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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实施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平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创新管理的理念,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县管、乡镇包、村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诸多突出问题,力争在社会化管理、隐患治理、防控体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等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
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向行政村延伸,健全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社会化管理,切实做到县管、乡镇包、村落实。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处劝导点、各村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各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力争2016年底前全镇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备率均达到100%。结合“一村一警”警务工作机制的推行,发挥派出所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绩效管理,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
要将推进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建设,作为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根据“交通安全村”建设标准,确保安全村日常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流入形式。同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夯实工作责任。二要强化宣传机制。要在“交通安全村”设置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备齐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材料;在村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劝导员实行定点劝导,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文艺小分队等深入村开展巡回宣传。三要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完善户籍化管理台账,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全部纳入管理,力争“交通安全村”内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两轮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路行驶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登记上牌率达到100%。采取集中授课、收看警示教育片、上门一对一宣讲、短信提醒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中老年驾驶群体的宣传教育,防范和减少此类车辆的安全风险和现实危害。四要巩固包村联系制度。镇要将“交通安全村”建设与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包村联系民警“每月一访”制度,落实包村联系任务,做到村村有警包联、月月见警进村,发挥交通管理组织员、交通信息采集员、交通法规宣传员、交通违法劝导员、交通安全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隐患治理,推进排查整治
我镇辖区内,主要是通组道路,有的道路坡度大,弯道急,各村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把开展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抓手,进一步细化措施、应排尽排,确保将所有隐患点段纳入整治范围。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与主干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的摸排,查找隐患症结,逐段逐点提出针对性强、能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确保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市政府“五同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按照国家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四)坚持综合施策,守住安全底线
要通过整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站,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扩大管理覆盖面。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场管理、公路、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整治和取缔马路市场、占道设摊以及道路上堆放杂物、打晒粮谷等行为,打击盗窃、破坏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及时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节假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要在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国省道与县、乡、村道路交叉路口等节点路段,广泛设立交通安全临时劝导站(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包片、驻站、守点,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大力劝阻超员、超载、无牌无证、人货混装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客运场站建设,鼓励农村客运企业与乡镇政府、乡镇企业、中小学校等签订长期合同,解决一些群众集中出行的难题,力求农民出行方便快捷。
农村道路实施方案范文2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市政府确定将今年11月份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月,以后每年10月份定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落实《省农村公路条例》,以提高路况水平为重点,以创建示范路为目标,全面开展标准化道路养护,努力提高农村公路投资效益和养护管理水平,打造“畅、洁、绿、美”的道路通行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纳入全市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月活动,集中进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时完成路面病害和水毁工程治理,完成小修保养工作,整治路域环境,创建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段,实现全市农村公路管养科学化和规范化,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三、实施步骤
各镇(街)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月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重点,并于11月17日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养护科。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动员阶段(11月15日至11月17日)
市政府召开专题动员会议,详细布置活动开展工作;各镇(街)召开动员会议,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对本次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不少于三次,设立专门宣传点,在各镇街的主要路口和人口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并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8日至11月30日)
集中治理路面病害,完成年度水毁工程抢修和大中小修工程年度计划;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做好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物、沿线设施、绿化日常养护工作,完成小修保养(挖补、灌缝等)工程、路肩培筑、边坡边沟治理、行道树粉刷等;加强路政管理,集中整治占压路肩路面、乱堆乱放、马路市场、违法构筑物、建筑物等;多方筹集资金,不断加大财政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事业的投入,落实养路员报酬。
(三)验收评比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全面总结农村公路养护月活动经验,评估养护月活动成效,推广成功经验,对养护月活动中涌现的养护管理出色、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农村道路实施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村面貌为目的,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活动,使整治后的村庄成为“乡村风情浓郁、环境自然整洁、设施配套适宜”的示范村庄。
二、时间安排
20*年9月至11月。
三、整治标准
环境整治试点优先实施村内道路、河塘疏浚整治、清洁能源应用、改水改厕、配套建设村庄排水、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路灯、公共绿化等设施建设。
(一)村内道路。村内主次干道硬化。
(二)排水设施。对村内主次干道配套排水设施,农户家庭生活污水接入村庄排水系统。
(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在试点村配置垃圾箱、简易环卫机械。每个村庄设置垃圾箱20个左右,配置简易环卫机械运送垃圾。
(四)公共厕所。按照300-500米服务半径设置公共厕所1座,每村建设1-2个公共厕所。目前先结合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座公共厕所。
(五)路灯。在村内主干道一侧设置简易路灯,每村按30盏设置。
(六)公共绿化、景观改造。根据村庄不同状况,进行绿化造林、景观改造。
(七)环境卫生。村庄内秸秆有序堆放,村内整洁。
(八)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对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村开展适合农村实际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避免村庄生活污水对地面水环境造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以净化沼气池为主,条件适宜的村庄对其出水用人工湿地生态净化,30户左右一组,200户分成7组建设,净化沼气池技术标准按苏S03-20*执行,处理水质基本达到二级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村环境整治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逐步向前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让农民群众得益受惠。为此,县成立农村环境整治试点综合指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建设、规划、交通、卫生、农林、畜牧、水利、环保抽调专业骨干组成,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环境整治试点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此项工作领导。
(二)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村庄环境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整合各类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村内道路排水、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路灯、公共绿化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为确保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个人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班,对村庄环境整治规划技术要求进行培训。建立实施工作责任制度、工作进展月报制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和综合验收制度。
(四)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资金保障到位。试点所需资金,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实行政府支持引导与集体、群众自筹相结合,多渠道筹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配套资金,并积极组织各试点单位向省各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五)全面宣传发动,广泛参与。各镇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环境活动,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清理环境死角,消除不良陋习。各村要建立一支环卫专业队伍,配置简易环卫设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卫专项制度。通过《村规民约》等手段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积极研究制定保持环境整洁的长效治本机制,巩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农村道路实施方案范文4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5年7月)
1、成立机构,落实责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13个新农村建设点实行合理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2、调查摸底,掌握实情。村干部深入村组,全面了解各村道路、住房、厕所、环境卫生、村情村貌等情况。对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谋划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思路,编制好中心村建设规划。
(二)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7月至8月)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制订实施方案,召开新农村建设动员会,专门部署,迅速启动,形成合力推进的氛围。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下发宣传材料、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入到农户进行宣传。
2、因地制宜,规划设计。在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搞好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经济带的规划设计。
(三)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8月至11月)
1、集中力量,稳步推开。在8至10月集中开展以“三清”为重点的村庄环境整治活动。8月至11月集中开展以“六改”为核心的村基础建设工作。
2、各建设点根据实施方案和实施项目的规划要求,全面开展各项整治项目的建设,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一般自然村点督查验收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
镇新农村建设工作组将加强对各新农村建设一般自然村点督促检查,通服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五)中心村点项目改造升级阶段(2016年1月至11月)
以“三化同步”的理念,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要求,搞好中心村整体规划建设。统筹推进中心村道路、给排水、电力、广电、通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深化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态村建设为标准,以村容整洁为目标,边建设边整治。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使农村生态环保实现可持续发展。借鉴城市社区的管理方式,积极推进中心村管理社区化,完善配置“10+4”公共服务设施。延伸公共服务网络,在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为农民群众提供与基本生活保障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
农村道路实施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城乡环境、构建文明为目标,按照“城乡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单位组织、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以城区绿化、面山治理、行道树栽植为重点,采取拓建县城绿地与管养维护相结合,生态造林与园林造景相结合,县城公共绿地绿化与乡(镇)村庄绿化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对外形象。
二、绿化范围
(一)城区绿化:在抓好滨河路小广场、教育苑广场、南河景观带等重点绿化工程的同时,县直及省市驻静各有关单位、医院、学校、企业等把本单位的绿化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去抓,对城区现有公共绿地进行补植补栽,修剪美化,提升绿化效果。积极创建园林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实施拆墙透绿、破硬还绿,增加城市绿量。工业园区管委会所属企业单位绿化,道路绿化及景观绿化。
(二)公路沿线绿化:重点抓好国道312线、高速公路和静庄二级公路的绿化。其次各乡镇要对本辖区的县、乡公路全面进行补植补造。并且完成不少于10公里的乡村道路绿化。
(三)县城南北两山绿化:北山北起峰台山,东至店子山,南山东起东峡口,南至城川水场,绿化总面积3000亩。
三、建设内容
(一)城区绿化
县直及省市驻静各单位、学校、医院、企业及住宅小区,以居住区绿地,工业园区企业院落为重点,加大绿化力度,提升绿化档次,大幅度增加人均绿地面积。要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县的标准,新建单位和新建小区,绿地面积要占到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旧宅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25%,机关和单位要采取乔灌花草搭配,针阔混交,达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
(二)公路沿线绿化
1、新植:每个乡镇结合产业调整和新农村建设,可确定一条不少于10公里的乡村道路进行栽植,栽植树种为速生柳或大刺槐,还可以栽植新疆杨、速生杨,苗木全部采用本县苗木。
2、补植:对312线、八原公路,高界至三合公路,静秦公路、甘四公路等重点县乡公路沿线栽植的行道树进行修剪,按照原树种、原株行距、原标准,今春一次性完成补植任务。
(三)县城南北两山绿化
通过抚育管理和补植补造,使县城南北两山全面绿化,重点以增绿、扩绿为主,栽植大苗常青树种,把南北两山建成城镇居民休闲、娱乐场所和生态林业观光区。
1、抚育:对区域内的死亡树和枯枝进行清除,对成活树进行松土、除草。
2、补植:对缺苗短苗和断档地域进行补植。补植树种主要以油松、云杉、侧柏、柳树、刺槐等为主。
(四)工业园区绿化
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认真实施园林绿化改造工程,负责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及道路的绿篱带进行填平补齐、统一修剪,补栽行道树。对所属各企业各单位还要绿花园内空地。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县城乡生态绿化工作,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制作宣传牌、印发宣传资料、编制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绿化家园、保护生态的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植树造林的。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6日—9月30日)。集中利用半年多时间,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植树绿化家园工作,绿化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滨河路小广场、教育苑广场、南河景观带绿化工程,具体由建设局负责。县城各机关单位和小区绿化,具体由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各学校绿化具体由教育局负责,各医院和卫生院的绿化由卫生局负责。乡镇村庄绿化由林业局牵头,各乡镇具体实施。县城南北两山绿化由林业局具体负责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5日—10月20日):责任单位要按照造林绿化的标准,对造林绿化工程搞好自查验收和整改,确保造林质量。造林结束后,城乡生态绿化领导小组及成员对各项工程全面进行检查验收。
五、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绿化工作。具体分工为:
(一)林业局:负责全县城乡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察调度等工作。负责完成县城南北两山的绿化工作。
(二)住建局:完成滨河路小广场、教育苑广场、南河景观带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施工工作。
(三)交运局:对县乡公路两侧行道树及缺损断档的路段进行普查,并完成补植补栽,配合林业局做好交通干线两侧的绿化工作。
(四)教育局:制定教育系统绿化实施方案,并督促各学校搞好校园绿化工作。
(五)卫生局:制定卫生系统绿化实施方案,并督促各医院各卫生院的绿化工作。
(六)房产局:制定县城各企事业单位及住宅小区的绿化实施方案,并督促完成绿化工作。
(七)林技站:协助各绿化单位制定绿化实施方案,在绿化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
(八)森林公安分局:认真抓好全县林木林地的管护工作,确保绿化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做好宣传动员。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城乡绿化、美化,建设生态文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搞好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美化家园和全民义务植树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树立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新风尚,切实提高全民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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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通过实施财政补贴,切实减轻油价改革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普惠制与差异性相结合。既要确保补贴对象普遍受益,做到基本满意,也要照顾到地区间、行业间的差异。
2、公开透明、简便易行。补贴数额核定到个体,补贴资金发放到个人(企业);补贴办法简便易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便于社会监督。
3、权责统一、分级负责。县政府负责制定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组织补贴资金的发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主要内容
从2012年起,为保证国家对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而增加的支出给予财政补贴。
三、实施办法
(一)补贴范围
对渔业生产、林业生产、农村客运、出租车等四个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而增加的支出给予财政补贴。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捕捞、养殖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是指始发地或终到地至少一端在县以下(不含县)的客运},出租车司机(含县交管部门登记的三轮摩托出租车司机)。
(三)补贴资金的核定
省对各地市县2012年的财政补贴资金依据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补贴用油量和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确定。即:渔业生产按渔政部门核发许可证的船只(功率)和养殖设备用油量核定;林业、森工生产按木材采伐量、营林和森林管护面积核定;农村客运按单车客运周转量(人/公里)核定;城市出租车按单车日均行驶里程以及百公里耗油量核定。
2012年省对各地市县分类补贴资金的负担原则为:对从事捕捞、养殖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的补贴对象,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财政给予50%的补贴,不足部分通过调整运价、减免收费等措施消化;对城市出租车司机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财政给予25%的补贴,不足部分通过调整运价、收取燃油附加费、减免收费等措施消化。
我县2012年对各行业的补贴额度依据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补贴用油量和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确定。即:渔业生产按渔政部门核发许可证的船只(功率)和养殖设备用油量和座机功率核定;林业、森工生产按木材采伐量、营林和森林管护面积核定;农村客运按单车客运线路行驶里程核定;城市出租车按单车日均行驶里程以及百公里耗油量核定。
2012年我县对各类补贴的负担原则为:对从事捕捞、养殖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的补贴对象按省定原则给予补贴;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油价上涨增加支出,财政给予50%的补贴,不足部分通过调整运价、减免收费等措施消化;对城市出租车司机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财政给予25%的补贴,不足部分通过调整运价、收取燃油附加费、减免收费等措施消化。
(四)补贴资金兑付方式
对从事捕涝、养殖的渔民和渔业企业的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县水产局负责;对国有林业企业、林场苗圃的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城市出租车司机的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县交通局运管站负责。以上各部门在收到县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3日内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通知书,各领取单位或个人凭有效证件到各发放单位设立的发放点领取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原则上在省规定的期限内兑付完毕。由于领取者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兑付的,可延长兑付时间。补贴资金规定由个人领取的不允许集体统一代领。
(五)补贴资金管理
1、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在收到省拨付的资金后按规定期限拨付到各发放单位,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财政拨入的资金后应按规定时限发放补贴资金,不得挤占、挪用、滞留此项资金。
2、对油价补贴资金设立专人专户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制定的相关财务制度。
四、实施步骤
全县石油价格补贴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人员培训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20日前)
按照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对县内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对石油价格补贴方案施行的重要性、必要性及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分了解和掌握补贴方式的内容、方法及各项政策。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将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重大意义、目的、内容及相关政策,使广大燃油消费者充分了解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
(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2年4月21日至4月24日)
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力量,针对补贴政策落实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充分考虑补贴行业的实际耗油量及耗油差异因素,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认真调查摸底、测算核实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我县实施方案在4月22日前报省财政厅审批。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实施方案,要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及时将补贴按省、市要求落实到位,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原则上在4月30日前将补贴兑付完毕。
(四)组织验收阶段(2012年5月8日至5月31日)
石油价格补贴兑付工作结束后,由县石油价格补贴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相关行业部门补贴方式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上级部门报送落实情况及工作总结,同时将各行业部门补贴发放情况行公示,8月初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补贴落实情况。
六、保证措施
(一)加大指导督查力度
在实施过程中,由县相关部门组成指导督查组,深入各发放点指导督查石油补贴的落实情况。对在石油价格补贴工作中不按要求办事出现挤占、截留、挪用和违反石油价格补贴方式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将对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二)建立监督网络
在石油价格补贴方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