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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月总结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网格员月总结报告范文2
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持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全市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调度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努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深入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健全完善无证无照经营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促进公平竞争和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通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将无照变有照,激活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存量,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管区内建立个体经济网格化监管体系,细化各村庄、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紧紧围绕“增加发展总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效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总量和质量齐发展,营造有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全面摸清我镇无证无照经营的底数,认真梳理导致无照经营存在的根本原因,各村庄、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疏堵结合,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和方法步骤
(一)整治范围:
各村庄内所有无证无照经营户均属本次整治范围,特别是下列行业作为整治重点。
1、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污染行业;
2、食品、餐饮行业;
3、网吧、文化娱乐、美容、洗浴行业;
4、汽车改装、维修业、废品收购业、瓶装液化气、加油站;
5、皮鞋产业相关业户;
6、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行业和业户。
(二)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村庄组织人员对本村内所有无证无照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分类排队,造册登记,尤其是要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娱乐场所、食品等重点高危行业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对无照经营的时间、人员、具置、所属行业以及无照经营的原因等内容进行详实的记录,并填写附表5,于年9月10日前报镇安监办。
2、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12日)。由镇政府牵头,各村庄、各职能部门参加,成立蓝村镇促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充分调动起各村庄、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确保整治活动讲求实效、不走过场,为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集中整治阶段(9月13日至9月30日)。首先,通过宣传,引导业户提高持照、依法经营的意识,及时为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意向的业户提供咨询,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其次,对从事无证无照业户,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要求、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催促其限期办理相关证照;第三,对规定时间内仍然未办理相关证照,继续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业户,根据其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根据监管范围,坚决予以查处取缔,集中清理。
4、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10月初,镇政府将对各村庄促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检查,按照每个村庄考核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核成绩,并进行全镇通报。同时,活动结束后各村庄、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交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思想教育
各村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正面作用和无证无照经营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的反面作用,将促进个私经济发展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安监办、动监站、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促进个体私营积极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整合力量,成立专项小组
镇成立促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整合执法手段、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各村庄、各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作用,及时解决问题。
(三)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工商所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个私经济发展情况,并每个月对各村庄企业、个体户新发展情况进行通报,采取“一月一查,年终累计”的方法。各职能部门要按“谁审批、谁发证(照)、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四)把握政策,实施分类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切实加强督促、引导和规范。对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或者在工商部门已备案的农村流动商贩,不按无照经营查处,工商部门安排时间集中为集贸市场内从事无需前置审批许可文件行业的流动业户办理营业执照;对整改后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要求、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为其办理相关证照;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网格员月总结报告范文3
(1)大力宣传《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召开一次质量工作联席会,举办一次纲要培训会。
(2)大力推进质量兴市战略。推动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促使政府更加重视质量工作。开展好“质量兴市先进县区”争创活动,做好名牌产品培育和评比奖励。
(3)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认定工作,加强对名牌产品的后续管理,充分发挥名牌引领作用。申报省名牌产品1个,申报户应多出100%。力争工业产品名牌稳步增长、农业及服务业名牌实现零的突破。
(4)定期向当地政府提交质量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5)围绕质量兴市战略,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九月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质量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标准化工作
(1)深入贯彻实施省政府《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省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和方案,积极服务县域经济重点工作,发挥标准化工作技术支撑作用。
(2)全面推广使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管理软件,辖区内备案登记的企业产品标准必须全部录入管理软件,并确保数据在线更新、准确无误。
(3)抓好辖区内农业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培育辖区内有特色、条件成熟的项目,做好示范区项目储备,争取储备1-2个项目。
(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全年完成1家企业采标工作。
(5)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全年完成1家服务业标准化申报工作。
(6)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活动,全年完成1家企业申报工作。
(7)加强辖区内企业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开展监督检查1-2次,开展业务培训1-2次。
(8)强化代码数据库应用,提高服务水平,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发挥好代码的质监窗口作用,做到证书年检率达到95%以上,资料扫描上报率98%以上。
三、计量与认证监管工作
(一)计量工作。
1.民生计量工作
(1)对辖内各单位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普查登记,按用途核定各单位强检计量器具种类、数量、使用地点,健全强检计量器具档案,实现动态监管。
(2)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加油站、餐饮业、集贸市场、超市、眼镜店、工业企业安全用计量器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验用仪器设备进行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解决在用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使用以及使用作弊手段的计量欺诈行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专项检查情况。
(3)加强对辖区内授权单位和建标单位在用计量标准器、行政执法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加强对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工作。
(4)加强对水表、电表、燃气表的监督管理,对新建小区房屋安装的三表开展专项检查,提高首检率和受检率。
(5)全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查处预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负偏差超差的问题。完成市局下达的双十方案任务,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专项检查情况。
2.能源计量工作。
(1)建立本辖区3000吨标准煤能耗单位档案,做好节能效果数据统计工作。
(2)在辖区内开展一次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对标检查和能效标识、节能认证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专项检查情况。
3.技术机构建设。
(1)做好技术机构的项目申报、扩项及1069换证工作。
(2)加强技术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结合单位实际,自办各类业务培训、技术讲座和技能比武等。
(2)认证监管工作
1.全年组织开展3C认证产品市场专项检查一次。
2.开展有机认证产品执法检查一次。
3.组织开展辖区内质量体系认证网格化监管一次。
4.协助市局开展辖区内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专项检查情况。
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00%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快动态监管体系建设,使用统一的检验、监察软件系统,清理更新数据库信息按下达检验任务数全部完成。
(2)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全年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
(3)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严禁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完成锅炉能效测试数,完成锅炉能效评价台数,完成锅炉水质达标数50%以上,全年推广应用1~2项节能新技术。
(4)全县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和事故结案率达100%,全年完成定检任务。
(5)巩固特种设备达标县成果,逐步建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行标准化管理。加强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安全检查,做好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6)发生特种设备安全重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五、法制宣传工作
(一)依法行政
1.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修订、完善现有的各项依法行政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整理并进行公示。
2.以行政执法为突破口,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为重点,以提能力、上水平为目标,依法行政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材料齐全。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必须通过验收,未通过不得分。
3.按时完成执法证件的年审等管理工作。
4.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全年自查不少于2次,确保准确履职,随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二)行政执法监督
1.全年全部案卷参加全市系统执法案卷评查1次,优秀案卷达到30%,良好案卷达90%以上。
2加强对本局执法案件的证据、程序、法律依据的审查。开展对案件随机检查和审查指导工作,做到依法、规范。
3.做好行政案件的复议和诉讼工作。
(三)法制宣传
1.做好“3.15”、“安全月”、“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
2.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在政府网站、报刊杂志、质量与安全上刊发新闻稿件、消息,宣传质监工作。每月投稿2篇,完成新闻稿件、信息刊发任务。
3.制定本单位2014年宣传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工作。
六、监督稽查工作
(1)按照市局行政执法“五统一”要求,即统一研究策划、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监督检查、统一汇报处理,统一整改帮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专项检查、专项抽查安排,一律实行先报批后实施程序。
(3)完成区域执法打假和专项检查、抽查任务,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汇报、有依法处理、有整改帮扶、有总结报告。
(4)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完成全年案件办理工作任务,认真查处制假、售假黑窝点;严格落实“召回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全年实现立案率100%,案审率100%,结案率98%,罚没资金到位率70%以上,案件结案率100%。
七、依据部门职能职责,积极为招商引资企业服好务
八、做好县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
(1)单位内部成立有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能主动加强与县行政服务中心沟通交流,积极协商解决联网审批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能充分依托电子政务网和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公系统平台,积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咨询、受理和反馈等各项政务服务。
(2)能及时准确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信息平台上填报、录入业务办件数据资料;无违规收费和“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联网审批服务工作群众满意率大95%以上。
九、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力争行风评议排名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