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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方案范文1
(一)按照省“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与省交通、建设、国土、水利、环保、气象等部门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及信息共享机制。
(三)州(地、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政府部门间的应急联动、联席会议、资源共享等制度规范,指导企业应急救援队建立健全接警处置等管理制度。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指导协调,推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区域性矿山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达标考核,进一步加强省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快省区域性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
(二)依托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加快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步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第一期建设任务。
(三)依托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加快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田等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民用航空、水力、电力等行业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矿山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的州、县,要采取政企联合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队。
(四)加强大中型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贯彻落实好《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对尚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的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其与邻近具备相应能力的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
(五)推动工业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选取基础扎实、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大中型企业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地震、气象、环保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和企业间协调畅通、快速联动的应急救援机制。
(二)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省、州(地、市)安全生产应急机构职能,、、等安全监管部门要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安全监管部门要设专职应急管理人员。
(三)监督指导大中型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报预警机制,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工作,建立省、州(地、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培训和演练情况。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的管理。通过落实预案审查、备案等制度,促进政府、部门、企业预案的上下衔接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没有应急预案或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或重大危险源没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组织省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州(地、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监督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冶炼企业和交通、建设、教育、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建设
(一)加快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项目建设步伐,第一期主要建设应急管理支撑系统、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子系统、应急知识库及事故案例管理子系统、应急救援事故总结分析子系统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充分整合现有调度指挥、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等信息系统,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方案范文2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县、乡级人民政府财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市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至年底,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气象灾害、公共卫生、水上搜救、公共事业、森林消防、动物疫情等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全面建设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经济开发区(包括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要结合实际,以公安消防队伍或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二)加快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保安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基层专业应急队伍体系
各地要在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专业应急队伍,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队伍建设:
(一)防汛抗旱队伍。水旱灾害常发地区和重点流域的县、乡级人民政府组建有水利技术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村(居)民等参加的县、乡级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点地段的村(居)委会组建村(居)防汛抗旱队伍,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培训演练,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单位依法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队伍条件的小型企业应建立兼职队伍,并与邻近建有专业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参与风险隐患排查。
(三)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县、乡级人民政府组建由气象技术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村(居)民等参加的县、乡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台风、强降雨、沙尘暴、冰雹、雷电、冰雪等极端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卫生应急队伍。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受伤人员医疗救治或卫生学处理,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城市与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应急救援对口协作关系。
(五)水上搜救队伍。县级人民政府整合水上搜救应急资源,建立或确定水上搜救队伍。水上搜救队伍在当地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水上搜救活动。在船舶、设施、航空器及其人员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活动,发生或可能发生人员遇险、水域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搜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减轻水域污染等危害。
(六)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县级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运输、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专业优势,分别组建完善本区域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懂技术、有经验的职工组建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实施应急抢险救援。
(七)森林消防队伍。森林防火任务重的县、乡级人民政府、林(农)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风景区要建立森林消防队伍,并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建立联动机制。
(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由当地农业、海洋与渔业、卫生、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承担畜禽、野生动物、水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
(九)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县、乡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志愿者等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做好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本村镇(社区)应急预案制订、应急处置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县(市、区)、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规模。注重制度建设,明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队伍资质认定管理,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提高队伍应急能力。各县(市、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要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培训演练。加强专业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建设若干专业培训演练基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专兼职人员培训演练工作。县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两周。易受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培训。
(三)装备建设。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开发区(园区)要按标准为基层应急队伍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重点配备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严格装备管理维护制度,保证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大型专用设备统筹调用征用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装备建设,满足应急需要。
(四)经费保障。县、乡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拓宽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对于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应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五)示范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明确目标任务,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建设标准,选择若干部门及若干乡镇开展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要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全面提高基层队伍应急能力。
(六)政策支持。落实基层应急救援队员医疗、工伤、抚恤、保险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免交过桥过路费等政策措施。鼓励社团组织和个人参加基层应急队伍,完善民间应急救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调动民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积极性。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机构,密切协作配合,全面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要按照“规划好、组织好、建设好”的总体要求,分解落实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县、乡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力度,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应急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环保、水利、农业、民政、卫生、安全监管、海洋与渔业、气象、电力、质监、海事等部门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明确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方案范文3
自治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着力建设统一高效、灵敏可靠的信息保障体系,开展经常性应急通信保障训练和综合演练,提高人员的适应能力和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建设完善人防指挥通信信息平台,扩展人防短波、超短波电台通信网,在上级组织的多次应急救援、防灾救灾演习中圆满完成保障任务,受到领导好评。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防办以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在34所学校及45个社区全部成立人防工作站和人防工作联络分站,组建人防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落实社区居民疏散掩蔽场所,有序开展防空防灾演练活动,实现人防宣传教育学校社区全覆盖。
土默特左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土默特左旗人防办着力加强人防工作建设管理,配套完善指挥信息化系统,提高人防警报报知能力,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8%以上。落实人防工程建设,加大人防执法力度,理顺人防审批程序。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准军事化训练,积极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发放宣传手册,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关心支持人防建设。
托克托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托克托县人防办加强人防制度建设,着力打造精品工程,与县医院合作开发建设全市9个旗县区建设面积最大的人防自建工程。强化宣传教育,在全县9所中小学开展人防知识课,在县城14所中小学操场5处广场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在双河镇建立人防工作站,在企业开展人防专题讲座,推动全县人防工作在新常态下取得新发展。
包头市人防地下商城管理处
包头市人防地下商城自开业以来,不断更新管理理念,主动应对经营环境变化,积极引导经营户文明经商、诚实守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在市场竞争中凸显经营特色和服务品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长足进步,先后被评为“全国人防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市场”和“市级文明单位”,为人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土默特右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土右旗人防办扎实推进人防工程体系建设,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指挥通信警报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实现城区音响警报覆盖率和警报器集中化控制率“双百”达标,建成7个人防应急疏散场所,充实完善由300人组成的7个人防应急专业队伍,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发放《人民防空知识读本》等10750本,参与群众达15000人。
包头钢铁公司人民防空办公室
包钢人防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辖人防干道交叉的供水、污水、雨水、供暖、燃气管线进行普查,标出交叉点位置和管线的用途及起点、终点的埋深等,购买配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氧含量检测仪和3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加强人防干道检查和处置突发事故时的安全保障,扎实高效推进了人防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
满洲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满洲里市人防办广泛开展人防教育宣传活动,在全市主要广场、街道社区印发多种宣传品,制作宣传展版,悬挂宣传条幅。积极开展人防宣传“五进”活动,受教育人数累计达15000人次,在14社区建立人防工作站,配备人防应急柜、图书影像、户外固定宣传栏,组建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适时组织活动,受到社区居民热烈响应。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鄂温克旗人防办把四个镇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区纳入人防建设区域。严格落实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发放宣传手册1.7万本,受教育人数达8万人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警报器覆盖率达到100%。修建2000平米的人员隐蔽地下工程,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面积达2万平米。依法征缴易地建设费,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莫旗人防办不断完善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组建100人的人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语音、视频、数据“三网合一”系统,组建无线短波电台,建设防空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全面推进人防工作进社区,在5个乡镇成立人防工作站,开展防空防灾知识竞赛,组织尼尔基镇中小学8000余名学生参加防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
扎赉特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扎赉特旗人防办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切实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在木华黎广场修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绰勒人口疏散基地,完成集数字、视频、语言为一体的“三网合一”综合信息网络和无线短波通信网,在音德尔镇区安装电声警报器和多媒体警报器,建立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联审联批机制,探索了木华黎应急避难场所经营模式。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科右中旗人防办坚持依法行政,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工作。建设呼和小区人防工程,修建人口疏散地域。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落实“五进”工作,受教育学生1500人次,社区企业受教育5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完善防护体系,建设集数据、视频、语音为一体的“三网合一”综合信息网络和无线短波通信网。
通辽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通辽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狠抓人防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三网合一”系统建设等工作,构建联通可靠的人防指挥信息化体系。采取以岗代训与集中训练相结合方法,打造技术过硬的人防通信专业队伍,一人在全国人防业务大比武竞赛中被评为“六能”型技术骨干。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值班执勤,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军事素养和战备意识。
霍林郭勒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霍林郭勒市人防办加强指挥通信建设,新增安装4部电声警报器和1部多媒体警报器,人防移动指挥通信平台具备作战指挥能力。稳步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强化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先后组建在编280人的7支应急队伍。全面落实人防宣传“五进”工作, 5700名学生接受培训,设立3所人防宣传示范校和3所社区人防工作站。
扎鲁特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扎鲁特旗人防办扎实推进通信警报网络建设,定期检修维护防空警报器,完善防空警报档案。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新增人防工程面积达到自治区要求的防护标准。严格执法,健全落实人防建设审批机制和执法检查机制。加强协调沟通与演练,定期组织人防业务和综合知识培训,增强执行力和凝聚力,铸造了一支高标准的人防队伍。
赤峰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赤峰市人防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建立情况通报、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检查工作方式,开辟民用建筑审批绿色通道,开展地毯式执法检查,完成460家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创新执法检查内业管理,健全执法档案要件,新建执法检查档案77卷。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强化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宁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宁城县人防办坚持把人防工作纳入乡镇、相关部门年度党政目标考核范围,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成效显著,初步形成集光纤、电缆、短波、超短波、移动和卫星通信于一体的指挥通信网络。组建人防专业队9 支220人,定期组织集训和演练。打造人防宣传教育基地1处、样板式示范社区7个、示范学校6所,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
翁牛特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翁牛特旗人防办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积极推进人防宣传进乡镇活动,争创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落实易地建设费收缴,加强人防指挥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城市防空防灾应急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联合组建7个人防专业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人防基本指挥所投入使用,成为全区第一个旗县级基本指挥所。
锡林郭勒盟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锡盟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紧贴职能任务,注重人才培养,狠抓岗位练兵,扎实推进人防信息保障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以盟基本指挥所为中枢、移动指挥平台为支撑、各旗县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为分支的信息保障系统,在全区率先实现集空情预警、有线无线、卫星通信、信息安全等为一体的集中控制信息系统,职能任务履行能力得到全方位提升。
正蓝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正蓝旗人防办积极推进人防工程建设,严格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对“应建未建、应缴未缴”进行有效管控。落实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加大蒙汉双语宣传,苏木镇(场)全部成立人防工作站。建成黑城子示范区人防应急疏散广场和国防人防宣传教育展厅。建设完成人防地面指挥中心,警报系统实现统控,人防指挥通信能力显著增强。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西乌旗人防办认真履行应急支援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卫星通信指挥平台的使用管理,经常组织开展以卫星通信指挥平台为基础的训练活动,从车辆的行进方式、行走速度、设备的搬运组装、线束的连接等细节方面进行实际模拟训练。卫星通信指挥平台各部分都有专门操作人员,通过训练每个人都达到了熟悉掌握、熟练操作的程度。
商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商都县人防办人防工作取得三大突破,人防宣传教育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五进”行动,建成示范社区9个、示范学校8所、示范企业2家,举办首届中小学生国防人防知识竞赛;人防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三网合一”视频系统,实现警报信号无线统控播放,组建7支专业小分队,在编140余人;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取得新突破。
丰镇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丰镇市人防办机构单设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指挥和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组建人防专业队伍和社区人防志愿者服务队,防空警报器实现无线统控发放,人防指挥中心投入使用。结合民用建筑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实现零的突破,防空防灾避难基地建设初具规模。精心编印宣传教育系列读本,加大人防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
伊金霍洛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伊金霍洛旗人防办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破解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难题。创立“五有”“三明确”宣教标准,推进人防宣教全覆盖。将人防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体系,人防过街通道及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累计投入150万元,初步形成以人防应急指挥中心、防空警报、三网合一、短波电台、高点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融合的综合应急指挥保障体系。
鄂托克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鄂托克旗人防办开拓创新抓落实,推动人防参与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将人防审批纳入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强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不断建设人防“结建”防空地下室。组建有189名队员的人防专业队伍,建成人防指挥通信自动化系统。每年组织开展1至3次人防知识讲座,在14所中小学开设人防教育课程,开创了人防工作新局面。
乌审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乌审旗人防办按照融合发展思路开展各项工作,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在3个社区成立人防工作站,中小学每年安排防空防灾知识教育8课时,组织学校、企业应急演练2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多人次。加强防空警报管理,建成集数据、视频、文字为一体的指挥网络和无线通信网络,战时可实现军地信息共享、市旗互联互通。
乌拉特前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乌拉特前旗人防办积极开展人防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抓好人防工程建设宣传教育。完善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预案和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成立7个应急专业队。建成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建立三网合一综合业务平台,全旗防空警报覆盖率达到100%。严格人防工程审批报建程序,设立卧羊台生态公园等6个应急避难场所。
乌拉特中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乌拉特中旗人防办建立统一高效的人防指挥体系,城镇防空警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立布局较为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人防工程总量逐年增加。完善科学的防空防灾教育组织体系,累计投入宣传教育资金150万元,建成人防示范社区3个、示范学校2个。建设功能较为完善的人口疏散体系,在海流图生态园等地域开辟应急避难场所多处。
乌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乌海市人防办创新宣传方式,启动防空防灾知识进校园巡回展览,聘请北京防化指挥学院教授开办人防教育辅导员和人防志愿者培训班,创作微型人防宣传动画短片。超额完成结建和易地建设费两大硬性任务,基本建成人防基本指挥所。主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8%以上,组织了独具特色的移动指挥平台拉练暨野外拓展训练活动。
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防震减灾服务人民群众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宣传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和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性,引导全社会主动、科学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目标
通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特殊时段重点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达到省上提出的“力争5年内,全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三、宣传内容
(一)方针政策。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方向、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
(二)法律法规。宣传防震减灾法律、国务院防震减灾行政法规,中国地震局部门规章,以及我省防震减灾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监测预测知识。宣传地震监测预测科普知识和技术方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在地震预测中的重要作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技术要求,我国地震预测的客观能力。
(四)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作用和意义,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减灾实效,我省地震应急预案及防震减灾规划,普及抗震设防、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地震地质灾害防范等知识。
(五)救助知识与应急演练。宣传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防控、心理疏导等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
(六)科技成果。宣传国内外地震科技创新进展,地震科技理论成果和技术创新对提高防震减灾能力的作用,地震科技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四、具体工作
(一)以规范政府部门行政管理、提高应急指挥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机关活动。行政学院要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及主体培训内容,每期至少安排1次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培训,使参训人员对防震减灾相关知识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提高全体公职人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引导全体职工学习并熟悉本级应急预案疏散撤离路线和避险地点。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每年都要组织开展1次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决策、指挥、服务、协调能力。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行政学院、各成员单位
(二)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提高紧急避险能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学校活动。教育部门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关于“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要求,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上、下半年分别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的防震减灾相关知识教育。地震、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学校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每周不少于2次的应急演练。确保在地震来临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要认真实施地震安全校舍工程,新建基础设施和各类建筑物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选址、设计、施工和验收,把学校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5年内力争建设5个省级科普示范学校,2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地震局
(三)以提升企业抗震能力、依法进行抗震设防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企业活动。发改、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地震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行政审批窗口的管理作用和信息优势,加大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重要性的宣传。地震部门每年要深入2家企业,宣传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重要性,并对有关人员如何加强安全措施进行培训,提高企业抗御地震灾害风险能力。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
(四)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区居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社区活动。地震、民政、三区等相关部门要以创建省级地震安全社区为目标,不断推动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活动。通过组织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设置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专栏,对社区管理人员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对居民进行专门培训,使社区居民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救助技能,了解居住环境地震安全,熟知震时的撤离路线和避震地点。年完成对全市30个社区的防震减灾知识培训;争取通过5年的建设,在全市社区中创建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3个。到年使辖区内80%的居民基本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牵头单位:三区
配合单位:市地震局、市民政局
(五)以增强农村居民地震安全意识、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农村活动。三区、建设、地震、科协等部门要把农村地区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与地震安全农居建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科技“三下乡”等活动,采取培训农村干部群众、播放科教片、赠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等多种形式,向农民普及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民房抗震技术,帮助农民编制地震应急处置方案,开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今后5年内,每年要保证举办农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班1—2期。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三区、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科协
(六)以满足家庭自救知识需求、提高自防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家庭活动。地震、文化广播电视、科技、卫生、妇联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家庭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广播电视节目、地震基本常识宣讲、地震仪器演示解说、宣传咨询台、宣传展版和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农家书屋专题图书、群发手机短信和以家庭为单位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家庭提供丰富多彩的地震科普服务,引导家庭自备“防灾应急箱”,提高地震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市科协要设立地震科技科普展区,完善图片、录像和实物模型。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妇联、报社、市科协
(七)以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依法开展信息公开为重点,做好地震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一是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经常化的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建立与地震局信息交流的快速便捷通道,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市地震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要联合有关部门成立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防震减灾公益宣传规划,确定宣传主题、工作目标、分解落实任务。其中,市地震局要每年确定防震减灾公益广告主题和重点时段,并及时提供制作防震减灾公益广告所需的素材和信息,确保防震减灾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要结合国家和本地区地震环境与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将防震减灾宣传公益广告纳入公益广告宣传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定期。三是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要在主题宣传时期,如“5·12”、“7·28”、《防震减灾法》颁布纪念日、科普宣传周等时段调整增加防震减灾公益广告播出时间。有感地震发生时视具体情况进一步加大播出密度,确保社会公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微搏传媒作用,及时准确向社会震情、灾情信息,澄清不实报道,维护社会稳定。地震局要建立完善“地震信息网”、科普网站和微博,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信息作为主要内容,提高防震减灾宣传的覆盖面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配合单位:报社、市地震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格局,并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法定职责,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深入开展常态化、特殊时段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文化部门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和长期的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地震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与文化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报道计划、宣传提纲、应急宣传方案,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建立联系协调制度,共同负责实施。同时,地震部门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关于“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于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为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提供资料,确保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防震减灾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文化部门牵头,地震部门参与;宣传内容、宣传口径由地震部门负责把关。重大地震事件的宣传要经党委、政府批准。有关地震预报的报道按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规定,由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传播。
(三)精心策划,保障需求。地震、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科协等部门要协作配合,组织制作质地精良、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科普书刊、科教片、动漫片、折页、电子书等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产品,内容包括地震基本知识、防震避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自救互救、识别地震传言常识、心理疏导等,满足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实际需求。
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方案范文5
一、创新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实施机制,切实提升规划引领、约束和服务安全生产大局能力
1?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衔接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作为地方重点专项规划,以省级政府文件实施,强化与当地城乡规划的衔接。二是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管理办法》,统筹做好总局或总局和其他部门联合编制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监管监察能力、道路交通安全、职业病危害治理、安全生产立法、科技、信息化、应急管理、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培训、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等13个专项规划工作。
2?强化规划执行引领
一是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落实,并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通报。二是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相关工作,深入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提出规划基本框架,编制完成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推动国家发改委将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争取将规划纳入国家专项规划范围,助推安全生产摆位。三是会同国家发改委启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谋划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中长期发展任务和重点工程,力争将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执法机构纳入能力建设规划实施范围。
3?实施规划考评约束
一是将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指标纳入《纲要》指标体系和国家、地方业绩考核体系。二是将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4项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安监部门每季度向组织部门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更严格的安全生产规划指标政绩业绩考核。
二、创新监管监察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发展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安的执行能力
4?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
一是落实总局2015年中央投资计划,重点加强省级煤矿安全技术中心支撑能力建设,提升事故调查、检测检验和职业危害专业能力。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能力建设,争取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投资,突出加强50个煤矿、50个非煤矿山、60个危险化学品、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的安监部门执法能力建设。三是注重薄弱地区监管监察基础能力建设,2015年争取落实中央补助地方投资5?18亿元,加强新疆、西藏、兵团和四省藏区执法能力建设。
5?大力加强执法条件标准化建设
制定《煤矿安全监察装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标准》,实现装备的“高端化、智能化、集成化”和工作条件、现场执法、检验测试、监测监控、应急处置的“五位一体”发展。
6?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落实矿用新装备新材料安全准入分析验证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剩余投资4?9亿元,加快专业设备购置与研发工作,2015年底前建成煤矿高压供用电系统等13个安全准入分析实验室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系统,实现矿用产品安全准入分析验证能力达到100%。二是争取落实2015年度中央投资2亿元,启动国家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建设,启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有毒物质泄漏、热防护和职业危害4个实验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三是争取落实2015年中央投资1?5亿元,开展华北、中南、西南3个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基地建设,2015年完成实训楼主体工程建设。四是会同应急指挥中心做好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河北省人民政府完成演练基地可研报告评审批复,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中央投资0?94亿元,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完善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和实训演练功能。五是向国家发改委报送矿山与职业危害事故分析鉴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会同国家发改委做好项目评估评审工作,争取项目早日批复,为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修订、技术装备适应性分析提供技术支撑。
7?进一步深化项目投资审批改革
一是依据新颁发的《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制定《总局楼堂馆所建设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规范办公业务用房标准。二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细化竣工验收程序、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控。
三、创新安全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机制,切实提升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能力
8?强化“科技强安”制度体系建设
制定《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学执法能力的指导意见》、《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科技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淘汰落后与强制推行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管理办法》等;推动落实《安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管理办法》、《同类多发事故技术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研究管理办法》、《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用制度规范项目研发、转化、推广、应用。
9?继续做大做强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
积极推广已有项目中针对性、普适性强的成果,适时新一批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将第六届安全科技成果奖的先进项目择优纳入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创新丰富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实施内容;2015年度安全科技攻关指南,研究制定好矿山物联网、金属非金属矿山灾害防治科技发展对策,引导社会优势资源参与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等攻关。
10?建立科技项目滚动发展机制
组织凝练“十三五”安全重大科技需求,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协调科技、财政等部门,争取更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加强对已立项的“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管理,及时验收,并强化成果评估,择优推广。
11?加强安全科技服务创新
积极促进安全科技服务业发展,探索安全生产重点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业的实现形式;结合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与布局,在高危行业重点地区建立一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试点示范,扶持创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安全科技产业,服务安全生产大局。
四、创新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机制,切实提升信息技术对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决策支撑能力
12?加强已建业务系统的整合与应用
一是组织协调各业务司局分别制定各司局已建和新建业务系统的应用整合方案,形成每个司局一个统一的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平台,减少多头、重复采集报送,提高系统应用成效。二是配合办公厅加快推进总局综合政务办公平台使用,进一步修改完善业务流程、功能,确保2015年2月底前在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及应急指挥中心全面正常运行使用,实现全员网上无纸化办公。三是执行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强化对系统应用情况的考核通报,推动系统应用,明确事故报送、行政执法等一批必须通过信息系统网上运行的业务目录,明确运行的时间和要求,切实加快推进网上办公。
13?完善顶层设计和标准规范体系
一是编制并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通知》,明确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技术框架,指导各地区有序、高效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编制《信息资源规划报告》,启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制定并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总体技术要求、网络基础环境技术要求、企业信息采集报送规范、元数据标准、数据字典标准、资源共享目录等10项与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机构数据共享交换的标准规范;制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技术要求、接口规范、管理办法等6项与信息化工程各共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规范与制度;制定完善物联网远程监管监察系统及产品检测验证标准规范。
14?创新安全生产信息化发展机制
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三年推进行动计划”,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方案,2015年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年”、2016年开展“系统整合应用年”、2017年开展“成果交流推广年”。二是选择信息化基础好的城市,开展“30个安全监管信息化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点带面、辐射全国;组织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做好“矿井安全监管物联网示范工程”系统集成平台、物联网网络平台和7个示范矿井子系统建设;做好安全生产物联网检测认证平台建设。三是研究制定政府购买信息技术服务的制度和目录,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产业联盟,发挥科研院所和优质社会资源作用。
15?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和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等工作,力争2015年下半年启动项目建设。二是继续协调国家发改委加大对总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政策资金支持,配合办公厅(财务司)协调财政部将安全生产信息化资金列入年度专项资金,加大建设和运行维护投入力度。
五、创新专业机构规范发展机制,切实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和防范事故支撑能力
16?改革完善专业机构监管制度
顺应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修订《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制定《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制修订《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在用矿用产品检测检验目录》等标准和目录。
17?编制评价与检测机构发展规划
按照“总量控制、宏观布局、结构调整、规范发展”的原则,结合各地经济总量、高危企业数量、现有机构数量、专业覆盖等情况,制定评价与检测机构区域发展规划,提高机构行业覆盖和地域布局的科学性。
18?开展诚信体系创建活动
建立专业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违法违规“黑名单”曝光制度,完善机构自我约束机制;建立评价与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信用记录,完善专业技术服务征信体系。
19?深化专业机构从业行为专项治理
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本质安全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装备精良、监督有力、指挥统一、运转高效、反应快捷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双基”建设活动,使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科技和装备水平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规和预案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法规建设。公路处、港航局、客管处、运管所等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各行业管理部门、交通企业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监管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程、安全要求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标准规范建设。按照“四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的相关规定,完善标准规范,细化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别是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重点加快制定和完善公路、桥梁、港口等风险评估、安全维护和检测技术规程以及安全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共享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四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对现有预案进行评估、修订,结合新形势,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构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预案实施责任主体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健全管理体制。各单位要完善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各行业管理部门应设置安全生产和应急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准入资格标准,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应设置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应设置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要明确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保障人员足额配备,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层级负责制,加大责任考核和奖惩力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全面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安委会制度,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要重点强化岗位责任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激励约束机制建设;要开展安全生产和技术咨询、评估。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建立信息沟通协调和共享机制。建立自查督查制度,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自查;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进行督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活动。建立信息报告和统计制度,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基础信息登记备案,包括组织架构、责任人联系方式、风险源、隐患排查治理、重要安全生产和应急设施设备(含运输工具、装备、应急物资的储备)以及专兼职队伍情况等,并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的办法和流程,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信息报告统计制度。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评估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评估,科学设定评估指标,对从事客运(含滚装运输)和一类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从事一类以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其他的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情况作为监管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各主管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领导以及业务骨干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每次轮训和系统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6学时。从事高危行业人员、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客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二是加强重点人才培养。加强公路养护、大型专业机械操作、抢通抢险、危险源检测分析等人员的培养,实施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公路、港口等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结构,特别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三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急结合、专兼结合、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交通应急队伍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适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应急队伍体系(包括:道路和客运应急队伍、公路应急抢险保通队伍、港站应急抢险队伍、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队伍、应急运输保障队伍、施工安全应急队伍)。
(四)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一是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该系统由部、省、市、县四级信息系统组成,“双基”建设活动阶段完成部、省、市三级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其后按要求选择重点县级市开展示范工程建设。要通过整合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完善、信息真实准确、传送快捷通畅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统一报送、统计分析、监测预警、辅助决策、信息、资源管理、异地会商等功能,实现政府、行业、部门内部之间安全生产和应急信息共享。我们要积极配合上级建设好该系统。二是建设专业信息系统。加强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专业信息系统建设,满足相关业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管理的需要。配合省厅及局做好国家和省级路网运行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重点建设港口安全和保安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水路运输应急调度指挥系统、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货物运输监控指挥系统等。三是建设重点监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通讯网络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通讯及时通畅。进一步完善船舶监控系统,推进港口及主要航道枢纽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码头前沿作业区、客运站、货物堆场、油库、危险货物仓库和主要出港通道运行情况的监视监测。扩充和完善重点客货运输站场日常监控设施建设,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GPS监控系统,积极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客运枢纽、公共汽车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控、响应系统建设。
(五)加强设施设备建设。一是加大公路、港口、航道、站场等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公路安保、港口、站场的安全和保安设施建设,完善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标志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按要求加强应急保障建设。依托主要港口启动危险货物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养护施工企业的装备设施资源,结合交通战备物资储备系统,配合国家、省、市做好区域性应急保障基地和公路专业应急保障基地建设。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装备器材的配置。加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事故生命探测、救援设备、个体防护等关键技术装备、专用抢险装备器材配置。更新抢险救援装备和航道维护设备,推进完善车辆滚装运输安检系统。健全满足重点物资和能源战略物资应急运输需要的水路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完善港口应急联动建设机制,依托航运企业建立应急船队。依托实力较强的道路客货运企业,分别组建市级道路客货应急保障车队,原则上保障客车不少于5O辆、货车不少于100辆。
(六)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落实。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应急管理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交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筑牢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生产与利益的关系,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企业安全绩效考核,加大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力度,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全面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安全生产和应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强化突出问题治理。一是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治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站场(码头)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重点强化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货物运输的全程监管;推进三级及以上客运站、中型渡口和所有从事滚装运输码头安检仪的配置;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和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二是强化营运客车超速超员治理。客运企业要建立层级落实安全责任承诺制度,与管理部门签订承诺责任书,驾驶人员要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对发生超速超员的企业和驾驶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强化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县、乡(镇)政府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配备专职安全和应急管理人员;建立稳定的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大农村渡口渡船的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农村交通运输安全条件;严把营运车船技术性能关,进一步强化农村客运驾驶员、客渡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资质准入,提高驾驶员、渡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进一步强化农用车辆非法营运和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的治理,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四、时间安排
“双基”建设活动从2010年11月开始到2013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细化方案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年度“双基”建设活动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双基”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各行业管理部门、交通企业活动方案报局安全监督科。
(二)组织实施落实任务阶段。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完成“双基”建设方案的各项任务目标。市局安全科每年对各单位“双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总结评估和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对“双基”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于2013年8月10日前报局安全监督科。市局安全科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双基”建设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召开“双基”建设总结会议。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委会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具体负责“双基”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的活动领导机构,加强对本行业、本单位“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