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研工作的重要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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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法院调研工作的重要性范文1

20__年,我院为充分发挥各审判管理主体的能动作用,集合自身实际,积极整合资源,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审委会事务的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两名审判经验丰富、熟悉审判工作流程的两名优秀的年轻干警。专门机构的成立,为审判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全院干警对审判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升。

审判绩效考核工作作为我院审判管理工作重点,院党组高度重视。每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做好当月司法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我院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为院领导掌握审判运行态势,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部署,有力的提高了办案效率。

审管办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推进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的深层次开展,不仅要求各业务庭室每月将审、执结的案卷统一报送至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的质量从信息录入工作、法律文书、电子档案上传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还通过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上月已结案件进行归档前质量评查工作,实行案件质量检查通报制度。同时,为确保上诉案件的卷宗质量,对当事人提出上诉或公诉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要求各业务庭、各法庭应在移送上诉或抗诉案件前,及时将案卷及法律文书交由质检人、主管院长进行评查,并填写《上诉案件移送前评查表》后报送至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方可移送上级法院以进一步加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案件质量的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审管办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两评查”工作方案》,20__年共组织开展庭审自查197次、互查129次、审判委员会观摩7次,__庭审观摩1次。裁判文书自查268件,互查46件,评查组评查3__件,日常评查裁判文书1057件;每半年从报送的裁判文书及观摩的庭审活动中评选出5份优秀裁判文书、庭审予以了通报。

司法统计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绩的具体反映,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的保障,意义极其重大,责任心要求极强,且是繁锁而复杂的一项工作。为了熟练地掌握司法统计的业务知识,审管办负责人及司法统计员积极参加各项司法统计工作业务培训班,也不定期的到市中院学习统计绩效考评的办法和绩效指标的计算办法,从而使审管办的统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理论素质,确保了我院司法统计的及时、准确。

法院调研工作的重要性范文2

一、立足法律特性,把握法律体系下司法建议的功能定位

作为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司法建议是司法机关对在司法活动中发现的、不属于司法机关处理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或单位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是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发挥能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形式。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要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最大程度上实现法律的功能价值,司法建议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助于推动法律实施从个案向整体的拓展,确保法律实施的权威性。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在全社会得到广泛而严格的实施,法律对经济社会生活的规范、引领作用才能得以发挥。司法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传统上基于审判职能,通过个案的审理和裁判,使法律和社会发生交融,实现法律的适用,使法律得以“活化”。但总体而言.司法对于法律的实施是微观向度的,是建立在个案定分止争基础上的,影响相对有限。

而司法建议可以通过对个案裁判的分析和类案情况的总结。及时发现各类社会主体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警示纠正,使司法在法律实施中的监督、规范和推进作用得以从个案向社会整体辐射扩张,从而使法律在更大范同内得到有效实施,形成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有助于提升法律的权威性。有助于实现法律含义从抽象向具体的演绎,体现法律实施的价值性由于立法技术的客观局限性与社会生活多样性之间的矛盾,法律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将所有具体行为规范完成并尽善尽美地包含其中,因此,法律的抽象性和一般性就不可避免。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立法塑造的法律体系不可能圆满自洽,不足以自成,也不足以自行,需要司法的介入和引导.使法律和现实之间的结合成为现实,并在其间保持合理的张力。司法通过个案的审理和裁判,在立法语不及义或义不及旨的情况下,探寻立法背后的价值追求和理念精神,并予以阐明;在法律存在漏洞之处。通过司法方法的运用,“弥合法律织物的漏洞”、“熨平法律织物的褶皱”。①司法建议则可以将个案中法官对抽象法律的解释和充实,予以高度提炼和总结,就特定类型事项上的法律规定向特定群体予以阐明和提醒,通过纠正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和适用。提出改进建议,使司法在更高层面上实现了法律和社会生活的对接,完成了法律从抽象到具体的作品加工,使蕴含在法律条文中的法律精神更为生动、形象地展现在人们眼前,体现了法律的价值性要求。有助于促进法律功能从事后向事先的延伸,实现法律实施的经济性。法律的功能在于规范和指引,法律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通过事后的惩戒、救济调整失衡的社会、经济关系.维护公平正义,规范社会秩序;

二是通过事先的指引,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序发展。从法经济学的角度而言,第二种方式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因此是法律实施的目标所在。司法建议使人民法院的功能可以在个案的基础上获得拓展.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公正、和谐的隐患或因素提出建议,并督促相应单位或个人予以纠正,从而杜绝纠纷的再次发生,防范法律风险,实现了法律功能从事后调整向事先预防的延伸,使司法不仅成为社会和谐的推进器,更成为社会秩序的防火墙,从而在最大限度内实现了法律的经济性。有助于推进法律体系从静态向动态的发展.契合法律实施的开放性。

法律体系的构建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尤其在现阶段,我国仍处于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守法的需求和变法的要求同时存在,法律体系的动态性、开放性特征明显,必须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从立法和司法的关系来看,立法为司法提供了应当遵循的法典根据,而司法为立法积累了极其重要的实践依据,两者之间是双向互动的辩证关系。传统司法中,司法对法律体系完善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人民法院在个案中行使司法审查权,通过对与上位法、专门法不一致的法律规范不予适用的方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倒逼相关法律规范的改革和完善。而司法建议制度的存在,一方面使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就与上位法存在冲突.或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提出改进建议.使司法得以在更高层面上监督行政权的行使,规范公权力的运行;另一方面,也使人民法院以无数案件中积累和沉淀下来的经验和智慧.按照从个别到一般的进路,对立法的发展和完善起到更为直接和具体的推动作用,从而发挥司法对立法的促进作用,推进法律体系的动态、良性发展。

二、着眼司法实践。客观认识司法建议的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司法建议作为我国司法的一个特色制度,自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实行,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出台,将这一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2007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将司法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指出司法建议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司法服务手段,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对于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建设法治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司法建议工作逐渐被纳人人民法院的常规工作。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内容逐渐广泛,数量逐年增长,作用日益显著。但相对于法律体系形成下司法建议的功能定位而言,当前的司法建议工作还有不尽完善之处,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立法规定不相适应.制度支撑有待夯实。作为一项工作制度,司法建议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定的制度支撑。目前,在我国所有法律法规中,只有2处提到司法建议,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对司法建议作了较为简单的原则规定,且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司法建议的范围非常有限。同时,上述法律均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司法建议,对收到司法建议的机关和组织的处理和反馈义务未作规定。

而刑事诉讼法中仅对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作了简单规定,并未涉及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此外,涉及司法建议的规定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下发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通知》,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并未对司法建议工作做出制度设计和具体规定。事实上,实践中司法建议已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纠纷中.适用于从案件受理到执行的各个阶段。司法建议的适用范围已经超越了法律的规定,甚至可以说适用在法定范围之外的比例远远高于法定范围内。当“法外适用”的司法建议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成为司法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时,可以说我国法律对于司法建议制度的立法规定落后于社会的实际需要,已难对司法建议制度的后续发展起到应有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建议质量参差不齐。管理统筹有待加强。司法建议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统一管理,统筹协调。但当前的司法建议工作,在制度上缺乏统一、明确、详细的规范指引和必要的监督、考核或指导;在管理上缺乏专门的司法建议管理机构,法院内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协同合作不足,司法建议工作大多处于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的状态,由各个审判庭自行编发,有的司法建议既缺乏前期严谨、深入的调研,又缺乏后期宣传跟进.导致司法建议质量参差不齐:在建议的格式上,司法建议在各地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格式样本,司法建议书的文号设置不规范。在建议的对象上,有的法院仅仅是对案件当事人提出,没有对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有的法院是按照法律规定对原单位的上级单位或相关监管单位提出,还有的法院既向原单位提出,又对其上级单位或相关监管单位提出。

在建议的内容上,有的司法建议偏重一案一议、一事一议,建议的层次不高。一些法院习惯于从个案、微观角度提出改进工作的司法建议,但从宏观角度系统提出解决方案的司法建议较少。有的司法建议内容简单,用语抽象,建议书仅寥寥数语,谈及的问题不深人、不透彻,建议的内容和指向也不明确.内容缺乏严谨性和可行性,提出的建议使受文单位无法落实、难以采纳,甚至容易导致司法权的越位和错位。有的司法建议各行其是,仅针对法官自己所处理的个别案件提出,其他法官、其他法院就相同问题可能已经提出过司法建议,但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和了解,造成低水平建议、重复建议时有出现。跟踪落实存在脱节.效果反馈有待提高。从司法建议的功能来看.人民法院制作和发送司法建议只是司法建议实现其功能价值的基础。

司法建议是否能够起到预期的效果,关键还在于收到司法建议的单位和组织是否能够采纳建议内容,通过相关管理举措予以呼应和反馈。正如《人民日报》所指出的:“司法建议的效果有点象舆论监督,提出的问题再有针对性,能否发挥作用也得看被建议者的态度”。实践状况来看,当前司法建议反馈情况不容乐观,整体回复率较低这其中固然有司法建议本身的针对性和可行性问题,但更主要的是有些法院对未反馈落实措施的被建议单位缺乏有效的跟踪督促,提出司法建议后主动过问少.与被建议单位关于司法建议的执行断链情况普遍。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司法建议制度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同时缺乏必要的反馈制度设计,司法建议本身没有约束力,使得接受司法建议的单位对司法建议的重要性认识不一。有的接受单位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建议,积极采纳,及时按司法建议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就整改情况向人民法院作出回馈;有的单位特别是某些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认识有所偏差,导致对司法建议韵反馈存在形式化、应付化倾向,回复拖延不及时,甚至出现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的情况。⑨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上海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探索。

坚持多措并举,强化推进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识认识到位才能工作到位,理念更新才能举措出新。开展司法建议工作是否有成效,首先要更新理念,统一认识。为此,上海法院一是强化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的主动意识。通过召开司法建议推进会、新闻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市法院和干警中进一步提升对司法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的责任意识。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一方面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到上海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作为对各法院工作的评价内容,定期考核公布。另一方面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把提出司法建议的数量、质量以及采纳情况作为考察法官能力的项目之一,使司法建议工作考核到院、考核到人,大大提升了各法院、各法官参与司法建议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强化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的竞争意识。注重通过检查评比.加大对司法建议工作的激励力度。由上海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和研究室定期对全市法院的司法建议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评比,召开专项会议对优秀的司法建议书和司法建议工作表现突出的法院予以表彰。这些举措的推行,有力地推动了上海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发展。

近年来,上海法院司法建议的数量逐年提高。2007年,全市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87份。2008年124份,2009年为326份,2010年为513份,年均增幅超过90%。同时,司法建议涉及的案件类型也日益拓展,逐渐涵盖了刑、民、商、行政、知产、海事和执行等各种类型,对法律在各个领域的有效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构建统一平台,夯实推进司法建议工作的技术支撑。在提高认识、强化意识的同时.上海法院充分注重发挥信息化优势,为司法建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2009年6月,上海法院建立了覆盖全市三级法院的网上司法建议信息库,可以实现全市三级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情况的全面记录、即时查询、动态统计和考核,目前已成为促进司法建议工作有效交流、科学管理的重要平台。从而在全市法院范围内,推动司法建议工作逐步实现了四个转变:

一是从单兵作战向整体推进转变。信息库的建立.构建了全市统一的制度框架,使全市法院能够在同一个平台上集合司法建议信息,包括发送的主体、发送的对象、发送的内容、反馈情况等等,并且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从而整体推进了全市法院司法建议的工作水平。

二是从粗放零散向规范有序转变。信息库能够帮助各法院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通过查询检索、统计分析针对相关问题发送的所有司法建议.从宏观角度系统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的司法建议,从而提升了司法建议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是从法院内部部门间评估向全市法院间评估转变。信息库包含了全市法院上网司法建议的数据.能够以统计数据为依据,方便地对各法院、各部门甚至个人的司法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从而形成了全市统一的评估考核平台

四是从偏于单向发送建议向双向互动、重在落实转变。信息库在设计时就力图解决反馈落实问题,每条司法建议都必须输入反馈信息,包括被建议单位是否采纳及落实情况,对超期不输入反馈信息的系统将自动“亮灯”提示;同时,可以对某间段发送司法建议的反馈情况进行统计评估,从而推动司法建议的采纳落实。丰富形式载体,提升司法建议工作的层次、水平针对传统司法建议偏重一案一议、一事一议.层次不高、内容重复的问题,上海法院注重资源整合,创新司法建议的形式,丰富司法建议的载体,逐步建立了审判白皮书制度,即由人民法院依托案例和司法统计数据,对经济社会运行反映到司法领域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展开深度调研,同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制作成综合或专门性的司法报告向相关受文单位和社会公众通报。

较之传统的司法建议书,审判白皮书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审判白皮书集中度强,透明度高,信息量大。它融合了典型案例、类案分析、司法动态、风险预警、对策建议等信息,着力于归纳、总结、分析一类案件及其反映的社会问题,内容涵盖面广、集约化程度高、信息密度大,能充分体现出法院在审判和调研工作方面的整体实力和水平。

二是审判白皮书具有更高的权威性。白皮书是法院向社会公开的正式文本,经过专门编撰、层层把关,数据更加权威、内容更加可靠,有较高的指导价值。三是审判白皮书具有更长的持续性。它集中反映了特定时期的问题,动态性较强,通常要针对每一年度的不同情况.持续不断地公开。

因此,从本质上来说,审判白皮书是一系列司法建议的集合,是司法建议制度化的重要创新形式,是更高层次的综合性司法建议。上海法院目前已经出台了多个门类的审判白皮书,内容涵盖行政、劳动争议、房地产、知识产权、破产、金融与商事仲裁等领域。这既是对上海法院近年来审判工作情况的总结,又是上海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际体现,对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规范统筹并进,强化司法建议工作的质量管理。一方面,注重建章立制,提高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性。制定并完善了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若干规定》,注重从三个方面实现对司法建议的规范管理。

一是统一了司法建议工作的基本规范,对司法建议的适用情形、运作程序、撰写内容、文书格式以及跟踪反馈,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使司法建议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能规范运作,以司法建议的规范性提升司法建议的权威性。

二是明确了司法建议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形成了审管办和研究室主管,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司法建议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了司法建议的检查考核机制,使其从过去的软约束变为现在的硬任务。

在考核的形式上,常规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在考核的内容上,文书撰写考核和反馈落实考核相结合,特别是注重对建议的反馈情况的考核,包括反馈的比例、反馈的采纳情况、未反馈的原因等等,以真实反映司法建议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注重资源整合,实现司法建议工作的协同性。

一是加强法院内部的统筹,有效整合法院内部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形成一线办案部门找问题、调研人员想办法、各级领导抓质量、审判监督部门补漏洞的司法建议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司法建议工作的全员参与、全程介入和全面管理,做到问题发现及时、调研分析深入、对策建议合理、管理配合密切.切实提升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上下级法院问的协调,形成全市三级法院统筹合作的工作机制,使司法建议跳出单个法院、单个案件,从而使统计数据更具客观性,问题分析更具全局性和根本性,对策建议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在提高质量的同时,有效避免因重复建议造成的资源浪费。强化互动沟通,提升司法建议工作的实际效果。

司法建议的最终效果取决于建议的合理性和被建议单位的采纳情况,因此,司法建议不仅是静态的文书制作,更是司法和社会互动的过程。为此,上海法院在提升司法建议质量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建立与人大、行政机关以及行业组织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司法建议专项汇报、跟踪回访、抄送等制度,强化对司法建议发出后的跟踪反馈,努力提升司法建议的实际效果。

一是建立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项汇报制度。上海法院在向党委报告司法建议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建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内部司法建议工作会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办理、改进,并予以准确、及时地答复。在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同时,获得人大对开展司法建议丁作的积极支持。

二是建立与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度。通过专题座谈会、例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的互动交流.听取对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达成共识,提高司法建议制发和办理的质量。如与辖区内各级政府法制办建立了司法建议抄送制度,使政府法制办或上级行政机关及时了解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况,主动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司法建议仅发给被建议的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不了解,使建议的采纳、整改落实处于缺乏监督状态的问题。

三是建立对被建议单位的跟踪回访制度。由制发司法建议的法官适时对被建议单位进行回访考察。一方面通过跟踪落实,增加对被建议单位的回访力度,通过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向其阐明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司法建议的及时反馈,提高司法建议的反馈率和落实程度;另一方面,在被建议单位对司法建议存有异议时,及时了解建议内容的不当、不实之处,对有关问题重新核实,通过互动不断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提高被建议单位的参与意识,优化司法建议工作的社会氛围。

法院调研工作的重要性范文3

一、围绕中心,努力工作,搞好全市信息化建设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信息化推进与信息产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实干,取得了较好成绩。

1、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加快。政府网站主媒体地位凸显,圆满完成了我市人大、政协“两会”的网上直播报道工作;积极做好全市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应时开设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项目突破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月》等专题栏目;与国内知名媒体新华网、人民网、央视国际《城市频道》等实现合作,成功推介了“江北水城?运河古都——生态聊城”文化旅游品牌,在新华网首页实现聊城政府网链接,开通了聊城走向世界快车道,搭建起聊城对外交流合作的新桥梁;积极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做好突发应急指挥系统的招投标准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帮助各县市区建设推广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确保今年年底全面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

2、信息产业稳步发展。面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市信息产业发展实现了稳步发展,其中,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20.38%,软件产业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5.99%,均超过全省平均增幅。同时,我们还根据国家和省加大扶持创新型信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结合我市信息产业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会同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按照要求,筛选出一批信息产业项目进行扶优扶强,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信息产业扶持项目。

二、认真查摆,深入调研,找准存在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1、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近年来,全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坚持解放思想,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实现了一些突破。但是,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局领导班子思想解放的力度、观念更新的程度、改革创新的魄力与服务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还不能完全适应。特别是在用科学发展观去指导工作和实践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在上大项目上,责任感、紧迫感还要进一步增强,开拓创新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在行业发展上,近期目标与长期规划还需进一步统筹协调,对近期工作考虑的较多,与长远发展谋划结合的还不够。

2、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向深层次钻研、探索还不够。二是业务知识学习,存在着用到什么学什么、什么急需学什么的现象。三是对金融、法律、管理等辅助决策方面的知识研究不够。四是对国际上整个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信息化发展趋势和国外大公司发展战略的跟踪研究不足。造成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等,尚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我市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3、工作作风与服务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工作开会部署的多,对如何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监督落实还不够。二是工作重点有时不够突出,对行业发展潜在的问题研究的还欠缺。三是深入基层较少。到基层,特别是到县(市、区)、企业调研还不够充分,向群众请教、听取各方面意见,还不够及时、经常和深入,对基层和企业了解还不够深。四是重大项目推动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4、对信息产业企业帮扶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面对金融危机对我市信息产业企业的冲击,与企业的沟通较少,帮助信息产业企业争取优惠政策资金扶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

5、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来讲比较好,大家能够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在大的原则方面把握得较好。但是,还应进一步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做到防微杜渐。

三、认真总结,深刻剖析,深挖问题主要原因

1、对政治学习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科学发展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够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党组中心组层面组织的还较多,班子成员个人安排时间学则较少。挤时间、或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不够。做出的决策和工作思路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时还存在一定距离。

2、对业务知识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科学发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领导班子不仅要掌握深厚的政治理论知识,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同时还需要精通经济管理、科学决策等各方面的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具备驾驭全市行业发展紧紧追踪国际、国内市场潮流的能力,才能使全市信息化工作做到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对应知应会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掌握还不够丰富,对本市、本行业情况掌握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班子成员主动探求业务知识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挖掘,还需把业务知识学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3、以人为本的思想还需进一步巩固,对基层的了解还不全面。对基层遇到的困难、提出的问题,从政策性、原则性上考虑的多,站在其切身利益方面去想问题较少,灵活性欠缺。到县市区、企业等基层单位检查、调研时,注重听汇报,看材料,和基层干部座谈,深入到一线职工中间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还不够。客观上来讲,到基层检查、调研时时间短,不可能面面俱到。主观上讲,我们总认为领导干部掌握的情况多、水平高,考虑问题周全,而一线干部职工接触面较窄,了解情况少,很难提出有真知酌见的意见和建议。所以,从思想上和一线群众进行沟通与交流重视不够,从而导致不能很好的倾听他们的反映,了解他们的真实感觉和迫切需求,对于掩藏在基层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了解不够。

4、对从点滴搞好制度建设抓得不够紧,班子成员在

细微之处的要求还需进一步从严。总认为班子成员都是老党员,具有较强的抵御腐蚀、辨别是非的能力,在反腐倡廉方面不会出大问题。因此,没有从点滴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自我约束和警觉性不高,总感觉只要不贪污受贿行贿,不做违背原则的事情,就不会犯错误,对“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现象,没有从制度建设上引起高度重视。

四、努力学习,认真思考,不断提高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认清信息化建设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取得的新成效及信息化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总结近阶段取得的好经验,把积极性引导到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同时要认清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推动全市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所处的位置和肩负的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解放思想,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

要站在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次,明确自身定位,进一步发扬创新精神,争树一流形象,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统筹协调,推动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从思想上实现由一般向满足多层次需求转变;从工作重心上实现由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从管理模式上实现由政府主导为主向发动社会广泛参与转变;从被动完成工作向主动工作转变。做到既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抓住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突破,将阶段工作与长远建设结合起来,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市信息化工作科学发展。

2、牢记责任,进一步强化全局意识。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全局观念,自觉做到一切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和自觉维护党的集体领导,模范执行局党组做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树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分管的工作,确保各项决议、决定的全面贯彻执行。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

3、深入基层,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

密切与群众的关系,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从思想感情上扎根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与基层、企业的沟通交流,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为民办实事的效率。更好地帮扶信息产业企业争取优惠政策资金扶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拓企业宣传、招商渠道,引进高科技技术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评议制度,建立承诺服务、登门服务、跟踪服务、一站式服务等各项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4、转变作风,进一步强化务实意识

要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党的事业为重,以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要加强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认真研究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努力转变工作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长远性。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接受群众监督、接受舆论监督。

五、明确目标,开拓创新,不断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方法和新机制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总结近阶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好经验,仔细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实际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思路、主要措施,确保问题的解决。

今后全市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市”和“项目突破年”的总体要求,力推政务、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信息化,力促信息化和传统产业有效融合,力抓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系统集成业,力保信息网络安全,提升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实现2010年信息产业主营收入过百亿,使其成为带动我市经济增长、结构升级的重要产业。

围绕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大力培植壮大信息产业规模,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针对我市信息产业企业产业规模小,普遍存在研发能力不强,产品档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的特点,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培植壮大聊城电子信息产业园(聊城软件园)规模,促其优化升级。发挥园区的聚集和孵化作用,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把引进优势信息企业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对外宣传国家、省、市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到我市投资电子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化服务业等。引导鼓励高等院校的专家人才到高新园区领办高新技术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帮扶信息产业企业筛选优势项目,争取优惠政策资金扶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办活办好“光岳商网”,增强企业网上招商的意识,开拓企业宣传、招商引资渠道,组织企业参与省市组织的信息技术招商引资活动和经贸洽谈会;参与国内产品项目洽谈会、交流会;组织企业出国考察、宣传推介洽谈项目。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搞好信息产业企业安全生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扎实推进电子政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创新。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应时开设专题,做好全市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大与新华网、人民网、央视国际等国家知名网站的合作交流力度,提升政府网站知名度,推介聊城“江北水城运河古都”的城市品牌。二是拓展电子政务系统的作用,提高协同办公能力。扩大电子政务专网覆盖范围,逐步覆盖市,县,乡镇(街道)这三级政府部门,并延伸到党委、人大、政协和两院(法院和检察院),以及其他的重要企事业单位。减少资源浪费,节约财政资金,满足各级各部门进行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以及决策的需要,同时也满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服务的需要。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市直部门、县市区调研督促,切实做好全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四是与市应急办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完善社会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网络运行机制,增强对各种突发性事件的监控、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健全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机制。对各级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情况、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等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机关工作的重要依据,为我市电子政务持续发展提供激励和保障。

第三,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步伐,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一是全面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引导企业向高技术、信息化、节能型、环保型方

向发展。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应用较好的东阿阿胶(ERP)、时风集团、中通客车(NERP)、鲁西化工等样板企业,以点带面,推进工业信息化;针对机械加工,造纸纺织等高污染行业行业,引导绿色生产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效益;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调动电信运营商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双合共赢。二是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涉农信息服务体系。鼓励电信运营商参与新农村信息化建设,为农村信息化的发展争取最大的优惠条件和资金支持,协调引导聊城移动公司拓展“农村信息机”、“千百万工程”与“农信通”等农村信息化业务,聊城联通公司继续在有条件的乡镇推广“三农信息服务站”建设。三是坚持“抓三带一促二”的发展战略,重点推进金融信息化、旅游信息化、交通和物流信息化。挖掘我市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旅游资源,推进文化旅游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服务业信息化后发优势,加快实现电子商务在商业、贸易、旅游、娱乐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整合建立各类服务业信息化平台、物流业信息化平台的步伐。

第四,着力推进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致力于创造让广大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卫生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立足“生态型强市名城”建设,积极实施“数字环保”工程;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家庭上网工程。

第五,加大信息化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优化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全市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及监督管理,优化全市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做好信息化行政执法各项具体准备工作,建立完善执法管理配套机制,促进全市行政执法的稳步开展;对各部门财政投资或部分财政投资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实行立项审核与强制监理,加强监督力度,提高透明度;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完善和规范招标程序,保证项目投资结构的规范和合理性,有效防止项目建设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做好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六、把握目标,制定措施,努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结合我局工作特点,总结多年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经验,强化工作职能,突出抓好服务型机关建设,创建思想上有方向、工作上有标准、岗位上有职责、过程上有监督、落实上有效果、团结上有凝聚的“六有”型领导班子。

一是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实现思想上有方向。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摆在第一位,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带头学习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完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形成领导干部自觉学习、主动学习,机关干部经常学习的学习机制。通过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使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理清发展思路和方向,创新发展思路和方法,破除阻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科学决策与执政水平,提高班子成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班子在科学发展上开拓进取,把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二是创建务实型领导班子,实现工作上有标准。围绕“作风实,标准高;服务好,效率高”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规范行为。在全市信息化系统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落实好,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建成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以一流的工作标准,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三是创建公仆型领导班子,实现岗位上有职责。要立足岗位为企业和百姓搞好服务,强化公仆意识,强化岗位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创造公正透明、廉政高效的办公环境。

四是创建诚信型领导班子,做到落实上有效果。班子及成员要经常对照检查,看制定的工作目标完成了没有,整改措施落实了没有,作出的承诺兑现了没有,通过规范工作程序,量化服务标准,完善首问责任、承诺、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规范、公正和诚信,让群众满意。

五是创建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做到过程上有监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使班子成员始终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采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措施,做到任何工作自始至终的过程都要有监督,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建设一个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