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建设规划方案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社区养老建设规划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社区养老建设规划方案

社区养老建设规划方案范文1

一、认真开展老龄委各项工作

组织学习贯彻《老龄工作论述摘编》,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强化全社会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理念。

调整组建新一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召开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会议。

推动落实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十三五”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终期评估,配合相关部门启动“十四五”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组织“敬老文明号”四级联创,多举措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健全全省老龄信息员队伍。

二、强化老年人各项权益保障

组织开展国家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开展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组织实施银龄健康基层志愿服务工程。

推进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落地见效,开展老年人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持续推进“银龄安康行动”。

三、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实施办法出台市实施意见。开展“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终期评估,启动市“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编制工作。

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老年健康宣传周和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全国老年健康知识大赛和“关爱老年健康”科普征文活动。

继续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落实《健康行动实施方案》,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快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

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省《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制定市落实措施。

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开展第四批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加省医养结合试点市遴选。

推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组织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推进市老龄健康、医养资源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医养结合监测工作水平。

组织开展国家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签约服务指南等标准规范。举办医养结合工作培训班。宣传推广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康养基地创建工作。

五、促进全省健康产业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21部门关于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积极推动健康产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力打造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参与长三角健康产业高峰论坛暨博览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

社区养老建设规划方案范文2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消费支出30%确定城乡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并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41元和年人均1 350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197元和年人均1 044元,确保了贫困群众的生活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出台了《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采取省及地方财政各分担50%的办法,列支了1.2亿元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其中省级财政第一次列入预算6 00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投入各个市(地)、县(市),为推动临时救助制度深化落实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三是实行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评。制定下发了《全省社会救助绩效考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对各地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百分制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和有关资金分配挂钩,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实施和救助效能的提升。四是探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与农村社区统筹建设、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养老功能优势互补”的思路,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等5个区(县、村)开展了试点先行,着力打造我省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特别是通过与各地签订责任状,分解落实任务,较好地推动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建设,将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佳木斯和北安市列入国家第二批试点单位;大力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效能。哈尔滨市在社会救助工作上创新机制、提高效能的做法以及七台河市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的做法等,为全省提供了借鉴。

(二)社会福利事业有力推进。一是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继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示范化、规范化养老服务机构评定标准》,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机构养老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公办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两个《指导意见》,并在牡丹江市开展了试点先行;制定下发了《全省居家养老服务模范县(市、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了“以奖代补”资金,推动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营补贴,在推进我省养老服务社会化上实现了政策性突破。上半年全省新增公办、民办养老床位11 000多张,城市老年人床位占有率达到了1.9%,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城市社区达到了总数的55%。二是着力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制定下发了《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将全省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 000元和600元;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孤困儿童救助月活动,实施了“神华―爱心行动”助医项目,已为符合条件的白血病及先心病患儿实施免费手术60例。同时,联合国家福利协会,举办了3期共487人参加的养老院长、养老护理员和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管理员培训班,较好提高了社会福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也为我省老年福利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着力发展福彩和慈善事业。截至6月30日,全省福利彩票销量达到13.88亿元,同比增长16.3%。13个地市彩票市场全部实现正增长,全线飘红,有13个单位的增长幅度达到了两位数,其中牡丹江、大庆、农垦总局、黑河、七台河、森工总局等6个单位增长了20%以上,为实现全省今年福彩销量“持续恢复增长、力争历史新高”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也募集了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在推进全省慈善事业也有了新的进展,举办的首届“龙江慈善奖”颁奖仪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民政部也给予了高度评价。绥化市开展了慈善工作“六进、六树、三弘扬”活动,有效延伸了慈善工作的基层触角,强化了全社会慈善氛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优抚安置政策较好落实。一是优抚保障举措深入推进。继续实施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面启动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整合改造“安烈保护工程”,实现了开局良好;同时,实施了5个国家级烈士陵园和6个优抚保障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为提高优抚保障质量创造了条件。二是“双退”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督查力度,妥善解决了哈尔滨铁路局部分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三是双拥共建活动取得实效。指导全省各地扎实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成功通过了国家第一轮检查验收;组织开展的“三联行动”等在促进军地建设发展上做出了新的贡献。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积极推进优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革命功臣”的关心和厚爱。牡丹江市率先开通了退役士兵安置网,在宣传安置政策、促进退役士兵就业上收到了实效。

(四)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不断深入。二是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有新的进展。三是防灾救灾手段得到完善。四是应急救灾工作及时高效。

(五)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发展。一是“两项工程”全面启动。各市(市)对社区建设重要性认识和重视程度普遍大幅提高,投入进一步加大。全省启动实施了城乡社区基础建设“双百”示范工程和社区专业化社工服务“百千万”工程,目前,全省200个城乡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土建作业的达到了150个。全省100个专业化社区服务实验基地即将命名挂牌,各地招聘了550名专职社工充实到社区工作岗位,并分层培训了6 000多名专职社区工作者。二是社区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持续开展了城市 “百项服务进社区、打造特色型社区”和农村“打造新社区、构筑新家园、共享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过去相对薄弱的县级以及农村社区建设普遍得到了加强,以庆安、北安、爱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为全省带了好头。同时,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选拔优秀驻村(社区)民警到全省城乡基层组织任职的通知》,将进一步强化社区日常管理能力和治安服务能力;出台实施了《全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管理办法》,提高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三是基层民主建设有效推进。会同省委组织部实施了村“两委”联动换届选举,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省255个民主管理难点村,已经有247个得到治理转化;全省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普遍提高,工作热情日益高涨。特别是召开了第三次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议定了一系列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推进措施,必将推动全省社区建设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伊春等地在社区建设上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服务效果好,走在了全省前列。哈尔滨前不久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大会,对社区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并成立了副局级的社区办专门指导社区建设,一批6 000平方米、4 000平方米的大型精品社区建成并投入了使用;牡丹江市委主要领导上任后,市委下发的第一个文件就是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文件,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全省社区建设正在步入一个崭新的、跨越发展的新阶段。

(六)社会组织管理探索创新。一是创新培育手段。二是创新服务载体。三是创新管理办法。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成效显著。在区划地名管理上,围绕“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及“十二旅游名镇”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深入调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和建议,并对有关行政区划调整问题积极研究,稳妥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一批调整意见,使区划调整真正起到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了地名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了各地标准化地名数据录入工作;全面启动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认真组织了2010年平安边界建设检查工作,国家综治办和民政部给予我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满分的评价;加快了《黑龙江省界线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有望在年内出台实施。在婚姻殡葬管理上,召开了多年未开过的全省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会议,对社会事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部署;进一步推进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全省婚姻登记实现了零差错;参与了全省妇女儿童2001年―2010年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和全省妇女儿童、计生工作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组织开展了殡葬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活动,开展了公墓清理整顿和殡仪收费调查,对出现的违规经营、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大力推进殡葬惠民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目前,全省10个市(地)、41个县(市)实施了惠民政策,困难群众丧葬费用得到大幅度减免。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新风,确保了第四个清明长假群众祭扫的平安、文明,得到了民政部、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同时,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区建设发展规划、防灾减灾规划、殡葬事业建设规划等5个规划,形成了总分结合、紧密衔接、各有侧重的“十二五”民政事业规划体系,为牵引我省民政事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创新发展赢得了先机和主动,并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和好评。全省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民政工作、民政法制工作、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都有了新的加强。尤其是各市(地)的民政工作呈现了全力创新发展、全面提档升级的良好态势,为顺利推进年初确定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党和国家把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上了与经济建设并驾齐驱的位置上大力予以推进。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出了重要部署,中央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培训班,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省委召开了十届十七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问题,出台实施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经成为了全党、全国的重大任务。民政部门作为党开展群众工作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要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自然责无旁贷。为此,在下半年,乃至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注重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来审视、定位、谋划、推动民政工作,紧紧抓住省委出台实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的有利时机,着眼促进“平安、和谐、幸福”龙江建设,乘势而上,勇于担当,积极发挥民政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应尽之责。对于全省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会上印发了省厅各业务处的总结和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各级要切实抓好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社区建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平台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社会服务,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直接推动作用。

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基础保证作用。

四是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人才支持作用。

社区养老建设规划方案范文3

以统筹的思路谋划美丽乡村建设。2010年10月,杭州市召开市委工作会议,作出了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加快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决定;2011年2月,又召开了全市统筹城乡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宜居富民和谐为重点,争当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的要求,强调要以统筹城乡发展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确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奋斗目标。通过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的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到2015年,初步形成城乡区域规划建设、产业发展、要素配置、生态保护、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六个一体化”新格局,全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20000元、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全市城市化率达到72%,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先全省。力争到“十二五”末,所有规划保留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成为“秀美、宜居、宜业”的新农村。

明确了美丽乡村的建设任务。围绕构建“中心城市一中等城市一小城市一特色镇一中心村一特色村”的空间结构体系,“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200个左右中心村、250个左右(每年50个左右)精品村和100个左右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乡镇。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按照省里提出的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体系的“四个体系”要求,全面开展“村貌悦目协调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身心美、村稳民安和谐美”(简称“五美”)建设。其中中心村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建设要求,完成“有农民集中居住区、有商贸服务街区、有公共服务功能区、有绿化景观休闲区和有特色产业园区”的“五有”建设任务。

设计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为完成确定的目标和建设任务,杭州市研究设计了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即在城乡区域规划、小城镇规划建设、农村新社区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工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城乡劳动就业、城乡社会保障、城乡管理和社会治理等17个方面进行城乡统筹。通过“十七项统筹”,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统筹的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在明确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内容和任务的同时,建立了促进城乡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机制。

建立了领导推进机制。市里成立了以书记、市长挂帅的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委员会。涵盖了市级62家部门。并成立了市统筹办和区县协作、产业发展、中心镇建设、中心村培育、土地综合整治、“三江两岸”整治、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等7个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区、县(市)也建立了以书记任主任的统筹委。

创立了区县协作机制。按照产业带动性和地域相连性,城区与县市共组建了五个协作组(萧山、上城与富阳,余杭、下城与临安。江干、开发区与建德,西湖、西湖风景名胜区、钱江新城与淳安,拱墅、滨江与桐庐),并参照援川干部派驻模式,建立联络小组派驻对口县市挂职。为规范协作工作开展,制定了协作联络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等。截至目前,全市区县协作承诺资金2.965亿元,已到位3.043亿元,共确定协作项目195个,总投资153.27亿元。

健全了督查考核机制。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的重点内容,及时跟踪推进成效,定期要求各推进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近几年实施的新农村建设考核,调整为统筹城乡考核,将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成效与市直机关和区、县(市)综合考评挂钩,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统筹的政策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杭州市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容和任务,分析各类影响因素,研究制定了强有力的配套政策。

完善配套了统筹相关政策。相继制订出台了十余个配套政策。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中心镇培育小城市若干意见、现代工业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财税长效机制若干意见、“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的实施意见、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各区、县(市)也结合实际,制订了一系列配套政策。

设立了统筹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专门设立了杭州市统筹发展专项资金,构建了以原有专项扶持资金为基础、统筹专项资金为核心以及区县协作资金、农村公益金、“三江两岸”专项资金和帮扶资金为补充的“六位一体”支农体系,加大对农村特别是五县(市)的财力支持。2011-2015年,市本级财政在原有扶持资金总量和增幅不变的前提下,每年新增城乡统筹专项资金10亿元,区县(市)结对资金2.5亿元以上,“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社会捐助的农村公益金1亿元左右。在市里的影响下,各地也纷纷加大了投入力度。

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扶持细则。根据统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中心村扶持资金管理细则和美丽乡村精品村资金管理细则。细则规定,中心村专项资金的70%按平均基础额度分配。30%用于对重点项目的考核补助:美丽乡村精品村专项资金的70%用于支持五县(市)开展精品村建设,其余30%用于支持整乡(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增加其它相关创建项目的扶持力度。

以统筹的节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依托原有工作载体的同时,将统筹城乡区域规划布局中的一些节点,作为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平台。

以中心村为主战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是杭州市构建网络化大都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我们要求各地按照《杭州市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编制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中心村建设规划,并围绕“五美”和“五有”的建设任务梳理明确当年启动建设项目。中心村共申报项目1196个,总投入为18.75亿元。目前。全市200个中心村规划已完成评审和批复,到2011年11月底已完工项目584个,已到位资金11.9亿元。

以风情小镇和精品村为示范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在已创建的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中开展了以“宜居、宜业、宜文、宜游”为主要内容的“风情小镇”创建。首批13个市级“风情小镇”,经过近两年的建设,累计完成建设项目203个,完成投,人29亿元,大部分已于去年国庆期间精彩亮相。同时根据空间结构体系,选择确定了63个特色村作为首批精品村,要求按照“五美”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制定整治建设提升

方案,确定年度建设项目。精品村共申报项目514个,总投入为11.2亿元。目前,已完工303个,完成投入7.63亿元。

以“三江两岸”为重点推进连片美丽乡村建设。“三江两岸”(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程,是我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又一个重要节点。也是连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区域。根据《实施意见》的精神,制订了工作方案,确定了28项整治建设重点内容。目前,“三江两岸”交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规划、绿道规划、林业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规划、堤防建设规划等已完成,沿江145个村已全面开展了以环境提升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

以统筹的要求把握美丽乡村建设方向。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杭州市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美村”与“富民”的关系,同步推进“五美”。

抓生态经济发展,让农民过上富裕生活。始终坚持“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目前累计建成粮食功能区158个、都市农业示范园区365个、都市农业专业村200个。累计认定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57家,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点)77个、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33个。发展来料加工业3501家,从业人员达21.5万人。累计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家。2011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5245元,比上年增15.6%,连续8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全市村均集体可分配收入240万元,较上年增长近16%。

社区养老建设规划方案范文4

关键词:老年住宅发展趋势设计展望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mode of China in the new century, and briefly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lassification, elderly residential, put forward, to family pension social pension supplement, development to adapt to the social housing, a pleasant living environment for the elderly view.

Keywords: outlook design trend of the elderly residence development

TU241.93

我国在世纪之交正超快速地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形势极为严峻。国家老龄委提出解决我国老龄居住问题,实行“个人、家庭、社区和政府四结合”的观点。据此决策将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即实行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并与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综合养老居住模式。提高社区、社会养老服务水平,促进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安怀院的发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成为家庭养老的必要补充。一、老年住宅的发展趋势

无障碍老年住宅--一过去为老人提供住房的想法是为他们专门设计和建造所谓“无障碍老年住宅”这种住宅通常一个住宅小区只建1一2栋,栋内有专门为老人服务的系统。许多国家实践多年,最后证明这种想法很难行得通。因为:1.无障碍老年住宅造价昂贵。2.这种做法把老年人同社会、经济和文化的主流无形的隔开,生活失去了朝气和活力。

混合的演变式老年住宅—在一栋一般的住宅里,拿出几个单兀来做老龄住宅,同时在住栋内设有专门为老人服务的设施。这个方案的缺点是,人到了老了要搬家,而且不能同子孙在一起生活。以上两种都有比较突出的缺点。

适应老龄社会的通用住宅一鉴于以上情况,一种从生到死都可以享用的“通用住宅”遂应运而生。所谓通用住宅就是在设计和建造时,就把老年人的需要考虑进去,(“潜伏性设计”),让老年人能自己照顾自己,但并不需要在一开始就把这些考虑全部做上去.而是逐步地来实现。这种能适应人一生各个阶段的通用住宅在某种意义上不失为一种较为可行的符合家庭养老模式的老年住宅类型。通用住宅的设计考虑人进人老年以后的许多变化。有些是在设计初阶段就必须考虑、否则将来很难补救的事项。

二、老年住宅的分类

研究老年住宅,就必须明确科学的老年居住建筑体系。老年居住建筑体系是由老年住宅和养老设施两大相互依存的部分组成。老年住宅是适应家庭养老需要的、专供老年人或老年家庭使用的特种住宅;养老设施则是为无条件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包括居住、就餐、医护和康乐等)功能的建筑设施。在我国,老年住宅用户基本可分为老年空巢家庭和多代共居家庭两类,因而老年住宅也需相应分为供上述两类老年家庭使用的类型。供空巢家庭(包括独居老人)使用的住宅应有更为便捷的社区服务援护。另一类是供多代共居家庭使用的。严格来说只有这一种才属于家庭养老模式的老年住宅。它继承了我国传统居住模式,又进行了发展变革,是目前多数家庭的居住形式。

三、我国老年住宅存在的问题

1 供需矛盾尖锐

我国现有的老年住宅规模都比较小, 许多开发商还未注意到这一具有相当生命力的商品新类型。一些地区存在名为老年住宅的住房, 但并未考虑老年人的生理行为特征, 其居住小区不仅规模小、配套设施不齐全, 而且多为原来的已开发住房, 只冠以“老年公寓”之名进行销售从选址规划、户型设计到相关服务设施的建设与实际意义上的老年住宅相去甚远。

2 投资大、售价高

为适应老年人一般生活行为的特点, 老年住宅不仅需要一个 “无障碍” 的居住活动空间, 还需要有公共性的服务网络及较齐备的医疗康复设施。因此, 老年住宅造价偏高, 投资开发需要大笔资金投入。有专家称老年住宅的总体造价要比普通房地产项目高五成至一倍。由于成本高资金回收期长, 使得老年公寓的售价高。

3、社区设施、服务不到位

“养老社区的物业服务很重要,社区要提供医疗保健和细致周到的服务, 让老年人有放心安全的感觉;配套设施不一定要豪华,但要齐全。” 这是在一次房地产调查中一些用户的心声。在实际中,老年住宅的各种设施和服务相对滞后。

4、选址、布局不尽合理

目前老年住宅的建设还没有列入各个城市的总体规划, 缺乏从老年人需求出发的合理建设规划。有的老年公寓虽然环境和物质条件都很好, 但地点偏远、交通不便;有的建筑密度较高、活动空间少等, 这些都给老年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造成不便。

四、老年住宅的设计展望

老年住宅设计要求设计老年人住宅,首先要一切从老年人的居住生活行为特征出发,也就是应很好地理解老年人究竟具有什么样的身体机能、心理特征、生活结构和具体的家庭与社会养老生活形式,确定合适的设计方针。总体来说,应当按下列观点来选择和确定我们的思路。

1、要有功用性

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步行和使用轮椅的空间,消除地面所有的高差,使老人能自由地在住宅内移动。家具、器具和设备要配置在便于老人操作的位置,采用简单的动作就能使用的操作方法。要给护理人员或家人留有护理空间,特别是浴室和厕所空间,一定注意放大一些尺寸,保证老人活动需要尺寸和协助老人时所需的空间。

2、要有安全性

住宅内总会存在一些不安全的因素,需要加以注意。特别是地面材料要求防滑,要排除高差和门坎;在厕所和浴室或协助老人用力的地点,要安装扶手,门最好改为推拉式的。要用鲜明的色彩和照明,以提醒老年人注意。在紧急、危险的情况下,在老年人判别力、行动力减退的情况下,安装警铃能方便及时地或自动地发出警报,以使老人能得到帮助。

3、要有健康性

要保持老人的居室、厕所、浴室、厨房容易清扫的方便条件。老年人在室内的时间长,所以特别要考虑到日照、通风采光和换气,让起居生活空间能直通阳光,便于老人作室外的

活动。要使老人能方便地使用卫生设备和厕所,冬天洗浴时应考虑加温的设备。

社区养老建设规划方案范文5

关键词:老年人;居住住宅;现状分析;建筑设计;特性;设计探索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14(C)-0262-01

住宅设计应如何适应老龄社会,如何满足老年人的住房需求,已成为我们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面对我国老龄化人口越来越多这一趋势,面对大量增加的“银潮”,一些专家认为,我国现行的住宅体系在设计理念上对老年人的需求考虑不多,国家颁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GB/T50340-2003)未能得到很好落实。因此,尽快建立能够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建筑住宅体系已刻不容缓。

一、国外老年人的居住建筑设计经验

针对老年人健康及行为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征,建设部和民政部1999年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然而我们有关老年人建筑研究方面的成果还不多,而国外已经有了相当丰富的成果。国内外老年人的居住建设设计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996年在德国建成的韦塞尔老年人公寓很好的解决了老年人的部分需求。为了满足老年人的交往需求。建筑设置了宽敞没有顶的走廊,并且在食堂外面设计了一个露台,它既加强了室内室外空间之间的联系,又为老年人饭后的交往提供了一个便提舒适的空间。在建筑材料的使用红色面砖,这是在韦塞尔地区大量使用的一种建筑材料。红色面砖的使用,给人温暖亲切的感觉,消除老年人害怕冷漠的心理。(2)在人口老年化问题出现之前,我国的许多城镇为社会上的孤寡老人,建立了一些救济性、福利性的养老院和老年公寓。养老院已经不仅仅是供孤寡老人使用,许多子女不方便照顾的老人也将家安在了那里。养老院和老年性质的居住建筑成为今后我国老人的主要养老之地。

养老院和老年性质的居住建筑绝不是孤立设置的,它主要的目的是方便老人之间的相互照应和交流。

二、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性

从少年,青年,中年,一路走到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步入老年以后,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发生与青壮年完全不同的情况,叫做老化现象。主要表现有身体功能的变化、感觉功能的变化、心理功能特征的变化、生活结构的变化等。据研究表明,老年人需求的方面比其他人群更多,这包括:

(1)健康的需求:老年人常常能感觉自己身体的变化,尤其是70岁以后,人体生理功能的衰退是显著的。对于健康的需求是老年人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状态。人到老年,常有恐老、怕病的心理,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老年人更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2)依存的需求:人到老年,精力、体力、脑力都有所下降。有的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理,这时他们希望有人照顾,尤其得到子女的亲自照顾。子女的孝顺,将会使他们感到有所依靠。(3)和睦的需求:到了老年,人更希望自己有个和睦的家庭环境,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如何,只要全家和睦,邻居关系融合,互敬互爱,互相帮助,老年人就会感到温暖和幸福。(4)安静的需求:老年人一般都喜欢安静,怕吵怕乱,有些老年人就怕过星期天,这一天子女、儿孙都来了,乱嚷嚷地度过一天,对老年人来说,这样的星期天是“苦恼的星期天”。

三、老年人的居住建筑设计探索

设计老人住房时,从目的性、方案及实际设施上要考虑到他们的起居、日常事务、个人爱好习惯、社会接触及文娱体育活动等方面,以体现他们早先生活方式的连续性,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尽可能长时间维持其独立生活能力。因此,在老年人居住宅的规划与设计上,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充分考虑:

(1)从空间(消除室内高差)、装置(设置扶手、地面防滑)、设备(紧急通报系统、安全电热源)、管理员或护理人员等方面对应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性,做到紧急时刻可立即采取措施。从环境行为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考虑大多数老年人常年形成的居住习惯,提供传统形式的室内空间。从建筑人类工程学的观点出发,在家具、卫生器具的尺寸方面符合老年人的身体特征。(2)考虑老年人的户外环境设计特色。在老年社区,首先考虑到要弥补老年人减退和丧失的机能,住宅区的道路系统、交通组织应以保护老龄人的行动为基础。社区内应采用人车分流或部分分流的道路交通结构,增加社区感和安全感。(3)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针对老年人开发建设的老年社区规划的基本要求是从老年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和医学等新角度来研究和设计老年人的住区环境,在规划设计上为老年人提供恰当的生活条件,满足老年人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方面的种种特殊需要,以充实他们的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此外,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设施的位置和环境也必须结合社区规划,否则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社区养老建设规划方案范文6

中国数字

《瞭望东方周刊》:中国的老龄化问题,有哪些数字是特别值得关注的?

李立国: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三加快”的显著特点,面临的挑战之多是世界其他国家所没有的。一是老年人口增速加快,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 85亿,约占总人口的13. 7%。二是高龄老人增速加快,高龄人口增速超过老龄人口增速。现在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000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0. 8%。三是空巢化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上学造成大量空巢老人,城市青壮年与父母分别居住的情况也十分普遍。2010年,全国有65岁以上空巢老年人4150万,约占老年人口的23. 3%。

《瞭望东方周刊》:这些数字给未来的中国养老带来什么压力?

李立国:我国是世界上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规模最大的国家。老年人口增速超过新增人口增速,“十二五”时期老年人口增量将超过新增人口增量,并在未来几十年中呈持续升高态势,劳动力供养负担不断加重。

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国老年人口将增加4300多万,达到2. 21亿,约占总人口的16%。空巢老人将超过510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近1/ 4,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

“十二五”期间,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年均增长100多万,2015年将达到2400万人,约占老年人口的11%。高龄老人往往走向失能人群,照料问题也日益突出。

《瞭望东方周刊》:除了严峻的数字,解决中国养老问题还面临着什么困难?

李立国: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一方面,养老的供需矛盾突出。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只有19. 1张,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0‰~7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养老服务项目偏少,设施功能不完善、利用率不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缓慢,布局不够合理,部分地区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和床位闲置现象并存,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

还有,在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上,民间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养老行业属于投资大、周期长、回报率低的微利行业。

此外,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还不高。全国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从业人员不足百万,大部分养老护理员缺乏基本的护理知识、经验和技能,专业化程度较低。养老机构中的医生、护士、营养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才缺乏。

难上加难的工作

《瞭望东方周刊》:如何调节矛盾突出的供需关系?

李立国:民政部扎实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希望能够尽快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我们一直在加快推动建立适度普惠的老年福利制度。现在,全国已经有15个省份建立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16个省份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从而减轻养老的经济负担。

还有就是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共同发展。我们已经在多个省市逐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在城镇基本建立了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为重点,依靠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多种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全国城乡养老机构发展到4万多个,养老床位350多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到19. 1张。

《瞭望东方周刊》:针对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上的问题,有没有相应的解决方案?

李立国:民政部一直关注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方面的工作。为了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民政部推出了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力求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能够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还有就是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加大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

《瞭望东方周刊》:“十二五”期间,政府对养老工作有什么新的设想?

李立国: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系统地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内涵、功能定位、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完善扶持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和扩大老年人社会优待,保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使养老床位快速增长。按照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加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床位。

三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此为依托,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城市普遍展开,在农村加快发展。

四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加大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

五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

六是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建立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发展规划。

《瞭望东方周刊》:预计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李立国:我们希望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努力,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体系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社会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全国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60多万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按标准改造30%现有床位,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覆盖100%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国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方便适用、广泛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此外,还要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支架性的标准体系,社会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国家和省级层面基本建立起统一的社会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技术广泛用于城乡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大力支持公办养老机构

《瞭望东方周刊》:公办养老院应该在社会养老中承担什么责任?

李立国:我国公办养老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承担着“三无”、五保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任务和面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示范、培训等功能,发挥着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为了促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与发展,民政部一向给予支持。

《瞭望东方周刊》:对公办养老院的支持体现在哪些方面?

李立国:首先肯定是加大资金的投入。2009年~2012年,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四年安排25亿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各地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地方建设和改造了600多个老年福利机构,用以完善设施服务功能,改善老年人集中供养条件。

当然还要有积极的指导和引导。民政部明确提出,政府主要投资建设以收养孤老优抚对象、“三无”、五保、低收入和失能老年人为主的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

此外,还要推动机制创新,让公办养老院能够经得住市场的检验。民政部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方式,增强机构发展的内在动力。

《瞭望东方周刊》:对公办养老院具体提出哪些要求?

李立国:民政部对各地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布局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建设若干具有实训功能的养老机构;地级及以上层面要至少各建有1所专门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示范性及兼顾养老护理员培训的老年养护机构。

县级层面要至少各建有1所以养老服务为主,兼顾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乡镇主要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并鼓励有条件的供养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在保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的基础上,向农村低收入、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并为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示范和支持。

民政部还明确提出,有条件或者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实施公建民营,探索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转给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运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收费、政府补贴和慈善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运营费用。同时要求规范公建民营合作协议,确保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益性质不变、养老服务性质不变、国有资产不流失。

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的兴办

《瞭望东方周刊》:如何看待民办养老机构的作用?

李立国:社会参与是发展养老服务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自2000年以来,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地方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实施了许多优惠政策,并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在政府引导、组织和资助下,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涌向养老服务领域,形成了多种所有制成分、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的局面。在一些地区,如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大连等地,民办养老服务设施的数量已接近或超过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数量。

《瞭望东方周刊》:应该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

李立国:近年来,国家为了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在土地供应、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一些地方还缺少相应的配套实施机制。我们希望能够在各级政府主导下,通过优惠政策落实,着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市场多元主体作用,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壮大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能量。

《瞭望东方周刊》:建民办养老机构有没有“门槛”?

李立国:对养老机构的管理目前主要是通过登记许可的形式,分别由民政部门、工商部门、编制管理部门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行法人登记,尚未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

要看到,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是老年人,需要提供的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关系到老年人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应该在其办理法人登记前实施统一的设立许可。

《瞭望东方周刊》: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哪些方面的完善?

李立国: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下一步,就是切实做好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首先还是应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现在正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可能建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为养老机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还有,在行业标准化的建设上,要完善养老服务建筑设施、人员配备、分类管理、安全卫生等标准,加快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等制度,推动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化发展。

在民办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