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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规范范文1
中图分类号: S891 文献标识码: A
城市水系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是城市发展和赖以生存的不可缺乏的要素,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和城市快速的膨胀,人类的活动阻碍了城市水系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造成水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威胁到了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对城市水系进行生态修复已经刻不容缓。
1 城市水系现状问题及成因分析
1)城市自然水系的整体性遭到破坏,自然形态遭到人为活动的侵蚀,水系水网遭到人为的切割,水系的连续性遭到破坏,导致其生态系统变得脆弱易被破坏。
2)自然水系被人为的裁弯取直,人工开凿的水系直线化,减少了水系的流域面积和蓄水量,减少了生物的生存空间,同时也加快了水流的速度,易形成水患。
3)人为的对河道断面的规则式、单一式的改造,减少了生物生存空间的多样性。
4)河床和驳岸的硬质化改造,切断了生物交流的通道,破坏了生物生存的空间,导致水系的自净能力下降、物种多样性下降。
5)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水资源,造成水生生物的死亡和逃离,威胁人类的健康安全。
6)城市快速发展中缺乏对水系生态系统重要性的认识,导致大量河道荒废萎缩,历史河道被填埋,河道蓝线被侵占,导致城市水系应具有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人文价值、景观价值无法体现。
2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目标、原则和方法
2.1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目标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目标是使水系生态系统恢复到未被破坏前的平衡状态,形成各种生物群落配比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强大、系统稳定的水系生态系统,在满足水系生态性要求的同时,要充分挖掘水系的历史人文价值,发挥水系具有的经济社会价值,创造丰富的滨水景观,满足周边居民的功能需求。
2.2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原则
水系生态修复的原则包括:水系修复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原则;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增强空间异质性的景观格局原则;流域尺度规划原则;分河段细化原则;生态系统自设计、自我恢复原则;提高水系连通性原则;主功能优先原则;多功能协调原则;分时段考虑原则;负反馈调节设计原则;生态工程与资源环境管理相结合原则;景观美化原则等[1,2 ]
2.3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方法
2.3.1制定城市规划与法律规范保护和恢复城市水系
城市规划划分蓝线保护范围,制定法律规范保护蓝线,对于已经被填埋的对城市水系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河道,有条件进行恢复改造。规划中要注重城市水系的整体性保护,连通性的恢复,增加水系的自净能力,蓄水能力。
2.3.2对污染源的控制治理
对城市进行雨污分流处理,确保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合格排放,严惩违法排污行为。为城市河流建设污染缓冲带[ 3] 。由于城市水系与乡村的水系存在着天然的联系,所以对污染源的控制要延伸到乡村,严惩乡村违法污染企业,对村民生活垃圾集中回收处理。
2.3.3城市水系自然地貌学特征的恢复
对自然水系形态与地貌进行保护与恢复,除特殊情况,禁止对水系裁弯取直,改变其自然形态。同时要保护水系蓝线范围内的自然地形地貌,保护恢复水系河岸多样性空间,增加水系河道断面的多样性,使水系内形成一系列自然的边滩、浅滩与深潭,增强空间的异质性,为不同物种的生存提供多样性的栖息场所。
2.3.4城市水系驳岸河床生态化改造
对水系现有硬质化不透水的驳岸与河床进行生态化改造,采用最新的生态设计理念与方法,禁止再建硬质化不透水驳岸。遵循水系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规律,
使水体、土壤与生物环境相互交流, 恢复河流自净功能。
2.3.5对城市水系水文循环的恢复
城市化的发展改变了水系原来的水文循环过程,导致水系不能按照自然规律运动,破坏了城市水系的生态循环,因此要把握城市水系水文循环的规律,调节恢复其自然运行的过程。
2.3.6城市水系水质污染的治理
综合利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对水体污染进行治理,恢复天然健康的水质。
2.3.7城市水系生物多样性的恢复
生物物种多样性的恢复主要包括保护濒危、珍稀、特有生物物种,恢复河湖水库水陆交错带植被以及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具有本土特色的生物资源,以恢复水生生态系统的功能,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结构。
2.3.8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综合价值的体现。
城市水系是城市生态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复合功能的综合体。其不仅要体现自然属性所具有的生态价值,还要挖掘所具有的历史人文价值,结合开发保护发挥其具有的直接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合理的规划设计体现其自然的景观价值,创造更多满足人与自然亲密接触的空间,体现人与自然的统一。
4 研究展望
(1)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并不意味着使城市水系恢复到完全自然的状态,而是要结合城市水系的功能和特点,考虑多方面的需求,达到一个适宜的状态。同时需要对这种适宜状态下的各项指标进行研究,并且针对不同的水系类型,形成一个相应的评价体系,以此指导水系的生态修复工作。
(2)城市水系生态修复与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的结合,运用新技术对水系水位、水质量、生物生存状态等进行信息收集,并且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及时反馈处理,维护水系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
(3)城市水系生态修复要以人为本,创造更多人与自然接触的空间,不仅要考虑到自然的因素,也要考虑到人的需求,但是要尽量减少人的活动对水系生态系统的干扰。
(4)城市水系生态修复要体现其复合价值,不能仅仅着眼于生态价值,可以结合城市水系的个性特征进行保护开发。
(5)城市水系生态修复与城市规划政策法规的协同,保护恢复水系的整体性、连接性,保护恢复水系的自然形态与地形地貌特征。
(6)不断研究运用新的技术手段进行生态保护与修复。
(7)城市水系生态修复与城市雨洪管理相结合,研究当洪水来临时,通过城市水系对洪水形成缓冲,如何控制水系缓冲区的宽度和其容量;研究雨水下渗,雨水的组织与收集和城市水系如何联系等。
5小结
目前我国城市水系存在着大量的生态问题,这也是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现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人们的生态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在发展中开始反思这些出现的问题,并且认识到城市水系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探索,城市水系将会重现昔日的美丽。
参考文献
[1] 倪晋仁,刘元元.论河流生态修复[J].水力学报,2006,37(9):1029-1043.
生态修复规范范文2
水源短缺加剧
导致汾河水源短缺情况加剧的主要原因一是降水减少、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需求量增加等,引起汾河中下游干流河道断流;二是工业和城市生活严重依赖地下水开采,以及农业用水增加,致使地下水严重超采,造成水位急剧下降;三是污水垃圾处理水平低,中水价格不合理,回用规模小,加剧水资源的短缺;四是植被被破坏,土壤储存水分能力下降;五是煤炭等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水资源的严重破坏。
生物多样性急剧减少
汾河中下游流域的生物多样性在人为因素影响下急剧减少,主要是河道乔灌木的过度砍伐,造成了大量动物、植物、微生物受到威胁;其次是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和加大畜牧业的发展,人们过度开垦和过度放牧,造成生物所需的食物大大减少;三是捕捞业的发展,人工过度的捕捞使得生物数量大大降低,很多种类已经绝迹;四是山西工业化的发展造成环境污染,很多不能适应环境的生物被很快淘汰。
生态修复技术概述
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是通过调控水生态环境中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各环境影响因子,促使其形成平衡和稳定的生态系统为目标。生态修复技术包括利用培育的高等植物或培养、接种的微生物的生命代谢活动,对水体中污染物进行富集、转化、吸收及降解,使水质得到净化的相关技术。该技术具有修复效果稳定、低耗能或不需耗能、工程造价相对较低、运行成本低廉以及不形成二次污染等特点,主要用于受污染而失衡的自然水生系统的修复。这类水生态修复技术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较为成功的应用,在我国也开始大量的应用,主要有土地处理、高效微生物固定化和人工湿地等技术。
1土地处理技术
废水的土地处理,是将一、二级处理出水用于农田、牧场或林木灌溉,或将原废水经土壤渗滤后回注于地下水等处理技术的总称。废水中通常含有农作物需要的各种营养成分。据我国一些城市污水的测定结果表明,污水中含T-N为30~90mg/L,NH3-N为20~50mg/L,P为3~4mg/L,K为5~40mg/L。上述养分经一级或二级处理后只有少量被除去,而大部分随出水排出。利用废水灌溉,不仅解决了农牧林业对水、肥两大要素的需求,并通过其中的腐植性提高土壤肥力和地温,可获得十分显著的增产效果,而且能除去人工生化处理难以除去的N,P营养物和难生化降解有机物,进一步降低COD,SS和病原菌,使废水资源得到再生。
2高效微生物固定化技术
高效微生物固定化技术是近年来随着废水处理的不断完善和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新型技术。是指将经过培养的高效微生物、酶或菌藻共生群限制在特定的材料区域内部,达到提高微生物或酶的浓度,创造有利于生物代谢的环境,有效减少微生物流失,并使固液容易分离的目的。该类技术主要用于治理富营养化水体。
3人工湿地技术
人工湿地是在土地处理、稳定塘和生物滤池等污水处理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人工构建并控制的、主要利用天然净化能力的污水处理和生态修复技术。它利用了微生物、湿生植物和动物等一系列生物的代谢活动,综合了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复杂过程,使污水中污染成分得以降解,并将其无害化或转化为可利用的物质。
人工湿地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机理
人工湿地床基具有巨大表面积、特定的化学组成和无数的植物根系及其代谢产物(氧、生物活性物质),为污染物的过滤截留、物理和化学吸附、化学分解和沉淀、生物摄取和氧化分解、矿化等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污水中的有机物主要依靠人工湿地床基内的物理和生物、化学的综合过程去除;不溶性有机物被过滤截留、水解、生物摄取和氧化分解;溶解有机物直接被水解、生物摄取和氧化分解;氨氮在床基中大部分通过硝化—反硝化生化过程被去除,部分氨氮和硝氮通过植物吸收而去除;有机氮主要呈悬浮状,被床基过滤截留,并通过生化作用矿化为氨氮、硝氮,进而通过植物吸收和硝化—反硝化过程去除;污水中磷大多以正磷酸盐形式存在,并主要通过人工湿地床基中的钙、铁、铝离子沉淀固着,以及植物的吸收过程去除,沉淀固着在床基中的磷可通过床基料更换而移出;污水中一些微量的金属通过人工湿地床基的吸附或沉淀作用去除,被湿地植物吸附、吸收去除。污水中大部分病原菌和病毒被人工湿地床基好氧微生物摄食分解,部分被植物根系分泌物杀灭。
2人工湿地的类型分析
从工程设计的角度出发,按照系统布水方式的不同或水在系统中流动方式不同划分为表面流人工湿地(自由表流湿地和构筑表流湿地)、潜流人工湿地(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和复合式潜流湿地)。不同类型的人工湿地对特征污染物的去除效果不同,具有各自的优缺点。表面流人工湿地和自然湿地类似,污水从湿地表面流过,在流动的过程中得到净化。这种类型的人工湿地具有投资少、操作简单、运行费用低等优点,但占地面积较大,水力负荷率较小,去污能力有限。
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是指污水从湿地表面纵向流向填料床的底部,床体处于不饱和状态,氧可通过大气扩散和植物传输进入人工湿地系统。其硝化能力高于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可用于处理氨氮含量较高的污水。其缺点是对有机物的处理能力不如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系统,落干/淹水时间较长,控制相对复杂,夏季有孳生蚊蝇的现象。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因污水从一端水平流过填料床而得名,它由一个或多个填料床组成,床体填充基质,床底设有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与表面流人工湿地相比,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的水力负荷较大,对BOD5、CODcr、SS、重金属等污染指标的去除效果好,而且很少有恶臭和孳生蚊蝇现象,有利于在北方地区的冬季运行。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发的复合流式潜流人工湿地技术(以水平流为主,与垂直流结合)中的复合流湿地结构由底至上分别为防渗区、导淤区、主控区及种植区。与其他类型人工湿地相比,复合流式潜流人工湿地的水力负荷大,对BOD5、CODcr、SS、氮磷等污染指标的去除效果好,而且很少有恶臭和孳生蚊蝇现象,特别是能有效地解决湿地系统的淤堵问题和北方地区的冬季运行问题。
3人工湿地生态修复适用性分析
从汾河流域亟待解决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来看,主要是水污染的治理、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以及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问题。而人工湿地的技术特点正是以不同类型的湿地系统的营建和组合来实现河流水质的净化、生物栖息地的营建和水源涵养与保护,这从形式到内容都与汾河生态修复的总体目标相一致。再从该技术的经济可行性和技术成熟性来看,人工湿地技术是目前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技术中投资较低,且便于维护管理的实用技术。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使人工湿地生态治污技术进入到标准化、规范化的阶段,在河道与湖泊水体净化和生态修复方面已有很多成熟应用的经验。从人工湿地类型特点的适用性来看,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和复合流式潜流人工湿地的选用有利于处理污染负荷较高的水体,适宜净化目前汾河中下游严重污染的水质。表面流人工湿地处理负荷虽然较低,但便于在汾河滩地应用,对河水水质有较好的缓冲调整作用,有利于汾河流域生物多样性的改善与营建。
因此,可根据汾河及其支流的不同河道特点、河床与滩地的可利用性、不同河段的水质污染状况和生态修复目标,在不同河段将潜流湿地与表流湿地优化组合,合理布设。对于汾河太原出境处的严重污染河段还可考虑适当的预处理措施,以保证水质达标及湿地系统的入水要求。综上,结合汾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和人工湿地生态修复的技术特点,以人工湿地为主要技术手段实施该流域的生态修复是可行的。
汾河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对策
1源头治理调整布局和优化结构
对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要进行源头治理,坚决杜绝未经处理直接向汾河排污。在沿岸几个重点排污城市应增扩建污水厂,扩大处理规模,中小城市也应因地制宜地建设合适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应当根据各个企业的产品及所产废水性质区别对待,经过处理的废水,有回用条件的应该回用,不能回用的也要实行达标排放,应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从污染源上治理汾河水污染。对于汾河中下游流域的污水治理,应结合实际情况,建议污水先通过城市污水厂处理,再通过湿地系统处理后排放入河,这样对于水环境容量较低、自净能力较弱的汾河来讲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汾河的断面达标。特别是人工湿地技术,不但成本低,而且植物根系土壤可以涵养水分,大量植被的形成有利于生物数量与种类增多,同时可营建生态景观,恢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加快汾河支流流域治理
汾河支流是汾河全流域的重点水源补充,直接影响着汾河流域的水生态环境,与其生态修复息息相关,故针对汾河支流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第一,对汾河支流流域内的污染源进行治理,从源头上对排入汾河支流的污水进行治理,降低入河的水质指标,为汾河支流的生态修复做准备;第二,以人工湿地技术为主,在汾河支流干线实施生态修复,提高水环境容量;第三,在汾河支流入汾河河口处营建河口人工湿地,利用潜流湿地、功能表流湿地和景观表流湿地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改善汾河的支流水质,同时营造湿地景观环境,提高汾河流域河口环境质量。
3落实汾河流域干流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以汾河流域干流殊区域重点段生态修复为基础,以人工湿地生态修复技术为依托,加快落实汾河整个流域干流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改善汾河水水质指标,增强汾河的自净能力。通过湿地工程的营建,流域内的植被系统逐渐得到修复,野生动物系统也会随之得到恢复,有效地提高了生物多样性,从而使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从根本上得到修复。
4提高全民水忧患意识,依法保护水资源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生存的命脉。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水忧患意识,强化水利基础产业的重要地位。加大环保宣教力度,提高环保法律法规的普及,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公众要通过扩展环境权益来提高环境意识,把个人的环境意识的提高过程与对人们切身利益的保护和改善联系起来,自觉参与环境管理。
生态修复规范范文3
一、充分认识搞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的重大意义
由于我国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以及长期以来以资源消耗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许多地区植被破坏,90%的可利用草原退化,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严重,带来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不仅影响国家生态安全,而且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水土保持和草原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改善水土流失地区农牧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水土流失严重、草原生态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不能适应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水土保持和草原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因此,各级水利和农牧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搞好水土保持和草原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全面推进我国生态建设工作。
近年来,各地的成功实践证明,采取适当的人工措施,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利用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在较短的时间内可以实现大面积水土流失的初步治理和生态系统的初步恢复,是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搞好草原保护和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发展农村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草原保护对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生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级水利、农牧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草原建设的同时,把生态修复作为当前水土保持和草原保护工作的一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的开展。
二、抓紧制定生态修复规划
各级水利、农牧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本辖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明确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目标与任务。规划要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牧区水利等规划相结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指导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的依据。近期应以江河源区、内陆河流域下游及绿洲边缘区、草原区、重要水源区、长城沿线风沙源区等区域为重点,在降雨条件较好、人口密度相对较小、水土流失相对较轻微的地区,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生态修复的对象主要是覆盖度为5-50%的低中覆盖度的草原、郁闭度小于40%的灌木地等地类。
三、组织开展科研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各级水利、农牧部门要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对不同区域生态修复的机理与关键技术、优质抗逆草种选育、效益监测指标体系等课题的研究,制定生态修复技术规范。要积极推广优良草种、畜种及改良、秸秆养畜过腹还田、草田轮作、植被抚育更新、节水灌溉、草产品综合利用、围栏建设、免耕种植、鼠虫害防治等技术,搞好生态修复效益监测评价工作,指导与推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
各地要依据《水土保持法》、《草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要求,对乱开乱垦、乱挖乱采、超载过牧等行为,进一步制定操作性强的相关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和乡规民约。要严格基本农田和草原保护制度,坚持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针,建立草畜平衡制度,大力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舍饲圈养,逐步改变依赖天然草原放牧的生产方式,严格限制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为生态的自我修复提供保障。同时,要推动各地出台或完善税收、信贷、投资和能源等方面的优惠>策,促进广大农牧民转变生产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积极性。
五、继续加大执法监督
各级水利、农牧部门要加强水土保持和草原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各地要按照《草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推行以草定畜,逐步压减牲畜头数,实现天然草原的草畜平衡,加快畜种、畜群结构调整,防止超载过牧,促进草原植被恢复:要坚决禁止开垦草原的一切违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草原的行为,加大对乱采滥挖草原野生植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各类非法破坏草原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坚决禁止超采地下水,防止因不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带来新的生态破坏问题;所有实施退耕还草、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以及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区,均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封山禁牧、休牧或划区轮牧。要加强对风沙区、草原区、山区和丘陵区等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和水土保持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要大力宣传搞好水土保持和草原保护工作在我国生态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保持水土、保护草原的意识。宣传生态修复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注重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保护草原,防治水土流失。要切实转变生态建设中重工程建设轻保护的观念,自觉转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生态修复规范范文4
1上海垃圾简易堆场存在问题剖析
1.1生活垃圾堆场环境污染和生态安全隐患[1-3]
①填埋气体污染与安全隐患。堆场散发恶臭气味(主要是氨(NH)3、硫化氢(H2S)、氮氧化物(NO)x和甲硫醇(RSH)),存在甲烷(CH)4爆炸安全隐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②渗沥液污染。缺乏渗沥液收集处理设施,渗沥液直接渗入土壤污染地下水。③堆体稳定性差。稳定化过程中不均匀沉降,易产生滑坡危险。④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破坏周边景观,威胁居民健康及生活生产,使土地资源贬值。
1.2生活垃圾堆场存在原因分析
①垃圾源增多,数量成倍增长。随着城市扩大和经济发展,垃圾增量较大,处置能力不足,导致垃圾简易堆场迟迟无法关闭。②环卫管理重设施建设、轻堆场治理。堆场治理在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和资金分配中往往未能体现或体现较少,对垃圾堆场污染环境问题和后续开发利用的重视程度不足。③堆场治理投入不足。财政在急需解决的环卫设施建设、职工待遇等方面仍遇到困难,资金缺口长期较大。④堆场基本信息掌握不全。由于日常管理薄弱,造成对垃圾堆场现状信息掌握程度和统计深度比较低,对主管部门决策也造成一定影响。
2国内外垃圾堆场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管理
2.1堆场修复利用模式借鉴
2.1.1美国西科维纳市[4]: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和BKK公司签订修复协议———取消土地使用限制,与加州有毒物质控制局(DTSC)签订购买协议———保障土地持有者环境安全,其他协议———土地销售收益分配;投入2020万美元用于堆场治理系统建设和设施购买等;原土地转变为31587m2的商业和娱乐休闲用地。明尼苏达州[5]:明尼苏达州污染防治处长期负责该州112个允许封场的市政固体废物填埋场的治理和监测等工作,并实施填埋场封场利用计划;立法通过填埋场封场治理法案,在填埋场治理协议(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中确定土地使用属性,要求各级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计划与州填埋场封场利用计划相一致,推广垃圾填埋处理场再生技术。缅因州[6]:立法机构通过一系列的关闭和整治414座垃圾填埋场法案,所有整治费用的75%由州政府承担,其余由美国环境保护署承担,共投入近16亿美元参与这场整治建设项目中。
2.1.2北京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模式:制定政策和专项规划(见表1),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思路,审核治理方案和项目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仅用于治理修复技术标准研究的科研投入就达到2000余万元(2006—2007年340万元,2009—2011年1850万元);依托工程管理新技术,包括信息污染检测和影像识别、信息化数据库管理和工程治理等技术,同时推广应用生态修复新技术[7-9]。
2.2主要城市堆场修复利用现状
垃圾堆场生态修复及综合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10-12],需要从政策、资金、技术和管理上保障落实,既要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改善城乡环境,又可以激活并拓展城市闲置垃圾堆场的土地价值,并赋予其新的发展内涵,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由于受发展水平所限,国内简易堆场修复工作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原先位于城郊的垃圾堆场逐渐转变为人口聚集区,具有较大的土地再利用潜质,我国少数大城市已将堆场修复提到议事日程并开展修复工作,制定了一些堆场管理和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如北京制定《2007年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实事项目工作程序》及上海制定《郊区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管理办法》等,但国内大多数城市堆场修复工作进展不大,综合利用的成功案例更少。
3上海生活垃圾堆场运行现状及污染分析
3.1上海市生活垃圾堆场运行现状近年来,随着上海市《固废规划》和几轮“环保3a行动计划”政策措施的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关闭了一大批垃圾堆场,加强了在运行堆场的日常管理。截至2010年底,共撤销了1251个村级堆场,关闭了205座镇级简易填埋场。据统计,上海市生活垃圾堆场(镇级以上堆场)有219处,占地约201hm2,其中,目前处于运行状态的简易填埋场有14座,分布于金山、松江、青浦、崇明等区,占地面积21.5hm2,处理量约为572t/d;已开发利用的垃圾堆场占地3.9hm2,覆土或已种植绿化的占地175.6hm2。下一步,各区县将根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逐步关闭简易填埋场。由于设施“先天不足”,生活垃圾倾倒入这些简易堆场后,仅进行简单的推平、压实操作,无日覆盖和中间覆盖,现场条件较为恶劣,基本无渗沥液和恶臭气体等污染控制措施。
3.2生活垃圾堆场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现状近年来,上海市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和世行贷款,完成了浦东江镇、青浦赵屯等垃圾堆场生态修复工作,启动了老港一至三期、闵行华漕、宝山顾村等大中型堆场生态修复工程。同时,随着城市发展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迫切,垃圾堆场的后续利用也逐渐纳入了议事日程,给垃圾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由于受制于政策、资金、土地性质、技术等多种因素,总体来说,上海垃圾堆场生态修复的覆盖面不大,综合利用水平较低,仍有一批堆场存在生态安全隐患,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已关闭的垃圾堆场中,通过对上海市5个垃圾堆场填埋气体测定结果显示(见图1),其甲烷浓度总体上随着关闭时间的增长而降低,其5a内甲烷浓度为10%~30%,存在爆炸的安全隐患;由于上海雨水充沛,堆场产生的渗沥液水质随年限差异很大,如表2所示。此外堆场重金属监测发现,短期内土样中重金属基本均高于农田土样对照值,为安全起见,堆场在封场10多a后仍不适宜复垦农用。以青浦青东农场堆场为例,虽然该场已于2008年4月停止堆放垃圾,并进行了覆土,实施了一期臭气治理工程。但由于填埋垃圾量较大,距城区较近,垃圾散发的异味对青浦城区还有影响,引发大量居民投诉。2009年6月,区主管部门制订了进一步治理臭气的工作方案,提出了“排水—开挖—喷洒A级EM菌—覆土—种草”的技术方案,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尚在运行的垃圾堆场中,以金山区中丰村生活垃圾堆场为例,由于本地垃圾出路不明,缺乏设施建设管理经费,堆场内放养着鸡等畜禽,且相邻处有一个大型蔬菜种植基地。此类堆场环境风险较大,急需加强规范管理,尽快关闭堆场,并采取覆土等初步修复措施。#p#分页标题#e#
在垃圾堆场修复及利用方面,主要通过垃圾搬迁、加速垃圾稳定化、渗沥液处理、填埋气体处理和植被再生多种修复技术,将已关闭堆场建设成为公园、绿地等生态设施。如闵行体育公园是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广粤路垃圾堆场于1987年关闭后,种植雪松、黑松、白玉兰、棕桐和水松等万余株树;青浦徐泾堆场通过垃圾搬迁、土方回填后建设厂房并投入使用;青浦金泽堆场通过覆土、设置导气管和四周开沟渠、设置截污坝等方式,有效控制了环境污染。
4上海生活垃圾堆场管理对策
4.1工作目标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以改善生活垃圾堆场区域环境、提高堆场废物和土地综合利用率为主线,加大郊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力度,加快推进已关闭堆场的环境改善和生态修复工程(见表3),因地制宜地实现污染场地分类综合利用,为提高郊区环境卫生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
4.2主要措施[13-16]
(1)切实落实管理主体。上海市级层面加强对堆场修复和综合利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各区县政府应属地化管理,切实承担垃圾堆场生态修复的责任,区县规划土地、农业、环保、绿化市容等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合作协同机制。
(2)强化专项规划引导。顺应上海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建设重心向郊区转移的趋势,结合新城规划和大型居住区建设,启动上海市垃圾堆场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垃圾堆场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3)加大政策及资金扶持。从加强立法支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入行政考评等方面促进堆场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工作。政府可通过城维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各区县堆场修复工作给予扶持和奖励;各区县应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将堆场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城维资金项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修复工作和综合利用。
生态修复规范范文5
关键词:水利工程设计;生态环境;设计原则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A
随着现代工程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人类对河流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兴建了一大批各种各样的水利工程。这些水利工程一方面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利益,另一方面也极大地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因此,如何兴利弊害,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为人类造福的优势,减免其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广大水利工作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1.水利工程设计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以往的水利工程设计时,往往单纯考虑一时的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问题,致使自然环境和生物群落受到破坏,局部地区出现生态危机,进而危害人类。如:闸坝阻断河流,影响鱼类回游、产卵区的规模和数量和水生物生长、繁殖和发育;盲目围垦湿地,破坏重要鸟类、兽类栖息地;超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陷、开裂或海水入侵;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使骨干河道断流或上游引水、下游干旱,造成干旱灾害搬家,土地次生盐碱化,荒漠化;修建闸坝后,水质、水量改变,影响自然景观,阻碍水运通航;因水环境改变而造成的地质灾害,过度围垦湖泊及河道滩地,缩小行洪断面和减少洪水容蓄场所,以致洪水决堤漫溢成灾,如库岸崩塌、黄土湿陷以及水库诱发地震等。总之,人类实施的一系列水利工程改变了河流的多样性、连续性和流动性,使水域的流速、水深、水温、自水流边界、水文规律等自然条件发生重大改变,这些改变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未来的水利工程设计要权衡社会经济需求与生态系统健康需求二者的关系,使二者相辅相成,实现可持续发展。
2.水利工程设计时保护生态环境应遵循的原则
目前, 在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规范中, 都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并需进行严格的审批。对此应予以充分重视并加强此方面工作。1997 年水利部的《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 97) 中也提出了对江河流域治理开发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要求从宏观上识别、预估、分析其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研究减免不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纳入规划方案。因此,水利工程设计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实现生态环境保护。
2.1 水利工程设计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水利工程设计要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正确处理工程与人类、自然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保证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相互协调和良性发展。水利工程设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宏观上识别、预估、分析其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和不利影响,按照生态环境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协同发展原则,建设生态水利工程。
2.2工程安全性和经济性原则
工程设施必须在设计标准规定的范围内,能够承受洪水、侵蚀、风暴、冰冻、干旱等自然力荷载。按照河流地貌学原理进行河流纵、横断面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河流泥沙输移、淤积及河流侵蚀、冲刷等河流特征,动态地研究河势变化规律,保证河流修复工程的耐久性。由于对生态演替的过程和结果事先难以把握,生态水利工程往往带有一定程度的风险。这就需要在规划设计中进行方案比选,更要重视生态系统的长期定点监测和评估。另外,充分利用河流生态系统自我恢复、修复规律,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2.3提高河流形态的异质性原则
水利工程设计的目标是恢复或提高生物群落的多样性,重点是尽可能提高河流形态的异质性,使其符合自然河流的地貌学原理,为生物群落多样性的恢复创造条件。因此,在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前,应该对河流进行生物调查、对地貌历史和现状进行勘查和评估,建立河流地貌数据库和生物资源数据库。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 GIS) 是水文、河流地貌和生物调查的有力工具。关键的工作步骤是在以上两种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环境因子与生物因子的相关关系,必要时建立某种数学模型。河流环境因子包括河流河势、蜿蜒度、横断面形状及材料、流速、水位、水质、水温、深泓、泥沙、凹凸岸冲刷、营养盐的迁移转化、水文周期变化等。在众多的环境因子中,识别那些对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的环境因子,在此基础上进行河流地貌学设计和生物栖息地的设计。
2.4生态系统自设计、自我恢复原则
水利工程设计是一种“指导性”的设计,或者说是辅设计。要实现水利工程设计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需要依靠生态系统自设计、自组织功能,由自然界选择合适的物种,形成合理的结构,从而完成设计和实现设计。成功的生态工程经验表明,人工与自然力的贡献各占一半。设计生态水利工程时,科技人员要放弃控制自然界的动机,树立新的工程理念,利用生态系统自组织、自设计这个宝贵财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在设计水利工程实施方案时,必须因地制宜,充分尊重每一条河流的自然属性和美学价值,寻求最佳的生态工程方案。考虑的因素包括水量、水质、土壤、地貌、水文特征等生态因子,生物的种类、密度、生物生产力及群落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在利用自设计理论时,需要充分利用乡土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2.5 反馈调整式设计原则
生态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主要是模仿成熟的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力求最终形成一个健康、可持续的河流生态系统。在河流工程项目执行以后,就开始了一个自然生态演替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并不一定按照设计预期的目标发展,可能出现多种可能性。意识到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都不是静止的,在时间与空间上常具有不确定性。除了自然系统的演替以外,人类系统的变化及干扰也导致了生态系统的调整。这种不确定性使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不同于传统工程的确定性设计方法,而是一种反馈调整式的设计方法。是按照“设计—执行( 包括管理) —监测—评估—调整”这样一种流程以反复循环的方式进行的。在这个流程中,监测工作是基础。监测工作包括生物监测和水文观测。评估的内容是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状况及发展趋势。常用的方法是参照比较方法,一种是与自身河流系统的历史及项目初期状况比较,一种是与自然条件类似但未进行生态修复的河流比较。在反馈调整式设计过程中,提倡科学家、管理者和当地居民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通过对话、协商,以寻求共同利益。提倡多学科的交流和融合,提高设计的科学性。
2.6景观尺度及整体性原则
河流生态修复规划和管理应该在大景观尺度、长期的和保持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在小尺度、短时期和零星局部的范围内进行。在大景观尺度上开展的河流生态修复效率高。整体性是指从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出发,掌握生态系统各个要素间的交互作用,提出修复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综合的系统方法,而不是仅仅考虑河道水文系统的修复问题,也不仅仅是修复单一动物或修复河岸植被。水域生态系统是一个大系统,其子系统包括生物系统、广义水文系统和人造工程设施系统。广义水文系统又与生物系统交织在一起,形成自然河流生态系统。而人类活动和工程设施作为生境的组成部分,形成对于水域生态系统的正负影响。水域生态系统受到胁迫时,需要对于各种胁迫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综合、整体研究;必须重视水域生境的易变性、流动性和随机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种群的基本生存条件;河流生态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周围生态系统随时进行能量传递和物质循环,一条河流的生态修复活动不可能是孤立的,还需要与相邻的流域的生态修复活动进行协调;河流生态修复的时间尺度也十分重要。河流系统的演进是一个动态过程,河流生态修复是靠时间做工作的,因此对于河流生态修复项目要有长期准备,同时进行长期的监测和管理。
3.结束语
在新形势下,如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一项极为重要的课题。综上所述可知,笔者认为如果水利工程设计严格根据生态水利工程的基本原则进行,就能够有效的避免一些突况或者滞后影响事故的发生,就能够满足人类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同时还大大降低人类对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进一步促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实现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实现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庞英臣 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及对策[J] 黑龙江水利科技,2010(5).
[2]田丰 水利工程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J] 辽宁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
生态修复规范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规范管理和提高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全面提升重大草原虫害防控能力,有效预防控制病虫害蔓延,保障草原资源生态安全。
二、草原虫害防治实施目标和任务
(一)草原虫害防治实施目标:
通过采取生物药剂防治,有效控制土蝗、草地螟、黄毛虫等病害虫数量,确保草原虫害不危害、不扩散。
(二)草原虫害防治涉及区域及任务:
防治重点区域为大沙河林场施业区110公顷,东清林场施业区170.83公顷,,明月林场施业区200.64公顷,福兴林场施业区111.61,,石门林场施业区76.32公顷,五个林场共计669.4公顷。
三、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法和措施
(一)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法:
全部采取生物药剂防治,采用大面积喷施生物药剂的虫害治理技术,大力推广应用烟碱苦参碱生物制剂,实现虫害的有效控制。
(二)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时间和技术措施:
(1)、草原虫害防治工作实施分三个阶段(3月15日-9月30日)。
第一准备阶段(3月15日-5月31日):县林业局生态修复科制定《县2021年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案》,选择草原虫害防治区域、防治面积,报县林业局批准同意。
第二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1日):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购入防治药品,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分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确保防治效果。
第三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主要由草原虫害防治领导小组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汇报。
(2)、防治技术要点及要求
1、药品使用量:苦参碱生物防治药品每亩用量50-70毫升。
2、防虫工作人员须配戴胶质手套和口罩。如药品溅入脸、手、眼部位,立即用清水冲洗数次即可,千万不得用手揉搓。
3、在中午高温或大风降雨时,停止喷药,以免失去药效。
4、防虫工作人员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个小时,必要时进行人员轮换。
5、药品配制时必须严格按药品的说明进行配制。
6、在防治期间,不允许有牲畜出入,必须在防治后的一个星期方可,以免牲畜中毒死亡,在防治的第二天,技术人员必须检查草原病害虫死亡率和灭治效果。
7、在防治工作中,如害虫的虫口密度大,集中还未迁移扩散,采取集中连片防治,重点防治,治一片、灭一片。反之,采取隔离带的方式进行防治,隔离带的间距根据实际情况(如风速的大小、喷雾机的喷幅性能,车辆的传动性能等)决定。
8、灭虫药品必须存放在安全专用的库内,由专人负责看管。
9、生态修复科负责防虫工作人员的操作、配药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培训。
10、生态修复科在防治期间,必须跟班作业,现场指导,履行职责,保证达标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