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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1
关键词:农民工; 现状;再就业
一、农民工问题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党的十提出,要深化体制改革,把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党的奋斗纲领。 “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三者之间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则是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有9.2亿农民,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0%多;有5亿多农村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总数的50%。 “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之一。农业的发展,农民的问题的解决,农村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发展与稳定。农民工大约2亿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农民工对社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民工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
二、三农问题――农民工的现状
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基础薄弱,人均收入相对较低,依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且根据国际经验,进入目前我国的发展时期也就意味着进入社会问题多发期、社会结构最不稳定时期,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不和谐现象。虽然国家投入了巨大的力量,从政策到资金,对解决“三农”问题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但是距离整体性解决的目标,目前仍有很大的距离。作为农村劳动力生力军的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我们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
(1)农民工年龄青壮年占据一半以上,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低,初中文化及以下占绝大多数。又根据2012年全国劳动统计年鉴,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或者说未完成9年义务教育人数比的统计结果是,云贵川渝藏比率分别是53.4%,50.6% ,40.6%,38.6%,75.2%,均高于全国27.3%的平均数。
(2)农民工技术单一,所在行业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的局限性是他们就业的最大阻碍。
(3)仍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农民工受到拖欠工资的困扰。他们自身的角色意识上希望成为城里人,但是与现实中自身的社会地位不高形成强烈的反差。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成为了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三、农民工问题根源探究
(1)经济结构方面的原因。国家经济结构布局不合理,中西部经济发展部平衡,沿海内地差距大。客观上造成农民工就业难度加大,无法实现本地就业。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政策加大城乡差距。长期以来农业现代化水平低下,农业内部结构不科学,区域发展及其不平衡,尤其是在西部地区,农村经济状况仍然相当落后。农民收入难以提高,生活物资价格上涨,医疗,教育费用提高,农民生活生存成本提高,压力增大。无奈之下只能背井离乡谋求生计。然而农民工并没有轻松的在异地他乡找到合适的收入可观的工作。
(2)相关的职能服务不力。首先,国家在城乡就业服务方面,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制度化的,效率化的服务机制。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很多农民工基本不知道有这样的途径,再就是监督机制缺乏,导致不法机构和个人趁虚而入,骗取农民工的钱财。据调查显示,75.6%的农民工在寻找工作时,没有使用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85.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82.3%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只有4.2%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政府组织, 而5.8%的农民工则是通过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作为寻找工作的主要渠道。
(3)社会缺乏对农民工的关心和帮助。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组织,集团以追逐利益为本,形成各种利益集团。例如:地方利益集团,行业性利益集团、等级利益集团、特权性利益集团和暴发性利益集团; 交通,铁路、建筑业,电信、石化等都已形成了各自的行业利益集团。他们通过各种渠道积聚财富,然而对于社会中下层的利益却不予扶持。
(4)农民工本身的原因。农民工本身的知识结构水平和文化教育程度无法满足更高层次工作岗位的要求,就业领域狭窄,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年少的男子在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负担学业的情况下,无法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教育不先行,经济能力则不可能提升。这样势必形成恶性循环:穷不思教,不教愈穷。
四、农民工再就业渠道探索
(1)严格监督制度,落实扶农助农政策。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真正掌握市场动态,了解农民需求的服务机构。逐步调整城乡的一系列关于养老,医疗,户籍,教育制度。让农民工变城市人不再只是梦想。调整优化地区经济结构,因时因地制宜,让农民工能不出本地就能找到满意的工作。例如,在工业区,可在规范区域内设置服务业,让工业区的生活便利的同时也落实了一批人的就业问题实现双赢。
(2)利用社会舆论的强大引导力量,可适当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扶持倾斜政策等鼓励为农民工就业起到积极作用的企业。鼓励正能量关注农民工就业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农民工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农民工就业困难,通过中职学习或就业培训等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和知识。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2
现阶段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实质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问题和城镇化问题.20世纪40年代末,我国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达85%,目前已降至15%以下,但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仅从1949年的85%降至目前的61%。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之所以无法得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的﹁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数量不能随着农业产值占GDP比重的下降而相应减少,从而严重地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入世贸组织后,许多人都担心我国农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这种冲击固然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由此需要农民脱离农业的速度跟不上,使农民蒙受难以预料的损失。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致使我国农业领域里沉淀了过量的劳动力,这是农民依靠农业增收困难的深层原因。与此相联系,由于我国农业的就业份额过高,导致农业与非农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从1990年的4倍,扩大到2002年的5.3倍。这表明这段时间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
那么,应当如何提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纯收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时,几乎都谈到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正是在于:活劳动的份额减少,过去劳动的份额增加,但结果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总量减少,因而,所减少的活劳动要大于所增加的过去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90页),在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由于客观上存在着投资报酬递减趋势,农业劳动生产率往往因为劳动投入量的增加而趋于递减。如果多余的劳动力未能转移到农业以外的其他领域,则必然造成潜在的待业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如果把所有的农业劳动力都投在数量固定甚至日趋减少的土地上,则必然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这种因为农业活劳动投入量过多而造成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偏低,实际上是属于不充分就业。这就说明了,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农业部门中,仅仅节约劳动时间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领域,才有可能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农业生产要素(诸如土地、劳力、资金)的配置起着调节作用。根据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假设土地的边际效益递减了,就会有资金(技术装备的货币形态)来替代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在于优化要素配置,但就我国农村当前的实际情况看,相对于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劳动力价格甚为低廉,而其他相对稀缺的要素价格则是较为昂贵的,从而使得劳动力要素很难被替代出去。由于土地(包含耕地)是不可能增加的,而劳动力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使得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近年来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趋于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连社会平均利润率都产生不了,资金也就很难进入农业领域,在农业中物化劳动替代活劳动,资金替代劳动力的机制,也就很难形成。
本来,在难以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短缺的条件下,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的另一条途径,就是通过转移剩余农业劳动力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重新调整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让留在农业领域的劳动力拥有足够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土地。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城乡非农业部门的扩张,还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将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全部吸纳,这就很难在短时间内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与此同时,我国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地关系相当紧张,对于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来说,除了土地,还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保障手段。土地既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进一步说,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耕地所承担的农民福利保障功能,远远“超越”了耕地所承担的生产要素功能。在耕地福利化趋势下,公平原则必然高于效率原则。这就必然极大地限制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综上所述,当前制约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要素的流动不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由于市场取向改革目标还汉有到位,市场体系发育还很不完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还没有完全消除,使得农村严重过剩的生产要素(主要指劳动力)流不出去,农村甚为稀缺的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和人才)流不进来,一句话,正常的生产要素流动严重受阻。这是近年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趋于缓慢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不快的根本原因。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格局,真正地把自、平等权和发展权还给农民。回顾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中国农村必须经历三次深刻改革,才有可能引导农民最终走上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第一次是从僵化的农村体制下解放出来,把生产经营启还给农民;第二次是从极其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在农村地区发展二、三产业。这两次变革已经基本上完成,现在正经历着第三次变革,即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实现城乡一体化,使农民同市民一样,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统筹城乡发展与壮大县域经济
从理论上说,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如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有个突破性的提法,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很有针对性的。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是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但为什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以及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仅仅把眼光局限在“三农”本身,即就“三农”论“三农”。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新的提法突破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旧框框,站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但是,最近又出现一种倾向,即有些同志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简单理解为跳出“三农”抓“三农”:即解决农业问题靠工业化;解决农民问题靠市民化(把农民变市民);解决农村问题靠城镇化。这种观点有对的一面,但还不够全面。正确的提法应当是:跳出“三农”抓“三农”与立足“三农”抓“三农”相结合。从我国国情出发,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可能加快,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三农”问题也不可QB得到解决。所以,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论及“三农”问题时,是用两句话来概括:即“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集中表现。
对于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相对于城市,农村所蕴藏的潜在力量要大得多。只要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管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如何,在农村这个辽阔的区域内,总是蕴藏着比城市丰富得多的可供利用的初级产品、劳动资源和自然资源。不仅如此,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多部门、多层次、多功能的经济结构的转变,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在农村区域内将会集中全国相当一部分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服务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这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末预报统计,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将实现增加值36600亿元,支付劳动者报酬9000亿元(农民人均910元),吸纳就业人员1350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超过28%)。从总体上说,我国县域经济还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也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这就决定了县委、县政府要把农村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县域经济要以农村经济为中心。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其落脚点应放在县、市,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直接操作平台。还须指出,县域处于城乡结合部,是城乡汇合点,因而应该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与城乡协调发展相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强调的不仅仅是城乡共同发展,而且是城乡相互融合,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互动式发展。从实际解决“三农”问题以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县(市)这个层次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首先,作为宏观和微观的结合部,在发展规划的制定、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开发重点等一系列发展重大问题上,县(市)都具有相对的、较大的自;其次,作为承上启下的行政管理层次,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职能,Q8够有效地调整县域内各产业之间的关系,统一各部门的力量,兼顾县(市)、乡(镇)、村三个层次,履行统筹、协调、组织、服务功能,统揽县域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强省先强县(市)”的原则,走出一条专业市场、块状产业和小城镇建设相互促进,发展县域经济的独特路子。2000年浙江省全省38个县、24个县级市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10亿元,占全省的71%;财政收入达283亿元,占全省的43%。2003年,浙江省农村有2/3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农民纯收入增量中有80%来自非农产业。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不仅迅速推动浙江省成为全国的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其在全国的排位,从第十二位进入前四位,而且显著提高了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浙江省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这正是发展县域经济的结果。
三、统筹城乡发展与小城镇建设
长期以来,在城市化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即认为城市化是为了解决现有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问题。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一直把城市化的重心放在城市自身的建设上,虽然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规模都有很大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的提高,但城市化程度却明显滞后,究其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农村自身的发展以及在农村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这就涉及到党的十六大报告所论及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实质是什么?我们认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指它是和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城镇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逐步优化城乡人口结构,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所必需的环境条件。如果说,以往发展大中小城市,是在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下运行的,始终没有顾及“三农”问题的解决,甚至是以损害“三农”为代价;那么,当今的小城镇建设则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也就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核心是城镇化滞后。从党的十六大报告的体系看,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都是结合着繁荣农村经济的内容提出来的。
小城镇是一个区域性概念,从狭义的小城镇概念出发,小城镇既有城市的特征,又有乡村的特征。小城镇具有城市的特征,指的是它是以一个中心点为依托,以中心至辐射点为半径所构成的区域网络。所不同的是小城镇的辐射点是周围的村。换句话说,小城镇最大的特点是建立在周围乡村的基础上,作为小城镇中心的镇,它的形成、发展与周围乡村发展的特点,乃至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蓬勃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担当起带动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在农村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农民,要求既有丰富的物质生活,又得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享受到城市的文明。而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小城镇建设,日益配套的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设施,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精神生活,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小城镇的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因素。作为我国广义城市的重要构成部分的小城镇,不仅仅是大小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而且往往是当地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因而是联结大中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因此,小城镇不仅要发展成为吸纳和接收大城市功能辐射的地区,同时也要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
对中国来说,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也是逐步变农村为城镇、变农民为市民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是与农村工业化、农民职工化、市民化相互交织、同步运行的过程,是城乡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基本动力则是农村工业化。反过来,小城镇建设又会大大推动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中国一直停留在农业社会,农民太多是其贫穷的根源,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就要让农民减少下去。不把农民变非农民,中国就无法实现现代化。而小城镇分布于广大农村之中,既具有农村的某些优势,又能发挥城市的一定功能,只要建设得好,对周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是相当大的,可以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栖息地和向城市化过渡的前沿阵地。况且,随着小城镇的发展,还可以逐步提升为小城市、中等城市。最近几年,国家城建部门在重视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已经开始把重点放在巩固、提高现有小城镇方面,并在这个基础上建设起一批起点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俱佳的新型小城镇,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网络的城镇化体系。这就是理想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我国人口众多,又处在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转折时期,无论是农村或者城市,就业压力都相当大。这就给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变带来特殊的困难,这就决定了实现城镇化目标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渐进的社会转型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城镇化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就业形式也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在相当程度上是采取不完全转移方式。这是和我国农民缺乏社会保障联系在一起的。对于我国农民来说,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土地不仅仅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基本上是以追求相对较高的经济收入为目标和动力,因而基本上属于一种经济行为。一旦城市失去就业机会,或者城市就业成本过高,他们就会退回到农村,因为农村还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承包地。这就涉及到我们所要加以分析的“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农民工”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和城镇化的本质要求相背离的。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镇打工多年,却始终是城镇的边缘群体。他们和原有城镇职工相比,付出同等的劳动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甚至付出加倍的劳动,也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由于有城市户籍的正规就业职工的利益是刚性的,他们的工资水平一般是呈上升的趋势;农民工的利益则没有保障,同时由于进城“农民工”队伍越来越庞大,数量越来越多,供大于求的趋势有增无减,使得“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越来越低,更谈不上享受原有城镇职工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如此庞大的“农民工”队伍,虽然已经从农村走向城镇,却不被城镇所完全接纳。这就不难理解,“农民工”现象的出现,是与城镇化进程严重滞后联系在一起。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城市化理念。传统的城市化理念是产生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体制。在以往的一个相当长时间内,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在城乡隔离的环境下完全独立于农村而运行的。这就使得迅速增加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被城市所吸收。而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着的城镇化进程中,却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农村,九亿农民。在这种新的背景下,城市化的理念就必须更新,即不能仅仅理解为“单向城市化”,还应当理解为农村通过自身的发展以及城市文明的普及,逐步转化为城市。“单向运动”必然是少慢差费;“双向运动”必然是多快好省。由此决定了我国城镇化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农村。只要我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逐渐意识到,我国城镇化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与其说是在城市,不如说是在农村。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就必须致力于农村的现代化。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能加快;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忽视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三农”问题终究不可能得到解决,更谈不上把“农民工”转变为市民。我国城镇化进程,包含着农村人口自身的生活消费方式、闲暇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工作方式、思维方式、价值标准及接受现代文化传播和受教育的程度等各种因素在内的变化,其实质是农村社区生产力结构、生产经营方式、收入水平与收入结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人口素质等方面与城市文明逐渐接近、趋向同一的历史过程,是城乡差别逐渐缩小,并最终走向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过程。在城乡差别还相当悬殊的情况下,要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当艰难的。而小城镇又是农村的经济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离开了小城镇的发展,离开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农村经济就繁荣不起来,城乡差别就很难缩小,更谈不上把“农民工”转变为市民。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3
关键词:构建;“三农”问题;金融体系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这一点显得尤为突出,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有其独特的优势。良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黑龙江省“三农”问题的表现
目前,黑龙江省的“三农”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农民收入问题。农民收入低、增收难、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大,导致农民的经济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农民的平等权利得不到保障。这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二是农业产业化问题。农业发展缺乏有效的企业拉动力,缺少较强的龙头企业,现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够。三是农村建设问题。主要是三个落后:基础设施落后、科技文化落后、乡村面貌落后。这三方面的问题实质是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反映,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如不尽快解决上述问题,从长期来看,不利于社会稳定,从短期来看,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这将大大影响黑龙江经济的发展,阻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在解三农问题,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诸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是及其有限,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但农信社自身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1)目前,黑龙江省市(县)的农业银行在农村的机构网点已全面收缩,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经营业务伴随着国有粮食企业改制、粮食流通市场化已逐步萎缩,邮政储蓄不断从农村抽吸资金,已经造成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和“一社难支‘三农’”的局面。
(2)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与其商业化经营模式之间存在矛盾。黑龙江省农信社的发展历史证明,在经过多次的重组和长期的行政计划管理之后,农村信用社从内容到实质都不再具备合作金融的特性,已经变为按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运作,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组织。另一方面农信社又承担着部分政策性的支农任务,并为此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农村信用社成了一个矛盾综合体,多元目标冲突。农民对农信社既没有控制权,也没有管理权和收益权,导致农信社产权关系模糊、所有者缺位、寻租现象严重,最终发展偏离了设立时的初衷。
(3)农村信用社农贷业务以粮食生产贷款为主,规模化养殖及农产品加工营销难以得到贷款,农村中小企业基本得不到贷款。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以种植业小额贷款为主“春放秋收冬不贷”,贷款方式为3—5户联保,额度一般在3 000—5 000元之间。养殖业贷款占农业贷款额的比重在10%~30%之间,主要用于支持当地发展禽蛋业、奶牛养殖业,最高额度在1—3万元之间,采取抵押联保方式,多为一年期。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筹资更为困难。
2.农村消费型贷款处在起步阶段,民间借贷比较普遍。除农业扩大再生产外,农户迫切需要的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等分期偿付的中长期贷款,目前仍然很难从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贷出。民间借贷(当地称“抬款”)现象比较普遍,一般由亲属、朋友担保,利息都在一分以上。
3.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少,地方财政基本上为“吃饭财政”,对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的支持力量微弱。目前,中央与省级财政对市(县)支持主要是转移支付项目,包括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人畜引水补贴等,而农田水利设施、村庄道路硬化、农村社区环境治理、农村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投入短缺、支持渠道缺乏,已严重制约了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总之,黑龙江省的农村金融支持作用,仅处在维持农业简单再生产的推进阶段,与广大农户、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规模化生产的强烈需求极其不相称,由此形成了三个不衔接,即“零风险贷款”供给与风险和收益并存的农业产业化资金强劲需求不衔接,农村金融机构的“恐贷”、“惧贷”行为与农户、企业强烈的贷款作为不衔接,农村金融自身发展壮大与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不衔接。这种由于金融供给方式不合理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必须要采取措施加以打破,形成新的供需衔接、优势互补、良性循环的经济增长方式。
三、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效新型农村金融体制的建议
充足到位的资金供给、高效便捷的信贷经营模式和基地企业规模带动是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为此,如何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效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是解决黑龙江省“三农”问题的关键。构建一种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发行为主体,以其他金融组织为补充,以担保、保险企业为保障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必将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
1.明确全省各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理顺相互间的资金关系,形成农村资金的良性循环机制。落实各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义务,按其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发放支农贷款,对投向龙头企业的贷款比照农信社贷款利率的办法实行一定幅度的浮动。进一步发挥农发行的政策性信贷支持作用,调整职能,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开办“三农”贷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信贷业务,做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工作;农业银行要继续坚守农村阵地,按商业化原则做好农业信贷工作,转变观念,讲求效益,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寻找机遇,创新思路,办好信贷扶贫业务,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支持乡镇企业和农村中小企业等等;人民银行要继续运用支农再贷款提升农信社支农后劲;农信社要结合双流农村居民非农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新情况,把服务“三农”作为业务经营的第一要务,把农民增收作为业务经营的根本出发点,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业务经营的主要突破口,集聚信贷资金,结合优惠政策,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不断增加贷款投入,努力提升金融服务,实现支农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效益的“双赢”。
2.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因地制宜改革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3.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增强农村信用社主力军作用。政府要解决农信社的政策性亏损。建议国家对农村信用社开办保值储蓄而多付的利息给予补贴,并对农村信用社历史遗留的和因承担政府行为所形成的不良资产给予剥离。在税收政策上建议适当给予一定的扶持。调整信用社的税收政策,减征或免征农业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以减轻其经营包袱,使其轻装上阵,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地方财政应对支农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4.适度放松农村金融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重点支持农民自主参与的各种形式的合作金融,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在大部分农户和农村企业普遍缺乏担保抵押品的情况下,发展民间金融可以有效利用民间的乡土信用资源,为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服务。此外,还应探索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农村存款保险机制,调整财政和金融政策等支农方式。
5.探索建立适应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民间借贷现象普遍存在,证明切实存在民间金融市场,民间借贷有利可图。这是因为在经济发展中,一部分农户、企业先富裕起来、手中握有资金,一部分农户、企业急需发展资金,由此必然形成民间借贷。因此,应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组织,着手建立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培育新型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解决农村发展资金紧张问题。
6.抓住契机,从根本上缓解农民和农村企业贷款担保问题。积极促进各级政府和财政落实预算,安排专项贷款担保基金,尽快成立农村贷款担保机构。根据农村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尝试推进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方式,精简程序,增强可操作性。探索建立以信用镇、信用乡、信用村、信用企业、信用农户及信用个人为主线的农村信用资信、信用等级体系,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条件下,便利农民担保与受贷。其次,鼓励支持建立“会员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金融企业,采取“自愿入股、滚动发展、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改变过去单纯的“资产抵押”为“资产资金双抵押”,为股东提供股本多倍的贷款担保额度和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
7.建立和创新农村和农业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农村和农业保险产品,开发一些费率比例低、农民又急需的养殖业、种植业、抗灾、农业运输等方面的险种,既可使其成为农业保险新的业务增长点,又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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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金敖.农民增收制约因素及宏观对策探讨[J].农业经济问题,2002,(9).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4
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是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其意义重大深远。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解决“三农”问题,核心是农民增收。
一、农民增收滞缓的现状
近年来,虽然我国耕地和粮食播种面积有所减少,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但粮食总产量仍然呈增长态势。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民并没有因农产品丰收而增收,相反出现收入下降趋势,出现了粮食增产不增价,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我们调查走访了卫辉市狮犳头乡水峪村、封邱县黄德镇、辉县市盘上村、沁阳市紫陵镇坞头村,尽管这里的农民千方百计挖掘土地潜力,像绣花一样耕耘土地,但收入了了。的确,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单纯依靠增产已经难以成为农民增收的因素,财政投入对农民增收的边际效应降低,利用提高农产品价格政策增加农民收入的空间和作用越来越弱,农民收入增幅明显回落,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历史的经验证明,农民收入上不去,就会农业衰退,农村落后,这时即使城市有些现代化,根基也不稳,甚至使整个社会不稳定。由此可见,解决农民增收难问题迫在眉睫。
二、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
制约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因素,是自然条件、历史沉积、体制机制、政策安排、工作方法、人的素质和领导意识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包括恶劣的地理环境及旱、涝、虫等自然灾害;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面广,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环境污染严重;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农业生产周期长;农产品市场波动剧烈,农民增收日益受市场约束;农业人口多、人均资源量少,生产分散经营;和农民信息不灵技能缺乏;农业生产成本高,利润薄;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技术支持不足;非农产业发展速度较慢,城镇化进程滞后,非农收入较低,劳动力转移困难,增收渠道不宽等等因素。当前,影响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表现,但是,抛开个别地区的个别情况,我们将以上影响农民增收的共性制约因素分门别类,划分为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一)社会因素(Y1)1.农业人口多、人均资源量少,生产分散经营(Z1)。2.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技术支持不足(Z2)3.非农产业发展速度较慢,城镇化进程滞后,非农收入较低劳动力转移困难,增收渠道不宽(Z3)。(二)自然因素(Y2)1.恶劣的地理环境及旱、涝、虫等自然灾害(Z6)。2.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面广,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环境污染严重(Z5)。3.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农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与市场波动剧烈的矛盾(Z7)。(三)经济因素(Y3)1.农民增收日益受市场约束和农民信息不灵,技能缺乏的矛盾(Z4)。2.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农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与市场波动剧烈的矛盾(Z7)。3.农业生产成本高,利润薄(Z8)。
三、农民增收制约因素的定量分析
当前,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有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其中,哪些因素是主要原因哪些是次要原因,需要我们作深层次的分析,然后才能抓住主要矛盾,对症下药。解决好“三农”问题。在此,本文根据上述分析,建立农民增收制约因素的层次结构模型,定量分析农民增收问题。(一)分析建立如下农民增收制约因素的层次结构模型。原因或者说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以往认为的农产品供给充裕,价格下跌造成的,更主要的则是经济规律与宏观经济环境发展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农产品供求结构格局的变化(Z7),非农产业发展速度缓慢与城镇化进程滞后,农民非农业收入锐减(Z5)以及农业生态环境恶化(Z3)等。这些因素排在前列,构成了农民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而自然灾害、政策资金支持、农业生产成本等责任和社会因素排序靠后,已经不再是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而退居次要地位。由上面结论知,该模型分析的结论与农民增收制约因素的作用大小现实相吻合较好地反映了现阶段中国贫困地区农民增收问题的现实状况和特点。当然,中国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不仅只有如上八个,例如,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及思想观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也是制约因素,还有一些特殊地区的特殊制约因素等。即便是本文所列的上述八个因素中,在特殊地区某个因素也可能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例如在西部地区,干旱这一自然因素可能就是主要因素了。这些情况,因其不具有一般性,故不再本文分析之列。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5
[关键词]“三农”问题城乡经济一体化和谐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结构的分化和发展不和谐问题凸现出来。其中城乡分割、工农失调与城乡发展不和谐不仅是国人关注的“三农”问题的实质,而且也关系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探索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协调发展的新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出路。
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使我们在解决“三农”及城乡一体化等问题时面临着极为沉重的体制障碍。一方面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人多地少,资本积累与投入不足,产业化和市场化程度较低;另一方面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大量资金源于农业积累、农业耕地被大量占用。在二元经济和城乡二元体制约束下,“三农”问题不可能单纯靠中央转移支付和从农业内部得到解决。就实施城市工商业向农业产业的渗透和扩散,最终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协调发展的路径进行了探索。
一、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处于经济转型关键时期的农村地区面临着严重的资本困境,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下降,两者的脱节和摩擦更加严重。在讨论反哺政策时,总是强调向农村、农业“输血”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地培育农业产业的自生能力和竞争能力。另外,由于中国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着信用质量低下,民间金融萎缩,农业产业缺乏竞争优势,因而汲取资金的能力极其脆弱。相反,由于工业相比于农业具有普遍的比较优势,农业资本从农村“外逃”至城市经济。这表明农村金融的脆弱性极其严重,其影响农村金融体系的造血和输血功能。为此加快金融体系创新,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资本困境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央政府通过财政制度改革提升国家财政能力,对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现有的政府主导的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出现梗阻现象,通过金融功能再造等多种手段建立一个健康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地区的发展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业发展的技术支持
农业发展必须走科技之路,这是我国人多耕地少的国情选择,也是产业结构优化的自身选择。基于我国科技对农业支持的现状、特点和趋势,结合国外和农业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我国应主要强调生物技术、化肥技术和农药技术以及农产品加工技术对农业进步的影响。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建立农业项目科技进步基金;重视农业政策对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技术推广的影响或作用;建立和形成对农民进行有效技术培训的制度保证;建立农村科技合作网络;加强农业技术专家的队伍建设。通过科技支农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发展科技农业,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三、农业发展与人力资源配置
由于体制的、历史的、制度的原因,“城市偏向”的惯性思维和惯,使得农村人力资本投资长期不足,农村人力资本存量偏低,农业科技人员数量少且逐年递减,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培训薄弱。由于医疗卫生条件差,农民“因病致贫”现象严重,使得更多学有专长的人寻找一切机会离开农村,到城市发展。人力资本存量不足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人才短缺制约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农村科技的进步与应用,也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层次造成不利影响,从根本影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由此可见,鼓励城市学有专长的技术人才和企业家到农村发展,实现城乡知识、信息、技术和人力资本的共享,优化城乡劳动力结构和技术结构,提高城乡的要素配置效率。加大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建立合理的投资机制将对促进农村经济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四、农业产业的自生能力
农村的发展不仅依赖传统农牧业,如种植业、养殖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而且还应引入新型的农业部门,如观光旅游农业、休闲农业、教育示范农业、体验农业、海洋农业、无土种植农业等,融生产、生活、社会与生态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从而在传统农业内部发展出一个多功能、多形态的农业集成体系。随着我国市场准入的扩大和开放型经济的纵深发展,农村经济结构、主要农产品供求结构、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并在区域上呈现了差异,因此,创新农业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使农业产业结构向市场纵深发展;农业经济向第二、三产业渗透,构造组织体系与生产经营方式的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农业自然力的比较优势,通过科技投入和政策支持,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产业集”,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的自生能力。
五、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创新
农业产业化是一种综合经营体制,是城乡互动和彼此协调发展并不断向外溢出技术、扩展社会资本的动态过程。借助一系列中介组织(如农业种植协会、龙头企业等),把各类产品链、产业链、价值链延伸到市场,才能在农民、农业和农村中分离出异质型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并从农业内部发展出不同的专业化经济组织,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根本转型,最终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其中,产业链的构建成为农业产业化的核心环节。从制度和组织安排的方式上看,存在着两种基本模式:合作社和“公司+农户”。合作社大多是中、小农户自愿联合,集体加工或销售。“公司+农户”模式一般是以经营农产品加工和购销业务的公司为核心,吸收附近农户组成生产基地,实行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总结我国农业产业化实践探索最优组织模式。龙头企业带动型组织;中介组织带动型组织;专业市场带动型组织;主导产业带动型组;科技带动型组织。
六、工业反哺农业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经济增长,我国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在反哺过程中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工农协调、城乡统筹发展的“反哺与互动传导机制”,把反哺看作是“直接反哺”和“间接反哺”的统一。前者是“政府有形之手”通过政府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改善农民的收入结构、改进农村公共设施,实施优质的主粮生产区工程。后者是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通过农业产业化政策,培育农业的自生能力。与此同时,政府采取贷款优惠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城市工业向农民、农业和农村提供知识、技术和产业服务,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和工农产业的协调发展。间接反哺是把以农业、农村为依托的农业产业延伸至城市经济的专业化分工体系与以城市工业为依托的向农业产业渗透和扩展的专业化分工体系联接起来,更侧重政府产业引导下的市场的无形之手对专业化和分工体系的调节作用。探求工业和农业发展的互动机制,是转轨条件下中国农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要举措。
七、城乡土地统筹与土地合理流转
从我国国情出发,分析和把握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保护耕地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妥善处理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土地占用之间的关系;协调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降低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本与保护农民利益的矛盾;在不同所有权条件下,消除地权歧视,统筹发展城乡土地市场;建立土地集约利用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产业组织与农地产权制度有效结合,维护农民权益的问题。
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需要新思路,需要超越单纯的工业发展优先的认知范围。创新农业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通过多渠道支持,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产业集”,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的自生能力。和谐社会的建设呼唤中国的全面转型,推进社会全面转型,而不是单纯地一味强调经济转型。优化结构,统筹城乡社会与经济发展,这对于提高城乡社会和谐程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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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6
关键词:金融业 三农 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037-02
一、金融服务“三农”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越来越关注,越来越重视,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生产,加强农村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使我国农业生产迈上了新台阶,农民整体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改善。但是当前制约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的因素还存在,特别是农村金融服务部门尚未形成服务“三农”的有机整体,从而抑制农村金融完善和农村经济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形势货币化、市场化、产业化和城镇化趋势明显,这种变化对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是:资金需求量大且期限长、金融机构种类多且布局合理、金融业务需求多样化、金融产品创新化、金融设施现代化等。但农村金融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使其业务变更与这种要求相差甚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商业银行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离农倾向。为了增收节支,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放弃了一些乡镇网点,即使留下来的网点也更大程度体现出吸储功能,基本没有放贷功能。在贷款客户选择方面更多地偏好于一些经营效益好的企业,而对处于成长期的乡镇企业以及农户则“慎贷”、“惜贷”,支农力度明显不足,体现为农村正规金融主体缺位,农业政策性银行日渐萎缩。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国家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主体,支持“三农”发展的具体措施。在稳定粮食市场、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的稳定方面发挥了作用,但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变化,农业发展银行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发挥的功能越来越受到限制。商业金融的趋利性是推进商业金融改革的根本动因,而农村金融环境较差,借贷风险大助长了商业金融在农村的撤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各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以业务流程重组为核心的改革,撤并了基层分支机构,特别是农村一线的分支机构大幅度减少,造成农村金融空洞化。
2.我国农村合作社金融业是定位于农村的基本金融机构,但从多年的实际情况看,农村合作社金融经营效率低下,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合作金融内部人控制,甚至合作金融的趋利性动机,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无法满足“三农”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农村信用社支农力不从心,且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当前生产资料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用于储蓄的闲置资金越来越有限。部分农村信用社为了经营效益,压缩农户贷款规模,用于收益更高的工商业贷款。农村信用社长期处于所有制缺位的状态,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为追求局部利益而背弃合作制原则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3.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撤离以及农村基金会被清理后,邮政储蓄获得了超长发展,导致大量资金从农村经济体系中流出。邮政储蓄设定的初衷是利用邮政网络优势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支持经济建设的需要,但在操作上邮政储蓄往往因此只存不贷,或者是吸收大量存款,只发放很少的贷款,这一经营模式抽走了农村大量资金。据统计,截至2008年末,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已经高达2万亿元,50%以上的存款来自农村。
4.农村非正规金融尚未得到法律认可和规范。非正规金融业称为民间金融。由于商业金融、农村信用社、政策性银行服务功能缺位,因而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出现是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非正式制度变迁。但这种金融借贷关系单纯依赖社会关系作为其信用的保证,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在正规金融为了规范农村市场的风险,不愿顾及农村金融市场时,乡镇中小企业和农户只能从正规金融之外寻求金融支持,这样非正规金融便应运而生。非正规金融虽然对推进农村金融建设,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一直没有取得合法的地位,在实际运行和操作中产生了不少问题和弊端。
二、金融服务“三农”问题的主要原因
1.商业银行经营趋向对农村金融需求有较强的排斥性。当前商业银行经营趋向决定其在风险控制、市场营销和产品定价等方面对农村金融需求造成金融排斥性。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虽然近年来业务范围一再扩大,但主要还是针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一些大项目,对改善农村资金矛盾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2.二元经济结构下金融资源分布不均衡,且缺乏有效的协调流动机制。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金融发展严重不平衡,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加之资金流动的逐利性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健全,农村资金也大规模地涌向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金融资金的“马太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竞争激烈,因而金融机构会按照利润最大化来决定信贷投向,金融资源会继续按照盈利和安全的目标在经济发达、投资环境好的地区配置,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及其配置结构不利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甚至形成恶性循环。
3.由于农业生产的自然周期的特性要求贷款期限与之相适应。目前一些正规金融机构规定不向农户提供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或者按照公历年度不准超过年底,以至出现在农业生产过程尚未结束,农产品尚未成熟,出售之前就要偿还贷款的情况。
4.在农村金融需求中,由于当前不少地区开始出现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多元化”、农民“现代化”和“城市化”趋势,这些变化趋势要求提供与之相配套的基本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除了存款方便外,支付难、汇款难和贷款难至今没有得到较好解决,银行卡、保险和证券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
5.农业的高风险性和信用体系不健全。由于农业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农户分散,农民的信用意识不强,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加之农业收益不高,对银行资金的吸引力不大。农业银行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定位于多存少贷或只存不贷。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当前只零星发放贷款,对象大多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
三、提高金融服务“三农”功能的对策建议
基于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的实践,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应该从金融功能出发,在政府立法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基础上,挖掘民间金融的潜能,建立国家政策性金融为引导,合作金融为核心,竞争性金融为基础的金融体系。
1.着力改变二元经济结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无工不富,无农不稳。2003年以来国家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实施了极有成效的措施,包括免除农业税、实行义务教育等。但当前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农民增收困难,支农的财政结构和总量远远不能满足“三农”需要,“三农”问题仍然严重。因此需要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从根本上改变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创新机制提高农村的产品利润率,加大农村的资金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环境,搭建高效的农产品流通平台,构建合理的资金流动体系,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快速发展。
2.金融服务“三农”应多元化。我国经济发展客观上存在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在东部地区,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可以走需求遵从型的金融发展道路;在中西部地区,目前还没有商业银行快速发展的经济基础,可选择供给引导型的金融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这就是探索和创新“信贷的商业性与扶贫的社会性”的统一机制,如扶贫贷款通过“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等有利于市场需求与主体利益互动的模式,采取“技术+资金+劳力”的结合方式,引导和带动农户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发展。
3.对农村非金融组织应加强管理并尽快使之合法化。首先,促进农村非金融组织向规范化、合法化、机构化转变,允许那些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农村非金融组织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注册、登记,按正规金融的要求规范管理和监督,使其转变为正规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积极引导小规模的农村非金融组织参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制,使它们通过控股或参股取得部分产权,将社会闲散资金吸引到合法的投资轨道上来。其次,要规范民间自由借贷市场的经营行为,要将它们纳入监控范围,制定健全的市场契约制度,提供民间借贷的合同样本,使其合法并规范运作。最后,要扩大对民间借贷资金监控的范围,定期公布民间借贷利率的加权平均数,并对借贷活动进行指导,增强农户的风险防范意识。
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农村信用社改革,必须把明确产权制度放在首位,要将农村信用社建成符合市场规律,反映产权制度要求,体现地区特色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真正合作金融组织。同时要加快合作金融立法,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地位,通过法律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规范、扶持和保护。
5.解决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相对缺乏的问题。一方面需要政府出台政策综合解决,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外资银行的风险控制经验,同时结合农业产业融资特点,创新融资产品和抵押担保机制,通过金融支持农业采用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带动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在一些地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也可能成为信用载体,起到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桥梁作用。还可以试行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及宅基地流转等形式进行抵押担保。
6.农行和农发行要明确服务“三农”定位,整合资源,消除对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排斥性。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应牢牢把握市场定位,找准发展方向。农行改革过程中要强化“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即以服务三农为己任,服务“三农”为其特色,服务重点转向农民、农业和农村,要积极利用城市金融资源,转变观念,做到“以城养农,以农为本”。农业发展银行应按照国家“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信贷政策,继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途径,为农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服务。农行和农发行转变经营观念的同时还要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开发力度,主动营销,逐步消除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性。
7.从长期看,着眼于建立满足农村多样化金融需求的农村金融体系,定位金融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多层次化,功能拓展具有开放性和兼容性,作为金融体系设计与发展的目标,达到金融需求的关系。在经济落后地区,可以采取以小额信贷与合作性金融为主、政策性金融积极参与、商业性金融为辅的格局;在经济中等发达地区,采取合作性金融与农村中小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政策性金融机构适度参与、大商业性金融机构为辅的格局;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采取以农村中小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大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政策性金融为辅的格局。
8.邮政储蓄银行加快业务拓展,建立农村资金良性循环机制。邮政储蓄银行要尽快完成机构设置,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借助资金规模大、网点布局广、网络信息发达的优势,切实按照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积极开展业务,在信贷投入、支付结算、理财规划、信息咨询等方面为“三农”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促进农村资金循环流动。
9.加大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监管力度,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央行和银监会都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试点,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以及为今后营造适当的农村金融竞争格局都有重要意义。管理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同时要加强引导和监管,完善监测监督体系,确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实现农村金融体系的多样化。
10.加强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农村金融快速发展。一是成立农村保险基金,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体系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低,自然灾害频发,农民投保能力不足,因此,政府应当成立农业保险基金,大力促进高风险、低收益的农业保险的发展。二是加大政策性信贷的补贴力度。当前政策性信贷规模难以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贴息资金不足,应当按照实际贷款规模来核定当年的贴息金额,并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对于部分风险高、收益低的涉农贷款,政府应当成立担保基金和补助基金,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