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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范文1
一、试点目的
为检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摸底、水及能源消费、主要能耗设备及个体经营户普查和普查表填报的经验,培训和锻炼经济普查的业务骨干,了解和掌握新情况下普查面临的问题,为顺利实施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创造条件。
二、试点区域和对象
为提高试点工作时效和质量,本次市级试点扩大至各县、区下列区域同时开展:
惠城区:陈江办事处甲子居委会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上塘居委会
大亚湾:澳头街道办事处妈庙村居委
惠东县:平山街道红岭社区居委会
博罗县:罗阳镇浪头村委会
龙门县:龙城街道城南居民委员会
试点对象为确定的试点区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试点方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户数、从业人数和行业分布,为制定全面普查方案提供基础依据。
四、试点的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与各县、区及试点所在镇(街道办)的经济普查办公室共同组成的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试点时间
从2008年8月5日开始至8月26日结束。试点调查的时期指标填写*年数据,时点指标填写*年12月31日数据;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时点为2008年8月5日数据。
六、试点实施步骤
(一)划分普查小区和编制12位行政区划代码表。每个试点各为一个普查区,每普查区根据工作需要再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要以最新的详细行政区划图为底图,标出各普查小区的区域、名称及编制12位行政区划代码和2位小区代码。
(二)选调普查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有关部门、村居委会抽调一定数量、有一定经济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并从社会上招聘具有一定经济知识的人员作为普查员。1个普查小区配1名普查指导员和2-4名普查人员,每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指定一名统计或财务工作人员为普查员。
(三)进行宣传动员。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经济普查及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普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进度、经验、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将在*市统计信息网主页“经济普查2008”栏目上及时给予报导,同时邀请市级主要媒体报导试点的主要情况。
(四)开展业务培训。县、区试点工作业务骨干由市经普办统一培训,选调的试点工作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填表人员由县、区试点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培训重点是单位清查、普查单位的界定、各种标准的使用、填表要求、主要指标解释、普查表报送办法和数据人工审核方法等。
对选调的普查员主要培训普查单位的界定、行业代码填写、清查的实施步骤和方法、个体清查的组织实施及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填表人员的培训在单位清查后进行,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培训主要是共同的表式及统计标准和单位划分办法等;分散培训主要培训分专业、分规模(限额、资质等级)及科技、服务业的内容。
(五)组织单位清查、个体户普查和查漏补缺。全面查清辖区内,包括铁路运输业、邮政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及其他金融业,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及第一产业法人单位所属从事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业务活动及从业人数等情况。具体方法如下:
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以普查小区为单位,由普查员实行地毯式的上门逐一核实,填写清查登记表。之后与本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商、税务、编制、民政、质监等业务主管部门所提供的单位名录资料(单位名册)一起进行比对,并依据整理出清查单位名录进行查漏补缺。
在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的同时,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登记。以本地区工商、税务提供的个体经营户名录为基础,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实行地毯式的逐一核实,填写“个体经营户调查表”。
查漏补缺后,各普查小区要将个体经营户登记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分别装订,列出清单报各普查区,各普查区要由专人负责清点、签收后列出清单与表一并报试点办公室签收。
(六)布置和填报普查表。试点办公室按照单位清查取得的单位名录编制普查表发放底册,分行业、规模(限额、资质)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员进行填表培训,并发放普查表,提出报送要求。同时设立报表填报指导组或咨询站,对无能力填报的企业,尤其是规模(限额、资质)以下、服务业企业等进行直接指导填报。含有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的第一产业法人单位,负责向法人单位所在地普查机构报送《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仅填属性指标)以及下属的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及《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附表》。
军队、武警系统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军队系统所属从事装备修理的企业和租赁军队房地产的地方企业的普查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实施、军队系统予以协助;武警系统的水电指挥部、交通指挥部所属的生产性企业和租赁武警房地产的地方企业及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普查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实施,武警系统给予协助。铁路运输业的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由铁道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铁路运输业活动以外,铁路系统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企业和单位普查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铁道部经济普查机构给予协助。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为与各级人民政府普查机构共同组织完成。
(七)进行数据处理和审核、录入。移交数据处理前,要统一组织人力对基本情况表和各专业验收的普查表进行人工审核,及时记录填报中的错误。利用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编制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进行机器审核、修正和汇总数据,对程序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
(八)数据质量控制、质量抽查及普查数据质量评估。
数据质量控制要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
1、数据质量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和检查质量控制工作。
②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普查人员,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持证上岗。
③清查摸底要确保调查单位不重不漏,并准确界定发放普查表的种类。
④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必须派人进行指导,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防止出现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
⑤对普查表要做到“三核对”:部分属性指标与执照或审批手续核对;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数与收到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张数核对;表与表之间关联指标核对。
各县、区试点办公室要在规定的普查对象上报时间、报送地点设专人验收和登记各填报单位报送的普查表。一是与普查表发放底册对比是否有漏填、漏报报表情况;二是主要指标和行业代码是否填对;三是主要应填指标是否填齐。对错、漏、缺的要求重填、重报。
⑥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及处理;建立数据录入岗位责任制,录入员必须对录入的数据与调查表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签字;对全部数据必须进行计算机审核并校正错误,校正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
⑦要按照综合表要求进行汇总,并对汇总结果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判断,有问题的应查明原因并核查校正,校正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
2、质量抽查的内容包括:
①抽查清查阶段的工作质量:清查结束后,随机抽取一到两个普查小区内的一定地段检查区域内应调查单位是否已作调查,单位界定、行业划分和主要经济指标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②抽查普查表填报质量:随机抽取5%普查表,检查普查表指标填报质量。
③抽查数据处理质量:随机抽取5%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与计算机的数据进行比较,计算录入差错率。
3、评估数据质量。由经济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试点的主要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九)试点工作总结。分专业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各个环节及试点结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普查方案设计、各种标准、规定及组织实施方式的科学性、可行性,归纳试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分析数据处理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建议。
七、试点重点
1、普查组织方式,重点是研究工作流程及专业、部门的分工与协作方式;
2、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重点是水及能源消费普查表,服务业表填报的方式方法,个体经营户普查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单位清查的组织方法,如何才能搞准搞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
4、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划分与绘图;
5、跨地区普查表,尤其是产业活动单位表的填报方法;
6、工业主要能耗设备情况的填报方法;
7、数据处理程序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重点是录入、审核和汇总功能。
八、试点工作时间安排
8月5日前:编制试点方案,完成试点手册、填报用表、培训教材、数据处理程序和设备、宣传用品等方面的准备;各县、区完成试点机构的组建,单位名录(包括个体经营户)更新、划分普查区和小区并绘制小区地图,选调普查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墙报、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对经济普查及试点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
8月5—7日:召开普查试点动员大会,向各县、区试点机构部署试点工作,并对县、区普查试点业务骨干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试点工作的方法、组织形式、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8月8—11日: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
8月11—12日:整理、审核、录入有关资料和进行分类、查漏补缺。
8月13—14日:开展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填报人员的业务培训(按行业表的工作量大小安排行业培训顺序,同时发放相关单位的各种调查表和提出报送要求);清查工作质量抽查。
8月15—16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普查表;对个体户普查数据进行质量评估。
8月17—19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收表、审核和填报质量抽查。
8月20—23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录入、汇总及对总体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8月25日:各县、区普查试点工作办公室进行试点总结,写出总结报告。
8月26日:各县、区上报普查试点工作总结,召开全市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出今后工作要求。
九、试点准备
1、组建试点区域的各级试点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2、各县、区选定的村、居委地域分别作为一个普查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划出若干普查小区并绘制草图和编码,按普查小区开展普查。
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范文2
一、普查对象是在万州区牌楼街道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方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即由普查员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摸底;由法人单位填报法人单位普查表,并负责组织其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
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户全面清查摸底。
三、普查内容:单位基本属性、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水及能源消费、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情况等。
四、普查标准时间和工作时间安排
(一)单位清查登记标准时点:9月30日24时数据;清查登记时期指标为全年预计数;清查登记时间为10月10—20日。
(二)普查标准时点为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为1月1日――12月31日。
(三)工作时间安排
单位清查阶段:10月8日召开普查动员会、单位清查培训会;9月18—28日划分普查区,完成普查区、调查小区草图绘制;10月10—20日进行单位清查登记,发放《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10月下旬,将清查结果和部门名录底册进行比对;10月31日前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上报清查结果;11月-12月查漏补缺。
普查登记阶段:年1—5月入户普查登记、收表、整理、审核、复查验收、汇总上报和质量抽查。
五、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广泛宣传。宣传中要特别强调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被调查者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强调普查资料不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强调如实提供普查是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
(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普查指导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更正其普查表中存在的问题。
(三)在经济普查登记前,督促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应设立负责本单位普查表填报工作的普查机构或落实相关人员,督促做好整理有关资料、健全统计台帐等基础工作。
(四)普查区、调查小区的划分。一个社区居(村)委会为一个普查区,按照方便调查的原则,一个居民小组为一个调查小区。
(五)开展单位清查。普查员要按照《万州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的要求,对本普查区进行“地毯式”清查,不重不漏,逐一填写清查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个体经营户清查表》)。
(六)法人单位填报法人单位普查表,并负责组织其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产业活动单位填报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法人单位填报人员必须保证普查表质量,并按时将普查表报送牌楼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
(七)复查和质量抽查。普查填报工作结束后,普查员和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结果按照自查、互查等方式进行全面复查,检查普查单位是否有重复或遗漏,填写是否完整、数据质量是否可靠、计量单位是否准确、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等,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复查工作完成后,对各普查区填表质量进行抽查。质量不合格的要返工重新登记,直至达到规定的要求。
(八)审核上报普查数据。由普查办公室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报送的普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验收、整理上报至万州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六、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普查方案的实施工作。
(二)分片负责,明确职责,确保质量。(见附表)
普查指导员负责本社区居(村)委会的普查工作,对普查员进行业务指导。
普查员要负责本普查小区单位的清查摸底和个体户资料整理(装袋或汇总)后报经济普查办公室、个体经营户的调查,向调查单位布置、收集普查表,督促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
杨大英同志负责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表格的收集、整理、汇总和质量控制;黄小倩同志负责太平、牌楼、印合石社区个体经营户表格的收集、整理、汇总和质量控制;汪志敏同志负责搭马桥、袁家墩社区个体经营户表格的收集、整理、汇总和质量控制;曾定莲同志负责万安、观音岩社区和石峰村个体经营户表格的收集、整理、汇总和质量控制;张琴同志负责经济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熊世彬同志负责经济普查动态信息上报工作。
(三)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为确保普查数量和质量,以社区(村)为单位,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社区(村)普查人员适当报酬。
1、确保数量: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奖励5元/户,个体经营户1元/户计算。若清查结果和部门名录比对,漏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倒扣2元/户,漏报个体经营户倒扣0.5元/户。
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范文3
(一)、努力提高数据质量
1、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基础在源头,关键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为加强数据来源的准确性,督促各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夯实基础,确保各项统计任务顺利完成,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镇信息统计中心的分管领导和成员,村委会统计人员也随着换届选举做了相应调整,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统计基础。
2、加快探索统计方法。统计调查方法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和影响着统计数据的质量。镇信息统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的目标要求,严格执行统计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符合我镇的调查方法,用科学的统计制度来规范统计工作,并对各种调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如服务业个体户调查,我镇将调查任务分解到各村委会(社区),由各村委会选聘调查员入户调查取得数据,力求将工作做细致,做全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3、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在统计工作中除了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还应学会创造性地开展统计工作,要建立起一支素质较高的统计调查队伍。一年来,镇信息统计中心对村级统计员、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通过以会代训及专项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为我镇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依法统计。利用各种会议和检查、指导等方式,继续学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历史台帐、进度台帐,为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打下了一定的基础。陪同区统计稽查小组一起就我镇3家工业企业和2家劳动工资单位进行了统计工作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进一步宣传和学习了《统计法》。
(二)、积极配合区统计局搞好报表上报工作,做好我镇年的基本情况统计。工业、农业、服务业、科技、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劳动情况各个专业均能保证数据质量及时上报月表、季度报表,接下来也将做好各专业的年度报表。
(三)、扎实有效地开展经济普查工作
按照区经普办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镇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
1、积极推进“三落实”工作。6月12日,我镇下发了《关于设立xx镇第二次经济普查组织机构的通知》,成立了镇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多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积极开展普查前期的准备工作;8月2日,组织召开了村级经济普查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经济普查工作,各村(社区)均成立了普查工作小组,配备了专门的普查指导员,选调了责任心强、素质过硬的一线普查员。一支由4名镇级普查指导员、7名村级普查指导员和21名一线普查员组成的普查队伍组建完成,为我镇经济普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在普查经费预算上,我镇财政安排了充足的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用于经济普查工作机构组建、宣传动员、组织培训、清查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另外,采取实报实销、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基层普查员普查工作进行补贴。
2、全面动员,认真培训。8月11日,以参加xx区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为契机,全面动员并部署经济普查工作;9月18至19日,23至24日,分别参加了市、区两级经济普查清查摸底业务培训会,并于10月10日组织了镇级普查员培训,通过对普查方案、清查实施细则及步骤、单位划分规定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以及清查表的填写方法的系统学习,使我镇30余名普查员真正担负起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的重任。
3、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我们在各村(社区)主要道路悬挂了20余条宣传横幅,制作了多处永久性墙体宣传,张贴了统一宣传画,并通过网站、广播和镇报等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经济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普查方式方法、普查内容和普查时点等信息;在清查摸底培训会议上,我们穿插播放了经济普查宣传视频,生动地向培训人员宣传了经济普查;在清查摸底阶段,我们还逐户发放了《致普查对象的公开信》,让经济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范文4
二、数据质量抽查的目的是检查各市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全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三、数据质量抽查的组织实施与人员抽调要求
(一)**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省和各市抽调人员,组成11个省级数据质量抽查组,负责各市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
(二)省级数据质量抽查组组长由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处级以上干部担任。在人员抽调时,以省相关专业人员为主,同时从各市抽调包括工业、科技、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等专业及综合统计人员(由省专业点名),作为省级数据质量抽查组成员。抽调的各市人员异地参与全省的抽查工作。各市级抽查组参照省级抽查组人员构成抽调人员。
(三)抽调的抽查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对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所有抽查人员必须严守党纪国法,不准收受礼品;不得泄露抽查情况。
四、数据质量抽查的内容
(一)单位填报率抽查。抽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漏报或多报情况。
(二)普查表的填报质量和录入质量抽查。抽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的填报质量和录入质量。
1、抽查指标。法人单位抽查行业类别、年末从业人员、资产总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建筑业企业的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企业本年完成投资额、批发零售企业的商品销售总额和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支出合计等指标;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查行业类别和年末从业人员数。
2、抽查内容。抽查指标的漏填、错填情况和漏录、错录情况。
五、数据质量抽查方法
(一)抽样方法。采取随机整群抽样方法,由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国家为我省下发的样本基础上,再抽取各市的若干个县(市、区),从抽中县(市、区)中抽取若干个专业比较齐全的居、村委会,抽中的居、村委会辖区内全部(含直报单位,下同)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作为抽查对象。如抽中的辖区内不含有科技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在该县(市、区)其他区域抽选4—5个有科技活动的企业进行抽查。若该县(市、区)没有有科技活动的企业,则在其他县(市、区)另行抽取企业。
(二)抽查时间安排及具体步骤。
1、2005年5月30日以前,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抽定各市的县(市、区)居、村委会和普查小区名单,封存备用;成立省数据质量抽查组和各市数据质量抽查组;5月下旬,省抽查组集中培训业务骨干。
2、5月20日前,各市要认真组织完成对县(市、区)自查和互查工作。市及市以下数据质量抽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6月上旬,省数据质量抽查组根据国家和省抽中的名单分赴各地,在当地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配合下,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对抽定的普查区直接抽查(国家和省抽查名单事先不通知各市)。
4、6月中旬,各级认真做好配合国家数据质量抽查组对我省的抽查工作。
(三)具体步骤和做法:
(1)抽查小组到达抽中县(市、区)后,开启抽中的普查小区名单,封存抽中普查小区内全部普查单位填报的原始普查表;从数据库中导出其全部单位的基层数据,按抽查内容过录打印每个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主要指标数据。
(2)将打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抽查指标,与启封的原始普查表进行核对,检查其数据错录、漏录情况,并如实填报“数据录入质量抽查记录表”(见附表1);
(3)对抽查点辖区内的全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根据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与打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名单及抽查指标进行核对,并如实填写“单位填报质量抽查记录表”(见附表2)和“数据填报质量抽查记录表”(见附表3);
(4)对抽查情况进行整理,并按“数据质量抽查居(村)委会汇总表”汇总基层抽查数据(见附表4);按“数据质量抽查市级汇总表”汇总抽查点综合数据(见附表5);
(5)写出抽查报告。
(四)全省抽查情况汇总。河北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市的数据质量抽查情况汇总后,计算全省经济普查的单位填报率及主要指标误差率。
(五)误差率计算:
(1)单位漏报率
(2)单位多报率
单位多报率=
Σ多报单位数
*100%
Σ核查单位数
(3)主要指标按具体数据计算的填报或录入误差率(首先按分专业分类型计算误差率,最后合成综合误差率):
主要指标填报误差率=
(
Σ普查时单位填报的主要指标数据
-1)
*100%
Σ核查时单位填报的主要指标数据
主要指标录入误差率=
(
Σ普查时单位录入的主要指标数据
-1)
*100%
版权所有
Σ普查时单位填报的主要指标数据
主要指标,法人单位包括:年末从业人员数、资产总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及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建筑业企业的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企业本年完成投资额、批发零售企业的商品销售总额和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支出合计;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是指年末从业人数。
(4)主要指标按填报或录入综合差错笔数计算的差错率(首先按分专业、分类型计算差错率,最后合成综合差错率):
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范文5
一、单位清查的目的
单位清查的目的,是为了摸清我县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第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的数量、规模、经营活动类别、生产经营情况,准确界定普查对象与种类,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发放种类准确和普查单位的不重不漏,为普查培训、普查登记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动员等各项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单位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单位清查的对象是我县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三、单位清查的原则和方法
单位清查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原则。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各级经济普查机构会同同级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各级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以及其他具有单位设立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要向同级经济普查机构提供其审批或者登记的单位资料并参与清查摸底查漏补缺工作;铁路、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要向经济普查机构提供本系统在当地的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的名录;教育、卫生、邮政、电信等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要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本系统在当地的法人单位、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的名录,并协助当地普查机构做好单位清查工作;建设部门要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审批的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法人单位名单,并协助当地普查机构做好单位清查工作;军队、武警要协助地方普查机构对营区内的非隶属经济单位进行清查。
单位清查实行在地登记原则。乡镇经济普查机构在现有行政区划的基础上,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单位划分普查区(或进一步划分普查小区),对所辖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所有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均填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同时,多产业法人单位还需填报《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个体经营户填报《个体经营户清查表》。
单位清查的组织方法。全县统一制定单位清查方案,采用统一的统计标准,统一进行业务培训、问题解答、数据处理、数据质量抽查和综合分析,分专业审核评估数据和确定年报单位。
四、单位清查的表式
单位清查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分别采用不同的表式。具体包括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611表)、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612表)、浙江省个体经营
户清查表(613表)。
五、单位清查的时间
单位清查工作从20*年9月下旬开始,各乡至20*年10月25日前结束,各街道、建制镇至20*年10月31日前结束。单位清查登记的时点数据为20*年9月30日数据,时期数据为20*年1—9月份及20*年预计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清查培训工作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普查区(小区)的划分、小区编码和普查区(小区)示意图绘制工作要在9月30日前完成上报,
小区图留乡镇街道备查。
六、单位清查的标准
单位清查采用国家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目录。包括:《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统计上使用的行政区划代码结构及编制规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及单位划分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统计上单位划分的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房地产开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
七、单位清查的方式和实施步骤
我县单位清查采用以部门资料为线索,“先清查后比对”方式进行,即县级经济普查机构先把部门收集上来的资料,尽量分发到乡镇、街道,甚至村、居,以此为线索,组织进行“地毯式”清查,然后再将“地毯式”清查结果分别与有关部门行政登记资料进行比对,根据比对情况,进行查遗补漏。
(一)清查资料的准备
清查前要准备好开展经济普查的文件、有关法律文书、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行政区划代码本、普查员工作表、单位清查表、普查区地图、普查员工作证件、普查员手册、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普查员用品等有关资料,并发放到基层。
(二)“地毯式”清查
清查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做到:第一,对相邻的普查区按照普查区示意图沿交界处实地勘查,确定区域范围,并明确每个普查员负责的普查区地域范围和界线。第二,熟悉环境,明确各普查员负责区域内的街道名称、门牌起止号码,掌握普查区域内的建筑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重点了解写字楼、商住两用楼和各类市场的情况。第三,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调查路线。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入户清查时,须持有县级普查机构统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并主动出示证件,自我介绍,说明来意。对不配合普查工作的调查对象,普查员依据《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情节严重的移交统计执法人员处理。
普查员在清查登记时,应当根据普查区示意图,沿调查路线,逐户进行清查,甄别调查对象,通过询问并按照单位界定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属于本次普查的对象,如确认属于普查对象,普查员首先必须向调查对象发放《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和《承诺书》,然后认真查验调查对象的登记注册证件(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帐等材料,并协助调查对象据实逐项填写清查表。
(三)清查表审核、整理与装订
单位清查登记后,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本普查区的清查表进行人工审核,对漏报的单位、漏报项目及不符合审核条件的项目进行及时核实、更正和补报。人工审核通过后,将普查区清查表按《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和《浙江省个体经营户清查表》分别编号、编页码装订(《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要随其归属的法人单位一同装订),并上报乡(镇、街道)普查办公室。如普查区单位较多,可按表种每百页装订一本。清查表装订封面见附件。《浙江省单位清查普查员工作表》待单位清查工作全部结束后,按普查小区装订后报乡级经普办。
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后,乡(镇、街道)经普办应及时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清查工作的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工作的重点是核查普查区(普查小区)内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有无遗漏,清查工作表中的单位性质界定是否准确,清查表的填写是否准确,营业收入是否瞒报、虚报。复查可以通过自查、互查、议查三种方式进行。
复查后,乡(镇、街道)经普办要会同本普查区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一起对该普查区清查表进行人工审核,并及时组织各普查区进行交叉审核,对发现的调查单位漏报重报、瞒报虚报、调查指标漏填错填等问题尽快核实、更正、补报。全部清查表确认无误后签字上报县级普查办公室。
(四)单位查遗补漏
乡级普查机构要根据部门提供变动资料,如根据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以及清查数据与部门数据比对后产生的核查单位清单等,进行查遗补漏,做好本辖区内单位变动动态维护,重点掌握好9月至12月单位新增、注销、迁移、合并、停业、破产等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上报县级经普办。
(五)数据质量抽查验收
数据质量控制要贯穿单位清查工作的始终,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在清查数据上报后,必须尽快组织清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工作。
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工作是对抽查地单位清查工作的全面验收,内容包括:听取汇报、审查普查员选聘资料、普查区划分资料、清查登记资料和分部门比对资料等各种清查工作原始资料。抽查验收的重点是深入其普查区域范围内的繁华城镇、城乡结合部、相邻县区交界处等调查对象复杂、稠密的地区,逐户核实单位清查数据质量。
县级普查机构负责对所属乡(镇、街道)的数据质量抽查验收。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抽取1个普查区进行检查验收,被抽普查区的单位数量应不低于该乡(镇、街道)单位总数的5%。
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时,要对被抽中的普查区内的所有单位重新逐户调查核对。抽查完成后每个普查区要填写一份单位数据质量抽查报告单,以计算抽查地区的数据质量。对数据质量抽查结果不达标的地区要重新返工,限期整改,直到数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数据质量抽查验收的标准为:⑴漏报率。法人、产业活动单位漏报率低于1%,个体经营户漏报率低于2%。⑵单位界定错误率低于1%。
(六)上报单位清查数据
单位清查的基层表、汇总表、综合表和清查数据上报说明要经当地普查办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逐级上报。
单位清查数据和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之间的差异分析报告,须由普查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签字认可,随清查结果一并上报上级普查机构。
八、建立质量控制小组和工作报告制度
县级普查机构要建立普查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检查清查摸底中的质量控制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经普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种质量控制办法,规范、考核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行为与绩效。
在清查摸底期间,全县逐级建立清查摸底工作报告制度。县级普查机构要定期收集各乡(镇、街道)清查摸底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有关问题作出解答,同时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巡查,确保清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在10月15日、10月20日上报一次本地清查摸底的进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九、单位清查工作总体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年9月30日前完成)
做好清查摸底物资准备工作;完成区域划分、地图绘制和地址编码工作;部署全县清查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10月10日前完成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各街道、建制镇在10月31日前完成普查员入户清查,完成清查表审核、纠错和查漏补缺工作,并上报数据。各乡在10月25日前完成普查员入户清查,完成清查表审核、纠错和查漏补缺工作,并上报数据。
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范文6
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同志们:
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这是我们建国以来对国民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的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制定和实施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我市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上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地开展了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为推动整个工作的顺利进展,前一阶段,市普查办、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督查,深入各县区了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在督查中,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城镇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我市前一段经济普查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及清查摸底的结果来看,各县区城关镇、城区办事处的二、三产业经济总量占该县区经济总量的比重一般在45%左右,占整个经济普查工作量的60%左右,属于普查的重点和难点区域,对普查工作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经济普查已进入最关键的工作阶段,经市政府同意,这次在城固县召开全市城镇经济普查工作现场会,就是要针对城镇在经济普查中的特殊地位,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区域,打好攻坚战。上午,大家聆听了县镇等的经验介绍,听取了其他县区城关镇、街道办事处前一段经济普查工作情况交流,了解到大家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做出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使我们深受启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前一段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简要回顾
为了搞好这次普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作了周密安排,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去年12月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今年9月5日,总理签发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是我国普查历史上第一次由国务院颁布条例。这部《条例》为经济普查工作从法律上、制度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从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工作人员培训、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进行宣传动员和实施清查摸底等方面都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势头良好。
(一)抓“四落实”,奠定了顺利推进经济普查的工作基础。一是抓机构落实。按照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层层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强有力的经济普查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为全市经济普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抓人员配备。根据《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工作细则》的要求,精心选调了3万余人的普查队伍,为全市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人力基础。三是抓经费落实。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全省统计巡查和全市经济普查督查的双重推动下,截止目前,全市共拨付到位普查经费118万元,其中11县区和开发区拨付到位资金45万元,为我们顺利完成今年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提供了保证。四是抓了办公条件落实。目前,各级普查机构的办公用房、交通车辆、计算机设备等办公条件已经落实,基本满足了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
(二)营造氛围,开展了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不仅是确保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而且是事关经济普查成败的关键。为此,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对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的宣传任务和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提出了标准和要求,并按照《通知》要求有序开展了普查宣传动员工作。通过会议报道、文件简报、制作展板、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公告》和市普查办《致被调查单位的公开信》等形式,积极进行普查宣传动员。12月3日,经过精心策划,市普查办与区普查办在市中心广场联合举办了隆重的市经济普查宣传日活动,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市委宣传部领导出席了活动仪式,由摩托车队、自行车队、老年秧歌队、宣传车队进行的巨大游行宣传和现场表演,以及盛况空前的场面布置,形成了“经济普查闹”的热烈气氛。在此后的一周里,经济普查宣传咨询活动在中心广场和市政广场持续进行,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与此同时,市普查办还分别于日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机构研究落实了12月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目前,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已展开了全方位、立体型的经济普查宣传,普查倒计时、公益广告、市长讲话、知识专栏、广播电视采访、新闻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正在进行之中,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网页上图文并茂,各县区经济普查宣传声势一浪高过一浪,从而形成了市县区联动的全市经济普查宣传。
(三)周密安排,完成了经济普查登记的业务准备工作。一是集思广益,拟定了全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使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有了统一的行动纲领。二是精心组织,在城关镇用一个半月的时间,进行了全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顺利地完成了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的实战演习,为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提供了完整的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方法和实战经验。三是周密安排,组织开展了行政区划清理及地址码确认、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保证了普查员和普查登记区域的有效结合,为卷地毯式的清查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开展了不同的业务培训,保证了不同层次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五是开展了单位清查摸底和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工作,以及清查摸底数据处理培训和资料汇审、清查摸底查遗补漏等各项业务工作,奠定了12月31日开始的经济普查调查登记的工作基础。
(四)开展督查,推动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济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性强、环节繁多,为保证各地工作的平衡进展,也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要求和全市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督查。7月初,配合省政府经济普查督导组在的督查,我们由市普查办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对8个县区进行了经济普查“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11月22至28日,市经济普查办及市统计局又联合开展了全市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督查,由四名局级领导带队,兵分四路,对11县区及经济开发区的“四落实”情况、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适时组织督查,发现了一批先进典型,解决了一批棘手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提高普查工作质量的方法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突出重点,狠抓了城镇的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工程浩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之所以十分重要、之所以工程浩大,就在于它是对占国民经济总量80%以上的二、三产业进行的普查,其工作的重点是众多的城市和城镇。各县的城关镇、开发区、区城区是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二、三产业经济总量占县区的45%左右,该区域的普查工作能否搞好,对整个县区的经济普查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在前期工作中,市、县区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都突出重点,狠抓了城镇的经济普查工作,将城镇列为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工作部署,宣传动员,还是质量控制,都力求突出城镇这个重点。各县区城关镇、城区办事处更是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特殊位置,努力把握经济普查的工作特点,科学估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下,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经济普查工作按进度、按标准、安要求有序进行,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必须认真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
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现在距普查的标准时点12月31日只有十多天时间,正式普查登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全市马上就要进入实战冲刺阶段了。根据前一阶段到各县区进行经济普查工作督查了解的情况,当前经济普查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是调查对象有思想顾虑。从各地情况看,绝大多数调查对象是能积极配合的。但确有少数单位特别是有些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经济普查的意义认识不足,而且心存疑虑,不肯有效地配合,甚至有的将普查员拒之门外;有的门难进、脸难看、不讲真话;有的敷衍了事、随便说一个数哄人等。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在正式登记时填报的数字就会大打折扣,汇总数就会严重失真,普查数据质量将无法保证,普查工作将失去意义。其次是统计部门本身产生了思想顾虑。有的统计部门通过前一阶段的初步摸底特别是单位清查之后,发现经济普查的结果可能与年报数、定期报表数有较大差距,有的可能高、有的可能低,甚至低很多。这如何处理?有些地方已经提出这一问题,当地政府甚至要求统计局搞好经济普查数与年报数、定报数的衔接,要差不多、过得去,提出要人为地修改、矫正普查数据。这是很危险的。如果强调与年报数一致,我们何必要这样兴师动众地搞普查呢?这不多此一举吗?
以上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是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决不可掉以轻心。为此,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在12月掀起一个经济普查宣传的新,12月份是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把经济普查的气氛造得更浓一些,要有针对性的做好调查对象的工作,重点是要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如果调查对象心有疑虑,正式填报数字时打折扣,普查的数据质量就失去了保证。因此,各级普查机构都要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没有国家的富强,企业和个人也不会有大的发展。如果你向国家提供假的数字,就会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最后还是害了你自己,这些道理要讲清楚。各级统计部门、普查机构要发动群众,想方设法,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还可以让调查对象现身说法,用典型来教育引导大家。
第二,必须对广大普查对象做出承诺,彻底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普查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这也是国务院对调查对象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一条。一方面是普查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调查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调查。另一方面是普查机构必须保护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如果没有这一条承诺,统计工作包括普查是很难做好的,这是国际上多少年的经验总结,也是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实现这个承诺,还要有一些措施作保证。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各级普查办不得将经济普查中获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提交或透露给其他有关执法单位。谁透露出去谁就是违法。这是一条铁的纪律,是政府统计信誉的根基。我们一定要让调查对象放心,消除思想顾虑。
第三,正确认识普查资料与年报数据衔接的问题。经济普查的根本原则和第一位的任务是摸清家底、搞准数字。决不能现在去考虑与年报、定报的衔接而篡改编造普查数据。如果一个县区数字错了,就会影响整体,全市的数据质量就会打折扣。如果许多地方都这样干,我们的普查结果就会毫无意义。有些地方担心普查数字与年报数字差得太大。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过去统计数据水分较少,由于经济发展太快、统计工作跟不上,而漏统较多的县区,这下要冒出一大块。另一种情况是过去的统计数据水分较多的,普查后可能水落石出、原形毕露,无法交代。对待这个问题,总的原则是应该面对和正视这个现实。普查结果与年报数据、历史数据出现差距是完全正常的,如果没有差距我们还搞什么普查。普查就是为了找出差距、追求真实,反映它的实际面貌。对普查结果可能低于年报数的地区,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企业如实填报,让个体经营户如实填报。只要调查对象如实填报就可以反映真实,这是一次机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地方统计数字的水分是多年积累的,是几届政府走过来的。通过普查搞清楚了,对现任领导是一个解脱历史包袱的机会,可以有一个新的起点。在普查的过程中,要把普查结果和年报、定报数以及历史数的差距放到一边,先搁置起来,以后按国家统一的办法来处理。现在这个时候不能提出普查数据与年报、定报以及历史数据如何衔接的问题,更不能因此而干扰普查工作。当然,这并不是说普查登记结束后的汇总资料可以不与年定报数据比较,不比较就不知道高低。通过比较与评估,找出高与低的原因,才能找到真实。我们要反复强调的是实事求是,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如实填报,普查员按照自己负责的普查区域不重、不漏,并保证登记质量,数据处理过程中不出现工作失误和技术差错,使各项工作达到质量控制标准,才是我们的目的。
三、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既是当前和今后普查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经过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经济普查的清查摸底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上周市普查办组织各县区进行了资料汇审。从汇审的情况看,清查摸底的单位数、个体经营户数与职能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以及我们平时掌握的资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都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经济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要确保实现“单位不漏、数字真实”的普查目标。
第一,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普查。接受、配合、支持政府调查,特别是这样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法人神圣的义务和责任。这一条无论如何要讲清楚。如果抵制、拒绝调查或填报假数字,那就是违法的行为。有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认为这是统计部门在找麻烦,把经济普查当作额外的负担。殊不知这是《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是每个公民和法人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开展经济普查也是为大家好。没有国家的发展,哪有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树立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法律是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以法律为武器,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旗帜,来做好普查工作。广大普查工作者必须自觉模范地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必须明白这两件法律、法规不只是用来约束调查对象的,更要用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
第二,抓住工作重点,认真查遗补漏。清查摸底工作从9月份开始安排,到12月8至10日的全市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汇审评估,经过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各级普查机构都采取了许多质量控制措施来保证单位清查的不重不漏,保证个体经营户登记的准确真实。但是,通过汇审还是发现了不少的问题,因此,我们目前面临的一项非常紧迫的工作就是立即进行研究,拿出得力措施,采用有效方法,认真组织开展清查摸底的查遗补漏工作。各县区对此要高度重视,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查找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区域,条块结合,进行排查,要通过扎扎实实的查遗补漏工作搞准搞实清查摸底资料,保证正式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查遗补漏工作中,各县区要把城关镇、城区办事处作为重点抓紧抓好,抓住城关镇就是抓住了普查工作的牛鼻子。只有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按时拿出高质量的符合当地实际的清查摸底结果,才能为我们进一步搞好后期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