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

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范文1

关键词乡镇水管站;三农;存在问题;对策;青海互助

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除贫困、富民强县、建设和谐社会需要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长期以来,互助县各级党委政府立足县情,紧紧抓住农村工作这个中心不放松,作为直接服务于三农的乡镇水管站,如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乡镇水管站在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上的好与否,直接关系着今后加快互助县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和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1互助县乡镇水管站在解决三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部分乡(镇)水管站条件差,尤其是办公、住宿、交通等条件很差,且人员少,开展服务三农工作顾此失彼,亟待改善。二是管理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直接影响着工作的快速、稳步推进。三是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资金缺口大,解决三农问题单靠收取的水费难以确保水利工程的及时维修与养护,影响着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同时造成了水利工程的管理难度。四是由于乡(镇)站人员属双重领导,全县多数乡镇水管站中至少有1名水利职工常年担任乡政府安排驻村工作,使得人员本来已经非常紧缺的水利管理人员更加紧张,严重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中“两工”的取消,部分地区村社管理趋于瘫痪,灌溉时无人巡渠,维修时无人派工,由村社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无人管护,导致工程设施的偷盗案件逐年上升,水毁工程频繁发生,维修、抢修资金明显加大,使互助县的县、乡两级管理的难度加大,任务加重,供水的保证率随之下降,虽然有“一事一议”的措施,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2对策

2.1确立乡级水管站的性质与职能

乡级水管站目前在分工范围内担负着水利管理、水行政事务、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乡村供水、农田基本建设、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职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1-2]。水管站开展的防洪排涝、供水灌溉等工作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尤其当今水利工程建设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水利专业性要求不断增强,在乡级水事务管理工作中需建设一支会管理、懂科技、专业性较强的队伍。乡镇水管站作为县水务部门的派出机构和乡镇政府的水事务管理单位,其在整个乡级水事务管理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乡级水管站的许多公益性工作,很难由其他单位机构或组织替代。特别根据互助县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在较短时间内改变乡镇水利管理部门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和管理职能,可能会造成水利工程管理力量的削弱,导致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在整个水利事业中的重要性失衡,从而影响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因此,应进一步明确乡级水管站的管理性质和职能,以更好地发挥其在整个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2.2理顺渠道,保障乡级水管单位经费

由于受地理、经济条件的制约,全县水利工程分布零散,点多、面广,给管理带来了许多不便;加上管理人员少,管理经费、工程维护经费紧缺等原因,造成工程运行不畅、效益发挥不佳等。因此,应将水管单位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适量增加编制。在财政支付政策上给予倾斜,除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外,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的经费应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应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

2.3建立水利管理工作法制化体系

由于乡镇水管站执法程度不一样,水利管理的法制化体系尚未形成。今后,人大、政府管理部门应从水利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长远利益着想,以现行水法为依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用水单位和公民规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用水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开展水资源与灌溉用水收费等提供法律保障,促进水管工作早日走上法制化轨道。

2.4大胆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进一步大胆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宜租则租、宜卖则卖、宜包则包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大力发展民营水利,把调拨机制引入到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中,促进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效益,有效解决农民种“责任田”与用“大锅水”的矛盾,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促使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走出困境,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3]。

2.5深入开展水费计收改革

针对目前水费标准低、征收难度大的实际,在遵循补偿成本、节约用水、微利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基础上合理制定水价。在核实的同时,对乡(镇)水管职工实行“三包三挂钩”,即包水利灌溉、包水费征收、包工程维护管理;并将任务完成好坏与工作岗位、工资及补贴待遇挂钩,以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水管站领导实行层层分片包干制,与乡(镇)水管站职工同甘共苦,及时协调处理收费中的各类矛盾,为水费的收缴工作扫清障碍。同时转变观念,制定一系列的便民服务措施,搞好优质服务,确保农田适时灌溉。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不断提高水费计收水平。

2.6开展多种经营,补充经费来源

目前乡(镇)水管站有限的水费根本无法解决工程维修、改善办公条件、职工福利等所需资金。因此,发展多种经营、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自身综合实力是乡(镇)水管站解决经费困难的一种好办法。但目前乡镇站开展综合经营还缺少政策支持。因此,各级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给予扶持。如让乡镇水管站利用库、渠水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开发水能资源,采取集资、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开发水资源,发展水电产业,推进小水电代燃料亮点工程建设。还可利用水土资源和设备场地优势发展养殖业、中药材种植、旅游开发及服务业等。通过多种经营,不断壮大及促进水管事业的快速发展。

2.7加强队伍建设

乡级水管站的工作面对农民群众,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利行业形象[4]。因此,一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工程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等,使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提高职工素质。乡级站职工不仅要有水事务管理的能力,而且还要有维修管护各种水利工程设施的专业能力。因此,水务部门在合理选配乡级水管工作人员的同时,应不定期、分类型地培训乡镇水管人员,以提高其综合能力。三是配备能力强的乡级水管站负责人。一个乡镇的水利工作能不能搞好,领导者的素质是关键。因此,应配强配好乡级水管站领导,为不断开拓新的工作局面奠定基础。

3结语

总之,根据当前互助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乡镇水管站对促进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水利工程持续发挥效益起不可替代的作用,应认真分析,深入研究,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经营机制,调动广大水管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4参考文献

[1] 贺永生,苏冠群.乡水管站建设的几点体会[J].地下水,1991,13(4):247-248.

[2] 肖昌平.浅谈乡镇水利管理站的改革[J].湖南水利水电,2008(6):90-91.

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范文2

在这种特殊的情形之下,以高喊“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而闻名的*先生所著《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其销售额可高达30万册,也就在情理之中。那些天下以己任的中国学者们,也纷纷通过自己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如“公司+农户”的模式等,但是,其结果却如杨鹏先生在《战略与管理》上撰文所言的那样,“失之千里”。对策的不适应,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回到三农问题的根源上来,因为根源是影响着对策是否能够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我们应该先试着问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今天这种状态下的三农问题?这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如果失却了这种根源性的认识,那么,所提出来的对策也就只能是无根之枯木,从而陷进了张五常所警告的“套套逻辑”吧。因而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对学者们关于三农问题根源的讨论,做出一个综合性的回顾,最终将其归结为福柯的“人类学”的范畴之中,并指出人的价值的不断提高乃是三农问题的根本之所在。

在追寻三农问题的根源这一问题上,走在最前面的可能是经济学,特别是产权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这可能是也是所谓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特性所决定。这方面的尝试始于张五常在六十年代所作的博士论文——《佃农理论》。《佃农理论》一书在分析方法上开创了用经济学理论分析农业的一个先河。它摆脱了以往像亚当·斯密,马歇尔等经济学家在土地问题上所引起了无休止的理论性争吵,而一开始就从现存的农业现象出发,论证其存在是否合理,以及合理性何在,从而开辟了实证经济学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

而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产权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国内学者们也不断地试着用这一理论武器去解释三农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一理论从经济人的基本假设开始,即认为人是理性的,同时在理性的指导之下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或者再加上人的偏好的稳定性(贝克尔),将产权关系看成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因素。

而产权演进的一个最大关键因素在于交易成本的高低(张五常),或者在于是否能够有效地限制着搭便车的现象(道格拉斯·诺思)。在以往的公有制体制之下,中国并不存在着明确的私有产权,而只是公有制体制之外这种模糊的产权,这一模糊的产权,引发了低效率、搭便车等现象,严重地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因而,明确产权,在经济学家们看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引发三农问题的根本之所在。

然而,当中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制之后,特别是对土地的管制进一步放松之后,中国的农村经济却只有在八十年代出现过一短暂的繁荣之外,九十年代却重新陷入困境,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显然地,原封不动地借用传统的产权经济学,已经无法再做出有力的解释,因为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对农地的产权做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是一种有着明确规定的产权合同。这就促使经济学家们对中国的现状进行重新的思考,以期完善其理论体系。而周其仁先生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中所撰写的“农民收入是一系列的事件”系列文章(共20篇),正是这方面的努力。

在周先生看来,农村变革的根源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土地方面的产权问题,而是根源于一种更宏大的视野之中——全国的经济大局。从这种视野出发,周先生将现在正在进行的农村改革,视为是继78年之后的第二次改革,而且也是一场“迟到了十多年的”。对于70年代末的那场,周先生认为,当时的承包制是以法律的形式将土地的产权部分地让渡给农民,这在当时公有制一统天下的时代里,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那么,是什么因素促成的呢?

在《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一文中,周先生给出的答案是:10年以及由之而来的经济破产,已经使国家失去了进一步剥削农民的可能性,而广大农民的饥饿甚至是死亡,更迫使国家不得不推行农村变革。而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原有的那些改革动力已经随之消失。一场“冬眠了十年”的农村改革的兴起,其原因在于“市场大底部”的决定因素,具体地讲,就是由于九十年代以来农民收入的递减,以及由之而产生的农民购买力不足,影响内需,“农民收入增长的停滞已经把国民经济憋住了”,最终导致国民经济的低速增长,从而影响到国家的战略部署。

因而周先生提出了“除非进一步清楚地界定产权,农民收入不可能增长”的对策。当然,这种对策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局限于土地方面的产权问题——劳动所得,而是更多的从无名的产权——财产所得,而这种财产收入越发显得重要。这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时,费沙(IrvingFisher)的《利息理论》、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已经是作为一个重点来强调。只是在今日中国的背景之下,周先生对其进行重新的强调、界定罢了。

因而,纵观周先生的推理、观点,我们可以得出周先生基本上还是站在产权经济学的角度,只是强调的角度已经不再简单地是交易成本,而从收入-产权的角度,站在整个国家的高度,对整个三农问题进行着详尽的耙梳。这,或许也就是产权经济学所能达到的解释高度罢。

在周先生的分析中,有着一条相当清楚的脉络,那就是从国家-农民的相互作用出发,用时髦的话,就是国家-个人的博弈过程。也正是在这一角度上,周先生提出“产权可能是副产品”这种惊人的观点。而这样的分析方式,与政治学上的系统分析法有着极其相似的方法。在戴维·伊斯顿系统分析方法中,系统输入、中间过程以及系统输出、反馈等诸多的因素已经作为政治系统整合的重要因素与过程。在这一方面,他与政治学的系统分析有着相似之处。

从政治学的角度,或者说更宽泛一点,从政治-社会的角度来探讨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法治角度,即法律的制定是否完善、法律的执行是否彻底。这一法治的视野,主流的观点大致是认为,现行的法律制度基本上是与时代的要求相适应的,如目前实行的《土地管理法》等系列法律、法规没有过多的漏洞,问题的关键出现在法律的执行方面。执法过程中,渗进着过多的人的因素,使得法治的目标发生了偏转,人治的因素过重。

这种观点,在的《现代化陷阱》一书中随处可见,因而她们提出的一个解决办法就是用道德来加以辅助。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问题不仅仅出现在法律的制定、执法的水平这些低层次的因素,而是出现在整个国家的社会架构方面。他们认为,自建国之后实行的户籍制度,就使中国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社会,一边是享受着种种特别福利的城市,另一边则是被遗忘的广大农村。正是这种城乡壁垒(笔者试图不用城乡二元结构,因为它是一个相当含糊的概念,详细可见笔者的《混乱的“城乡二元结构”》)束缚着农村发展,导致农民的二等公民身分,最终让整个农民陷入一种可怕的“锁入效应”。因而他们提出了“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城乡结构体制的束缚”这种针锋相对的观点,而解决的对策,也就是破除城乡壁垒,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目前的学术界主流思想很明显地转向支持这种观点。

然而,虽然“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城乡结构体制的束缚”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这可能会有利于今日中国农民生活状态的改观,但是,若从学理的角度出发,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解释,其说服力是远远比不上周其仁先生的解释。因为这样的解释充其量只是涉及到三农问题的“外在性本质”,而没有深入到像汪丁丁所讲的那种“价值体系”,也就是没有真正涉及到一个根源问题——改革的动力之所在。而周先生的文章则指出的改革动力——市场大底部——是一个很实在、很现实的改革动力!

因而,许多的政治学者们就在上述的基础上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他们从整个中国改革的大背景出发,来分析三农问题。他们认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模式,是一种做大蛋糕的模式,从社会的边缘发端,从而在一段时间里处于一种“帕累托最优”的状态——所有人的福利都得到提高同时没有一人的福利降低——之中。但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之际,中国的社会资源配置机制发生了变化——急剧的变化,使得一些人得以迅速暴富起来,而改革开放之初的广大受益者却沦为改革代价的承担者,这些群体有广大的农民、进城的民工、城市下岗工人等,最终演化成今日的中国10大阶层(陆学艺,*)。

这些改革代价的承担者,“与整个社会结果是断裂的,其自身是相对封闭”,最终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象——“贫困群体化”(孙立平,*)。而在一项更为具体的研究中,学者们发现,是城市下岗工人的断层化,才引发出人们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换言之,自70年代末的之后,社会的一种普遍共识是农民已经发展起来了,但是,只有等到城市的下岗工人的生活失去保障之后,对社会、政府构成极大的压力之际,人们才真正地重新思考着弱势群体的问题,而在这弱势群体之中,自然包含着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这一个历史性的根本问题,竟然要这样地被间接提及,诚可悲矣!这种特殊的情况之下,人们就不得不问,到底我们的政治体制是怎么一回事、我们的政府是怎样行使权力的,竟然使三农问题处于如此的一种被遗忘的边缘化地位?或许,这就是学者们发出了“作为政治问题的农民问题”这种时代的强音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能够提出“作为政治问题的农民问题”这样的时代强音,确实需要足够的睿智、豁达的胸襟以及宏阔的视野,莫怪乎许前席先生的《作为政治问题的农民问题》(《战略与管理》*年第一期)获得了普遍的好评。在《作为政治问题的农民问题》一文中,作者开宗明义地表明:中国当前的农民问题,如此迫切沉重,对其决断和回答,不是庸俗的经济伦理及政策所能应对的,它在不断追求一个“清醒而又坚韧”的政治主导层。在许文中,作者特别反对的是庸俗经济伦理的操练者,以及那些信仰操练者。反对前者“一味地兜售一种软乎乎的幸福主义观,而全然不觉民族整体的政治思想和节操”,反对后者“单单凭借‘良心原则’,凭借‘对自己主观信念的无限确信’(亚当·斯密语)来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从而使国家和民族的整体生存”“漂浮在混乱信众的不确定意见之上”。

作为政治,它首要的是面对着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政治体置人民于何处。古往今来的政治哲学和历史教训,无不揭示着这样的一个真理:人民是事实上的法官。因而,政治体应当以民为本也就变成了理所当然。而以民为本的政治体,也就理所当然地要“给农民以国民待遇”。这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决不是像经济学上所讨论的边际效应最大化为准则,而是一个“政治权力落实到何处的问题”。

在以公民个体为基本单位的现代政治社会中,这样的一个观点也是不证自明的:公民乃一国之公民,而非一地方共同体——人口群落之公民。在这个意义上,许先生认为,“中国政治改革的最终目标,决不可以任何人为的方式切断公民个体和中央国家之间政治联系,要让这一联系联系高度坚韧化、高度民主化”。换句话讲,国家的爱民之意图,应该“让人民看到并感受到”。因此,许前席先生呼吁一种韦伯式的政治教育(更详细的论述可见甘阳的《走向“政治民族”》),一种汉纳阿伦特式的公民理念,以避免“政治侏儒”的可悲立场。因为,“作为一门志业的政治,应当是现实主义的,也应当是理想主义的。这两方面如能互补,就是对的。如果各自分离,就都是错的”。

至此,许先生的观点也就显然可见,他认为正是“底层民众,特别是农民,深重地压迫着几代人的社会良心”,这与政治的本质是不相符的,这就客观上要求“政治家们和辅政者们必须学会感受这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和民族责任,从中分辨出政治原则的真正要求,并执行正义”。

很显然地,在将三农问题归结为经济性还是政治性的问题上,我们没有办法分别出谁优谁劣。但是,在对比之中,我们却很容易地发现它们的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论是周先生的分析,还是许先生的分析,都将最后的问题提高到一种人的作用的本质。周先生强调农民在国家-农民的博弈过程中的重大作用,而许先生则强调,政治体应当以人为本,二者实际上是殊途同归的。这种以人为主体的分析,在法国经典作家米歇尔·福柯看来,它们都是属于一种“人类学”的话语体系。

在其扛鼎之作《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一书中,福柯通过对比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发生在西方文化的认识型中的两个巨大的断裂,发现“第二次断裂则标志着古典时代的终结和现时代的开端,在现时代表象理论、语言都消失了,同一与差异被有机结构所取代;人(I’homme)只作为物之序中的一条裂缝而首次进入了西方知识领域,人类学产生了,并适合于人的人文科学的空间也打开了。”言外之意,在“人并不存在(生命、语言和劳动也一样不存在)”的年代,人是不可能被作为客观而进行科学的思考范畴之内的,而只有当“一个问题、一个要求、一个理论或实践的秩序”成为一种障碍时,人类学才得以产生,人才能作为问题的思考重心而进入科学的研究领域。在这一人类学的视野之下,人已经无可争论地作为第一性而存在,人的价值也就成为我们思考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同时也是最终的归宿。这也是我们今天讨论三农问题的一个根本性前提。

这种以人为根本价值取向的思维,使我们在处理三农问题时有着一种最终的底线。它使我们明白: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产生了对制度的新的要求,一些政治和法律制度就是用来满足这些需求的。这种为适应新的需求所进行的滞后调整,往往是社会问题的关键所在(T·W·舒尔茨)。如50-60年代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农业经济获得了一个增长的契机,这一历史现象促使了广大的农民产生了对制度调整的一种新的渴望。他们要求进行租约合同的改革,要求公共措施的改善,要求政治权利的保证等等,并组织合作社来实现他们的愿望。

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范文3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浙江 宁波 315613)

摘 要:数据显示,近年来各大银行存贷比多数呈现上升趋势,贷款的发放结构也存在普遍偏离既定宗旨的问题。这其中尤民生银行和信用社为甚。这一做法违背了信用社这一金融机构独有的“合作”性质和支援农村经济建设和弱势阶层个人事业发展的初衷。本文在陈述某省某县信用社日常存贷管理中的存贷比设定和存款发放结构的现状基础上,分析其原因并规划其未来发展思路。

关键词 :信用社;存贷管理;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8-0097-01

信用合作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它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闲散资金,为经济城乡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也就是说,农信社成立之初的目标应该是更多贷,向更弱势的阶层发放贷款。但当下,信用社的存贷比远远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75%,而且贷款结构也严重倾向于大项目和大工程方向,而对弱势阶层的关照则越来越少。长期看,这是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和绿色金融的,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一、2003年以来,某省某县信用社存贷比和贷款结构变化及原因分析

某省位于中国西南,改革开放以来其经济发展的步调长期落后于其他省份,相应的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健全状况也远为滞后。2003年12月30日,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3]14号)精神,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改革总体要求,成立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其根本任务在于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支持三农问题,帮扶弱势群体。故从2003年信用社成立至2008年世界性的金融危机爆发,该省信用社的存贷比都以一个相对较为合理的比例运行,在解决三农问题和辅助弱势个人或群体方面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然而,2008以后,金融危机导致世界性物价上涨,中国也没有逃脱通货膨胀的威胁。人民币购买力急剧下降的同时,金融机构的危机意识进一步增强,盈利空间日渐狭小。信用社小额贷款步入微利时代和高风险时代。和其他省份的信用社一样,某省的信用社在面对这一全国性的金融危机时采取的都是消极的金融政策。他们一方面努力寻找大额的贷款客户,疏远小额信贷尤其是三农问题乃至弱势阶层的贷款诉求。存贷比急剧上升的同时,贷款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

所谓存贷比,即是贷款资产与存款负债之间的比率。这个比率越高,说明银行信贷信心越不足。就是收进来的存款远远高于借出去的存款。这固然能够保证资金安全,但是长期看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银行的主要收益源于存贷款的利差。同期存款越多,贷款越少,那么利润就会大打折扣。故此在保证银行资金安全的同时,我们应该吧存贷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而信用社的信贷结构则指的是向信用社借贷的客户从属的行业和阶层。根据信用社兴办的初衷,我们的贷款应该更多的倾向于三农和弱势阶层。然而正如上图所示,自从2008年开始,某省某县信用社的存贷比和信贷结构则都向着偏离自身服务宗旨的方向发展。

其原因除了大环境变坏导致银行业信心不足以及国家金融政策逐步从紧之外,三农信贷和弱势阶层信贷收益低,回报少等成为主要原因。信用社原本是合作而具有半公益性质的金融机构,但是近年来其经营宗旨却开始质变。如何改变这种不良发展趋向,于是成为我们必须要思考的问题,接下来,就做初步的探讨和分析。

二、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帮扶、信用社转变经营理念的体系化对策

三农问题和弱势阶层的辅助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还是政治问题。从这个层面来说,政府不仅要提出相应解决的对策,还应该在对策实施的过程中全程跟进,提供应有支持,推进规范化和公益化管理。这就关涉到国家层面的财政转移支付问题和社会的全面支持。我们认为,国家财政是最有效也最可靠的后盾,故此,国家财政应该也必须成为信用社存贷支农和帮扶弱势阶层的主要后盾。也只有这样,才能坚定信用社经营管理者的信心,从而调整存贷比,改变信贷结构,以最大程度地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弱势阶层的崛起提供资金援助。

最后,信用社经营管理者应该改变经营管理理念,迎难而上,化解三农问题和弱势阶层信贷禁区这一误区,加大对三农信贷的比例,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改变评价标准,建立和健全弱势阶层信贷偿还机制,“放长钱”,就推动弱势阶层的自我崛起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结论

单个弱势个体或是三农问题虽然获利微弱,但如果能够创新信贷模式,在全国方位内持续而有效地推广,这样一来,其利润必然巨大而客观。我们不是缺乏做大蛋糕的条件而是缺乏勇气和信心。但就更加长远的视角来看,金融产品个性化和获益的长期趋势性却势在必行,信用社作为竞争能力相对较弱的金融机构,应该快人一步,占据先发优势,而不是坐等机遇找上门来。

参考文献:

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范文4

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8年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发言中就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以及中国政府宏观调控要采取的对策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其中涉农的两个观点特别引人关注:一是要调整理顺务工和务农收入的比价关系,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防止务工收入的过快上涨,降低劳动力成本所推动的通胀压力;二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产品的进口,严格控制农产品出口,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增加农产品的供给。

这样的观点非常值得商榷。

众所周知,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目前农业收入根本无法保障农民增收的情况下,政府积极鼓励农民外出务工,以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破解三农问题,这已经是政府和国民的一个共识性观点。而且,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的调查显示,河北省2007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93.4元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754.33元,占总收入的40.9%。应该说,继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方向。这一共识难道出现了变化?

我国经济目前是面对通胀压力,但这压力是农民增收造成的吗?想以抑制农民务工收入来缓解通胀压力,真是缘木求鱼,找错了对象。

再来看看谢局长的第二个观点: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曾分析,去年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2110元,其中出售农副产品884元,比上一年同期净增130元,这里面106元来自价格上涨,也就是说,农民净收入部分82%是靠价格上涨。显然,农产品价格上涨是农民收入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看来,鉴于目前城乡居民收入的巨大差距和工农产品的巨额剪刀差,这次农产品价格上涨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谢伏瞻局长要“增加农产品的进口,严格控制农产品出口”,目标其实还是要降低农产品价格,难道农民增收一点就不可以吗?再说,公务员、企业职工都涨工资了,农民增加一点收入就不应该吗?

作为国家统计局的局长,应该不会忘记,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农民在工资性收入有所增长和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大好形势”下,人均纯收入增长比例依然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以至于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达到3.32:1。经济学家林毅夫说过,要缩小贫富差距,就要让穷人的收入增长快于富人的收入增长。同样,要让农民分享到经济增长的好处,就要让农民的收入增长快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现在农民的收入增长还远远慢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从政府的层面上说,还应该加快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现在却把通胀压力怪罪到农民头上,这话说得过去吗?

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范文5

(一)不科学的管理方法

在几次农村信用社改革中,有一个重要的表现,那就是权力下放。这样做有利于管理对信用社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能从根本上提高信用社的管理效率,也有效的避免信用社对中国银行的资金依赖,拥有独立的经营权。但是这样的权力下放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首先,在权力下放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地方政府对信用社的干预和管理,尤其是对信用社资金和资源的管理,当地政府容易进行过多干预,这样显然不利于信用社独立的发展,产生政府对信用社管理侵权的局面。其次,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仍然采用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信用社的管理方式应该以市场为主而不是行政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企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经验还不足,如果一直处于行政管理状态显然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发展。

(二)财务型管理人才缺乏

作为我国的金融机构的组成部分,财务管理是信用社的主要方面。但是由于信用社还处于发展阶段,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人才资源。财务管理是信用社经济管理的重要方面,财务管理人才的缺乏显然使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经济效益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信用社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资金运转来进行的,由此可见财务管理对农村信用社的重要作用。由于我国信用社主要位于农村,其管理方式多为粗放型管理,相关体制较落后,从而不能使信用社的经济管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的一种,其经营目的同样是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财务管理人才的缺乏,导致信用社经营成本增大,吸引储蓄的能力下降,同时贷款能力不足。另外由于信用社的特殊地位,很多财务管理人员在进行财务管理之外还要承担其他的管理职责。

(三)改革定位具有矛盾性

在农村信用社的多次改革中着重强调了信用社的产权关系,指出必要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范进行改革,同时鼓励农村信用社向着商业化的趋势改革,是信用社真正的实现自我发展和自主经营,同时自担风险,进行自我约束。另外在改革中作为农村信用社必须扎根于农村,并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做贡献,始终坚持为三农的服务。虽然在信用社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作为从中国农业银行分离出来的信用社资金实力肯定比不上那些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实现有效的发展,必须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但是这显然不符合服务三农的宗旨,若要强调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目标,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信用社的改革初衷。因此应该调节好信用社的宗旨和改革目的,使两者能有机结合,真正为农村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有效解决现代信用社经济管理问题的对策

虽然我国农村信用社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一)改革信用社股金结构,采用下放式与合作制的经营模式

面对目前信用社改革问题中出现的权力下放严重,政府限制较多等问题,在坚持权力下放的同时,农村信用社的经济管理还必须坚定的执行合作制经营模式,充分调动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的能动性,强化其自身的管理体制,以此来增强信用社的风险抵抗能力。同时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增强对信用社成员服务能力,积极调动信用社成员的工作热情,使其提高工作效率,这显然也是有利于信用社有效发展的。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中权力下放也应该运用到信用社内部管理体制中去,巩固信用社成员在信用社管理中的地位,形成整体的、系统的信用社管理体制。最后权力下放要求信用社成员深入到农村和农民中去,积极了解三农问题,为信用社宗旨服务。

(二)建立完善的信用社资金结算体系

由于农村信用社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因此一方面要积极引进优秀的财务管理人才,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结算体系。现代农村信用社应该在继续开展同城票据结算的基础上,另外开展其他类似商业银行的转汇业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农村信用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积极进行信用社其他业务的培训和学习,通过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水平建立全国结算业务,提高信用社的结算能力,扩展信用社的经营业务。其次,农村信用社可以借助其他一些商业银行结构联合开展资金结算转汇业务,当然也可以结合一些其他组织结构开展自身的资金结算体系。最后,完善的信用社资金结算体系离不开优秀的资金管理人才,所以扩大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人才的招收是建立完善信用社资金结算体系的重要前提。

(三)组建农村信用社自律组织,对信用社改革进行准确定位

进过几次管理体制的改革,我国农村信用社经济管理体制取得较大进步,但是由于改革目标与信用社改革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存在矛盾冲突,主要是信用社经过改革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与信用社的服务宗旨相违背,应该在进行信用社改革的过程中加强信用社的资金运用能力,同时加强信用社在业务管理、员工管理、资金结算、资金调配方面充分发挥信用社的组织协调能力。组建农村信用社的自律组织,既可以切实为农村信用社服务,又可以保证政府组织等相关部们规定的落实和执行。信用社经济管理体制有效改革和创新,能为信用社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撑,也为信用社不断发展、协调与平衡做贡献,从而增强信用社的组织管理能力。对于目前信用社存在的问题,有多种解决策略,上面几条对策研究只是在笔者有限的知识范围内提出来的。

三、结束语

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范文6

袁奎 长江大学

摘要:农业作为我国的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政府也加大了对三农的关注,新农村建设得到了较大地发展,

但是目前新农村建设下却存在着金融供需失衡的状况。本文通过从新农村建设中所存在的新农村金融市场失衡的现状,及从供给总量

和供给结构两个方面来进行简要分析,进而分析了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主要原因,希望对于解决新农村建设下金融供需失衡现象有所

帮助。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金融供需失衡;成因分析

三农问题历来是我国伟大复兴中的根本问题,是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实现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历史任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

核心,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因素。增加农民收

入,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

其都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但是目前新农村建设仍存在金融供

需失衡现象,下面本文将对新农村建设下金融供需失衡的现象及

成因进行简要探讨。

一、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现状分析

(一)在供给总量方面

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着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的矛盾。

供给不足主要是指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资金供给不足难以满足

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需求,农村信用社垄断了农村金融市场。农

村信用社由于估计贷款资金的安全性,使得满足农村融资需求方

面的能力有限。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贷款过程中的资金安全,要

求贷款的农村经济主体提供相应的抵押品(土地使用权以及农户

房屋等都不属于合格的贷款担保品),这就使得当前农户的融资

渠道只能依靠民间私人借贷,使得民间私人借贷开始盛行,这就

反映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不足。

供给过剩是指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现象。资金外流的主要原

因源于农村的金融机构,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只存不贷的特殊

制度。这就导致农村的存款资金转移到城市,资金大量外流现象

产生。

(二)在供给结构方面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 目前在供给结构方面, 有如下表现特征:

首先是期限结构失衡。我国的农户在金融信贷方面的需求较

为多元化,在时间的跨度上也比较长,因此农村的农户信贷需求

在期限上呈现了多样化的特征。而根据人民银行的固定,农民的

再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这就会加重农民的贷款负担,农民贷

款现象减少。

其次是信贷额度结构失衡。 目前, 我国的农业的分类复杂化,

有些从事种植业,有些则进行水产养殖、畜牧、果木种植,甚至

有些农民进行集体企业, 因此, 农村的经济差距也在不断的拉大,

国内农民的贷款数量也随着农民从事行业的不同,信贷的金额差

距较大。这就导致农村的金融市场信贷额度结构失衡。

最后是贷款投向失衡。我国的信贷管理人员为了保证贷款资

金的安全,在贷款过程中,会偏重将信贷更大力度的投入到传统

种植业中,不愿意将信贷投入到新兴产业中,这中放贷的投向不

利于新农村建设中新兴农业技术的培育和推广,这就使贷款投向

结构失衡。

二、农村供需失衡的原因分析

农村金融市场供需失衡显然并非是偶人,究其原因,主要有

以下几点:

(一)金融机构功能缺失

金融机构及其功能缺失是指我国农村的金融机构退化、政策

不到位导致了金融的异化。

首先,商业性金融退位。我国目前农村的银行基本都属于自

负盈亏、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商业银行,而我国的农业贷款中,贷

款期限长、见效慢、成本高、风险大,相对于工业贷款来看,风

险与成本都比较高。因此,银行并不愿意放贷给农户。加上我国

目前政策向城市的转移,商业银行基本的主要放贷对象主要针对

于城市内部的企业与个人,农村的商业银行基本变成了储蓄部

门。

其次,合作性的金融机构异化。众所周知,农村信用合作社

的主要功能在于服务三农,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是在纳税方

面,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按照商业金融机构的标准来,这就必然导

致农村信用合作社将服务性、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融为一体,

以维持其正常的运行。然而,农村信用合作社往往会忽视自己的

服务性,为了防止贷款的资金压力过大和较大的风险,常常会效

仿商业银行,开始向盈利化发展。

最后, 农业保险不到位。 农村的发展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影响,

需要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农业需要保险业。农业保险可以为

农民提高经营的稳定性,降低农业的投资风险,已获得银行的信

贷支持。但是,我国的目前的保险公司开始向市场化、商业化转

变,农业保险相对于其他保险来说风险高,支付额度大,保险公

司渐渐不愿意加入农村市场,使得农村金融部门也在放贷给农业

时畏畏缩缩,有所顾虑,直接影响了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的提

高,不利于我国的新农村建设。

(二)财政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职能边界不清

首先,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致力于发展中大城市,忽视了

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公共财政资源缺位。我国为了实现农村

的发展,不得不将财政与商业金融之间相互渗透,金融机构承担

了财政部门的职能,农村的商业金融机构由于财政的渗入,出现

了许多的不良贷款,导致其经营效率低下,经营坏境恶劣,很多

金融机构的资金开始流出农村地区。

其次,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许多政策性的金融机构

参与其中。我国有一些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比如农业发展银行,

但是由于他们被一些大宗农产品收购所牵制,无力开发农业基础

设施建设、 农业技术改造、 农村扶贫等新农村建设中的惠农事业,

为了节省运行成本,降低信贷风险,商业银行缺乏放贷的动力,

使得农村的贷款资金逐年下降,资金再一次的流出了农村。

(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缺乏农村金融融资体系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新农村

建设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的完

善,形成一个完善的金融融资体系。而目前的中国,正是缺乏一

个这样的体系,我国的商业银行基本都是为了追求利润,实现效

益最大化,愿意将资金流出大大中城市,获得高额的利息,提高

运营成本。很少有商业银行能够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目标出

发,这就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总结

新农村建设关系到我国的国计民生,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

根本途径。因此,我们要通过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明确金融

机构职能与职责,加强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尽快解决我国

的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参考文献:

[1]孟宪玲.农村金融供需失衡及对策研究[D].山工农业大学,

2009.

[2]文卫, 袁英.论新农村建设下的金融供需失衡及成因分析[J].

金融与经济.2009(02).

作者简介:

袁奎,男,198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籍贯湖北孝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