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的核心特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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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的核心特征

社会制度的核心特征范文1

(一)政治系统中的政府职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目标

政府职能即是国家行政职能,是指导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公共事务的行为准则。政府的职能设定以是否符合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为标准,政府的宗旨是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为履行这一社会职能,政府需要不断改革,通过改变管理方式、组织结构等内部因素健全政府组织形式,通过创新自身管理体制而建立更加高效的公共服务政府,以便在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中始终如一的保障公共利益。由此,知识型政府应运而生。

(二)经济因素上组织竞争力以知识运用为关键

在科技为主导生产力的时代,公共组织为自身生存与发展需要在经济上不断增强科技竞争力,这种科技竞争力主要源自先进的科技知识。通过先进科技知识的不断汇集使得公共组织自身的管理方式倾向于知识管理,通过知识资源的不断聚集而完善知识管理系统。根据周民良的观点,知识型政府的重要特征是要通过知识管理来提升政府组织的效能及竞争力。政府效能的提高程度主要取决于知识管理水平的高低,知识管理水平高低的评价标准依赖于知识管理系统的完善程度。归根结底,知识的运用成为增强政府组织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因此,政府组织运用知识增强竞争力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构成知识型政府要素的产生。

二、从行政生态学角度分析知识型政府要素的主要构成

(一)以社会环境对公共行政影响角度

1.知识经济是重要基础

当前各国政府的生存发展时期,知识经济已经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生产方式充斥在国际环境中。它主要指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是以科学技术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为基础的高度发达的经济产物。在知识型政府的各组成要素中,知识经济是作为重要的经济基础,直接决定着知识型政府的主要结构。在知识经济的带动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更多地依赖于对知识资源的利用,这也将导致政府与社会对有效知识资源的追求达到一个无以复加的程度。因此,知识经济是知识型政府要素中的重要环境因素之一。

2.电子网络是主要构成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的文庭孝博士认为,知识型政府在目前其实是一个概念合集,与其相关的概念很多,其中就包含电子政府。在如今电子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政府的运行机制更多的依赖于电子网络的高效便捷,在今后将形成的知识型政府中将尤其重视电子网络系统的建立健全。电子网络是知识型政府接收与传播信息的重要桥梁,是支持知识型政府良好运作的必要环境,是知识型政府集中掌控重要知识的保障。由此可见,电子网络构建了知识型政府要素的主要发展环境。

(二)以公共行政对社会环境的作用角度

1.以知识创新为主要方向

20世纪90年代英国BP石油公司创立了T型管理模式,它主要指组织中知识的自由分享与组织各层级部门业绩之间的交集。由于T型管理模式中知识的自由分享导致组织中各层级部门能获得足够的知识资源,促进组织成员知识创新思想的产生,从而提升组织业绩。由此可知,T型管理模式能够刺激知识创新能力的产生。知识型政府本身就是一种组织制度的创新,以知识创新是知识型政府的指导核心,若借用T管理模式来激励知识创新能力将有助于知识型政府建立更加人性的知识创新机制。作为知识管理的关键因素,知识创新必将成为知识型政府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前提。

2.以技术创新为主要支撑

知识型政府的构建需要相应的支撑环境为基础,在稳定的支撑环境内由技术支撑系统及非技术支撑系统共同构成知识型政府的运行主体。技术支撑系统主要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知识管理系统,而技术创新是指突破创新信息技术来实现更加全面高效的知识管理。技术创新是技术支撑系统的生机与活力,是政府组织创造力的源泉,是知识型政府的构成要素的中流砥柱。

三、从行政生态学角度归纳知识型政府要素构建治理模式的途径

(一)在统一社会制度下,以政府推介为主要方式

各国社会制度不大相同,政府为便于管理实行统一社会制度,知识型政府的重要特征是其健全的知识管理体制,治理模式理应配合其知识管理体制来执行,政府通过知识资源的收集、分发及调配来实现社会公众的知识交流及沟通,借此获得较大的知识效能。政府作为整个社会知识的吸纳、管理和分配中枢,以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通道,履行政府的多重职能。知识型政府职能有三点:第一,作为监管者,从政府组织内部及外部获取足够的知识来源。第二,作为发言者,政府要运用知识资源公共政策及相关信息。第三,作为指导者,政府施行有效的知识资源分配来引导高校治理模式的建设。

(二)在异质化社会制度下,建立不同制度评价体系

异质化的社会制度即是在同一政府治理下存在两种或多种不同的社会制度。针对此情况,通过建立不同评价体系来治理才能适应这种特殊的社会环境。知识型政府建立不同的评价体系关键在于评价的标准及主体的差异,通过知识资源的不断搜集分析对不同社会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分析归纳不同社会制度的共性与个性,以各种社会制度的共性建立评价标准的对比表,便于查看各种社会制度在各方面指标的差异,为治理模式的调整提供依据。评价主体的客观性很大程度上影响评价结果,不同评价主体对评价标准的看法各不相同。具体可以分为:第一,政府自身评价,指政府以公共监督管理者及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度来评价不同社会制度治理模式,知识型政府对于自身的评价关注于知识效能最大化的标准,这也是履行知识型政府自我监督的一种表现形式。第二,社会舆论评价,指社会公众及媒体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出发,以社会道德规范为衡量标准,对不同社会制度治理模式进行评价。在知识型政府的治理下,社会公众及媒体的公共利益及道德衡量标准将更多的依赖于政府对知识资源的合理分配。

四、从行政生态学角度预测知识型政府要素及其治理模式的社会意义

(一)开辟知识管理链的构建

美国学者C•W•Holsapple和Mr•singh于1998年从组织内部的知识和核心竞争力出发提出了知识链的概念。它是指组织在一个链条网络中不断收集、分析、整合知识资源,最终实现知识创新以增加资源价值的一种网络架构。在知识型政府中,对于知识资源的管理正是建立在知识链的基础上,政府治理对知识的依赖迫使其开辟一种全新的知识管理链模式,寻找信息来源汲取知识资源,将知识输入政府组织内部,再将其转化成有效资源传播给社会公众,使社会公众企业团体最大效率的发挥知识效用。如此反复,构建知识资源吸取及分发的循环系统使政府与社会公众处于持续互助的过程。知识型政府借用知识管理链网络构成政府与社会大众的公共信息传送渠道,完善了知识管理体系,为实现知识治理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完善电子政务建设

社会制度的核心特征范文2

关键词: 卢梭道德观 我国道德教育 意义

卢梭是十八世纪的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在他所著的《忏悔录》、《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等文章著作中,都或多或少地透露着他对社会、政治、人性、教育、道德等方方面面的思想。卢梭处于一个特殊的时期,文艺复兴过后,人性开始复苏,社会正在转型,他面对动荡的日益腐化的文明社会,从道德层面上对旧的社会制度、价值观念进行批判并试图构建一个理想的道德国度。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其道德观的再次认识和思考,乃至质疑。

一、对卢梭道德观的认识

卢梭认为要讨论道德问题,必离不开政治问题,正如他所说:“企图把政治和道德分开来研究的人,结果是这两种东西一样也弄不明白。”[1]可见,他将政治看成一个国家成立与否的核心要素,而将道德看成这个国家治国的重要手段。那么,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中,就不难看出他的道德观的核心即是政治。而组成这个国家的人民群众是平民,也即是说平民才应该是一个国家持久存在的主要力量。那么要组织起一个偌大的国家,安定好广大的平民,就需要一种先进的或卢梭所称的“自然的”秩序,作为国家政治的载体。卢梭为了挽救沦丧的国家道德意识,提出了两条重要的途径,即公民宗教与道德教育。

(一)政治是卢梭道德观的根本,也是其道德思想的目的。他认为,是封建的社会制度导致了人类社会文明的变异,从而使得人类本性的变质,使人们善良的本性扭曲异化,他说:“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了。”[2]他将没有被社会所污染的人比喻为“自然人”,而将受到社会习气玷污的人比喻为“文明人”,由此将“自然人”与“文明人”做对比,认为是自然状态下的平等使得人善良,而是文明状态下的不平等使人变得丑恶,所以他便提出了“天赋人权”、“自然权利”、“自由平等”的思想,均作为反抗当时封建制度的响亮口号。如果说人性论是卢梭道德观的基石,那么封建社会制度就是基石腐化的根源。

(二)平民是主要力量,是道德同情的真正对象。卢梭认为世界、社会是由平民百姓所构成,“是人民构成人类,……人数最多的等级就最值得我们尊敬”。[3]“如果把所有的国王和哲学家都除掉的话,在人民中间也不会觉得少了什么人,而且种种事物也不会因此就变得不如从前的好”。[4]虽然这种说法只是从量上勉强可以作为支撑其论点的论据,但难免有些偏激,可是不可否认的是,卢梭的确看到了道德观念中极其重要的情感因素――同情。他认为“善”是来自贫民的,“不是在达官贵人绣金衣服下面,而是在庄稼人的粗布衣服下隐藏着力量和一颗善良的心”。[5]这也是后来为什么他提出要对富人进行贫民教育的理论基础。从而他指出要对遭受苦难的穷苦人民给予同情心和爱心,因为“人在心中设身处地地想到的,不是那些比我们更幸福的人,而只是那些比我们更可同情的人”。[6]也只有与平民感同身受他们的痛苦,才是真实的、可靠的,因为我们经历过痛苦的遭遇,就会同情比我们更苦难的人民,而帝王将相则只是依靠世袭享有名誉与地位与金钱,并没体验过真正的痛苦,就无法同情贫民。卢梭的这些对平民同情的理念虽说偏激,但却在那个时代能够站稳脚跟,因为在那个急速分化的社会中正需要这些对贫弱者的同情和关怀来作为消除特权、等级的价值观念取向。

(三)社会秩序是政治的载体,也是对其的扩展说明。卢梭并非真正反对文明,而是反对文明社会中的混乱的状态,反对因为文明、科技的发展而给社会带来的众多冲击。他指出:“随着科学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地平线上升起,德性也就消逝了。”[7]卢梭崇尚“自然”,崇尚不被人为破坏的“自然秩序”、“自然状态”,是“各安其位”的状态,“大自然是那样的和谐,那样匀称,而人类则是那样混乱,那样没有秩序!万物是这样的彼此配合、步调一致,而人类则纷纷扰扰、无有宁时!”[8]那么按照卢梭的理论推理来看的话,应该是这样的:有秩序,或说遵循“自然的”秩序,就会有安定平稳、各司其职的社会,没有特权、没有欺压,那么人类文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明,从而就没有了“自然人”与“文明人”的对立,最终人类的本性也就回归到了善良美德。但其实这并非像数学公式一般可以推理得出的一个精确、科学的结果。而只是依靠思辨来推理,将人类本性变质或道德沦丧败坏的原因追根究底到了社会制度之上,太过武断与简单,但仍旧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制度的确是其变质腐坏的重要因素或表现。

(四)挽救社会文明继续腐化、人类道德继续败坏的两条重要途径,即公民宗教与道德教育。卢梭虽是一个自然神论者,但他所指的“公民宗教”并非“宗教”这个专有名词所指代的特殊意义,而是注重人人都应有自己的信仰,拥有所处在这个社会中进行自我约束的信仰,可以是信仰上帝、信仰自律等,卢梭写道:“一旦人们进入政治社会而生活时,他们就必须有一个宗教,把自己维系其中,……假如它不曾被赋予一个宗教,它也会为自己制造一个宗教来。”也正是这个缘由,卢梭“制造”了“公民宗教”,即从他的道德观念来看,多是指一种安定、公平的社会制度、社会秩序。如果说“公民宗教”是卢梭所提出的对挽救道德的强硬措施的话,那么“道德教育”就是他所提出的相对怀柔的措施。因为卢梭认为在一切有益于人类的事业中,教育是第一位的。卢梭根据人的自然发展的过程以及不同年龄时期个体的生理、心理特征来划分,将教育划分为四个阶段:从出生到两岁为婴儿期,教育以锻炼身体为主;从两岁到十二岁为童年期,卢梭称这个阶段为“理智睡眠期”,主要进行感觉教育;从十二岁到十五岁是学习知识的时期;从十五岁之后才是道德教育和情感教育的时期。并且他还通过《爱弥儿》这本富有哲理性的小说来明确地指出教育的对象应该是富人家的小孩,因为“富人从他的化境中所受的教育对他是最不合适的,对他本人和对社会都是不相宜的。……而穷人是自己能成长为人的”。[9]并且他认为,培养一个富有的人就是抢救了一个为偏见所牺牲的人。[10]

二、对卢梭道德观的思考

纵观卢梭的一系列著作,大概了解到卢梭对于构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核心概念,即是“有序”,并且他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提出了对儿童进行“自然教育”,而对公民进行“公民教育”。因为他认为人的天性是善的,那么教育就应该是发扬善端、至少是不会腐坏人性的,所以他也提出“消极教育”的原则。他反对成人对儿童进行过多的干涉,而是要顺应儿童的天性来进行教育,就算儿童犯了错误,也应该由他自己去承担错误所带来的后果。但对于成人就不同了,我假想,卢梭是否将成人看成是自然教育失败的产物,所以才提出“公民教育”。因为“公民教育”的核心是通过他所谓的与“消极教育”相对的“积极教育”,也即“积极干涉”来扭转已被扭曲的心理,其根本就是依靠法治与德治。那么,上文所说的“有序”作为理想社会建立的核心概念,它得以建立的方式就是“德治”。所以,可以说卢梭想要建立的理想社会,是一个“道德有序”的社会,而这个“序”又并非现实中看得到或说得清的“序”,而是一种“感受”,一种趋向做出善举的感受。我们可以把它称为“使命感”、“愧疚感”、“内疚感”、“怜悯感”等。因为在他的理想国度中,人性之初是善的,而教育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也就是说,在没有外力逼迫的情况下,人是受其本性来指使做出行为的,而这种“善”就是所谓的“道德感”。

但卢梭在宣扬道德应该自由的时候,又强调要将道德置于法律之中。卢梭“把道德融入了法律体系……强调道德只有借助法律的力量才能得到强化”,[11]但同时又指出“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助人;因为仅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12]按道理,道德可以自由,而且应该完全是依靠人的自由意志去实现、完成,道德与自由的关系也应该是一种自我约束的关系。但卢梭也指出要将道德置于法律之中,可法律原本是一种维护自身权利与监管履行义务相统一的工具,是维持一个社会有序进行的武器,那又如何可以做到道德与自由并驾齐驱。这是否是卢梭本身自我矛盾的看法,又或者说,他是一位悲观的政治道德观者,既希望道德可以由自由意志施展开来,又苦于自由意志容易散漫而不能做到尽善尽美。又或者说,不能用“自由”这个名词来与道德相提并论,而应说“道德与自律”反而更为贴切些,那与“自由”似乎相距甚远了。

三、卢梭的道德观对我国道德教育的意义

卢梭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他的思想虽然受到时空的局限,但对现世我国的道德教育的意义非常重大。尽管都是身处同一国家、同一社会制度中的人们,拥有的观念却是大不相同,持有的道德观也是千人千面,那么在总体的大局的道德原则不动摇的情况下,应该对待身份、职业、能力不同的人们所赋予的道德底线也有所不同。这也许才可以实现自律,做出自己可以力所能及的道德行为。

针对我国的高等学校而言,需要的是一种情感的、理想的道德教育,如今面对许多大学生轻视他人与自我生命的事例,我们需要反思,作为引领和净化社会风气的学府怎会反倒让人们失望。这源于我国多年的书本教育,只在书本上对道德教育纸上谈兵,没有给学生足够的机会去践行其道德观念,空而大的道理不少学生可以从口中涓涓流出,一旦要落实却成了多数的观望者。究其根本而言,他们是缺乏对未来社会的理想,缺乏对理想国度的构建,以及缺乏与所处社会相应的责任感。或许我国的教育应适度采用卢梭的“自然后果法”,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参考文献:

[1][2][3][4][6][9]卢梭.爱弥儿(上)[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312,1,295,296,292,27-28.

[5][7]卢梭.论科学与艺术[M].商务印书馆,1963:9,11.

[8]卢梭.爱(下)[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402.

[10]赵立坤.卢梭道德观简论[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1).

社会制度的核心特征范文3

关键词:;资本;经济;思想

1 经济正义思想概述

关于经济正义最早的概念可以在古代中外思想家那里找到表述,比如:先秦道家以自然主义为核心的经济伦理和经济正义思想;在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中关于民众占有并行使财产权利适度和中道的正义观;柏拉图关于建立财产权利和财产关系亘古不变秩序的正义观念。这些古代经济学家关于经济正义的形式观念大多已经表达出朴素经济正义思想的内容,前者是尊重秩序、履行承诺,保持适中,后者体现为崇尚权利、和谐互利和经济恰当。在我国先秦时代和西方的古希腊时期,这些经济正义观念不约而同的隐藏在“善”的面纱下。

2 经济正义思想的特征

经济正义是指在正义的一般意义下,突出反映正义的理性实践精神或者现实的规定,即民众的经济行为需要选择一个理想的体制化目标和规范来解决社会经济关系所产生的矛盾。经济正义是从人的本性出发对社会财富进行合理化分配。

近代经济正义思想是与资本主义社会的伦理精神紧密联系的,二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性;经济正义思想的实质符合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和市场的价值原则,双方具有可通性;在资本主义的产权制度和私有制度中对经济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正义制度的发展;经济正义思想所具备的实现公有制经济目标的研究内容,自然成为马克思社会正义学说及社会经济正义观的理论源泉。

经济正义思想最基本的特征,或者说经济正义所追求的最主要目标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中获得自由和解放,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从这个理论意义上,可以把经济正义看成是社会经济制度的意义元素或者经济学的精神核心。人作为一种社会性、历史性的存在,在对经济正义的认知和探索中也就表现出历史性的特征。突出特征就是经济正义的概念和内容会根据社会的发展出现相应的变化。社会正义的核心衡量标准之一就是经济正义,经济正义也是社会正义的表现形式和主要内容。从古代的亚里士多德、斯密对经济正义的最初步研究到近现代的莫尔、欧文以及马克思对经济问题的研究不断使经济正义问题的现实意义得到凸显。

3 马克思资本积累理论中的经济正义思想

理论认为资本积累的主要内容是资本家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化为资本,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积累具有客观必然性。这是因为,一方面,资本家从事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除了提高对工人的剥削程度以外,还必须增加自己的资本,以便购买更多的生产资料和雇佣更多的工人,扩大生产的规模。也就是说,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贪欲是推动资本家不断进行积累的内在动力。

资产阶级学者为了替资本主义制度辩护,一向用各种谬论来掩盖和歪曲资本积累的真实内容。在现代经济学中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前期资本主义经济学者的经济正义思想。比如在早期一些学者的的学说中认为经济正义是以功利原则为基础的个人权利。西方资产阶级学者通过规则制定和制度安排,对私人财产权利进行有效界定,在满足人性中自私自利要求的同时,相应对私有制的正义性进行鼓吹。认为以“私恶即公利” 的方式增加了社会福利总量,从而有利于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人们对经济正义的本质追求。也造成了对经济现象的错误认知:当一种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对功利进行提升时,它就是正义的。正义仅仅是促进功利的手段而不是经济独立的标准,亨利正义的惟一的标准是功利。按照这种逻辑理解,只要在制度层面体现了正义的要求,社会中的种种不平等就可以视而不见,而这恰恰为资本主义制度及其资本积累的合理化提供了相应的理论支撑。

而现实情况却是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和资本积累不断加速过程中,社会的财富以越来越迅速的态势积聚到资本家的手中,创造财富的无产阶级去日益贫困,随着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深化,失业人口越来越多,无产阶级的生活条件日趋恶化。

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经济现象及本质的分析中预言资本主义必将会最终走向没落和灭亡,这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性认知结论。但是,为了摆脱这一厄运,资本主义学者不断对社会经济学说进行调整,在制度和思想层面,一些资产阶级学者也借经济正义理论为资本积累披上虚伪的外衣。马克思在其理论著作中根本上指出,只要私有制存在,社会的经济活动就必然会表现为不计一切地追逐金钱,这个基础上,是根本无法找到正义的一点点踪迹的。马克思的经济正义思想的显著特点在于,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概念来阐述经济正义,其前提和基础是对社会经济关系的深入剖析。马克思的经济正义思想的关注点不仅仅是构建一种社会的正义形态,而是致力于最终探寻一种如何实现社会正义的有效途径。

马克思的经济正义思想从社会经济学视角打开对资本主义制度分析的通道,使得自身的经济正义理论具有唯物主义历史管的特征正如熊彼特所说的,资本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毁灭过程”,一方面它的发展导致了繁荣与萧条的交替,改造了现存的产业结构;另一方面,这种由不断创新而引起经济增长的结果,不可避免地使它本身陷入困境,走向没落,必将趋于灭亡而过渡到“社会主义”。

4 马克思经济正义思想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的经济正义理论和思想在经济学界占据独特的重要地位,对经济学理论的完善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深刻剖析资本主义社会本质的基础上,揭示了经济正义在社会公平正义体系中的基本性地位,进一步阐述了人们对正义的追求从个人美德向社会制度发展的大趋势,充分说明人们对经济正义的认识从形式正义阶段发展到实质正义阶段。马克思的经济正义思想是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正义思想的批判性的继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研究价值。

马克思的经济正义思想开放性的指出经济正义在社会正义的理论体系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中,任何科学性研究都是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基础的,特别是对经济正义的研究。

马克思经济正义思想揭示了人类追求正义事业的趋势是从个人美德向社会制度道德发展。人们对正义理论的认知可以从两方面阐述,一是美德,正义是人们在生活中所崇尚和追求的正当行为;而是社会性制度规范或标准,正义是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架构进行的制度性评价标准。在当今社会中,制度正义、规范合理、制度伦理已经显现出比单纯追求个人美德具有更为重要的理论价值。马克思在承认人的真正自由的前提下进一步强调社会制度的公平合理,引导人们认识到制度正义、规范合理和制度伦理对社会经济正义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人类对正义的追求由个人德性向社会制度道德转变的现代化发展趋势。

马克思经济正义理论使人们对于正义问题的研究从形式主义演变到实质主义的范畴,人们关于正义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在对资本主义经济正义批判继承的过程中,马克思对经济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进行了严格的区分。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学家所主张的经济正义,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正义或程序化的正义,根本未触及实质正义的内容。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上海:商务印书馆,1964.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主义[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9.

社会制度的核心特征范文4

关键词:高职 校园文化 体系 动力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8(a)-0218-02

高职校园文化发展一直以来存在体系不健全、重点不突出的特点,为此构建全面而完整的高职校园文化体系,将能够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同时,找到适合高职校园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才能为高职文化体系的建设提供不竭的动力,若没有动力,高职文化建设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难以付诸实践,这也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文化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试图通过阶段性研究,搭建起高职院校文化体系建设的架构,同时,希望能够找到推动文化体系实施的动力源。

1 高职校园文化特征

高职校园文化作为高等教育文化和职业教育文化的交叉文化类型,既有文化共识性,又有文化特殊性。文化共识性体现在文化多元性、先进性、主体性方面,文化特殊性指高职教育的交叉亚文化性、实用实践性、主体能力不强、职业特征明显、社会化倾向浓重。

2 高职校园文化体系构建

系统完整地搭建高职院校文化系统,即将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和社会文化三个子系统有机融合,通过核心层(精神层)、中介层(制度层)、表象层(物质层、行为层)将每一子系统分别呈现,从而形成层次鲜明、相互贯通、特色突出的高职校园文化统一体。

2.1 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子系统是高职校园文化的主体内容,此指狭义的校园文化本身,即与其他办学层次共性的校园文化。学校的根本使命在于“教书育人”,校园文化最能全面体现一所院校的育人理念和办学水平。从其构成看,由三个层次组成。

2.1.1 校园精神建设

校园精神是一所学校的灵魂和精髓,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为谋求生存和发展,达到既定的教育目标,而在长期的校园文化创造过程中积淀、整合、提炼出来的,反映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共同的理想目标、精神信念、文化传统、学术风范和行为准则的价值观念体系和群体意识(秦延红,2000年)。校园精神是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淀而成的精华,是学校自身在社会发展中寻求定位的精神追求,是“历史”与“未来”的统一体。校园精神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校史、校风、校训、校歌、校标、校友。

2.1.2 校园制度建设

校园制度是校园精神实现的重要保障,健全的校园制度是学校发展的基础。制度建设就其制定本意而言,是为了形成一种富有活力的发展机制,是为了“解放人”和“发展人”,进而实现组织和个人目标。校园制度建设就是为引导和规范师生行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而设。校园制度建设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以人为本,民主集中,因校制宜,系统全面,与时俱进,刚柔并济。从管理对象看,校园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从管理层次看,校园制度建设应包含学校制度、院(系)制度和班级制度;从制度性质看,校园制度建设应包括共性制度和个性制度。

2.1.3 校园物质行为建设

校园物质文化和校园行为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中最直接的体现。校园物质文化是校园环境建设的一部份,它是指校园硬件设施的配备与展示,包括校园环境的营造。校园行为文化主要指通过师生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一种文化,它是学校日常生活中人们最经常、最直接能够感受到活的文化形态。校园表象文化的建设应遵循参与性、发展性、可解读、实用性、艺术性等原则。校园物质文化建设内容广泛,大体可以分为:教学办公设施建设(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办公楼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绿化、环卫、交通、食宿、休憩、照明等)、宣传媒介建设(校史馆、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橱窗、板报、标识牌等)、校园景观小品建设(雕塑、壁画、亭台、楼阁等)、休闲娱乐设施建设(运动场、体育馆、影院、水吧、网吧、练功房等)。校园行为文化建设大体包括:学风建设、教风建设、政风建设、社团建设、德育建设、文体活动开展等。

2.2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子系统是校园文化子系统的有益补充,是高职校园文化特殊性的主要表现部分。世界500强企业皆有着优秀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已成为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将筛选、提炼、融合后的优秀的企业文化恰当地融入高职校园文化中,对于高职人才培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2.1 校企精神融合

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既有共性,也有明显的差异性,而差异性主要源于精神层面。学校毕竟带有公益性,更加注重人才的全面发展,而企业经营更多带有功利性,效益至上是其终极目标,在人才使用和培养上更注重效率和效益。二者的融合需要以共性为基础,搁置差异。将企业精神融入校园精神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将行业精神融入校园精神,可以浓缩进校训、校风中;将企业文化经典案例融入课堂教学;开展企业精神专题讲座,聘请企业精英以身示范;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科技、体育、文化活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融企业精神与各种活动于一体。

2.2.2 校企制度融合

高职院校的管理制度建设要融合企业管理制度的精髓,在学院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多方面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办法,在制度层营造企业管理的文化氛围。行政管理方面,可以将企业人事制度引入高职院校,强化人才引进和教职工忧患意识,实行校企人才互换机制,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进企业指导或顶岗,企业精英进学校任职、任教;适当融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减少浪费。教学管理方面,强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将行业标准、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企业制度融入课堂教学,规范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制度。学生管理方面,将生产安全教育、质量意识教育、企业法律教育和企业纪律教育等内容融入日常管理。后勤管理方面,可以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方,实现社会化管理。

2.2.3 校企物质行为融合

物质文化层面,在校园环境、校园建筑、各种设施等外在物质设施方面,可以将按照行业特征进行精心设计,在学校文化的物质层体现出行业、企业专业化的文化特质。同时,可以校企合作建设视觉识别系统,在校园文化各种宣传媒介中,融入企业印记。文化行为方面,将职业素养、职业行为的养成作为校企行为融合的重点,通过职业示范、课堂“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等模拟企业行为文化。

2.3 社会文化

社会文化子系统是高职校园文化的现实基础,是校园文化孕育的土壤,校园文化建设必须符合社会文化主旋律。高职校园文化在社会文化传承和社会文化引领方面都有着一定的时代责任。

2.3.1 社会精神

社会精神是一个时代的人们在文明创建活动中体现出来的精神风貌和优良品格,是激励一个民族奋发图强、振兴祖国的强大精神动力。社会精神建设涵盖社会理想、社会价值观、社会道德等内容,高职校园文化建设必须紧跟时代精神,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融入高职校园文化,以高度的时代责任感弘扬社会文化主旋律,引领时代精神。

2.3.2 社会制度

社会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社会需要,在各个社会中具有普遍性、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里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体系,文化制度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共同构成了社会制度的体系,它具体表现在法律、法规与道德上。将法律法规引入高职校园文化体系,是高职教育的一项重要职责,其培养的人才应是法律意识强、知法懂法的社会人。民主集中制在校园的广泛应用,也为学生理解社会提供了现实教材。

2.3.3 社会物质行为

物质文化指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及其所表现的文化,是文化要素或者文化景观的物质表现方面。当今社会物质极大丰富,社会技术日新月异,新产品、新工艺层出不穷。社会经济、物质文化的快速发展,为高职教育办学条件提供了物质基础,也为高职教育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提出了更高要求。而高职师生身处社会大环境之下,其行为必然也要符合甚至引领社会正面行为的要求。

3 高职校园文化发展动力机制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问题,其中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探索如何解决好文化发展繁荣的动力问题。高职校园文化发展一直以来就存在发展缓慢、水平不高、参与性不强等问题,经常出现校方积极主办、师生冷眼旁观的尴尬局面,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就在于寻求高职校园文化发展的动力。文化需求正是文化发展的最根本动力,只有不断满足高职校园文化主体不断增长、变化的文化需要,才能真正实现高职校园文化的繁荣。高职校园文化需求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内在需求,即校内师生的文化需求;二是外在需求,即社会、企业对于高职校园文化的需求。只有通过充分调研,切实把握各主体的文化诉求,在文化内容和文化形式上不断创新,才能彻底解决高职校园文化发展动力不足问题。

参考文献

[1] 万辉君,简成茹.高职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1(4):101-103.

[2] 李守可.试论高职院校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互动与耦合[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11(2):65-68.

社会制度的核心特征范文5

中华民族璀璨的传统文化积淀着许多政治智慧的精华,历经数千年风雨,至今仍熠熠生辉,具有很高的现代价值。

“和”是中华文明的精华

“和”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的精华,是中华文化的价值取向。“和”的理念是与中华民族的生存状态俱来的,源远流长,根深蒂固。欧洲文明源于游牧文明和航海文明,富于扩张思维,具有热衷于军事远征和对外扩张的传统。他们对横跨大陆、远涉重洋的征战扩张,习以为常。中华文明则截然不同,植根于农耕生态的中华文明,企盼和平安定,安居乐业,衍生了深厚的“和”的文化传统。

崇尚和平,追求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一大亮点。中华民族的标志性建筑――举世无双的万里长城,其根本含义是和平自守,而不是征战扩张。长城岂不正是“和为贵”的形象工程吗?那些叫嚷“中国”的冷战卫士,若能到长城一游,兴许会有所感悟!中华民族建筑艺术的代表作――故宫,其核心建筑三大殿的名称,突出三个不同层次的“和”,集中反映了中华文化的“和”的哲理与“和”的追求。太和殿:天地祥瑞(人与自然和谐);中和殿:中庸平和(人世和谐);保和殿:心态和顺,身体安逸(人的身心和谐)。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崇尚“和而不同”。“和”,是不同性质的各种成分的合理配置、协调、融合为和谐的整体,犹如充满差异之音的多种不同的乐器经艺术调配,演奏出美妙动听的交响乐一般,而各种乐器仍保持各自的特性和特色。这就是“和而不同”。

古人讲“和而不同”,首先是指人际关系,特别是政治上的人际关系。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品德修养臻于完善的人,能与他人和谐相处,合作共事,但在维护整体和谐的前提下,独立思考,坚持自己的信念、观点,不随波逐流,不奉承迎合;同时,宽以容众、平等待人,包容、尊重他人的不同。这就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最高境界。

更重要的是,“和而不同”作为中华“和”文化的重要准则和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理念,不仅是“修身”之道,更是“治国、平天下”之道。“和而不同”是在差异和多样中求和谐,蕴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化解矛盾、崇尚平等、和谐相处、共存共荣等特征。放眼当今世界,“和而不同”难道不是处理国际关系的黄金法则?

进入新世纪,全球化给国际关系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国际形势云谲波诡。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发展模式、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如何相处?不同文明、不同种族的文化如何相处?这两大问题对世界局势的走向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和而不同”的理念运用于当代国际关系,正是祛除战争、消除霸权和强权政治、实现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不同种族的文化和平共处、共同繁荣的明智抉择。

“五项原则”是“和”文化的

提升发展

与冷战思维、霸权思维、殖民思维截然不同,“和而不同”对于大国强国,意味着不搞霸权主义,不恃强凌弱,尊重别国,尊重别国的不同――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发展模式。即使是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相同的国家,也需平等相待、互不侵犯、和谐相处。小国弱国则自尊自信,独立自主,坚持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价值观和发展道路。总之,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在国际事务中享有平等权利,相互尊重,互利合作,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1953年总理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已发展成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其相互尊重的包容精神和追求不同事物和谐相处的基本理念,与“和而不同”的哲理是相通的。当然,两者在时代背景、政治内涵等方面是有很大区别的。

如何实现“和而不同”?惟有“”一途。“和而不同”的哲理本身就蕴涵的因素。“和而不同”的核心,是如何对待不同。只有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而不是定于一尊,才能达到“和”的境界。

“”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方针,是总理1955年在万隆亚非会议上最先提出来的。当时,一些与会国突出亚非各国的差异,渲染分歧,使会议一度陷于僵局。总理即席发言,有针对性地强调,“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同而不是来立异的”。“我们的会议应该求同而存异”。一席话引导会议转入亚非团结的正确轨道,促使亚非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此后,总理进而将这一方针发展成为处理世界各国之间关系的普遍准则,以及处理外交难题的基本方针。“”,既是总理的创新,又有着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厚的思想渊源,与“和而不同”一脉相承。

“和而不同”的多元文化

使世界更精彩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文化也出现全球化趋势。多元的民族文化面临文化全球化的挑战,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冲突,有激化之势。某些西方强势文化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大举侵袭弱势文化,对不同价值观的文化实施思想文化渗透、瓦解,企图最终以单一的西方主流文化或某国强势文化取代世界多元文化。这种文化霸权主义使不少民族文化和语言受到冲击和威胁,有的甚至已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文化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文化是一个民族得以生生不息、世代繁衍的根基。一个民族,一旦文化血脉中断,就会导致民族文化全体性、自的迷失,文化凝聚力和影响力的消失,从而最终导致民族的沦亡。历史事实表明,亡国还可以复国,而一旦丧失了文化,一个民族也就无可挽回地消亡了。因此,维护本民族独立完整的文化,使其在体系上不被解构,在价值上不被消解,乃是国家安全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作为西方文明一统天下或西方某国强势文化一统天下的对立物,“和而不同”的哲理显然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不失为处理不同文明、不同文化相互关系的准则,即:不同文明、不同民族文化相互尊重,相通相契,相知相近,兼容并蓄,共存共荣,融合成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和而不同”的哲理是合乎文化本身的特性的。一定文化是一定历史、一定地域、一定人类种群的生存状态的反映,是一个民族的整体生活方式及其价值体系的体现。因此,文化是有个性的。不同文明、不同民族文化的差异,深深扎根在特定地域的特定人类种群的思想结构和心理之中,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和历史现象。文明、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繁荣进步的重要动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是:“确认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特征。”

文化既有个性,又有共性,真善美的东西是相通的。不同文明、不同文化各具特色,因为文化有差异,才需要交流;因为文化有共性,才可能交流。不同文化的包容、交流、共处,是历史的永恒现象。这就是文化的“和而不同”的境界。

社会制度的核心特征范文6

关键词:法律;道德法律化;道德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转型时期核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场以市场为基点和导向的社会变革的浪潮中,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在自身需要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下,依据现实的社会存在来确立自己的价值观念,建构个人的道德体系。这种价值多元化的格局既促使自由、平等、开放和理性等全新价值体系和价值观念形成,同时,市场经济过于强调自我价值理念,受个人私利驱使,也使不少人出现了私欲膨胀,不但经济生活中出现了无序、缺德行为,同时经济生活中某些规则如等价交换也不切实际地延伸到社会生活层面,致使社会生活中出现了道德紊乱和道德真空的现象。

一、道德法律化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表现

礼是中国传统法的灵魂。可以说,“礼”的内容博大精深,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可以用“包罗万象”来概括“礼”的这一特征: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往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蹲节退让以明礼(《曲礼上》)。然而,尽管我们可以在现代法学理论中,在现代不同部门的法律中寻到“礼”的历史痕迹,但是我们却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我们不能说“礼是神权法”、“礼是自然法”、“礼是习惯法”,或“礼是宪法”、“礼是民法”等等。因为礼有其独特的价值追求,有其独特的有机体系,从这一角度来说,礼就是“礼”,它是无可更变的。礼的价值追求亦即中国传统法的精神或灵魂,决定了中国传统法的特色。简单地说,礼所追求和提倡的是“人伦道德”,也就是直到今天乃至将来,中国人都无法完全割舍的“忠、孝、节、义”。礼治、德治、人治优于法治。“礼治”是后人总结的西周统治者的一种治国方式。“礼治”以宗法制为基础,以礼制为表现形式,以“德”为核心。礼治在西周的基本内容是将孝、忠视为治国之本,以确保礼治的推行;礼治的特征是体现等级制的精神,这就是“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昭公七年》)。与“德治”相类似的古语主要有“德政”、“德化”和“德教”等等。用“德治”来归纳中国历史上的“德政”、“德化”和“德教”,主要是因为“德治”所强调的两个中心内容,即统治者的自律和以教育的方式引导人民向善,恰好总结了“德政”、“德化”、“德教”的内容。另外,礼治与德治两者基本是一致的,但礼治偏重强调德政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德治偏重于德政的内涵。“德主刑辅”强调“德”的主导地位,可以缓和古代法律的野蛮和残酷;为了体现“德主刑辅”,统治者须存宽恕之心,不于法中求“罪”,而于法中求“仁”,道德成为法律的灵魂。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自汉朝对成文法的完善及司法实践中的“引经决狱”,开始了中国两千余年“混合法”之先河,人治与法治之争也由此出现了新局面,即在法律思想上逐渐形成“人法并重”的观点,其表现形式是兼重“法”的威严性与“人”的灵活性,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混合法”由此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传统。

二、加强社会整体的道德水平建设

由于道德规范较为原则和抽象,一般只希望人们怎样行为,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其遵守主要依赖于社会舆论、传统风俗、习惯、内心自治等方式,因而在实施社会控制时往往显得乏力。由于道德发生的效力、方式和途径过于宽容,一般来说违规者在物质利益上不会因为其违规而受到直接损失,特别是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道德相对主义抬头,对人的行为评判缺乏操守性,致使社会对缺德行为的宽容达到了极限,从而导致个体不惜为一己私利的实现而采取诸种缺德手段乃至非法手段。而以往在谈道德建设时,往往从思想道德因素和主体行为因素出发,侧重于通过道德教育去唤起主体内在的自律而忽视影响道德建设的政策性、制度性因素。虽有稳定持久的终极效应,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转型时期社会成员道德素质普遍不太高的情况下,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借助于法律道德价值实现的立法途径――“道德法律化”这一转型时期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则可弥补这一缺陷。它通过将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为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规范,由国家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使道德建设制度化、法律化,则为道德建设提供了硬约束机制的保障,有利于道德权威、道德格局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