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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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

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1

1、编制目的

黄河流经我市境内62.5公里,其中拦河大坝以上河长24公里,拦河大坝以下河长38.5公里。为全面做好防凌抢险工作,有效防御冰凌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冰凌带来的危害和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制定《市防凌抢险工作预案》。

2、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2自治区有关河道灾害防御规划报告。

2.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3、编制原则

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防凌各项准备工作,做到“领导、队伍、方案、技术、物料”五到位。

3.3严格按照限时制、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等工作制度,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4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范围内突发性黄河凌汛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职责及责任区域划分

1、工作职责

1.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市防凌抢险工作,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吴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调度命令,检查、指导、监督各成员单位扎实做好防凌抢险工作。

1.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2.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市防汛指挥部重大防凌救灾等决策文件的、指令,责成并监督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协调解决决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

1.2.2市财政局:负责对防凌抢险、灾后水毁工程的修复及灾区群众恢复生产和疫情防治经费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1.2.3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安排防凌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等防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的编报,组织督查在建的跨河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做好防凌工作。

1.2.4市公安局:负责防凌抢险秩序的维护和灾区治安保卫工作,根据凌情变化,及时封闭相关路段,严格实行交通管制;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凌物资以及破坏防凌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防凌紧急期间,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灾区受灾群众及时安全撤离或转移。

1.2.5市工业商务局:负责防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并定期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1.2.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防凌抢险及灾区重建时占用土地的审批办理工作。

1.2.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并组织防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防凌抢险地段和受灾移民临时安置区的临时供水保障工作。

1.2.8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凌安全保障工作,扎实做好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积极配合水务部门做好河道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凌安全工作;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与管理,全面做好防凌、防疫、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1.2.9市民政局:负责调查、核实和评估灾情,保障凌汛灾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筹集、管理并发放各类救灾款物,积极组织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2.10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防凌抢险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防凌动态。

1.2.11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护工作。灾情发生后,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灾区疫情,及时组织卫生防疫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进驻灾区,积极开展疾病救治和预防控制工作,有效控制灾区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1.2.12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并监督指导防凌汛日常工作;组织和实施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级水毁工程的修复完善;负责河道凌汛的监测和预报;负责辖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1.2.13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降水情况等气象信息。

1.2.14市邮政通信部门:及时做好凌汛期通信线路的维护抢修,保证凌汛期通讯的安全畅通。并根据汛情发展需要,积极协助调度应急通讯设施设备。

1.2.15市人武部:负责组织驻青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参加防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完成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抢险任务。

1.2.16市供电局:负责做好凌汛期电力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切实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期间电力的正常供应。

1.2.17镇、峡口镇、大坝镇、陈袁滩镇、叶升镇全面负责本辖区的防凌抢险救灾工作。

1.2.18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传达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和调度命令;指导各镇(农林场)切实制定防凌工作预案,督促各镇(农林场)及成员单位扎实做好防凌工作;协调民政部门核查统计灾情;指导全市防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凌情及灾情。

1.2.19市成立由85人组成的民兵防汛防凌抢险分队,由人武部统一训练和管理,凡遇紧急凌情,严格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开展防凌抢险工作。

2、责任区域划分

2.1镇:黄河右岸0+000至5+400段和左岸2+800至4+400段。如遇冰凌险情,及时组织500人(抢险分队50人)抢险队伍破冰抢险,并对穿堤建筑设施尽快封堵。

2.2峡口镇:黄河右岸5+400至7+400段,黄河库区新田、跃进段。如遇冰凌险情,组织500人(抢险分队50人)的抢险队伍破冰抢险,并对穿堤建筑设施尽快封堵。

2.3大坝镇:黄河左岸4+000至14+800段。如遇冰凌险情,组织500人(抢险分队50人)的抢险队伍破冰抢险,并对穿堤建筑设施尽快封堵。

2.4陈袁滩镇:黄河左岸14+800至36+030段。如遇冰陵险情,组织500人(抢险分队50人)的抢险队伍破冰抢险,并对穿堤建筑设施尽快封堵。

2.5叶升镇:黄河左岸36+030至37+130段。如遇冰凌险情,组织200人(抢险分队50人)的抢险队伍破冰抢险,并对穿堤建筑设施尽快封堵。

2.6库区湿地保护建设管理局:库区上游24公里段。如遇冰凌险情,组织100人(抢险分队50人)破冰抢险,并对穿堤建筑设施尽快封堵。

三、监测与预警

1、流凌监测

市黄河管理所全面负责境内黄河冰凌的监测工作,各有关镇负责责任区内黄河冰凌的监测工作,库区湿地保护建设管理局负责库区段黄河冰凌的监测工作。

2、监测内容及要求

2.1监测内容:黄河流凌时间、密度,冰凌情况,封、开河时间及河水水位变化情况等。

2.2监测要求:自黄河流凌开始,每天进行监测。出现封河和凌汛时,每4小时监测一次,必要时随时监测。

2.3监测站点的设立:各责任单位根据凌情、汛情、灾情需要,设立监测站点,重点在库区和叶升黄河大桥以下区域设立监测点。

3、通讯通信

3.1充分利用现代通讯通信手段,选取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件等通信方式,及时上报流凌汛情。

3.2凌汛期,各责任单位值班电话、责任人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4、预报预警

4.1预报内容: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凌汛预报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4.2预警内容:凌汛预报信息,黄河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黄河凌汛灾情的监测信息等。

4.3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严重降温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最低气温在零下20度以下或连续5天以上最低气温在零下15度以下时,应及时凌汛预警信息;(2)当黄河出现封河、上游下泄流量明显增大、水位迅速上涨等可能出现凌汛灾害时,应立即凌汛预警信息;(3)当黄河河道封河并出现冰塞或冰坝时,要迅速冰凌灾害预警信息。

4.4预警及程序:在一般情况下,凌汛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参照市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行政村可直接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可直接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信号的工作。

4.5预警方式:根据凌汛实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采取电话通知、文本通知等方式,及时向有关危险区域预警信息。

四、转移安置

1.全市河道凌汛期灾害危险区主要涉及5个镇和15个行政村及黄河河道内从事采砂、工程建设等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人员,相关人员必须在凌汛期前及时撤离,转移到安全区域。

2.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做到听从指挥、有序进行。

3.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

4.各责任单位要制作记录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的明白卡,并及时发放到凌汛危险区住户手中。同时要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等。

5.灾民安置坚持因地制宜地原则,采取集中、分散等方式做好安置工作。

6.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交通、通讯中断时村(组)防灾避灾的应急救援措施。

7.转移工作采取市、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组织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切实做到安全第一。

五、抢险救灾

1、准备工作

1.1加强防凌抢险知识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凌汛灾害防御基本知识;根据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经常性开展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凌抢险救灾能力。

1.2切实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调查监测、医疗救助和疾病控制、治安及交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设施修复、生产自救、应急资金、应急通信保障等应急行动预案,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开展。

1.3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专项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充足。也可采取代储的方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同时要备足一定的抢险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1.4凌汛期前,各沿河责任单位要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对穿堤建筑物入河口进行封堵,防止河水上涨后倒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工作实施

2.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灾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周密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2水务部门要迅速组织技术骨干力量查明灾害类型、活动范围、发展趋势及圈定危险地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要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扎实做好防御工作。

2.3发生灾情后,各级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第一时间内把被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实施应急简易工程防御措施。

2.4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急救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清理现场,认真做好灾区疫情的防控工作。

2.5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及时发放粮食、衣物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2.6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及设备的正常运输工作。

六、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凌汛前,各责任单位要对所辖区域进行细致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切实整改;同时对穿堤建筑物入河口采取封堵措施,防止河水倒灌,对可能发生凌汛灾害的工程、区域等须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教育及演练

2.1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通过电视广播、专题会议、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让辖区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做到家喻户晓、众人皆知。必要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工作纪律

为有效实施工作预案,需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主要包括各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紧急转移纪律、灾民安置纪律等。

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2

一、我街道避风锚地基本情况

坎门渔港避风锚地:该渔港2005年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渔港东港区A标段码头建成,B标段正在施工,里澳营房山一带部分海域回填,港内东侧易起浪,西侧水域较平稳,但港内淤积严重,水位较浅,港内避风锚地较少,易退锚,一般情况下可安排我街道300余艘渔船防台避风。但遇强台风正面袭击时,要动员渔船尽早向乐清湾内侧及其它避风锚地转移。

台风正面袭击时,我街道仍有100多艘渔船无法在本地避风锚地(渔港)安全避风。根据往年避风经验,计划在今年台风来临之际及早组织这部分渔船就近到乐清湾西门岛至坞根一带、路桥金清港、三门健跳港、象山石浦港、温州温溪港一带避风。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要以力争“不死人,少损失”为目标。防范重点为:(一)渔船船员的人身安全。(二)渔船、渔港、避风港、造船厂等的安全。

三、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职责:应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海洋渔业防台工作责任制。

1、要立足防御台风袭击、做到早计划、早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台预案。落实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密切注意台风动向。

2、根据台风动向及影响情况,通知本辖区渔船及时回港或就近避风,指挥渔船安全锚泊,检查锚地及避风港渔船的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并指定船舶承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3、及时掌握本辖区渔船避风以及水产企业、市场等行业的防台落实情况,并向县防讯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汇报。

4、如遇灾情、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安排抢险救灾工作,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5、保持通讯畅通,按流程要求及时上传下达防台工作有关信息。

(二)渔业村(公司)职责:应积极引导,教育渔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港航规章和防台预案,服从办事处和县海洋与渔业、公安、边防等部门的管理和指挥。

1、随时掌握所属渔船动态,全面了解本辖区渔船的生产海域及进港等情况。

2、指定专人按时收听气象预报,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部署落实防台措施。

3、当地气象部门台风消息后,应及时督促所属船只进港避风,并保持信息畅通,上传下达防台情况。

4、台风袭击期间,应安排足够人员防台,在办事处统一指挥协调下,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努力减少损失。

5、督促所属渔船,在防台期间安排足够的船员,尽早落实防台措施,确保避风安全。

6、由于避风期间船只较为集中,要督促各船只加强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碰撞等工作。

(三)船东或船长职责:作为渔船避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本预案,切实做好自身的防台工作。

1、及时收听气象预报、收到台风消息,渔船应自觉及早就近进港避风,确保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必须服从办事处、渔业村(公司)的指挥,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3、渔船避风时要结伴航行,同时必须开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船载终端设备和通讯设备,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险情应及时互助互救,并向有关管理机构报告。

4、对不执行本预案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联系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在台风来临之前,深入渔业公司及渔民家中,教育、引导渔船所有者、经营者、船员自觉遵守避风规则。

(二)各渔业村(公司)要完善渔船编组出海生产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扬海上互助互救精神。

(三)收到台风消息后,在洋面生产的渔船应尽早就近进港避风。渔船除了按习惯可以到坎门渔港、灵门渔港、江岩岛内侧锚地避风外,还可以到路桥金清港、三门健跳港、象山石浦港及温州温溪、温州清江一带避风。各船只之间、渔船同渔业公司之间应保持通信畅通,便于遇到情况及时组织抢救。

(四)渔船进港避风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注意塘坝、码头、养殖物及养殖设施的安全,在港避风时要落实加固措施,必要时要撤离人员;严禁向港内排放油污、污水等污染物;台风过后,从开始有序疏散,一旦发生碰撞、损坏养殖设施等事故,及时报告县海洋与渔业部门、办事处和渔业村(公司)。

(五)各船厂要对船排上、船坞内的船只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工作,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修造船只安全。

(六)联系领导及工作人员要指导渔业村(公司)随时掌握渔船动态,对所联系渔船的途中位置、避风位置、船上人员、船只状况做到跟踪了解督查,切实做到不漏一船,不少一人,努力把人民群众财产损失降到最小限度。

五、工作流程

(一)台风消息阶段。

1、办事处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跟踪分析,做好防台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渔业村(公司)要了解当地渔船分布等情况,通知海上航行作业渔船就近避风。

3、各渔业村(公司)要加强通讯值班,不间断发送台风消息。

(二)台风警报阶段。

1、办事处、渔业村(公司)继续做好防台工作的通知,防台值班人员到岗,值班电话公示且上报。

2、办事处指导、督促未进港的出海渔船立即就近进港避风,全面检查港内、避风锚地避风的渔船以及坞内排上的建造修理渔船,落实各项防碰措施;同时,检查水产企业、市场等相关单位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

3、在收到警报信息3小时内,办事处将本辖区内出海渔船的避风情况、数量等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海洋与渔业局,各渔业村(公司)则上报到办事处。

4、警报消息后9小时内,办事处随时掌握本地渔船回港避风和水产企业、市场等行业的防台落实情况,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村(公司)则上报到办事处。

5、各渔业村(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1、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全面掌握坎门渔业防台工作落实情况,调度办事处所有力量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抢救工作。

2、办事处和渔业村(公司)继续做好渔船等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对辖区内渔船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撤离所有应转移人员。对小型渔船上拒不上岸的滞留人员可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带其上岸,同时还要采取有力措施严禁他们在台风警报未解除前返回渔船。

3、办事处及渔业村(公司)组织的抢险队伍和指定的抢险救援船只处于待命临战状态。

4、办事处三防办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及时督促、帮助其他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地带。

5、如遇海上渔船险情发生,办事处、各渔业村(公司)立即组织抢险船舶施救、需要增派力量应及时向县防汛防台抗旱指

部和县海洋与渔业局报告。

6、办事处应将本辖区内渔业有关的防台措施落实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每隔6小时向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海洋与渔业局报告1次,渔业村(公司)则上报到办事处。如预报台风在温州以北及我县登陆,应每3小时滚动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和人员撤离情况。

(四)台风登陆及警报解除。

1、办事处严密监视各重点区域动态,尽力组织抢险抗灾工作,将抗灾救灾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2、对已掌握的险情和采取的抢险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

3、台风登陆后6小时内,办事处、各渔业村(公司)立即进行灾情统计、将初步灾情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海洋与渔业局,此后每6小时滚动核报。

4、办事处和各渔业村(公司)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指导帮助灾民的生产自救、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上。

5、各渔业村(公司)应全面、实事求时地核实灾害的渔业损失情况。

(五)总结阶段。

1、办事处及时总结防台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在警报解除后3天内向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按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灾情,争取社会和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3、在防台工作中拒不执行指令或消极应付的有关人员,按规定作出处理。

4、宣传表彰在防台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弘扬抗灾防灾精神。

六、应急措施

(一)渔民紧急转移措施。

当进入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在办事处的统一指挥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组织实施应急转移。

1、针对台风情况,制定具体的疏散方案。包括转移人数,撤离范围、转移路线,转移方法和预警与联络信号等。

2、深入现场,利用各种形式与载体,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有关人员紧急转移。

3、落实有关运输车辆(船)、通讯设备及其它相关物资。

4、切实做好撤离检查工作,当群众安全转移后还必须进行一次仔细的检查,处理遗漏及未尽事宜,做到撤离区不留一人。

(二)海上救助措施。

台风登陆或过境时,海上救助十分艰难,若接到渔船漂失或重大沉船事件等报告,应立即将详情(包括船号、船上人员、发生地点、时间等)报告上级部门,请示是否指派部队或海事部门出动船艇搜索、救援。同时,根据当时风浪强弱程度、走向制定施救方案,其主要措施:

1、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位,研究、部署、组织和指挥海上救助工作,有关船只要服从命令。

2、施救过程中,进一步发扬团结奋斗精神,群策群力,克难攻坚,全力以赴,争取成功;若遇到困难与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请示。

(三)人员伤亡抢救措施。

1、若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渔业村(公司)组织指挥救护工作。

2、迅速与医疗救护机构联系,及时调配车辆与有关器材设备,尽快护送伤员到医院医治。

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3

一、充分肯定前段所做的工作

刚才听了各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对前段时间的工作要充分肯定。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防指的部署,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抗大灾抗多灾,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程准备、预案完善、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及信息预测预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们今年抵御大汛、大旱、大灾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特别是在4月中下旬和5月6日凌晨发生的连续性降雨和强降雨过程中,我市两次启动山洪灾害避灾Ⅲ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得力,人员转移及时,有效地防止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尽可能减轻了灾害损失,为今年防汛抗灾工作开了一个好头。尤其要肯定的是,安化县委、县政府在这两次山洪地质灾害斗争中,充分体现了一种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决策果断及时,调度科学有力,各级紧密配合,取得了明显成效。在遭遇32户143间房屋倒塌、159户730间房屋受损重大灾情的情况下,及时紧急转移430余人,避免了人员伤亡,为全市防汛抗灾工作树立了良好榜样。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发扬这种不畏艰难、务实为民的抗灾精神,借鉴和推广这种上下一心、团结协作的好作法、好经验,全面、扎实、稳妥地推进防汛抗灾工作。

二、突出当前防汛抗灾的重点

一是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我市山洪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是近年来洪涝灾害中人员伤亡风险最大的自然灾害。5月6日的特大暴雨,与我们毗邻的娄底市新化县发生了严重的山洪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山洪地质灾害突发性强,破坏性极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抗灾工作的首位,坚决防止群死群伤,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必须按照不死一人的标准去做工作,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抓好。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人员伤亡,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地要充分考虑近几年气候走势异常及流域水情新变化等因素带来的影响,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再次组织全面排查,建立好台账,并且各级防守责任人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要进一步督促乡、村、组完善责任制体系及防御预案体系,按照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各级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基层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预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紧急时刻及时发出预警信息。要继续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的知识宣传,真正做到进村入户到人。最近几年,我们连续在安化县奎溪、仙溪、乐安等乡镇开展了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演练,为我市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连续四年我市山洪地质灾害实现零伤亡目标,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今年,我们将在桃江县继续开展这项活动,通过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避灾意识以及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突出抓好各类水库安全度汛。第一、正在开展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治理要加快进度,在大汛之前一定要做到保质保量竣工;万一竣工不了的,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控制合理的水位,严密组织,精心调度,确保安全度汛。第二,我市未经治理的病险水库达200多座,每一座病险水库都是悬在我们头顶上的一把利剑。特别是一部分小(二)型水库和全市36座由小(二)型水库降级的骨干山塘,以及对下游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点山塘,本身底子就差,目前还没有列入治理范围,这是一块很大的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到一库一人值班,一库一预案,切实抓好防守责任制、监管责任人、抢险队伍、防汛物资以及各类抢险器材准备的到岗到位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第三、各地要把在建水库、小水电站以及已经建成的小电站、尾砂坝的度汛保安作为安全度汛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做好雨水情监测,抢险物料、队伍准备和下游群众紧急撤离预案等工作。各地要以水库大坝安全为前提,以调度运行方案为依据,切实抓好水库的适时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减灾与兴利作用。在这里,我特别作个强调,在6月底以前,山丘区水库主要是考虑安全度汛问题,在水库运行调度上必须严格按照各级防指的调度指令或方案执行,所有病险水库一定要限蓄运行,病险严重的水库必须空库度汛。

三是突出抓好流域防洪调度工作。进一步加大柘溪水电站优化调度工作协调力度,加快推进资水流域防洪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尽快完善资水各梯级水电站防洪联合调度运行方案,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湖区各地要在加强江湖洪水防范、确保一线堤防安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内湖综合调度工作,切实加大内湖堤防险工险段处治、排渍机埠维护和通湖干渠清淤疏浚力度,提高内湖抢排和抗灾救灾应对能力。要重点抓好通湖干渠拦网及其它各类阻水设施清障工作,必须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加大清除整治力度,确保通湖干渠行洪畅通。加强电力设施维护和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抗灾及时用电需要。

四是突出抓好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城区砂石市场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以后,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各地要巧借城区砂石市场整顿这股东风,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步伐,扩大河道采砂整治战场和战果,全面实现河道、流域的有序管理,提高河道、流域行洪和通航能力。

五是抓好抗旱准备工作。防汛抗旱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在抓防汛的同时也要抓抗旱。现在湖区垸内很多通湖渠道淤塞严重,水流不畅,该流的流不出去,该蓄时又蓄不了,造成暴雨期间农田受渍,天晴几日就有干旱。去年,我们大搞山塘清淤和跨村以上干渠疏洗,目的就是抓防汛抗旱能力建设。从现在开始,针对今年可能出现的局部性大旱要早做准备。抗旱一定要把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我市水资源非常丰富,但分布极为不均。我们要以保障群众利益来作为工作的检验标准,群众在干旱的情况下,能不能确保饮水安全,这是检验我们工作的底线。我们一定要搞好工程设施维护,统筹调度水资源,结合农村饮水安全把抗旱工作做好。

三、抓实防灾抗灾的各项措施

前段的两次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只能说是我们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我市的雨季或暴雨季节还刚刚开始,后段防汛抗灾工作任务更为繁重,更为艰巨,应对局面更为复杂,我们决不能有丝毫松劲,更不能掉以轻心。刚才,汪军同志对后段工作的设想,我完全赞同,不再重复。我要强调的是各级各部门必须把防汛抗灾工作摆在当前最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抓实各项措施,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推进。

(一)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防汛抗旱实行的是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责任制。在这里强调一下,现在财政体制改革实行省直管县后,其它行政职能还是市管县,防汛抗灾省、市、县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监督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没有变,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各类防汛措施的落实。所有堤垸、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库、电站、尾砂坝、山塘等度汛工程或防范区,要进一步完善防守责任制,把预案与措施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人。如果有的堤段、水库及其它度汛工作,特别是病险水库还没有落实到人的,一定要把责任制迅速建立健全起来,把人员责任配备到位。我在这里提一个总的要求,就是在防汛抗灾责任落实上,不能留空白、有死角。

(二)进一步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在落实好防汛抗旱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协作,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继续坚持不断完善防汛抗灾会商制度,加强对水情、雨情、工情及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组织会商,及时信息,及时搞好调度。要加强防汛抗灾应急演练,扩大演练有效覆盖面和演练成果,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民众更多地了解各类应急抢险、避险知识和操作规程,全面提高组织抢险、主动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大受灾地区灾后恢复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各类灾损基础设施的恢复性建设,民政、农业等部门要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妥善安置灾民,搞好生产自救。

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4

    兴旺食品公司位于长江中下游地区一个叫桔树滩的镇上。1998年3月28日,该食品公司将其固定资产、原料及存货等财产向某保险公司足额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公司签发了保险单,食品公司按约定交纳了保险费。同年7月29日,食品厂所在地的县防汛指挥部下达了桔树滩进入防汛紧急状态的通告,通告称:预计8月1日桔树滩水位将达到或超过28.67米,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经上级政府批准,实施《桔树滩镇应急转移方案》。该方案要求所有非防汛人员转移,其财产也一律就近转移到安全地区。第二天,保险公司根据上述方案,对桔树滩镇上的所有保户发出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该通知书规定了各保户应尽快转移财产,并强调如果不按整改意见办理,保险公司将依保险法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将整改通知书送达食品公司的当天,就派人对食品公司需要转移的原料及存货进行了清点、登记,食品公司立即雇车将这些物品运送到安全地区。后来,由于当地政府组织及时,食品公司并未遭受洪水。食品公司认为,其开支的11万元财产转移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汛期过后,食品公司即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这笔财产转移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其向食品公司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是协助食品公司转移财产,这既是保险公司行使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权利,也是食品公司尽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义务,故对该转移费用不予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食品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为转移保险标的所支出的费用。

在审理过程中,食品公司与保险公司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承担7万元费用,其余费用由食品公司自行承担。本案调解结案。

[分析]

    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双方所使用的《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第五条、第六条也都是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及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支付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可见,保险理赔应建立在保险事故发生的基础上,属于事后赔偿。本案中,虽然有洪水危险的存在,并且很有可能发生,但最终事实上并没有发生洪水事故。因此,在没有发生保险事故时支付的转移保险财产的费用,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该案不属保险合同理赔纠纷。

实际上,食品公司转移保险财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是双方基于保险合同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洪水事故而事前采取的预防措施。保险公司在长江洪水猛涨可能导致桔树滩溃口,食品公司的投保财产可能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向食品公司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转移财产,这应是其对食品公司发出的新要约。食品公司接受这一要约实施了投保财产的转移则属承诺,因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形成了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只是情况紧急,双方对转移投保财产的费用如何处理未作约定。这时,应根据民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这一财产转移行为实际上是双方为了共同的利益,并共同实施完成的,双方均无过错,根据公平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对转移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和食品公司应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本案经过协商,由食品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这笔费用,体现了上述原则。

[启示]

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救助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2应急救助委办公室及职责

3灾害预警响应

4信息报告和

4.1灾情报告

4.2信息

5应急响应

5.1Ⅲ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3Ⅰ级响应

5.4启动条件调整

5.5响应终止

6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6.1灾后救助

6.2恢复重建

6.3灾害救助工作评价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时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X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范围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周边街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街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救助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1.1应急救助委员会组成

XX街道应急救助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救助办)为全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办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研究制定全办应急救助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推进应急救助交流与合作。

应急救助委员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

应急救助委员会副主任:司法所所长XX

成员部门:党政办、民政所、武装部、中心校、派出所、财政所、城建办、农业站、计生服务站、卫生院、供电、电信部门等其他部门。

应急救助委员会根据救助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增加其他成员部门。

2.1.2成员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统一协调办事处及其他部门工作

(2)民政所:收集、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和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和管理;组织救灾捐赠;组织灾区开展因灾损毁房屋的恢复重建;储备救灾物资;指导基层制定、修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检查、督促灾区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3)武装部: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等任务。必要时,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中心校: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和因灾停课情况;协助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重建。

(5)派出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负责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灾区安全。

(6)财政所:安排镇级自然灾害救济支出预算;会同民政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拨付救灾资金;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7)城建办:组织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测,对重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制定灾后重建用地规划。

(8)农业站: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监测,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保障灾区生活、生产用水的供应;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对农作物灾害预测预报;参与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指导畜牧养殖、水产养殖采取相应的不就措施;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9)卫生院:参加灾区救灾救助、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督测,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卫生医生赴灾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10)林业站:参与相关灾害评估;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12)供电、电信部门:指导和组织灾区抢救和恢复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2.2应急救助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救助办公室设在应急办,为街道应急救助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陈宏远同志兼任。主要职责负责与相关单位、村、社区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灾民安置转移、生活安排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工作,统一灾情信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灾害预警响应

(1)根据水利、水文、地质灾害、林业、森林火险、有害生物灾害、农作物病虫害草鼠害、动物疫情等部门预警预报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全镇预警预报。

(2)民政办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情评估意见,向办事处有关专项指挥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和村(社区)通报。

(3)办直有关部门和各村应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预警预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4信息报告和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各有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向街道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灾情报告

(1)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村、相关部门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灾情初报。发生突发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村(社区)及其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办事处应立即向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对灾情进行初步汇总、核实,报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3)灾情续报。灾情稳定之前,民政部门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天8:30之前将前24时的灾情向民政部门报告,民政部门每天9时前向区民政局报告。

(4)灾情核报。各村(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民政所报告。民政所在接到报告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处汇总数据向区民政局汇报。

4.1.2灾情报告内容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2)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3)因灾需救济情况:需口粮救济人口及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及户数。

(4)已救济情况:投靠亲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和已安排伤病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和已恢复住房户数。

4.2信息

4.2.1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4.2.2灾情数据以民政所与有关部门会商的统计数据为准,由民政所报办事处批准后。中灾、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对外和新闻报道,须经民政所核实并报办事处批准。

5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三级。本预案启动后,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相应设定三个响应等级。一旦灾情损失达到设定响应标准,即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5.1Ⅲ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1)全处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a.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b.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c.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3000人以上,10000以下。

d.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或50户以上,500间或150户以下。

(2)办事处决定的其他事项。

5.1.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办事处应急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办事处应急救助委员会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由办事处应急救助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5.1.3响应措施

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灾害发生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立即向区民政局报告灾情,协商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并视情况向灾区派出工作组。

(2)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

(3)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由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带队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掌握灾区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申请和调拨救灾款物。

根据办事处或民政及财政部门申请,民政所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会商财政所同意后,及时下拨到灾区。如有需要,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调拨救灾物资。必要时,民政所会同财政所向区民政局、财政局申请应急资金。

(5)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

与民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灾情动态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编发灾情快报,报市民政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标准

(1)全办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a.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

b.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c.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10000人以上,30000以下。

d.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或150户以上,1000间或500户以下。

(2)办事处决定的其他事项。

5.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应急救助委员会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应急救助委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5.2.3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组长或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灾害发生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迅速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会商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听取有关村的情况汇报,视情况向灾区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

(2)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民政所全体动员,投入救灾工作。

(3)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率处直有关部门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掌握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必要时可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4)申请和调拨救灾款物。

民政所立即会同财政所,向区民政局、财政局申请应急资金,必要时由办事处向市政府申请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支持。根据办事处或民政、财政部门申请,会商财政所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并及时下拨到灾区。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

(5)视情况组织社会救灾捐赠。

(6)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

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立即编发灾情快报,报市民政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5.3Ⅰ级响应

5.3.1启动标准

(1)全处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a.因灾死亡5人以上;

b.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3000人以上;

c.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30000以上。

d.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500户以上。

(2)办事处决定的其他事项。

5.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应急救助委员会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由应急救助委员会主任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3.3响应措施

由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灾害发生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与有关成员单位沟通灾害信息,以办事处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与市有关部门的现场工作组保持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听取有关镇情况汇报,向灾区紧急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

(2)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民政所保持与区民政局联络畅通。

(3)灾情发生12小时内,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组长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慰问灾民,视察灾情,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工作。必要时,可在灾区实施紧急状态。

(4)由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分析灾区形势,对灾区抗灾救灾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5)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前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灾害信息。

(6)调拨救灾款物

办事处向市政府申请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支持,民政所会同财政所立即向市民政局、财政局申请应急资金;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

(8)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

每4小时与民政部门联系一次,随时掌握灾情动态信息。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立即编发灾情快报,报送市民政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9)组织救灾捐赠

向社会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

每日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

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全处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

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5.4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5.5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办事处应急救助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

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灾后救助

办事处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对缺粮面比较大的灾区要组织对口支援,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抗灾自救能力;对既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至少1斤口粮,保障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6.1.1每年10月开始调查冬令(春荒)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制定冬令(春荒)救济工作方案统一上报至市民政局。

6.1.2民政所不定期组织工作组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6.1.3民政所应根据情况向办事处的请款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会同财政所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和财政配套救灾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灾民基本生活困难。

6.2恢复重建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市政府组织实施。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6.2.1开展灾情评估,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民政所立即组织灾情评估和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并上报房屋毁损等情况。

6.2.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处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6.2.3民政所根据各受灾村(社区)的请款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会同财政所下拨中央和省、市救灾资金,专项用于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6.2.4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

6.2.5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6.2.7教育、财政、建委、交管、水利、农委、卫生院、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电力、通信等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并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讯、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6.3灾害救助工作评价

民政所应针对灾害救助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等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修订、完善预案。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应急救助办公室制订,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应适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防汛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范文6

在即将进入汛期之际,县委、县政府今天召开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防汛抗旱形势,及早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以临战的状态、务实的举措,努力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刚才,县人武部李坚部长就防汛抢险民兵突击队建设作了具体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防汛抗旱历来是____天大的事,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全县上下务必牢牢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排大涝的意识,高度重视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第一,审视____县情水情,防汛抗旱任务依然艰巨。近年来,我县水多、水少、水脏的问题日渐突出,水多了是水害,水少了是水忧,水脏了是水疾。我们每年不是防汛就是排涝、抗旱,或者防汛排涝、防汛抗旱同时进行。尽管近年来水旱形势有所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决定了我县防汛抗旱任务的艰巨性,易洪、易涝、易旱的县情特点决定了我县防汛抗旱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综合各级预测预报,洪涝灾害极有可能发生。目前,全球形势趋于变暖、极端天气频繁发生,灾害天气的不确定因素增多。____年,我县遭遇了70年一遇的特大干旱和旱涝急转,____年荆南河流又出现了自20__年以来最长的34天防汛时间,这些都预示着发生洪涝旱灾害的反常机率在增大。从多方面的情况预测分析,今年一方面,天气气候总体属偏差年景。预计今年汛期(5-9月),全县平均降雨量在700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基本持平(历年均值699.8毫米),有前多后少的趋势,阶段性晴热干旱与内涝均有可能发生。另一方面,江河防汛处于中高水位。预计今年汛期,长江三峡入库流量在45000-50000m3/s左右,较历年最大流量均值50200m3/s略偏小,出库最大流量在35000-40000m3/s左右;长江沙市站最高水位在41.5-42.2m之间(警戒43m),澧水石门站最大洪峰流量19000m3/s左右,较历史均值略偏高;我县荆南四河各防洪控制站最高水位全面接近或超过警戒水位,其中闸口、港关、黄泗咀、郑公渡、法华寺可能超警戒水位0.3-1m。因此,我县今年洪涝同步、旱涝交替发生的机率极大。我们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既要做好防洪排涝的准备,也要做好防旱抗旱的准备。

第三,排查前段备汛工作,安全度汛潜在隐患较多。4月上旬,县人大对全县依法治水和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进行了视察,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与防大汛、抗大灾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如荆南四河堤防加固工程进度不快,特别是少数涵闸重建明口工程,在主汛前脱险任务还十分繁重;受工业污水排放、居民生活陋习等影响,河流沟渠淤塞,水体污染严重,水环境日益恶化,对人居生活环境造成很大威胁;受围湖造田等影响,号称“百湖之县”的____现仅存100亩以上的湖泊51个,水域面积91平方公里,较建国初期中水位时的237平方公里减少了62%,湖泊调蓄功能大幅减弱。另外,工程划界确权、险情隐患整治、违章水井封堵、防汛物料储备、防汛通道建设、防汛哨所修缮等问题,都是今年安全度汛不可忽视的隐患和障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自查整改,确保备汛工作万无一失。

防汛抗旱事关全局,责任重于泰山。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形势,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只有把困难考虑得更加复杂一点,把工作做得更加扎实一点,才能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少灾害可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为安全的防洪、供水保障。

二、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各项重点工作

今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总的目标是努力实现“四个确保、一个减轻”:即在标准洪水内,确保不溃一堤、不倒一坝、不损一闸(站),不失一垸,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乡和交通干线防洪安全,确保水利工程控制范围内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兼顾生态用水;出现超标准洪水和严重干旱灾害,要奋力拼搏,千方百计保安全,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围绕这一目标,各级各部门要突出“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汛抗旱基本方针,把握迎战水旱灾害的主动权。

一是抓好查险整险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有涉水工程,基层单位都要徒步检查,水利防汛部门要搞好抽查,行政责任人要加强督查。这次会后,县“四大家”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水利防汛专班要迅速到各自防汛责任堤段,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新查出的薄弱环节要迅速整改,务必消除和控制风险隐患。对已安排的整险项目,要抓紧施工煞尾,严格验收。特别是影响防洪安全的荆南四河涵闸重建工程,要实行工程进度动态倒计时管理,安排专人加强质量和进度督办,确保脱险迎汛。对交通不畅的重点险工险段,要按照“属地管理、自力更生”的原则,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铺筑碎石晴雨堤面,有效改善防汛交通条件。同时,要抓紧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到位,严厉打击侵占、破坏水利工程的违法行为,确保水利工程完整和效益充分发挥。

二是抓好防汛物料筹集。物料准备要立足于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库存的防汛器材进行清仓查库、翻晒补充;对登记备用的商品器材,要落实到部门、到堤段、到点,缺额部分要尽快筹措,尽快落实。要加强对防汛物料的管理,必须做到定点挂牌,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确保一旦需要,随时调得出、用得上。要进一步制订完善防汛物料调用制度,确保有限的物资用在刀刃上。同时,要加大防汛费征收工作的力度,依法足额收缴,解决防汛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是抓好防汛队伍建设。各乡镇要认真落实“三队一编”防汛抢险队伍,并登记造册,编队编组,张榜公布,杜绝挂虚名现象。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要以乡镇、县直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主体,迅速组建各1000人的防汛抢险突击大队及100人的防汛抢险干部预备大队,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演练。这次会后,各级都要按照分级负责、全面培训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汛抢险技术培训,提高实战能力。针对防汛专业人才缺乏的实际,水利防汛部门要充分发挥“老水利”、“老防汛”的作用,请他们平时出主意,战时当参谋,搞好传帮带,积极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四是抓好防旱抗旱准备。各地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全面做好备汛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做到主动抗旱、科学抗旱。要善于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有序有力应对旱灾,一旦发生旱情,要把保障城乡群众生活用水放在首位,同时根据水雨情预测趋势,充分利用水资源,尽可能满足生产用水需求;要提早做好引水蓄水准备,重点清除河道、渠道上的坝垱和网障,确保水流畅通;要加强抗旱服务队伍建设,全面检修抗旱机具,大力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新技术,提高抗御旱灾的服务水平和科技含量。

五是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目前,我县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各类江河湖库防洪预案已经制订完善。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和细化“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要逐级建立防汛抗旱应急体系,落实堤库闸站、防守抢险方案,完善分蓄洪区安全转移运用方案,切实解决好转移难、安置难、分洪保安难等问题。要坚持防汛抗旱24小时值班制度,对雨情水势灾害必须全程跟踪、及时上报,及时分析研判,及时组织会商,加强分类指导。要加强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切实做到上报和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满足领导决策和大众知情的需要。

六是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核心组成部分,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美丽____的重要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宣传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加大重点水域污染源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排污标准,禁止湖库投肥养殖、围垦造田,转变城乡居民生活陋习,努力从源头上扭转水生态恶化趋势,给子孙后代留下山青水净、河畅湖美的美好家园。

三、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减灾责任

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一是要全面落实防汛责任。防汛抗灾,责大于天。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记“守土有责”, 时刻把防汛抗灾挂在心头,落实到行动中。县“四大家”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防汛责任堤段,落实包保责任。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指挥重任。各级分管的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按照分工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切实加强部门配合。防汛抗旱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各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县、乡防指成员单位要服从统一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要严格实行防汛抗旱值班制度,严格监视雨情、水情、旱情,掌握工作情况和灾害变化,提出对策,为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一旦抗灾需要,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派出工作组,协同做好抗洪救灾、抗旱救灾工作。同时,要把军民联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与县人武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共同协商应对措施,铸就抗洪抢险的钢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