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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进程范文1
1确定各个监测指标的权重
指标的权重即各个指标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相对重要性的数量表示。权重确定得合理与否对综合评价的结果和评价工作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按赋权方法的不同,单一综合评价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主观赋权和客观赋权法。主观赋权法是研究者根据其主观价值判断来指定各指标权重的方法,主要包括专家评判法、层次分析法等;客观赋权法是指直接将指标的数据通过数学或统计方法处理后获得权数的方法,主要有变异系数法、熵值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等。然而,无论是选用主观赋权法,还是选用客观赋权法,都有其自身无法解决的缺点。为避免使用单一方法所产生的局限性,在本文中将这两类方法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主观赋权法中选用层次分析法,在客观赋权法中选用变异系数法,最后采用综合集成赋权法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
1.1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法)是美国著名运筹学家萨泰T.L.Saaty于上个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主要原理是把复杂的问题分解成各个组成元素,将这些元素按支配关系分组形成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根据一定的比率标度,通过两两比较的方法,将判断定量化,形成判断矩阵,计算确定层次中诸元素的重要性。具体做法是先计算各层指标单排序权重,然后再计算各层指标相对于总目标的总排序权重。其基本步骤如下:
1.1.1递阶层次结构的建立
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评价可分为三层:第一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状况综合评价层,即目标层,记为G。第二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准则层,具体有五个准则,即:生产发展,记为A1;生活富裕,记为A2;乡风文明,记为A3;村容整洁,记为A4;管理民主,记为A5;第三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评价指标层,记为B1,B2,…,B24。
1.1.2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
判断矩阵表示针对上一层次因素,本层次与之有关的因素之间相对重要性的比较。建立层次分析模型以后,就可以在各层元素中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出判断矩阵,又称一致矩阵。这里使用常用的1-9标度方法定量化计算决策矩阵。
1.1.3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
为了避免判断矩阵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误差,要对判断矩阵进行一次性检验,取判断矩阵最大特征根(λmax)与判断矩阵的阶数(n)的相对误差作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指标,记为CI(Consistency Index):
RI为Saaty教授给出了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值。因此计算n≥3时,CR=CI /RI,称CR为一致性比例。当CR0.1时,则认为矩阵上不具满意的一致性,需要对判断矩阵进行调整。
1.1.4确定权重
首先进行层次单排序,即确定本层次元素相对于上一层次某元素重要性的权重。原理上可归结为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对应的特征向量,即计算满足:AW=λmaxW 的最大特征根λmax及相应的特征向量Wi,对Wi归一化即为对应元素单排序的权重。其次进行层次总排序,即计算对上一层次而言本层次所有因素重要性的权重。层次总排序需要从上而下逐层顺序进行,对于目标层下的准则层,其层次单排序就是层次总排序。假定准则层B中所有因素B1,B2,…Bm 的单排序已完成,得到的权重分别为b1,b2,…bm,与Bi对应的指标层因素C1,C2,…Cn单排序的结果为c1,c2,…cn。则指标层C的总排序结果是。最后进行层次总排序的一致性检验,此处注意层次总排序一致性指标CI ,层次总排序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为层次累加值,总排序随机一致性比例CR公式类前。当CR
1.2变异系数法
变异系数法是根据指标的变异系数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的,原理是设有m个待评方案,n项评价指标,形成原始数据矩阵X=(xij)m×n 对于某项指标xi,指标值 xij的差距越大,则该指标在综合评价中所起的作用越大,则该指标的权重也越大;如果某项指标的指标值全部相等,则该指标在综合评价中不起作用,该指标的权重也就越小。其主要步骤如下:
1.2.1指标标准化
对正向指标规范化处理如下:
对逆向指标规范化处理如下:
1.2.2计算第 j项指标评价值的平均值ui及其修正标准差σi
j=1,2,…,n
1.2.3计算第j项指标的变异系数
1.2.4对Vi进行归一化处理,确定第j项指标的权重
1.3综合集成赋权法
由于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各有其优点与缺点,为克服两种方法的缺点,吸引两种方法的优点,现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所确定的权重同时体现主客观两方面的信息,这就是综合集成赋权法。综合集成赋权法的计算方法大体上可归为两类:一是乘法集成法,一是加法集成法。
1.3.1乘法集成法
乘法集成法利用每一项指标的主客观赋权法权重的乘积除以所有指标主客观赋权法权重乘积的和来确定该指标的合成权重,计算公式为:
Wi = pjqj / m (j=1,2,…m)
乘法集成法对使用不同分析方法得到的权重一致性要求较高,只有每一种方法确定的权重一致的情况下,合成后的权重才能反映现实情况。如果有一种方法确定的权重数值偏小,则合成后的权重也会偏小。
1.3.2加法集成法
加法集成法的基本原理是:设pi、qi分别是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确定的指标xi的权重,利用一定的合成系数采用加法方式将它们进行合成,计算公式为
Wj=k1pj+k2qj (j=1,2,…m)
式中,wi是同时体现主客观信息的集成权重系数;k1、k2(k1 、k2>0,且k1+k2=1)为合成系数。合成系数的确定可通过数学模型及主观偏好两种方法确定。本研究以主观偏好法确定合成系数,给予层次分析法较大的合成系数(k1=0.7),因为新农村在物质水平提高的基础上更注重人们的感受,而利用层次分析法得到的权重是根据人们的主观感受给出。
2消除指标量纲,进行指标“价值”量化
社会主义新农村指标体系的各个评价指标之间,由于其量纲、经济意义、表现形式以及对总目标的作用趋向各不相同,不具有可比性,必须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消除指标量纲影响后才能计算综合监测结果。无量纲处理,即对评价指标数值的标准化、正规化处理,它是通过一定的数学变换来消除原始指标量纲影响的方法,即把性质,量纲各异的指标转化为可以进行综合的相对数―“量化值”。本文运用美国学者L.A.Zadeh提出的模糊隶属度函数的方法对各个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其具体步骤如下:
2.1确定各个评价指标的上下限。
进行模糊量化首先需要确定各个评价指标的上下限,即各个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在具体的确定过程中规定,对正向指标以新农村的标准为指标的上限,对于下限,部分根据我国的总体小康水平确定,部分根据我国2000年的全国发展水平来确定。对逆指标,则以新农村的标准为下限,其上限要根据指标的性质以及新农村的建设的总体目标来确定,例如恩格尔系数和城乡居民收入比。对于适度指标则以指标的区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为上限和下限,例如农村居民基尼系数。
2.2确定各个指标的模糊隶属度函数类型。
2.2.1对于正向指标,采用半升阶形模糊隶属度函数进行量化,即:
式中:B(xi)为第i个指标实际数值的隶属度值;xi为第i个指标的实际数值;ximax为第i个指标的上限值,即最大值;ximin 为第i个指标的下限值,即最小值。
2.2.2对逆向指标,采用半降阶梯形模糊里隶属度函数进行量化,即:
2.2.3对适度指标,采用半升半降梯形模糊隶属度函数进行量化,即:
式中:xi2是适度性指标xi的标准值的上限;
Xi1是适度性指标xi的标准值的下限。
2.3模糊变换。
将各个指标的实际值xi代入相应的模糊隶属函数,即可求出其隶属度值B(xi) 。
2.4计算标准量化值。
量化值B(xi) 在数值上介于0~1之间,它已消除了量纲的影响,具有了可比性,可以进行指标间相互比较。但0~1之间的相对数总是不便于比较,为此,将各个指标的B(xi) 乘以100,即为该项指标的标准量化值,即:Z(xi)=B(xi)×100
标准量化值已消除了量纲的影响,使不同指标间有了可比性,Z(xi)越大,表明该指标实际数值的“价值”接近最先进值的程度就越大。
3综合实现程度的计算
指标权重的计算和“价值”的量化是计算综合评价结果的准备,解决了这两个关键的问题后,即可运用量化值和加权函数的方法计算综合评价结果,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现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新农村建设进程范文2
(西昌学院,四川西昌615000
【摘要】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国家,凡事都是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原则下实施的。我国现阶段人口中,农民占了大多数,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与条件的限制,导致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相对较淡薄。在此基础上对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农民;法律意
0前言
为了更有效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而涉及到农民,就不得不谈到法律,法律法规是一个国家之根本,都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在法律法规这方面的意识还是较差的,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所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是重要的环节。
1民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农民的素质,法律意识也有了相对的提高,但总体上还不够强,很多人知法但也犯法,也有很多人是知法却不懂得用法。当发生矛盾冲突时,还是用一些老旧的观念来解决。比如这两年我国农村被征用土地的问题,有些农民朋友不配合来征收土地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拒绝搬走或拆迁。甚至更严重的以跳楼、开煤气引爆等自杀方式来威胁工作人员,也有一个或几个村屯的人聚众起来动用农用工具来阻碍工作人员进行征地工作。以这种古板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无法获得明显的效果。也许还会适得其反,严重的还会触犯到法律法规。农民朋友总以为法律会离他们很遥远,所以从不去学习和了解。一些农民工进城务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所以被莫名辞工,被拖欠工资,发生了工伤也得不到商家的索赔,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相应的维护。另外,在一些村屯里,存在着偷盗行为,这里面都是初中生或是在外晃荡的社会青年居多,小到偷鸡鸭等家禽,大至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电,他们在实施这些行为时,也没有相关的人员用法律去警醒他们,都是采用非法律手段来处置,导致他们在法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还有吸食白粉,打架斗殴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都是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偏低,蔑视法律的现象。有这么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所以他们就不相信法律,认为有钱就可以将法律置之不理,肆意妄为,而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有一天,还是会败在自己手上。
2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发达,和法律法规的健全,我们国家的公民的素质和法律意识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可为什么农民的法律意思还那么薄弱,一直没有很大的突破和改变呢。在以前的封建时代,儒家思想就根深蒂固在人们心里,儒家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影响就是其所指出的等级伦理观念,“三纲五常”就是维护这种等级观念的尺度与标准。在这种特定的尺度中,最多的就是绝对的服从。而这种服从意识的影响,让他们的自我意识丧失,只是听从于上级的的命令,所以人们行为选择时,最先考虑的不是法律,而是上级。儒家历来倡导人与人和谐相处,但是这种和为贵的思想在农村就转化为忍为上。低头不见抬头见,远亲不如近邻,等这些俗语就是村里人之间相处的态度。他们坚持一切以和为贵,就算是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也宁愿持着大事化了,小事化无这种息事宁人的心态去解决。他们宁可这样委曲求全,也不愿请求法律的援助,心里保留的观念就是反证就算打了官司也未必能赢,就算是赢了也会破坏彼此之间的关系,而且还会花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因此就有部分农民对法律缺少了解,觉得只要在不犯法的情况下就不会出现意外情况,不愿意去了解并且运用法律知识,造成这方面的原因就是人们思想相对落后,文化教育程度低,传统的矛盾冲突解决方式已经根深蒂固在他们脑海里了,另外,他们没有意识到法律具有公正性,能够保护到他们的合法权益,仅仅看到法律强制性的一面,所以这样就对法律产生了偏见,从而产生抵触心理。由于有些地区较偏远,交通闭塞,信息不灵,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就算农民有法律上的需求但考虑到资金问题,也就望而却步了。当地相关的政府部门资金来源有局限性,所以就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所以专业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很少,造成了稀缺的状况,还有资金短缺问题。另外一方面,就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村镇,虽然成立了立法机构,也进行了法制宣传,但方式很单一,比如发宣传单,贴标语,挂横幅等这些形式上的宣传,并没有深入到根本,并没有带领村民探索法律的核心,并且村干部中,其自身的法律意识都相对薄弱,更别说起到带头作用。
3如何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
要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得从根本抓起,文化素质低是影响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原因,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首先加大对当地的教育投资力度,只有加强教育工作,提升农民精神境界,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法律知识的接受水平。同时,应当大力发展经济,因为有力的物质保障才能让村民的视野更广阔,才有更多机会去学习和接触到法律。在各个镇上成立法制协会,然后派代表去各乡镇中小学去进行深入的法律宣传,交流学生法制教育的经验,都说计算机从娃娃抓起,那么现在我们的普法知识就从学生抓起。大力推行有声有色的法制宣传,可以通过广播宣传还有看电影方式让农民渐渐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乡下实行“一对一”的法律顾问,每个村派选出一名代表,村民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免费咨询和给出方案。创建普法教育“微信群”。把村里的青年们集中起来,作为重点普法教育对象,利用微信交流,非常的便捷,也是现在年轻人较容易接受的一种方式,可以正确的去引导他们遵法守法,懂得利用法律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搭建“手机飞信”宣传平台。把各村的干部,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的手机号集合为一个飞信网,不定期发送普法宣传教育短信,让这些干部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打造为法制宣传骨干。创建“农家书屋”宣传阵营。建立起法律读书角,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赠的途径,向各村“农家书屋”提供法律书刊,丰富群众法律知识的来源。如条件允许,还可以举办一些以法律知识为主题的小型娱知识问答竞赛,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这是个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4结束语
为了创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更美好的新农村,我们就应该有针对性进行普法教育,不断提升农民法律意识,采用多种方式,让法制宣传更持久,渐渐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王魏,赵桂燕.新农村建设背景下黑龙江农民法律意识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2014(11).12-15.
[2]兰昕.农民法律意识发展的路径选择初探[J].法制与社会,2014(07).241-242.
新农村建设进程范文3
1.当前农村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1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将面临着新一轮的大发展、大跨跃,农业产业结构将面临着更大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面临着新的组合和分配。面对新的形势,农民要成为生意人、经纪人和城市建设大军,他们将直接参与市场经济的活动。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1.2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实现“四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四五”普法规划提出了“由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的转变”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农村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四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1.3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随着农村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规模和交通道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的各项改革也不断加快,各种矛盾不断出现,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增长。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使农民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化解农村各种矛盾,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2.当前农村法制教育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2.1克服畏难情绪 有的人认为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各自为战,人员流动散,法制教育很难抓。因此,思想上流露出畏难情绪。的确,农村实行分田到户后,农村的法制教育难以象“一五”、“二五”普法那样集中上大课、集中搞教育,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创新形式,更新方法,努力探索,不断开拓,就一定能闯出一条适合农村法制教育的新路子。
2.2克服消极情绪 由于村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有的同志认为:在农村抓法制教育农民听不懂,没什么效果,因此产生了消极悲观情绪。农村村民的文化素质低是现实,如果就法制理论讲法制理论,农民不但听不懂,而且听了也会乏味,如果就农民身边发生的案例,联系法律,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农民肯定会喜闻乐见,而且成效也明显。因此,只有克服消极悲观的情绪,树立积极的姿态,才能卓有成效的抓好农村法制教育。
2.3克服厌烦情绪 农村法制教育缺乏经费保障,年年要政府各部门掏腰包,因此,有的同志一谈到农村法制教育,就与掏钱联系在一起,产生了厌烦情绪,把农村法制教育当作一种包袱来看。农村法制教育是不增加农民负担的一项义务教育,在没有经费保障的情况下,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要克服厌烦情绪,树立责任意识,为农村的兴旺与繁荣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3.当前农村法制教育应采取的有效途径
3.1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农村的实际,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如在各集镇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制作法制美术展板在镇、村巡回展览;组织编印各种宣传学习资料发放到村民家庭,让村民在业余时间翻阅;组织法制文艺演出,进行走村串户宣传法制;县妇联还牵头在全县开展了“万家学法”活动,这些有效形式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法制教育的开展,真正使法制教育做到了进村入户。
新农村建设进程范文4
一、2009年江苏省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和成效
(一)坚持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扎实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
各地高度重视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坚持把农业作为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制度,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加强科技、供销、农机、信息等为农服务,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粮食连续六年实现增产,高效农业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646亿斤,比去年增加10亿斤以上;高效农业面积超过2400万亩,设施农业面积超过550万亩,高效农业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提前一年实现“十一”目标;高效渔业面积458万亩,占水产养殖面积的44.2%;生猪、肉禽、蛋禽、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55%、79%、78%、85%;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旱涝保收农田面积比例达到70%。高效规模农业的快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
(二)坚持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实事工程
按照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统筹编制城乡规划,加快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推动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及劳动就业、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专项规划向农村延伸。截止2009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7.71万公里,全面实现了农村公路村村通。疏浚县乡河道13.1亿立方米,疏浚整治村庄河塘土方6.6亿立方米。新建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30.2万处、建设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1156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90处。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补助面达寄宿生总数的10%。基本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村村通宽带;100%的行政村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取得较快进展。
(三)坚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努力实现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500万农民大转移”的部署,将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内转外输和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技能培训、劳务市场、南北协作和权益维护五大体系,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内转外输,就业格局实现了由以农为主向以二三产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增32万人。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实现了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专业品牌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就业一体化。2009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约206.7万人次。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引导农民返乡创业。随着农民转移就业的不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大幅度提高,带动了农民收入的连续提高。2009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100元,连续六年实现两位数增长。
(四)坚持统筹国民收入分配,切实增加财政对“三农”的资金投入
我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具体途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切实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2009年,按照中央“三个大幅度”、“两个提高”、“一个主要”的要求,我省“三农”各项投入达到427亿元,比上年增长13.2%。积极鼓励和引导“三资”投入农业,2009年就新增“三资”投入农业规模以上项目资金600多亿元。开展了村企挂钩合作,推进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建设农村,探索形成全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五)坚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加大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的扶持力度
加快经济薄弱地区发展步伐,促进贫困人口尽快脱贫,是我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切实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分类指导,重点支持苏北加快振兴,继续大力推进产业、财政、科技、劳动力“四项转移”,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实施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省级大幅增加对苏北的投入力度,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扎实推进,苏北发展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开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继续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开展,实施了一大批改善农村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项目。坚持“五方挂钩”,全面落实“五个一”帮扶机制,“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二、下一阶段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及措施
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全面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领导体制一体化,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主要政策措施:
(一)创新农村土地管理使用制度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组织,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乡镇建立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县(市)建立相应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土地流转供求。省财政对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或经营大户,应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加强政策指导,采取入股保底分红、制定土地流转分区指导价等措施,从利益机制上激励农民流转承包土地。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权益。开展进城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市社保、以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城镇住房的试点工作。通过经济补偿、置换等办法,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制度。开展“留用地”制度试点,将一定比例的征收土地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控制征地规模,规范征地程序,完善补偿办法,提高补偿标准,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严禁拖欠征地补偿费用,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不断健全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
(二)创新农村金融制度
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防风险、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发展县(市)、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到2012年基本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全省乡镇的“三个全覆盖”。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业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增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为农服务功能,扩大涉农信贷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县以下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三农”贷款,实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单独奖励,确保“三农”贷款特别是农业贷款增长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长水平,确保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和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担保公司和涉农担保业务。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质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民林地、水面承包经营权、合作组织股权、农业机械等抵质押贷款方式。
(三)创新农村经营制度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组织,不断提高覆盖率和带动力,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生产经营机制创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认真落实龙头企业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促进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双赢”利益联结机制。认真落实合作经济组织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减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投放,并实行优惠利率。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从事涉农经营活动的,可按规定享受免征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优惠。积极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产权主体,理顺分配关系,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权益。
(四)创新“三农”投入机制
坚决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大财政支农投入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面,逐步提高“三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加快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的稳定增长机制。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组集体等自主兴办农民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补助力度。加强对各级财政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奖惩制度。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调整优化使用结构和投放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的“三农”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完善补贴办法,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进程范文5
(一)逐步健全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微观体制改革
2000年,以完善体制、转换机制、消化包袱、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为主要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在江苏省开展了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01年江苏省又全面开展了农村信用社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将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合并为一个法人,将全省1658个基层信用社和81个联合社合并为82个法人,正式成立了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社。迄今为止,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全国已陆续设立了近60家农村信用社地(市)级联社和北京、重庆、天津等6个省级联社、5个省的信用合作协会。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还将江苏张家港、常熟和江阴市的农村信用社,确定为首批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试点单位。今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浙江宁波鄞州市的信用社联社又按照股份合作制方式,改造成为全国首家农村合作银行。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形成的金融机构充实了资本金,扩大了经营规模,提高了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这些改革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等方面,所产生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二)开展和扩大农村信用社浮动利率改革的试点工作
新农村建设进程范文6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农村社区的住宅、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村容村貌以及产业发展等六类项目。所称资金是指市财政安排的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涉农项目捆绑资金、农村社区公用经费和推进村庄合并奖励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100个新型农村社区的项目资金管理。
第四条市新农办主要负责审核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农村社区的规划和建设,组织项目考评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农村社区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由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市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标准》和各社区三年规划编制并报送市新农办,由市新农办商市城乡统筹办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
第六条项目工程建设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监理单位、投资规模等主要内容应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农村社区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项目责任审计制。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力量、施工设备,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监理资质,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市级对农村社区补助资金按年度计划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县区也应配套一定的专项补助资金,并根据投资额度对新农办列支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
农村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计划拨付的管理方式。
资金拨付程序是:按照《市市本级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每年农村社区项目开工后,由市新农办根据农村社区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检查核实提出《农村社区建设启动资金拨付方案》,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市财政先预拨30%的启动资金;剩余资金由市新农办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提出资金拨付方案,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拨付。
第九条市发改、财政、监察、审计、新农办等相关部门单位应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向市政府报告检查情况。
第十条对年度投资额度达到300万元(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含市补资金的投资额)以上的农村社区,经市新农办检查验收后,按市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奖补。农村社区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其它项目涉及不到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市上补助资金到达县区财政后要按照资金补助方案的要求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严禁擅自调拨项目资金。对不按时限要求拨付资金或转移用途的,经市新农办检查核实后,有权调拨其未拨付资金,用于奖补投资力度大、项目实施进度快的农村社区。对项目管理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负责任、循私舞弊、行贿受贿、挪用资金或违纪国法的,应依法追究相应的纪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