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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1
一、领导重视
(一)动员部署
组织召开了2014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了省、市、区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结合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部署了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召开了建筑工地项目经理、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部署了春节、元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健全组织
严格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今年初,我局调整充实了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设置了局安全督查办公室,确定了三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协调、隐患整改复查和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汇总和上报等项工作。
(三)强化责任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工作,局领导分工明确,局主要领导与局分管领导、局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区市政、各建筑企业都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制度,并建立了建筑工地安全、工程质量安全记分考评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二、制定措施
制定了《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计划》、《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燃气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输油气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公路隧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综治工作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安全法规宣传
(一)学习贯彻安全法规
局分管领导经常将国家、省、市、区重要安全文件精神,在全局例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传达和部署,同时,我局也切实做到把各级文件精神及时转发传达到所属各科室和部门,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从本局实际出发,从每个干部职工抓起,提高安全意识,同时,也在住建系统内的各个企业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把安全精神传达落实到位。
(二)加大力度开展安全宣传
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及“打非治违”活动宣传力度。局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了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大会,传达了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部署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
2、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开展期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文件精神,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为主题,突出重点安排区内各建筑工地按通知执行要求购买安全宣传标语,征订“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资料,并用宣传、教育、出简报等形式和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和多形式的安全生产演练。在安全生产日活动现场采取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栏、粘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放燃气安全用气常识300份,安全宣传单、小礼品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多人次。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广大用户对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四、打非治违,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施开展该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房建企业和燃气企业全面开展此项活动。
(二)、做好日常检查:今年上半年在建项目共68项(包括市政工程),上半年度备案登记使用重大危险源塔式起重机共35台,施工升降机49台,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69份,查出事故隐患341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在限定时间内经复查基本整改到位。确保了半年度全区在建工程无发生安全事故。市政管理处上半年组织安全督查共出动23次、106人次,建筑工地10处,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召开安全专题会议7次。在燃气日常安全管理方面,加大我区“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并逐个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完毕。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2
为消除管道天然气用户燃气软管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用气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中心城区燃气软管更新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1〕18号)和《关于潍坊中心城区燃气软管更新行动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潍政办字〔2021〕1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全县统筹、政府补助、应改尽改的原则,组织全县天然气用户开展燃气软管更新行动,引导现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将燃气橡胶软管替换为可靠性更强、使用寿命更长的不锈钢波纹管;引导新开通的燃气用户使用不锈钢波纹管。
二、实施步骤
燃气软管更新行动自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展,至2021年年底结束。各燃气企业要立即行动、同步展开、分片实施、快速推进。
(一)排查统计。县住建局、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对需替换燃气软管的居民进行拉网式排查统计、建立台账。根据统计情况,组织有关管道燃气企业跟进实施替换。
(二)组织改造。县住建局组织有关管道燃气企业分片进行燃气软管替换,根据用户家中燃气设施实际情况,逐户灵活确定替换方式。对即将进行替换的片区,提前一周通知用户替换时间,在规定时间上门服务。非居民燃气用户由有关管道燃气企业组织用户自行替换。改造工作应于2021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验收认定用户信息。有关管道燃气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燃气软管替换工作台账报县住建局,并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实际完成替换用户台账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会同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相关燃气企业联合验收,联合验收采用电话回访、入户检查等方式,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助依据。验收认定和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应分别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
三、资金筹集
燃气软管替换费用由县财政按6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余费用由管道燃气企业承担,居民燃气用户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本次燃气软管更新行动期间,因更换灶具、到期替换燃气软管等原因主动更换不锈钢波纹管的居民用户,可免费向管道燃气企业申请安装不锈钢波纹管。相关台账和证明资料由管道燃气企业留存,作为财政补助依据。新开通的居民燃气用户要使用达标的不锈钢波纹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有关部门、管道燃气企业、物业公司等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居民用户燃气软管替换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燃气软管替换工作所需施工、材料等费用由有关管道燃气企业先行垫付。县财政局统筹做好预算安排,验收认定后1个月内,按照实际替换户数和60元/户的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管道燃气企业。
(三)配强作业力量。有关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强作业力量,集中开展、连续推进燃气软管替换工作;要优化工作组织方案,合理安排上门时间,尽量方便用户,避免扰民。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主动替换燃气软管,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帮助解决问题。重点关注存在燃气胶管老化等安全隐患的用户,积极引导用户进行整改。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处办涉及的有关咨询投诉。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3
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以精益求精为标准,创新长效管理机制,突出重点,以专项整治推动整体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当前热点工作
一是XX县垃圾生态修复工程的垂直防渗工作目前已经施工完成,省厅的验收已经进行,材料正在完善,力争尽快销号。
二是继续开展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抽调精干人员进入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全面落实人员包河制度,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了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向辖区沿街商户、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扫黑除恶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了渣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入工地、渣土企业发放宣传材料,解读文件内容。全城共有x家商户主动通过LED宣传屏投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信息,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教育实效、提升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在坚持不懈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我局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要求各部门及二级机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1.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方面
一是及时修复和整改路面、窨井盖和雨水篦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更换窨井盖x个,损毁雨水篦x个,修复破损塌陷路面约x㎡,修复破损确失人行道花砖x㎡,查处施工工地违规排水x余处。
二是修复地埋电缆短路、断路等故障点x处;
2.燃气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联合燃气企业组织了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发放燃气安全宣传材料x余张。
成立了反恐防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立了扫黑除恶反恐防暴举报箱、举报电话。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与各家燃气企业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XX县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根据新《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要求,制定了《XX县燃气配送四统一标准》、《关于建设瓶装液化气配送站的规定》等工作方案,实行人、车、证、服装四统一,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先城区后乡镇程序逐步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互查、双随机一公开、进校园、进小区活动,从源头严格把关,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对执法力度。吸取2020年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2020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重特大爆炸事故教训,每月组织召开由燃气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设定24小时举报电话,坚持每周一抽查,每月一大查抓好燃气安全监管。联合市监局等相关单位开展全县燃气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监督责任单位整改到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x份,取缔非法燃气钢瓶收购切割厂x家、处罚违规点x个、规范配送车辆x辆、依法暂扣钢瓶x只、组织燃气企业应急预案演练x次、组织燃气企业法人负责人外出学习x次、开展专项督查x次、互查x次。四是加强对管道气建设的监管。管道气方面整体铺设管线x公里其中xx主管网已铺设,上半年共完成户内管安装通气点火x户、商业x户、工业x户。
3.园林绿化管理方面
上半年城区公共绿地全面实行市场化养护,根据《XX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对华艺园林、兴物园林公司养护管理的考核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园林养护质量的考核力度,促进园林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组织开展了树木防寒、抗旱保苗、苗木清洗、树木冬修、涂白和绿化补植等工作,确保绿地养护有大的起色。
4.环境卫生工作方面
持续加大对博德尔公司的监管力度,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加强对城区道路保洁、小广告、垃圾桶、公厕、垃圾中转站等方面的督查:今年,我局在主城区又投放x余个垃圾桶,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
同时,开通12319投诉电话,接入环卫洒水、扫地车GPS监管,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对城区机械化冲洗、清扫进行监管,提高了机械化清扫率。目前城区道路保洁共配备x辆负压式吸尘清扫车、x辆冲洗车,采用机械化吸尘、温法清扫等方式进行环卫作业;配备高压洒水车x台、低压洒水车x台、雾炮抑尘车x辆,达到有效降低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5.市容综合治理方面
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治理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拆除违章搭建。二是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三是露天烧烤整治。城市市容环境明显提升。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城管队伍。
二是坚持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燃气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加大乡镇燃气市场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点、黑气、倒灌等违法行为,取缔非法违规销售网点,落实企业配送四统一制度和燃气钢瓶定向使用,加强反恐防暴应急预案演练和部门联动机制和对管道气的监管力度,规范管道天然气建设手续报批程序,督促管道燃气公司下半年向尤集、渔沟、禅堂、下楼等乡镇发展。
三是加大对xx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督查调度频次,对城区环境卫生全覆盖督查,继续加强宣传全覆盖,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四是结合文明创建开展市容环境治理,对xx等重点路段安排专人守候、错时值班。
开展城市管理示范道路示范街创建工作,将钟灵大道和建设路创建为示范道路。
五是加强绿地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和审批,严厉查处破路、毁绿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补植绿化,修复道路毁损窨井盖、路面、雨水蓖、人行道花砖。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现场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建设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彩钢板的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五)燃气经营企业冲罐区、储罐区、天然气门站、汽车加气站供应点等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以及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5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局上下坚持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倡导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广泛开展宣教培训,全面强化执法检查,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保持了安全生产平稳过渡。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我局通过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出台并下达了“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针对不同阶段分别出台了切合我县住建系统的“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这些方案,目标清楚、任务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具体。1--12月份,我们先后召开20次安全生产会议(其中安全例会12次,各种专题会议8次)进行部署和督查工作,共出台了27份具有指导性的文件以及通知(函)(其中文件18份,函9份),针对不同环节的工作,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措施。班子成员分别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要求,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对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求进行了目标细化。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运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安全生产承诺,签订承诺书120份。各项措施制度的完善健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了岗位和人头,安全责任更加明确。
(二)紧盯重点时段,狠抓安全防范能力。根据不同时段以及住建系统的行业特点,我们结合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及早安排部署。不论是春季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还是五一和端午小长假阶段,我们都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安排布置,并且制定专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进入汛期后,结合主汛期强降雨的特点,周密安排部署了各项防范工作,并制订了汛期的应急预案,储备了各种应急装备物资。将县城西小河、获泽河、后小河、青林沟河各段汛期安全责任进行了重新划分,加强了巡查力量。对市政道路、桥梁、坝体及施工现场的深基坑等重点部位逐一进行了排查,对县城排水设施(包括雨水井、污水井)全面进行清掏,确保了排水畅通。通过及时排除隐患,排除险情,确保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
(三)汲取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5.16事故后,我局立即组织8个检查组在全系统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到目前为止,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54家次,排查隐患361条,已整改销号331条。建筑施工:截止目前共排查建设项目120项次,核发隐患整改通知86份。针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项目,核发停工整改通知书42份,共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36条,下达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70余万元。通过检查整治,规范了参建主体的履责行为,扭转了建筑安全生产局面。公用燃气:结合大检查工作,开展了油气管线专项整治,汽车加气站专项整治,城中村瓶装液化气站点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燃气管线205公里,入户管网512公里,查出管线交叉占压情况29处。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合同管理和加强用气使用场所安全管理,加强燃气设施巡查管理。积极对燃气企业和用气场所进行督查,检查燃气企业11个,用气单位50个,排查隐患50条,下达隐患整改意见22份,目前各项隐患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四)夯实安全基础,狠抓宣传教育工作。我们一贯重视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年初组织监管人员赴太原、郑州培训,培训内容有新安全生产法、住建部新出台的两个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燃气安全责任规避的相关内容等。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系统大造宣传声势,各企业单位共悬挂安全条幅260多条,制作宣传版面50余块。安全生产咨询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操作手册2000多份,接受咨询300人次。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安全信息1000余条。充分利用周五集体学习的时间,组织观看了国家安监总局推选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建筑施工和公用行业都组织从业人员在本企业或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了安全宣誓,共2000多人进行集体安全宣誓,并进行现场安全签名。企业法人代表也进行了安全承诺,并举行签字仪式。同时,企业项目经理、班组长和关键岗位员工均作出安全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非法违法在建工程仍占很大比例,对违法工程处罚力度和执法深度都不够。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个别项目经理、总监不能正常在岗履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存在人证分离现象。
(三)部分乡镇燃气企业未履行建设程序,未批先建,在未通过竣工验收,未取得供气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供气,造成安全隐患。油气管线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交叉和占压的隐患整改难度大。
(四)近年燃气行业快速发展,目前燃气用户已达5万余户,延伸到10个乡镇,但该行业快速发展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形成强烈反差,造成了燃气行业已成为全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急需组建一支专门的燃气监察队伍。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重新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针对无证和证照不全企业和项目、拒不执行停产停工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执法机制。坚持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特别是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注重长效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尽快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实施部门动态监管的信息平台。建立各类安全监管台账。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彻底改变施工现场混乱局面。
(四)注重应急管理,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注重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督促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城镇的燃气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经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燃气和壁挂炉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建立健全应对燃气突发安全事故的有效机制。
(2)统一指挥。在区党工委和东郭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城镇燃气突发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明确职责。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各村及相关企业的职责。
(4)专业处置。组建专业队伍,开展专业培训,购置专业设备,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并充分发挥相关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对燃气管理人员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抢险等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预防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燃气安全状况的风险评估,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燃气突发事件做出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郭街道区域内的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等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5
分类分级
根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和影响,城镇燃气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
重大事故(Ⅱ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3
较大事故(Ⅲ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4
一般事故(Ⅳ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街道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街道主任担任总指挥,街道副主任任副总指挥,街道宜居办、宣传、安监、民政、卫计、财政、环保、交通等科室,派出所,供电所,消防大队,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审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结部署年度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导或支援;组织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指导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2.2
工作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宜居办,宜居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与街道应急机构及有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与经济区等上级部门联络;负责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经济区等上级有关党政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工作,审查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信息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组建燃气事故应急专家库,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向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区等上级党政部门上报调查结果;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城镇燃气事故总结评估和上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宜居办: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及时了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情况,判定事故等级,提出启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意见,报送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安监办:负责组织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派出所:负责调派民警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做好警戒,疏散人员,确保道路通畅,保证事故抢险车辆进出有序;负责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控制;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负责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协助政府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宣传:负责组织信息宣传媒体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燃气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财政:负责为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
交通:负责组织车辆运送城镇燃气抢险应急物资。
卫计: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事故伤病人员;负责对事故区域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环保:负责做好事故区域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水利:负责城镇燃气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
民政:负责在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预警或者发生特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中,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消防大队:配合燃气应急救援队实施救援工作,对燃气突发事件中的被困人员进行解救,并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侦检及器具堵漏、冷却抑爆、关阀断源等工作。
供电:负责事故灾难现场供、用电及应急装置的架设;快速修复事故受损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各村、社区: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按照应急救援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落实。
燃气企业:负责制定现场抢修方案,组织抢险队伍,调配仪器机具,交通通信工具,具体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用户通告、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护等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制定燃气运输、储备、使用过程中的应急预案。
2.4
现场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燃气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村屯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设立以下专业工作小组,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4.1
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和宜居办牵头,组织卫计、环保、燃气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抢险队员,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危险源控制、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2.4.2
伤员抢救组:由卫计办牵头,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事发单位等有关人员,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2.4.3
安全警戒、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组织交通、燃气企业及事发地村屯相关人员,负责布置现场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并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工作。
2.4.4
专家咨询组:由宜居办和安监办牵头,组织环保、供电、供水、通信、燃气单位等方面的专家,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2.4.5
协调联络组:由宜居办和宣传牵头,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及事发地村屯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和联络工作。
2.4.6
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局和工商局牵头,组织住建等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安全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调查。
2.4.7
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局牵头,组织水利、卫生部门及燃气企业监测人员,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4.8
信息组:由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建立本区域、本单位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系统,对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负责收集、汇总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对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
3.2.1
预警级别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执行统一预警标准,按照燃气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4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2.2
预警
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上报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应急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内容
(1)事发单位、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
(3)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发现场应急救援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
信息报告时限
一般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经济区和住建、安监部门。
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后,按照直接报告与逐级报告相结合的原则,宜居、安监等相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在逐级上报的同时,1小时内直接报告经济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时,1小时内可直接报市住建和安监局。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后按时限补报书面材料。
4.3
先期处置
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村屯和燃气企业在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好标志和记录。
4.4
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燃气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燃气应急预案,迅速报告经济区应急办。并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抢险救援事宜。
4.5
指挥协调
4.5.1
抢险救援
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伤亡情况,制定施救方案,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全力抢救遇险人员,减少财产损失。
4.5.2
现场监控
现场指挥部组织力量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5.3
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对救援环境和作业条件进行评估,根据救援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4.6
扩大应急
当燃气事故现场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支援请求,向经济区报告有关情况。
4.7 应急结束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街道办事处视情况确定并宣布应急终止。应急结束后,事故现场指挥部予以撤销,应急救援撤离现场。负责现场指挥的部门应及时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Ⅳ级、Ⅲ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相关部门按各自权限负责。Ⅰ级、Ⅱ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燃气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受灾群众应做好安抚、救助工作,保证群众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燃气供应单位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燃气供应。
5.2
调查评估
燃气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责任、经验教训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对应急工作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分析,向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报告。
5.3
信息
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I级、II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省政府或省相关部门负责;III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牵头处置的部门负责;IV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县区政府负责。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抢险装备保障
各燃气企业应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装备,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应急抢险装备处于良好状态。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关注国内燃气技术的发展趋势,结合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燃气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应急抢修人员,不断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大队应在现有消防装备的基础上,完善专业处置燃气泄漏的应急抢险装备。
各级燃气应急处置机构,应掌握各燃气专业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装备的储备和分布情况,并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现场指挥部决定调用应急抢险装备时,装备产权单位应坚决执行,迅速将应急抢险装备送达现场,并派专人负责现场操作和维护。
6.2
应急队伍保障
各村屯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组建和完善本村燃气专业抢险队伍。
公安消防队伍要充分发挥在区域分布和技术装备上的优势,负责组织消防队员进行系统的燃气专业抢险知识培训,提高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能力。
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抢险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手段提高燃气抢险队伍的综合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3
治安保障
事发地公安机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应急抢险装备、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负责组织设置警戒线,控制和保护现场,并根据需要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员。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计办协调街道医院负责做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有关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6.5
经费保障
财政所应保障应急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所需经费。对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财政局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各燃气企业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以企业投资建设为主,必要时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6.6
通讯保障
工信部门负责应急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集通信网络、调度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为一体的通信指挥体系,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协调有关通信运营商负责应急状态有线、无线通讯网络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确保应急救援机构之间信息通畅。
应急处置机构成员单位和燃气企业抢修队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同时利用消防队伍和燃气专业抢险队伍等现有设备建立无线对讲通讯网络,保证指挥通讯畅通。
6.7
社会动员保障
宜居办组织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用户做好安全用气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鼓励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要确保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协调解决供、用气纠纷,组织居民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向居民通报燃气突发事件相关情况,以得到理解与支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7
附则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