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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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范文1

一、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现状

当前,伴随着农业改革的不算深入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与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经济产权归属不清晰。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延续而来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在归属上受诸多历史因素影响,另外近几年来,城乡一体化进程发展迅速,使得一些城郊和农村社区人口结构日益复杂,在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的管理上缺乏统一性,没有规范的规章制度,进而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上模糊不清。在这样各种综合因素情况下,对明晰集体经济产权归属、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要求改革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

(二)集体资产管理机制缺失,集体资产去向不明。由于集体经济产权归属不清晰,集体资产的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集体收益分配不透明、管理机制缺失。许多行政村在集体机动用地、荒地、山林等集体资产的管理上存在着收益分配不透明、合同管理不善、民主程序混乱等问题,一些村干部集体意识不强,私自占有或低价承包这类集体资源,对集体收益不公开,引起干群关系紧张、集体资产流失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二是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不规范。很多地方在征收农民土地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公正合理的把征地补偿款分配给被征地农民,而集体存留的收益也没有专账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就导致了收益分配不公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客观上要求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正、规范的集体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

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动因

(一)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普遍存在着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流转不畅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了城乡要素平等交换,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党的十报告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理论和实践证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有效运转,需要对各种经济要素产权清晰界定。因此,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即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向前发展的需要。

(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需要。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资产日益庞丹,在一些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行政村,由于集体产权不清而引发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同时,农民集体意识的增强,使得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权益诉求越来越强烈,集体产权归谁所有、如何分配集体收益成为农民更加关注的问题。因此只有通过改革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才能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共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三、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要顺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就必须认清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唯有抓住关键问题和重点环节,才能制定相应的政策,对症下药,促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一)明确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何界定存在着许多问题,是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重关键问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关系到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明确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标准有两种形式:一是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制度,二是按照传统化的民规村约界定。这些形式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民与集体经济之间的矛盾,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仍需要国家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才能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范文2

村级集体经济调研报告1

新津县地处四川省成都市三圈层,全县辖12个镇乡,86个村、15个涉农社区、1256个组。近年来,随着推进城乡一体化,“三个集中”进程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特别是组级集体经济有较大发展,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仍然较慢。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实行的是三级所有、组为基础的体制,村级只是一个行政管理机构,绝大多数村(社区)没有经济实体。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扶持村级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县农村集体经济正在积极稳步发展。

一、现状

1、经济现状。全县村级现有资产6602.75万元,其中:货币资产1219.67万元;应收款1198.71万元,其中50%以上是农户三金尾欠;库存物资4.73万元;林木资产417.41万元;长期投资53.23万元,短期投资1.6万元;固定资产3658.38万元;在建工程49.02万元;负债总额963.94万元;所有者权益(积累)5638.81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积累,大部分资产是非经营性资产。

2、收益情况。20XX年,全县村级总收入3387.04万元,其中:发包收入520.89万元,补助收入73.61万元,投资收益14万元,其他收入300.04万元(大部分是农户土地流转收入,要分配给农户)。支出总额3016.16万元,其中:经营支出2480.78万元,管理费用299.96万元,其他支出235.42万元。收益370.88万元。在全县101个村(社区)中,无收益的村13个,占13%;有收益的村88个,占87%。当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64个,5-10万元以上的村9个,10万元以上的村15个。

由此可见,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大多数村组的收入只能维持日常工作开支,部分村组基本无集体经济收入,因此全县村组基本无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农村村组集体经济分配主要是资产性的分配(土地征占费)。

二、主要做法

1、落实责任,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自觉性。为提高村干部工作质量,增强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自觉性,各镇乡建立了党支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党建和经济工作任务下到支部,责任落实到支部书记,按照表现评优树先,按照能力选拔干部。调动了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突出抓了村级财务的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将村级财务全部收归镇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社有乡管”。取消了村级招待费,每年可节省开支20多万元,减少了集体资产浪费,增加了农村积累。同时针对各村债权债务严重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通过对帐目进行认真地清理、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减了负,松了绑。

3、更新村干部思想观念,解决发展集体经济信心不足的问题。为增强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各镇乡经常组织村干部加强对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走出去参观学习,从而解放了思想,增强了竞争意识、超前意识和开放意识。

4、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路子。贫困村由于家底子薄,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往往缺乏信心。县上相关部门针对贫困村致富无门路,发展无思路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重新制定发展目标,结合各村实际,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的原则,因地制宜,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拿手戏,寻求自己适宜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子。

二、存在的问题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临近城镇、集镇的村,集体经济较为雄厚,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较好。而边远的村,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集体经济一般比较薄弱。目前,除新平、五津、邓双、永商四个镇外,其他镇乡集体经济都很薄弱。

2、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缺乏发展的资金和资本。从目前村级经济现状看,全县村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64个,占63%。在5638.81万元积累中,主要是固定资产积累,而固定资产大部分是非经营性资产,如村委会大楼、提灌站、学校等,难以形成资本。

3、地域条件影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丘区,虽然土地资源较丰富,但受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投资环境差的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难度也较大。在全县20个薄弱村中,丘区就有9个,占45%。

4、个别村干部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发展集体经济思路狭窄。当前村干部抓集体经济发展有两怕:一怕担责任,创办经济实体失败后,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遭群众谴责;二怕困难,由于村级经济薄弱,发展集体经济面临诸多问题,往往过分强调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客观条件,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

三、案例情况

1、主动出击抓机遇。20XX年以来,随着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社区干部一方面做好宣传教育群众工作,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开展土地整理,鼓励农民集中居住。通过格田整理、废沟处理、完善水利设施、撤院并院等,将新增土地中的360亩由社区经营,为发展社区集体经济打下了坚实基础。

2、依托专合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社区依托川浙花碑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方兴镇创新合作社、方兴镇食用菌合作社规模种植蔬菜瓜果,社区不仅实现了土地流转收益28.8万元,同时也带动当地600户农户增收。

我县经济状况最差的村是金华镇五星村。金华镇五星村有9个村民小组,农户678户,农业人口2028人,耕地面积1116亩,人均土地0.55亩。村集体资产总额3.41万元(均是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总额49.73万元,村级无集体经济收入。多年来,村级开支主要是村民小组、农户集资和镇乡的支持,其原因是:上世纪80年代,村办企业(砖厂)亏损倒闭,使村上背上了40多万元的沉重债务,严重制约了集体经济发展。企业亏损倒闭,给干部、群众留下深刻教训,重新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和信心不足。为此,我们建议:

1、该村要发展集体经济,首先要解决债务问题,单靠村级经济偿还十分困难,摆脱了债务,才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起点。

2、该村地处金华镇政府所在地,与津华路、金普路、火车站相通,交通便利,有较好的投资环境,要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积极争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鼓励农民到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农民集中居住后,可以发展第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土地整理、撤院并院后的增加土地,全部留作村集体统一经营或通过招商引资联营等方式,逐步增加村集体收入。

3、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同时在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于支持和优惠,使该村集体经济尽快发展壮大起来。

四、对策和建议

1、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合组织。以专合组织为纽带组建经济实体,发展集体经济。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的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地理环境优势,以村委会为主体,村社合一组建相应的专业合作社或创办经济实体。通过开展产、供、销服务和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壮大集体经济。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结合本村的地理条件、产业优势确定发展项目,制定发展规划。由于各村地理位置、外部环境、资源状况、干部思想解放程度等情况不同,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也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不搞“一刀切”要“一村一策”。要立足优势,选准路子,引导各村立足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可以充分利用荒山荒地等土地资源引进业主投资,盘活非耕地资源,加快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化,增加集体收入;可以依靠村级成立服务组织,开展有偿服务,增加集体收入;可以集体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或收购公司,使农副产品在加工、储藏、运销等环节中实现多次增值,使集体收入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可以依托地理优势,开发饮食服务、商业流通、运输等产业,增加集体收入。

3、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集中居住,修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通过撤院并院,新增土地由村上通过调整,集中成片统一经营,其收益在保证组级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村上参与收益分成,增加村级收入。

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好带头人。一是要认真选优配强党支部一班人,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从能人、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配村干部,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干部的培养教育。通过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一是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办法,盘活现有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对集体原有的厂房、设备等资产及农村“四荒”资源,要通过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交付农民开发利用,以此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二是加强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村级债权债务是当前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对各村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应回收的各种欠款一定要收回;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村社集体资金“社有乡管”制度。严格规定集体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则,搞好民主理财,严格控制各种非生产性开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

6、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村级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改善投资环境,在交通、水利、生态环境方面加大投入,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调研报告2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一)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基本情况。

乡地处华蓥山中段,位于区东部,距离城区16公里。川陕公路、襄渝铁路纵贯全乡。本乡东接达州市大竹县,南与区龙滩乡相邻;西与区观阁镇、广兴镇接壤,北靠渠县。全乡面积46.2平方公里,人口13575人。20XX年全乡13个行政村目前仅村、村两个村存在集体经济收入,共计25500元,平均每村1961元。有收入的村3个,占总村数的23%;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村2个,收入在5000元至10000元的村0个,收入1000元至5000的村1个。

(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全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主要靠资源承包、从企业收取公路维修费取得集体经济收入。

村:出租10亩塘堰一口,租期5年,每年取得村集体经济收入2000元。

村:出租闲置空地900亩,租期5年,每年取得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3500元。

村:收取煤矿村村级公路损坏维护费用10000元。

(三)村级集体资产现状。

截止20XX年,全乡各村集体资产总额约为5万元,主要为村级活动室、远程教育设备、电脑、电视等固定资产,货币资产因维修办公室、办公经费开支、垫支保险费用等基本用完。

(四)村级集体债务状况。

全乡13个行政村目前有2个村负债,总计负债36000元。村因垫付社长工资负债21000元;村集体资金2000元因日常办公经费开支目前已没有剩余;村集体资金10000元因维修公路目前没有剩余;村集体资金13500元因业主搞开发占用农民土地,已全部拨付群众,此外,因维修村级公路滑坡负债15000元。

二、村级集体经济状况分析

(一)集体收入开支入不敷出。

全乡13个行政村除极个别村有集体经济收入外,绝大部分村都没有集体收入,全靠上级拨款维持日常开支,部分村只能依靠上级财政投入办公经费维持日常运转,无力兴办公益事业,也无力增加村民福利,更无力发展创收实体,全乡收不抵支的村占绝大多数。

(二)主要收入增量不足。

土地收益成为村集体的.主要收入。20XX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靠土地取得的收入为15500元,占全乡集体经济收入的60.8%,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乏力。

(三)收入来源途径单一。

村级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村办企业破产,集体资源开发力度小是目前全乡各村存在的普遍状况。仅有的集体经济收入也只是靠出租土地资源的方式取得,收入来源单一且集体收入低。

三、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集体经济始终处于低落状态,主要是受思想观念、创业意识和生产资源的影响,使集体经济停滞不前,甚至倒退,严重地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积累。

一是村级领导班子素质不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不合理。

有的长期处于软弱涣散状态,有的村干部一提及发展,往往过分强调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客观条件,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很好地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

二是集体资金积累来源渠道单一,相当一部分村集体积累为负数,集体全部收入几乎仅来源于少数的机动地。

除利用土地资源为集体增收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增收渠道。

三是资源没能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闲置、浪费现象严重。

如、五星、内槽、等村地处华蓥山区,林地资源异常丰富,村干部未能充分把握资源优势引领群众致富。

四是非生产性支出过大,财务管理不严。

部分村干部乱支滥用,管理上有漏洞,导致集体积累流失的现象较为严重。个别村集体账目混乱,常年未向群众公开账目,在工作中甚至存在挪用集体资金支付党报党刊的情况。

五是产业带动无助集体经济发展。

部分村除传统的种养殖业外,大力发展了特色产业,如五星村万亩油牡丹种植、村千亩茶叶基地、内槽村百头山羊养殖,发展势头良好,为业主和群众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集体经济从中受益甚微,甚至没有受益。有的村虽然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村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但没有规范化运作,没有形成集约化经营,村集体也没有参与其中,更没有任何受益。

村级集体经济调研报告3

如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构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格局,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改变“空壳村”现状,成为加强基层政权、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这些年来,省州党委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当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

有的认为国家公共财政将覆盖农村,不需要发展;有的认为村级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比重小,无碍大局,尤其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土地和山林承包到户,没有预留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资源和空间,现在想发展也发展不起来;有的顾虑重重,村级组织三年一换,到时候怎么处理等等。

二是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人才队伍。

以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体的集体经济发展和管理者,缺知识、缺经验、缺抓手,如何培育、引进和打造一批人才成为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是缺少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工作指导。

大多数村缺乏总体规划,而且有关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数据也模糊不清,给政策制定带来相当大的难度,集体经济发展也还缺乏规范指导等问题。

四是集体资产管理混乱。

农村集体资产形成时间长,构成复杂,绝大部分没有进行确权登记,产权不明,经营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容易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

五是发展模式单一。

大多数村一村一个发展项目,风险大且资源初级开发、产品粗加工和一般性的服务创收居多,经济效益低下,发展质量不高。这些问题给我们造成了很大困惑,集体经济到底要怎么做?

前段时间我们在XX、XX两县的农村随机调研,基层的一些做法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和鼓舞。

一是理清思路做规划。

集中时间抓调研,对集体资产进行确权登记,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调研市场导向,确保科学规划有力推动。

二是盘活现有人才。

发挥村干部、本地经济大户优势,送出去学、到兄弟县市看,接回来思考论证,不搞竭泽而渔、不举新债、不搞一锤子买卖,坚持村级主体,突出市场主导,慎重选定发展项目,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

资金项目整合力度大,村干部积极性高,干劲十足。XX县西山村发挥村干部大多是菜农的优势,在明年春节节令培植葡萄产业的时差内,在基地培育马铃薯,2吨薯种已到位,村干部和指导员准备打一个时间差,要把抓集体经济的信心和效益首先体现出来。

四是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抓手。

XX县碧溪乡采取“专业合作社+支部+农户”等模式发展集体经济,探索制定《股份构成(村干部、经济大户、村民),股权配置(村集体30%),股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操作层面的配套文件,保证规范运作。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范文3

 

村级财务会计审计是农村集体财产和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形式,审计三方关系人的信任对称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和谐发展意义重大。文章通过对青海省X市D区村级财务审计的调研,了解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现状,分析产生信任不对称的原因,并提出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对策,以确保村级财务审计规范、有效运行,保持村级财务审计公信力。

 

1 村级财务审计的发展

 

村级财务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以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形成的。起初在我国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比较简单,社内的财务收支、收益分配、财产管理活动的监督主要依靠内部村民民主监督小组、财务相互审查的方式进行,还包括上级部门组织的带有审计性质的财务清查或清理整顿。随着农村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出现不良现象,如一些地方放松对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村级集体资金被部分人员私自挪用、挥霍浪费和长期拖欠。通过国家1980年和1986年进行的两次全国性财务清查,农村集体财务有所好转,但由于缺乏经常性的审计,一些地方农村财务前清后乱。鉴于此情况,1986年以后,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为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财务活动实行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逐步建立专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审计人员。这对改善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维护集体资产安全,提高集体经济效益,密切党、干、群关系发挥积极作用。1992年农业部颁布《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条例规定》,2008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各省市也按照规定陆续与之相应的集体经济审计法规、条例和审计办法,以便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提供依据和标准,加快村级审计的步伐。十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都表明村级财务审计逐步发展,与各方发挥监督作用密切相关。

 

2 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现状

 

村级财务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良好运行起到重要作用,从全国来看,村级财务审计由于主体模糊,发展缓慢,其中也存在一些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问题。文章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青海省X市D区5个行政村的村民进行调研,包括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三个方面。调研中发放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45份,其中男性75人,占51.7%,女性70人,占48.3%。在调研中发现,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对村干部管理集体经济活动的信任不对称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76%的填写者认为村干部在村级经济管理和决策方面,存在“一支笔”现象,村民认为村干部并未完全履行自身责任,未遵守竞选干部时的承诺。如某村一位村民指出,其所在村的村长在选举时向村民保证,一定会把村里的公路修好,直至他离任公路并未完全修好。另外,换届时对村干部没有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民对村干部的任期行政效果并不十分满意。另外,村干部在村中贫困户选择方面未做到公平公正,存在滥用职权为亲近的村民谋福利现象,不能使真正贫困的家庭享受国家政策。通过村民对村干部管理村级活动的评价,70%的受访者对村干部信任不对称。

 

2.2 对审计人员的信任不对称

 

在回答村级财务审计方面的问题时,有81%的填写者对村级财务审计了解很少,有些甚至没听说过,不清楚自己所在村落有无财务审计。仅有3%的填写者知道村级财务审计,在谈到村级财务审计执行方时,只知道是由省、市、县执行审计。从调研反映出,大部分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不了解,不知道审计是对村干部行政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更谈不上对审计人员、村级财务审计报告的信任。鉴于此,在发放问卷过程中,调研者向村民解释村级财务审计相关的知识,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了解之后表示,在一定程度上会信任村级财务审计。

 

3 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原因

 

3.1 集体利益受益不均衡

 

基层社会公共产品的分配和受益,如基础医疗、教育等,同一地区不同村庄的农民享受待遇不同,通过相互的比较,增加因受益不同产生的心理不平衡感,对村级财务、村干部管理绩效、审计监督产生低信任感。另外,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土地被征用,各村按照人口数及征地面积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前后存在差异,农民从长远生计考虑,现有失地补偿不能满足生活需求,这与当前物价高涨、生活成本加大的现实形成矛盾,加剧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

 

3.2 财务透明化程度低

 

调研中了解到,村委会都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村务公开,但是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仍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择性公开与村级财务相关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指令、文件,较少涉及村级财务收支明细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拨款使用途径。某村2015年详细公布第三季度财务公开收支明细信息,但时间在11月中旬,滞后了45天左右,村民未能及时了解财务信息。因此,财务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村级的财务信息公开与定期及时仍有一定的距离,不排除村干部为了上级检查而象征性公开的可能。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时不能及时回应村民反馈信息,民主决策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3.3 审计被认可程度不高

 

从调研中看出,西北部地区大多数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对审计专业知识的理解。虽然村干部的文化水平高一些,但村干部认为审计部门就是来找自己工作中的毛病,往往消极对待审计人员,导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完成。村干部只是肤浅地从表层原因理解审计,并未认识到审计是评价和监督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以达到为民着想、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目的。农经站的审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有些在岗人员未经审计培训即上岗,对审计专业知识掌握不熟练,缺乏必要审计程序。

 

3.4 审计信息不对称

 

在村民自治组织内部,村民有权自我管理,但不能事事都参与,一部分权力需要委托村干部行使。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为了保护集体权益和集体经济发展,委托农经站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情况审计。基于相互之间存在的契约关系、经济责任关系,村级财务审计应运而生。村民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未完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有些村干部按照益于自身的方式管理村级财务活动,而审计机构发表的村级财务审计报告不能及时向村民公开,村民无法了解本组织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审计结果,不能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另外,村级财务审计立法工作滞后、村级财务审计机构不健全,村级财务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导致村委会与审计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对等关系。审计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财产所有者、受托经营者和受托监督人相互之间的关系错位,从而导致审计信任不对称。

 

3.5 审计主体缺乏独立性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除了完成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外,还安排人员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这种审计模式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值得商榷,并且审计人员出具审计报告时容易受相关政府部门的干扰。而上级政府组织审计人员对其管辖的村落进行审计工作,类似于内部清查,不能起到审计外部监督作用。即目前常见的审计主体无法保持审计的实质独立,审计人员没有司法权,无权处理涉事责任人,审计问责机制有待完善。

 

4 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对策

 

4.1 明确村级立法,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农村市场经济要想走向成熟,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监督。建议在法律上规定由县级审计机关成立审计分局,配合农经站进行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并能赋予一定司法裁决权,强化法治建设,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弱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关系提供法律保障。无论地区、民族、家族、职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发达地区的经验,以法治保证基层社会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符合宪法的精神,也符合国家投入,基层受益、满意的宗旨,以及低成本高效率建设基层政权的目的。制定符合村级特点的财务审计条例,和相关的审计取证、报告办法,如《农村财务审计专项制度》、《农村财务审计程序》、《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2 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

 

根据芮国强,宋典(2012)对江苏市民政府信任实证研究的结果,即政府信息公开会积极影响社会公众的政府信任水平,因此村级财务公开也可以强化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的信任程度。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审计结果不仅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向村民公开、向村民负责,同时公开的内容也要让村民看得懂,以便能够有能力监督。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审计人员入村审计与村级民主理财相结合。农村财务公开内容全面、完整,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村干部薪酬、村里招待费、大额债权债务信息等,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对在外务工的村民代表采用邮寄方式公布,费用可从村集体资金总额中扣除,使其及时了解本村财务状况。(下转P159)

 

       4.3 确保沟通顺畅,认可村级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的三方关系中,村民、村干部、审计人员应该建立沟通渠道,使各方对村级财务审计透彻理解。村民和村干部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在此关系中,村民应广泛接受教育,提高文化程度,以便顺利接受村级财务审计知识;村干部应做到凭证、账簿等真实,加强自身修养,提升审计接受度,及时与村民沟通,扩大审计知识宣传范围。村级财务审计人员也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保持职业态度,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确保外部监督到位。审计三方关系人之间相互信任对称,最终构建和谐的村级财务审计关系。

 

4.4 引入民间审计,提高审计独立性

 

在提高村级财务审计独立性的问题上,许多学者(王金凤等,2012)提出由国家审计机关主管农村财务审计,在国家审计机关下,设立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中心,并下设审计和责任追究部门,二者相互牵制提高独立性。另外,在当前审计模式基础上,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陶媛婷,2015),构建体外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体系,使村级财务审计实现外部独立的再监督职能,以平衡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关系。

 

4.5 创新审计方法,完善审计技术

 

目前村级财务审计主要任务是差错纠弊,审计方法简单,需要把现代审计理念引入到村级财务审计中,除财务收支审计外,还需要加强绩效审计,注重事前和事中审计,并采取分析性复核程序,防范审计风险。刘家义审计长指出:“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由之路。”因此需要逐步建立覆盖市、县、乡镇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各村实行电算化会计记账,开展计算机审计,提高村级财务审计质量,加快基层政府行政效率,把村级财务审计推向现代化审计。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范文4

1.1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给出的2010年数据显示,中国农业土地资产比例最高达54%,远高于机器10%、农业设施12%、牲畜24%。全球农业土地资产比重,中国14%居第二位,仅次于美国16%。然而,我国农村土地资产产权建设和价值实现机制滞后,导致农村土地资产“流转率低、流转方式单一、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土地资产流转风险高”的现象普遍存在。长期以来,这笔巨大的财富由于法律和管理制度的约束,除用于满足农户自身生产生活需要外,无法像城市土地资产那样在市场中有序流动。农村土地只凸显其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却不具备融资担保和增值等功能,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在中国,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产权既是一种生存权利,又是一种发展权利。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作为一种权利范畴,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各种财产性权利[1]。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指农民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通过行使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处置权等物权,而获得的相应收益,即农民对所拥有的财产通过出租、转让、入股分红和投资等方式所取得的资产增值收益。农民的财产额度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财产性收入的多少[2]。据调查,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户的财产主要集结在其拥有的土地和住宅上。以重庆市璧山县为例,该县农户的房屋价值占其家庭财产价值总量的62.6%,该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比重严重偏低,平均不到其总收入的1%。一般而言,一个地区越富裕,其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就越多,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就越大。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多少,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是否富裕的重要标志。

1.2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它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直接影响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当时国家的建设规模有限,对农民的影响并不大。随着我国市场化的深入发展,政府依然凭借垄断权力,操控农村土地市场。以成本价征用农民土地,再以市场价出让土地,失地农民只获取土地市场价值的小部分,而政府获取了高额的垄断利润,使国家赋予政府的土地垄断权成为权利寻租的动力[3-4]。政府过度介入经济生活,对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不良作用。现行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党的十明确提出,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们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应当着力完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土地资产市场化,培育农村土地资产市场体系。

1.3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在较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突破性发展,主要得益于城乡二元体制下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继续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大量农村土地以极低的成本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而大量农民被排斥于城市化进程之外,不能依靠土地权利直接参与并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果[4]。显然,这种“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形成城乡分割的土地市场。从土地市场体系构建来看,城市建设用地转让、出租交易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农村土地市场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土地收益分配方式不清晰。政府以强制手段,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导致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最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同时,城乡分治体制下,土地要素流动性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资本和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影响了要素与资源的进一步整合[5]。土地权属限制导致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出现同地不同价,农村土地资产的价值没有真正显现出来。因此,深化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改革,确保城乡之间在资源配置和利用方面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和正义。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化,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中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农村集体组织是谁,法律是否赋予农村集体组织行使土地所有权,法律规定含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显然,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组织的是经营管理权,并未明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农村集体组织代表农民集体行使。“集体产权”(CollectivePropertyRight)或“集体所有制”的概念是一个没有得到严格界定的概念。在实践中,作为主体的“集体”是谁?“集体”对土地的管理和监督的程序和形式,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在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内容、界限和法律地位等方面也没有作出具体的安排。由于“集体”这一概念的高度抽象性和模糊性而在现实中找不到对应的载体,以及其标志性权能被国家控制在手中和大部分权能实际上是由少数农村干部在行使,导致其主体事实上的不存在,即主体虚位。笔者在对重庆江津区、开县和忠县农户走访调查并回收有效问卷316份,结果表明,多数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是模糊不清的,甚至农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概念是很淡薄的。其中28%农户认为,集体就是国家;36%的农民认为集体是干部(村干部、乡镇干部),认为集体是村民小组占15%;剩余21%的农民表示不清楚或是不关心。周诚在《土地经济学》中提出了“五权结构”,即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6]。在目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产权对集体和农民而言,并不完整。一方面,农民集体不能充分行使土地权利;另一方面,农户的土地经营权虽然相对充分,但财产权严重不足。例如,在现行制度下,农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取银行贷款的权利,产权缺乏有效的实现途径和保护机制。造成这种主体缺位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现阶段随着家庭承包经营的发展,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在大多数村内是不存在的,村一级并没有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主体;二是下,土地被细化经营,虽然满足了农户的土地私化经营愿望,但是小农意识下的农民并不关心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谁;三是在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处分时,各级政府介入十分严重,普遍的形成政府“代民做主”的现象。

2.2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机制失灵

现行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机制体现于行政干预土地产权配置,这种管理机制造成各项权利主体对土地的权利、义务难以明确,这是农村土地经济关系多重矛盾产生的根源[7]。农村土地经济关系多重矛盾集中反映在:一是国家对农村土地权利的控制,表明土地的最终归属权属于国家,但国家并不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国家却可以通过强制手段实际操纵和决定农村土地所有权交易并且参与所有权收益分配;二是农民集体作为名义上的土地所有者,实践中难以充分行使所有权,主体地位处于虚置状态[8],土地权益受到多方侵蚀;三是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者自身角色混乱,权利和义务不对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充分行使受制于农村基层政治民主发展状况[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土地经营管理者分为三种,即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他们既是一个经济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农村土地,又被视为地方政府在农村基层的延伸,具行政管理色彩,形成农村版“政企不分”。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征地制度存在弊端,其土地资产补偿机制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征地补偿标准未包含土地的增值部分及未来的收益部分。农用地一经征用后,其用途改变会导致地价高涨,而这部分巨额增值收益农民并没有权力享受即形成实际上的“增值归公”。从征地补偿办法看,长期以来,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基本上未得到地方政府的承认或尊重。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拆迁安置所得比例极低,土地收益分配明显是向政府、城市、非农部门倾斜[10]。近年来,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上访、投诉媒体等维权抗争活动以及其与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发生的严重冲突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3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平台薄弱

农村土地资产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应依据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产权、资金运作和资产经营状况进行系统检查、评估。调查发现,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在确权、统计和评估方面存在滞后性,农民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模糊,不少地方存在登记不及时、不全面,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混乱、资产处置随意等问题[11]。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首先应该清楚农村土地资产的存量,明细到村、组、户。其次,应该清楚农村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抽样调查忠县269个农户,98%的被调查农户知道自己承包地的数量、位置,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承包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抽样调查忠县、开县等180名村官,95%的被调查者能正确回答本村的土地面积、用地结构,但是他们不知道本村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我国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户对农村土地资产认知程度低,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村土地产权遗留的历史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虚置,“三级所有,社为基础”的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体制名存实亡。由于集体土地档案、地籍图像资料不完善,农村土地界限存在争议。二是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的特殊性。由于农村土地资产本身存在的特性,如产权特征、资产属性、市场条件等,在进行土地资产评估的时候,存在一定的障碍[12]。对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98名专业人士咨询结果显示:98%的受访者认为,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平台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必须进行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同时也表达了对现行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状况的不满;92%受访者建议农村土地资产评估的原理和方法参照土地流转市场定价法;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认为,农村土地资产评估需要完善法律制度来支持。2.4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效益低目前,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不善形成种种弊端,影响到广大农户财产性收入增长。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论断。农民拥有土地,就拥有巨大财富,就应该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统计结果(表2)表明,城镇居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却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农村居民拥有土地所有权,但财产性收入较少。这个现象发人深省,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效益几何。据调查,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不善影响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一,对土地非农化产生的巨大利益的追逐也加剧了腐败泛滥,加重了对极为稀缺的土地资源的乱占滥用现象[13]。特别是在城市近郊区和乡镇企业发达的沿海地区,农村集体非农用地大量进入市场已成为客观的事实,且主要以买卖、有偿有限期出让、出租、入股联营、联建分成和抵押等方式进入市场。这种现象影响到耕地资源的保护,也造成土地资产收益流失[14]。第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城郊地区,农村土地资产增值空间迅速提升,但是由于存在相关土地法律和政策的严格限制,在城郊地区一些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自发地、无序地流转形成了一定的隐形市场,农民以不合法方式争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导致了土地资产管理失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难以控制、土地市场秩序遭到破坏等突出问题。第三,由于农地占用成本低,土地粗放式利用现象十分普遍。统计数据显示,1996—2010年间全国农村人口减少了1.49亿,但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不但未降反而净增6.13万hm2,农民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也从193m2增加到218m2,超过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标准,形成许多所谓“空心村”,乡镇企业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也十分普遍。

3加强农村土地资产管理的建议

3.1强化农村土地资产管理主体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政权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年10月28日)中明确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各地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经验证明,优化资源配置是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的保障。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加强村民委员会管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的职能,是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制度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客观要求[15]。我们要坚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适应的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发展的客观规律,与时俱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创新发展。建议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赋予村民委员会更加充分、更有保障的土地物权,强化村民委员会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益物权。改“三级所有,社为基础”为“三级所有,村为基础”。

3.2开展农村土地资产清产核资

开展农村股份合作、推进“三权抵押”和“地票交易”,必然要求科学评估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严格明晰农村集体土地资本结构。城市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都能说出自己的资产价值,农村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都搞不清楚自己的资产价值。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都搞不清楚,又如何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16]?因此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产核资,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客观要求。据调查,全国加快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已近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村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0%。建议政府以第二次土地大调查成果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为平台,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产核资登记,摸清每一个村民委员会的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规模、结构、价值,为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村民委员会和农户的土地权利在经济上得到有效实现,创造条件让村民委员会和广大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财产和财产性收入。

3.3建立农村土地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管理相对滞后,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产生机制和分配机制认识不足、政策缺失,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的要求未能满足,严重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科学发展,危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国有土地所有权收益已上万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又有几何。政府既要加强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收益管理,也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所有权收益管理。建议加强社会调查、理论研究和政策分析,深刻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地位、作用和性质,科学构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的实现路径和方式,合理评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统筹考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分配方案。建议加大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为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夯实经济基础。

3.4建立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服务体系

价格是市场的灵魂,如何评估农地资产价格,是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国有土地多年来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土地定级估价办法,但对农村土地资产价值认识不足,农地定级估价基本上还是空白。如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土地资产定价机制,需要深化研究。与发达的城市土地评估机构相比,农村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人员极为缺乏。调查发现,当前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中,土地资产价值评估难,制约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有序推进。政府为城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提供了公共服务,也应当为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针对集体土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通、价格不合理、服务体系薄弱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农村土地权属登记、资产评估、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合理的价格不仅能充分体现土地的价值,而且可以引导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适时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的农村土地定级估价规范,建立农村地价评估机构,培训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估价,合理确定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格,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3.5培育农村土地资产市场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范文5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角色定位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5-0067-01

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都离不开农业的协调发展,它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已由过去的农村合作社,变成了适应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型的农业经济体系,它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入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的形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建立适应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合作组织,加强农村经营的管理与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经营效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的界定

对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意义的界定,就目前的资料看,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经常用的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经济组织等称呼,另外,不同的名称有着不同的意义内涵。

第一,性质的不同。有专家认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农民自主管理、自由结合、互帮互助的非营利性的经济组织。也有人提出不同的观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农民共同经营、供体约束、互助合作的公司形式的经营共同体,各互助个人以增进自己的利益为目的,具有私人性质的剩余利益的分配。

第二,不同的组织形式。很多研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专家学者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了细致界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消费等各种形式的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所以,这两种组织形式有着本质的区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私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是农民由于利益的驱动,自愿加入的。

第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涉及的范围。有些专家通过分析农民、农业及现代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行了较全面的阐述,着重强调了农村第三产业的经济关系和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各自独立的财产权。

2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组织模式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设立,在各个地区出现了不同组织模式,根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过程,有些学者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分成公司导向型、政府指导型、才人主导型等几种形式,还有的把其分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制协会等。总之,虽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各种类型划分标准不同,但对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3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位

许多专家及学者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角色定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认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注重政府的导向作用,加强农民与市场的沟通,并能为组织内的农民进行市场信息指导,为他们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同时,为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率,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它是连接市场经济和农业资源的绿色通道。

4 存在的问题与局限性

虽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也具有明显的优势,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依靠;二是没有完备的与其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三是一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行政主导作用较强,没有以维护农民的利益为重心,没有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合作作用;四是由于农民的“小农经济”的长期影响,加上自己思想上的差距,也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合作组织中,对财产和管理的权力;五是合作组织自身发展机构不齐全,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六是合作组织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各部门之间由于利益的驱动而对组织资源的分配不合理;七是没有统一的计划、标准,只是随意定任务、定指标,严重降低了农村合作组织的运行效率。

5 学术界研究的不足

当前,许多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第一,研究的角度和范围过于狭窄。现在的一些学者只是从经济学角度去研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而在法学、人类哲学、政治学等领域的研究却微乎其微。第二,就研究内容来看,目前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定的定义,这就很大程度限制了人们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的深入认识,阻碍了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政策方面的深层次探讨。第三,从研究方法上看,理论层面研究较多,而深入实践的研究很,这就很大程度上使理论缺少实践的检验。第四,许多学者的研究侧重于发达地区,而偏远穷困的地区却研究很少,这就一定程度上说明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研究缺少代表性。第五,研究的宽度和深度不够。许多专家学者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研究,没有放在农村广阔的背景之下去深入调查,而只对其内部环境,组织结构等方面做表层探究。第六,研究者没有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深入的共性研究,只对个别的如:股份合作组织等某一类型的经济组织进行探讨。

总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面对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要真正找出其应对措施,还需要更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以尽快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参考文献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范文6

关键词:农村审计;现状;对策

一、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概述

农村审计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它在农村财务、农民负担和土地承包监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审计,纠正和制止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堵塞经济漏洞,促进农村廉政建设。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能否稳定发展,关系到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及社会稳定等重要问题。从审计实践看,制约和困扰农村审计工作的因素较多,一些政策问题亟待解决。

二、庆元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现状

(一)农村审计工作组织机构不适应

庆元县于1992年成立了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县级农经站工作人员4人,取得审计资格的人员只有3人,是兼职审计人员,而庆元县共有345个行政村。县级农经站为股所级单位,机构规格低,任务重,工作协调难,落实难,工作缺乏权威性。直到2002年,庆元县一部分乡镇一级农经干部才参加了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培训,取得了审计资格证。取得审计资格的乡镇农经干部均是兼职审计,充当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庆元县于2002年开始实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制,由于受经费等因素的影响,会计一直由乡镇农经干部兼职,同时乡镇农经干部又承担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这种组织机构的不适应,不可能使审计结果取信于民,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也是行不通的。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根据审计的独立性这一审计监督本质特征,审计的主体应当是“独立”于被审计一方之外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二)农村审计工作手段不适应

农村审计人员由于受到审计工作实践经验、审计业务水平以及审计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限制,所采用的审计工作手段简单,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庆元县20个乡镇和县农村财务审计站共有农经干部34名,均是兼职审计,在审计过程当中,审计人员往往只简单地采用审阅法,注重阅读和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有关文件、预算或合同、管理制度等,而忽视了结合采用外调、查询法、复核法、核对法等其他手段进行审计,使审计工作达不到预期的审计效果。

(三)农村审计工作条件不适应

1、审计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得不到保证。庆元县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主力军是乡镇农经员,但是乡镇农经员从事审计工作是兼职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乡镇农经员不可能像专业审计机构一样把主要精力花在审计工作上,审计工作的时间就会显得很仓促,而审计工作的审计对象又比较多。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审计对象是村一级,相对来说比较偏远,交通极为不便,给审计工作特别是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2、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免费服务的。到目前为止,庆元县财政部门还没有将审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审计经费无法保障,工作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时常感到有心无力。在审计实践中,因为没有经费,不得不尽量压缩时间,这也必然会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四)农村审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点多且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深谙相关制度和法规,而且还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庆元县2004年刚刚开始较大规模地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县审计站的审计人员于2002年经过人员调动之后,才新进入这个工作角色。因此,县审计站的审计人员从事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工作实践很短,缺乏经验,水平有限。乡镇一级由农经员担任的审计工作是兼职的,并且从事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起步时间晚,开展的审计工作时间短,虽说已经过专业培训,但审计专业水平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别是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大多数审计人员缺乏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但由于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全部为事业单位)近年来进人较杂,培训工作滞后,审计人员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庆元县30名农经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13人,仅占43.3%;专业技术人员17人,占56.7%,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只有11人,所占比例仅36.7%。

(五)审计立法滞后

农村审计目前尚无全国性条例,仅有少数省市出台了地方性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条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结果所出现的村级财务严重问题,因为缺少专门的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例如,在审计庆元县某镇某村时,发现该村的村主要干部铺张浪费使用集体公款,而支出单据所应具备的经手人、审批以及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等应有的手续却具备。因为没有明确的具体法律依据,村里又没有制定出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给单据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定性问题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六)审计“处理难”

庆元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对于如何在审计过程中把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就存在着一大难题。一是现行审计体制及其他一些人为的因素。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处理决定的权利,使得查出问题与处理决定之间产生脱节,很难将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处理;在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时,由于难免存在一些人为因素,使得问题被搁置下来得不到解决处理,有时也很难体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处理阶段比前期工作难度更大。因为如果不及时把查出的问题予以纠正和处理,就会使群众觉得审计只是一种形式,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但是,查出的问题牵涉到很多方面,很难面面俱到。三是社会不正之风带来的阻碍影响了问题的处理。

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的治理对策和建议

(一)改变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组织机构不适应的状况

1、乡镇农经员不能继续担任村级会计。

2、改革村级会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制。会计制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原则,由乡镇政府批准设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考核、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在全县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会计的人数以5-8个村配备1名为宜,会计的工资由县、乡、村各级统筹安排。

3、加快行政村的并村步伐。目前,行政村划分得过多,造成了村级组织机构臃肿,“村官”队伍庞大,农村基层工作事务繁琐。把没有必要单独设立的行政村撤销,合并到其他行政村,减少村级组织机构,既可以精减“村官”队伍,降低行政费用,减轻农民负担,又可以解决聘用村级会计经费问题。这样一来,乡镇农经干部就可以从当前繁忙于村级会计工作中解脱出来,使他们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二)运用多种审计技术,采用灵活多变的操作方式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农村审计工作手段。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除了要结合查询、复核、审阅、核对等审计技术方法外,还应面向广大群众,多听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多了解群众的负担和疾苦。必要时,还可以深入农户进行审计取证和调查,增加与群众交往的机会,这对解决一些棘手问题大有帮助。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应该协调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采用灵活多变的操作方式。通常情况下,县级审计机关自行立项或接受委托,再根据审计项目确定具体事项,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但村级财务审计的立项,由于审计内容和规模的关系,以及有时要对各乡镇、各村组的农业资金和非农业资金进行大规模的全面审计,需要其他部门如监察局、纪委、财政等部门的相互配合,这必须由县委、县政府来决定和安排。因此,村级财务审计可以根据各自具体情况,采用送达审计、就地审计或者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如有必要还要进行审计调查。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应采取既要沉下去又不能陷下去的灵活方式,对于矛盾小、问题少的村可以集中送到乡镇所在地进行审计;对于矛盾大、问题多、群众呼声急的村,可以进行就地审计,也可以先送到乡镇进行审计后再到村里进行调查核实。这样更利于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三)改善审计工作条件,保证审计工作开展

要改善农村审计工作条件,除了进行村级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外,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对村集体经济审计,提高对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认识,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保证农村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首先应从加强基层业务培训着手,由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提出审计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乡镇农经干部进行中短期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突出加强对农村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专业知识及技能教育,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村审计队伍。通过考试考核等办法选拔具有审计、会计专业的审计人才,建立持证上岗和定期考核制度,淘汰素质低和工作不力的审计人员;加强审计人员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使审计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得到提高,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报告要真实、可靠、严密,真正体现农村审计工作水平。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认可、支持农村审计工作。

(五)加快农村审计立法,树立农村审计工作权威

尽快制定全国性的农村审计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审计取证、报告、档案管理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经济审计的定性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应从实际出发,积极听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审计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应该把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纳入发展经济的重要环节,加大基层审计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将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以更直观的形式展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六)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农村财务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1、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在农村财务审计中必须贯彻和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高度重视追究违法乱纪人员责任的工作,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以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责令限期上缴其非法收入,限期退还非法所得,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如拒绝服从,可建议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侵占贪污、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审计机关应请纪检、检察机关协助查实,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增加审计透明度。实行审计结果公开、干部退赔贪占资财公开、最后处理结果公开,让群众了解审计处理结果,增加群众对审计工作的可信度,并加大对审计成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审计成果,大力引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是扩大审计影响、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的有效途径。

4、敢于顶住社会不正之风,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要加大对贪污、行贿受贿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弘扬社会正气。

5、坚持审计结论跟踪检查,实行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督促结论落实,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整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

参考文献:

1、叶志刚,李相志.审计理论与实务[M].中信出版社,2005.

2、陈正兴.环境审计[M].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