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基本特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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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基本特征

社会制度基本特征范文1

关键词: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范式

从经济学范式特征看,新制度经济学同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其价值观、分析框架和基本方法等“硬核”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受主流经济学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一般均衡方法、个体理性分析方法、经典物理学与现代数学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把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放在制度变迁的演化中,通过制度的供给需求来分析制度的演化。在研究对象(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和历史分析方法等具体分析方法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受到了经济学的影响,同经济学有相通之处。这样,就决定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之间是既相互区别、对立,又相互联系、统一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对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继承与坚持经济学的基本“硬核”,借鉴与吸收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进行经济学的科学综合,进而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一、经济学范式实质上是制度分析范式

经济学范式主要具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世界观,另一方面是指方法论。从世界观的意义上讲,经济学范式所表明的是经济学家们共同的基本信念和价值标准等。从方法论的意义上看,经济学范式是指被经济学家所共同接受、使用并作为交流思想的一套概念体系和分析方法。从经济学的基本特征来看,它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经济学范式。其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信念与价值观,二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科学方法与具体分析方法,三是以生产方式范畴为核心的概念体系,四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与具体结论。从其基本内容看,经济理论本质上是制度经济理论,马克思采用的是制度分析方法,是较早地把制度纳入经济分析中的理论家。马克思明确地将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定义为社会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并将立足于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政治的及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视为真正的社会制度。因此,制度范畴在经济学说中包含着作为经济制度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和作为上层建筑的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体系两个层面。前者可以看作是一种仅限于经济关系领域内的狭义的制度,后者则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的制度。以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政治经济学必然涉及并从本质上剖析作为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固定化和规范化表现形态的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的制度体系。

在经济学说中,制度范畴的内涵就是社会形态的“生理学结构”,它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作为社会生产方式即生产的社会形式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这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作为生产关系主要内容的生产过程的管理制度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制度,这是由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派生制度。三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等制度,这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所产生并决定的上层建筑。在经济学中,“制度”分为狭义的制度和广义的制度,狭义的制度是指经济制度,即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这是仅限于经济领域内的制度;广义的制度是指包括上层建筑在内的整个社会制度,即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这是存在于经济、政治领域的社会制度。的制度结构细致缜密,涵盖并详细界定了各种制度内容,科学地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以一种层层递进的结构探讨了各种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

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突出特征和最大贡献就是它以生产方式、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内部矛盾为根据阐明制度变迁的动力。经济学阐明了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制度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以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制度的“外壳”是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在社会制度的总体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相应的生产关系,制度的“外壳”是政治法律制度等社会上层建筑。从二者关系来看,制度的“内核”是基础和内容,制度的“外壳”是结果和形式,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反映与包含前者。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矛盾作为制度体系的内在矛盾是制度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能够容纳并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能存在与发展: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不能容纳与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要被炸毁并被新制度的外壳所取代。马克思正是运用了“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框架论述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更替,向我们展现了一幅社会制度变迁的浩大历史画面。马克思还具体地分析了生产方式发展引起社会制度变迁的机理:生产方式变化(物质生产方式变化——社会生产方式变化)——生产关系变化——上层建筑变化。诺思认为,马克思的分析力量在于强调了结构变迁和社会生产潜力与产权结构问的矛盾。这实际上是指马克思的物质生产方式与其社会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的原理。因此,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将经济学视为一种制度经济学,或一种关于社会制度分析的理论体系。经济学不仅科学地确定了以社会制度为内容的研究对象,而且建立了以各种社会制度为基础的经济学基本范畴与概念体系;不仅具体分析了各种制度因素之间的唯物主义的辩证联系,而且科学地阐述了社会制度的矛盾运动过程及客观规律。今天,我们要实现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就必须继承经济学的科学传统,在继承经济学经典范式的基础上吸收当代经济学的科学成果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成果,进行科学综合,实现理论创新,努力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二、经济学制度分析范式应当现代化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我们不仅要继承经济学经典范式而且必须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吸收现代经济学发展的新成果,推动经济学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首先,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方法,以生产方式理论为基本框架的马克思经典范式是迄今最为科学的经济学范式。同西方经济学相比,它无论在世界观方面还是在方法论方面都具有无可比拟的科学性,无论是对社会经济变革还是对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无可比拟的解释力与指导力。其次,我们之所以要实现经济学范式的发展、创新、现代化,是因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两类十分明显的“反常现象”:其一是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大量“反常现象”,其二是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的大量“反常现象”。这两类“反常现象”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经典理论提出了挑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学只有实现理论创新,才能对新的大量“反常现象”具有适应性,才能形成适应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在信息化、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在马克思经典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指导下,科学分析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形式所发生的新变化,提出新观点,建立新理论,形成具有现代特征的经济学。再次,20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特别是以新制度经济学为代表的经济学迅速发展,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经济学应充分吸收这些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实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形成制度经济学范式。最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界运用经济学的科学方法与基本原理对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特征和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新模式进行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并对其进行的科学解释,形成了引人关注的经济理论成果,这为我们进一步进行科学探索,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目前,“经济学范式经过创新发展已经取得一系列重大的理论成果,构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的理论框架,将已有的研究成果整合进来,是该范式今后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

从其自身发展趋势看,也需要同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新兴经济学门类进行科学综合。一般说来,经济学范式的运动表现为两种基本形态:一是纵向批判与继承,形成经济学史上一次又一次的经济学革命;二是横向兼收并蓄,形成经济学史上一次又一次的大综合(胡进,2004)。西方经济学范式的发展是一个“建立——革命——综合——革命——综合”的过程。经济学范式的发展过程,不仅是一个纵向不断进行理论创新、自我扬弃过程,而且还是一个不断吸收其他学派的成果与方法的横向综合过程。从历史上看,经济学经典范式本身就是在广泛吸收当时经济学成果与方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构建现代制度经济学范式,应当而且必须充分吸收和广泛借鉴当代经济学的积极成果与科学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根本特征是坚持“理性——个人主义——均衡”的分析框架和数学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分析方法。这种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方法把经济学看成是以事实、感觉、经验为依据,具有客观性和规律性的科学。二是个体主义占主导的方法论原则与基本内容。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假设,这是西方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继承了个体主义的原则,并进一步强化了“经济人”假设,使它成为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三是坚持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以均衡分析为基本方法,因为“经济人理性”要求行为的一致、有序和可观测,而只有处于均衡状态的人的行为才是稳定的,具有可观测性或实证性,才能表现出“理性”。四是广泛应用数学方法作为主要分析手段,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分析方法最显著的特征。总的来说,尽管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本身具有局限性并日益面临经济社会生活的挑战,但其实证分析方法、个体主义分析方法、一般均衡方法和数学方法有其一定的科学性和应用价值,因而是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应科学借鉴和利用的。如果说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为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分析方法,那么西方经济学门类的发展则为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来源。20世纪以来,新制度学派、西方马克思学派、结构主义和演化经济学等学派广泛发展起来,其研究成果大量涌现。从总体上看,西方经济学各新流派的基本共性是在许多方面和很大程度上受到经济学的影响,坚持“制度——历史——社会结构”的分析框架和多元主义的研究方法,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及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激烈批判。西方经济学新流派所提出的一些观点与主张,接近于经济学,成为构筑现代经济学大厦的重要理论来源。在现代西方经济学新流派中,新制度经济学是最值得注意和借鉴的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制度,或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原理拓宽到制度领域里。新制度经济学所运用的分析方法很多是西方经济学的主要方法。如,个人主义分析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供给——需求”一般均衡方法及经典物理学和现代数学的方法,特别是引入实验室实验和计量经济学检验的方法。二是注重社会经济发展、经济实绩与制度创新、制度变迁的内在联系。三是在分析框架的确定上深受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及其理论的影响。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在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存在许多重要区别,但二者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共性及相通之处。第一,在分析方法上,二者都注重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特别是动态的历史分析方法,因而这两种理论都具有历史感。“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第二,两种理论都重视意识形态在制度稳定与创新中的作用,都认为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变化滞后性。第三,在制度创新的动力问题上,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都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寻求制度变迁的动力和源泉。因此,当代经济学吸收与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特别是吸收和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与成果,进行科学综合,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不仅必要,而且也可行。通过现代经济学这一新的研究体系对西方经济学各流派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进行创造性的综合,不仅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而且还能在寻求融合的基础上带来重大的理论创新,进而构建现代经济学的科学范式。

三、怎样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

从总体上说,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就是以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来统一整个制度经济学理论,建立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崭新形式。制度经济学之所以能承担这一重要任务,是由于马克思制度经济学本身就是一个宏大的理论体系,它不仅具有涵盖或涉及各门社会科学研究内容的理论广度,更重要的是它具有运用独创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框架来解剖制度本质和制度变迁内在历史逻辑的理论深度。制度经济学之所以必须实现同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因为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宏大的制度经济学体系,它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远距离、深层次、长镜头般的制度分析框架,揭示了制度的真正起源和制度变迁的真实过程。的制度分析框架可以用来解释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规律及其基本趋势,这是一种长期的、历史的、动态的制度变迁观。但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历史任务所决定,对短时期内的具体制度变迁过程,这种研究就无法直接回答。制度分析框架既缺乏对制度和制度变迁深入的微观分析,又未能采用现代分析技术对理论进行精细化的处理和数理分析。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进行综合,某种程度上就是吸收与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是一项宏大的经济学理论发展与创新工程,需要科学设计、正确推进。从总体上说,这一工程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思路:一是构建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首先,要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生产方式理论为基础,建立的制度分析框架,即从制度的角度来整理和构建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制度分析框架:通过对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研究,来揭示一定社会的经济运行规律。这一研究是本质层次的,它必然涉及并要求从本质上剖析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体系,最终形成一个人类社会长期的、本质的整体制度分析的框架结构,以此作为一般制度分析范式的基础。其次,在制度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吸收新制度经济学一些相关的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构建一个综合的制度分析的科学框架。二二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来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与具体形式,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确立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代基本原理,提出信息化、全球化时代经济学的新观点。三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与具体形式,揭示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及客观规律,确立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提出市场化、全球化条件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中国化的新观点。

具体说,进行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应抓住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一)在经济学宏观根本制度的研究基础上展开对微观各项具体制度的研究,实现研究对象的制度经济学综合。总体而言,制度经济学属于宏观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宏大的制度经济学体系。制度经济学试图解释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不同社会形态之间过渡的客观必然及其各种主客观条件,并从现存社会制度内在的矛盾推演出未来理想的社会形态。它既体现人类尊重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又体现人类理性构建能力和对美好社会制度的追求”。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社会经济结构的一定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是社会的根本经济制度。新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制度,是微观的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等具体经济制度,这是社会根本经济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制度经济学将这两方面内容结合起来,一是要在生产要素所有制、劳动制度、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与政治制度等根本制度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和国家制度等各种具体制度,即在分析社会形态内在结构的基础上分析人们的具体行为规则。二是要在分析各种法律、契约、政府和公司等正式制度的同时,研究各种意识形态、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等各种非正式制度。三是要在分析各种制度本身的基础上,分析各种制度的实施机制。这样,既可以从深层次上揭示制度的起源、本质和变迁的真实过程,又可以用更简洁、生动的语言和技术手段来分析社会经济制度的表现形式与运行方式,从而在本质经济学与表象经济学的统一上实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

(二)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基本框架下运用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实现研究方法的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制度经济学的总体分析框架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这是揭示制度起源、本质和真实演变过程的科学方法,显然这是一种整体方法论。“马克思的总体方法可以概括为总体性、社会性、制度性、历史性和阶级性五个基本方面。经济学中深刻地蕴涵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总体规定性、社会规定性、制度规定性、历史规定性和阶级规定性的理解”。同时,制度经济学还应采用个体方法论,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所采用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这是因为个体分析方法在细致描述和刻画制度形成和变迁特征方面,在运用数理模型来描述和分析具体的制度形成和制度变迁过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个体方法论能容易地采用自然科学的研究工具和分析方法,从而使制度经济学能使用现代科学的语言和描述方式,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总体过程进行更细致、更具体的描述,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更好地把握制度及其变迁的内在逻辑。因此,我们应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框架下运用个体主义方法论来补充与完善制度经济学。

(三)在阐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的基本前提下详细分析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实现基本理论的制度经济学综合。在马克思看来,一个社会的生产力的扩张能力即物质生产方式的繁盛与生产的社会形式及其生产关系的适应能力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应当而且必须将社会制度的变迁历史唯物主义地置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框架来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则把制度的变迁表面地置于“成本——收益”和“供给——需求”框架来分析,认为制度变迁主体对制度变迁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的计较是制度变迁的动力。也认识到在人的动机背后决定人行为方式的客观力量。前者可称之为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后者可称之为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构建制度经济学,就是要揭示与阐明制度变迁两种动力之间所存在的密切内在联系:当生产的物质发展要求生产的社会形式进行相应变革时,必定同时存在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制度变迁主体会通过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比较来努力实现该种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如果仅仅停留在制度变迁根本动力的分析上,我们将难以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制度形成的具体步骤、原因及制度变迁的具体方式和过程,更不能对制度形成和制度变迁进行数理模型描述和定量分析。只有在阐明制度变迁根本动力的基本前提下详细分析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并将这两种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全面揭示制度变迁的真实过程。

从总体上说,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的主要内容,既包括研究对象与分析方法的综合,也包括理论观点的科学综合。通过这些综合,一方面使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另一方面使制度经济学得到丰富、完善、发展与创新,形成制度经济学的科学体系。制度经济学这一科学范式体系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制度经济学的“硬核”部分,如,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及以生产方式理论为基础的制度分析框架,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方法论及以此为核心的矛盾分析方法、整体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等制度分析的基本方法,以及关于制度变革的根本动力、基本主体和主要内容等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等。二是制度经济学的“保护层”部分。如,制度经济学的综合分析方法: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框架内运用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在马克思历史分析方法的基础上运用“成本——收益”的均衡分析方法;在马克思矛盾分析方法的前提下运用“谈判——合作”的博弈分析方法;在马克思逻辑分析方法的前提下运用“数理——模型”的数学分析方法。又如制度经济学的新观点:制度变迁的动力是根本动力与具体动力综合作用的统一:制度变迁的范围是宏观制度变迁与微观制度变迁的统一;制度变迁过程是长期制度变革与短期制度调整的统一;制度变迁的主体是社会集团的集体力量与个人参与的统一,等等。

实现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是一种理论的创新和思想的深化,这种综合是经济学价值判断的综合和演变过程。它既是一种方法论的创新,理论研究内容与分析框架的拓展,又是一种关于制度经济学甚至整个经济学思想认识的深化。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框架和理论结构是科学的,它需要综合和补充的是不同制度经济学流派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新的研究成果,它需要的是自身理论框架的进一步拓展和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不同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发展为丰富和发展经济学提供了营养,经济学是一种开放的科学体系,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符合科学发展的正常模式。

四、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比较研究的基本结论

(一)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及西方经济学有重要区别。无论从世界观还是从方法论方面看,经济学是迄今为止最科学的经济学理论。因此,应坚定不移地坚持经济学的基础地位与指导作用。同时,应把经济学研究纳入科学范式的轨道,努力实现其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

(二)新制度经济学尽管在其阶级立场、价值观和基本方法等基本“硬核”方面是错误的,但其研究对象和具体分析方法与成果等方面有许多科学因素和积极意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具有对立性而且具有互补性、相通性。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社会制度基本特征范文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六个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这六个特征中,为什么偏偏把民主法治放在第一条,此意义十分深远对于我们今天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涵意。

民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由于实现民主的程度不同,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社会表现出不同的社会状况。建立在少数人统治大多数人基础上的社会,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现代民主政治既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又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发展动力。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相对人治而言,法治是现代文明的产物,是国家形态由传统走向现代的标志。一个不实行法治的国家不可能是现代化国家。国家主要以法律手段来治理国政和进行社会管理,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社会关系纳入法制的轨道,国家权利的行使和谐社会的成员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行政的状态,社会调控和管理才能摆脱随意性的特权,经济、政治、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社会主义法治以民主观为指导,吸收借鉴了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体现为民主法治的理论,制度的建设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以民主理论为指导,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吸收借鉴了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通过了对和谐社会其他特征的了解,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依法治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可以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来促进和实现社会上义法治的追求一一公平正义。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核心价值取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道义源泉。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公平正义,就根本谈不上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当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恢复和修补当社会主体利益发生矛盾或冲突时,以宪法为基础其它法律为借据进行调节,从而将社会矛盾和冲突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总之,法治只有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依法行政才能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才能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成果。

第二、依法治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将为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诚信的社会。没有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就没相互的合作,不可能形成普遍的社会认同,也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民主的,有依据的施行法治可以奠定诚信友爱所必需的社会环境。通过这样的环境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法治的完善则=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诚信友爱地相处。

第三、依法治国,推进依宪行政将为社会活力创造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创造活力。依法治国,营造了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四、依法治国,大力推进依宪行政为维护社会安宁有序提供保序。一个和谐社会,必然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政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动荡不定、秩序混乱、社会矛盾激化,不可能使人们和睦相处、安居乐业。当然任何一个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和冲突,不可能没有分歧和裂痕。和谐的社会在于能够运用制度和规则的力量来不断化解冲突,弥合裂痕。依法治国必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的方式消除社会不安全、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

社会制度基本特征范文3

从目前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来看,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已经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基本特征,对农村生态环境提出了具体的明确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进一步树立生态文明观,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将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统一起来。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三个转变”是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将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统一起来的思想。

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紧密结合。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转变价值观念,使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协调起来,使人们认识到两者之间不是相互矛盾、不可兼得,而是可以互利共生、和谐共存的统一体。另外,在农村中大力推广先进、绿色的农业科技,以先进、绿色、健康的农业科技来刺激农民,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发展农村经济。也就是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引导农民形成“绿色”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在制度层面,要改变社会制度中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和规范,建立自觉保护环境的机制,并按照公平原则平等地分配自然资源和环境责任,逐步建立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社会秩序。要改变当前社会中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的观念,从制度层面上向农村倾斜。在当今中国社会中,尽管政府部门在城市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农村的环境问题似乎并没有获得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农村环境监管基本处于盲区和半盲区状态,既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又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和环保常识教育与宣传。

将农村环境的保护、治理与城镇的环境治理结合起来。这就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在抓好城市防治污染的同时,必须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加以关注,警惕城市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同时,政府要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治理与处罚力度,使企业不再把公共资源环境当作免费午餐来使用,保护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此外,还要求政府制订一系列环境友好的政治制度,如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机制、官员环境责任追究机制、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公众参与监督机制。从长远看,还要制订国民环境教育制度,即通过一整套环境友好理念传播机制,全面提高国民的环境意识、消费方式、道德素质。

社会制度基本特征范文4

关键词:古代婚姻制度,封建礼法,封建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而不断趋于成熟,历经千年,其和封建社会制度一起束缚着中华儿女和阻碍着社会发展进程,其附属于封建制度,成为封建统治者治理社会和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它不仅摧残了很多无辜的女性,而且很多男性也深受其害。

一、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在中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其丈夫,从一而终。一个男人一般只有一个正妻,却有多个妾,同时男人娶几个女人都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其基本特征,父母有很大的主动权。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不但没有带给中国古代男女感情生活的幸福,而成了束缚中国古代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沉重枷锁。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缺陷。

一夫一妻多妾制,在古代主要是为了传承香火和传宗接代,而不是男女双方的感情结合。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嫡妻只能有一个,嫡妻所生,是为“嫡系”,其他妾所出,是为“庶出”。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在同一个家庭中嫡妻及其子女,与妾媵及所生子女,就有着明显地位的差距。

一方面,这种制度使得一大部分妇女在男权主义社会里更加没有地位和权力。妾是中国传统宗法制度下的畸形产物,她们担当的角色只是为了传宗接代,在封建社会是很没有地位的。同时,大部分女子是由于生活所迫和外界施压才从妾的,并非自愿。

另一方面,为了维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阶级统治,封建统治者在政治实践中推行从上至下的嫡长子继承制,“庶出”虽和“嫡系”同父异母,但他们在家族中的地位却是天壤之别,这只是因为他们的母亲的不同。无论是财产的分配还是官爵的继承都轮不到庶出,他们一出生就带上了低人一等的不公的命运烙印。

这可以说是封建制度等级的森严,但未尝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毒害。

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不良后果。

中国传统婚姻的目的是以生育为第一位,以经济为第二位,而男女感情置于末位,其最终目的是传宗接代,生儿育女。在宗法制下,婚姻大事必须父母主持,再加媒人撮合,才算循礼、合法,才能被宗族和社会所承认。“父母之命”封建包办婚姻是古代婚姻的基本特征之一,尊亲长掌握卑幼的主婚权是法律明文规定。

男女恋爱婚姻,本是青年男女追求自身终身幸福的权利。但这一主动权却握在了父母的手中,儿女没有主动权,只能在被动地去接受。男女双方的结合都是靠父母和媒人的撮合,而男女双方没有接触和了解,就结合在了一起,这种不带感情的婚姻对男女之间和家庭生活的和谐是非常不利的,最终酿造了太多的悲剧。

同时,这种“以父母之命”的婚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包办婚姻、买卖姻、交换婚姻、赘婿婚姻、童养媳婚姻的盛行。

四、“门当户对”及妻、妾婚姻程序上的差异。

“门当户对”为古代婚姻的重要习俗,后来这一制度演变发展为了“良贱不婚”。“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等级社会,身家清白的良民不与从事贱业或户籍上被编为“贱籍”的人通婚的。这只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

古代婚姻制度承认妻的地位,必须经过“六礼”的程序娶进门的才为妻,所以叫做“娶妻”,纳妾的形式等同于买卖交易。所谓“六礼”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无论是“门当户对”也好,还是结婚的程序的进行,都有明显的等级之分,这样就很大一部分约束了男女双方的自由结合,同时也让社会停滞不前。

五、婚姻解除的决定权的归属。

中国古代婚姻关系的本质精髓所在,即为“伦理”。它是作为一种社会风气习俗以及道德观念而存在。在讲究妇女得从一而终的封建社会里,婚姻解除主要是男方单方面的,即为“出妻”。

丈夫离婚要求离婚是指其妻犯了“七出”。“七出”的条件的提出可以是男方,也可以是男方的父母,执行“七出”也不需经过官府的判决。相反,妻妾却没有单方面解除婚姻的权利。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妇女在婚姻中是没有自、没有追求婚姻自由的权利,只能顺从这种婚姻制度的摆布。而且所谓的“七出”条件也是很容易满足的,这样就给了男方抛弃女方开了方便之门。而在唐朝,还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即为唐律,妻妾“背夫擅行,有还他志”,处徒二年;“因擅去而即改嫁者,徒三年”。所以从中可以看出封建妇女在古代婚姻中是被动者,受害者。

六、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在封建社会里,这一制度不但没有给男女双方带来结婚的幸福,而是成了剥夺他们追求自身解放和人格独立的枷锁。这种婚姻制度依托于封建道德伦理和礼法,附属于封建体制,所以到清末特别是后,随着男女思想的解放和封建体制的倒塌,很多中国青年男女从中解脱出来,特别是中国妇女,在男女平等的时代背景之下,她们有了追求婚姻自由的权利。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婚姻家庭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虽然它已远去,但我们仍能从这一制度中窥探古代风俗习惯、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通过历史的反思,可以让我们对现在中国特有的婚姻现象找到历史的痕迹。

参考文献:

[1]陈顾远。中国古代婚姻史。商务印书馆。1929.

社会制度基本特征范文5

关键词:农业产业集群;产业链;博弈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经济战略的实施,国家对农村经济的重视也与日俱增。怎样提高农民收入,激发中国8亿农民的消费,不仅涉及我国经济战略实转变,更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业产业集群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也是我国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这也是农业产业集群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的原因。

产业组织理论告诉我们,关联性是产业集群的基本特征之一,农业产业集群也不例外。农业产业集群并不是简简单单企业之间的“扎堆”,而是“集聚”。“集聚”导致的最终结果是该产业集群所产生最大化的协同效应,具体表现为三个特征,即资源集聚能力强、分工合作能力高、知识共享能力既高又快。农业产业集群内部不仅存在着具有产业关联性的各类企业,也存在为这些企业乃至整个产业集群服务的行业协会、技术研发单位、提供必要支持公共产品和平台的政府。以荷兰花卉产业集群为例,花卉从生产到营销的一系列过程中,不仅有农户参与,而且有荷兰花卉行业协会在监督,相关科研单位(主要是大学)提供技术支持,更有政府部门一系列政策支持。

农业产业集群内部企业具有密切的产业联系,这些企业构成了该产业集群的核心网络层。仍然以荷兰花卉产业为例,在这个产业集群内部,花卉在培育、生产、分级、包装、销售、运输等环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这个产业体系内的企业共同构成了该产业集群的核心。在该产业集群内部,每一个企业都是这个网络的一个节点,它所拥有的资源及和集群内部其他企业的联系决定了该企业的地位。

位于集群中的企业,其互动机制具有两重性:既存在竞争又存在合作。该互动机制以信任为基础,并且依靠来自社会或者法律等的制度来提高签约或者履约频率。集群内部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可有效扩展企业生产边际,减少交易费用,发挥集群协同效应。产业集群之间互动性表现为水平互动和垂直互动,竞争与合作也交叉表现在其中。垂直互动是集群内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互动,其生产互补性较强,较水平互动而言,其关系也比较简单,本文不作讨论。本文利用博弈论相关知识,着重研究农业产业集群内企业的水平互动。

二、模型研究

(一)合作策略的选择

假设在一个农业产业集群中,存在位于相同产业链位置的两个企业为A、B。现在,这两个企业面临的问题是,两个企业是否选择合作,以赚取最大化利益。在开始分析前,做如下假定:A和B两个企业都具有完全理性;在该农业产业集群内部,A和B面临相同市场环境,双方都完全知道对方的策略,并根据对方策略及时改变自己策略;A和B的策略空间相同,为合作与不合作;A和B生产同质且相互替代产品,其边际成本均为c;两个企业进行重复动态博弈。

作此假定后,以∏i(pit,pjt)表示企业i在t时(t=0,1,......T)的利润,其中,pit为企业i索取的价格,pjt为企业j索取的价格,在未来时期内,企业都会最大化利润的现行贴现值:

即企业目标为:

上式中,δ为贴现因子,可令δ=e-rt,r为瞬时利率,t为各期实际期间。δ的数值接近1,说明价格快速的变化。

(二)博弈过程分析

在每个时期,A、B两个企业同时选择他们利润最大化的价格(pit,pjt)。并且,企业在t时期价格选择依赖于以前价格选择历史,即:

Ht(p10,p20;……;p1,t-1,p2,t-1)

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是对于任何给定的t日期的历史Ht,从t日期开始,都是在对手从那时开始的战略给定的情况下,追求利润贴现值最大化。下面,分两种情况讨论博弈的结果。

当博弈时期是有限的时候,即t取有限值。为了求出该博弈的精炼均衡,需要用“逆向归纳法”。考虑A企业在t时期,博弈论历史为Ht时的选择。B 企业过去的价格并不影响A企业在t时期的利润,A企业在B企业价格给定的情况下,选择自己当期利润最大化的价格,即∏i(pit,pjt)最大化。因此,对于任何历史情况来说,最终A和B两个企业的均衡都是伯川德均衡。即两企业都采取边际成本定价法:p1,t=p2,t=c。

再来考虑企业在t-1期的均衡,A企业在t-1的价格选择并不依赖企业在t-1期发生了什么事,A企业仍然是选择自己利润最大化的价格,最终结果还是选择边际成本。因此,对于任何Ht-1,有p1,t-1=p2,t-1=c。如此可确定再前一期直到第一期的价格。可以看出,该动态博弈最终结果将是边际成本定价:两企业都将获得零的利润,两企业之间并没有合谋出现。尽管两个企业可以合谋,索取垄断价格pm以获取更大的利润,但这并不是最终结果,企业还是选择了不合作。

当博弈期限为无限时,结果有所不同。假定A和B两企业一开始就选择了合作,即选取垄断价格pm。在以后各期内,他们都将选择pm,否则,企业都将得到边际成本c的惩罚性价格。A、B两个企业任何一个企业背离了这个价格都将导致另外一个企业的报复。在索取pm价格时,企业在每一个时期都将得到一半垄断利润,若其中任何一个企业稍微削减价格,则企业在整个背离期间都能得到最大利润∏m,但随之而来的,将是零利润。如果:

上述δ取值特点说明,只要δ取值足够大,双方就能够采取合作行为,从合作中谋取更大利益,走出囚徒困境。这个合作之所以能够进行下去,是因为两个企业可能再次相逢进行相同的博弈。若A和B两者都看重未来的利润,注重合作带来的共同利润,两者的合作就能继续下去。在一个农业产业集群中,处于同一产业链相同位置的企业,都面临着相同的上下游生产环境,任何一个企业的投机行为都会遭到其他企业的报复,结果是整个处于相同位置的企业都无法获利。企业最佳的选择就是合作,获取共同利润。农业产业集群内企业的合作,是一种受到正反馈激励的合作,企业之间合作次数越多,合作越默契,合作理性程度和合作次数之间正相关。

(三)制度约束下合作策略的选择

农业产业集群内的企业,不仅受到法律法规、合同等正式制度约束,也受到区域文化、道德、传统等的非正式制度约束。某些情况下,制度约束对集群内企业的行为具有很大影响。仍然以A、B两个企业为例,企业在合作时,每个企业获取垄断利润的一半;一方合作而另一方不合作时,合作方获取利润为零,不合作方获取全部垄断利润。但存在制度约束时,不合作方要受到一定惩罚,这种惩罚可能是法律上的惩罚或者企业信誉的降低。企业信誉降低对处于农业集群中的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设这一损失为M。M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而递增。依然用δ代表贴现系数,存在制度约束时,它反映了制度对违约企业的惩罚力度:δ越大,说明社会制度越严格。此时,企业博弈矩阵如图1所示:

在博弈矩阵中,A和B企业都合作时,每个企业获取收益均为企业利润,两个企业平分市场。当一方不合作时,不合作方获得全部垄断利润,社会制度的存在,使得不合作方要为自己的毁约付出代价,因此,不合作方企业收益为∏m-δM。A和B两个企业都不合作时,两者获得利润为零,总收益为社会处罚-δM。

可以看出,当∏m-δM>∏m/2时,A、B两个企业的占优策略都是不合作,最终结果是两个企业都获得零利润,并且面临社会制度的惩罚。在本博弈中,社会制度对集群内企业合作产生一定影响,但并没有使合作成为企业间的纳什均衡。

三、模型结论

本文应用博弈论相关理论,对农业产业集群内处于同一产业链位置的不同企业之间的行为进行了分析。进而得出企业若进行的是有限博弈,该集群内部企业将获得零利润;若进行重复无限次博弈,当贴现因素足够高时,企业获得垄断利润。此时,企业将采取合作策略。另外,制度对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完善的法律法规有利于遏制企业的违约行为,提高L及贴现因子δ的值也有利于维护集群秩序。

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离不开龙头企业。一般来说,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主导地位,其行为策略对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培养企业战略意识,激励企业之间进行合作,不但可以促进企业发展,加快集群间要素交流,扩大技术、资源等的共享力度,而且对农业集群的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徐金海.农业产业市场中过度竞争的成因及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2002(9).

2、泰勒尔.产业组织理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Michael E.Porter.Clusters and the New Economics of Competition[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8(12).

4、任寿根.新兴产业集群与制度分割[J].管理世界,2004(2).

5、隋广军,申明浩.产业集聚生命周期演进的动态分析[J].经济学动态,2004(11).

6、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社会制度基本特征范文6

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又需计拓思路,追随时代步伐,以不断创造适应时代所需的新型居住区。本文就居住区的历史演变以及发展趋势进

行探讨。

关键词 : 居住区;规划;历史;发展趋势;

一、居住区规划组织形式的演变

早在奴隶制社会,随着城市的形成,出现了最早的居住环境的组织形式。如我国周代的“里”,古希腊和罗马时代城市的“坊”,这些居住单位的规模都比较小,且都为单一的居住地区。

到了封建社会,城市规划和居住区组成单位的规模都比奴隶社会的要大,名称也有所不同,就我国城市规划发展史论,这种由纵横道路网所划分的方整坊制,与早期运用井田制规划概念的传统是分不开的。

进入20世纪以后,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现代工业和交通的发展,使原有居住组织形式渐渐不适应现代生活和交通发展的需要,例如:

1.在面积很小的街坊内难以设置较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

2.儿童上学和居民日常购物需穿越交通频繁的城市干道,易造成交通事故;

3.道路交叉口过多,大大影响了车辆的通行能力和速度;

4.汽车交通带来的噪声、废气严重地影响住宅的安宁和卫生,居住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因此,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筑师西萨·佩里以控制居住区内部的车辆交通、保障居民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宁为出发点,首先提出了“邻里单位”的理论,试图以邻里单位作为组织居住区的基本形式和构成城市的“细胞”,从而改变城市中原有居住区组织形式的缺陷。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按居住小区的组织形式先后建成了不少居住小区,至今仍沿用这种组织形式,并对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的各项用地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及公共服务设施内容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居住组团的基本特征为:由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地块不为小区道路穿越,内设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绿地。

将四五个或更多小区组织起来,居住小区仍保持其独立性,另外增设更加完善的公共中心,这种住宅区被称为居住区。他是一个城市中住宅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

二、居住区的组织构成

居住区由基本的物质与精神要素构成,物质是精神的载体,精神则是物质的内涵,具有精神境界的高品位居住环境是造就人们优良品格与素质的重要场所。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要科学地运用各构成要素,合理利用土地,精心塑造各项用地的空间环境。

(一)基本要素构成

1.物质要素

自然因素: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植物等。

人工因素:各类建筑及工程设施。各类建筑包括住宅、公共建筑、生产性建筑等。

工程、绿化工程、工程管网、室外挡土工程等。

2.精神要素

人的因素:人口结构、人口素质、居民行为、居民生理心理等。

社会因素:社会制度、政策法规、经济技术、历史文化、物业管理、邻里关系等。

(二)规模分级构成

居住区的规模以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表述,其中以人口规模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按不同的人口规模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居住组团”三级,如“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表1)所示。其中包括独立居住小区和独立居住组团。实态中还有邻里、街坊、里弄等居住形式,它们都可泛指为居住区。

(三)用地项目构成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包括两类,即“居住区用地”和“其他用地”。

居住区用地是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四项用地的总称。其中各用地的构成为:

1.住宅用地

包括住宅建筑的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旁绿地、宅间小路、家务院等)。

2.公建用地

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的专用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回车场等。

3.道路用地

指宅问小路和公建专用道路以外的各级车行道路、广场、停车场、回车场等。

4.公共绿地

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应安排游憨活动场地的居民共享的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的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

其他用地是指规划用地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用地及不可建设的土地等。

三、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趋势

现代住区的8项设计原则有:1.最大限度保护和创造让人们接近自然的机会;2.提供适于不同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的人们健身运动的机会、场地、设施和条件;3.创造能鼓励人们社交活动的机会和场所,以增加社区感和邻里意识;4.创造可供使用者自己选择和控制的机会,包括私密性;5.提供安全、方便、舒适、易识别、无障碍的人性化社区生活环境;6.减少土地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以维护并保存自然环境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7.尊重人们的文化传统及地域特性,并将其与现代的生活方式与功能需求结合起来;8.设计应有利于房地产的有效增值。

四、结语

居住区规划设计目标是在“以人为核心”的指导原则下去建立居住区各:功能同步运转的正常秩序,谋求居住区整体水平的提高,使居住生活环境达到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要求。以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需求,并达到社会、经济、环境三者统一的综合效益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邓卫.突破居住区规划的小区单一模式[J].《城市规划》.2001,2.

[2]裘鸿菲, 陈益峰.现代居住区规划的审美价值取向--以德克萨斯州林地社区规划为例[J].《规划师》2006,2.

[3]李旭光.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若干问题的思考[J].《规划师》 2005,8.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