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新农村建设的启示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新农村建设的启示范文1
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8)33(c)-0094-01
作为近代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梁漱溟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的儒家”。梁氏认为,“西洋”是阶级对立的社会,中国是职业分途的社会。“西洋文化”涌入中国之后,中国的“伦理本位,,职业分途”已被破坏,使沿袭数千年的中国社会组织构造崩溃了,而新的社会组织构造又未确立,从而导致极严重的文化失调,这就是近百年来中国失败的根本原因。故梁漱溟主张从民族、文化的改造出发,着眼于中国农村,力倡乡村建设。且梁氏于1931年~1937年在山东省邹平县进行了乡建试验,取得了卓著的成果。
一、乡村建设理论的缘起
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是一个以社会为本位的建设方案,他把中国问题的症结归于文化的衰弱。于是以振兴儒家文化为旨归,达到改良社会的目的。梁漱溟始终认为,“中国问题的内涵虽包括有政治问题、经济问题,而实则是一个文化问题”。之所以从农村着手,则因为“中国原来是不像国家的国家,没有政治的政治,国家权力是收起来不用的,政治是消极无为”。所以中国建设不能走自上而下的路,只能从社会运动做起,最直接的则是从乡村建设开始。梁氏认为,旧社会构造崩溃的原因在于中国传统的家族伦理的失败,具体表现为缺乏科学技术和团体组织。因此梁漱溟在乡村建设运动中就着力于传播科学技术,并培养农民的团体精神,以儒家文化中的精义来塑造梁漱溟心目中的“新农民”,它是中国固有的精神内核与西洋文化长处的沟通调和。
二、乡村建设理论的实践模式及其评价
在乡村建设的具体组织方式上,梁漱溟主张师法古代乡约制度(其核心纲领是“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规,患难相恤”),实行村学乡学,以求“行政机关教育化”和“社会学校化”。主要方案有建立乡农学校作为政教合一的机关,向农民进行安分守法的伦理道德教育;组织乡村自卫团体,以维护治安;在经济上组织农村合作社,以谋求乡村的发达。总之,这些方案旨在实现“政教富卫”的合一。总体看来,梁漱溟的教育教育理念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并举,科技文化教育与社会伦理教育并重。其乡村建设的构想是一个政治原则和伦理原则的混合体,充满了儒家的理想色彩。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是针对当时农村的具体实际,采用综合改革、综合建设、综合治理的方式对某一区域进行试验和实践,在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只能获得暂时的、局部的效果,综合建设是不可能彻底、完全推广实行的。梁氏后来也不断地自我反思,他认为乡建运动有两大致命的弱点:一是高谈社会改造而依附政权,使乡村工作有行政化的趋势;二是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因为乡建运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就无法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此外,也由于当时战乱纷飞,民生凋敝,不能给乡建运动提供一个安定的大环境。但不论如何,乡村建设运动作为一种富民自强的有力尝试在当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主张乡村自治,强调农民自教、自救和自卫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农民的主体意识,培育了农民的民主精神;此外,梁漱溟主张乡建运动走综合改革、综合治理和综合建设的道路,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促进农村行政、管理、教育和文化各方面的全面发展,这些乡建思想对我国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大借鉴意义,其中尤其值得我们推崇的就是梁氏一贯主张的通过发展农业合作组织来壮大农村经济力量的改革方案。
三、乡村建设理论对当代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梁漱溟之所以会重视农村合作运动,主要是他认识到了中国积贫积弱的文化根源,即与西方的新教伦理不同,中国人秉持的是一种家族伦理。中国是一个职业分途而非阶级对立的社会,士、农、工、商四大阶层之间并没有截然的身份区隔,且阶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动性,由此导致国民阶级意识的薄弱和参与集体生活的积极性低下。基于此,梁漱溟主张要将散漫的农民经知识分子的领导逐渐联合起来,达到经济上的自己自足和自卫自立。这对当今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个深刻的启示。在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国情下,大力推进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通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来有效增强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规避巨大的市场风险将是必然的选择。当然,推进农村经济合作的的发展不能单单只靠上级政府的扶持或是仅仅只靠农户的自发组织,而是需要草根精英的推动。这个精英必须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高尚的人格魅力,有超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不过当今所谓的草根精英并不完全同于当时梁漱溟所竭力号召到乡建运动中去的知识分子,因为当今新农村建设所呼唤的这些精英本身就来自于农村基层,他们相当于旧社会中的乡绅。草根精英可以将上级政府的推动力量和下层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统摄为一股强大的合力,他们是乡村合作运动的轴心。草根精英可以充分调动了上下两级的积极性,整合了上下两级的力量,这就克服了当年梁漱溟所抱怨的“上动下不动”或是八九十年代农村中出现的“下动上不动”的尴尬局面,所以新时代的乡建运动呼唤草根精英,这是对梁漱溟乡村建设实践方略的继承和创新。
总之,梁漱溟在邹平的乡村建设实践中,对乡村的社会秩序、经济发展、文化教育、风俗习惯等都在遵从传统的基础上,作了适合现代社会要求的变化。梁氏的乡建理论和实践模式对于当今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梁漱溟全集(第2卷)[M].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
[3]梁漱溟全集(第5卷)[M].山东人民出社.1992
新农村建设的启示范文2
关键词:马克思 实践主体性理论 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如何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重温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理论,选择其中若干主要思想作分析,探讨其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作用和启迪意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实践主体性理论的内涵
马克思自始至终都充分肯定人的主体地位,提出了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性思想。
1 人始终是实践活动的主体。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实践在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认为“人始终是主体”、“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人为了能够生存和发展,首要任务就是与呈现在自己面前的自然客体发生关系,同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以获取维持自身生命的存在和延续的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人是改造自然的主体,自然是客体。正如马克思所说“创造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是人,现实的人,活生生的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以人为主体而不断生成的自主运动。唯心主义虽然强调了人的主体性,但否定了主体以及客体的客观实在性。而旧唯物主义把主体理解成进行感知活动的感性的人,把人置于自然之下,这都是不正确的。另外,马克思肯定了人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同时又指出现实的人和主体又不是等同的,只有现实的人具备了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后,并主动投身于实践,才能成为创造历史和实践活动的主体,具有主体性。
2 在实践中确证人的主体性。
主体性原则是马克思从传统西方哲学中继承下来的,他吸取了其中的唯物主义传统,但又严厉地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哲学的非历史性;吸取了西方传统主体性学说,但又批判了这种学说的唯心主义基础,而确立了自己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性学说。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性说明,人的认识是积极能动地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主体性是受社会实践所制约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着眼于“改变世界”,是哲学和一切旧哲学的根本区别,是人的主体性的真正基础。在实践活动中,人感受到自己的智慧、才能,体味到自己的力量和坚强的意志,从而了解到人之为人的快乐。
3 人的主体性是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创造性的统一。
人作为实践主体的主体性,就是人作为主体在对客体的作用过程中所显示出来的自觉能动性,具体表现为人的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创造性。
自主性就是主体在对客体的作用过程中所显示的主人性质。有自主性的人会把自己看成是主动者,把万物视为被动者,“人是万物的尺度”、“人为自然立法”等观念,都是主体性的体现。自主性带有自发、盲目因素。自为性就是主体的自觉性,是扬弃了的自主性。选择性是扬弃了的自为性,它标志着人的意志自由或自由决断的性质。选择性使主体有了更大自由。创造性又是选择性的展开形式,也是人之主体性的最高形式。马克思说“劳动是积极的、创造性的劳动创造性使主体的活动能够将主体内在固有的尺度和客体内在固有的尺度统一在自己的实践活动里,并最终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对象。
马克思关于主体的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的论述是相互联系的,自主性侧重于主体权利,表现为主体对活动诸因素的占有和支配;自为性侧重于主体目的,表现为主体活动的内在尺度和根据。选择性和创造性侧重于主体能力,表现为主体活动的自觉选择和创造;只有四者结合和统一,才是完整的主体和真正的主体性。
二、马克思实践主体理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当代启示
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启示,人是最根本的,尊重主体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因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亿万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把解决农民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最高标准。
1 要充分肯定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农民始终是农村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居民达7.5亿左右,接近全国人口的60%;农村居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从事的职业虽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仍然达3.4亿左右,占农村居民的45%。农民是农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文化建设和改善环境的主体。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农民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大受益者和最终受益主体。因此,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不能仅仅把农民作为政府关爱、扶持的对象。要以农民为本,把农民看做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依靠力量,从思想认识上和工作中都把农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只有实现农民的主动参与,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性,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才能顺利贯彻实施,政策的效果才能真正发挥。
2 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能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
要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能动作用,必须发挥农民主体的能动性、尊重农民主体的选择性、肯定农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要充分发挥农民的能动性,鼓励农民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广大农民了解新农村的内涵和建设目标,知晓新农村建设与农民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让农民明白新农村的建设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生活幸福的大事业。只有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使广大农民群众自发地将愿望和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内心动力和自觉行动。
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自主选择性,是保障新农村建设成功推进的一个重要前提。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尊重农民的选择意愿。只有农民知道自己最期盼什么、最需要什么,才更能为自身群体的前途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创富活力的涌动,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不竭的智慧及力量源泉。
创造性是主体能动性的最高表现。在新农村建设中,主体的创造性表现为在改变自己命运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乃至农业现代化中所体现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造性劳动和不断地提升与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
大限度地迸发出来,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只有让农民既能成为创造财富的主体、创造历史的主体,又能与其他社会主体一样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内在地统一于广大农民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中,才能真正全面地发挥和实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性。
3 尊重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自利。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尊重农民的自利,就是要尊重农民自主选择职业和劳动方式、自主支配劳动对象和劳动成果、自主选择进入市场网络参与市场竞争、自主参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的权利。农民主体的自主性是一个关系到新农村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都已证明了这一点。凡是农民自主性发挥得比较好的时期,就是农村经济相对繁荣的时期。改革初期的带来了农村的繁荣,与它有效发挥了广大农民的自主性是分不开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样必须发挥农民的自主性。要把“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让农民拥有建设新农村的发言权。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在决定支援农村时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并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踏踏实实为农民办实事。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农民对自身价值的认定以及对自身利益的诉求和维护,但不能越俎代庖,切忌盲目地替农民作决定。
新农村建设的启示范文3
××市为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的二元结构,全市人口1060万,人多地少的矛盾非常突出。而我市也为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二元结构明显,农业人口比重大,人地矛盾突出。因此,××市的经验对于我市加快经济发达区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市近年来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首先源于该市党委、政府对发展形势和地方实际的科学判断,源于对城市化的正确认识。该市主要领导多次提出,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发展的最高境界,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举措,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全市上下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从而为上下联动,左右呼应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障。我市最近几年也高度重视城镇化的发展,市委二届三次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战略,明确了目标、任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经济发达区域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和认识还不够深入、系统,对其内涵理解还不够透彻。通过对××市的调研,我们认为有必要重新对这一问题进行梳理和反思,尽快转变观念,寻求适合我们自身特点的发展思路。
在组织领导上,有必要借鉴××市的经验,成立由区(市)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这项工作。同时,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使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对城乡一体化战略部署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刻内涵有更深的认识。
二、因地制宜,正确选择适合我市实际的新农村建设模式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战略高度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市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建设上大胆创新,超前运作,所推出的国色天香模式、五朵金花模式以及安仁模式,以土地流转制度为核心,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我市地域面积广,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如何结合各地区实际,选择正确的新农村建设模式,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应该说,××市所推出的国色天香模式、五朵金花模式以及安仁模式,在我市都具有推广的基本条件。但是,我们不能照抄照搬,要深刻分析各地区发展实际和自然条件,寻找适合本地区的发展模式。近年来,我市在都市区部分地区也探索出了一些成功模式,例如发展都市休闲农业、发展“农家乐”特色经济,这些做法都亟待归纳总结和加强引导,提升档次。
三、抓住重点,加快我市经济发达区域和近郊区新农村规划编制
××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十分重视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切实将城乡规划放在基础和龙头地位。××市在规划编制方面的经验集中体现在:一是明确提出城乡规划全覆盖理念;二是注重在规划编制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明确分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重点,凸现区域经济的特色;三是注重推进镇乡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直接指导新农村村容整治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快速推进,规划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到目前,都市区新一轮总规确定的82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中,已有460平方公里实现控规覆盖,其中两山之间的主城核心区及山外主要拓展用地如大学城和茶园地区等已基本实现控规全覆盖。另外,在编控规220平方公里,也即将形成成果。都市区单独编制的36个小城镇规划,除极个别城镇因特殊原因适当延后外,其余均基本完成。这些为都市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奠定了重要的规划基础。
但是,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控规编制,特别是加快城乡结合部和城市拓展新区的控规编制工作,尽快实现都市区控规全覆盖;积极做好控规维护和更新,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快城市综合交通、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环境资源保护等重大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引导都市区城乡协调、健康发展。
另外,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开展农民新村规划编制和都市区范围内农村新型社区的规划工作。试点启动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充分借鉴××市的成功经验和我市亚太市长峰会环境综合整治积累的宝贵经验,尽快出台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引导村容整治工作。
四、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强化规划对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力度
××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的战略中,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规划工作,打破城乡规划分割的格局,建立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管理新体制。该市理顺规划工作关系,将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村镇规划管理职能划转市规划局。不断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在主城五区设置规划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设置××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市级行政二级局),负责全市城乡规 划监督管理工作。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由市规划局管理。设置市政府派驻区(市)县城乡规划督察专员。注重加强镇乡规划管理,设置区(市)县政府派驻镇(乡)规划助理员。这些举措对我市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规划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特别是都市区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为规划管理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目前都市区规划管理体制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乡镇一级规划工作机构薄弱,导致了乡镇一级规划管理的缺失。目前,都市区规划管理范围由20__年前的2500平方公里扩大至5473平方公里,新增96个镇乡,均无专门机构,无专职人员,无经费来源。这种状况已经越来越严重地影响到了都市区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因此,有必要在继续坚持和完善都市区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建设。都市区内的每个建制镇,均需要建立规划管理办公室,形成“市局—分局—规划办”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机构体系。同时,为加强规划的统一管理,强化对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指导,需要进一步调整村镇规划管理职责,建议将村镇规划管理职责,统一划归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对远郊区县,目前大多数区县未设立单独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职能仍由建设主管部门代行。而镇乡一级的规划管理更是严重缺位,从而导致规划无法有效监管。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区县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城乡一体、集中统一的要求,帮助其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将规划管理职能延伸至镇乡。应尽快帮助万州、涪陵等区域性中心城市,按规定成立独立的政府序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稳步推进行政辖区人口超过50万人的区县,按规定成立规划局;帮助辖区人口不足50万人的区县,根据需要参照设立规划局,或者完善现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管理的职能职责。积极帮助各区县在其辖区特大镇,建立规划办公室,其它镇配置专职规划管理助理员,建立起“区县规划局—规划办(规划管理员)”的管理体系。
新农村建设的启示范文4
【关键字】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实践探讨
廉政文化工作是我国在全面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有助于政治、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保障人民利益的基础工作。作为我国重要结构组织的农村,更是需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真正改善农村廉政文化的物质基础,保持农村廉政文化的纯洁性。
一、探讨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是党为弘扬我国优良文化传统的重要组织工作。以基层党务人员为代表的广大农村工作者需要切实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工作的学习,大大增强以农村为中心的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工作在农村的顺利进行,严厉打击部分农村工作者的。真正以“服务人民”的态度做好农村的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是先进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而文化传统也随时随地渗透于平时的生活工作当中。廉政文化工作是我党历来重视的党政工作内容,是保证全党上下拥有高尚思想品质的基础工作。因此,我们要大力发扬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廉政文化精神,汲取国外廉政文化的精华,继而应用到工作生活当中,将农村廉政文化贯彻始终。
(二)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是农村发展的必要阶段。随着我国宏观调控大局的逐步展开,农村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农村想要发展,就一定要有廉政文化的相关建设,而能否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工作,廉政文化建设就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必将成为衡量一个农村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三)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如今,三农问题正在得到妥善的处理。为了构建和谐新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就必不可少。只有凭借廉政文化制度,农村党务工作者才能贯彻落实相关法令,才能维护好农民的发展环境,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反腐败的信心和积极性,才能为构建和谐新农村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
二、新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人们对新农村廉政文化认识不够。由于新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起点较低,可借鉴的经验较少,在初期成效还不太显著,导致部分人员对廉政文化建设抱有不信任的态度,加上在这过程当中有关政府部门没有进行有效的宣传,使得人们对廉政文化的概念较为模糊,从而使廉政工作的落实变得极为艰难。
(二)廉政工作运作资金较少。在农业税免征以后,基层普遍缺少合理的运作资金,导致宣传工作受阻,廉政工作也因此受到一定影响,再次加大了廉政工作的难度。
(三)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脱离群众。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是以廉政制度为基础,引导基层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清廉自律,克己奉公的基层文化。但在实际生活当中,有关部门却忽视了群众的重要性,一味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实施有关规定,这不仅不利于地方的全面发展,更是阻碍了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践探讨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方法
(一)认真开展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如今,中国的农村数量还比较多,农村与农村之间的差异也较大。因此,对农村廉政文化工作的可行性研究要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基本情况作为理论依据,不能完全照搬他人的成功经验,要做好当地的考察调研,深入群众了解真实的情况。
(二)投入人力物力实践探讨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物质文化是农村文化的基础,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光从理论上进行疏导还不够,缺少基本的物质基础,缺乏高精尖人才,就不可能将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从理论融入到实践当中,也就不可能在真正意义上发展好农村的廉政文化建设。
(三)做到以人为本,大力宣传新农村文化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使基层工作者有学习的榜样,坚定廉政工作的动力与信心。领导干部要关心基层党员干部,了解他们的困难并予以一定的帮助。其次,各级政府要做好新农村文化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不仅要让政府、企业以及各职能部门的人知道,更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监督这项有关切身利益的工作。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联系群众,共同实践探讨出一系列理论可行性的依据,并在借鉴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适合自身发展环境的廉政建设制度。也只有在这一系列的基础上,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才能落到实处,农村的综合发展才能更上一层台阶。
参考文献:
[1]张颖.对廉政文化进农村的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天府新论,2008,(z1)
[2]贺一松,熊丽.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探析[J].高等农业教育,2010,(8)
新农村建设的启示范文5
例如:我县农村在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目前我国广大农村依然占有相当比重。一是农村文化大院稀少而简陋。如我县17个乡镇的503个农村文化大院中,70%以上的大部分村文化大院硬件设备简陋陈旧,配套内容稀少,服务功能有限;阅览室书籍古老、数量有限,新刊物、杂志廖廖无几,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以科技求发家致富的需要。二是建设“新农村”不是建“新村”。有的地方误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解为建设新村运动,急迫地要把价值无穷的古村落、古建筑等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柝除,使这些农村丧失了地域性、民族性、个性和艺术特性,乡村文化生活贫乏,使封建迷信、赌博等乘虚而入,污染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因此,保护农村文化的根脉。注重对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千万不要把“新农村”变为“洋农村”,变成完全城市化的“新村”。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凡涉及文化遗产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接受文物部门的评估,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势在必行,迫在眉睫。三是经费投入不足,文化基础设施依然薄弱。由于长期缺乏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在相当一部分乡村文化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协调,文化事业的发展滞后且不平衡,乡村文化设施已不能维持开展正常文化活动的需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基本需求,更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大发展的需要,严重制约着广大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针对当前农村文化的现状和新的变化,如何改变农村文化局面,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是摆在我们广大文化工作者面前应当深思的重要课题。在全面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要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文化软硬件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人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建设美好家乡的豪情壮志,推动城乡“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深入开展。因此,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使之走出目前的困境。
一是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新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是文化建设的物质载体,是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政府要针对乡村文化设施陈旧落后的现状,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制定了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将农村文化设施硬件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原有的已不适应要求的文化设施,进行扩建、改造和修缮。与此同时,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群艺馆等公益文化设施要全部免费对外开放,为广大群众服务,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多方筹措财政建设资金,积极鼓励社会、企业、个人等各种力量投资办文化,拓宽文化建设的投融资渠道,最大限度地改善文化阵地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引导广大农民特别是先富起来的农民,培养他们文化建设主体意识,让更多的农民自觉出资、出力、出工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用先进文化思想占领新农村文化阵地。
二是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文化主管部门要始终把“文化下乡”作为一项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任务来抓,鼓励各文艺团体在农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使文化在农村生根、开花,增强文化对人们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对文化的需求与日俱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流动舞台“送戏下乡”、“千村千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文艺展演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使广大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文化艺术的魅力,感受到积极向上、勇于进取的精神力量,激发他们建设美好家乡的豪情壮志,表达他们拥有富裕生活的喜悦之情和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一大批农村文化专业户、文化热心人、文化纪经人等不断涌现,且日益活跃,带动农村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从而使广大群众的注意力转移到发展经济上来,转移到建设美好家园上来,乡村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等现象不见了。干事的人多了,闲散的人少了,干成事的多了,无事生非的少了,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广大农村的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争取资金,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要紧紧抓住国家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大好机遇,制定详实的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在广大乡村开展民间文化遗产普查和历史文化名村、民间文化之乡的申报工作。会同宣传、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一道,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络建设。
四是以人为本,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如采取以会代训、实地辅导、相互交流等形式,对乡镇文化站及村级文化专干、文艺骨干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制订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方法措施。对农村文化大院常年进行业务辅导,以点带面,从活动开展、场地建设、人员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多方位开展服务,从而使村级文化大院的档次和服务功能有较大的提高和改善。同时,积极发展农村文化团体组织,壮大和稳定民间文化人才队伍,为农村文化的发展提供各专业门类的人才群体。
五是典型引领,为新农村建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构建和谐文化的要求,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把服务和促进新农村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培育社会主义新风尚为重点,适时创新形式和内容,创作了一批贴近生活、贴近农民、贴近新农村建设的文艺作品,引导广大群众崇尚科学、破除陋习,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习俗,逐步形成和谐文明的农村新风貌。注重抓好新农村建设的典型宣传,形成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
新农村建设的启示范文6
关键词:农民 专业合作社 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了传统的农村以家庭为基础的分散经营管理方式,通过农民的联合生产,有效的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改善农民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制约问题,发展能力受到制约,因此,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在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为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是经营服务的提供者成立的,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内部的成员服务,提供与农产品生产相关的采购、销售、加工、运输以及贮藏等技术或者是信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是以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为基础,通过借鉴完善其他的优秀管理模式,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按照合作社内部共同确定的规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按照运作模式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分为基层农技部门依托型、能人依托型、村级组织依托型、企业依托型、技术部门依托型以及供销社依托型等几种形式,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张,组织方式不断完善,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发重要。
二、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问题分析
(一)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正确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认识不足,对于合作社的发展缺乏责任感,缺少积极主动的帮扶。其次,一些农民对于专业合作社心存顾虑,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会影响生产经营的自,因此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虽然国家在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落实实施上出现了中梗阻,尤其是贷款、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力度不足。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不高
现阶段我国相当一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带动能力不足,这也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力不强的关键问题。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的品牌意识不足、缺少农产品的精深加工项目,更是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扩大发展。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不规范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规章制度不健全、社会化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而且在实际的运作管理中,合作社社员出资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更是降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策略分析
(一)强化宣传和组织领导力度,促进合作社建设的积极开展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镇村两级管理部门应该作为主导,强化宣传,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深刻的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积极的引导农民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积极倡导企业、能人等组织建设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扫清思想障碍。
(二)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
对于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应该确保贯彻落实,真正让合作社享受到优惠,扶持合作社的积极发展。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大制约就是资金问题,金融部门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发展实际,适当的放宽信贷条件、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增加贷款优惠,积极的通过金融政策,为合作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合作社的融资能力,在资金方面扶持合作社的发展。
(三)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建设
首先,应该积极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培植产业基础,重点以区域特色以及优势产业为主导,作为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其次,应该夯实社会基础,这就需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规模化的水平,能够积极的吸引农民群众与外部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中。第三,应该重视技术与市场基础,技术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市场则是合作社的生命,必须依靠技术推动产业,依靠市场推动发展,可以通过强化品牌建设,尤其是在农产品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方面做文章,打开市场,提升合作社的生产利润,通过夯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确保合作社的稳步发展。
(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首先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完善管理机构设置以及管理制度制定,严格按照制度对合作社进行管理,可以分别设置生产管理、采购营销、财务会计、技术管理等部门,并分别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其次应该强化合作社的民主管理,重点设置相应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体系,在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进行民主化的管理,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结束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发展趋势,也是调整我国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手段,对于农村的建设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需要通过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制度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等手段,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