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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产业规划范文1
文章标识码:I10 B-4 A 文章编号:1672-2310(2015)12-005-004
一、 项目背景
本项目作为山西运城盐湖区关公祖庙和家庙联合申遗,以及关公文化产业文化集群建设的重要配套提出。
关公故里、解州盐池富集的人文资源,近百个历史遗迹,是文化的瑰宝。而其北临盐池、南接中条山,是一块风水宝地。然而盐湖开采作业、山中采矿作业,和黄土高原地区的水土流失和生态问题,使得关公故里失去色彩,更成为其旅游开发上重要的制约因素。
本次规划旨在通过从规划到设计不同层级的研究,提出针对盐湖南岸高盐碱地区的湿地及生态廊道系统恢复策略,以提升片区的生态效益、景观品质,成为关公故里旅游发展的有效支撑。并借由此项目,对类型项目研究策略进行总结,希望对日益发展的旅游景区及相关文化产业类型项目能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以促进生态保护与景区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 场地与环境认知
1、区位概况
项目位于山西运城解州镇。运城位于黄河金三角区域的核心位置,以及山西向西向南的桥头堡和大通道的战略地位。解州镇位于运城城镇发展主轴上,是运城向西发展的重要中心城镇。同时,解州镇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旅游景区――解州关帝庙和常平关帝主祠,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关帝祖茔。关帝庙、关帝家庙和关帝祖茔合称“三关”。每年来解州旅游的海内外游客达40万人次。项目规划范围北至盐湖南岸,南至中条山山脚,东至曲村,西至交斜村,总面积约70平方公里,几乎涵盖了全部重要文保单位,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及文化旅游资源。
2、现状主要问题
而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及景观环境与其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不相匹配,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区域内长期的农耕、采矿、采盐、盐业生产活动,导致场地及周边山地,林木稀疏,水土流失问题加剧,生态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了区域景观面貌恶化。
问题主要包括:
2.1多年采矿作业对中条山山脚区域的林带造成破坏,有一定的水土流失问题。山脚以小苗和荒地为主,生态效益和景观面貌不佳。
2.2受盐湖及周边盐业企业影响,盐湖岸边区域植被和湿地基本退化。
2.3部分农田产生了盐碱问题严重。
三、 多层次的生态恢复策略
1、 基于gis分析的湿地生态格局重塑[1]
通过对场地大量基础数据的统计和整理,以及项目组十余人,近半个月的现场踏勘调研,整理出场地现状详细数据。采用GIS软件分析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梳理出沿中条山山脚山前廊道和联系盐池和泻湖的滨水廊道在内“两横八纵”十条廊道。廊道中包括了滨水恢复生态廊道、山体恢复生态廊道、山体修复生态廊道、雨水径流生态廊道和生物通道五类。
十条廊道的架构,修复了现状生态系统,同时通过南北方向廊道沟通了场地的山水格局,打通山水生态通道,架构了完善的生态网络。生态网络的架构形成了基本的空间骨架和山水风貌格局,复合了生态、旅游和文化,将景区建设、文化产业园规划和城镇建设融入与生态骨架中,实现景城一体。
2、 分区湿地生态控制导则和景观风貌提升
为确保生态廊道的实施,除了明确廊道宽度、长度、范围,划定生态绿线以外。还参照城市控规标准及深度,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明确规划了分区生态控制导则。按照不同类型廊道的修复改造要点划分为一个湿地公园、七个标准生态修复段。每一个生态修复区段(单元)明确其功能定位、修复目标、景观模式、苗木选择、苗木种植方式、水体营造方式、修复生态技术等。通过定性定量的分析,确保生态廊道的范围合理和可操作,并为景区及产业区地块落实提供支撑,为后续详细景观及生态设计提供依据。
具体包括:
2.1硝池湿地:生态鸟岛,水自然净化系统[2]
功能定位:
纳入城市水系统,作为城市终端湿地;
面向南部城市,作为服务整个城市郊野公园;
承担水净化展示、生物栖息、休闲游憩等复合功能;
景观导则:
以生态技术展示、科普教育为目的构建一套水自然净化系统;
构建适合鱼类生存的“浅滩与深潭”,恢复自然驳岸;
构建适合鸟类生存的鸟岛,须种植大量湿生植物;
挡土墙、花池等使用多孔隙生态材料,结合植物种植,为昆虫、爬行动物提供栖息地;
采用净污能力较强的湿生植物( 如芦苇、香蒲、水葱、千屈菜等),构建层次丰富的湿地景观;
以最小干扰为原则,开辟少量场地,开展野外烧烤、垂钓、观鸟、湿地游览等活动。
2.2硝池滨水标准段
景观导则:
模式:硝池+湿生植物带+滨水绿化带+内塘+滨水休闲带
硝池:严格控制人工养殖,避免水质进一步恶化,逐步恢复和提升硝池生态功能;
湿生植物带:分层构建滨水湿生植物体系,塑造河岸空间;
滨水绿化带:以现状植被为基底,分段补植特色主干树种;
生态修复产业规划范文2
关键词:景观规划;城市湿地公园;生态;生态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3000703
1城市湿地公园概述
1.1相关概念解析
城市湿地公园指位于城市或者城市边缘,将存在或已退化的湿地通过人工修复或重建湿地生境,按照生态学的原则来恢复、规划和建造,使城市也成为一个“生态城市”[1]。建造城市湿地公园是湿地生态理论的现实结晶,其促进了自然、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规划是指导部分具备强实施性的土地利用类型规划、景观建筑规划、园林景观规划等的一种方法论[2]。湿地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当超过其承受阈限时,湿地生态系统将会失衡,就面临着退化。
1.2城市湿地公园现状分析
由于湿地保护观念逐渐被社会各界认同,当前城市湿地公园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目前中国城市竦毓园主要是河流型公园或与河流成因相关的公园[3]。城市湿地公园发展迅速,缺乏规范管理,导致在公园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盲目跟风的现象,由于对湿地的认识不全面,过度夸大其社会效益,而无视其生态效益,使得湿地被盲目开发,自然生态系统遭受破坏。部分湿地公园布局重叠,建设内容重复,缺少区域特色。因此,如何将自然景观与特色人文融合在一起,应是设计者重视的问题[4]。目前,必须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降低人为活动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干预,最大程度维持城市湿地系统的平衡发展,而城市湿地公园的生态规划建设是面对严峻挑战的关键措施之一。
2城市湿地公园生态规划理论基础
生态承载力指满足在不会导致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前提条件下,能够承受的社会经济活动量的阈值。湿地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当超过其承受阈限时,湿地生态系统将会失衡,面临着退化。可持续性包括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自我更新、自我修复能力以及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对于城市湿地公园生态规划方面,引入可持续发展理论,在减少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和保证整个城市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完整性有十分关键作用。
遵循生态学原理对正在退化或消失的湿地,运用生态技术或生态工程使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的修复与重建,达到湿地原始状态即为湿地的生态恢复[5]。由于人类日益频繁的活动对城市湿地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城市湿地生境逐渐退化,其生态功能和效益降低,为实现城市湿地原始生境的修复,恢复生态学的理论方法的应用是十分必要的。景观生态学主要探究景观结构―功能―廊道―斑块是其一种基本结构。景观功能就是各景观元素互相影响,即养分流、物种流以及能量流都可以从一个景观元素转移到另一个元素。对于景观结构组分之间的流动,物质、能量以及物种发挥不同的作用。因此对于城市湿地公园的生态规划,除了依据景观生态模式外,还应该考虑生态功能分区和结构规划[6]。
3案例分析―梧州沧海湿地公园总体概
念规划3.1场地概况
苍海城市湿地公园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南部苍海湖边,梧州市位于东经111°51′14″~111°40′,北纬22°58′12″~24°10′14″之间,北回归线从市区通过。苍海城市湿地公园选址位于苍海上游的下小河,北面包括龙母湖的南部,南面沿下小河至苍郁高速交界,东面沿石狮河至僚村北与社学工业园区交界,总用地面积约783 hm2。
3.2问题与挑战
苍海湿地公园规划区域内,北部有石狮河,西南部有下小河通过,河流两侧地势较平坦,中西部和东南部为山地地形,总体地势西高北低,东南高。场地区域内主要有6种地形:水域、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村镇建设用地,以耕地和林地为主。区域内道路总体形成“三横、两纵”网状线结构。梧州城市发展战略调整中,将其定位为粤港澳后花园、区域旅游目的地与旅游集散地、西江经济带核心节点、东部产业转移大西南首要门户。与苍海湖整体定位一致,未来成为苍海湖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场地内主要的河流有下小河、石狮河,以及一些零散分布的小水塘,与此同时,河流中还有大量从苍海湖流下来的泥沙,水质问题、雨洪问题一直是困扰村民的难题。建筑主要集中西北部,建筑风格较为杂乱,没有体现岭南民族文化特色,需在保留的基础上加以改造。沧海湿地公园现有的植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观赏性不强、净化水质能力较弱、物种丰富度不高,整个生态系统不够稳定。主要产业为种植业、渔业,产业较为单一,产业缺乏文化特色,从长远来看,经济效益不高,当地村民的收入整体偏低。
3.3规划策略
3.3.1文化与地理记忆串写场地脉络
场地中存在一系列的生态问题,大部分原因是由于人类破坏自然所造成的,那么针对于被破坏的场地,该怎么去修复呢?根据“呼唤大地的记忆”这一概念,运用“千层饼”的方法对整个场地肌理进行规划,从而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呼唤“大地记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原生态环境由于人为破坏,人与自然失衡,通过对场地各大斑块、廊道进行分层规划比如:建筑斑块、水系廊道、湿地斑块、植物斑块、道路廊道等,斑块、廊道相叠加,最后形成了总规图结构、布局。
建筑斑块代表了场地的肌理、文化记忆,水系廊道;水系廊道是场地河床、地形记忆的象征;湿地斑块是结合场地原有湿地,将所有湿地规划为一个整体,相互 “联系”,但又互成 “个体”,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是群落与肌理记忆的现实化。植物斑块是整个场地的初始群落、肌理,个体植物组成植物组团,植物组团组成形成群落,各群落最后形成植物生态系统,维持着整个场地的生命与活力。道路廊道是生活在沧海湿地公园内部的人们对于场地所留下的肌理、惯性记忆。五种“大地记忆”的重叠,最后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最佳场地记忆,也就形成了沧海湿地公园整个的规划布局。
3.3.2水系与湿地重构
通过对雨水汇水面的分析,了解雨水的大致走向和流量,结合现有的湿地斑块,将分散的湿地串联起来,从而合理扩大水域面积,有效的改善了泥沙淤积以及水质、雨洪问题。最后也形成了水系骨架,以及一部分湿地斑块。湿地斑块可以有效解决泥沙淤积、水质污染等生态失衡问题,虽然现有湿地已经形成了一个个生态群落,但是许多湿地并不是相互联系的,所以综合效益相对较低。所以将各湿地连通起来,形成一个整体。
3.3.3植物分级规划
现有植物群落整体观赏性不强,存在外来物种入侵、物种丰富度低、生态系统不稳定等问题,对现存的水质问题改善作用不大,净水能力较低,给村民带来的经济效益不高。针对以上问题,在已有的植物基A上,合理选取植物种类,以乡土植物为主。规划形成一级群落、二级群落、三级群落,最终形成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
3.3.4建筑分类保留、改造或新建
场地原有村庄的布局大部分保留,对于建筑主要采取保留、拆迁、整合改造的3种方法,具有龙母文化、骑楼文化、茶文化等文化内涵的建筑予以保留;对于景观性较差或者建筑风格不统一的建筑进行改造;对于景观性非常差或存在安全原因的建筑进行合理拆迁。在满足居住、商业、休闲度假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渗透当地文化记忆,对村落进行布局规划。
3.3.5产业与地方文化相结合
在原有产业的基础上,融入当地文化特色,比如茶文化、特色文化饮食等产业,形成一个较为综合的产业体系,提高村民的收入水平。对于种植业布局,还可以合理与湿地斑块布局相结合,打造经济、生态相结合的规划布局。
3.4规划布局
场地的总体概念演绎,斑块―廊道相结合,通过“呼唤大地记忆”这一概念,对水系廊道、湿地斑块、植物斑块、村落斑块、产业斑块等进行概念演绎规划,形成最后形成苍海湿地公园整体布局。通过对场地的规划结构“一轴线、五区、三十景点”,下小河、石狮河形成的景观轴线,五区分别是植物园山林保护区、石狮河湿地景观长廊、古凤湿地园区(建设开发区、服务园区、古凤湿地园区)、民宿文化区、下小河湿地景观区。
4结语
该案例中营造湿地景观主要是为了涵养净化水源,城市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在方案中是侧重点,所以在规划中要尽量营造原生态景观。而城市湿地公园中规划不同的功能区域,这样能使湿地区域的生态系统受到保护,湿地中的动植物能够自由生长,人类活动也不会破坏其水源地的环境。通过分析城市湿地生态资源,运用适宜的生态规划手段,从而来保护城市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同时考虑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旅游开发和生态保护需齐头并进,共同发挥生态、经济效益。如今我国的城市湿地公园建设经验相对不足,其规划设计理论和方法还处于探索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挖掘和完善。
参考文献:
[1]赵思毅,侍菲菲.湿地概念与湿地公园设计[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33.
[2]赵学敏.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家园[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120~123.
[3]张庆辉,赵捷,朱晋,等.中国城市湿地公园研究现状[J].湿地科学,2013(3).
生态修复产业规划范文3
摘要 根据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土壤环境不容乐观,对于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是现实的迫切要求。土壤修复制度是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的重要内容,法律应该将土壤修复作为一项法律义务、管理制度和制裁措施加以规定。土壤修复制度的内容包括修复的义务、规划、目标、标准、公众参与机制、商业模式、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关键词 土壤污染;土壤修复;制度;立法
2014年国家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土壤污染已经相当严重。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更新改造和产业的升级换代仍在进行中,更多的污染地块还会暴露显现,土壤污染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对于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是时代的要求。土壤属于难以再生或者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由于污染而闲置土地或者无法有效利用土地会造成极大的浪费,还会增加对清洁土壤的开发强度。所以,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是各国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的重要内容。
土壤修复制度立法的总体考虑
土壤修复的法律定位
土壤修复是指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方法,使受到污染和破坏的土壤恢复正常功能。土壤修复制度是法律对土壤修复活动所做的制度安排。修复污染土壤主要是基于两大基本考虑,一是消除土地上的污染及其不良影响,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二是进行污染土壤的再开发利用。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土壤污染的加剧,土壤修复成为一项法律要求。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土壤修复具有三个法律性质:第一,是一项法律义务。由于土壤污染侵害了公众的健康、财产以及环境的安全,基于污染者负担原则,土壤修复成为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造成土壤污染的责任主体必须负起相应的责任,消除土壤上的污染危害,恢复土壤的功能和价值。第二,是一项法律制度。土壤修复工作技术复杂、耗时长、涉及面广,必须将其制度化,以保障其长远、普遍、规范地实施。作为一项制度,必须有可反复适用的普遍性要求、规范性的内容、强制性的法律后果。第三,是一项法律制裁措施。造成土壤污染后,土壤修复是法律救济措施之一,受害者可请求法院判决责任人承担土壤修复责任。
土壤修复制度与其他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的关系
土壤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的制度有很多,如土壤调查制度、土壤档案制度、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环境风险评估制度、风险管制制度和修复制度等,土壤修复制度是其中一项,该制度与其他制度紧密相连,甚至需要以其他制度为前提。由于中国受到污染的土壤很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都进行修复,一般情况下只有经过对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评估,确认有修复的必要和可能时,才进行修复。土壤修复制度只是管制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的措施之一,所以,土壤修复制度的设计必须放在土壤环境管理的总体框架下考虑,与其他制度和措施相协调。
尽管土壤修复属于末端应对方法,但是修复活动尽量前移仍有助于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因此有必要构建边开发、边修复,边建设、边修复的经济、生态建设一体化模式,将土壤修复行为融入开发建设全过程。这就需要将土壤修复的责任与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相结合,如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要求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估的内容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土壤修复措施的内容;在颁发环境许可证时可以在许可证中要求持证人承担恢复环境损害的内容;在污染治理制度中增加土壤修复的内容。在企业停业、关闭,资源开发活动结束,建设活动完成等阶段,要求活动主体清除其行为对土壤的不良影响,修复土壤。此外,由于土壤的修复周期长,等待修复完全结束再进行开发可能会影响各相关利益方的利益,所以修复也可以与开发同时进行,在严格的管理之下进行有限地开发和利用。这样建立污染土壤修复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治理设施的维护运营管理也十分重要。
农业用地修复与工业场地修复的关系
国外土壤环境立法很少有农业用地修复这种提法,因为修复往往指将污染清除,农业用地受到污染后,一般受影响面积大,由于成本太高无法进行快速的污染清除,此外,为了保护及恢复用地生产力,一般不适宜采取物理、化学等修复方法,更多地采用种植结构调整、农艺结合、生物萃取等方法进行污染清除,这些方法被认为是一种环境整治,而不是环境修复。在我国,实践中所进行的土壤修复包括农业用地修复,在一些地区(如湖南省)农业用地修复甚至是土壤修复的重点。但是,农业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工矿业场地在遭受污染方式、污染特征、对人体危害的暴露方式和危害机理等方面有所不同,土地的所有制形式、治理修复的方式、开发利用的模式、基金来源等也有极大差异,因此,对土壤立法时,有必要针对农业土壤保护和工业场地环境风险管制适当分开立法,根据两者的特征分别规定修复方式和目标、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以增强土壤立法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土壤修复法律制度的设计
土壤修复作为土壤环境保护及管理的一项新的制度,在土壤环境保护立法中占有重要位置,其具体内容应该包括如下方面。
土壤修复的法律义务及义务主体
土壤修复旨在控制土壤污染风险。立法应规定土壤修复是政府及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的责任者的一项法律义务。当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活动造成土壤污染或损害时,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排污者有义务承担清除污染和危害、恢复环境状况的责任;当特定区域的环境质量恶化,对人体健康和财产造成危害或者威胁时,当地政府有义务组织环境区域土壤修复,改善环境质量。当然,排污者和政府责任有所不同,排污者主要对其个体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政府在无法区别个体责任或责任主体灭失、或者责任主体丧失责任能力的情况下承担责任。国外经验显示,确定一个更广的责任主体范围有利于解决土壤修复责任主体确定困难、资金需求量大等难题。污染责任者的范围包括污染排放设施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污染处理设施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污染场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污染物的运输单位等。当然,修复并不一定由政府和司法机构强制启动,也可以由企业或者业主基于商业目的自愿进行。无论是强制修复还是自愿修复都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及要求。
土壤修复规划
目前,我国受到经济、技术条件限制,不可能对所有受污染的环境区域和场地进行修复,需要通过制定修复规划或计划来确定修复对象、目标和具体要求。土壤修复规划或计划属于宏观法律规制,是在事前对土壤修复进行总体和长期安排,要求首先要对各个区域或地区受污染地块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根据污染状况和人体健康、环境安全需要,列出治理、修复对象的优先名目清单,并设定修复行为的宏观目标,部署总体行动。根据土壤修复的不同类别,修复规划应制定短期、中长期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修复规划,并对不同阶段的修复设定不同目标和行动纲领。对此,法律应明确土壤修复规划制定主体、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保证规划的有序进行和有效实施。土壤修复计划是对具体地块的修复工作而制定的方案,包括采用的标准、达到的要求、时间安排、技术手段等。
土壤修复的目标及标准
土壤修复的原则性目标是消除污染土壤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危害和威胁,恢复土壤的特定用途。具体目标是由土壤环境标准确定。但在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适用的修复标准有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适用统一标准;二是基于风险控制的标准。前一模式要求所有的修复工程都达到统一标准,这一标准可满足各种土壤用途的要求,不管场地处于什么位置,将来的用途是什么。后一模式在适用标准时往往根据地块环境评估的结果、人体暴露值、地块将来的用途等做出不同的调整。欧洲国家多采用前一模式。美国和加拿大等国采取的是后一模式,两种模式各有利弊,统一标准模式对污染者一视同仁,不必支付太多的谈判和沟通成本。不利之处是不加区别地适用统一标准不能针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具体要求,可能造成过度修复,成本过大,不利于鼓励污染土壤的再开发。后一模式灵活性强,有针对性,有助于鼓励污染土壤的再开发利用,但是沟通成本大,决策过程复杂,在确定修复方案过程中投入专业技术力量大。中国历来有适用统一环境标准的传统,但是中国的国情复杂,区域差异大,统一标准缺乏针对性。此外,中国污染土壤修复刚起步,政策的制订也需要考虑到修复成本对于社会的影响,建议我国在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逐步从统一标准模式向基于风险控制的标准模式转变。
土壤修复社会参与机制
公众参与是土壤修复中的重要一环,有效的公众参与可以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缓解污染场地周边的紧张关系,帮助寻求合适的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补充政府执法力量的不足。应该在制订污染土壤管理政策、风险控制措施直至具体修复治理、资金筹措工作等不同决策层面上,全面开展利益相关方的对话与磋商,促进形成共识的互动过程。我国土壤修复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严重不足,主要原因是缺少相关法律依据、缺乏公众参与意识及相关渠道。建议在“土壤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公众参与制度,要求政府及污染土壤相关管理部门在土壤修复方案制定、修复验收等环节组织公众参与,设立专门的公众交流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对公众的风险教育及参与能力建设。当公众参与权受到侵犯时提供法律救济。
污染土壤修复及其他受损害环境的修复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属于公益事业,需要号召全社会各个层面力量的广泛参与,引导鼓励公众参与修复计划的制定、实施,对政府和企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土壤修复机制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并为此贡献智力、物力和财力等。
土壤修复的商业模式
目前从事环境修复的企业有上百家,但是对于修复企业而言,土壤污染修复领域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都很高,行业及市场发展缓慢。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中期目标是:“到2020年,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土壤污染修复基本实现市场化,农业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开发依法有序,大部分地区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部分地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稳中向好。”要实现这个目标,当前亟需在明确责任主体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按照“谁污染,谁付费” “谁投资,谁受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基本导向,尽快建立起新型的商业模式,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土壤环境保护事业中,改变当前土壤污染防治主要由中央财政投入的单一局面。
土壤修复的基金保障机制
土壤修复需要耗费巨额资金,仅靠责任人单一的资金来源难以解决,各国趋于建立社会化的多元资金途径。生态问题的根源是外部不经济性,需从设置环境资源开发行为的经济成本人手,由开发利用生态资源、造成生态问题、获得经济利益的主体承担主要生态修复资金义务。此外,生态环境改善属于公共利益范畴,政府理应投入部分资金。通过政府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政府通过各种财源建立的修复基金、企业缴纳生态环境补偿费和生态修复保证金、社会捐助、银行贷款等方式建立生态修复资金来源渠道,形成有力的资金支撑机制。合理的资金机制可以保证开发利用主体对土地资源的谨慎开发,同时避免生态事故后“一走了之”局面的发生。建议在“土壤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环境基金制度支持土壤修复,还可以通过要求高危行业企业交纳土壤修复保证金的方式保证对受损环境修复的资金需要。
不履行土壤修复责任的追究机制
土壤修复既是一项管理制度,也是一项法律责任。为了顺应土壤修复的要求,我国的法律责任体系应进行如下革新。一是明确规定不履行修复责任的法律制裁措施。二是扩大损害赔偿范围。将法律救济的范围从传统损失扩大到生态损害,将环境恢复期间环境资源和环境服务价值暂时丧失的损失纳入损害赔偿之列,并对其做出具体的规定。三是明确修复成本追偿机制。当政府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代替责任人履行了修复环境的责任后,有权向责任者追偿修复成本。四是延长诉讼时效。将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时效延长,在特定情况下可溯及既往。五是在潜在责任主体之间建立连带责任。六是建立土壤修复责任社会化机制,如通过建立环境保险制度、环境基金制度等来分化和分担土壤修复责任。
土壤修复的监管机制
中国目前土壤修复的管理体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环保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参与;另一种是城市土壤修复由国土部门主导,农村耕地修复由农业部门主导,环保部门对污染治理实施监管。目前,土壤修复处于起步及试点阶段,管理形式尚未固定,无论治理修复由什么部门主导,环保部门对于环境污染治理修复相关活动的监管都不能缺位。
土壤修复工程技术复杂、隐蔽性强、时间跨度长、监管难度大。针对以上特点,政府对修复工程的监管应该体现如下特点:一是进行全过程监管。修复过程很长,包括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修复计划和方案的制定,修复工程的开展,修复完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紧密相联,一个环节现出问题,修复的效果可能大受影响。政府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管,明确若干控制点进行重点审查。二是设立工程监理。土壤修复工程多为隐蔽工程,覆盖后难以观测,工程监理是质量的重要保障。三是技术审查和守法监督适当分离。政府对于工程和技术、评估检测等问题并不在行,应该让懂行的人做懂行的事。技术性和专业程度高的工作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把关,政府审查程序的完整性及结果的合规性。四是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及时调整修复方案。修复过程长,随着调查的深入、技术的进步,可能会发现一些前期调查中未发现的污染和破坏,为此.应该要求修复责任单位适时调整修复方案,使新发现的问题一并得到解决。五是进行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是对于各责任方履行义务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及核证。修复不是一项无止境的工作,责任也要有一个终结。国家立法应该建立统一的治理验收和管理程序,加强修复过程监管和结果监管。
生态修复产业规划范文4
1唐山湾国际旅游岛项目概况
1.1地理区位
唐山湾国际旅游岛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东南部滨海处,乐亭县境内。旅游区西临曹妃甸滨海新城,东接京唐港区,北面至滨海大道,南至渤海。国际旅游岛规划陆域面积40.75km、岛屿面积32.25krn2。
1.2现有资源
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周边旅游资源丰富。作为南部沿海重点旅游区——菩提岛、月坨岛、金沙岛国际旅游岛开发业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开始进入市场;乐亭县渤海湾畔的金银滩,其沙质细柔、黄白相间,这里天蓝水碧、潮平沙软,是海浴、沙浴、日光浴胜地,亦是品尝海鲜、海钓赶海的旅游佳地,吸引着京津等地的市民前来休闲度假,促进了旅游产业的发展。
1.3存在问题
1)低档次的旅游产品。现有资源多数处于初始粗放开发状态,景点起点不高,大部分旅游资源尚未完成深层次开发,显得单调和一般化,缺少游客参与性强的项目和休闲度假型项目。
2)生态系统未得到良好保护。滨海岸线一带现状均为虾池用地,海水倒灌导致土壤盐碱化严重,沿岸植被严重减少,湿地退化,威胁生物多样性。
1.4设计目标
充分发挥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地处京津冀重要区域的区位优势,合理规划、综合协调,将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建设成为海洋生态之岛,海滨温泉之岛,海滨健康之岛;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采用生态修复与湿地开发等多种生态建设手段,实现生态环境与旅游区的协调发展。
2规划理念与定位
旅游区不仅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也是展现城市生活的舞台。良好的规划设计作为旅游新区开发的第一步,必须确立新的规划理念和定位,使旅游区的生态开发和环境保护能够做到可持续发展。
2.1规划理念
1)生态的理念。注重国际旅游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改善陆域海岸线的综合生态环境,提升宜居性,突出海洋生态文化游特色。
2)健康的理念。突出阳光、沙滩、海上运动、温泉等旅游资源特色,强化滨海度假的休闲娱乐功能。
3)文化的理念。突出海洋文化的展示、观赏和教育,突出渔业风情特色,倡导游客的渔业风情体验、参与和互动,突出地域文化的展示、传承与参与。
4)和谐的理念。改善原有渔民的生活环境,保障原有居民的经济利益,拉动相关产业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2.2旅游特色定位
1)海洋生态旅游特色。规划打造国际旅游岛成为北方滨海地区观赏海岛生物、植物和鸟类的旅游基地。
2)海滨温泉度假旅游特色。利用当地现有资源,规划旅游岛成为北方滨海地区仅有的海滨温泉度假胜地。
3)海滨健康休闲游特色。打造北方滨海地区重要的海滨游泳、日光浴、沙滩休闲运动、海上运动及其他休闲运动的场所。
4)渔业风情游特色。利用现有资源,保留当地特色,形成北方滨海地区体验渔民风情和生活的重要基地。
3规划构思与设计
3.1规划结构
规划区结构划分为“一轴两带一心五区”。一轴:乐北路旅游景区主轴;两带:海岸休闲景观带和滨海路旅游景观休闲带;一心:旅游景观中心;五区:西部的渔家风情旅游区、中部的旅游综合服务区、南部的旅游商务休闲区、中东部的海滨旅游居住区和东部的海滨特色度假区。
3.2功能分析
1)渔家风情区:位于规划范围西部,是以展示国际渔家文化,弘扬当地渔民的民生民俗,以渔业风情游和渔业特产商贸为总体功能定位的区域。
2)旅游商务休闲区:位于规划范围中部,以完善的旅游码头、旅游服务中心、宾馆酒店等综合商业服务设施为主要功能。
3)旅游综合服务区:位于规划范围北部,以居住、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
4)海滨旅游居住区:位于规划范围东部,以承担旅游区的居住和休闲度假等功能为主,借助毗邻旅游商务休闲区的优势发展度假村等职能,并建设高标准住宅。
5)海滨特色度假区:位于规划范围最东端,规划建设游艇别墅、游艇俱乐部和高端居住建筑,形成以游艇为核心的特色度假区;高标准的环境设计在完善旅游区功能结构的同时也能给居民提供一个更舒适的游憩空间,提升国际旅游岛的文化品质。
3.3绿地系统设计
采用湿地生态修复的方法,将现状湿地分为三部分:自然湿地、养殖区湿地、河道湿地,划分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分别进行修复。通过生态修复,最大限度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展现湿地独特景观,同时合理开发生态养殖和生态旅游,提升经济效益。通过区内河道疏浚与湿地修复形成的绿色生态主链、片状的生态绿地、防护绿地和星罗棋布、发散在各部位的点状绿地组成区内的绿地系统,组成“纵横交错”的绿地网络,与外部海、水、绿等生态系统紧密联系,为整个新区生态编织功能良好的绿肺。充分体现各种绿地的休憩功能。其中除了渔家风情园生态绿地对界内提供绿色休闲、滨海开敞空间提供亲水空间与游憩空间外,结合商业区人流密集的开放空间,沿路组织步行游憩的植物花卉公园;结合道路绿带、居住区绿地建立均匀密布的街头绿地、中心绿地等,为城市居民提供优美的绿色游憩环境。
3.4城市节点设计
城市节点应突出其城市的标识和窗ISl功能。重视节点的功能和作用,突出节点的个性特征。
1)休闲娱乐码头标志节点:作为旅游区的特色观光休闲码头,突出周边的城市绿地景观作用。
2)旅游区景观中心节点:以捞鱼尖中心广场及其核心位置的地标建筑为中心,将周边的开敞空间、滨海栈道、配套服务、商务酒店、旅游码头、商务休闲区、产权酒店等不同功能区集聚于一体,使该节点成为城市环境最美、最具人气和活力的地区之一。
4结语
唐山湾国际旅游岛今后将成为唐山乐亭的一个重要节点和示范地,将给周围居民提供一个综合性的游憩场所,也给外来游客带来轻松、健康、惬意的休闲空间。通过本次城市设计工作,为如何构筑海滨旅游度假区的自然生态景观做了有益探索,我们得出几点结论。
4.1生态保护与修复
规划严格控制国际旅游岛内的旅游开发规模,充分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以陆域滨海岸线的生态修复为基础,强化对滨海岸线中河道与生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
4.2滨海岸线和旅游功能互补
唐山湾国际旅游岛主要承担海洋生态旅游、海上运动、沙滩运动以及温泉度假的职能。滨海岸线旅游区主要承担商务会展、海滨度假、渔民风情、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等整个旅游区的综合服务职能。
生态修复产业规划范文5
论文摘要:生态修复是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破坏,以减轻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身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这种自我修补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l,at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主要指致力于那些在人类活动影响下受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通渭县鹿鹿山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项目于2004年被列入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试点项目,经过3a实施,项目区内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林草覆盖率从52.30%提高到60.29%,农户人均纯收入由1613.80元提高到1967.20元;生态、经济系统开始良性循环,该项目的实施为本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初步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基本情况
通渭县鹿鹿山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是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期为2004—2006年,项目区年均降水量500ram,年均气温3~5oC,适宜各类生物生长,属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三副区。该地区为石质山地,项目区辖陇阳、北城、寺子3乡,12个行政村5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839人,人口密度84人/km,全部为农业人口,农业劳动力4706人。人均土地1.19hm,人均耕地0.26hm,总面积93.30kmz。完成封禁面积56.25km2.人工补植9Ohmz,人工种草277.5Ohm2,设立封禁工程围栏5km、标志碑5座、标语牌9O个、封育区“四至”边界标志界碑600个;新建管理房3间、示范养殖圈舍150座。布设植被监测点5个、气象观测点1个、径流泥沙监测点1个,选择监测典型农户60户。
2生态修复成效
生态修复是指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破坏,以减轻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身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这种自我修补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主要指致力于那些在人类活动影响下受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该项目实施后,项目区水清、山绿、水土流失减轻,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实现了生物、产业趋于多样化,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蓄水保土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测算,到项目实施年限末期,林草覆盖率从52.30%提高到60.29%;监测区年土壤侵蚀模数由1430t/km。·a降为964.40t/km项目区内农户人均纯收入自1613.80元提高到1967.20元;农、林、牧、副各业产值结构由基期的76.70:0.94:17.30:.5.06变为50.30:.1.07:29.50.:19.1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为农地:林地:草地:荒地:其他=21.12:20.97:34.30:4.30:18.56。舍饲养殖数量6000多(只),实现牛、马、猪、兔、鸡、鸽等多元化养殖。各产值机构有了较大变化,土地利用结构更加合理,使区域生态、经济系统开始良性循环。该项目的实施为本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初步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几点启示
3.1科学规划,对位配套措施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前提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科学规划。在生态修复技术措施运用上,以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为核心,依据“源于自然,还于自然”的思想,为大自然恢复其自我修复能力创造条件,对位配置各类措施,以封为主,封禁、补造、抚育、管护并重,工程、生物、农艺措施相结合,生态修复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的原则。使项目区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态隔离区,减少或禁止人、畜活动对生物群落的干扰和破坏,促使土壤质量正向发育,生态系统自我调控能力向健康状况演化。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2加强组织、建章立制、加大宣传是生态修复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
生态修复是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大战略调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生态修复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专门成立项目执行领导小组,健全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和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权属。制定和颁布有关项目建设的法规及管理制度,对生态修复区林草及其设施的管护管理提出具体的操作要求。做到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利用集市、庙会等多场合、多形式、多渠道对农民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印发传单、公告、宣传画及日历和手册。为生态修复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整合项目,为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涉及农、林、水、环保、畜牧、财政、扶贫、科技等诸多方面,综合性很强,我们利用中央资金的主导作用和退耕还林草的机遇,深化投资管理机制改革,整合项目资金,统筹兼顾,合理规划,相互配套,镶嵌实施,达到资金技术、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有限的投入资金发挥最佳使用效益。在项目建设中,与相关部门在工程实施、科研和监测等方面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全面提升生态修复的科技水平和效益,加快生态修复进度。在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部门之间“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工作机制。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3.4立足实际,政策引导,狠抓落实是实施生态修复的关键
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开发必须符合自然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使其得到休养生息。必须按照“顺应天时,遵循自然规律;顺应市场,遵循经济规律;顺应科学,遵循市场规律”的原则,坚持川台河谷区发展全膜覆盖玉米、浅山区种植马铃薯、深山区发展畜草产业的种植结构调整思路,大胆探索,积极挖掘本地资源潜力,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大力发展玉米、洋芋、畜草、中药材等富民产业。通过政策引导,利益驱动,解决了许多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使支柱产业开发和扶贫攻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生态修复,既满足了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条件,又确保了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生态修复能力的体现根本在于彻底控制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一切干扰因素和防止水土资源的污染,关键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封禁成果管护。为此,要采取以下强有力的措施:
①建立健全水保监督执法网络。县、乡、村、社四级执法网络组织机构健全,并逐级签订监督管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权、利绝对明晰。
②依法具体落实“三区”划分与“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严格管理,奖惩兑现。加强修复成果管护。
同时,对水保预防监督执法的检查情况纳入乡镇年终综合考核评比的内容,推行奖励机制,以管促封。使生态修复效益能够正常发挥。
3.6合理布设监测网络,为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监测工作所获取的基础数据,对于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的研究及评价意义重大,根据基础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网络,采用实地定点、定时,多方位、多层次、多目标、多样点统计调查的方法进行。着重做好以下监测内容:
①蓄水效益监测。定点观测和统计径流、土壤侵蚀、泥沙变化、流域降水量等数据,分析评价项目实施后的蓄水保土效益。
②生态效益监测。林地监测:采用多样点抽样调查法。草地监测:选用不同草地类型,采用刈割测定生长量等,分析评价了项目实施后的生态效益。
③社会效益监测。通过布设网点社经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调查方法,以定点观测和典型农户调查结合,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评价项目实施后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根据监测结果与效益分析评价,为同类地区生态修复的科学研究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修复产业规划范文6
关键词:BT;代建制;胶州
1 胶州湾产业新区简介
青岛胶州湾产业基地处胶州湾西海岸,北起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南至五河头人海口沿线,西接环胶州湾高速至黄岛段,东接大沽河人海口沿线,总规划面积94km2。现状为沿海滩涂地带,地势低洼,地面高程为2.0-3.0m。多处为滨海滩地,本区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主要含水层为砂层,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和海水入渗,地下水水质为咸水。
2 盐碱地
盐碱土也叫盐渍土(国际上的统称),包括盐土和碱土两种性质不同的土壤。所谓盐土,主要是指土壤内含有过量水溶性盐分的土壤,多属中性盐,呈碱性反应,pH值在7至8之间。盐害主要是由于钠离子(N a+)浓度过高引起的。盐土一般土壤剖面形态无显著构造。表土在干燥季节,特别是无植物生长处,常呈白色,甚至形成盐结皮。盐土可分为滨海盐土、洪积盐土、沼泽盐土、草甸盐土等。滨海盐土主要是受海水影响而形成的。本区就属于滨海盐土。
3 本区绿化的几个看法
3.1 树立建设大园林的理念
随着城市的发展,园林绿化和城市景观设计已经不再局限于一座公园、一个广场和一个小区,也不仅仅把园林绿化局限干某个城市内部,而是扩大到了外部更广的范围。人们提出了大地园林化的观念,把那些被人为割裂开来进行研究、设计和管理的单体、局部统一起来,进行系统化的规划设计,使其达到对整个城市大环境进行改善的目的。可以想象,如果胶州湾产业新区没有了沿海滩途上的盐生植物群落、没有了沼泽地里丛生的芦苇、没有了繁茂的农田林网,即便是绿化得繁花似锦,对整个产业新区环境的意义又有多大?又能维持多长时间?在局部绿化取得的成果,如果没有与大环境的融合,其对环境改善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是残缺不全的。所以我们必须树立大园林的观点。大园林是一种新型的园林观。是以整个市城为载体的园林绿化,他突破了传统园林的界限,使整个城市融于园林之中。也只有这样,绿化才能真正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装点美化城市、保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所以产业新区要依据城市大园林的观念,进行景观设计和规划,要从长远和全局的观点来考虑环境建设问题,不可随心所欲、急于求成;大园林的绿地系统规划是一个独立的系统规划,要广泛地争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根据财力状况,分期实施,才能确保规划得以实现。
3.2 树立维持以生态系统稳定性为核心的观念
依据生态的基本原理,城市绿地的可持续发展,依赖于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景观设计从本质上说应该是对土地和户外空间的生态设计,生态原理是景观设计学的核心,其所创造的景观是一种可持续的景观。因而要保持城市绿地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将生态设计的观念贯穿于整个的绿地规划和建设中,按照生态设计的原理指导整个产业新医的绿化工作。其原理要求我们尽可能的保护和节约自然资本,尽可能减少包括能源、土地、水、生物资源的使用,提高使用效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摈弃原有的那种对土地资源有着极大的破坏力、对淡水资源有着极大需求量、对资金投入有着极大的依赖性的园林绿化模式,重新选择一种对生态平衡的维护有着积极作用的绿化模式,以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健康。只要这样才能真正贯彻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只有树立维持以生态系统稳定性为核心的绿化观念。遵守“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保护”的指导原则,才能搞好胶州湾产业新区的绿化工作。
3.3 树立先行保护现有绿化资源的观念
对于生态系统来是说,保护是比修复更为经济简便的途径。优良的生态系统的形成需要经历成百上千年,而其破坏则是在瞬息之间。生态系统一旦被破坏,再去修复,那么花费的时间和代价则是数十倍或成百倍,甚至根本无法恢复。胶州湾产业新区管委会应立即行动起来,保护原有绿地生态系统和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