挂床住院、乱收费用等违规行为,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调阅联网微机、走访住院病人、核对费用清单等,杜绝各项不合理的收费,达到减轻个人负担、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目标。五是从严审核各项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医保基金的浪费与流失。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亲朋好友和普通病人,做到一视同仁,凡不符合医保规定的待遇,坚决不予审批,凡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六是奖惩考核紧密挂钩。我们联合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对全县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面的医保年度考核。围绕组织管理、门诊处方量、住院收费、药品价格、大处方比例、计算机管理、病人投诉等十个项目,通过听汇报、看资料、访病人、答问卷等方式,结合平时检查,对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分别进行了评比打分。对不按医保制度因病施治,提前让病人出院的,发现一例处以5000元罚款;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的,发现一例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

款;以药换药的,发现一例罚款500元;以药换保健品的,发现一例罚款1000元;对违反就医程序,未严格核对证、历、卡,使病人冒名就诊,造成基金流失的,发现一例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年终考评得分较少的医疗机构,我们还扣除10的风险金,对得分较高的,我们视基金情况予以奖励。七是发现违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在*年3月份的日常检查中,我们发现康云药店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3月16日,康云药店营业人员在没有进行人证核对的情况下,采取分解处方的方法,为一购药人分解处方15张,总额达3036元,严重违反了我县的医保规定。我处根据有关文件和协议精神,及时作出决定,月结算时拒付康云药店该笔不合理费用,并通报全县。

3、不断健全医保制度,使各种投机骗保者无空可钻。一是及时设置统筹基金享受门槛。我县医保启动之时,未设置首次参保者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即何时参保,何时享受医保待遇,致使有的单位、职工心存侥幸,年轻时、无病时,不参加医疗保险,患病时,突击参加医疗保险,以骗取医疗保险待遇。为封堵这一漏洞,防止基金流失,我们对首次参保单位,及时设置了统筹基金享受门槛,即缴费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参保单位和职工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以后续保时,应补齐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自负,中断期间不补缴的,续保后的医疗保险待遇视同首次参保。二是制定完善的就医制度。对门诊慢性病人员、大病人员、转外人员、居外人员、特检特疗人员我们及时制度了就医制度,指导他们求医问药,规范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节约了有限的基金。如对慢性病人员规定,凭证、历、卡、审批表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必须使用ic卡进入微机处理,以医保专用发票为准,其他形式发票不予报销。经批准的慢性病人在门诊就诊时,其用药应与相关病种药品相对应,超出范围部分,费用自理,不予报销。对转外人员规定,凡未经医保处审批同意前擅自转外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转外住院期间所发生的门诊费用、药店购药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对居外人员,规定未在居住地指定的二所医院就诊购药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不断规范财务制度,使医保基金更加完整和安全。一是认真执行财务和会计制度。每月月末及时与开户行对帐,检查各项存款与银行对帐单是否一致,并作出银行余额调节表,在银行设立收入户存款作为过渡户,每月上旬上解财政专户存款,每个月及时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各类明细帐、总帐,定期和财政部门对帐,每月5日前上报财政局基本医疗保险收支情况月报表,确保会计数据的及时性和正确性。二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按时上解医保基金,对征收的各项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统账分开,专款专用,分别核算,分别管理。三是建立医保基金预警制度。超前规划,科学预测,每月按时分析收支数据、门诊人次、住院人数、大病概率,及时发现问题,把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留有结余,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不出风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扩面工作压力很大,三项保险覆盖面较窄。一是卫生、水利、广电、国土等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二是县属企业参保困难。目前,我县县属企业200多家,参保不到20家,还有近三万人没有参保,其中退休人员7000多人。县属企业因经济效益差,工资发放不正常,养老保险费连年拖欠,因此再参加医疗保险十分困难,改制、破产企业的退休及不足五年退休人员,因企业资不抵债,虽我县的参保费用很低,但也无钱参加医疗保险,因此我县面临的扩面压力将加大。

2、县财政负担的单位工资基数偏低,造成参保人员待遇较低。目前,我县财政负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已全部参加医疗保险,但因为县财政紧张,每年调资部分,没有相应调整,实际缴费基数较低。同时公务员补助政策也没有实行。乡镇财政负担的住院医疗保险费每年拨给一次,年底前往往不到位,造成当期征缴率偏低,12月前单建统筹征缴率仅达60。

3、保障水平层次不高,较高医疗需求难以满足。由于受财政承担能力的影响,单位经济效益的影响,我县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难以实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还没有普遍开展,目前我县医疗保险水平还很低,还不能满足人们较高层次的医疗需求。

4、医疗机构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根治。部分医生未严格核对医疗保险证。未在病历上认真填写病人病史,存在着挂床住院、搭车开药、冒名开药等现象。特别是住院乱收费情况比较严重,抽查发现,定点医院存在多收抢救费用、吸氧费用、褥疮护理费用、静脉注射、肌肉注射费用、一次性注射器费用、换药费用等现象,在我们指出后,虽有所好转,但也不尽如人意,人均住院费用仍然偏高,个人负担加重,引起病人不满。定点药店普遍存在以药换药、分解处方等违规现象。

5、转外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监管力度较弱。由于一些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受经济利益趋动,违规操作,致使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居高不下。分析发现,除人口老龄化、大病年轻化、新特药、高新诊疗手段的使用等造成医疗费用的自然增长外,转外医疗机构还普遍存在着许多大处方、滥用新特药、过度使用高新科技手段等现象,既加重了病人的个人负担,又造成了医保基金的大量浪费和流失。对于我们县级医保经办单位来说,管理难度确实很大。对县内定点医院我们可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不合理费用尽快降下来,但对转外医院的监管就显得力不从心,无从下手。

四、下一步打算:

1、加大扩面稽核工作力度。一要加大扩面工作力度。研究制定扩面计划,不断扩大覆盖面,确保三项保险稳中有进,不断发展。今年要出台个体私营业主参加医疗保险的具体操作办法,要出台工伤、生育保险的具体操作方法。二要加大缴费基数的审核力度。深入各单位,严格审计工资基数,确保三项保险基金应收尽收。三要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做好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基金及时到帐,基金征缴率达95以上。

乡镇医保部门工作总结范文4

2009年,我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主题,以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软环境为重点,以深化机关行政效能年建设活动为载体,以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为突破口,按照省、市的统

一部署,扎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09年我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09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是督查问效,工作推进扎实有力。坚持明察与暗访、专项检查与投诉查办、内查与外征相结合,先后深入到朗池、回龙、济川、骆市、黄渡、消水等扩大内需、灾后重建、改善民生等重点项目实施地,现场督促农村户用沼气、柏杨河和南溪河水土保持治理、乡镇文化站和兽医站建设、校舍恢复重建、灾后农房维修加固等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摩托车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在电视上公开表扬工作开展得好的乡镇和部门,公开曝光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今年,虽然我们在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

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优质高效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受资金和场地影响,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场地设施还有待完善;受部门利益的驱使,个别部门还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是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不充分,存在窗口收件后回部门办理的现象;我县是财政弱县,今年财政支出有2个亿的缺口,致使财政无钱投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农村便民服务仍是薄弱环节。二是机关行政效能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评价体系是一项综合性和针对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既需要不断创新,又需要很好地与县情实际相结合,目前我县的机关效能评价体系还不够成熟,还不能客观准确地评价机关行政效能绩效。三是机关行政效能问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今年,我县尽管加大了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但在一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部门推行时有一定阻力,并联审批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中梗阻现象还依然存在,机关作风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政务公开,个别部门或单位领导干部思想还不够解放,观念还未转变,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还把掌握政府信息作为一种资源,作为一种权力,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及时公开,对老百姓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及时进行答复。

二、2012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是认真落实好各项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合理配置权力结构,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责任。研究出台效能建设问责制,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精减审批项目、精减审批程序、精减审批时间的要求,本着于法有据、于民便捷的原则,进一步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按照提高效率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改革审批方式。重点抓好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工作。逐步建立起一张纸审批制、一枚公章办公制、一票收费制、全程委托制、绿色通道审批制、承诺限时办结制、服务公示制和并联审批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建设,营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认真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建立健全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问责的服务机制,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办事制度标准化、政务服务标准化、中心场地标准化、中心设施标准化建设。二是不断拓展政务服务范围。着力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体系,在巩固提升已有拓展项目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大厅接待、全程代办、特别通道、上门服务等各项服务。在规范行政审批同时,按照省市服务类型标准化体系要求,加大“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力度,将其它未进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和其他社会组织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将房管、社保、医保、就业等业务整合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源配置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产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转让”等招投标行为,不断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

乡镇医保部门工作总结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喀什市 2019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喀市扶领办字〔2019〕71 号),精神,我村高度重视,召开阿克吾斯坦(1村)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动员会议,村党总支书记亲自动员部署,细化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制定村级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确保我村扶贫专干知道我村扶贫工作怎么做,如何开展,11月底全面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我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1、扶贫对象动态情况。截止12月底,喀什市阿瓦提乡阿克吾斯坦(1)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95户399人,其中已脱贫 93 户 391人,未脱贫户2 户10人,贫困发生率为 1.09%。2019年度动态调整贫困人口自然增加 0户4人,自然减少0户 31人(其中判刑26人),新识别纳入贫困户2 户10人,返贫标注 0 户 0人,标注脱贫93户391 人,边缘户录入8 户 44人,脱贫监测户标注 10 户  49人,2014年至2019年帮扶措施信息已全部采集完成。

2、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收入构成情况。2019年贫困户 95 户399 人,经入户核实, 95户均已经实现不愁吃、不愁穿,安全住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人均收入具体构成如下:3000元以下 2 户 10人,3000-4000元 3户13 人(已脱贫3户 13 人、未脱贫0户 0人),4000-5000元 12 户 55人,5000-6000元10 户 40 人,6000元以上  68 户 256 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喀什市 2019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阿克吾斯坦(1) 村2019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列出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了2019年度动态调整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及注意事项,为顺利完成2019年度动态调整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2、组织全力开展业务培训。一是第一时间在我村内由党总支书记动员部署集中我村扶贫站长和扶贫专干共计 5 人围绕2019年动态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分工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推进会

3、分阶段开展信息采集并形成相关档案。我村严格按照上级指示采取扶贫专干民汉搭配,访惠聚队员与村干部相结合相互帮助村实地开展动态管理工作,形成整套动态管理相关纸质版和电子版档案,全面根据自治区下发统一信息采集模板,及国办系统历年措施采集表全面入户核查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及时形成相关档外电子档案,经确认无误后形成相关纸质档案,即户档和公共档案,人员增(减)纸质档案等,同时组织系统管理的扶贫专干进行国办数据分析和录入相关操作。结合行业单位数据(公安、人社、民政局、医保、交通、卫健、残联、教育、环卫、自然资源)同年底的国家扶贫开发管理系统的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有效的更新国办系统数据以及以及后期开展人员动态增减打下基础。

4、全力做好动态管理相关的保障工作。严格遵循上级要求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让我村信息专干根据阿瓦提乡政府统一安排集中统一录入信息。积极参与市扶贫办对专干进行现场的培训,优先针对我村建立的各类动态管理相关台账进行村级首要审核把关。待我村信息专干熟练掌握相关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后,在市扶贫办人员的指导下,开始对全市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中脱贫、返贫标注,新识别信息录入、边缘户监测户信息录入以及修正错误信息等操作,同时留存操作日志,确保动态管理各项工作准确有效。

5、对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两类户的数据管理。定期我村两委班子联合扶贫工作站进行召开建档立卡贫困户研判分析会研判分析后的边缘户及脱贫监测户台账及时上报阿瓦提乡扶贫办,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将分析结果反馈至乡镇进行再次核实,在确保数据无误。

6、认真开展数据清洗。 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一是对自治区层面前后12次推送的疑点错误数据,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安排我村信息专干去乡政府集中办公的方式进行修正,对问题数据修正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及时交流沟通,确保问题数据修正不过夜。我村严格按照国扶办138类最新校验清洗规则自查问题数据,立查立改,提高我村数据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1、加强我村扶贫工作站全体成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强化我村扶贫工作站全体业务能力。

2、我村信息专干进一步完善补充我村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2014-2018年度新增指标信息。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我村将做好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结果运用,管理好结果数据,同时坚持按照国办数据清洗规则对数据质量进行进一步认真分析,确保数据质量。

2、我村做好扶贫主体信息核实修正工作,将国家扶贫信息系统和自治区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中帮扶责任人、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内容缺失、不准确、不完整等信息梳理成清单,进行推送并修正。

3、我村做好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录入工作。同时,常态化与行业部门行业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推送给各乡镇,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并在国办系统中进行修改标注,确保与行业单位数据一致。

4、围绕信息数据的逻辑、清洗及校验规则、系统操作等内容,加强对乡村两级扶贫干部的培训,强化扶贫干部业务能力,确保数据质量。

乡镇医保部门工作总结范文6

2013年以来,全市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结合全年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以服务人民健康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相关工作按序时进度分别通过部省以及泰州市的检查验收,并代表省厅接受国家卫计委检查,代表泰州市局接受省厅检查,全市卫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局党委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委”,局机关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市卫生局荣获泰州市局2013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奖,卫生系统被泰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明行业”,全市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被省卫生厅确认为全省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卫生系统在服务层次、保障能力、民生工作、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立足突出重点,服务层次取得了新提升

卫生部门是服务部门,搞好服务是卫生工作的核心和根本。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立足实际,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服务层次取得了新的提升。

提高医政管理水平。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全年新增设置医疗机构2家,设置备案率100%。继续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专项整治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制定医患纠纷处置工作预案,规范处置各类医患纠纷。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人民医院心内科获泰州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区”称号。做好公立医院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县级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开展农村中医创建。积极开展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氛围,构建服务网络,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集中设置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加强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以及泰州市基层中医药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开展中医知识培训,举办中医巡讲、义诊活动。市中医院通过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二级甲等中医院评审。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部署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3年7月1日,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全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155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10.9%;住院3.8万人次,较去年增加29%;药品配送率99.51% , 药品验收率99.79%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住招引、培训关键环节,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共引进硕士研究生13名,副主任医师2名;录用编制内工作人员56人,劳务派遣护理人员68人。2名同志被省卫生厅评为“20__年江苏省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4名同志获泰州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二)立足统筹推进,保障能力取得了新突破

2013年卫生工作,紧紧结合行业特点,完善软、硬件配套,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筑牢思想基础,推动工作提效升级。

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普及。深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稳步提高,在省卫生厅、财政厅组织的项目工作绩效考评中,我市获得项目资金全额补助。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农村妇女增补叶酸任务完成率188%,规范服用率90%以上。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流程,任务完成率136%。认真落实省“两癌”筛查试点任务,任务完成率为102.02%。

预防保健工作扎实开展。全面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举措,全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960例,无死亡病例,总发病率较去年同期下降30.1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100%。建成数字化门诊8家,以及主题公园、步道、 一条街等健康促进场所。市疾控中心通过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评审以及有效控制肠道线虫病考核评估。规范妇幼保健服务行为,保障母婴安全。2013年,市妇幼保健院通过省卫生厅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实现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市卫生监督所被表彰为全省基层卫生监督综合业务先进单位。

卫生应急水平逐步提升。积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强化疫情监测,注重健康宣传,开展业务培训,实施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早检早治”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病死率”。抓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有效处置1起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制定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卫生信息化。组建了卫生系统信息专网和卫生院局域网,建成数据中心机房,集中招标采购终端设备,培训各类业务人员。至9月份,全面建成卫生信息化一期工程,并顺利通过了省厅组织的检查验收。

(三)立足以人为本,民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全市卫生工作按照新医改的政策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联系实际,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在落实上下工夫,民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开展城乡卫生创建。健全卫生镇村(单位)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春、秋季爱国卫生运动“三进活动”,改善城乡卫生面貌。9月中旬,我市顺利通过省爱卫办“灭鼠、灭蟑、灭蝇”先进城市复查。市人民医院获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沈伦镇安塘村、陶庄镇季平村被评为江苏省卫生村。全市共完成改厕30000座。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实施市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工程。目前,项目已立项,正在办理招标前的相关审批手续。积极向省有关部门申请专项补助,努力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办医条件。2013年,乡镇卫生院新建或改扩建业务用房6000多平方米,购置设备560万元。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各乡镇和监管部门职责及目标任务。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专项整治和食品监测、抽样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制度上墙和健康证办理工作。在泰州市组织的2013年食品安全考核排序中,我市名列第一。

解决村医保障问题。全市有1730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自愿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35名乡村医生享受政府财政定额补助。经市政府批准,明确了“曾做过乡村医生,目前没有编制人员,允许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由个人承担,正常缴费”的政策,全市共有249人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立每周例会工作制度,实施目标管理,及时了解创建进展情况。实行创卫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提高创卫工作的针对性。强化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责任分解表,跟踪督办,促进创卫工作全面开展。

(四)立足强基固本,管理水平取得了新提高

卫生工作面广量大,纷繁复杂,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紧紧抓住关键,把握中心,切实加强管理,增强整体实力,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取得了新的提高。

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定卫生系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全系统共有3624人参与岗位聘用,合同签订率98%,完成泰州市局下达的95%的目标。

推进干部任用管理。完成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工作,对得分较低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任用程序,调整干部35人,社会反响良好。精心准备,周密实施,圆满完成局机关中层干部轮岗工作。

规范会计集中核算。编制收支计划,确保增收节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统一村卫生室会计核算,实施财务收支统一管理。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公用支出。下半年,各单位的公务接待等费用大幅下降。

努力转变行业作风。加大行风巡查力度,实施医德医风电子考评,提升医德医风建设水平。加强医院药品采购使用管理,规范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市人民医院率先在泰州市进行“阳光用药”监管平台建设。深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主题活动,推动廉洁行医。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相比,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城乡之间、单位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在公共卫生领域,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任务繁重,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体系尚待进一步健全,卫生执法监督能力尚需提高;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服务、学科建设有待加强;四是医疗卫生人才总体水平不高,高层次、实用性人才总量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现象比较突出;五是村卫生室债务严重,乡村医生收入偏低,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政策落实不彻底,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运行经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医生的积极性;六是卫生行风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等,上述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始之年,是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卫生事业协同推进、巩固提升的发展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卫生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服务水平提升为核心,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制度为目标,积极开拓创新,应对各种挑战,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卫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增加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力为“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一)围绕综合管理的要点,大力推求提质增效

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坚持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并重,保持三级医疗网络的稳定和完善,在拓展深化服务内容的同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 能。

落实医政管理举措。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意见》,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条件;明确基本诊疗范围,推动建立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规范诊疗科室设置,提高手术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在达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加强特色科室以及病案科(室)建设,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和临床路径管理。注重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投入,强化医用设备管理。引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血液安全。创建平安医院,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造条件。

狠抓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掌握项目政策要求、管理规定,提高实施效果。强化项目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增强社会认同感。深化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规范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体服务,推动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和慢性病人规范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巩固爱婴医院成果,狠抓产科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履行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提升卫生执法能力。

筑牢三级医疗网底。根据省厅制定的标准,多方筹措资金,积极配备村卫生室基本设备,增加业务用房。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实施卫生信息三级共享。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培训,力争使所有乡村医生培训两次以上,累计时间不少于2周。强化乡镇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主体职能,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尽快实施村卫生室门诊即时结报。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各项政策,制定绩效管理办法,保障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改变村医报酬“大锅饭”现象。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维护乡村医生合法权益。

加速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了解基层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排查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方案。将引进各类医药卫生类高层次人才作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广开门路,多渠道、多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医疗技术服务层次。继续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缓解卫生技术人员不足的矛盾。加快卫技人员梯队建设力度,优化卫技人员结构,提高业务素质。

(二)围绕医药改革的难点,致力推行机制创新

2014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主要由创新机制向巩固完善转化,要抓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利时机,梳理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深化机制创新,力争取得更大成绩。

深化公立医院后续改革。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一是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专科建设,注重骨干人才培养,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能力建设,探索建立上下联动、分工有序的合作机制,城乡互动、良性循环的协作机制。三是改革运行机制。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以及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注重收入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深化中医先进单位创建。巩固中医创建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农村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强化中医药人员培训,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继续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基本中医药设施。依托卫生科普、中医专刊、健康宣传栏,利用有线电视、宣传栏、讲座、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充分发挥中医学会优势,开展学术、义诊活动,提高群众中医药知识知晓率。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推进二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提升中医临床科室服务能力。

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更加灵活的分配机制和用人机制。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设置岗位,完善岗位聘用制度,规范岗位聘用程序,真正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升能降、工资能高能低,充分调动卫技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努力推动民生改善

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将契合深化医改的大好时机,认真应对各种挑战,抓住面临的重要发展机遇,明确思路,克难求进,狠抓落实,为民生改善作出新贡献。

建设卫生信息平台。按照“整体设计、系统集成、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实用高效”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适时启动卫生信息二期工程,构建全市卫生信息化“11351”总体框架。即建设一个数据中心(卫生信息数据中心),一个卫生信息专网(覆盖市、乡镇、村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三级高速专网),三个信息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数据库、电子病历信息数据库、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基础数据库),健全完善五大业务体系应用,实现各重点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在不同层级上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加快推进农村改厕进程,继续实施30000座农村改厕任务。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要求,加大城中村、城郊村改厕力度,彻底清除村内露天旱厕。努力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改善镇村卫生面貌。结合三城同创,开展卫生保洁和除“四害”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改善城乡卫生面貌。持续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实施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尽早启动项目土建工程。推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的落实,做好市中医院扩建工程征地、勘察、规划设计等动工前的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精神,启动实施新一轮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程,改造基础设施,更新基本设备,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条件。对房屋建筑面积低于20__平方米的建制镇卫生院,给予重点扶持,分步实施危旧房屋改造,力争到201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达到省定建成率95%以上的标准。

(四)围绕卫生工作的重点,全力推进服务提升

四年医改,我们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2014年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健全工 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破解工作难题,逐步解决困扰工作的深层次矛盾,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持续推进创卫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切实发挥卫生部门在创卫工作中的参谋和协调作用,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促进健康教育工作重心下移,覆盖各行各业、社区居民和乡村。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做好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染水处置工作。严格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对五小行业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断提高科学除“四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