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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范文1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是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市委、市政府对保障城镇防洪安全的要求,同时,传达贯彻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前一阶段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近期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明年积极争取中央投入,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保护城镇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奠定基础。下面,我讲六点意见,供同志们在工作中参考。
一、启动中小河流规划编制的背景
(一)中央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我国江河洪涝灾害十分严重。除长江、黄河、淮河等七大江河外,全国范围内有众多中小河流,且大多分布在重要城镇及农村广大地区。目前,许多中小河流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全国约有70%的中小河流经常发生洪涝灾害,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当前,我国中小河流治理存在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河道淤积萎缩严重、缺乏规划指导、治理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中小河流洪水灾害以及山洪、泥石流等山地灾害伤亡人数占全国水灾伤亡总人数的2/3以上。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并在规划指导下加快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对保障重要城镇和粮食基地的防洪安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加快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增加建设投入。在今年1月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部长要求:抓紧编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水利部党组把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列入今年工作要点。
(二)我市中小河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城镇防洪安全
我市境内河流众多,全市河流以中小河流为主,流域面积占75%以上。市内降雨充沛,有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三个暴雨区域,多年降水量均值分别在1600、1400和1200mm以上;我市具有河谷、浅丘和山丘地形分明的地理特点,全市临江河而建的城镇735个,占全市城镇总数的67%(其中分布在中小河流沿岸的城镇600余个);长期以来,国家对中小河流治理投入严重不足,加之近年来取消两工,难以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全市中小河流沿岸城镇和地区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和历史原因,我市中小河流的主要特点是开发治理滞后,河道行洪不畅,河水陡涨陡落,洪灾频繁发生,给沿河分布的众多城镇和重点地区带来巨大的防洪压力和洪灾损失。近年来,中小河流洪灾损失是我市洪灾损失的主要表现形式,并逐年呈上升趋势。20*年开县“9.4”洪灾,县城全城被淹。20*年“7.17”洪灾,铜梁县、璧山县、沙坪坝区等地中小河流洪水暴涨,损失十分惨重,*部长陪同总书记赶赴*灾区,指挥防洪救灾工作。
(三)我市积极主动开展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已经具备全面启动编制规划的条件
去年以来,我市启动了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以百强镇和中心镇和重点防洪集镇为重点,积极推进了122处城镇防洪工程的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为加快城镇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我局还积极推进了防汛指挥系统和水文站网的前期工作;今年中央1号文件印发以来,在水利部的指导下,我市及早开展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前期调查工作,现已基本摸清了境内119条中小河流的基本情况,区县积极申报治理项目,已达近500个、总投资180亿元,项目储备丰富。这些为及时编制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争取了主动,水利部正式印发文件、召开会议之际,我市各项工作已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针对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防洪治理为主要内容,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着力提高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中小河流治理与大江大河治理的关系,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关系,协调好防洪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兼顾好中小河流治理与河道管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防洪与排涝,近期与长远的关系。
二是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近远期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工程布局。从当地的防洪实际出发,找准需要治理河流的重点河段、关键环节与薄弱部位,采取经济、适用、有效的措施,优先解决最突出的问题,讲求治理效益。
三是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在已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以防洪为重点,拟定近期治理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和实施的可能,确定主要工程措施,筛选近期治理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建设方案、规模,制定实施计划,估算建设投资。
三、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摸清问题。在对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进行系统调查的基础上,摸清中小河流治理基本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要确定重点。针对流域、区域防洪形势和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近远期治理的重点河流和重点河段;
三是要落实措施。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建设方案以及分期实施计划和投资安排;
四是要强化管理。按照加强中小河流社会管理的要求,研究提出加强中小河流管理和完善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建议。
四、规划的范围和重点
(一)规划范围
由于我市江河众多、河流差异大,洪涝灾害程度不同,各地要根据当地河流治理的实际情况,结合已有的相关规划,合理确定规划的重点范围。原则上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规划范围不包括:已列入国家确定的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和重要湖泊治理的河流;已列入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按建设程序单独立项的江河治理项目;已列入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项目;防洪非工程措施项目和水库项目已进入有关专项建设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本规划不列入。
(二)规划的重点
按照印发的中小河流名单,以河流为单元,以重要城镇和农田保护区以及洪水风险较高的农村地区等河段的防洪治理为重点,治理项目以河道整治、河势控制、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建设等为主。必要的堤防护岸建设工程应在河流治导线已经确定、不侵占河道的前提下安排。
本次中小河流规划,要与已经开展的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相衔接。已经编制了流域综合规划的中小河流,可以作为下一步申报治理项目的规划依据。以防洪为主要任务的中小河流,可直接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本次编制的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要为下一步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打好基础。与此同时,还要和已经编制的各类防洪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
规划编制完成以后,根据《水法》和《防洪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审批。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由区县政府审批(跨区县的河流,由市水利局审批),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由市水利局审批。
五、抓紧编制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一)以近期建设项目为重点,抓紧筛选汇总治理项目
由于目前各地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基础不同,许多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工作比较薄弱,要全部完成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需要较长时间;同时重点中小河流基本得到治理也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为积极争取投入,从明年开始启动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按照水利部要求,我市在做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治理比较紧迫、具有中小河流规划和前期工作基础的治理项目,按照《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工作大纲》要求,抓紧编制完成并向长江委申报全市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由各区县以百强镇、中心镇、重点防洪集镇和地区为重点,以河道疏浚、加固和新建堤防、以及防洪非工程措施为建设内容,提出建设项目报市局筛选汇总。所选项目以河流为单位分段布局,每个项目在包装上,投资应相对集中,不低于1000万元。在资金结构上,中央补助2/3,其余由市级和区县自筹。由于长江委将按照水利部要求控制长江流域总投资规模,市局应将近期建设规划项目以河流为单位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并积极争取长江委和水利部汇总时给予我市大力支持。
(二)加强协调配合,抓紧编制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我市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规计处牵头,负责规划的组织与协调。规划院为技术总负责单位,负责规划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协调、流域规划成果汇总平衡和全市规划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市局相关处室配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抓早推进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加快推进近期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
根据长江委汇总的情况,结合实际,启动首批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区县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经市水利局备案复核后,由区县水利部门审批。在设计方案中,应严格限制侵占河道,坚持人水和谐,力求保持河道的自然景观。建设管理由区县水利部门负责,项目的年度建设目标纳入市局对区县的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央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对我市加快城镇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规划和管理是一次极好的机遇,我市已全面开展了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并有一批项目基本具备前期工作基础,为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创造了好的条件。我市应以此为契机,近3年内,抓好一批典型中小河流的治理,出形象、出经验、出效益。当前要按照市水利局《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本辖区内重点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领导。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好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加强监督和检查。
(三)明确责任。要细化工作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工作,确保规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指导。加强规划的技术指导与培训,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
(五)保证质量。不要简单地编报治理项目,要加强研究后提出对河流系统治理方案和对策;对一些重要问题应开展咨询,切实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
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范文2
水利发展资金保障渠道拓宽。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的基础上,创新思路,积极推进水利融资工作,充分利用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市污水管网有限公司两个融资平台,在市政府支持下,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金融资本投入水利建设,“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导、以金融资本投入为保障”的水利水务建设投入体系日趋完善。
防汛防旱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提高全市防汛防旱能力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强化推进,全市水利土方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和城市防洪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圩堤土方建设:加固了以溧城南丰圩、埭头溪口、中河埭头余家坝、上黄华荡河等为主的圩堤26公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了楼塘、双百岕等最后一批10座小水库的除险加固,6月1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不仅工程进度、质量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也标志着全市64座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和市在全省率先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工程:窑头枢纽完成清基工作、桩基工程、底板浇筑和流道浇筑,正在进行设备层、厂房施工,预计春节前土建工程可全面完成,进行设备安装。新村枢纽完成导航河及基坑开挖,基础处理已基本完成,泵站已完成底板和流道浇筑,节制闸完成底板浇筑,正在进行翼墙施工。茶亭河改道拓浚中列中小河流治理部分已完成河道拓浚疏浚、堤身填筑、4.5米平台以下堤岸防护、11座进排水涵洞工程,水下部分于9月23日通过市级验收,现正进行4.5米平台及以上草皮铺设和河道两端口岸处理施工。列城市防洪工程部分共3桥5站2涵1闸,已完成2桥5站2(桥)涵建设,沈家坝桥正在进行桥面和防撞栏施工,茶亭河节制闸尚未开工。
农村水利条件、环境显著改善。继续实施以小农水重点县、塘坝达标、村庄河塘清淤等为主的冬春水利建设,强势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着力改善农业水利条件和农村水环境。小农水重点县第二批项目:溧城、别桥、戴埠、河口部队四个项目区共11座排涝站、44座进水涵、44座灌排结合站、3300亩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正组织工程审计。冬春水利建设:完成了市补助的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60座塘坝达标工程以及本市补助的6座排涝站、2座灌排站、7座进水涵的建设和751座村庄河塘的清淤,治理上兴镇曹山小流域15平方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天目湖、上兴、社渚、南渡四镇已完成。戴埠镇南山竹海3000顿/日自来水厂厂区、深井已完成,铺设配套供水管网34公里、源水管道5公里,源水取水构筑物由于水库水位较高,暂不具备施工条件,待水位下降后立即进场施工,全镇进度约97%。五镇共完成建设投入约9003万元,解决和改善农村9.5万人饮水安全。
城乡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积极实施城市污水治理、水生态修复工程,城乡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雨污水管网建设:全市完成雨污水管道建设43公里,并完成了经济开发区92家企业和2村1小区10多个店铺共79个排放口的污水纳管建设。老小区雨污分流:9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已全面完成,并及时与住建委物业管理处办理了交接手续交予其进行修复,近期将组织验收。天目湖区域治污工程:天目湖至城区污水管网已开工建设的3个标段进展良好,一标完成95%,三标完成15%,五标完成75%,二标、三标(过宁杭高铁段260米已完成)、四标因土地至今未征用,无法施工。城区河道排污口巡查:加强城区河道排污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排污口截流井运转情况,进一步消减污染源,规范排水行为,进一步巩固燕山河、湾溪河综合治理成效。
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范文3
1、继续开展以渠道防渗配套为主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防渗渠道40km,配套建筑物320座。
2、积极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建设加压膜下滴灌(喷滴两用)工程5000亩;普及推行标准化沟畦灌40万亩。
3、修建永久性防洪堤坝3km。
4、修建饮水工程解决人畜饮水安全问题0.5万人。
5、更新改造骨干输水工程5km。
6、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k㎡。
7、实现全县灌溉定额控制在550m3/亩以内。
8、巩固稳定人工养殖冷水鳟鱼的农牧户保持在40户以上。
(二)全力做好六项重点水利前期工作
1、按期优质完成《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编制报审工作,力争按新投资补助标准列入需新增饮水安全建设人数达到4.5万人;扎实做好2009年申报的1.5万人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勘设审报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实施方案的准备协调与实地论证。
2、抓紧编制和完成《2009-2011年牧业县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实施方案》,为自治区扶持启动牧区水利工程示范县做好准备;尽快完成苏库雅克牧区水利工程项目的勘设审报工作,争取列入第一批牧区水利中小型骨干工程立项实施。
3、积极开展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前期工作,组织勘设编制博河第一潜渗带水土保持生态恢复工程和博格达尔小流域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力争2009年立项实施全州首期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4、开展《*县中小河流防洪治理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在全面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组织2009年建设工程的勘设前期及实施准备工作。
5、组织开展《抗旱规划》的整编工作,全面完成《2009-2012年井灌区建设及续建配套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报,重点做好年度实施方案的勘设审报,为抗旱救灾建设早筹划。
6、尽快完成《县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规划》编修审批,认真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规划启动各项工作,重点抓好鄂北二典型试点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和哈夏小型灌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实施前期准备。
(三)精心组织实施六项工程建设
1、节水与抗旱工程:认真筹划*年抗旱应急机电井工程和2009年农业高效节水建设工程项目,积极开展节水与抗旱工程建设,一是打造哈镇、塔秀、呼场6个连片地块加压滴(喷)灌工程为精品示范工程;二是鼓励和支持村(队)和用水协会组织开展末级斗、农渠的新建和更新改造;三是加大县管干、支渠系的更新改造力度;四是坚持高水高用的原则,选择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区新打机电井,探索地下水利用与抗旱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
2、牧区水利工程:一是结合阿尔夏提小流域二期工程,实施好牧区水利试点项目——乌拉斯台自压喷灌人工改良草场工程项目,建设和完善阿尔夏提接待区3000亩自压喷灌人工改良草场试验示范工程,做好2个项目的捆绑交叉验收工作;二是提早开展苏库雅克牧区水利工程立项实施准备工作,协调组织好水土保持、退牧还草、生态林恢复、沙棘林示范等工程项目分头申报、捆绑实施、共同见效、分项验收工作,使项目区形成综合整体效益;三是按“民办公助”的要求组织好呼场哈夏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
3、饮水安全工程:积极努力争取查乡集中供水和塔秀片区集中供水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尽早立项实施,一是彻底解决2个项目区内存在的饮水不安全工程设施问题;二是新建呼场牧四队、博镇牧业队新牧区定居点饮水安全工程,解决2个定居点规划区范围内的人畜饮水安全问题;三是鼓励和支持乡镇村队开展村、区“三表制”入户计量收费管理工程改造,扶持3-5个工程改造示范村和饮水工程用水户参与管理模范村。
4、生态与防洪治理工程:一是积极争取和准备博河*段防洪治理项目实施建设;二是多方协调和争取博河第一潜渗带(苏库雅克地区)水土保持生态恢复项目启动与建设;三是加大已建永久性防洪堤坝的维护加固工程建设力度;四是争取资金项目完成安乡集镇西防洪泄洪工程建设。
5、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一是尽快完成鄂北二灌区干、支、斗及配套建筑物、计量设施改造配套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设,县、乡、村三级公示修改完善;二是规范灌区用水户参与管理的协会组织机构、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三是按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受益户筹资方案,组织筹资启动工程建设;四是制定项目监测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全程监测评价。
6、人工养殖冷水鱼工程:一是综合规划、整体开发建设哈镇查干—哈日乌苏冷水鱼养殖基地带;二是引导、扶持3-5户规模专业养殖户开展小型养殖场(基地)建设;三是开展县境内冷水鱼养殖资源保护与利用调查规划,启动公共防护工程建设。
(四)继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与创新
一是制定实施*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和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的运行与管护;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用水户参与末级工程与供水管理合作(协会)组织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三是全面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行农业灌溉用水和村镇人畜饮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基本节水管理措施;四是开展行业行为规范与岗位行为规范制定和推行年活动。
(五)提早落实防汛抗旱工作。
(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范文4
一、基本情况
白马湖上游引河西起张施沟,东止穿里运河涵洞,长19.059公里,流域面积209.72平方公里,流经市盐化工开发区、区范集镇、南闸镇和省属白马湖农场。该河道以新河为界分为东西两段,西段从张施沟至新河,长12.09公里,东段从新河至穿运洞,长6.969公里。该河道多年未疏浚,淤塞严重,河道断面不足,两岸堤防标准不能满足防洪要求,沿线建筑物年久失修,老化损坏,无法正常运行。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该区域防洪、排涝、灌溉标准,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年)》安排,对白马湖上游引河进行治理。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白马湖上游引河防洪排涝标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按照“一切有利于工程建设大局,一切服从服务于工程建设需要”的原则,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乡镇要全力支持工程建设,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镇场参与、干群支持的大好局面,力争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工程任务
通过河道疏浚,堤防加固,以及河道沿线建筑物更新改造等工程措施,提高白马湖上游引河防洪排涝标准。
四、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治理河道19.059公里,堤防加固9.998公里,新建挡洪墙4.75公里,赔建防汛道路0.11公里,拆建影响建筑物31座,其中涵闸19座、泵站7座、桥梁3座,临时机口2座等。
五、工程投资
工程批复总投资280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1966万元,区级配套843万元。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完成白马湖上游引河治理工程,区政府成立市区白马湖上游引河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区长颜廷飞同志担任组长,区水利局局长陶秀平和财政局副局长高建仁同志任副组长,公安、林业、电信、供电、水利等部门和南闸、范集、白马湖农场等镇场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邀请市经济开发区张码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水利局。各有关乡镇要相应成立组织,镇(场)人民政府为征迁安置具体实施单位,镇(场)长是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导,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区水利局按照国家基建程序,组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好征地拆迁政策宣传,足额兑付征地拆迁赔偿款,认真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编工作,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
七、落实责任
白马湖上游引河治理工程项目点多、面广、线长,涉及南闸、范集、白马湖农场等镇(场)沿线村组和管理区,工程实施还涉及资金配套及管理、临时征地以及工程供电等。为加快白马湖上游引河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工程建设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整体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打破常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努力提供一流的服务。
各镇(场)负责境内征地拆迁安置和矛盾协调,保证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和树木砍伐清障等工作。同时,为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将各泵站和涵闸变压器及以上架电任务下达到各受益镇(场),各镇(场)要积极支持配合,按期完成泵站架电任务(详见附件2、3),确保发挥效益;财政部门和白马湖农场要根据国家、省财政和水利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提出解决地方配套资金方案,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通过国家和省绩效考核;林业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办理沿线树木砍伐手续;供电、电信等部门要按时完成“三杆”迁移、复建工作;公安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乡镇和部门齐心协力,努力为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白马湖上游引河治理工程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八、宣传发动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和农村广播等宣传媒介,以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白马湖上游引河治理工程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让社会各界了解实施白马湖上游引河治理工程的重大意义,特别是沿线各村组、管理区,要形成人人关心、个个介入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支持和配合工程建设的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工程建设工作中。
九、明确工期
现已完成白马湖上游引河治理工程前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程招投标以及施工合同签订等各项准备工作,目前进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要组织机械、人员、材料进场,确保工程于本月20日陆续开工建设。主要进度计划如下:
1.征地拆迁及清障工作:2013年10月20
日至12月10日,完成临时征地、房屋拆迁、树木砍伐实物量复核、评估,完成拆迁、树木砍伐和赔偿兑付工作(征地拆迁标准详见附件1),保证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建筑物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施工方案,对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尽早安排施工,保证10月20日前有一批工程开工建设,11月上旬全面实施;2014年3月底完成建筑物水下主体工程;2014年4月中旬完成机电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5月中旬完成试运行,具备水下工程验收条件;5月底全部完成建筑物工程建设任务,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落实管护责任。
3.河道疏浚和堤防加固:2013年11月底,完成排泥场围堰填筑工作;12月上旬开始河道疏浚施工;12月底完成堤防土方加固;2014年3月底完成河道疏浚和挡浪墙施工;4月中旬完成河道土方整理工作;4月底全部完成河道土方工程。
4.工程验收:2014年5月中旬完成水下工程阶段验收,拆坝放水,投入运行;8月底完成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提请市水利局组织档案验收;2014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十、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五制”原则,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严格合同管理。强化资金管理,设立工程建设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抓好每一个施工环节的管理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和监理单位的职能,实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坚决杜绝“半拉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确保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十一、质量目标和措施
树立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创建优质工程为目标,建立以建设单位为核心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工程质量网络,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一起质量事故。主要措施有:
一是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及其他具体责任人员分别对工程质量负终身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技术责任。并将参建单位质量主要责任人登记表报市质量监督站备案,以备核查。
二是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工程实施之前,区建设处将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了解设计意图和施工中注意事项。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各施工班组亦进行技术交底工作,从技术上保证施工质量。
三是建立定期质量巡查制度。为控制好工程质量,区建设处要经常开展质量巡查活动,发现问题随时召开碰头会,提出解决措施,切实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协调控制工期和质量。质量和工期是相辅相承的,只有合理的工期才能保证工程质量。为加快工程进度,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区建设处要高度重视质量和工期的协调控制,在加强矛盾协调的同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抓住关键线路,严格落实施工计划,强化监理旁站。通过工程巡查、推进会等方法,强力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十二、合同管理
建设期间,区建设处要严格合同管理,分别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协议书、廉政、资金安全等合同。每份合同条款要做到规范、合理、严密,力争做到不发生一起合同纠纷和争议。
十三、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区建设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督促安全生产,定期开展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做到责任到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区建设处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配备专职安全员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保证安全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确保施工期间安全无事故。
十四、文明施工
区建设处要强化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建立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制定文明施工准则,做到现场作业有序,施工道路无阻,排水系统通畅,施工场地整洁,形成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良好风气。
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范文5
规划先行,谋定后动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成立之初,水务局科学制定了长远的目标和近期规划:“一年打基础、二年促提升、三年求突破”,“强思想、转作风,强基础、促提升,强效率、求突破”,狠抓重点工作,补齐短板弱项,力争年底考评摆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省垫底的窘境,实现排名靠前的目标。2020年底,县水务局实现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跃居全省第一方阵、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稳居居全省前列的目标。此外,徐楼闸除险加固工程先后获得“禹王杯”奖、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最高奖“黄山杯”奖。2021年上半年,县水务局积极与省厅、水利部等部门对接协调,将南坪闸除险加固工程纳入包浍河治理项目,四铺闸、仲大庄闸纳入引江济淮二期工程,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约3亿元 ;争取国开行贷款约25亿元用于地表水厂建设、河西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申报2022 年度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示范点,试点县中央资金补助 1.2 亿元,现已进行初步勘查、设计;申报“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第十届“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绿色团队奖、绿色项目奖、优秀组织奖,“**县河长制办公室”作为安徽省唯一名额争创团中央国家级优秀组织奖。
靶向发力,攻坚克难
饮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县水务局积极推动供水城乡一体化和地下水源置换,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新模式。一是制定完善了《**县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财政补贴方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考核办法》等,编制了《**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规划》以及《淮北市**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更好服务群众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依据。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全县范围内11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二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对单村水厂实施联网、并网和提升改造,我县现有运行中的规模水厂11处,单村水厂33处,主管网长度达4463.579米,支官网长度3949.887米,全县供水主管网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用水户数近30万户,供水覆盖总人口达96.74万人,集中供水覆盖率由2019年的77.9%提高至93.77%。推动张圩、谢店、五沟水厂改扩建工程,临涣水厂、三供一业管网延伸工程,大田家水厂巩固提升、新增入户以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修复老旧水厂工程,着力解决老旧水厂饮水型氟超标问题,投资381.6万元新建水源井物探及探采井工程,解决水厂水量、水压问题。三是重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市场化、规范化管理,建立以**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各镇村政府协调配合属地管理、县水务局进行监督管理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四是加快地表水厂建设进度。全面摸清全县农村饮水地表水源情况、供水现状,确保从“源头”到“龙头”底数清、情况明,并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制完成了《**县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1-2026)》,把“取水工程、水厂建设、管网完善”作为主要建设内容。规划新建地表水厂1座,取水点2处,水源地2处,总占地面积1470亩,设计日供水规模20万m3/d,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15.7764亿元。为保障“十四五”时期**县群众喝上干净水、基本不喝地下水,实现皖北地区群众喝上更好水目标提供了可靠保障。
分类施策,治理有成
一是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施重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维持河湖生态廊道功能。2021年**县委、县政府投资80万元积极推进乾隆湖国家级示范河湖建设工作。按照“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目标,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将乾隆湖建设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二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水惠民生,水兴产业,从河(湖)保护的制度机制层面狠抓组织体系建设,从河(湖)治理的成效层面狠抓河(湖)水域环境质量的提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全面推进“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水美新村建设,为全县人民逐步呈现“人水和谐、幸福宜居”的水生态宜居环境。三是在河(湖)治理中,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据《**县河湖保洁清理专项工作方案》和《**县河道清障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先后组织65人对萧濉新河、王引河、乾隆湖等河湖进行河面保洁和河道清障,共清理岸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3吨,清理渔网12处,打捞河面漂浮物103处;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春季河湖“三护”等专项行动累计排查上报问题83条,整改销号率100%。2021年上半年,按照省、市总河长1号令要求,对全县9条行洪河道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堆、乱建、乱采、乱占”等涉河突出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标准,并由县河长办负责督查指导不断让全县河(湖)水域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和遏制。
智慧赋能,提能增效
一方面,科学配置基础设施,提升洪涝灾害预警预报能力。2020年,**县投资590万元新建6个自动水位监测站、8个视频监测站、11台套一体化高清视频会议终端、6套基层防汛信息展播设备等,该项目质量和先进度在同类型建设项目中位居全市、全省前列。极大的提高了我县洪涝灾害预警预报防御精细化管理水平和防汛预警预报能力。另一方面,加大防汛抗旱减灾工程建设力度。2020年先后推进孟沟下段中小河流治理疏浚工程、朱寨沟闸拆除重建工程建设完工,作为全县唯一开口工程的大庙沟闸新建工程,水下工程已完成,闸门已安装到位;2021年7月,拆除王引河刘桥段河道围堰,拟定了《**县王引河刘桥段采煤沉陷堤防裂缝应急处理及修复实施方案》及时修复贯穿于左右两岸的横缝,确保了两岸农田安全,消除了河道行洪隐患,提高了河道防洪排涝能力。
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范文6
一是提高站位。湖州市把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列入“五水共治”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先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二是找准定位。把水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定位为保障水安全、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弘扬水文化、改善饮用水六个方面,所有的建设工作都紧紧围绕这六个方面展开。三是明确任务。制定了《湖州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实施“1346行动计划”,在此基础上,梳理细化了21项工作任务。
开启水生态文明建设“主引擎”
一是加快实施一批骨干河道整治工程。加快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四大重点水利工程。目前,太嘉河、环湖河道两项工程已全线开工建设;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二是加快实施一批截污治污工程。累计实施了4座供水水库水源安全保障,16条清洁型小流域建设,199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了227.5公里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149家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提升和38座废弃矿山治理。三是加快实施一批引水调水工程。实施东太湖取水工程,配套供水管网已完成35公里建设。加快实施农田水利五项标准化工程,完成机埠改造335座,山塘整治39座,农田渠道改造292公里,建设喷微灌区面积0.9万亩。
提高水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力”
一是建立河道生态建设机制。制定《湖州市农村河道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实施细则》、《湖州市河道生态建设技术指南》,推广应用生态护岸、生态浮岛等新技术,建设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二是深化河道长效保洁清淤机制。出台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有关规章制度,采用无人机航拍等新手段加强督查考核。开展全市新一轮河道清淤工程,制定了《湖州市河道清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淤泥科学处置。三是完善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设立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对水源保护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