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年度财务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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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年度财务计划

村级年度财务计划范文1

一、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

在去年会计工作计划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具体从8个方面抓起:会计基本规定;会计核算质量;会计报表质量;计算机管理;联行结算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信用社网点管理及其它;会计经营管理。特别是会计档案管理历年来有所欠缺,每年的会计凭证虽然都归了档,但未按档案管理办法归类整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继续抓好增收、节支,进一步提升增盈创利水平。

紧紧抓住增收、节支两个环节,外抓收入,内抓管理,力争全年实现在足额提取应付利息,提高拨备水平的前提下,实现利润万元,确保社社盈余和专项票据兑付全县信用社资产利润率逐年上升的目标。针对目标,制定出台《县农村信用社XX年增盈创利实施方案》,围绕增收、节支两个环节进行了安排。外抓信贷质量管理,积极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拓宽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应收尽收。内抓财务管理,降低经营成本,特别要加强营业费用的管理,在确保个人费用的前提下,压缩公费用,确保专项票据兑付全县信用社资产费用率逐年下降目标。具体抓好五项操作:

1、财务开支操作:对营业费用实行费用额和费用率控制,严格实行了“以收定支、先提后支、多收多支、少收少支、以率定额,超支自负”的费用计提开支原则,将费用控制在核定比例之内。

2、比例操作:即在费用开支方面针对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待业保险金等按比例准确计提。对招待费、宣传费等要在规定比例之内节约使用。

3、预算操作:对培训费、会议费、修理费、电子设备费购置及运转费实行了预算制,做到了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支出。

4、包干操作: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公杂费等我们结合区域实际和市场物价情况合理制定包干使用办法,无正当理由超出包干限额的社,其超额部分扣减个人费用。

5、成本操作:严格加强了其他成本项目和营业外支出的管理,坚持按月监控,防止以其他名义列支。

三、继续做好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上,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近年来,通过每年的序时检查,使得各营业网点对重要凭证使用,管理达到了加强,但此项工作不敢懈怠,计划在XX年月份,我社要组织工作人员对年5月以来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进行了专项序时检查。从联社领回开始一直查到各社使用,逐项逐类凭证跟踪进行检查。同时要求信用社主管会计每月对所辖网点的重要空白凭证检查一次,每次检查认真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检查登记簿》,责任明确。

四、按标准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工作直接影响到专项票据兑付工作,今年3月份之前,要组织信用社按专项票据兑付标准认真开展信息披露,具体对年度的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股金分红情况、“三会”召开情况、利润分配情况等进行披露,将信息披露报告和信息披露表放于相关场合,以便广大社员和利益相关者能真实准确地了解我县农村社各项业务经营的真实情况。

五、做好其它各项财务工作。

1、搞好会计报表、项目电报的汇总上报工作。

2、做好重要空白凭证订购、保管、分发等管理工作。

3、认真搞好全年各项财务制度和政策文件的上传下达。

4、做好信用社业务和微机操作的日常指导。

5、保证信用社日常会计核算的正确无误等各项工作。

6、认真编写财务分析和项目电报分析。

7、加强信用社无息资金管理。

村级年度财务计划范文2

1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不执行资金代管制度。资金全部由村干部保管,自行管理,自行支配,坐收坐支,逃避农经站监管;非财务人员管理现金,村主要干部掌管现金,左手拿钱,右手拿条子,村财务变成了家财政;白条抵库和库存现金超额现象。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收支不按期报结,每年只报账3、4次,收支交错,对应关系不清,甚至长期滞留积压,资金额度不明。三是账簿设置不齐全。村集体未按规定设置“一账五簿”,缺乏完善的村级现金日记账,农户与集体往来账不健全,造成往来不清,镇、村账目无法衔接。四是选拔财会人员任人唯亲。致使一些素质低下、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到会计岗位上来。

1.2农村财务监督乏力

一是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干部指定替代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形同虚设,不按审批权限开展财务审批活动,对违规超标开支放任自流。二是乡镇农经站监管乏力。村账站审没有落到实处,甚至有的农经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盖章了事。三是县级审计职能弱化。县级农经机构多是事业机构,执法力度不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缺乏力度,各级配合不协调,在处理违纪违法的案件中没有按照原则办事。

1.3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

一是重表面,轻实质。有的村表面的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够全,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二是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主要表现在:公开栏简陋粗糙,书写潦草,村务公开资料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三是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表现在:未建立村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未提取群众反馈信息等。

1.4农村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有的农村会计文化素质低,不懂农村会计业务,账务处理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楚,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按程序办理。二是农村会计队伍不稳。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务人员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致使部分财会人员中“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十分严重,工作上依附权势,不能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2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

2.1建立健全农村财务规章制度

2.1.1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规范农村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2.1.2规范村级财务工作,统一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簿、记账方法、会计报表,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避免赤字预算,严禁无票据或白条收付款,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支出,违规收支不予入账,做到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五相符。

2.1.3加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农村财务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2.2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

2.2.1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举办业务培训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是提高财会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

2.2.2实行农村会计考聘制。乡镇政府应将村级财会人员的考核录用,改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财务报账员,经培训考核,择优录取,按照异地任职制,委派到各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工资报酬渠道等。

2.2.3实行“多只笔”签字制度。将“财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由两名村干部签字,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2.3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2.3.1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主理财小组由5-7人组成,由村民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担任。

2.3.2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活动事项,要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公开时间及时、形式多样、程序严格,对收支情况既要逐项公开,条理清楚,又要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严禁以项目公开代替明细公开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开。

2.3.3强化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对本村所发生的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于不合理或未经审核的票据一律拒收拒付,坚决不予报销。一是事前监督。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制定财务预算方案,集体资产处理等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合同订立等。二是事中监督。监督财务计划执行的情况,经济活动运行情况,财务账目记载真实合法情况等。三是事后监督。监督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监督财务计划和经济活动履行情况,协助经管部门开展财务审计等。

2.3.4落实问询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村民的质疑和质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对涉及村集体的由理财小组答复,涉及个人的要求当事人做出解释。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级年度财务计划范文3

1、村级收入必须列入年初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后,报镇村账服务中心备案。

2、村级收入主要包括:(1)经营收入;(2)发包及上交收入;(3)经批准的“一事一议”筹资;(4)“四荒地”、机动地、超标宅基地、非农业税计税面积、堰塘等资源和机电泵站及闲置固定资产拍卖、租赁、承包及有偿使用收入;(5)集体统一经营收入;(6)转移支付资金;(7)土地补偿费;(8)上级部门拨付专款(救济扶贫款、其它专项资金);(9)集体统一收取的谁受益谁负担资金;(10)其它收入(清收历年欠款、各种代收款、利息收入等)。

3、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使用衢州市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及时缴存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账户。对不及时缴存的村委会、村、村民小组,镇财政所、村账服务中心暂停划拔各村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

4、发包收入款项一旦签约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免,确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造成承包人巨大损失需减免的,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核准。

5、严禁瞒报收入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支收入款项和白条抵库。

二、农村集体资源处置实行招标拍卖制度

1、由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等组成各村处置村级集体资产招标拍卖领导小组,对处置活动进行组织领导;

2、招标拍卖前由各村委会会向镇招投标中心提出申请,并由镇招投标中心会同国资中心、审计、农经、物价、司法等部门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听证;

3、招标拍卖前必须提前半个月向社会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

4、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投标人的申请,审查投标人资格,并将确定的投标人及资格审查情况向村民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5、镇招投标中心适时召开招标拍卖会,各村必须至少派3名村民代表一同参加,镇纪检监察机关派员监督,招标拍卖结果上报镇纪委备案。

三、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承包、租赁管理的目的:通过对集体资源的管理,规范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的内容,使集体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源保值增值。

2、集体资源承包、租赁管理的范围:村、组二级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厂房、仓库、渔塘以及土地。

3、集体资源承包、租赁的对象: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发包方(出租方)和承包方(租赁方)的权利和义务:集体资源属于村、组集体所有的,分别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或出租。

5、承包(租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民主协商,公平合理;(2)、每一承租户承包(租赁费)超过万元以上经本村村民代表3/2以上代表签字同意;(3)、承包(租赁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越权审批或无人审批付款。

2、严格审批权限:非生产性开支一次性元以下,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审批;一次性至元的由合作社长、主任同时会签批准;一次性元至元的由村两委成员集体会签批准,元以上的必须事先经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小组成员集体商量批准。

3、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对已列入年度财务支出计划和符合规定支出项目及标准的开支进行审批,零星且必需的开支在审批制度规定的限额内审批,对超计划、超规定、超限额的开支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审批。

4、村集体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的签字,报经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审批后,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章,由会计人员审核入账。

5、原始凭证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不得入账。五、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的内容

⑴财务计划:①财务收支计划;②固定资产购建计划;③农业基本建设计划;④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入计划;⑤收益分配计划。

⑵各项收入:①村提留、乡统筹费;②发包及上交收入;③集体统一经营收入;④集资款;⑤土地补偿费;⑥救济扶贫款;⑦上级部门拨款;⑧其他收入。

⑶各项支出:①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②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③村组(社)干部工资及奖金;④招待费支出;⑤集体统一经营支出;⑥救济扶贫专项支出;⑦上交乡统筹费;⑧其他支出。

⑷各项财产:①现金及银行存款;②产品物资;③固定资产;④对外投资;⑤其他财产。

⑸债权债务:①农户往来;②内部单位往来;③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④银行(信用社)贷款;⑤其他债权债务。

⑹收益分配:①收益总额;②缴纳税金总额;③提取公积金数额;④提取公益金数额;⑤提取福利费数额;⑥投资分利数额;⑦其他分配。

⑺农户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及以资代劳等情况。

2、财务公开的时间

⑴村集经济组织应在年初时公布财务计划,每月公布一次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未时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以及以资代劳等情况。

⑵平时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单独进行公布;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逐笔公布。

3、财务公开的形式

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所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4、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⑴各村报账结束后,镇村账中心要及时组织人员记账结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月的现金(存款)余额与各村的现金(存款)日记账核对无误后,相互盖章。然后通知各村根据“现金日记账”填写好“财务收支表”。

⑵镇农经站要经常到各村监督公布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日,村文书及民主理财小组长必须在场,由村会计现场做好财务公开记录,民主理财组长根据理财记录核对盖章,镇农经站审查盖章后,由村文书将“财务收支表”张贴到财务公开栏内。

六、村级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村级集体资产的有偿使用必须依法签订书面承包或租赁合同。

2、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镇农经站鉴证、备案。

4、所有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合同必须纳入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盒、专柜存放。合同保存要达到“四防”要求,即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5、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将纳入管理的合同资料,按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归档管理,防止资料的散失和损毁。

6、合同的变更、转包、转让,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7、村委会换届或合同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在天内办理合同档案移交手续。

8、未经村委会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借阅合同原件。

9、发生合同丢失、损毁事故,要追究合同保管人的责任。

七、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制度

第一条为了正确体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价值,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农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

(二)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限,由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组织工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保守秘密。

第七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资产评估收费办法,由农村集体资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资产评估申请;

(二)评定估算;验证确认。

第九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资产评估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资产评估的决定,通知申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第十条提出申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准予资产评估通知书后,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产。

第十一条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对委托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资产帐面与实际是否相符,据以作出鉴定。

第十二条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委托单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向委托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资产重估价值,根据资产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因素和本办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方法评定。

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农村集体体经济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下列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相当于评估费用以下的罚款;

(三)提请有关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以处以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者,致使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该资产评估机构给予相应处罚。

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3、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创新

九、农村集体资源登记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

村级年度财务计划范文4

村务公开就是村党支部村民委,村合作社,把各项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村民关心的事情,定期向村民公布,让村民了解实情,进行监督。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一、财务公开的内容:(一)财务预算1、村级经营性财务收支预算(按经济项目公开);2、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按购建项目公开);3、农业基本建设预算(按建设项目公开);4、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预算(按投资项目公开);5、专项资金预算(按资金项目公开)。(二)各项收入1、村提留、街道统筹费(按上缴单位、户名公开);2、发包及上缴收入(按发包及上缴对象分户公布);3、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按统一经营项目公开);4、集资款(按集资对象分户公开);5、农业发展基金收入(按收入对象公开);6、上级部门款(按拨款部门公开);7、土地补偿费(按征用土地单位公开);8、其他收入(按项目公开)。(三)各项支出1、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按建设项目公开);2、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按支出项目明细公开);3、村组干部工资及奖金(按干部名单公开);4、招待费支出(按接待项目公开);5、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按支出项目公开);6、上缴街道统筹费;7、农业发展基金支出(按支出项目公开);8、其他支出(按支出项目明细公开)。(四)各项财产1、现金及银行存款;2、产品物资(按类别或名称公开);3、固定资产(按类别或名称公开);4、对外投资(按投资对象公开);5、其他财产(按类别或名称公开)。(五)债权债务1、农户往来(按户名公开);2、内部单位往来(按单位公开);3、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按单位、户名公开);4、银行、信用社贷款(按借款银行、信用社公开);5、其他债权债务(按单位、户名公开)。(六)收益分配1、收益总额;2、交纳税金数额;3、提取公积金数额;4、提取公益金数额;5、提取福利费数额;6、投资分利数额;7、其他分配(按项目公开)。(七)其他。农户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及以资代劳的收取、使用情况,按户名清单公开。此外,对社员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公布的专项财务帐目,也应及时公布。二、财务公开的程序(一)拟订公布文搞。村、社会计在及时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应按照市有关部门规定的农村财务公布表格式,以会计资料为依据,通过计算、汇总,整理好各类数据,按内容进行分类反映,拟订好公布文稿。(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在拟订好文稿的基础上,村民主理财小组应通过审查帐目,对公布内容的完整性、文稿项目数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三)公布帐目。公布文稿经村社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章后公布。三、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村社财务公开,要讲究实效,做到及时、全面、具体、真实。所谓及时,就是公开时间要及时;全面,就是公开内容要齐全;具体,是指公开形式具体化,应以公开墙、公开栏形式张榜公布;真实,是指公开帐目须经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做到真实可靠。具体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明确公开时间。村社应在年初公布当年财务预算;7月初,对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布;年末时,对财务决算和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及以资代劳等情况进行公布。对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应当每月或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此外,对特定的内容还可采取一事一公开的形式。如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村社应及时单独进行公布;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逐笔公布。(二)确保内容真实。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村社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符合客观实际,做到真实、准确、经得起核查;二是对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民主理财小组必须认真审核,作出真实、准确定论后,方可公布。(三)严格公开程序。村社财务公开要注重程序的规范,防止简单应付了事。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村社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主管会计签章后公布。(四)规范公开形式。村社的财务公开,应以设立财务公开墙的形式进行上墙公布,有条件地地方应设置在群众集中聚居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群众方便阅览的地方。财务公开墙、公开栏要经街道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审核认可。在设置财务公开墙、公开栏的同时,还可采用有线广播、会议进行公布,或印发清单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充,使之更加完善。(五)建立公开档案。村社财务公开的内容,就实行档案管理后,村社主要负责人应专门安排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会一般应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应着重参与研究决定四个方面的财务问题:(1)、参与制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2)、参与确定收益分配方案;(3)、参与研究决定固定资产购置、农田基本建设、安排集体福利事业、兴办经济实体等重大财务问题;(4)、公开帐目。3、开展财务检查与监督。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对村社的财务帐目和财产物资进行检查。财务帐目的查证,应做好“三查”工作,即一查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二查各种会计凭证、帐簿、表册是否符合规范,三查现金、实物是否与帐簿记录相符。对查出的问题,应根据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提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民主理财的查帐工作,应形成制度,一般应按月或按季进行。4、实行财务公开。村社应定期公布帐目,一是可以使群众了解村社的收支情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在明了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监督。二是可以使每个社员了解自己与村社的经济关系,如承包金的上缴,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完成情况等,

做到心中有数。-------------------------

为了推进村级基层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村务工作管理,提高办事透明度,增强凝聚力,特制订本制度。一、村务公开内容:1、村级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2、各项收入、支出情况。3、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含干部工资报酬)。4、代收代交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5、村级基建项目、实事项目完成情况。6、群众所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二、村务公开时间:每年四次(按季度公布)。三、村务公开方法:室外画廊公布。四、村务公开由村财务监督负责人(村总会计)负责,由村民委员会讨论确定公布有关内容,并签章。

村级年度财务计划范文5

首先,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是《会计法》的具体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就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村主任一人审批。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实际就是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所有村集体的财务收支、财务计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等所有财务活动,均由村主任全权负责,在民主的基础上高度集中。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这种“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从法律规范上来说,符合《会计法》的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为一村之主的村主任,理应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种“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能够有效的克服多人审批造成的责任不明确、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统一的问题。从实际效果来看,既可以有效克服责任不明确、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不一问题,又可以强化作为一村之主的村委主任“全权责任人”的意识,有利于统筹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其次,村集体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是村主任履行职务的极为有效的手段。当前,绝大多数地方,对农村财务实行了委托乡镇代管的体制,在各乡镇依托财政所(或农村经营管理站)设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在村集体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分配权、核算权不变的基础上,对村集体的财务进行核算和管理,取消村集体银行账户,取消村会计和出纳,各村只设报账员,通过委托, 集中核算管理。在村主任领导下,管理村集体的财务活动,统一向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财务机构报账。不管是哪种类型,村集体的财务活动都受村主任领导;而村主任要履行好这一领导职责,财务收支审批是极为有效的手段。

不过,在现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支笔”财务管理制度下,仅仅只提倡村委主任的“一支笔”的集体,不考虑村民的民主管理的现象也有存在,不得不承认当前少数村主任凭借“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的权力,而不顾财经纪律公然违反财经纪律、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不负责任的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开支,想方设法采取巧立名目等多种方法和手段来国家职能部门的审计监督,更有甚者,常年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完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为村集体发展提供后勤保障。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完善建议

首先,要端正一个认识。要提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的认识,准确把握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的真正涵义。经常听到有些同志戏称“某领导的笔会出水,某领导的笔不会出水”,这是片面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的典型认识。实际上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并不是说所有开支都是由村委主任一人说了算,它是一项财务管理制度,这个制度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由村委主任负责对村集体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统筹严格把关具体体现。作为负责签字的村委主任,仅仅是代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理财,是严格把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关口的第一责任人。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聪明才智,集体理财,把财理好,可以减少因个人决策失误给国家、村民和集体造成的损失。从本质上讲,“一支笔”财务审批是一种集体理财、严格把关的制度,而不是“一个人”财务审批,负责签字审批的村委主任只是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理财,是严格把好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关口的第一责任人。要正确行使“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村集体必须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细则,明确规定村主任的审批权限,超出审批权限的,必须由村支两委会领导集体讨论。只有基于这种认识,才不会把签字权看成个人权力的象征,村支两委其他领导和财会人员才会有更强的主人翁意识来参政议政,村集体的财务管理才能循着规范道路发展完善。

其次,要强化两个机制。第一是要强化村委主任权利和责任对等机制。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村委主任审批财务活动应该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而不能简单地把由于审批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当作是“交学费”。要强化村主任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水平。第二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要建立内部制约机制,严格区分村主任、会计、出纳等各个岗位在经济业务中的职责;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基础上,健全完善集中核算制度和村集体审计制度,将外部监督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保证村集体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村级经费使用的效益性。

再次,要做到两个结合。那就是做到对事后审批与事前审批相结合。财务审批制度作为控制村集体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手续,更应该包括事前的审批控制。没有事前审批,一旦违规业务成为既成事实,村委主任行使“一支笔”财务审批就易成形式主义;当然,为保证工作效率,事前审批不可能也不必要囊括所有收支业务,而只需要针对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中应明确规定事前审批的范围、限额和程序,使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有机结合。再就是做到行政审批与财务审核相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应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票据逐一进行真实性、合理性审核,审核同意并加盖印鉴后,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如遇重大开支和事项,还需先经过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在报账时,再由服务机构对村组的报账单据进行复审。

最后,要规范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主管部门要制定“一支笔”财务审批的配套制度,包括什么项目、开支多少金额要经过领导集体审批,什么类型的开支、多大数额要经过村民代表讨论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多长时间研究一次财务开支或报销问题等。同时,除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财务报表外,要将有些项目的开支,如招待费、公务费、其他支出等,也要接受村民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制度建立之后,就要坚决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些单位不执行“一支笔”财务制度或者执行中走了样的,要严格按新会计法进行处罚。

三、村主任运用“一支笔”审批财务收支单据要求

首先,村主任审批签字要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村主任在报销凭证上的签字审批不符合规范化的要求,签批用语表达不准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批语不规范,各种各样,如“可以开支”、“已审核”、“准予报支”、“按比例报销”、只写“名字”、只盖“章字”;二是书写使用艺术字,龙飞风舞,难以辨认,时间长了,连经办人员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三是用词高度概括,让人难以理解,如“审、知、准”,有的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写,只写姓;四是随意省略,有的村主任怕麻烦,在签批发票时,不是每张都签,而是在单据粘贴合计处一签了之,有的不注明签字的时间,或只写月、日,不写年份。五是签字责任不明,村主签字,村支书也签字。遇到上述情况怎么办呢?经过签批的原始凭证是会计人员据以记账的依据,关系到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关系到村级资金、资产的安全。审批签字不规范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给违法违纪行为以可乘之机。

村级年度财务计划范文6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办发9号文件以及京办发16号文件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新水平,积极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村民行使民力,依法管理村务的有效方式,是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应以群众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问题为重点,保证村民充分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逐步实现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村务公开工作在村党支部、村党总支或村党委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具体实施。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实现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村。区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区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由组织、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第三章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

第七条凡属涉及到村民利益的大事,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予以公开。

村务公开的范围包括村务决策、办理过程、办理结果。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账目公开;干部收入公开;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公开;村民宅基地审批、征用、租用土地情况和土地发包情况公开;转工转居和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公开;农民负担费用的收缴及使用情况公开;电费收缴公开;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公开;有必要公开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八条财务收支公开常规性收支公开和专项收支公开两种,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开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公开。主要内容:

(一)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和拍卖、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等;

(二)各项收入,包括村提留、乡统筹、发包及上缴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费、计划外生育费、救济扶贫款项、上级部门拨款及其他收入;

(三)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招待费支出、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上交乡统筹及其他支出;

(四)债权债务,包括各类往来款项、其他借款、还款等;

(五)收益及其分配情况,包括本年度收益、分配、缴纳税金、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投资受益等;

(六)代收代缴情况,包括经批准代收代缴征购粮及农业税、水电费和其他款项;

(七)农户承担的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及以资代劳情况。

第九条村干部的收入、年度工作目标和民主评议情况,年底公开一次。

第十条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指标,生育证审批,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第十一条国家、各政府、企事业单位征用、租用土地的数量、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受益和支出情况。村庄建设规划、允许建房条件、标准、宅基地审批情况,原则上每半年公布一次,重要问题和特殊情况可随时公开。

第十二条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计征标准、交纳情况;乡统筹、村提留、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决算情况及下一年预算审批情况;其他面向农民的收费情况等,年初公开一次,重要问题和特殊情况随时公开。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核定的各种电价标准、全村购电量、用电量及村民用电交费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第十四条政府下拨救灾救济款物的项目、数量、发放的原则、条件,确定的发放名单、数量要及时公开。

第十五条集体和个人对经济项目的承包(承租)方式、承包(承租)指标、竞标情况、承包费和租赁费上缴情况年初公开一次,经营情况原则上每半年公开一半,重要问题和特殊情况随时公开。

第十六条村务公开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内容必须由村党支部、党总支或村党委,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审核,重大事项的公开要经过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务有关事项公布后,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要安排时间接受群众查询,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并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

第四章村务公开的形式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要在本村醒目、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置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的设置要以区县或乡镇为单位,统一规格,能够长期保留,便于群众观看。公开栏旁要有意见箱。

第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内容还可以通过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或刊物等形式公开。同时,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经济合作社要坚持每年两次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并可以设立村民接待日,听取群众意见。

第五章村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成立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村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民主监督理财小组的职责:定期检查村政事务公开落实情况,每季度审核财务收支情况,向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报告检查审核结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及时督促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整改。

第二十一条民主监督理财小组成员的产生和调整:

民主监督理财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从有威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一定文化和财会专业知识,非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管委会成员的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小组成员出现空缺时,要及时补选。对任期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或难以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

第二十二条建立村务公开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通报和情况反馈制度。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对弄虚作假欺骗群众的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