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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倍增计划范文1
2009年,山西省浮山县按照发展优特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大力落实各项富民惠农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保证农村社会事业又好又快的稳健发展。
近年来,该县将粮食直补、合作医疗、农机补贴、移民搬迁等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具体到每一个农民,2008年每人已享受到粮食直补166元,合作医疗80元,农机补贴6元,移民搬迁、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37元,各项补贴资金共计289元。同时,该县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居住、生活提供良好环境。仅在去年,就投资500余万元,完成了23个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四化四改”、“六通六个一”工程建设任务,极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幸福指数。此外,他们还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为了真正解决农民增收难的瓶颈问题,他们正视农民增收的重要性,在2009年专门制订了《浮山县2009年~2020年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将农民增收计划首次单独列出,着力实施。在农民收入倍增的道路上,该县提出了“强化基础,壮大产业,创新品牌”的发展思路和“农业品牌化”的发展目标,力求通过创品牌企业、树品牌产品、建品牌基地,舞活农业发展一条龙,实现农业发展现代化,从而达到农民收入倍增的目的。
在做大作强龙头企业的同时,该县还按照“一乡一业”的产业布局,整合资源优势,拉大产业链条,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实现了农民增收。今年以来,除扩大优质谷子、绿色小麦种植基地面积之外,还重点建设了优质核桃、优质油料、优种羊、中药材、蔬菜和元宝枫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基地,小麦、谷子、核桃等优势农产品齐头并进,形成了特色农业遍地生金的发展态势。
为了切实达到农民收入倍增的目的,该县把工作重点放在做大做强产业、做优做精品牌上,着力以品牌闯市场、提价格,最终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的目的。对于已经建成的龙头企业,将支持其参加较高层次的展销会、博览会等,提高产品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对于建设中的企业,将积极申请项目资金,拓宽筹资渠道,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国庆节前全部投产,创建出一批品牌企业。同时,支持企业申报产品商标注册,进行名牌农产品质量认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绿色优势农产品宣传推介,树立好一批品牌产品。继续加大“基地”的建设力度,不断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发挥效益,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水平,建设好一批品牌基地。通过品牌化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最终实现农民收入2020年达到12650元的倍增目标。
农业倍增计划范文2
(1.吉林大学商学院/经济学院,吉林长春130012;2.吉林大学美国研究所,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美国“出口倍增计划”已实施五年,它是以扩大出口规模、促进就业为目标,追求可持续经济增长新模式的战略。本文分析了该计划实施的进展,并运用双重差分模型检验了其对美国经济发展的效果。虽然“出口倍增计划”的预期目标未能实现,对出口的拉动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其对美国就业、人均收入水平以及投资均显示出较强的正向作用。该计划没有促使美国经济增长实质性地回归出口拉动模式,但却有效地促进了就业。
关键词 :“出口倍增计划”;“再工业化”;马氏距离匹配;双重差分模型
中图分类号:F7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9-0114-07
收稿日期:2015-05-2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国对外产业转移研究”(14CJL02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12CJL045);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壁垒的测度与规避”(2012BS046)
作者简介:孙黎(1983-),男,吉林长春人,讲师,博士后,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和产业转移问题研究。E-mail:sunlee@jlu.edu.cn
李俊江(1957-),男,吉林长春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世界经济研究。E-mail: lijj@jlu.edu.cn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陷入低迷,失业率居高不下,民众对经济和消费的信心跌至最低,美国面临二战以来最为复杂的经济环境,为了夯实实体经济和增加就业,美国对贸易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在“自由且公平贸易”政策框架下实施了众多贸易保护措施,强化了制度在美国贸易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但立法推出了“购买美国货”等贸易保护措施,还出台了包括“出口倍增计划”(实际上是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10年3月签署的国家出口倡议)、“再工业化”等一系列刺激出口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借此助力已经“金融化”的美国重塑制造业竞争优势,加速经济复苏并增加就业。
国内外学者对“出口倍增计划”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在该计划实施初期,胡拓坪[1]从计划制定的背景着手,分析了美国提出此项计划的原因。PIIE[2]解析了该计划的各项措施,张汉林和魏磊[3]及王丽娜[4]总结了该计划的特点。徐康宁[5]从国际分工角度,黄志龙[6]从计划实施前景,马鑫[7]从全球资源争夺方面预估了该计划的实施效果, Bergsten[8]发现“出口倍增计划”能否成功实施还取决于美元参与全球汇率博弈的结果,美元贬值以及人民币升值均促进美国出口规模和质量的提升,并对中美经贸关系产生重要影响,申恩威[9]从贸易摩擦、高科技产品出口和汇率方面进行辨析,Lee[10]、Piffaretti和Rossi[11]提出中美经济再平衡的调整方式是美国重振出口的关键。在该计划实施末期,华迎和张莉[12]通过相关数据对计划的效果进行了评估,预计该计划不能如期实现既定目标,并由高攀[13]深入分析其落空的原因。
综上所述,一方面,现有文献多集中于美国“出口倍增计划”颁布初期,多是对“出口倍增计划”中措施的评判及目标的预测,缺乏对“出口倍增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跟踪研究,尤其是对“出口倍增计划”到期后的系统评析极为有限;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在分析“出口倍增计划”的效果和影响时鲜有采用经验研究做支撑,本文的研究将弥补上述两方面的不足。
二、美国“出口倍增计划”的实施进展及出口现状
1.美国“出口倍增计划”的实施进展
本文将奥巴马政府于2010年提出“出口倍增计划”的措施按实施进展归纳为4项,即支持出口实体、促进出口的服务措施及保障、调整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并恢复宏观经济平衡。
在支持出口实体方面,TPCC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ITA)已帮助了约15 000家美国企业实现了总额高达1 840亿美元的出口。仅在2012年,超过2 718家美国公司通过与ITA合作进行首次出口或开拓新的出口市场[14]。同时,ITA分别在2010年和2011年支持了21.78万个和42.93万个就业[15]。
在促进出口的服务措施及保障方面,ITA的国际买家计划招募38 000多个外国买家来访问美国主要的贸易展会,并直接与美国公司进行联系。截至2013年年末,通过该计划达成的出口数额高达23亿美元;美国商务部协调了135个贸易代表团共1 463家公司赴55个国家参展,借此获得了超过220亿美元的出口销售额;美国贸易和发展署(USTDA)不断增加反向贸易代表团的投资,仅2012年使3 400家美国公司与超过450个外国买家对接[15];2010—2012年美国农业部外国农业服务中心指导164家农业企业加入农业贸易代表团,创造了3 800万美元的销售额;美国进出口银行于2012年为私人部门无法提供服务的企业提供了357亿美元的授权和500亿美元的境外金融支持[16]。
在调整贸易政策方面,美国正积极地同20多个国家进行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包括WTO、TPP和APEC。其中,美国与亚太国家进行的TPP谈判为美国扩大出口创造了重要的新机遇,并支持美国国内高薪酬的就业。亚太地区已经成为美国制造业产品出口、农产品出口和服务出口的重要目的地,仅在2012年,亚太地区吸收了美国60%的产品出口和75%农产品出口[17]。
在促进服务出口并恢复宏观经济平衡方面,2013年美国服务出口总额高达6 817.21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30.16%,较2009年增长了34.01%[18]。在此期间,美国正式进入新的服务贸易协定谈判(TISA),TISA其他21个成员方的服务贸易进出口几乎占全球服务贸易的2/3,同时美国每4个就业岗位有3个在服务部门,推进谈判有助于促进美国服务业出口和相应的就业水平,2012年服务业每出口10亿美元能带动约4 000个就业岗位[19]。
2.“出口倍增计划”实施后美国出口现状
截至2014年年末,美国“出口倍增计划”的效果未能体现在出口数据上。虽然该计划实施初期美国出口总额大幅增长(2010年出口增长16.87%,2011年增长14.55%),但是2012年美国出口总额的增长快速回落,仅为4.63%,2013年出口增长进一步放缓,为2.75%。若要实现2010—2014年的出口数额翻倍,则2014年的出口增长率必须要达到38.96%,从美国经济分析局(BEA)最新公布的出口数据来看,2014年美国出口总额为2.35万亿美元,仅比2013年增长了2.86%,与2009年出口总额1.58万亿美元相比较,未能实现翻倍目标[18]。
美国出口促进就业的效果显著。2013年美国出口带动了1 130万个就业,是近二十年来的最高值。其中货物出口带动了710万个,服务出口带动了420万个,每出口10亿美元能带动5 590个就业岗位[18]。2009—2013年经美国出口新增的就业岗位数已达160万个,依此速度增长,到2014年年底实现奥巴马政府提出的新增200万个就业岗位的可能性较大。
三、美国“出口倍增计划”效果分析
为了考察“出口倍增计划”的效果,借鉴计量经济学“自然实验”(Natural Experiment)和“双重差分模型”(Difference In Differences, DID)进行评估。从世界范围看,“出口倍增计划”一方面,制造了美国出口在政策颁布前后的差异;另一方面,又制造了在同一时点上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差异,基于这双重差异形成的估计有效控制了其他共时性政策的影响和美国与其他国家的事前差异,进而识别出促进出口政策所带来的因果效应。
1. 数据描述与变量选择
本文选择了美国50个州和1个特区作为试验组,依据与美国的贸易往来以及GDP等指标,初步确定欧盟28国以及加拿大、墨西哥、日本和中国等27国共55个国家作为控制组。考虑到本文是对美国“出口倍增计划”进行经验检验,所以选择了与出口具有较强关联性的指标,即出口额、人均GDP、就业人数、人均收入和国内投资(受制于数据可得性,用特征向量“房屋建设”表征美国国内投资),并将其作为决定试验组和控制组的特征向量。
(1)出口额主要以出口规模来衡量。美国各州出口数据来源于2008—2013年美国人口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中的外贸数据库;欧盟28国出口数据来源于2008—2013年欧盟统计局(EUROSTAT);其他27国出口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数据库。
(2)人均GDP。考虑到美国及其贸易伙伴国的供给与需求,美国调整后的人均GDP采用美国人均GDP 2005年不变价与其排名前20的贸易伙伴国人均GDP 2005年不变价的乘积,数据来源于BEA;欧盟28国调整后的人均GDP数据采用欧盟28国人均GDP与其前20个贸易伙伴国人均GDP的乘积,数据来源于欧盟统计局;其他27国调整后的人均GDP采用27国人均GDP与其前20个贸易伙伴国人均GDP的乘积,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
(3)就业人数。美国各州就业人数来源于美国劳工部;欧盟28国就业人数来源于欧盟统计局;其他27国就业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
(4)人均收入。美国各州人均收入数据来源于美国经济分析局;欧盟28国人均收入数据来源于欧盟统计局;其他27国用人均调整国民收入净额表示,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
(5)国内投资。美国该数据来源于美国人口普查局的各州房屋建设数据;欧盟28国数据来源于欧盟统计局的企业房屋建设数;其他27国数据采用世界银行数据库的房屋建设数。
将上述变量用于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双重差分方法的作用在于构造实施“出口倍增计划”的相关地区所组成的试验组和没有实施“出口倍增计划”的相关地区所组成的控制组,通过控制其他因素,对比“出口倍增计划”发生前后试验组和控制组之间的差异,从而检验“出口倍增计划”的政策效果。考虑到作为试验组的美国与作为控制组的其他国家在选取变量之外仍有差距,我们采用马氏距离匹配法尽可能地缩减这种差距,并为试验组地区确定最相近且合理的控制组地区。
2. 数据匹配和检验结果
根据表1的匹配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匹配控制组的元素是33个国家或地区,其分别是:奥地利、比利时、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日本、韩国、挪威、沙特阿拉伯、新加坡、瑞士。试验组和控制组对于5个特征向量在匹配之前具有显著的差异,而匹配之后的差异不显著,这说明选择的控制组元素和试验组具有可比性,这是后续双重差分模型建立的基础。
3. 计量模型设定
本文利用匹配后的数据和双重差分方法对式(6)进行初始检验。通过该检验,我们要观察试验组元素和控制组元素在实行“出口倍增计划”后其出口额是否存在系统性差异。如果检验结果发现存在系统差异,则认为“出口倍增计划”政策对美国的出口确实产生了显著影响。同时为了对初步检验结果的稳健性进行分析,本文还将试验组中的元素划分为沿海州和内陆州两个子样本进行估计,这样可以同时对估计结果的稳健性进行相关分析。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见,第(1)、(3)和(5)列分别是全部样本、沿海州的子样本和内陆州子样本的基础方程回归结果;第(2)、(4)和(6)列是在基础方程上加入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
从treated的系数来看,全部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2009—2011年美国实施的“出口倍增计划”在出口方面没有其他国家效果明显;从变量time的系数来看,在全部6列样本中加入控制变量后其结果更为显著,表明2009—2011年美国全部州出口水平显著提高(与自身相比);从决定“出口倍增计划”是否有效的核心变量ep的系数来看,在加入控制变量的第(2)列和第(6)列有负向的弱显著,表明“出口倍增计划”对该时期的出口具有一定的负面效果,尤其阻碍了美国内陆州企业的出口,而对沿海州出口的影响不显著,可能是受未列明的其他因素或变量的影响,例如美国对外投资、外国企业对美国投资,能源价格和金融服务等;从控制变量gdp的系数来看,全部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该计划对美国GDP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从控制变量em的系数来看,无论是全部样本还是在沿海州和内陆州的子样本,该计划对促进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从控制变量epr的系数来看,均显著为正,表明“出口倍增计划”确实可以显著提高人均收入水平,不论是沿海州还是内陆州的人均收入水平,受影响程度基本一致;从控制变量hc的系数来看,出口对于国内投资的拉动具有显著的正效应。回归方程对全部样本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初步检验结果较为稳健。
5. 滞后效应检验
本文利用2009年与2010年、2011年、2012年数据建立双重差分模型,对美国“出口倍增计划”可能存在的滞后效应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由表4可知,从ep的系数看,2009—2011年,2009—2012年模型的估计均显著,说明美国“出口倍增计划”政策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但是系数的估计为负,表明了“出口倍增计划”政策对于美国的出口具有负向作用,其中2012年该“出口倍增计划”的负向作用更加显著,且可能进一步延续,这与前述2009—2013年美国出口增速放缓的结论相互印证。其他控制变量在滞后一期和滞后两期的差异较小,计划施加的作用效果较为平稳。
四、美国“出口倍增计划”的绩效评析
1.“出口倍增计划”的预期目标难以实现
美国“出口倍增计划”的预期目标从数字上看为2010—2014年的出口数据翻倍,2014年美国出口总额为2.35万亿美元,与2009年的1.58万亿美元相比,未能实现翻倍目标。然而,受其影响,美国各项经济指标在此期间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特别是对就业的促进作用明显,可能会实现奥巴马政府提出的新增200万人的就业目标。虽然“出口倍增计划”的出口规模翻倍目标未能实现,但其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经济的复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口倍增计划”对出口的政策效果不明显,对就业、收入水平和投资的拉动作用较强
经验分析结果表明:第一,“出口倍增计划”对促进美国出口的影响并不明显,甚至是负面影响,这与本文对此次促进出口措施的分析和2012—2013年美国出口增速大幅降低相互验证。然而,美国出口水平相比计划提出前有所提高,可能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一系列应对措施的影响,未列明的因素对出口水平的影响较大。第二,该计划对就业水平的作用较为显著,这与经验分析之前效果分析中的“出口带动的就业人数显著提高”结论相契合。第三,该计划对美国及其贸易伙伴国GDP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这是由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对美国GDP贡献较大的是私人消费与投资,而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仅为0.14%,其占GDP比重甚至为-3.01%[20]。同时,美国主要贸易伙伴国也处于经济复苏阶段,因此,该计划对于提升美国及其贸易伙伴国的相互需求作用为负。第四,“出口倍增计划”确实可以显著提高人均收入水平,不论是沿海州还是内陆州的人均收入水平,受影响程度基本一致。第五,对于国内投资的拉动具有显著的正效应,得益于美国贸易代表团模式的反向贸易或逆投资现象。
3. 美国没有实质性地回归由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重新审视原有的基于泡沫和疯狂投机的“金融化”的发展模式,不想继续成为全世界进口者和最终消费者以及世界经济发展的最后依托,从而提出包括“出口倍增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表现出美国更多地依靠实体经济平衡经济增长方式。然而,实际数据显示,美国出口并没有出现预计的强劲持续复苏。消费和投资仍然是拉动美国GDP增长的两驾重要马车,原因可能是受到危机后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以及页岩气等新能源的出现使石油价格下降,由2008年7月11日的147.25美元/桶降至2015年1月13日的44.20美元/桶(美原油连CONC指数),企业具有成本优势。同时,美国巨大的市场和“再工业化”政策的激励,使得全球投资者竞相对美投资,2006—2013年美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由金融危机时最低的1 436.04亿美元(2009年)快速增长至2 307.68亿美元(2013年)[18],增幅高达60.70%,迅速恢复并超过金融危机前水平。这些因素弱化了贸易对美国经济的拉动作用。此外,受美国传统产业结构影响,近四年来美国出口构成中货物与服务出口的比例此消彼长,服务出口增长优于货物出口,服务出口带动的就业岗位增速超过货物带动;货物出口空间被压缩,使出口配合“再工业化”夯实实体经济的效果打折扣。综上所述,拉动美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未因金融危机而实质性地转向对外贸易,“出口倍增计划”的效果未达预期,但该计划却卓有成效地促进了就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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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倍增计划范文3
一、方城县粮食生产现状
方城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南阳盆地东北隅,伏牛山东麓,唐白河上游。县域东西长72km2,南北宽61km2,总面积2542km2。全县辖1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557个行政村。总人口106万人,总耕地面积10.9万hm2。方城是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常年粮食产量占南阳市的1/10,占河南省的1%。2010—2013年被评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2012年、2014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方城县粮食作物主要种植模式是小麦、玉米一年两熟制。小麦主要种植品种有衡观35、新麦21、西农979、豫农202、许科316、周麦23、郑麦9023等。玉米主要种植品种有郑单958、登海605、伟科702、吉祥1号、中科11、金赛211、先玉335、北青210等。方城县小麦常年种植面积7.3万hm2,玉米种植面积6万hm2,加上其他杂粮,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13.3万hm2以上,且程逐年上升趋势。全年粮食产量8亿kg以上。2014年小麦良种补贴落实面积7.933万hm2,玉米良种补贴落实面积6.761万hm2。2014年夏粮单产442kg,秋季遭遇严重旱灾,秋粮减产,每667m2产量335kg,全年粮食产量8.65亿kg。2015年夏粮单产451kg,总产5.36亿kg。
二、粮食生产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2—2014年粮食生产支农资金投入情况
2012年,方城县共投入粮食生产支农资金11866万元,其中:农综开发项目资金3614万元,现代农业粮食产业类项目资金600万元,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832万元,农业高产创建项目资金176万元,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资金4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经费11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1432万元,病虫害防治资金10万元,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资金475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资金2572万元。2013年,方城县共投入粮食生产支农资金12261万元,其中:农综开发项目资金3499万元,现代农业粮食产业类项目资金875万元,早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708万元,农业高产创建项目资金176万元,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资金4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经费11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1666万元,病虫害防治资金19万元,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资金475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资金2688万元。2014年,方城县共投入粮食生产支农资金9561万元,其中:农综开发项目资金2820万元,现代农业粮食产业类项目资金1025万元,抗旱救灾项目资金285万元,农业高产创建项目资金160万元,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资金38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经费11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1840万元,病虫害防治资金3万元,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资金48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64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资金2729万元。
(二)倍增计划项目
1.种植类项目。2012年,方城县倍增计划种植类项目资金1107万元。该项目经省财政厅批复项目区建设面积0.24万hm2,其中:建设3个万亩高产示范区,5个千亩高产示范方,10个百亩高产攻关田。通过“良种推广,综合配套技术推广,高产开发示范带动”等内容实施,在2015年全县旱情较为严重的情况下,项目区花生单产由前3年平均单产310kg提高到361kg,增幅达16.5%。2013年,方城县倍增计划种植类项目资金1310万元。该项目经省财政厅批复项目区百、千、万花生示范田,面积共计0.24万hm2;十个百亩高产攻关田66.7万hm2;五个千亩示范方333.3hm2。2014年,方城县倍增计划种植类项目资金1374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2.加工类项目。方城县加工类项目2012年、2013年、2014年度分别为78万元、124万元、200万元。企业已作为利息补贴列入补贴收入,冲减了该公司的2013年度财务利息成本,为该企业轻装上阵助推方城县油料深加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全国新增千亿斤田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情况
自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程以来,方城县作为主要规划县,围绕打造粮食增产样板示范工程的目标,5年累计建成高产稳产田1.12万hm2,总投资1.1亿元,惠及券桥、博望、赵河3个乡镇的48个行政村。
(四)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情况
2012年、2013年、2014年全县核定补贴面积9.44万hm2,涉及全县25.4万农户。2012年、2013年补贴金额均为15356.61万元,2014年补贴金额为15538.88万元。2012年、2013年每667m2补贴标准为108.42元,其中粮食直补11.68元,综合补贴96.74元。2014年每667m2补贴标准为109.74元,其中粮食直补13元,综合补贴96.74元。通过据实核定补贴面积和张榜公示环节,由邮政储蓄银行“一折通”系统并按照省直补办要求全部兑现到户。自2012年以来,方城县每年承担小麦良种补贴面积7.6万hm2,补贴资金114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面积6.06万hm2,补贴资金909万元;花生良种补贴面积2.98万hm2,补贴资金448万元,并按要求落实到位。2015年的补贴资金1.35亿元已补助到县,待上级的实施方案下达后,按要求及时补贴到农户。
(五)农业保险情况
为确保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在方城县政府重视引导下,县农业局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保障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2014年全县小麦保险面积719.7万hm2。现行保险金额及费率:玉米每667m2保额329元,费率6%,每667m2保费20元;小麦每667m2保额447元,费率6%,每667m2保费27元;烟叶每667m2保额900元,费率5%,每667m2保费45元。其中中央40%,省级25%,市级5%,县级10%。
三、补充耕地管理情况
农业倍增计划范文4
一、都安小康社会主要目标现状
(一)经济总量偏小,差距大排位落后
从表中可以看出,2000年以来,都安生产总值总量占全区总量不到0.5%,占全市总量不超过8%;“十五”以来,总量在全区91个县(市、区)的排位中长期徘徊在倒数10位左右,经济总量十分微小,与区、市差距较大,排位十分落后。2020年,都安如果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二0一0年翻一番,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4.42亿元,届时全区已达4.2万亿,都安占全区总量比重只有0.13%左右,比重比2012年下降了0.11个百分点,差距愈加明显。
(二)人均生产总值水平低下,差距呈现逐步扩大趋势
都安人均生产总值全区排位2005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是87位、91位、91位、91位。
从表中可以看出,“九五”以来,都安人均生产总值水平低下,占全区、全市的比重徘徊在20%—30%之间,从未突破40%,在全区排位中长期处于最末位;占全区人均生产总值比重“九五”期末33.89%,“十五”期下降到28.32%,“十一五”期末再次下降到24.76%,“十二五”头两年继续下降到23.51%、21.64%;占全市人均生产总值比重由2000年的40.58%,下降到2010年的38.39%,差距呈现逐步扩大趋势。
(三)工业生产明显落后,呈现不断萎缩态势
从表中对比可以看出,都安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00年、2005年、2010年、2011年分别比全区落后了18.38、17.61、22.05、24.91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市落后了18.04、13.81、19.92、19.45个百分点,并且落后的差距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十二五”时期,全县工业增加值比重逐步由“十一五”期末18.58%,下降到2011年17.04%、2012年13.9%,呈现不断萎缩的态势。
(四)人民生活水平低,增长乏力
都安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全区排位情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是85位、88位、87位、85位;农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是78位、81位、81位、83位。
从表中可以看出,2000年以来,都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数在全区排位中长期徘徊在倒数10位左右,水平十分低下。2012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全区全市低了6389元、1961元。
假如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区已如期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都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3978元,占全区51364元的46.68%,低了27386元,比重比2010年下降了23.6个百分点;2020年都安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385元,占全区16701元的38.23%,低了10316元,比重比2010年下降了32个百分点,增长乏力,差距更加巨大。
二、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
(一)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十分恶劣
2012年全县公安户籍人口71.14万人,统计常住人口52.45万人,在全区91个县(市、区)中排在第26位,在全市11个县(市、区)中排第1位。2012年末耕地面积3.1万公顷,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7.5%,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68亩。人多地少,土地贫瘠,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障碍。
(二)新时期开发扶贫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都安人长期生活在贫瘠的土地上,经济发展水平十分低下,人民生活水平十分落后,2011年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我县贫困村达180个,占全县总村数的72.6%。贫困人口达到32.28万人,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48%左右。在一定时期内,开发扶贫工作仍是牵绊全县经济发展的一大包袱。
(三)工业“贫血”,经济发展苍白无力
建县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限制,都安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一方面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少,培育新增企业能力差。2012年规上工业企业个数只有12个,全县工业企业总量在不断减少、萎缩,培育新增企业能力差,造血补充能力不足,导致整个工业处于贫血状态;另一方面是缺乏支柱产业支撑。全县没有一家大中型工业企业,2012年产值达亿元以上的企业只有3个,全县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13.9﹪。
(四)农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单一
作为一个拥有67万农业人口(公安数)的农业大县,长期受地处大石山区,山多地少等地理条件限制,农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处于原始状态,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甘蔗种植和种桑养蚕略有起步,没有形成现代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全县没有一家形成规模的现代农业经营户,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缺乏项目支撑和引导,发展缓慢,对经济增长拉动不明显。
三、与全区同步实现小康目标出路
(一)坚持生态立县,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山清水秀生态美是都安生态环境的基本特征,也是都安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和坚实基础。一是实施“绿满都安”工程,抓好植树造林,绿化城乡、退耕还林,节能减排等工作,加大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促进生态保护;二是发展特色生态农业,着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生态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坚持扶贫稳县,全力打好新一轮开发扶贫攻坚战
贫困人口占全县农业人口将近一半,解决好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工作,对我县能否实现小康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今后的几年,重点抓好65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打响新一轮开发扶贫十大攻坚战,切实解决好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增收难等问题;加大对甘蔗、核桃、山葡萄、瑶药、山羊等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在“扶贫稳县”上取得重大突破。
(三)坚持工业强县,为实现小康目标输血添力。
一是做大做强传统产业,提高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进制糖业、机械制造业、特色葡萄酒和黄酒业、竹藤草芒编织业、煤矿业等特色产业(或亿元产业)工艺改造升级、产业扩大重组等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奠定坚实产业基础;二是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为快速发展造血输血添活力。加快河池·都安临港工业园建设步伐,加快鱼峰集团新型水泥项目、碳酸钙生产基地建设,为我县工业乃至全县经济输送新鲜血液,为经济快速、提速发展增添活力。
(四)坚持服务旺县,促进第三产业繁荣发展
一是要依托生态建设,优先发展旅游业。围绕“魅力瑶山,来者都安”主题,凭借独特的喀斯特地貌、地下暗河、桃花水母、最大原始湿地等珍贵旅游资源,努力打造好都安法国洞穴潜水基地、地下天窗旅游、湿地公园、广西红水河都安三岛湾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力争实现旅游收入5亿元以上的目标;二是依托西南出海大通道区位优势,开拓物流新平台。充分利用高速公路、都安港建设优势,加快推进东盟国际都安商贸物流城、西江物流中心等项目,逐步打造成为大西南物流基地,推进第三产业的繁荣发展;三是依托城镇化建设,提升服务业水平。要紧紧抓住广西加快发展红水河沿线城镇带来的机遇,加快推进河东、河西、安东三个新区的规划建设,促进旅游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服务业发展,促进第三产业蓬勃发展。
(五)实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努力实现同步小康目标
一是充分实施国家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让收入倍增计划有岗位基础;二是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城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让收入倍增计划有保障基础;三是全面落实惠民、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好为民办实事工程,让收入倍增计划有政策保障,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的改革成果,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共奔小康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区、市数据引用相关年度《广西要情手册》及有关统计分析。
农业倍增计划范文5
今年我们如皋市提出了“跨江争八强”的目标,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艰巨性的目标。农业农村工作事关全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我市实现“奋力跨江争八强”目标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虽然我市农业农村的不少单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甚至在全国都有一定影响,但农业的总体实力、农村的整体环境、农民的富裕程度与苏南先进县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与二、三产业相比,我市农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够快,小城镇建设开发相对滞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低质低效的状况未能根本扭转,农业的组织程度还不高,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够强,设施农业耕地面积小,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安置房建设步子小,同时,全市的跨江争强离不开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力支撑,工业化、城镇化所需的土地、人力等要素保障要通过农村的“三集中”和农业高效规模化来提供,全市经济总量的扩张离不开农业农村的快速发展,全市财税争八强离不开小城镇建设、土地整理、资源整合的有力支撑。
一要以“三化”互动并进理念为指导,牢固确立“跳出三农抓三农”的意识。始终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理念,跳出“三农”抓“三农”,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和思路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坚持以工业化致富农民,城镇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三化”互动并进,城乡统筹发展。以工业化为突破口,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工业化是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最根本途径,工业发展的物质和技术积累,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工业化使各类资源通过市场运作达到最佳配置,发挥出最大效益;同时工业化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就业岗位,既增加农民收入,也使土地资源的集约化、规模化成为可能,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空间和载体。必须始终坚持工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通过加大园区建设、招商选资、项目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繁荣农村经济。以城镇化为强引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城镇化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点。城镇化带来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岗位,既为农民就业提供“保险”,也为打开农村市场,扩大内需增添“马力”;同时,城镇对人口、产业及商品的集聚效应和辐射作用,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加速农业人口“非农化”,有效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必须全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全面拉开镇区道路框架,推进老镇区拆迁改造,加快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和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切实增强集镇承载能力,吸引各类要素资源在镇域快速集聚。以产业化为主抓手,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是农业产业化,而农业产业化的本质是工业化。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规模化、商品化、集约化发展,不仅提升了农业发展水平,而且使更多农业人口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必须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促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要以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努力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既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的重要内容,更是农业农村全局工作的中心任务,必须在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农村非农产业增收渠道,积极开辟外出就业增收空间。壮大镇域经济促动农民增收。加快小城镇建设,牢固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通过组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的投资公司,引导各类资本进行一级开发,推动重点镇“四横四纵”、一般镇“三横三纵”道路框架高标准建设到位,加快老镇区拆迁改造,完善镇域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优化城镇生态环境,实现全国环境优美镇和省卫生镇全覆盖;大力推进镇工业集中区转型升级,通过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园区一级开发、与先进地区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推动集中区由形态开发向功能开发转变,全面提升集中区的承载水平和集聚能力;提升镇级公共配套服务功能,通过加快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和功能区建设,吸聚资源要素,提升配套水平,推动物流、商贸、餐饮、旅游、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农民。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作用,通过举办招聘会、提供就业信息、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民就业;在做好劳动力异地输出的同时,突出抓好就地转移,为我市二、三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用工保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最大限度地释放广大民众的创造力、民营企业的扩张力和民间资本的爆发力,继续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返乡能人带头创业,扶持更多农民由“劳务型”向“老板型”转变,提高农民资产性、经营性收入。发展村域经济带动农民增收。突出工业强村第一方略,通过加快村级民营小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项目入区发展;依据村域自然资源、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增强资源整合开发能力,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符合现代产权制度要求的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对“三集中”、“万顷良田”工程整理出的土地、村集体资产,通过拍卖、租赁、承包、入股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盘活利用,增加集体政策性、资源性、资产性、服务性收入,努力消除村营收入20万以下的村,着力打造一批超百万村、超千万元和超亿元社区。
三要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重点,着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是实现农业产业结构从传统型向现代型,农业资源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农业生产经营从家庭型向规模型,农业发展方式从依赖廉价劳动力和消耗土地资源向依靠科技和人力资源转变的根本途径。以“三年倍增计划”倒逼农业转型升级。农业“三年倍增计划”是农业转型升级的龙头工程,是现代农业的希望工程,是全民创业的基础工程,是农民增收的民生工程。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以农业产业规划为引导,以发展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加快推进高效设施农业的发展,不断做大做强四大十亿产业板快、三大旅游农业园区、两大百亿龙头项目;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切实加大“三资”投入农业力度,着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动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打造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经营规模大、市场前景广的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抢抓我市长寿课题即将列入国家“973”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的契机,加快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着力打造全球最有影响力的长寿农业品牌;力争三年时间土地产出翻番,每亩平均效益达4000元以上。以创新服务机制保障农业转型升级。创新人才服务机制,建立一支与“三年倍增计划”相适应的农业人才队伍,鼓励农业人才在广阔的田野中发挥才智,建功立业。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机制,走产学研合作的路子,促进龙头企业、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研发合作,切实提高农产品品质和档次,拓宽农业增值空间。建立起涵盖农口部门、农业龙头企业、“三大合作”组织、农业经纪人、种养大户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全面搭建起市场信息传送、农副产品销售、农业项目招商的网络服务平台。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服务,构筑全覆盖的创就业培训体系,努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使之成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主体。以“万顷良田工程”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实施万顷良田工程,推动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建设万亩现代高效规模农业园区,给农业农村的组织方式、发展方式、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是一个多方共赢的工程。主体功能区要扎实推进“万顷良田”工程,加快评估签约率、拆迁、复垦进程,同时要加快规划包装二期工程,赢得新一轮发展的主动权;坚持拆迁推进、复垦整理、项目招商同步进行,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效率招商、高标准建设、高效益产出、高水平经营,确保主体功能区今年全部建成集高效、生态、绿色为一体的万亩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为上半年全省“万顷良田工程”建设现场会提供高标准的现场。各镇也要创造条件加快与主体功能区共同合作实施。
四要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释放农村发展的活力。农村发展活力之源,在于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建立城乡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为突破口,建立与之相应的土地流转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农地自由流转的市场机制、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在明晰产权、强化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引导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土地市场进行交易,全面盘活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自留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深化农村经营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三大合作”组织的政策扶持,不断健全产权联结、资产运营、利益分配的机制,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力试行公司制管理,以企业经营管理的模式推进土地规模承包经营、农村建设管理,激发农业经营的活力。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政策引导机制、农村担保机制,引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将业务范围向农村延伸,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量身打造的各种金融服务,增加小额信贷投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坚持市场化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农村建设,吸引各类资本对“三农”的多元化投入,让更多的资金流向农村。
农业倍增计划范文6
关键词:制度供给;收入差距;中等收入陷阱;日本
中图分类号:F1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458(2017)02-0010-10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702002
20世纪中叶至80年代,日本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有效供给与相关政策的配套实施,合理分配了国民收入,缩小了收入差距,提升了居民消费水平,实现了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198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①,创造了“一亿国民皆中产”的平等神话,成功地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跻身高收入国家之列。收入分配制度与政策制定实施能否“合理分配国民收入,有效缩小收入差距”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因此,日本过往的成功经验,对于面临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与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风险加大的中国来说,具有重要启发与借鉴意义。
一、日本收入分配制度制定的背景
(一)经济恢复期日本民主化改革与日本收入分配制度的变迁
二战后至20世纪中叶的经济复兴时期,日本在美国主导下进行了民主化改革,通过政治民主化改革,日本实现了“从专制国家到民主国家、从国家经济到国民经济、从直接统制到间接调控以及从禁锢社会到流动社会”②的转变;同时,通过经济民主化改革,日本实现了从统制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完成了制度供给的政治与经济基础面设计,为新型收入分配制度确立与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通过民主化改革,以寄生地主制和财阀阶层垄断为特征的旧的不平等收入分配制度随之解体,日本财阀与地主阶级开始消亡,社会流动性大大增加,农民阶层开始向专业户形态转变,中间阶层开始凸显,贫困阶层大量减少,逐步形成了机会均等化的发展趋势徐平.苦涩的日本――从『赶超时代到『后赶超时代[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70.,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日趋成熟。
(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与日本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1.消除社会动荡,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
随着战后经济的恢复,日本出现了“神武景气”(1954年11月至1957年6月,平均经济增长率14%)和“岩户景气”(1958年6月至1961年12月,1958年经济增长率67%,1959年达到112%,1960年125%),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日本的工资增长率的提高却远跟不上经济增长率的步伐,到了1960年,日本全部产业的年工资增长率平均只有56%。低工资导致了低迷的消费需求,而低迷的消费需求使日本经济陷入了产能过剩、需求不足、失业率快速上升的恶性循环之中。这种恶性循环导致国民怨声载道,劳资关系日趋紧张。尽管日本制定了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但是这些劳动立法常常遭到破坏,因违反劳动法被揭发的案件每年就达10万件次。1960年,日本南九州岛的三池煤矿的劳资冲突将劳资矛盾恶化到了顶点金辉.经验借鉴:日本是如何想办法使国民收入倍增的[N].经济参考报,2012-12-04.。另外,从1959年4月到1960年10月的一年半间,日本共发生了23次反对《日美安保条约》的统一行动,遍及5 350个市、区、村,大约有430万人参加,最后890人被拘捕。这使日本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之中。因此,如何消除社会动荡以实现社会的稳定、获取国民的支持、是当时刚上台的池田内阁的紧迫任务。
2.阻止收入两级分化的发展,防止城乡分裂和社会分裂的需要
经济恢复后的日本出现了两级分化快速发展的趋势。首先,日本的城乡收入差距日趋拉大。实施农地改革以后,日本农户平均耕地面积在日益减少,经营规模变小,导致农业收入持续下降,农民收入与城市劳动者收入差距日益拉大。1960年,仅仅与中小规模企业员工相比,农业劳动者每天的农业收入仅为其636%,城乡分裂趋势明显。其次,中小企业之间、正式工与临时工之间的工资差距有加速拉大的趋势。据统计,1955年的制造工业,职工500人以上大企业的平均工资为100元,职工100~500人的企业的平均工资相当于85元,职工30~100人的小企业平均工资相当于70元,而职工30人以下的零星小企业的平均工资还达不到大企业的一半金明善.现代日本经济论[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6:147.。1955年,在整个产业中,临时工的平均工资相当于正式工的55%,社会分裂日趋显著。因此,城乡分裂和社会分裂的加速,使已处于动荡之中的日本社会雪上加霜。
正是在上述背景之下,日本出台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自1961年到1970年“大约10年的时间里把国民经济的规模按实际价值增加一倍”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金明善.现代日本经济论[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6:173.。具体目标是: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78%,人均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9%;国民收入倍增计划,http://chinavalu.目的是:通过“极大限度地谋求经济的稳定增长”来“极大地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和达到充分就业”金明善.现代日本经济论[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6:171.。
因此,如果说经济恢复期的日本民主化改革为日本收入分配制度奠定了基础的话,那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日本收入分配制度全面、系统的改革,这种改革为后续日本收入分配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日本收入分配制度供给与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初次分配制度与政策
日本政府依据战后优先发展经济的客观事实和普遍提高国民生活水平的需求,逐步建立并完善了藏富于民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并配合稳定的就业制度与最低工资制度,实现了社会充分就业与国民收入的普遍提高。
1.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藏富于民
日本国民收入通过初次分配形成雇佣者所得、企业所得、间接税以及财产所得4部分收入分配包括宏观的国民收入分配与微观的居民收入分配(居民收入差距),与日本不同,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住户、企业与政府间的分配以及各自所占份额,即住户部门(劳动者报酬)、企业部门(营业盈余与固定资产折旧)。与政府部门(生产税净额)。。根据国民经济核算68SNA体系,日本1947年至1985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居民、企业、政府的财产比重变动情况,如图1所示,居民收入比重由1947年的2974%波动上升至1985年的6257%,并于1954年超过企业收入比重,企业收入比重由1947年的6111%波动下降至1985年的2096%,政府收入比重由1947年的725%略微上升至1985年的765%,财产收入比重由1947年的190%波动上升至1985年的881%,这表明日本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由1954年前的企业主导向居民主导的格局转变,最终形成了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向居民倾斜的格局。
2.就业制度的稳定与充分就业的实现
战后,日本政府于1947年颁布了《劳动基准法》与《职业稳定法》,并设置公共职业稳定机构,从法律与机构上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初步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制度。伴随人口少子老龄化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先后颁布《雇佣对策法》(1966年)、《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1969年)、《老龄者雇佣稳定法》(1971年)以及《劳动者派遣法》(1985年),并实施职业训练与培训政策,从法律与政策上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平衡,提升了劳动者技能,从而实现了社会充分就业,完善了稳定的就业制度。
就业制度稳定与充分就业实现,日本政府发挥着主导性作用。一方面,政府支持经济竞争中的寡占,稳固了大企业地位,使得大企业将“终身雇佣与年功序列”制度化,形成了稳定的雇佣制度,确保大企业员工工作稳定;另一方面,政府允许中小企业组成卡特尔,保护了中小企业,使得其在经济衰退期不倒闭不破产,确保中小企业员工不失业;同时,政府通过严格规制限制农业与零售业的竞争高柏.日本经济的悖论――繁荣与停滞的制度性根源[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53.,保护了农业与零售业,并且伴随农业兼业化发展与夫妻店增多以及低收入家庭妇女从事小时工补贴家用,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低收入家庭的收入。
3.最低工资制度的完善与国民收入的倍增
日本政府于1959年颁布了《最低工资法》,并于1976年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各地区最低工资制度,最终确立了“中央制定目标、地方具体实施”的各地区最低工资制度。自1978年日本基本完善的最低工资制度一直实行至2008年,该制度包括“适用于所有劳动者的‘中央制定目标,地方具体实施’的各地区最低工资制度”c“适用于各地方劳动者的‘地方制定与实施’的各产业最低工资制度”两部分,并规定以时薪为标准的最低工资,与日薪或月薪标准相比,充分保护了以小时计算工作时间的非正式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与权益,发挥了平衡各地区与各行业最低工资水平的作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断提高,增加了临时雇佣劳动者收入。
日本政府于1960年制定并于翌年实施十年期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此后辅助该计划制定并实施“中期经济计划”(196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1967年),到1970年的十年间,如表1所示,日本名义国民收入由1960年的13496 7兆日元上升至61029 7兆日元,实际国民收入也由1960年的12912 0兆日元上升至59152 7兆日元,同时,人均实际国民收入由1960年的13821 6万日元上升至56516 2万日元,人均实际国民收入由1960年的384美元按照1美元兑换360日元固定汇率计算。上升至1 570美元,实现了国民收入与人均国民收入翻两翻。与此同时,日本政府通过具体实施农业与中小企业现代化改造、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以及公共投资与社会资本地区间合理分配,有效缩小了农业与非农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发达与落后地区以及不同收入阶层间的收入差距,实现了国民经济与生活均衡发展。
(二)再分配制度与政策
日本政府在实现藏富于民与充分就业的初次分配之后,实行统一均衡的财政制度,并配合直接税主导下的税收制度与保险特征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再分配过程中均等分配。
1.统一均衡的财政制度
日本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税收又主要来源于国税。1960年至1985年,中央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基本保持在72%以上,国税收入占税收总额比重基本保持在66%以上,由此形成了财权集中于中央政府的集财型财政体系。另外,日本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主体包括地方性税收(自主税源)与中央转移支付(依存税源),1960年至1985年间,中央转移支付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基本保持在40%左右,因此,日本政府将集中于中央的财政收入,按照各地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地方让与税、地方交付税以及国库支付金形式转移支付给各地区,平衡了各地区财政收入,使得日本形成了均衡的地方财政体系,从而缩小了日本地区间国民收入差距,发挥了财政转移支付再分配功能。
2.直接税主导下的税收制度
日本内阁于1950年通过“日本税制改革方案”,确立了直接税为主导,辅之以间接税的税收体系,并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建立了中央征缴国税为主导,辅之以地方征缴地税的分税制体系,并逐步推行高额累进制所得税,配套实施租税特别措施减免政策,不断完善税收制度。
首先,以直接税为中心,以国税为主导的税收制度建立与完善。直接税占税收总额比重由1955年的597%上升至1985年的776%。与间接税相比,直接税有较强的自动调节机能与公平税负作用,因此,以直接税为中心、以国税征缴为主导的税收制度公平了税负,缩小了收入差距。
其次,以家庭为单位征缴的所得税成为主要税源,最低限与累进制不断上调。所得税额占国税总额比重由1955年的2974%上升至1985年的3943%,所得税征缴以家庭为单位,不同家庭最低限不同,如图2所示,以1985年所得税为例,单身家庭、夫妻家庭、三口之家与四口之家的最低限分别为967万日元、1322万日元、1833万日元与2357万日元,所得税最低限不断上调,单身家庭最低限由1950年的29万日元上调至1985年的967万日元,同时,所得税累进制由1953年“15%至65%”11档,上调为1974年“10%至75%”19档。伴随所得税最低限与累进制上调,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不缴税,发挥了所得税“限高托底”与“劫富济贫”的再分配功能,有利于缩小不同收入阶层间的收入差距。
另外,配套实施租税特别措施的减免政策。日本政府在基本税收制度之外设立减税、免税、延期纳税与时附鸬茸馑疤乇鸫胧,其作为政策手段,具有比国库补助金更方便、灵活与手续简便的特点,在战后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一定作用,是日本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1950年至1985年,与企业相关的租税特别措施减免税收累计总额约613兆日元根据日本政府税制调查会审议资料历年统计数据计算得出。,其中,减免中小企业折旧费,设立中小企业坏账准备金,减轻了中小企业负担并分担了风险,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从而增加了劳动者就业。
3.保险特征下的社会保障制度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逐渐由战后初期政府主导解决生活贫困(救贫)为中心的“社会救助模式”转向企业与个人主导提高国民生活质量(防贫富民)为中心的“社会保险模式”,确立了“国民皆保险・皆年金”为核心,企业保障雇佣与福利为主导,女性保障育儿与护理为依托的企业与家庭互助型福利社会体系,并逐步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逐步向福利国家迈进,从而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再分配机能,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了国民生活水平。
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首先,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在高速经济增长初期的1956年,日本大约有2 871万人(占总人口的32%)没有基本医疗保险,大部分为农民、个体经营者与无业人员,日本政府从1957年开始实行“国民健康保险全国普及4年计划”,1961年实现了国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并废除了限制诊疗与诊疗报销的地区差异,1963年实现了全国统一的诊疗与报销,1968年又覆盖至参保者的家庭成员。由此,缩小了国民之间医疗保障差距;其次,养老保险的全涵盖。日本在战后确立的公共养老制度只涵盖约1 250万人(占全体就业人口的30%),大部分农民、个体经营者与小企业员工没有养老保险,日本政府于1959年制定《国民年金法》,规定60岁以上无缴费者的养老金支付从1960年3月开始由国家全额负担,20岁至60岁应缴费者的国民养老金自1961年4月开始以保险费形式征收。由此,缩小了国民之间养老保障差距。
社会保障支付的提高,福利国家的初创。伴随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充实,在医疗保险制度中,1973年实施了70岁以上老人免费医疗制度以及高额疗养费制度。同时,在养老保险制度中,1969年实现了每月支付养老金由1万日元上升至2万日元,1973年建立了养老金物价调整制度。另外,1972年实施了儿童补贴制度。伴随医疗保险支付不断提高,养老金持续上调,儿童和老人福利不断提升,1973年日本迎来了“福利元年”,初步实现了福利社会向福利国家的转变,如图3所示,日本社会保障支出占国民收入比重由1951年的354%上升至1984年的1383%,公共支出占社会保障支出比重由1957年的242%上升至1979年的337%,政府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也由1955年的1375%上升至1984年的2133%。伴随社会保障支出提高与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再分配机能充分发挥,有效缩小了收入差距,提高国民生活水平。
另外,事前预防失业与稳定就业的就业保险制度确立与完善。1974年日本政府颁布《就业保险法》翌年实施,规定除保障失业者稳定生活之外,还应重视改善就业(1977年修改为稳定就业)、培训技能与提高就业福利,由此自1947年以来实施的事后保障失业者生活的救助式失业保险制度转变为事前稳定就业的预防式就业保险制度。就业保险制度不仅为失业者提供失业金,保障其基本生活,而且为已就业者与再就业者提供教育培训费用,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以便更好地适应技术进步与产业转型升级,预防已就业者因技能缺乏而失业,增加再就业者就业机会。事前预防失业与稳定就业的就业保险制度实施,促进了劳动市场的供需平衡,实现了社会充分就业。
三、日本收入分配制度供给的经济绩效
(一)初次分配的适度差异
伴随藏富于民、充分就业与收入倍增的实现,稳定就业制度、最低工资制度与收入倍增政策的配套实施,初次分配制度得以有效供给,由此带来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失业率持续下降,不同阶层收入比重与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人均国民收入与人均年收入持续增长,增加居民收入。
充分就业与低失业率的实现。通过稳定就业制度的实施,如图4所示,日本就业人数由1948年的3 460万人持续上升至1985年的5 807万人,失业率基本保持在12%至25%之间,确保了劳动人口收入水平;另一方面,适度收入差异与差距的实现。通过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如图4所示,日本第Ⅰ层级(20%最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比重由1951年的667%上升至1985年的1115%,第Ⅴ层级(20%最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比重由1951年的3845%下降至1985年的3190%,总体而言,5个层级的收入比重有所收敛,保持适度收入差异。同时,以家庭为单位的家计调查与以个人为单位的民间工资收入调查基尼系数均有所下降,前者由1947年的0397下降至1985年的0288,后者由1952年的0407 8下降至1985年的0351 6。因此,以基尼系数衡量的家庭与个人间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另外,人均国民收入与人均年收入持续增长的实现。通过国民收入倍增政策的实施,如图4所示,人均实际国民收入由1955年的759万日元上升至1985年的21192万日元,人均年收入(包括财产收入)由1949年的1112万日元上升至1985年的3571万日元。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日本人均国民收入1980年已上升至10 670美元,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跻身高收入国家行列。
(二)再分配的合理调整
伴随各地区均衡财税、家庭均衡收入与全民保障的实现,统一均衡的财政制度、直接税主导下的税收制度以及社会保险主导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再分配制度得以有效供给,由此带来财政收入向地方还流,均衡了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财力,平衡了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实现了一亿国民皆中产的橄榄型社会。
地方还流财税总额增加与均衡地区间财税收入的实现。通过统一均衡的财政制度实施,如图5所示,日本中央政府向地方还流财税收入总额由1950年的2 224亿日元上升至1985年的197 471亿日元,再分配前的地方财税收入占总财税收入比重基本保持在30%左右,再分配后其比重基本保持在70%左右,由1950年的541%上升至1985年的682%。同时,日本政府为了平衡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财力,缩小地区间差距,落后地区还流比重较高,发达地区还流比重较低,以地方支付税为例,如图5所示,1950年至1985年日本政府向相对落后的东北地区与九州地区还流的地方交付税比重较高,东北地区基本保持在30%左右,九州地区保持在20%左右,而向相对发达的关东地区、中部地区与近畿地区还流的地方交付税比重较低,关东地区基本保持在12%左右,中部地区保持在10%左右,近畿地区则保持在78%左右。因此,统一均衡财税制度的实施,实现了日本地区间均衡发展,有效缩小了地区间差距。
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均衡家庭间收入的实现。通过直接税主导下的税收制度与社会保险主导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如图6所示,再分配后,国民可支配收入从“居民与企业向政府转移”转变为“企业向居民与政府转移”,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由1955年的335%上升至1985年的765%。通过税收与社会保障再分配,如图6所示,以家庭为单位的基尼系数有效改善,税收改善程度由1966年的37%上升至1986年的42%,社会保障改善程度由1966年的87%上升至1986年的12%。另外,如图6所示,税收主要来源的所得税(包括地方住民税)税负持续下降,以单身家庭年收入100万日元阶层的税负为例,其由1950年的558%下降至1985年的08%,同时,不同收入阶层间的税负差额不断扩大,以单身家庭年收入100万日元阶层与年收入1 000万日元阶层的税负差额为例,其由1950年的84%上升至1985年的179%。因此,税收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再分配功能的有效发挥,合理分配了国民可支配收入,有效缩小了居民收入差距,提高了家庭可支配收入,促进了家庭消费支出增加,带动了经济持续增长。
四、结论与启示
20世纪中叶至80年代,日本在初次分配^程中,逐渐形成了藏富于民与稳定就业为核心,以最低工资与收入倍增为依托的初次收入分配制度,并在再分配过程中,逐步完善了统一均衡与直接税主导的财税制度以及保险特征的全民性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收入再分配制度,充分发挥财税与社保制度的再分配功能。由此,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有效供给,日本合理分配了国民收入,有效缩小了收入差距,充分实现了收入倍增,从而创造了一亿国民皆中产的平等神话,成功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跻身高收入国家行列。日本的成功经验有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制度配套设计与有效供给的重要性。日本通过稳定就业制度与最低工资制度设计,确保劳动者人人有收入,配套“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期经济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政策实施,实现劳动者人人增收入,充分发挥就业与工资制度“保收入增收入”的初次分配机能。同时,日本通过均衡性财税制度与全民性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确立劳动者家家有保障,配套高额累进制所得税与适度增加政府社保支出政策实施实现劳动者家家均保障,充分发挥财税与社保制度“限高托底”的再分配机能。因此,中国面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机遇,应该全面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配套实行相关政策,实现制度的有效供给。
第二,灵活多样与事前预防的制度供给。日本雇佣制度实行核心员工终身雇佣与非常勤员工和小时工灵活雇佣相结合的柔性制度设计,既保证基本用工需求,又提供多样就业形式,有利于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日本在基本财税制度之外配套实施租税特别措施,不同时期措施针对重点不同,固定制度与灵活措施配合运用,既保证基本制度延续,又因时因地及时弥补制度缺陷。另外,日本将事后救助式失业保险提前为事前改善式就业保险的制度设计,统筹事前预防、事中改善与事后补偿的全过程,提供完善的制度供给,从而实现社会充分就业。因此,中国面临就业压力加大现实,应该制定灵活多样的就业制度,完善事前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制度设计,实现社会充分就业。
第三,向居民倾斜的分配制度与相比较低的国民负担。战后日本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一直向居民部门倾斜,并不断提高居民部门的分配比例,形成了初次分配藏富于民的分配格局,国民收入再分配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不断向居民部门倾斜,通过再分配,居民部门比重平均上升27个百分点,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分配于居民部门国民收入比重已达765%,使得日本居民充分共享经济快速增长成果。同时,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这一时期日本的租税与社保负担率较低基本在30%左右,较低的国民负担使得日本居民有足够的收入用于消费,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发展良性循环。因此,中国面临居民分享经济成果迫切要求,应该加大国民收入向居民倾斜比例,降低居民财税与社保负担,提高居民收入,促进消费。
第四,统一均衡的财政制度与向落后地区倾斜的还流财税政策。战后日本形成了财权集中于中央政府的集财型财政体系,中央政府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通过地方让与税、地方交付税以及国库支付金等形式,实现了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向较为落后的东北地区与九州地区还流较高的财税收入,从而平衡了各地区财政收入,形成了均衡的地方财税体系,实现了发达地区反哺落后地区的财税制度再分配机能,有效调节了地区间收入差距与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面临地区间收入差距较大与东北地区经济断崖式下滑的现实情况,我国应该增加对落后地区扶持力度,破除落后地区制度壁垒,促进落后地区发展。
第五,所得税分类分级征缴与收入差距的有效缩小。日本所得税税率不仅根据家庭规模与收入水平分类分级征收,而且所得税最低限也根据家庭规模不同而有所不同,同时,所得税扣除项灵活多样,充分发挥所得税合理调节经济与公平均衡税负的功能。日本通过完善的收入分配制度与政策实施,有效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以基尼系数衡量的收入差距控制在适度合理范围内,形成稳定而庞大的中产阶级,有利于化解不同阶层间矛盾与社会不公引发危机。因此,中国面临所得税征缴单一与收入差距较大基本现实,应该制定分级分类所得税税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均衡收入功能,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居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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