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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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

一、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和现状

(一)政策依据

社会救助是指政府为帮助维持基本生活有困难或遭遇临时突发事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家庭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经济援助和物质帮助,以确保其能维持基本的正常生活。现阶段社会救助方式也更加灵活多样,具有较强的人性化特点;社会救助种类呈现多样化,基本能够满足各种救助对象的需要;救助标准逐渐提高,能够解决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困难。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工作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__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各县市结合各自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全力保障城市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2、省政府下发《__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州政府下发《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恩施州政发[20__]20号)等文件,对农村低保范围、审批管理、资金来源、资金发放及操作规范等作了规定,形成了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规范运作。目前,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

3、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__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全力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大力发展具有我州特色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恩施模式”。

4、20__年5月,恩施州人民政府出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20__年10月,州政府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出台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新实施办法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开展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5、及时做好自然灾害造成的灾民救助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及时治疗。

6、根据民政部及民政厅的相关文件,落实临时救助及其他救助的工作,全力保障救助对象的权益。

(二)我州社会救助工作现状

1、城市低保

截止到20__年12月底,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__]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__]1号)精神,从20__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2、农村低保

20__年末,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20__年3月,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省民政厅为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总数达到了20万人,使农村最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

3、农村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恩施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恩施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多次作了宣传报道,国务院领导也答复认可。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795人,集中供养率为73%,20__年共下拨五保供养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20__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农村散居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4、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20__年开始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20__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依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订、完善。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5、临时救助和其他救助

一是及时做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我州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常年需救助灾民40万人左右。每当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州及县市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对灾区群众给予救助,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治疗。二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按照上级要求,我州及时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州民、财两家联合行文,明确了救助制度和管理办法。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三是落实好艾滋病、结核病孤儿救助。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20__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四是落实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助工作。从20__年3月1日起,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在各类救助资金的发放上,全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委托金融系统,实行一折或一卡通的社会化发放形式,杜绝了资金发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现象发生,

保证了资金的运行安全。

二、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来,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工作力度逐年加大,中央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也逐年增多。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也从原单一的应急救助,逐步拓展到十余项分类明确的单项社会救助工作。由于工作任务的增加和工作量的加大,管理工作难度也逐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矛盾也逐步凸现出来,现就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概括如下:

(一)现行救助政策与个人需求存在差距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总体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目前的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民救助等只能缓解部分困难,还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二是家庭个人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以农村贫困群众为例,截止20__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还有32万人未能纳入农村低保。四是救助程序、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简化和健全。要逐步建立监管到位、程序简化、救助及时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政策衔接机制有待加强

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而现行的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又多为独自依赖于其职能部门的独立行政。某些方面虽有协调,但从系统工程来看,许多救助工作还应当整合,救助政策还应做好衔接,部门之间还应进一步加强配合。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资金保障支撑作用不强

恩施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的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力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绝大多数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补助,地方财政投入少,甚至按比例配套的经费都难以落实。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或难以落实到位。

(四)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与社会救助工作不相适应

我州目前仅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工作对象50万余人,每年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救助对象40万人左右。从而形成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不一、标准不一、政策不一样,但一样的是所有救助对象的家庭贫困状况的前期调查摸底都必须到户到人。其工作量很大,政策性要求也较严。但目前我州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州及8县市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存在着严重的事多人少,工作疲于应付的局面。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事关长远,事关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社会救助体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一)整合政策资源、建立切实有效的协调机制

1、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2、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 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3、简化程序,方便救助对象

在低保金发放上,要将发放的程序尽量简化,并通过银行系统给予支付,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给低保对象本人,减少中间环节。

在城乡医疗救助方面,一是缩短办理时限。根据救助对象难以垫付医疗费用的实际困难,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只要经民政部门授权的定点医疗机构核定,就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核报医疗救助费。二是改进资金结算办法。第一,建立定点医院垫付机制。各市县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调与配合,由定点医院垫付医疗额度内的医疗费用,救助对象出院时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民政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垫付的费用。第二,对按规定转诊救助对象简化手续。对按规定转诊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救助对象,可采取就医后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费用的补助,必要时可预付部分救助金。第三,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共享,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三是设立多种灵活便民措施。通过发放一定限额的救助卡,建立平价药店等方式方便救助对象日常门诊与购药。救助对象凭医疗救助卡、低保金领取证或医疗救助证及身份证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在救助卡所限定金额内救助,超出限额由救助对象自付,救助卡内金额可跨年度和户内对象之间调剂使用。

(二)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重视基础建设,配强工作队伍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__省民政厅《关于印发__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鄂民政规[20__]1号)要求,州民政局应成立“恩施州社会救助办公室”,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社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范文2

一、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截至2011年6月底,区参保企业12256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11861人,新增1385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7.0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44762人,新增993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3.65%;参加生育保险97347人,新增722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4.56%;参加工伤保险218058人,新增1577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7.77%;参加失业保险104430人,新增950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5.83%;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854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83%;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58122人,其中参保缴费30611人,享受基础养老金27511人;全区共有48871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其中参加生活补助24608人,参加基本生活保障1693人,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22570人。

二、主要工作的开展

(一)社保扩面

1、加强《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培训工作,以此推进社保扩面。上半年,面向社会有计划、分层次做好《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前的宣传培训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普及,促进区社保扩面。2月21日至25日,会同区企业联合会举办5期企业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班,区鞋业协会、服装行业协会、餐饮业协会等28个企业协会的330多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同时,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5月22日在双屿中国鞋都与人事劳动局、总工会进行《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并就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有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2、以缴费工资申报和年检工作为抓手,有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通过缴费工资申报、社保登记证年检、企业评优评先和社保网上申报业务,多举措并进,促进社保扩面。据统计,目前实行网上申报业务单位有7588家。同时,今年4月份启动2010年度社保登记证年检工作,现有3500余家单位进行年检。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1、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去年初实现60周岁基础养老金百分百发放,并做好45-59周岁人群参保缴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开展了对16-45周岁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

一是2月份召开区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所长和街道(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座谈会,部署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二是3月份组织区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300多人举办5期培训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测试。三是4月份协助区政府召开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四是5至6月份重点赴藤桥和双屿、仰义等地指导业务,督促工作。

2、继续深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在做好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温政办〔2008〕170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截至5月底,由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12705人。此外,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展开认真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三)医疗保险

1、精心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居民医保市区参保对象大多数集中在,参保人数近1.7万人。由于这一参保群体年老体弱、经济状况和文化水平都较低,为做好这项工作,精心准备,专门设点咨询,印发宣传单,通过《今日》等报刊加强宣传,对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和指导,确保制度顺利实施。制发社保卡4千余张、门诊证历近2万本。同时,2至3月开展了居民医保成年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据统计,区参检成年居民有5492人。

2、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服务工作,监管服务实现互动。目前,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有33家,其中医院20家,药店13家,有9家是2011年新增的。在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常规性审核的基础上,一方面,根据市局统一部署,重点与不定期开展稽核工作,引导良性医疗消费,确保基金安全,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另一方面,强化服务环节,在具体工作开展或监管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主动协调。同时,针对今年新增加的定点医院和药店,开展1对1培训指导。

3、认真做好“新农合”职能移交准备工作。从4月起开展工作调研,并多次与卫生部门进行衔接,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4、配合市局做好医保“一卡通”工作。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全力配合开展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暨医疗保险“一卡通”各项工作,实现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

(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截至5月底,区15个街道1个乡镇164个社区共计100095名企业退休人员和城镇老年居民纳入了社区管理。一是加强街道、社区退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深入社区指导工作,累计开展运动会、讲座、文艺晚会等文体活动和节日慰问、住院、困难、丧事慰问等各类活动11750次。二是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拨付工作。三是抓好一年一次的各类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杜绝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五)窗口建设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以深化作风建设和创建“五型”机关活动为抓手,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继续做好由科长担任的值班主任制度,为参保群众答疑解惑。三是做好即办制的落实。四是在业务大厅全部窗口设置实时评价器,把满意不满意的评价权交给群众。五是强化内控建设。排查岗位风险,对岗位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控措施;加强业务稽核工作,建立两人一组的监督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分局《业务办理规则》,规范业务办理。五是汇编业务及政策。将日常业务办理中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汇编成册,发给每位职工学习;同时,将2006年至今常用业务政策文件分类汇编,印制成册,方便窗口查阅。六是规范案管理。对建局20多年来的业务档案进行整理规范,现已整理8千卷,近全部的1/3。七是办好来信来访。今年1至6月共接收来信来访件11件,已全部办结,确保了“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现有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完全不能适应当前繁重的工作量,很多工作是靠加班加点来完成的。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困难。主要是政策缺乏吸引力,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不稳定。

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参保范围还未能实现完全覆盖。主要是1998年以前(第二轮土地承包前)国家因铁路建设等重点工程而征用土地的这部分被征地农民没有被列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对此意见较大,认为政策有失公平。二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偏低,且缺乏正常增长机制。目前市区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只维持在每月260-340元之间,而2010年市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达到人均月养老金1696元。低保障水平不仅不能调动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而且也难以提供其由农民向市民转型所需的生活成本。三是有的街道乡镇所属的被征地村,征地时没有征地到户只是征地到村,存在现有被征地人数多,而核定的参保人数少的情况,参保对象难以确定。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分局将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在7月1日实施后,为做好这项法律的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将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各种学习宣传活动和执法检查,使《社会保险法》能深入人心。

(二)社会保险各项扩面任务的落实。紧盯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以社保登记证年检、网上业务申报等工作为抓手,推动社保扩面,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深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引导符合条件并有参保意愿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重点抓好16-45周岁参保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参保缴费工作。

(四)“新农合”移交和医保“一卡通”建设。按照市局部署,认真做好“新农合”移交后的业务运作,确保平稳实施。配合做好市区医保“一卡通”建设。同时,做好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续保缴费及门诊证历卡的制作。

(五)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社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范文3

省劳动保障厅: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城市化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专题调研的通知》(*劳社办函[2005]138号)文件精神,我们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抽调专门人员,对我市目前推进城市化和劳动就业事业的现状、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十五”全市就业工作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市场化就业机制,构建了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框架体系,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资料显示,到2005年底,全市总人口为***万人,其中劳动力资源总数为281万人,占总人口的68%。2001年—2005年,全市累计新增就业再就业39.66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1.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以内。

(一)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五年来,我市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中,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首先,进一步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了双“三o”工程,对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促进其迅速扩张,不断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同时搞好企业内部挖潜,稳定和扩大就业。其次,大力招商引资,积极发展园区经济,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增长点。第三,积极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把民营经济接纳下岗失业人员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内容,使第三产业、民营经济等成为就业的主要渠道。第四,认真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减免相应的税费,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领办创办企业。

(二)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对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市及区县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目标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区县、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了检查考核办法,落实了奖励约束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调动了方方面面做好再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三)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工作起的显著。

2001年底我市基本实现了下岗与失业的并轨,大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但是还有相当数量的“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未实现再就业。从2002年底以来,我市把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转向援助困难群体再就业上。通过政策扶持、大力开发公益型岗位等措施,确保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再就业,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全市已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配套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特别是2003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决定》,有关部门的9个配套文件以及形成的7个操作性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促进就业再就业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证。我市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了对“4050”人员、一户两代、单亲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再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制度,利用政策杠杆,积极支持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2003-2005年,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170万元,扶持1024户335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带动597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通过发放《再就业优惠证》、认定服务性企业等措施,税务部门减免各种税费1.6亿元;全市财政为下岗失业人员指出生活救助和就业再就业资金1.92亿元,其中,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公益型岗位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7460万元。

(四)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我市作为劳动保障部确定的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日渐明显,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机制基本形成,服务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成功实现了向乡镇和街道社区的延伸。全市已建立起各类职业介绍机构33家,其中,政府公共职业介绍机构10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22家。22个街道、87个乡镇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有185个居委会(村)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共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593名,基本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构建了覆盖全市的就业再就业服务平台,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本着“建立新市场,发展专业市场,规范已建市场,打击不法市场”的原则,力争2008年以前建起以市级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市场及专业市场为补充,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延伸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辐射区县人力资源力市场,连接城乡,覆盖全市的多层次、多形式职业介绍网络。

(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发挥基层劳动保障组织的作用,基本掌握全市城镇劳动力、农村劳动力、技能人才的有关情况,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奠定了基础。

2、着力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劳动保障、农业、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针对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确定了6家培训机构为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市政府已拨付200万元用于农民工培训补贴。同时,为指导帮助农民工顺利就业,市劳动保障部门编印了5万册《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指南》免费发放。

3、积极实施“西输东接”工程。先后三次到**市的*县、**县、**县参加农村劳动力输出洽谈会,共提供2万多个岗位,意向成交12230人次。组织了84户企业、5764个就业岗位,赴**县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专场招聘会,有1.5万农民工进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5254人次。

4、部分区县已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良性工作机制。**县专门成立了县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办公室,各乡镇普遍配备了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人员,建立了250人的村级劳务信息员队伍,并与省内外3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联系。各乡镇都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四本台帐”,并确定了两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形成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长效机制。张店区狠抓农民工培训工作,形成了区、镇、村、个人共同出资的培训投入机制。

(六)失业保险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我市失业保险制度自1986年建立以来,不断发展和完善。统筹范围已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乡镇企业中的城镇职工。“十五”期间,全市参保单位3039户,参保人数达41.5万人,失业保险费征缴收入达4.16亿元,为24.3万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4.5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不但确保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还承担了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经费,为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城市化进程中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力资源总量矛盾突出,就业再就业压力大。近几年来,我市城镇需就业人员一直保持在10万人左右;随着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开展,我市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这也加剧了城镇就业压力。再就业困难人员虽总量有所下降,但剩余的多为再就业难点,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区县属以上企业“4050”人员,夫妻双方、一户两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再就业困难人员及企业干部特困户有1.1万人。此外,大中专毕业就业难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

(二)保障体系不到位,企业用工不规范。一是不少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存在着不签订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加班加点、压低工资等问题。二是同工不同酬,由于身份不同,各项待遇大相径庭,有的企业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降低成本的手段。三是有的企业负责人的法制观念淡薄,不按《劳动法》办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落实和维护。

(三)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据调查统计,全市劳动力资源中,具有初中学历的109.08万人,具有高中技校学历的62.11万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16.66万人,分别占劳动力资源的47%、26.8%、7.2%,剩余部分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新兴的产业,大都需要专门的人员,对劳动者素质特别是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许多劳动者难以胜任。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但由于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以及在这些领域存在的劳动与报酬不相称的实际问题,致使许多岗位难以招用到人员,由此造成了有岗位无人干、有人无活干的局面。

(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滞后。依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我市适时制定了《**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但是,市、区(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据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区县之间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也不平衡,特别是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建设相对薄弱,影响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

(五)农村劳动力比重大,统筹城乡就业的任务重。据调查统计,全市农村劳动力占劳动力总量的65%以上。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相比,在文化素质、技术水平、择业能力、权益保护意识等各方面都还存在不小差距。统筹城乡就业,不论是实现就地消化,还是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在技能培训、就业观念转变、就业引导和服务等方面,需要花费更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六)失业保险基金欠费严重,资金缺口大,“两个确保”形势严峻

一是困难、停产、破产企业逐年增多,亏损面增大,无力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二是部分企业法人对社会保险政策缺乏正确、全面、长远的认识,造成近年来企业欠费屡屡发生,且日趋严重。截止目前,全市失业保险欠费企业达431户,欠费总额3508万元。

三、城市化进程中我市就业问题的应对措施

“十一五”期间及较长一个时期内,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推动城乡就业全面协调发展,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力争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任务。

(一)突出就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紧紧盯住个体私营经济,落实鼓励扶持政策,广开就业门路;紧紧盯住服务业和第三产业,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就业容量;紧紧盯住劳动密集型行业,打造鲁中制造业基地,拓宽就业渠道;紧紧盯住中小企业,改善发展环境,挖掘就业潜力;紧紧盯住灵活形式就业,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政策,拓展就业空间。要坚持发展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突出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要加强各类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构建市场化、社会化、多种教育资源共同参与的就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全面实施创业培训工程,扩大创业培训规模,为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推介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推行面向各类青年的就业培训,鼓励没继续升学的青年学生到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机构接受技能培训;扩大技能扶贫实施范围,使更多城乡困难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扶贫与就业联动机制。

(三)突出就业服务,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逐步实现就业服务的全程信息化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实现“一键登陆、全市查询、资源共享”,推进市场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巩固完善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把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有机结合起来,构建集岗位开发、再就业服务、托底安置于一体的基层再就业援助平台。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实行上门服务、即时服务、承诺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推进就业服务的功能多元化、方式人性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规范发展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监督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诚信、有效的就业服务。

(四)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逐步将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体制,实现城乡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政策的统一。坚决清理针对农民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着重解决好拖欠克扣工资、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突出就业目标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推动就业工作的重大责任,认真解决影响就业工作的突出问题,做到工作责任、政策落实、资金投入、措施保证“四到位”。要明确就业工作的具体目标,继续把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五项内容作为具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督促落实,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把就业再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对就业再就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或提出解决方案。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将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落实打足。要充分发挥各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工作的局面。

(六)加快城市化步伐,不断拓展城市就业空间。随着农业产业化、工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化水平必将有一个大的飞跃。为此,要把加快城市化步伐作为扩大就业的一条重要路径,在做好中心老城区改造开发的同时,加快新城区建设步伐,大幅度提高中心城区总体规模和就业容量。要加快县区城镇建设,扩充城镇规模,拓展就业门路,适度分流中心城区的就业人口,减轻中心城区的就业压力。要逐步消除影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机制,缓解农村就业矛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土地征用、失地农民补偿和社会保险问题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和保障问题,以避免“无耕地、无工作、无低保”的“三无”人员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