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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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恢复方案

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范文1

辽宁建平县矿业开发时间长,开发强度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矿产品价格暴涨,在矿产资源开发巨大利益的驱动下,矿山数量和开采规模迅猛增长,私挖滥采现象屡禁不止,致使南部矿业集中地带生态环境系统严重失衡,造成矿山地质环境遭到急剧破坏。

1 建平县矿山环境现状

1.1 占用和破坏土地资源。据各所地质环境报表统计,截止到2011年末,我县由于采矿累计破坏土地面积1018.72公顷,恢复治理125.21公顷。一是各类矿山露天采矿场、排土场、排岩场和尾矿库占用、破坏土地资源;二是地下开采矿区不规范开采诱发地面塌陷破坏土地资源。

1.2 森林植被退化、水土流失严重。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大部分铁矿和非金属矿均为露天开采,且具有分布集中的特点,矿山露天开采使经过多年绿化的青山变得千疮百孔,大量表土的剥离使原本生长在土层表面的树木、植被受破坏,粉尘覆盖范围影响了植物的生长,固体废弃物尾矿、矿渣的排放不仅压覆了大量的土地,也毁坏了原生植被,恶化植物群落的生存条件,使覆盖率低下。剥离层的废土石,在暴雨等不良气象因素的作用下,极易成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物源条件,并易于沙化,而使水土流失严重。

1.3 淤积河道,降低行洪能力。县内大部分铁矿选厂和尾矿库依河而建,他们占据河床、漫滩,使河流行洪断面减少,每到汛期大量尾矿和废渣土流入河道,增加洪水的含沙量,污染水资源,致使河床抬高,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4 破坏地下水资源。矿床开采过程一是需要抽取地下水进行疏干,以保证正常开采;二是选矿生产需要大量抽取地下水,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使地下水位下降,加重矿业开发地区干旱程度,导致地表植物枯萎死亡,农作物减产减收,同时间接导致生产生活缺水严重,被迫采取分时段供水措施。

1.5 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主要是采空塌陷,滑坡、崩塌等。

2 矿山环境恢复难度大的原因

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认识上的偏差,特别是生态保护意识不强,留下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欠账。原因如下:

2.1 自然条件差,破坏性开采导致生态环境系统遭到破坏。建平县位于辽西地区,降水量少,植被覆盖率低,经过大规模掠夺性开采,生态环境表现就尤为脆弱,所以恶劣的自然环境大大降低植被恢复的成活率,进一步加大恢复治理难度。同时建平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铁矿、膨润土矿等具有矿点多、埋藏浅、分布广泛等特点,所以在开采方式以露天为主,呈现满山采坑状态,长时间、大规模、掠夺性开采,极大地超出了地质环境的承载力。生态环境一旦失衡,环境恢复恢复起来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长时间、甚至几代人的共同努力

2.2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有待加强。涉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多数为指导性条款,可操作性不强,存在着谁都可管但谁也管不好或不好好管的情况。由于缺乏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不规范,严重影响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的实施,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得不到贯彻执行与有力监督。

2.3 采矿权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环境恢复意识差。部分矿山企业由于利益驱动,重开发、轻保护、逃避治理义务的思想依然严重,投入治理资金不足,致使治理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

2.4 治理资金缺口大,尚未建立起规范、稳定和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由于历史遗留的问题多,治理责任不明确,仅仅依靠当地政府财政资金远远满足不了需要。虽然实行了矿山环境保证金制度,达到制约破坏环境、督促治理环境的目标还有相当的难度。

2.5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还有一些技术问题有待解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许多技术问题我们至今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比如怎样治理不会引发新的地质灾害,治理到什么程度才算达到标准等等。

3 对策建议

目前矿产资源开发已经发展到相对成熟的阶段,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工作。

3.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不是国土一个部门的责任,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把它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国土、环保、林业、水利、财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到分工负责,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列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同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并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对下级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以此提高各级职能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3.2 编制落实科学的矿山环境保护规划。我们已委托地质部门对全县矿山企业的地质环境保护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正在制定建平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准备将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3.3 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对于已建和在建的矿山,采矿权人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方案》审查备案后作为验收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和收取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主要依据。凡未编制《方案》并备案、不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企业视为采矿证年检不合格,国土资源部门不予颁发、延续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停办一切手续。

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范文2

    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多样性的原则生态系统的修复主要目的就是恢复当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恢复原有生态系统的目的。以干旱地区土地资源的生态修复为例,除了要重视各种植被与水资源的恢复与保护之外,还应在方案中对土地资源的生态化开发和利用提出具体的措施,并综合利用各种工程、生物措施,使方案能够保持当地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在保护措施上应该体现出针对性和特殊性,决不能照搬所谓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而是应该在消化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措施方案。

    修复模式长期化的原则一个地区生态系统的恢复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持续性的生态修复措施才能慢慢的恢复以前的生态系统。这就需要长期不懈的坚持各项生态修复措施,将生态系统保护的观念贯彻到当地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当中去,制定详细的生态修复规划,全面设计生态修复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各个关节,并能长期执行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看到生态修复的效果。

    根据现有的研究资料和笔者对干旱地区生态破坏形式的认识,认为干旱地区的生态修复主要有四种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工矿园区生态修复模式新疆是我国资源大省,蕴含着各种丰富资源,而目前正处于各种工矿园区的开发建设,由于气候干旱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不仅如此,资源开发开采过程中受到开发形式、粗放生产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会给这些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对于工矿资源开采引发的生态系统破坏的修复,应该采取工矿生态修复模式。在这种模式当中主要是要根据当地的土壤、地貌条件,结合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的一般要求,重点做好工矿区水土保持和保水护土工作。这些措施既可以保证生态修复的进程和效果,又可以恢复干旱地区土地的生产能力,还可以为下一步的植被恢复创造条件。目前,工矿区的生态修复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1)非生物或环境要素的恢复技术,这种技术主要适用于工矿区土壤的恢复,包括表土转换、土壤改良等措施。(2)生物生态修复技术,这种技术包括先锋种种植技术、土壤种子库引入技术等等,主要是合理配置工矿区的固氮生物、消费者和分解者。(3)生态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修复技术,这种生态技术是综合利用各种生态修复技术,从中找到最适合工矿区生态修复需要的措施。

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范文3

关键词:高原地区;环保生态机场;植被恢复;绿化景观技术;植物造景

中图分类号:TU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33-0088-03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地貌类型丰富,由于高原地区海拔比较高,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在受到破坏后想要恢复有比较大的难度。因此,在恢复高原环保生态机场的植被时,要根据高原地区的气候情况,根据基础的地形特征,确定具体的生态恢复措施,在进行景观绿化设计时,要将机场空侧原地面植被创面修复、飞行区生态驱鸟草坪建设作为重点,对陆侧要以本地适生植物造景为主,对机场场内景观和场外景观要素进行充分利用,建设出景观优美、生态良好、安全舒适的机场外部环境,营造出各种景观绿化的要求,满足机场功能的

要求。

1 高原生态机场植被恢复的难点

由于高原生态机场的生态系统比较脆弱,对生态系统制约性外力比较强,生物的生产能力比较低,受外力影响大,有一些敏感的生态因子存在,致使整个生态环境处于一种不稳定的工作状态。此外,高原地区的生态系统,由于气候温度低,生物生长速度慢,如果被破坏,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植物的自我更新能力和抵御外来干扰的能力比较弱,如果保护不好,会导致植物面积逐年下降。在高原地区修建机场时,由于需要在用地范围进行施工场地、材料场地、施工便道的建设,会毁坏原有的土壤层和植被层,导致地表的面积扩大,对风力作用和水力作用更加敏感,使环境变差,降低了环境稳定性。此外,各种基础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平整、场道工程、施工机械活动等均会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而高原地区由于可供植物生长的土层很薄,营养物质是经过几千年的沉淀才具备的,一旦这些土壤地质结构被破坏,想要恢复是非常困难的。

2 高原环保生态机场植被恢复的措施

由于高原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发展民航交通可以有效地改善地区经济。但是这种经济的发展是要建立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来开展的,如果通过牺牲环境来换取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不可行的,因为恶劣的环境也会对当地经济的发展造成制约。所以兼顾环保和交通,坚持保护环境才是最科学的出路。作为生态环境的基本因素,植被发挥着良好的生态作用,尤其是在保护环境方面有更加明显的优势。由于机场施工时,会破坏大量的植被,出现地质灾害。为了对灾害进行控制,就需要恢复机场植被,目前,恢复植被主要使用植物措施、工程措施以及工程和植物相结合的措施。

2.1 植物措施

在机场建设中被损坏的植物,除了可以依靠自然更新进行恢复以外,还可利用人工恢复的方法对植被进行恢复,例如使用人工种植、机械种植等方法恢复植被。通过将种子、化肥播撒到土壤中,使植被得以恢复。目前常用的植物恢复方法主要有:

2.1.1 香根草生物边坡防护技术。选用香根草作为基础植物,按照施工现场的地质结构、气候情况、降雨量、土壤成分对植物和营养供应进行配置,然后再使用特殊的养护方式形成综合性的技术方案。由于香草的适应性比较强,可以承受50℃的高温和-10℃的严寒。抗旱能力和抗淹能力好,在pH=4~11的土壤均能成活。

2.1.2 客土喷薄技术。依靠植物纤维的网络作用和高次团粒剂来提高客土结构的密实性,建设出耐雨、透气、牢固、接近自然表土的生长结构。

2.1.3 三维植被网护坡。三维植被网护坡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技术,通过使用土工合成材料对高陡边坡防护问题、岩质边坡问题进行了有效的解决。三维植被网护坡指的是使用活性植物和土工合成材料,利用植物的生长加固边坡的一门技术。此技术融合了土工网和植物护坡的优点,可以达到良好的护坡效果。当植物的覆盖率超过30%时,小雨的冲刷不会对边坡造成影响。当覆盖率超过80%时,暴雨的冲刷不会对边坡造成影响,并且土工网可以有效地减少水分的蒸发,使渗透量得以提升。除此之外,由于土工网的材料为黑色聚乙烯材料,吸热效果和保温效果良好,可以进一步促进植物的发芽和生长。

2.1.4 绿化混凝土护坡。混凝土护坡绿化是利用特定的混凝土配方和种子配方对岩石边坡进行防护和绿化,可以根据边坡的地理位置、边坡的角度、岩石的性质以及对绿化的相关要求,确定保水剂、土、废料、种子的混合比例,利用暖季型槽和冷季型槽的生长特点制成植物种子,例如,某机场植被恢复根据边坡的变化类型选择了不同类型的防护方式,对边坡比在1∶1~1∶1.3的边坡进行护坡处理时,利用挂网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坡度缓于1∶1的边坡使用植草护坡的方式进行防护。对于进场道路在进行防护的同时,还使用挡墙护坡等进行工程防护,根据工程防护情况,在边坡上喷根系发达、成活率高、生长迅速、适合土地特征和气候环境的草种。

2.2 工程措施

使用护面、锚固、排水、拦挡、坡体改良等措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开挖边坡进行治理,主要使用的施工材料为锚固杆、干砌片石、浆砌片石护面、喷混凝土和浆砌片石挡渣墙等。利用植被恢复和工程恢复相互结合的方法控制水土流失,在弃土的选取前,首先剥离表层的熟土,然后进行集中堆放,表面使用薄膜覆盖,并使用装土的编织袋进行临时挡土。

3 机场的景观绿化

3.1 立交桥景观绿化

立交桥景观绿化是机场景观绿化的重点,一般情况下,可以用松树、紫薇树、栾树、红枫、重阳木、乌桕等乔灌木组成一个比较稳定的植物群落,特别是使用红叶树、石楠树、龙槐等乔灌木组成的模纹色带,整体看起来更加流畅自然,不仅使乘客的视觉效果更加丰富,而且可以让乘客感受到浓烈的现代感,体现了景观和生态的完美结合。

3.2 绿化进场路两侧的景观

由于进场路是进出场通道空间景观的序列的起点段,可以使用松树、无患子等组成一个良好的生态景观背景。将百三叶作为近景,和紫荆树、紫薇树、火棘等灌木共同组成一种层次分明、结构错落有致的自然景观,使用红叶石楠、金边黄杨、龙柏等种植在行车道两侧,构成大色块的彩色带,整体效果动感十足、简洁明朗,可以给人视觉上的冲击,让人感受到迎宾的气氛。

3.3 停车场的景观绿化

在进行停车场的景观绿化时,为了达到交通停车的功能,使用花坛组成四方的围合空间,比如,可以栽植成排的龙爪槐和修剪整齐的大叶黄杨,不仅和停车场的布局一致,而且还有利于人车的分流。在花坛种植各种花草,并形成波浪形的图形,显得色彩缤纷、气氛

热烈。

3.4 飞行区的绿化

飞行区的绿化是指对机场跑道、停车机坪、巡场道等硬化地以外的区域进行绿化,在保护环境安全、保证飞行安全,树立良好形象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飞行区的功能和特点,为了不干扰飞行员的视线,防止飞鸟进入飞行区发生鸟击飞机事件,为飞机的起降提供安全便利,主要使用草坪进行绿化。

3.4.1 飞行区草种满足自然条件方面的选择与组合。由于高原地区海拔较高,年平均气温低,年降雨量少,且主要集中在每年的6~8月的雨季,其余时间为旱季,基本无雨并且风力较大,因此,在草种选择上,要选择耐干旱、抗低温的草种。

3.4.2 飞行区草种在满足飞机跑道端净空和侧净空高度及平整度方面的要求。由机在起飞和降落时,要满足飞行员视线通透,同时,在飞机降落时发生起落架不能自动打开时,飞行区土面区将作为飞机迫降地带,因此,飞行区草坪高度应保持在20cm以下。并且为了降低飞行区草坪的管理成本,在不使用割草机修剪草坪的情况下,草坪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0cm,这样将会增加机场的运行成本。

3.4.3 飞行区草坪在防鸟驱鸟方面的要求。为了降低和控制小型鸟类及大型猛禽进入飞行区,对飞机起降发生碰撞造成损害,影响飞行安全,飞行区草种应选择在自然条件下不开花或只开花不结籽,避免小型鸟类采食草籽进入飞行区。同时,飞行区草种还应不生长地下肉质块状营养根茎,避免鼠类小动物的采食而进入飞行区,从而吸引大型猛禽捕食鼠类而进入飞行区。

4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高原地区的海拔比较高,气温低,降水量少,整个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如果受到破坏,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够恢复。由于在机场施工的过程中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对植被的生长带来了不可恢复的破坏,所以就需要恢复机场的生态环境。在恢复的过程中,植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是两种比较常用的恢复方法。根据具体的环境情况选择不同的恢复方式。在进行景观绿化时,要根据机场的功能和机场的特点,使用植物造景的方式进行绿化,充分利用各种场外景观和场内景观,不仅可以营造出良好的小气候生态环境,还可以营造出各种用途不同的绿化景观,从而将绿化景观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充分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 刘龙,邵社刚,焦宇.西北高寒地区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J].交通环保,2003,(6).

[2] 程胜高,罗泽娇,曾克峰.环境生态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3] 四川九寨黄龙民用机场绿化工程(东段)[J].中国园林,2006,(2).

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范文4

一、技术标准与工程规模

该工程采用国家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根据标准设置路基宽度为24.5m,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设计的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结构物1/100,其中路基与桥梁同宽,路面铺装为沥青混凝土,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规定与要求执行。主要控制点羊街、丫口村、雷公哨、旧能、芦槎冲、蚂蝗塘。建设规模蒙自绕城高速公路羊街至鸡街段路线全长约17.51km(贯通里程),共设置特大桥1座、长1206.08m,大桥8座、长1692.56m,中桥2座、长132.16m,涵洞(通道)31道,互通式立交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临时收费站1处,止点临时连接道1.23km。估算总投资15.99(含建设期贷款利息1.13亿元)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9136.2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1.19亿元。

二、区域地质地貌

该工程建设的地理位置处于云贵高原南部,其地貌特征主要以丘陵状地貌为主,总体的地形走向为南高北低。在位于雷公哨后山山顶海拔近1500m的地方为线路最高点,最低位置位于河流冲沟海拔1270m,整个公路的地形海拔差距适中,并且横坡以及纵坡的坡度也适宜。路线所经区域依成因类型可划分为三种次级地貌单元构造溶蚀低中山地貌蒙自盆地是青海、四川、云南、泽塔等类型的构造裂谷盆地,北西向断层控制腐蚀的形成。盆地内第四系地层分布较厚,喀斯特碳酸盐岩地层之下的盖层发育,周围有泉水盆地或的喀斯特,季节性河流的局部分布。蒙自断陷盆地低中山区项目路线分布,位于羊街乡(路线起点)到卢查崇(K13)为二叠纪石灰岩地区部分,大部分区域地形高差、地形较缓,仅局部(雷哨山)石灰岩地区山很髙,陡峭的地形区,喀斯特不发育,只有形成喀斯特裂缝、孔隙形成的主要发展路径是洞穴的类型,所以对路线的影响不大。构造侵蚀低中山地貌杨洁侯祥山(K2+000—K2+600),部分区域地层主要是第三系半成岩作用,粘土胶结作用弱,砂质砾岩和泥灰岩分布。地质作用以水流侵蚀和构造剥蚀为主,相对高差—般小于l〇〇m。顶圆、平、开、坡相对较慢、长度短、切沟切割为浅、丘陵和冲沟覆盖的厚残坡。河流湖泊堆积地貌部分河床或盆地边缘地带,地势较低的地势、地貌地势平坦,地质作用是靠小河或蒙自断陷盆地湖边缘堆积为主,土壤表面有软土和软弱土的特性。

三、路域生态系统修复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

展对策缺少适用于多种路域的技术体系和生态修复模式高速公路一般里程较长,要跨越多个生态地域,并且由于不同的路域自然植被以及水分和温度等地貌特征的不同,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目前,高速公路的路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集中于地区生物多样化保护的方向,在亚热带以及热带气候中研究的内容较多。在干旱地区、石漠化地区和荒漠化地区,由于地区环境条件极差,被破坏的地表植被恢复难度非常大。研究人员需要根据不同的气候环境以及地理环境,对高速公路建设的路域进行研究,包括植被景观的恢复以及边坡特性的研究。在结合实际的生态环境,选择较为合理的生态修复方案,并且对该地区的路域生态环境形成较为成熟的生态修复模式,为类似地区的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更加实际的参考。

植物的选择与配置简单,生态适应性差在对高速公路路域生态系统的修复过程中,边坡生态修复的主要内容为植被恢复,由于通常高速公路的边坡坡度较陡,并且植被立地的范围较小,条件较差,同时也受到该地水文环境以及气候环境的影响,所以目前高速公路在生态环境修复方面普遍存在着‘'强调短期效果、忽视长期效果”的问题,在不切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使用少量外来的植物进行种植,以满足验收或者交工的要求,往往不重视该种植物的生活习性以及地区差异的生存性。例如在某髙速公路中,边坡种植的植被品种非常单一,一段时间以后就会引起草坡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因此,在高速公路路域边坡植被的选择过程中,首先要研究当地的生态情况以及水文情况,然后根据生态特性选择植被,同时从抗逆性、扩展性、改善环境以及美观等环境价值和经济价值出发,选择最为合理的植物。在修复的过程中,优先选择乡土植物,这是因为长期的优胜劣汰使得乡土植物更加适合本土的生长。另外,在植被选择时,要根据当地植物的习性来选择外来的植物物种,必须要做到草、灌木以及乔本植物的相结合,其中以灌木为主,以草本植物和乔本植物为辅。配置时,要根据当地植物群落的结构特征以及群落的演替方向,确保外来植物与乡土植物在配置上更加符合演替的规律以及特征,充分合理地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先锋植物以及目标植物之间的相互搭配,建立更加合理的路域自然植被群落,同时缩短路域植物的演替时间,从而达到合理有效的生态系统修复。缺乏后期养护与管理高速公路路域生态系统的修复,一般都是在公路建设完成以后进行的,这导致了路域的生态修复工程与公路工程建设不能同步进行,使得生态系统的修复周期以及质量受到影响,也为后期的管理以及养护带来非常多的困难。

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范文5

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一)、是采矿破坏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和土石环境。自2002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摸底工作,并利用遥感等手段对重点矿区进行了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全国矿产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影响严重的区域面积为5.3万平方公里,较为严重的达38.4万平方公里。对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占总数的8-10%;破坏较严重的占50-60%。全国矿山开采共破坏土地面积14389平方公里;固体废弃物累计存量219.62亿吨,对矿区水体和土壤环境及地质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二)、是采矿诱发了系列地质灾害。由于大规模的矿山开采,造成了我县矿山地质灾害多发频发。露天开采切割山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井下开采形成地下采空区,造成地面塌陷,使地面房屋开裂甚至倒塌;矿山排放的废渣堆积于山坡或沟谷诱发泥石流、矿渣流。自2002年以来全国因矿山开采而引发地质灾害12000多起,造成人员死亡4251人,直接经济损失162亿元。其中因地下开采引发地面塌陷4500多处,地裂缝3000多处;滑坡1200多处;泥石流680多处;开山炸石、矿山修路、建房形成了大量峭壁悬崖,诱发崩塌1000多处。

(三)、是采矿对水资源、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矿业开发过程中,大量抽排矿坑水,破坏地下水均衡,导致原有的水井干枯,泉水断流,影响了人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其次是矿山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后污染了水库、河流、溪沟、堰塘、水田等。

二、我省矿山地质环境的现行政策

2006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年底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印发了《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冀国土资发[2006]15号),2007年12月,省国土资源厅又下发了关于认真实施《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国土资矿字[2007]39号)。

省政府已将矿山生态治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目标,并占有较大分值。考核内容非常具体;新建、改扩建和已有矿山必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并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同时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明确规定,今后凡是未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市、县一律不再安排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

保证金不是行政性收费,而是“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保证金的使用只能用于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只有在矿山企业不主动履行责任时,政府管理部门才予以必要的干预。

三、矿山地质环境的立法思考

(一)、《矿产资源法》修改的框架建议:

一是总则部分要增加下述条款:“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贯彻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

二是增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有关环境保护的专门章节。该章节中包括建立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简称“三同时”制度;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现场检查验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制度;矿山环境监测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

三是在有关章节中充实矿山环境保护的内容或与矿山环境保护的内容进行整合。

四是要协调好矿产资源法与其它相关联的法规有关内容的关系,使其内容相衔接,不出现矛盾。

(二)、配套法规《矿山环境保护条例》的框架建议。

一是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二是强化矿山环境管理,严格控制矿山环境受到破坏。在矿业项目开工前,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审批各种计划、报告和许可申请。在矿业项目运行阶段,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企业对环境防治、监测、管理、矿地恢复的执行情况。在矿业项目进入闭坑阶段,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计划的执行情况,必要时使用强制性执行措施。

矿山企业要建立环境管理系统,用来检查企业的运作是否达到环境行为指标。把环境管理综合到企业的日常运作、长期规划和其他质量管理的系统中,这样才能保证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得以真正落实。

三是加强矿山环境监测及预测预报制度的建设。矿山不仅要进行“三废”的监测,还要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建立全方位的环境监测标准、确立最适当的监测技术和有关的监测制度,以便掌握矿山环境的各种动态数据,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四、现行的矿山地质环境政策思考

(一)目前我国矿山地质环境实行的是部、省、市(地区)、县四级管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矿山企业的直接管理单位,占有重要地位,为了更好地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方面的管理,建议明确细化各级管理层之间的职责,适当增加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

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范文6

1.矿山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新进展

1.1制定标准规范矿山环境保护行为

目前,关于矿山环境规范管理的一些内容已被列入国土资源部的标准化工作当中。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工作要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和《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为规范矿山环境保护行为和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5年9月7日,国土资源部与环保总局、科技部还联合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2探索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2005年8月18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新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企业要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对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的方式,加快治理与恢复的进程。同时,《通知》还要求建立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制定相应的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方案,以确保采矿权人能切实履行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的责任。

2006年2月10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环保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06年起要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要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并提出达到矿山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目标的具体措施。

1.3专门立法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长期以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缺乏专门的立法,只是散见于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之中,缺乏独立、统一和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其加以规范10。2009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适用于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走上法制化的道路。2009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制度、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注重成效,确保中央财政支持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效果。

2.有关矿山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思考

随着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公布实施,我国矿山环境保护立法取得可喜进展,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已有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国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并加以完善。

2.1《矿产资源法》中未明确矿山环境保护制度

作为矿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矿山环境保护制度应当在《矿产资源法》中予以明确。但现行《矿产资源法》对矿山环境保护的规定不够系统和完整,存在内容缺位的问题=《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二条只是原则性地体现了矿山环境保护的精神,没有具体规定矿山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方式,矿山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制度在矿法中没有明确表示出来,无法为关于矿山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提供法律上的有效依据。

2.2矿山环境保护的内容在法律层面的规定分散

我国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内容散见于不同的法律中,《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等多部法律中对矿山环境保护都有规定。分散的规定导致实践中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并且矿山环境保护由多个部门管理,存在多个执法主体,职责交叉,容易造成彼此间推诿扯皮,法律责任不清,对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违法处罚责任追究制的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0,不利于矿山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落实。

2009年5月1日起生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系统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划、恢复治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是第一部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专门立法,必将有助于保护矿山环境和促进矿区可持续发展。但其仅仅是部门规章,法律效力等级较低,无法有效解决现实中日益严峻的矿山环境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该《规定》只在国土资源系统的权限范围内施行,而矿山环境保护要涉及多方面的法律关系,部门规章难以作出有效的规定;另一方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规章。这造成了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实际上低于地方性法规,在客观上影响和制约了部门规章作用的发挥。

2.3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有待完善

(1) 各省保证金制度的具体名称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根据2005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2006年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已出台管理办法建立了保证金制度0,但保证金制度的具体名称各省表述不一,安徽省表述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表述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四川、云南等省表述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辽宁、甘肃等省表述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河北、福建等省表述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重庆、江西等省表述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除具体名称外,各省保证金制度的适用范围也不尽相同,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侧重于防治矿山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及诱发的地质灾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则适用的范围更广,但多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实践中难以真正执行。

(2) 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不尽合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其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和缴存办法,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目前各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不尽合理,有些省份是按照采矿许可证登记的面积收取,有的省份是依据建设规模收取,也有的省份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少量保证金。从实际的运行情况来看,最终收取的保证金有时无法满足保护矿山环境的实际需要。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较低,并且在缴存标准上缺乏统一的规定,进而导致执行力不强,可操作性欠缺。

3.对策建议

(1) 修改相关法律明确对矿山环境的保护。首先,鉴于《矿产资源法》对矿山环境保护方面规定的缺失,修改《矿产资源法》时应当考虑加入这方面的内容,明确矿山环境保护的管理分工、治理恢复方案和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以为相关下位法的制定提供上位法依据;其次,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建议明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分工,并增强有关矿山环境保护条款的可操作性和约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