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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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范文1

一、强化医保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稳步推进我市职工、城乡居民和普通门诊统筹医保三项制度实施。

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经办管理工作的衔接,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工作,确保三项制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二)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

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的费用支出,要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和疾病发生的特点,细化和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目前我市普遍使用定额结算办法。我们可积极探索实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鼓励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成本的费用结算办法。

(三)完善和深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管理。

1、根据新社保年度的发展和要求,不断完善协议内容,将医保政策和医保管理标准充实到协议条款中,提高协议内容的可操作性。

2、加强就医管理。要积极探索与市级统筹适应的就医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对定点机构参保病人住院登记和探访机制,处理好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与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关系,防止医疗机构挂床住院、冒名住院、过度治疗以及骗取医保费用等违规行为发生。

(四)全面落实定点机构考评制度。

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定点机构定点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建立对定点机构的服务态度、执行医保规定情况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疗费用结算经济补偿挂钩的管理机制。

(五)做好医保运行情况分析工作。

开展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分析,使之成为经办机构基金结算决策、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和成为经办系统提高执行力的一个有力抓手。通过数据整理并进行分析,以数字化、定量化评估医疗保险运行效果,推动经办管理优化。HTtP//:

(六)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异地就医实时结算难题。

我们必须加大力度,建立和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全市定点机构协议管理一体化,做到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互通;二是研究探索建立定点机构实时结算系统,尽快实现参保人在异地看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资金实时结算。

二、完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要全面贯彻落实《江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为下一阶段最终实现社会保障市级统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完善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基金统一调剂制度。解决地区内市、区之间基金统一调剂结算、数据资料资源共享、以及待遇发放统一流程的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制度。要完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对未建立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的市、区,应尽快签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通过协议管理进一步确保工伤职工救治的合理需要,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遏止浪费,规范工伤保险管理服务。

(三)积极探索建立医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异地人员资格实时认证机制。实地对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进行认证,防止冒领和骗保现象发生,确保基金的安全。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 门诊费用 总额预付制 医保管理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统筹基金收支平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的关键手段。随着医保政策的改革,医保经办机构在部分定点医院实行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额预付的管理方式,收到了较好成效。在此基础上,我市于2009年又对三级医疗定点机构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特)诊总额预付管理,使门诊总量预付管理和有效控制医保基金的使用成为医保管理的重点。现就门诊医疗费用总额预付制下的医保管理分析报告如下。

门诊费用的构成

门诊是患者到医院就医的第一环节,也是人们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诊治的地方。医生开具的检查、治疗费及药品费用是门诊医疗费用的主要构成。

门诊医保总额预付的特点、结算和风险分担方法

门诊医保总额预付特点及结算形式:社保基金先行垫付,缓解了医院垫付基金的现状,使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双方相对处于低风险管理状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总额控制、风险分担、结余留用的原则,对医院实行门诊联网医疗费总额预付管理,并根据基金征收规模、医疗机构服务量标准及医院服务能力等确定各医疗机构总额预算基金年度指标。预算指标的确定,应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略有结余的前提下,同比上一年全部协议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支出略有增长,其增幅应控制在5%~10%。社保中心按每月预算额度的94%向医院拨付基金,6%作为考核预留金,半年调整,年终考核结算,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对医院进行等级评定和拨付考核预留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采取此结算方式,充分考虑到了医院的利益,调动了医院合理控制医疗成本的积极性,使其逐步向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等过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保基金的流失。

风险分担方法:①对医院超额完成年度服务总量导致年度门诊支付总额超标,且人次与人数的比例、次均门诊费用符合控制指标的部分,按规定比例分担,超出控制指标的社保基金不予分担。②对符合规定的超出部分按如下比例分担,一是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总额10%以内,社保基金应支付超出额70%,医院负担30%;二是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总额20%以内,超出预算总额10%以内的部分按以上办法拨付,但超过预算总额10%以上的部分,社保基金要支付超出额30%,医院负担70%;三是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总额的20%以上时,社保基金对超过20%以上部分不再予以分担。

实行门诊总额预付为医院医保管理带来的挑战

医院外部压力:实行门诊医疗费用预付制后,医院将面临医保管理部门、医保患者的双重压力。首先医保管理部门要求医保指标不能超出,而面对医保患者,医疗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不能下降。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如要保证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的增长,势必会导致医疗费用增加。作为医院就会控制次均费用和服务数量,但患者来院就诊即使限号也会引起患者的不满,这样就使满意度下降,造成医院复杂的外部压力。

医院内部压力:医院医保总量限制以后,其业务总收入也受到了限制。诊疗过多反而需要医院来承担,医院在日常医保管理中面临更大压力,既要根据医保统计信息及时调控工作策略,防止过度用药和检查治疗,又要保证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费用控制还限制了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学科的发展,这些都是医院所面临的内部压力。

门诊总额预付的管理对策

制定医保制度,实行科室绩效管理:首先医院要加强医保规范化管理,严格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在费用控制的基础上要求合理的诊治过程,提高社会满意度。其次要完善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如门诊医生出诊须知、医保药品使用限定、大型设备管理等,同时把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作为考核指标,建立门诊特殊病审核规范及医保目录外项目告知制度,并根据相关内容制定科室绩效奖惩办法,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应用。

加强医护人员医保知识培训:要利用局域网或门诊大厅开设医保政策宣传,实时播放最新医保动态,供医务人员和患者了解学习。并将医保相关政策知识装订成册发到每位医生手中,以规范医生的诊疗过程。同时要对医生进行医保政策培训,让医生了解总额预付制的基金给付方式,要求医务人员既要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还要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降低医保基金的使用。

严格控制门诊医保医疗费用:医生诊断检查、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是门诊医疗费用的主要构成,因此应从规范医疗行为、合理用药方面着手,依照医保药品使用规定及诊疗目录,制定门诊医生诊疗规范。杜绝大处方和点名开药及检查,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应用。要将医保合理用药和检查纳入临床科室绩效管理范围,对违规科室及个人给予扣罚,使医保相关违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统计总额预付基金使用情况并及时调控:总额预付基金使用情况是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控制医保医疗费用,医保科对每月上传的医疗费用及上传人次要及时监测,根据次均费用情况反馈科室并及时对门诊用药天数及处方量进行调控。并对重点科室和重点医生要进行实时监控,以控制医保医疗费用。要按月、季度、半年、年等对总额预付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如有异常及时纠正和整改,积极调控。

加强与医保管理部门的沟通:①要及时了解医保政策及要求,完善医院医保管理制度,促进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改进;②让医保管理部门了解医院的学科技术优势、新设备的引进、病种收治特点、影响医院费用的客观因素、医院医保管理的措施以及在医保费用控制方面作出的努力;③在实际运行中,医院应把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社保管理部门,共同推动医疗保险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保险人群的扩大,门诊医疗服务逐步向定额预付开始过渡。在运行初期,作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既是先行者也是实施者,因此,医院应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效率,以达到适应医疗保险政策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杨晓祥,陈涛,张亮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院的影响及对策.中国卫生经济,2003,22(12):49.

2 姜关亮,柴萍,赵江.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对医院管理的影响.中国医院管理,2008,15(1):163.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

当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不断制订和出台许多新的政策和补助办法,医药分开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领导下有条不紊的记进行,所有参保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基本实现病有所医,可以说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保政策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险的各种矛盾也日渐突显,主要表现为:

1、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行为突出。

一是定点医疗机构的创收模式与医保管理相悖。定点医疗机构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采取鼓励或默认医疗费收入与科室、医务人员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促使医务人员随意降低入院标准,造成“小病大养”甚至是“无病住院”的现象。二是医疗扩张性消费状况严重,大处方、随意开与病情不相关的药和检查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搞恶性竞争。个别参保医院利用不正当手段吸引参保患者入院,个别医务人员与参保患者互相串通搞假处方、扩大药量、出院超量带药,更有甚者对患者以承诺,患者若选择住院则可以领到一定的资金,还可通过“变通”的办法使患者不必自付一分钱,有的住院还可以赚钱。

定点医疗机构上述的不当行为,不仅增加了不合理医疗费的支出,造成医疗费过度上涨,而且容易加剧医、患、保之间的矛盾,降低了服务水平,并给维持医保基金的平衡带来极大压力,加大了医保管理的难度。

3、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本身存在的问题。

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已有十多年的时间,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经验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无出、入院标准,无明细稽核标准;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管理方法简单。二是医保专业人才匮乏。医保工作不仅需要多种学科的综合理论知识,更需要临床经验与实践知识相结合,否则难以对医院诊疗水平、治疗项目、费用及病历查阅等进行准确把握。三是稽核队伍力量薄弱,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难以查证,处罚难以落实,往往是事倍功半。四是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处在三大矛盾中,即:参保职工日益增长的医疗消费需求与有限的医保基金的矛盾、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经济效益需求日益增长与医保机构有限的监控管理手段的矛盾、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与确保参保职工的医疗待遇到位的矛盾,这三大矛盾给社保工作的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

正是由于上述的种种原因,造成目前社保参保病人有怨言、医保定点医院有苦恼、医保中心有难处等现象。

二、对规范医保基金运行的建议

我们根据调研结果并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医疗保险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参保人员的宣传力度。

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明确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让全体参保人员了解医保政策和就医的各项规定,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要让参保患者了解“基本医疗”的含义,树立合理医疗消费的保障意识和费用意识。对违规就医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凡有不当就医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经查实后,一定要从严查处,促使参保人员规范就医行为。

2、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基金运行。

建立由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缴费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监督组织,对医保基金实行定期公布,阳光运作,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的财务及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违规报销费用的发生。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召集会议,研究解决,关注民生。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应逐步实行联网,从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药品价格进行网上检查,对医药费用的报销、资金的结算做到心中有数。

3、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衔接机制,共同管好用好医保基金。

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生岗位职责制,对医保病人认真审查,界定身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缺少手续的病人,应限期补全,建立健全病人病历档案。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业务评比,采取红、绿、黄评分制,对亮红灯的进行谈话诫免,如果业务质量仍一度下滑, 直至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对业务质量高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奖励,对违规单位加大查处力度,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方式,规范运作。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应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执行管理运行制度,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4、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是加强医保管理的关键。监管要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的原则。例如可以建立奖惩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医疗费用的状况直接挂钩;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监控;可以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医技及满意度等进行调查,及时通报;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不规范和不良行为,要利用新闻煤体进行曝光,营造医保运行的健康氛围。具体加强如下几方面的监管。

(1)、加强对转院人员的审批

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转院后的医疗费结算按再次住院处理。需转入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医院诊治的要具备以下条件:经定点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因病情需要必须转院抢救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进行的检查或治疗项目等。患者须经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申请,由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批登记,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转诊转院专用章,患者家属持以上材料和病历复印件到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批后,方可到指定转诊医疗机构就医。

(2)、加强对转院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

现在参保职工转到上级医院较往年有较大的增加,如何保证此类人员确实属于实际参保人员是我们社保管理工作人员应该考虑的问题,建议社会保险中心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加大对转院住院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

(3)、加强外出探亲人员及长期异地居住参保人员住院的监督

现在,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参保职工退休后外出探亲和异地居住大幅增加,尤其探亲和异地居住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明显增加。如何加强与核实对探 亲和异地居住人员外出期间紧急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管理,是摆在社保管理工作面前的一个课题

5、门诊费用纳入统筹范围。

适当报销门诊费用可以降低住院率。门诊费用报销可采取分别对待、适当限制的原则。例如,可以采取每年度定额报销,按年龄或工龄规定报销费用的额度;也可以按照额度分次报销或按额度一次性发放。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范文4

1完善医保管理体系建设

1.1建立健全医保管理组织

为有效提高医保管理质量,中心成立了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建立了由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财务、收费、信息、全科服务团队等多个部门协作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中心、科、员”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多个部门相互配合与支持,形成医保管理工作的合力;明确岗位分工和强化岗位职责,有效结合医保质量管理与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保管理与环节控制,确保医保管理制度及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落实,坚决杜绝医保基金的不合理使用。

1.2领导重视支持医保管理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医保管理工作,思想统一、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全面协调医保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每季度召开医保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医保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2注重医保政策学习宣传

2.1有效开展医保政策培训

在新形势下,医保政策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各类人群的关注,不断加强医保政策的继续教育,可以提高医护人员在医保管理环节控制上的整体素质[2]。中心每年组织多次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邀请区医保办的专家来中心辅导培训。通过专题讲座、院报、“三基”等形式,做好医保政策、防范医保欺诈等内容的培训及警示教育工作,不断规范中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每年对新进医务人员集中强化培训。为规范医疗保险服务、方便医师更好掌握适应证用药,中心将《宝山区医疗保险服务指南》和《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下发到每位医务人员。同时通过中心“职工书屋”QQ群、“科站联系桥”微信群等平台将有关内容挂在网上,医务人员可以随时查阅学习医保政策。医疗保险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强的业务,医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管理和环节控制的主力军[2]。

2.2加强社区医保政策宣传

中心有效开展各种形式的医保政策、“反医保欺诈”等医保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区医保办下发的“医保欺诈案例汇编”宣传手册和光盘,在中心候诊大厅和中医楼候诊区滚动播放案例集锦,进一步强化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结合医保年度转换日,积极开展“反医保欺诈”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参保人员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意识。同时,开辟社区联动宣传平台,与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加强联动,利用宣传栏、电子滚动屏、社区健康报等渠道宣传医保政策,促进医保宣传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增强广大参保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提升了基层打击防范能力,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和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贯彻落实药品管理制度

中心药品采购规范,形成由药剂科专人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的管理机制。积极配合推进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的启用,中心所有药品全部由市药采信息系统全量、直通采购,采购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上传,确保药品采购平台正常运行。严格贯彻落实沪人社医监(2015)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中心用量前20位的药品外包装加盖印章并在药房窗口张贴温馨提示;做好药品外包装加盖印章的信息汇总统计、监测工作,有效防范骗保贩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4规范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4.1完善医保监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督查临床科室和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政策的落实情况;抽查审核门诊电子病历,审核内容主要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准确收费情况;缺陷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动态跟踪,形成完善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4.2加强门诊委托配药管理

根据《关于保证参保人员医保用药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门诊委托代配药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参保患者用药安全,管好用好医保基金,中心加强了医保门诊委托代配药管理,完善门诊委托配药管理制度。增强预检、挂号收费、门诊医生等岗位人员对就诊对象身份识别的责任意识,做到责任明确、各环节严格控制。预检人员严守第一关,发现身份信息不匹配时认真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临床医生在接诊时,须认真核对患者医保卡信息,坚决杜绝冒用他人医保卡就诊的现象发生;收费处再次核对就诊患者身份信息,杜绝因医生疏忽而发生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的发生。同时,借鉴兄弟单位经验,进一步加强代配药制度的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4.3执行违规医师约谈制度

根据《宝山区执业医师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约谈制度》的要求,每月对医保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执业医师发出约谈通知,由医保管理工作小组组织约谈,做好约谈笔录并存档,对约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加强跟踪、监督,对部分医务人员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4.4落实医保定期自查制度

完善医保自查制度,坚持自查月报制度。医保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中心医保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开展门诊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药物处方、门诊电子病史、家庭病床病史的自查;医务科、信息科定期对性别相关检验项目医保结算情况、临时上门服务医保结算情况、限儿童用药、“四合理”等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按时上报区医保办监督科,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医务科及时反馈当事人、落实整改、跟踪监测并纳入考核。每季度召开医疗质量讲评会,通报自查,提高了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及遵守医保相关制度的自觉性。同时不断提升自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强化医保自查小组职能、动态调整自查内容,切实提升自身医保政策水平。

4.5异常医保费用动态监控

医保管理工作小组加强门急诊日常管理,重点关注异常就诊频次、异常就诊费用、异常就诊行为,畅通、接受个人、组织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参保人员就诊和医疗费用异常情形。每月对药品消耗量排名,对排名居前、同比费用增长较快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4.6未纳入医保联网服务站监管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制定、落实未纳入医保联网服务站的医保卡管理制度,定期督查执行情况,原则上做到卡不过夜。

5年度医保预算合理可行

根据历年的医保执行情况,年初制定科学、可行的医保年度预算报告。每月及时上报上月医保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自查报告。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医保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落实整改,使医保各项指标执行在可控范围。

6持续改进医保信息管理

6.1健全医保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并完善医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机房访问人员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设置AB角,软件和硬件系统由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并及时更新。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内外网物理隔断、机房环境温湿度的监控。严格落实机房每日二次的巡查登记制度。日对帐工作由专人负责,每日上传明细,并做好记录。每个工作站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更新病毒库,保证中心业务系统及医保网络正常运行。

6.2完善医保网络安全管理

落实第三方服务商的监控与管理、员工的保密工作、数据导入导出的书面记录的督查工作,对涉及信息工作的所有医务人员均签订《信息安全工作协议》,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有效保障了网络信息安全。

6.3医保费用实时更新公开

中心所有的药品、开展的检查、诊疗项目的费用信息实行电子屏滚动播放、实时更新,方便患者查询和监督。

7小结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范文5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每年都将医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目标责任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确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将其纳入对区级各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和乡镇落实了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调查组所调查的单位都做到了为医保病人建立个人档案,半年工作有小结,年终工作有总结,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稳步开展。

2、强化征缴,确保应收尽收。经过7年多的运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参保面,区医保局提出了巩固成果,积极扩面的工作思路,更加重视续保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新单位扩面,加强基金征缴力度。一是按月对工作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和工作措施,并对下月工作提出思路和打算,有效地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详细的参保续保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大扩面工作力度,把扩面工作重点放在企业单位,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责任,确保参保扩面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对未及时缴费的单位实行稽核,督促各单位按时缴费,并把征缴任务落实到人,上门进行催缴,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到位。

3、健全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区医保局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职责及费用支付、审核、报销工作流程,制作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报费流程等展板上墙公示,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诊疗操作规程,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把好住院病人关,杜绝冒名住院,挂牌住院,及时查处和纠正超标准收费,设立项目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合理增设定点零售药店网站,形成良好竞争局面,降低药品价格,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形式单一,不够新颖,到基层、到企业宣传较少,覆盖面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一些参保单位和职工对医疗保险政策学习了解不够,有些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对医保政策一点也不知晓。许多参保人员不了解新制度下如何看病就医,如个别参保病人不知道个人账户如何使用,不了解什么是起付费用,以及分段自付等知识,加上费用结算中存在一定比例的自付药品费用,造成医疗机构和病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3、扩面工作开展难度大。目前全区医保扩面征缴空间较小,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都已基本参保,乡镇卫生院和一些部门80%都未参保,职工想参保,上访不断,但单位的确无力解决经费,难以征收。2008年医保扩面工作主要放在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但这些企业都以职工队伍不稳定,企业经营困难,增加企业成本为由,拒绝参加医疗保险。区级事业单位环卫局、国有企业电力公司都应进入医保。环卫局以单位条件差,无力支付为由拒绝参加医疗保险。电力公司领导认为参保不划算,以报费比例较低、手续复杂为由不参加医疗保险。这些单位不参加医疗保险损害了职工的医疗保险权益,也给政府埋下了不稳定的种子。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医保政策。主管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城镇职工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充分认清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自觉地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金风险问题,专题研究医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企事业单位上门征收,化解基金透支风险。区政府要将企业改制政府挂帐和表态缓缴的医保费纳入政府总体债务,每年安排部份资金化解缴纳,确保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用支付。区财政局将代扣代收职工个人每月缴纳的医保费和预算给各单位的医疗保险费用分季度划入医保基金专户,确保当期统筹资金支付。

3、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管理。尽快建立由财政、审计、物价、药监、卫生、劳动保障、医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医保基金监督领导小组,发挥联动作用,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大对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对违背医保管理制度和不履行服务承诺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范文6

由于医院医保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强的业务,专职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成为医院医保管理和环节控制的主力军。医院要持续发展,就应在医疗质量上下工夫,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做到“四个合理”,即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杜绝提供过度医疗的行为。就参保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来看,这将对医院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只有使参保患者满意才能使医院各学科在更多的参保人群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进而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金杯银杯不如患者的口碑,参保患者的宣传更能影响其他参保人员,参保患者复诊率和就诊率会进一步上升,最终将带来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我院积极探索医疗保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需求,注重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以诚信和优质的医疗服务来吸引参保人群,这样无形中增加医院的医疗收入,医院就会不断改善就医环境及设备,不断扩大医院病种的数量,使医院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制度管理近年来,我院相继出台了相关医保管理的一系列制度,为医院正确执行各项医保政策、规范医保管理、强化环节控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制度为开展医保工作、执行医保政策、落实医保管理措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就拿这些制度而言,比如医保管理质量考核体系,物价收费、医保违规、投诉管理制度,单病种管理制度等保障了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协议的有效贯彻执行。医保专职人员自身业务知识和管理素质的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不断壮大,才能够保障医保政策正确、全面的贯彻执行。动态监管每年年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保局、乌鲁木齐市社保局都会和各定点医疗机构会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中对我院医保有关指标的要求,医保办通过科学测算给各科室下达次均住院费用、药品比例及自费项目比例指标,使定量化的内容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对医疗费用实施动态监控。医保办每月初定期给各临床科室下发上月中对以上三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每月按照医保管理质量考核体系对科室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医保病历中关于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的情况以及门诊特殊慢性病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稽核,对违规者按照医保质量考核体系和医保奖惩制度予以经济处罚,以控制住院费用的增长,确保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门诊、住院就医管理为进一步让全院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人员。每年,我院主动邀请自治区医保中心和乌鲁木齐市社保局领导来院进行医保政策培训和工作指导,同时通过院内OA网、楼宇电视、医保宣传手册、下科室等多种形式宣传医保政策,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大家通力协作,各科室形成合力,得到了在我院就医的参保人员的称赞。在门诊就医管理中我院按自治区医保中心的要求顺利启用了门诊费用上传工作,由于事前对政策的广泛宣传、培训工作认真、细致、到位;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制度。坚持每日审核门诊特殊慢性病处方,2012年1~5月共抽查门诊特殊慢性病处方15170张,合格率达到97%。对不合格处方与责任医生及时面对面沟通,指出问题所在,并按我院千分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给予处罚。做好住院医保患者的身份识别工作,坚决杜绝挂床住院,冒名顶替住院的不良行为,临床医生在接受医保患者诊疗前,必须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以及外伤患者的受伤经过等无误后再进行办理住院手续,防止部分人员套用医保基金。在按照住院就医流程办理入院的开始,收费人员就将患者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随住院手续的资料装订到一起由患者交给病房主管医生,医保办专职人员和各科室医保协管员对住院医保病历实施普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参保人员身份识别表的填写和患者签字确认、自费项目同意书签订、合理用药、适应证用药、入出院标准、各项检查、治疗的合理性以及医嘱中的项目是否在病程记录中有记载等。对使用及大额医疗费用较多的科室进行重点检查,按照医保管理考核体系的标准严格稽核,发现问题向科主任及责任医生及时反馈。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我院早在2010年开始,率先在全新疆定点医疗机构中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其中有10个病种实现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当年全院有952例患者进入路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效减低了患者的住院费用,此项工作得到了卫生部的认可,当年12月我院被授予“全国临床路径管理先进单位”。

加强物价管理我院物价收费管理科具体监督、指导各科室的合理收费情况,坚决杜绝多收费、少收费、甚至乱收费等不良行为,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一医疗收费标准》规范物价收费工作,用《收费标准》来指导各科室的诊疗、服务设施项目的收费。在门诊楼和住院部的一楼大厅设有电子触摸屏随时为参保人员提供所有项目查询服务,同时公布自治区及我院物价监督投诉电话和投诉箱,方便参保人员监督检查,让参保人员清清楚楚地了解看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情况。信息化管理我院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投入大量的物力、财力,配备了一批过硬的信息专业人员提高信息化程度和技术。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服务工作,让天山南北各族人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自治区大医院专家的诊疗服务。早在2010年7月,我院正式建立了全新疆首家网络医院,建立了远程会诊专家库,由各学科高级职称的专家参与远程会诊,并与14个地(州、市)的县、地级医疗机构签订了远程会诊协议,涉及内、外、妇、儿、重症等多个学科。经会诊能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的有效率达80%,使广大异地医保患者在当地就享受到三级甲等医院优质的医疗资源,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远”的局面。

作者:李中凯 吴婧 郝靖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