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1

>>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探讨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治 宜宾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探讨 张掖市湿地生态系统植被生物多样性保护探讨 探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扶贫开发 园林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小城镇人居环境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探讨 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依据范围和措施探讨 湿地生态旅游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的探讨 论沙棘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经济分析 生物多样性――淡水的保护神? 森林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及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的构建 生物的多样性及其保护研究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企业路径 浅谈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 用影像保护生物多样性 浅谈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 基于保护植物多样性的营林技术初探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5] 张国庆.生态论与经济生态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2(10):28-29.

[6] 张国庆.生态论:复杂系统研究[J/OL].(2013-03-27)[2013-05-27]..

[8] 熊继宁.系统法学导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9] 张国庆.系统企业学[EB/OL].(2013-05-21)[2013-05-27]..

[13] 张国庆.生态健康评价及生态系统管理方法[J].现代农业科技,2012(11):245-246.

[14] 张国庆.生物灾害学[M/OL].(2012-05-25)[2013-05-27]..

[15] 张国庆.灾害学概论[EB/OL].(2012-03-16)[2013-05-27]..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2

分析垣曲县各生态功能小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保护措施,并对下一步的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期对相关工作有所助益。

关键词:

生态环境;存在问题;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搞好生态环境是保护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垣曲县位于山西省南端,东跨王屋,西踞中条,南界黄河,北接太行,国土面积约1620km2,山地丘陵面积大,约占97.2%,而原地与川地比例小。全县生物自然资源丰富,其中植物数量、质量居运城地区之首,矿产资源丰富,探明矿藏达46种,列山西之冠,垣曲生态资源优美,为野生动植物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全县动植物达1800余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种类41种,被誉为“华北动植物物种基因库”。该县国土部门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将全县分为4个一级区和6个生态功能小区,本文将对垣曲县域由北向南对生态功能小区存在的生态环境现状及发展方向进行简要分析。

1历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

历山自然保护区位于历山镇北部,是以保护暖温带森林植被和珍稀野生动物猕猴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该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源涵养。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近年来偷砍、偷伐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野生动植物群落繁衍及林区环境;b)该区在发展旅游及实验区过程中的基础建设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1]:a)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林地,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偷砍、偷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b)加强历山自然保护区自身建设,建立和健全保护区管理,依托自然保护区与多家大学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展了森林生态系统、鸟类生态学、保护区总体规划研究、环境监测及影响评估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实施自然生态保护;c)该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道路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及使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的特殊性,尤其要注重公路两侧绿化及河道两岸水土保持林建设,防止水土流失;d)在当地发展规划中,要更重视后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2垣曲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位于垣曲县东北部,北接历山自然保护区,自西北向东南呈带状分布,该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该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由于多年对矿山的不合理开采,引发崩塌、滑坡及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而破坏了植被和自然景观,引发水土流失,同时对生物栖息地也造成一定影响;b)景区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及生活废水等污染物没有经过统一处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申请专项资金对由于矿山开发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勘察整治,及时复垦,生态恢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b)按照要求,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合理开采矿产,实施“科技兴矿”战略,工业实行园区化发展,围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特色产业循环经济园区,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加强对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指导与监管,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c)对该区旅游业的发展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在该区景区进一步的扩大发展中提前作好规划,首先考虑生态保护和环境承载能力,防止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3垣曲西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西部生态功能小区位于垣曲县西部,该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及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该区地处低山丘陵区,地形起伏相对较大,植被覆盖率高,矿产资源丰富,垣曲县主要铜矿企业位于该区域。该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a)由于部分铜矿在开采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石不合理堆放,占用大量土地,破坏了自然景观,对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影响地表植被,加剧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问题依然存在;同时由于废矿石的不合理堆放,易引发泥石流,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b)由于采矿诱发的采空塌陷和地裂缝,导致大面积林地被毁,地表植被造成严重破坏。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突出抓好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绿色”企业。合理规划制定全县矿区废弃地修复与治理方案,废弃矿石要合理堆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在宜林荒山地带进行分期绿化,营造水土保持林,逐年提高矿区内植被恢复和绿化率;b)大力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的研究及治理力度,及时研究治理由矿产开发所形成的滑坡、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大力种植经济林、边坡草等,努力恢复植被覆盖率和土地复垦率;c)规范采矿活动,严格按照规划,科学合理开采,禁止破坏性的采、选、冶项目,使其对生态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进一步引进资金,建设规模企业,产业链逐步从单纯的采选矿、冶炼向下游的铜材综合加工延伸,大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和园区化,提高经济效益并减少环境污染。

4垣曲中部营养物质保持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小区

中部生态功能小区位于垣曲中部,北接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区域整体地貌以侵蚀堆积丘陵为主,区域内水资源丰富,较大河流均由北向南顺势注入黄河,两岸多为狭窄的河谷平原,灌溉方便,人口密集,为主要农作区,该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营养物质保持与土壤保持。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由于河谷地带大部分为耕地和荒地,植被覆盖率较低,水土流失强度较大,加之此地处于该县交通要道,沿线经济活动对周围地表植被的破坏及河流的冲刷作用,使得沿路两侧斜坡稳定性较差,有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b)由于该区特有的河谷地形,多年前采矿后堆放的采矿废石在雨季极易形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以“林业生态县”建设为契机,在河流及道路两侧土层薄、条件差的坡地和宜林荒地植树种草,以林养水、以草护土,从而减少水土流失;b)对区域内存在自然灾害的矿石堆放点进行系统摸排和评估,定时监测,统一规划,逐步治理;c)由于该区域内土地肥沃,水源丰富,农业及交通条件较好,应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种植、生产及加工基地,发展生态农业,建设休闲观光生态农业示范园,同时要减少农药、化肥等的使用,推广作物还田及增加有机肥的应用,以增强该区营养物质与土壤保持功能。

5垣曲西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西南部生态功能小区位于县城西南部,区域内地貌以侵蚀堆积丘陵为主要类型,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源地保护。该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该区南部靠近黄河的地区,由于小浪底水库蓄水及移民搬迁,导致形成了一些弃耕地,无人管理,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现象,管理和治理措施没有及时到位,滑坡和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生态系统比较脆弱;b)该区域内地处山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牲畜大部分采用传统放养的方式,对当地山地地表植被产生了直接破坏,对原有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生态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相关部门要将南部沿黄地区纳入治理规划,在现有生态系统薄弱的宜林地带,加大水土保持林种植力度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尽快恢复当地生态;b)以政府发展干果经济林为契机,发展特色种植业,如核桃、蚕桑、杏梅等经济作物,依据当地地域特色及传统优势,合理发展养殖业;c)加强对区域内工业企业等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加大对板涧河和五福涧河等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力度。

6黄河小浪底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黄河自夏县瓮口入境,流经垣曲县南缘46km,向东至马湾注入河南省济源市,该区位于县城最南部,包括小浪底库区及其周围,小浪底水库垣曲库面积达130km2,为华地区最大的“人造内陆湖”。该区域地貌以河谷川地为主,区内沟壑纵横、地形复杂,中北部有小范围的侵蚀堆积丘陵,该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该区现存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a)小浪底水库库区周围植被稀少,黄土,水土保持能力极差,雨季泥沙直接注入水库,影响了库区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b)地质灾害频发,类型多为滑坡、崩塌,形成多处不稳定斜坡。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要在区内荒山规划水土保持林,加大库区周围的水土流失整治力度,吸引民营资金和引导当地农民种植干果经济林,发展特色品种植和深加工,提高本区植被覆盖率;b)依托该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生态文化价值为特色,以古城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为契机,充分利用湿地及其周边的自然资源和景观资源,以保护景区物种多样性为前提,大力发展生态游,小浪底水利枢纽风景区在清淤、防洪、泄洪和发电的基础之上,逐步发展为实体经济与旅游产业相结合的生态新区。

7结语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3

三江并流区2020年公路旅游环线规划

根据区域公路网现状以及云南省公路发展规划,结合三江并流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将公路路网规划分为五个层次,分别为旅游主干线、旅游内外环线、对外联接通道、路网连接线和旅游支线。(1)旅游主干线连接大理~丽江~香格里拉,属国道G214线,全长325km,与昆明至保山的高速公路相连接,与铁路、民航有机配合,以实现三地游客快速集散主干道。(2)旅游内、外环线旅游内、外环线的规划以连接区域内主要的城镇工矿区为主,并配合主干线实现交通快速集散的功能,形成覆盖整个三江并流片区的路网线路主干,将迪庆、怒江、丽江、大理四州市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实施各地资源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旅游业的规模效益群体效应,共同打造旅游世界品牌。考虑环线规模的大小,旅游景区布局、实施的难易程度,将旅游线路布局为外环线和内环线,尽可能满足旅游的不同需求。旅游外环线:起于大理州祥云,接楚大高速公路,向北经宾川、永胜、宁蒗至泸沽湖景区,向西经拉伯、洛吉、九龙至香格里拉县城,经尼西跨金沙江翻白茫雪山至德钦,沿澜沧江下,翻碧罗雪山至怒江州境内,沿怒江南下到州府六库,由六库向南接大理至保山高速公路,经永平、大理到达祥云。旅游外环线全长约1450km。旅游内环线:起于邓川接大理~香格里拉主干线,向北沿大丽公路至丽江古城,向北经玉龙雪山东侧经三坝至九龙达香格里拉县城,向西北经尼西转南达其宗跨金沙江至维西县城,由维西向南至兰坪、通甸,由兰坪至剑川接主干线至邓川。旅游内环线全长860公里,扣除重复段后长708km。(3)对外连接通道香格里拉云南片区规划应与藏、川省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优势互补,实现区内外的顺畅连接。云南片区对省外、省内的连接通道规划有7条,长718km,布局如下:①永胜至四川攀枝花,长109km,在攀枝花市与西部开发通道兰州至磨憨公路连接。②宁蒗至四川盐源,长37km,向东与四川西昌相通。③香格里拉至四川乡城,长136km,向北与四川理塘318国道相连。④德钦至盐井,长103km,向北连通藏东南地区。⑤贡山至滇藏界,长147km,向北连通藏东南地区。⑥六库至东风桥,长136km,向西经腾冲、德宏通往缅甸。⑦下关至巍山,长50km,向南与临沧、思茅相连。(4)路网连接线以加强外环与内环线的联系,完善区间公路网结构,提高通达深度和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区域路网连接线共规划布局为8条,全长1044km。详细布局为:永胜至其宗,小维西至维西县城,丽江至宁蒗,兰坪至纸厂,兰坪~云龙~黄连铺,平坡至甸南,剑川至鹤庆,大理至宾川。(5)旅游支线为与区域旅游重点景区发展规划相结合,提供交通设施保障,加快景区开发速度,规划布局9条280km,旅游支线直接与重点景区联通,其布局为:梅里雪山支线,霞若支线,尼汝支线,巴拉更宗支线,黎明支线,虎跳峡支线,片马支线,老君山支线,鸡足山支线。综上所述,旅游公路布局方案为1条主干线、2条环线、7条对外连接通道、8条路网连接线、9条旅游支线。公路布局总规模里程长4528km,其中主干线长325km,外环线长1453km,内环线长859km(扣除重复路段长708km),对外连接通道长718km,路网连接线长1044km,旅游支线长280km。

公路建设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方式

公路对动植物生境的影响山区公路建设中,公路施工造成地形、地貌破坏,开挖的土石方一般沿坡而下,直接掩埋了路基下方的植物,造成生物量的损失;同时上边坡的开挖还会增加地质脆弱带公路边坡的不稳定性,使公路上边坡处于不断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之下,造成树木的直接倒塌,也会造成植物生物量的损失。对动物而言,公路运营造成了动物栖息地质量的降低,尤其是车辆噪声能扩散到很远距离,从而使动物产生回避效应;坡面弃土加上公路自身的阻隔作用,对动物的迁徙和生存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干热河谷以上、雪线以下的公路路域基本都分布被誉为我国外来侵入植物之首的紫茎泽兰,高度甚至达到1.5m左右,这也造成动物生境单一、食物来源减少、公路隔离作用愈加显著等。公路对植被的影响公路路界范围内对其穿越地表的森林、农田、草地植被进行清除,完全改变了原来地表的植被覆盖,造成区域生物多样性的永久丧失;公路对所经过区域植物生存环境的改变,以及对植物繁殖体传播的阻隔作用,改变了路域植物群落的物种组成,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公路两侧的植物长期被草本和灌木植物所代替,路域附近植被的连续性受到阻断;借助公路两侧的生境和交通工具的携带作用,为杂草和外来植物的生态入侵提供了机会;公路通达性的提高,使得居民在道路路侧区域的活动范围和频率增大,伐木、砍柴等活动也间接地影响了植物物种的多样性。公路对动物的影响公路交通导致动物死亡已成为野生脊椎动物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阻碍动物个体在同种种群间的交流以及互补性资源间的周期性迁移;迫使森林内部物种、边缘敏感物种主动回避公路,动物的行为发生改变;导致公路路域栖息鸟类繁殖率下降;有利于小型物种沿公路边缘扩散,造成生物入侵。公路路域作为一种特殊的边缘地带,对一些边缘物种以及其他被吸引过来的动物来说是一种“死亡陷阱”。这些影响的综合作用会导致孤立的小种群问题,从而严重威胁到珍稀濒危物种的长期存活。公路对景观格局的影响公路建设本身就是向自然景观中嵌入人工景观,创造新景观,并因此改变了原来的自然景观及其连续性;公路的影响从自然环境因素改变到对生物的影响范围,成为改变公路沿线景观格局和演变力量的主要驱动因素。尤其是伴随着公路的延伸,物流、能流更加通畅,城镇可沿公路沿线布局,城市可沿公路沿线拓展,人为活动及其对自然的影响沿公路沿线向纵深发展,自然景观将逐步被人工化景观所替代。

公路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对路域植物的保护公路对路域植物的直接影响主要来自于2个方面:一方面是公路工程永久性占用土地造成路域内植物消失,导致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另外一方面是临时性用地破坏了土层,使得表土资源受损,区域地表增加,对风力、水力作用的敏感性增加,生态环境恶化,稳定性下降,植被生境破坏最终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因此,路网规划应尽量避绕珍稀和茂密的植被保护区,避免将珍稀和茂密植被区分隔开(这样也不利于景观完整性的保护),尽量减少对植被生境的干扰和破坏。当公路布线无法避让珍稀和茂密植被保护区时,首选做法是适当提高桥隧比例。山区高速公路提高桥隧比例不仅能满足高等级公路的工程指标要求,同时也可最大限度地避免公路挖填方给地形带来的扰动,创伤面积小,对原生植被的干扰也最小,有效地保护了植被生物多样性。另外,严格控制临时性用地的占用,尽量减少取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场地的数量,并尽量选择荒地;临时性用地的表土处置要妥善堆放,后期用于生态绿化和植被恢复用土,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恢复重建临时占地区的受损生态环境,恢复保护措施避免各种单一的工程方法,而应尽量选择生物工程技术相结合的措施。在公路营运阶段,为了避免外来物种入侵、路域植物群落格局改变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最大限度的修复路域周围的受损生态环境,应采用以地方乡土物种为主、外来物种为辅的生态工程技术进行生态恢复。乡土物种具有适应地方生态环境能力强、容易与自然协调、投资小、后期维护少、有效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等优点。对路域动物的保护公路对路域动物的直接影响主要包括:道路动物致死、道路动物回避、干扰动物迁徙路线等方面。另外,公路网络横跨于自然景观之上,导致的生境损失和阻隔效应进一步限制了物种之间的交流,形成孤立生境,最终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在公路规划设计阶段,应对珍稀濒危动物的分布格局、大型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移路线等因素对未来公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前瞻性的预测,并采取规避措施,所选路线绝对不能进入动物栖息地的核心区,应尽可能避开栖息地缓冲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路线可以通过保护区的试验区边缘,但应采取成熟的技术措施进行保护,如提高桥隧比例、设置动物通道、修建生态桥涵工程等。在对公路潜在影响的分析研究基础上,应在道路致死率高、野生动物迁徙路线与公路交通量发生冲突、景观连接度最佳的地方应设置动物通道,且根据目标物种的习性来设置不同类型的通道。动物通道设计是系统工程,除桥梁、隧道和涵洞等主体工程外,还包括栅栏、动物标志、通道内部和入口景观设计、交通工程配套设计、交通管理措施、通道附近栖息地创建等工程措施。另外,在相应的动物通道设置监测统计系统,用以评估公路对动物的长期影响和动物通道的设置效果,同时优化通道设计。对路域景观的保护三江并流区风景秀美、民族聚居、物种多样,拥有众多的风景名胜区。公路建设应体现以赏景、旅游、娱乐为主要思想,将路域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人文景观展线在道路范围内,使公路起到景点之间的“纽带”作用。公路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的确定,要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基础,从技术条件、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综合分析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选择合理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达到满足公路功能与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的合理统一。设计上要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宗旨,以指导路线、路基、排水、防护、交通工程、沿线附属设施的设计;施工中同样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宗旨,文明施工、清洁施工,不出现二次破坏。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4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原因可持续利用保护对策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处女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5

《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92年5月22日通过,1992年6月在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开放签字,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这是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21世纪议程》框架下的三个称为“里约公约”的重要多边环境协议之一,目前有194个缔约方,秘书处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管理。

《公约》主要内容

《公约》的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实现手段包括遗传资源的适当取得及有关技术的适当转让,但需顾及对这些资源和技术的一切权利,以及提供适当资金。

《公约》重申各国对于自然资源主权的原则,同时也要尊重其他国家的权利。《公约》规定缔约国有责任保护他们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要求缔约方采取合作行动,保护国家行政范围以外的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也规定了缔约方有下列责任:

制订和实施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战略、计划或规划;

监测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确定保护每一类物种的紧迫程度,根据他们所具有的风险,对他们采样、分析;

在查明、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方面,开展研究和培训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在计划的国家项目有可能对其他国家的生物多样性具有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与他国交换信息和开展磋商。

《公约》在国际法中首次明确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一个“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是发展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公约》包括了所有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它将传统的保护措施同可持续地使用生物资源的经济目标相联系。同时还确立了公平合理地分享使用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以及商业使用资源所产生效益的原则,也包括了正在迅速发展的生物技术领域,涉及技术发展和转让、惠益分享和生物安全的问题。重要的是,该公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缔约国有责任实施其各项条款。

《公约》提醒决策者,自然资源不是无穷无尽的。它建立了一个可持续使用的哲学思想。过去的保护工作目的是保护特定的物种和生境,而《生物多样性公约》指出,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必须为人类的利益而使用,但这种使用必须以不造成生物多样性长期的减少的方式和速度进行。

《公约》也给决策者就预防的原则

提供了指导。就是说,在生物多样性有明显减少和丧失危险的情况下,充分的科学肯定性的缺乏不能作为推迟采取措施防止和最大程度地减少这种威胁的借口。《公约》指出,保护生物多样性必须要有充足的投资,作为回报,保护将给人类带来重大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公约》涉及许多问题,下面是其中的几个:

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和刺激手段;

依法获取遗传资源,包括提供资源方必须遵循“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技术(包括生物技术)的获取和转让;

科学技术合作;

环境影响评价;

教育和公众意识;

财政资源的提供;

实现《公约》承诺的国家报告。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是为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立法的第一个国际协议,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一个附属协议。该议定书于2000年1月在蒙特利尔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特别缔约方大会上通过,2000年5月在内罗毕开放签字,并于2003年9月生效。《生物安全议定书》现在有194个缔约方。

《生物安全议定书》对那些对生物多样性有负面影响的转基因生物(LMOs)的安全转移、处置和使用作出了规定,其中包括了它们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尤其是越境转移。它包括管理转基因生物的进口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也包括预防的措施以及危险评估和管理的机制。

《生物安全议定书》建立了一个“生物安全交换所”,以促进信息交流,还包括了能力建设和财政资源方面的条款,特别重视发展中国家和那些没有国内立法制度的国家。

从本质上来说,《生物安全议定书》旨在规范所有对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生物多样性可能有负面影响的转基因生物的国际贸易、处置和使用,同时也考虑了到对人体健康的危险。

《生物安全议定书》是保护生物多样性采取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它特别强调对于转基因生物向环境转移要采取预防的措施。预防的原则是本协议的核心。它意味着缔约国在对于某些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缺乏科学认识和一致性的情况下,有权禁止和限制这些转基因生物的进口和使用。

《生物安全议定书》要求缔约国在进口转基因作物的时候,事先要得到通知,并且要同意,这叫做“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缔约国必须首先得到进口国的明确同意,才能出口要转移到环境当中的转基因生物。

《生物安全议定书》是一个历史性的成就。在国际法中首次明确地要求缔约国要采取预防的措施来预防转基因生物对生物多样性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为了能够达成协议,许多重要的生物安全的措施没有列入,但是《生物安全议定书》还是迈出了正确的一步。现在的议定书制定了必须执行的最低标准。

名古屋议定书

2010年10月在日本名古屋召开的《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和公正分享其利用产生的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名古屋议定书》)。《名古屋议定书》的目的是通过以适当的方式对遗传资源的获取、相关技术的转让以及资金的提供,公正和公平地分享因使用遗传资源所获得的利益,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地利用其组成部分。《名古屋议定书》于2014年10月12日生效,目前有57个缔约方。

《名古屋议定书》还规定了以下具体目标:在2020年底前,扩大保护世界上的森林、珊瑚礁与其他受威胁的生态体系,达成保护17%的陆地及10%的海洋的目标;控制或消灭外来物种入侵;使珊瑚礁等生态系统所受的全球变暖和海洋酸化等压力降至最低;防止已知濒危物种灭绝,并致力改善或维持其保护状况;农业、水产养殖业和林业的作业,要接受可持续性管理;环境污染控制在某个水平,以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为目标。

关于资金,《名古屋议定书》规定,《公约》财务机制,即全球环境基金是《议定书》的财务机制,还规定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以及经济转型国家依照《公约》相关规定所产生的资金需求。

关于生物遗传资源利用及其利益分配规则,《名古屋议定书》规定,利益分配的对象仅限于该议定书生效之后利用的生物遗传资源。

《名古屋议定书》还规定,2015年前,所有缔约国要制订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为加强监管,防止不正当对遗传资源的获取和使用,资源利用国须设立至少一个以上的监管机构。

补充议定书

于2010年10月在日本名古屋举行的《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关于赔偿责任和补救的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简称《补充议定书》)。《补充议定书》通过了一些行政性办法,以解决一旦源于越境转移的转基因生物体给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造成损害时采取的补救规则和应对措施。

缔约方大会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是《公约》的决策机构。到2014年底,《生物多样性公约》共召开了12次缔约方大会,《卡塔赫纳议定书》和《名古屋议定书》分别召开了七次和一次缔约方会议。下面对其中比较重要的会议作些介绍。

1994年11月到12月,在巴哈马拿骚召开了《公约》的第一次缔约方大会。这次大会建立了实施《公约》的总体框架,包括决定建立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机制和科学技术咨询附属委员会,并决定全球环境基金作为《公约》的资金机制。

2008年5月在德国波恩召开的《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关于下列问题的决议:2010年前完成一项关于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益分享国际协议的谈判的路线图;集资战略;需要保护的海洋区域科学标准和指南;以及建立一个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特别技术专家组。

《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于2004年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这次会议通过了下列决议:信息交流和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能力建设;决策程序;处置、运输、包装和标识(HTPI);议定书的执行;责任和危害纠正;监测和报告;秘书处;资金机制指南;中期工作方案。会议还决定建立执行委员会和责任和危害纠正工作组。工作组的任务是根据《议定书》的规定,研究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造成的危害的责任和纠正方案。

《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于2010年10月在日本名古屋举行。会议通过了《补充议定书》,还通过了其他16项决定,包括:执行委员会;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能力建设;生物安全专家名录;处置、运输、包装和标识标准;转基因生物过境方的责任和/或义务;监测和报告;评估和审核;战略计划和多年工作方案;与其他组织、公约和项目的合作;危险评估和管理;公众意识和公众参与;财务机制和资金;预算等。

《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于2010年10月在日本名古屋召开。经过激烈的讨论、谈判和多个深夜的会议,特别是在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分享、战略计划和集资战略等问题上,大会通过了一揽子协议,使这次大会成为《公约》历史上最成功的一次会议。会议最大成果是通过了《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和公正分享其利用产生的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

会议还通过了下列决议:《2011年-202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战略计划》;实施第九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集资战略的行动和指标;事实上暂停转基因工程;在合成生物学问题上的立场,敦促政府对合成生命释放到环境中采取预防的措施;《公约》在“减少发展中国家森林砍伐和退化,包括保护造成的排放”(REDD+)中的作用;特加里瓦伊埃里道德行为守则。会议还确定了加强里约公约之间合作,为里约+20峰会准备的步骤。

《公约》第1 1 次缔约方大会于2012年10月8日到19日在印度的海得拉巴举行。第11次缔约方大会讨论了遗传资源获取和分享的《名古屋议定书》的现状、《2011-2020战略计划》的实施和实现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的进展以及集资战略的实施情况等问题。

在第10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名古屋议定书》以后,第11次缔约方大会标志着从政策制定到政策实施的转变。大会共通过了33个决定,从生态恢复、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到《名古屋议定书》的实施,从生物多样性的传统的可持续利用到为在国家和地方一级实施《议定书》而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这次会议在资金问题上,包括实施集资战略的目标和预算这些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在2012年10月20日清晨达成了一个妥协性的协议。会议决定到2015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国际财政资金的流动要翻一番,而且要将这个水平至少维持到2020年。会议还达成了改善基础信息的收集和分享的目标,以及为了监测集资情况的一个初步报告框架。

《公约》第12次缔约方大会于2014年10月6日至17 日在韩国的平昌举行。在第12次缔约方大会的第二周,即10月13至17日举行了《名古屋议定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

大会对《2011-2020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中期审议,还审议通过了能力建设、科技合作和其他手段对《公约》实施提供支持的进展情况。大会还讨论了下列重要问题:集资和其他与资金有关的问题;提高《公约》的效率;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海洋和海岸的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生物燃料;传统知识;可持续的野生动植物管理;入侵外来物种;合成生物学;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第12次缔约方大会围绕这些问题和其他问题共通过了33项决定。

2014年10月12日《名古屋议定书》正式生效。《议定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10项决定,其中包括: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信息交换所以及信息交流;监测和报告;《议定书》的执行;能力建设;意识提高;全球惠益分享机制的必要性和模式;组织、财务和预算等问题。

《公约》第12次缔约方大会在多个问题上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特别是开始了关于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配的《名古屋议定书》的实施进程。

履约状况

20多年来,由于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公约》的履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约》本身是一个框架性的多边环境法律协议,缺乏实施的具体机制。后来通过的《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议定书》和《补充议定书》提供了这种机制,并扩大了《公约》的范围,这本身就是一个成就;许多缔约国建立了履行《公约》的国家机构,制订了有关法律法规;170多个国家按照《公约》的要求制订了《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采取了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等许多行动;各国能按要求递交国家报告;在全球和地区范围内举行了许多的讨论会和经验交流会,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合作活动。这一切都推动了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中国已经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和《生物安全议定书》,是这两个多边环境法律协议的缔约国,并在履约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中国履约行动主要包括:(一)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由25个部门组成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二)了50多部相关法规和规划计划,初步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体系;(三)生物多样性就地和迁地保护成绩显著。截至2014年底,建立自然保护区272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 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47万平方公里,占陆地国土面积14.84%,超过世界12.7%的平均水平;(四)重视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和修复工作,组织开展了多项全国或区域性的重要物种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和教育活动,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参与意识得到提高;(六)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项目合作。

从全球范围来看,《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履行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美国对《公约》一直持消极态度,它于1993年签署了《公约》,但迄今没有批准,因此还不是缔约国。美国、阿根廷和加拿大生产了全世界90%的转基因作物,但他们现在还没有批准《生物安全议定书》。这些国家和其他一些支持转基因生物的国家,统称为迈阿密集团。《名古屋议定书》虽然已经生效,但至今只有57个缔约国,另有91个国家虽然签署了该议定书,但尚未批准,美国等国家至今没有签署该议定书。

资金的问题。按照《公约》的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以使发展中国家完成《公约》所规定的义务,而且还规定,全球环境基金是《公约》的基金机制。但是,长期以来,发达国家没有真正兑现他们的承诺,给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一直短缺。在2010年召开的第10次缔约方大会上,发展中国家再次呼吁发达国家兑现他们的承诺,并说明如果没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他们难以实施《2011-2020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但发达国家对此持消极态度。

2012年召开的第11次缔约方大会在资金问题上取得了进展。会议决定到2015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国际财政资金的流动要翻一番。

但在2014年召开的第12次缔约方大会上,一些发达国家企图从11次大会作出的承诺上后退。他们要求将上次作出的目标推迟5年,即至2020年实现,但发展中国家坚持原来2015年实现的目标。最后大会通过的决定是到2015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要翻一番。发展中国家要求在决定中写上这是“最终目标”,但遭发达国家反对而用了“目标”两字。这给以后在此问题上重新谈判留下了余地。资金的缺乏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不能完成公约所规定的义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技术转让也是履约中一直存在的问题。联合国环发大会作出决定,发达国家应以优惠和减让性的条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保护全球环境需要的技术。《公约》规定,为支持履约,要建立专门的技术转让和科学和技术合作的方案。但在这个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直存在着重大的分歧。发达国家强调技术转让应当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而且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因此对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技术一直持消极态度。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的转让问题上,各国也存在着分歧,有的国家担心这不能保证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还有一个分歧是谁来主导技术转让。第10次缔约方大会讨论了建立生物多样性技术方案的问题。

关于该方案的秘书处,非洲集团主张设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而欧盟主张设在联合国环境署。由于有这些分歧和争论,《公约》所确定的技术转让的目标一直没有真正的实现。许多发展中国家因为缺乏相关的技术而不能完成《公约》和议定书所规定的义务。

关于国家层面的履约问题,《公约》本身存在着问题。它没有很明确的国家层面应当采取哪些行动的条款,譬如没有明确要求制定国家法律的条款。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6

1. 前 言

2.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3. 中国野生生物物种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4. 中国遗传资源的就地保护

5. 结 语

提 要 自然保护区建设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最有效途径。至1993年底,我国共建立各类型自然保护区763个,总面积6618万hm2,约占国土面积的6.8%。本文在总结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成就的基础上,概述了自然保护区对各类自然生态系统、野生生物、驯化物种、野生亲缘种及种质资源保护的现状,包括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各组分已建自然保护区的数量、面积、分布及管理;评价了自然保护区对生物多样性各组分保护的效果;分析了存在问题并提出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的措施。

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自然保护区 就地保护

1. 前 言

一般而言,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分为“就地保护”(in situ conservation)和“迁地保护”(ex situ conservation)两种方式,前者是主要措施,后者是补充措施。普遍认为,生境的“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最为有力和最为高效的保护方法。就地保护不仅保护了所在生境中的物种个体、种群或群落,而且还维持了所在区域生态系统中能量和物质运动的过程,保证了物种的正常发育与进化过程以及物种与其环境间的生态学过程,并保护了物种在原生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和种内遗传变异度。因此,就地保护在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三个水平都是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它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根本的途径。

就地保护措施就是建立自然保护区,通过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从而使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的人为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推广,至l993年,全世界已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自然保护区8619个,面积达79226.6万hm2,约占全球土地面积的6%[1]。中国自然保护区始于l956年建立的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经过近40年的努力,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763个,总面积6818.4万hm2,约占国土面积的6.8%[2],其中,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物种类自然保护区717个,面积6607万 hm2。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的保护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分为森林、草原与草甸、荒漠、内陆湿地和水域、海洋和海岸等5个类型[3],已建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共433个,面积4703万hm2。

2.1 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中国地域辽阔,森林类型很多,分布很广,森林面积13370万 hm2。据研究,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共分27大类460个类型,而森林生态系统就占了16大类,约185个类型[4]。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开展最早,50年代和60年代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多半是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371处,面积1429万hm2;另建有森林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l80个,面积337.8万 hm2。两者面积合计1766.8万hm2,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13.3%。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的建立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大量的森林资源,更重要的是保护了各种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森林生态系统,在科学研究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已建的森林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较多,为全国自然保护区主体;而且分布较广,遍布全国所有林区和生物地理区域,代表着各种森林植被类型。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寒温带针叶林的黑龙江呼中保护区;保护温带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的黑龙江丰林、凉水保护区,保护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的辽宁白石砬子、医巫闾山,河北雾灵山,河南老君山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林的河南鸡公山、安徽马宗岭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安徽古牛降、清凉峰,福建梅花山,江西井冈山,湖南公山、壶瓶山,广东鼎湖山,广西大明山,四川缙云山,云南哀牢山,西藏察隅等保护区;保护热带雨林、季雨林的云南西双版纳,海南尖峰岭、白水岭、五指山等保护区。此外,我国还建立了一批保护山地森林垂直分布带谱的保护区,如吉林长白山、陕西太白山、湖北神农架、贵州梵净山、云南高黎贡山、哈巴雪山等自然保护区。我国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已初步形成全国性网络,具有一定的基础,但与我国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虽然自然保护区面积已占森林面积的13.92%,但与我国林业用地面积相比,仅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72%。在保护区分布方面也尚有不合理的地方,如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分布比较集中的福建、湖北、浙江、广东等省,自然保护区面积与其森林资源拥有量还不相适应,有待加强。此外,大兴安岭林区和黄土高原、太行山地区水源涵养林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也有一定差距。

2.2 草原与草旬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草原资源十分丰富,现有草地约17300万hm2,占国土面积18%[5],主要分布在东北西部、内蒙古、黄土高原北部、西北地区以及青藏高原。草原类型主要有典型草原、草甸草原、荒漠草原和高寒草原4大类。我国草原和草甸自然保护区建设起步较晚,发展也较缓慢。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14个,面积 137.8万hm2;另建有草地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4.4万hm2。两者面积共计142.2万 hm2,约占我国草地面积的0.82%。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草甸草原的黑龙江月牙湖、吉林腰井子等保护区,保护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沙地疏林草原的内蒙古锡林郭勒保护区;保护干草原生态系统的宁夏云雾山草地保护区;保护山地草原和草甸的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草甸、金塔斯山地草原等保护区。我国拥有广大面积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众多,并孕育了比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然而,已建的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偏少(仅占保护区总数的2%),而且面积也很有限(亦仅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有些典型的草原和草甸生态系统至今尚没有建立自然保护区。另外,从草地资源保护的角度看,现有保护区也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草地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的要求。

2.3 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荒漠面积约192OO万hm2,占国土面积的30%左右[6],主要分布在西北内陆地区和青藏高原。主要类型有草地荒漠、典型荒漠、极旱荒漠以及高寒荒漠。我国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1983年建立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到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此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3006.7万 hm2;另建有荒漠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560.2万hm2。两者面积总计3566.9万hm2,占我国荒漠总面积的l8.58%。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原始高寒荒漠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物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保 护高寒荒漠、高寒草甸和珍稀野生动物的西藏羌塘保护区;保护极旱荒漠生态系统的甘肃安西自然保护区,等等。我国已建的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虽然数量不多,仅占保护区总数的1%,但面积很大,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45%。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对维持和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自然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和植被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荒漠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荒漠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特别是西北地区将是21世纪我国能源和经济建设的重点区域,因而当前更要注重荒漠类型保护区的建设,尽可能多地划定一些保护区。另外,由于荒漠保护区面积大,难以封闭管理,因而要采取特别措施,加强对已建保护区的管理,禁止在保护区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要阻止保护区内非法采矿活动。

转贴于

2.4 内陆温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

内陆湿地和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和沼泽。我国湖泊、河流众多,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平原、东北三江平原、青藏高原、蒙新地区和云贵高原;沼泽主要分布在东北山地、三江平原和川西若尔盖高原等。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380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4%。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始于70年代后期,目前已建自然保护区16个,面积91.6万hm2;另建有内陆湿地和水域生境的珍禽、候鸟、水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64个,面积675.4万hm2。两者面积合计767万hm2,约占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的20%。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沼泽生态系统及珍禽的黑龙江洪河保护区;保护高原湿地的贵州草海保护区;保护湖泊生态系统和珍禽的内蒙古达赉湖、吉林查干湖、云南茨碧湖、泸沽湖等保护区;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海南文澜江、四川通江诺水河等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滞纳洪水、抗旱排涝、净化水质和调节气候等功能,并且还是许多珍禽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与繁衍场所。但湿地生态系统也具有脆弱易变的特点,易受自然条件制约和污染影响。目前,由于乡镇工业污染日益严重,许多湖泊和河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甚至影响到人体健康。因此,应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的建设,而目前湿地类型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都偏少。我国河湖众多,类型丰富,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万多条,面积在1km2以上的天然湖泊有2800多个,此类型保护区的发展潜力很大。

2.5 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濒临太平洋,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近海水域纵跨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区。面积达470多万km2。大陆岸线长达1.8万余km,近海有5100多个岛屿。我国近海因地域差异形成许多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如河口、港湾、红树林、珊瑚礁、岛屿和海流等多种生态系统类型。到1993年底,我国已建立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37.8万hm2;另建有海洋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31个,面积336.3万hm2。两者面积374.1万hm2,分布于从鸭绿江口到北仑河口的海岸沿线和近海海域。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南三亚、临高角等保护区;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海南东寨港、青澜港,广东内伶仃岛——福田,广西山口、北仓河口、福建龙海等红树保护区;保护海涂湿地等保护区;保护岛屿生态系统的海南万宁大洲岛、浙江南麓列岛等保护区。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近海海域面积相当于陆地面积的l/2,随着海洋国土意识的不断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将逐年增加,海洋环境的污染也日益加剧。与其要求相比,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存在较大差距,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面积上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3.中国野生生物物种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动植物种类约占全球动植物区系的10%左右。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特别是自第三纪后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未受冰川覆盖的影响,保存了许多在北半球其它地区早已灭绝的古老孑遗种类,特有种、属也很丰富。加强中国野生生物资源的就地保护将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巨大贡献。我国野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60年代,在80年代得到充分发展。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284个,面积1904.1万 hm2。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257个动物种和类群以及国务院环委会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354个植物种的大多数都已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

3.1 野生动物的就地保护

在284个野生生物类保护区中,有214个为野生动物类型,面积1800.l万hm2。其中:——保护陆栖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大熊猫的四川卧龙、唐家河,甘肃白水江、陕西佛坪等16个保护区;保护金丝猴的陕西周至、西藏芒康等保护区;保护东北虎的黑龙江七星粒子保护区;保护亚洲象的云南南滚河保护区;保护长臂猿的海南坝王岭保护区;以及陕西牛背梁羚牛保护区,海南大田坡鹿保护区等。

——保护水生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湖北长江新螺段和天鹅洲两白暨豚保护区;广西合浦儒艮保护区;新疆布尔根河狸保护区;辽宁大连斑海豹保护区等。

——保护以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浙江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广东惠东海龟保护区;新疆霍城四爪陆龟保护区;江西潦河大鲵保护区;辽宁蛇岛保护区等。

——保护珍禽及候鸟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辽宁双台河口、江苏盐城、西藏申扎、云南会泽、甘肃尕海等鹤类保护区;山西运城、山东荣城、新疆巴音布鲁克等天鹅保护区;山西庞泉沟、芦芽山等褐马鸡保护区;陕西洋县朱鹮保护区;江西鄱阳湖、青海青海湖鸟岛、内蒙古达里诺尔、甘肃苏干湖等侯鸟保护区。

——保护珍稀鱼类和其它珍贵水产资源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呼玛河、逊别拉河保护区;福建宫井洋大黄鱼、长乐海蚌保护区;辽宁三山岛海珍品保护区;广东海康白蝶贝和海南临高白蝶贝保护区;等等。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就地保护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野生动物种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险之中,如华南虎、东北虎、白颊长臂猿、白掌长臂猿、朱鹮、赤鹤等种群数量均在100只以下。而且以往的保护主要集中在珍稀濒危动物种,而忽略了一些常见野生动物种的保护,继而使这些种类也走向濒危,如黄羊、狼、黑熊等。另外,以往的保护偏重于脊椎动物,特别是大型哺乳动物,而忽视了无脊椎动物,如昆虫、贝类的保护。对水生动物的保护也重视不够,这些物种都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得到重视。

3.2 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

我国已建立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70个,面积104万hm2。其中:

——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水杉林的湖北利川、湖南洛塔保护区;保护洪桐的湖北星斗山保护区;保护银杉的广西花坪等保护区;保护桫椤的贵州赤水、四川金花、邻水等保护区;保护金花茶的广西防城上岳保护区;保护苏铁的四川攀枝花、云南普渡河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用材树种的代表性保护区有:吉林白河长白松保护区;福建罗卜岩楠木保护区;福建三明格氏栲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药用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五马沙驼药材保护区;广西龙虎山药材保护区;等等。虽然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在自然保护区得到保护,但由于有些物种种群不集中,在保护区内的种群量比较有限,而种群的相当部分散生在保护区之外,这些种群极易遭受威胁,应以建立自然保护点的方式加强对保护区外种群的就地保护。有些经济药材植物极易遭受人为破坏,即使在保护区内,也遭到偷采偷挖,如人参、杜仲、天麻等植物,对此,需要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此外,以往的植物就地保护比较偏重于大型木本植物,常常忽视对草本及灌木植物的保护,而草本植物往往因生活强度弱,对环境改变特别敏感,常因人类影响而更易走向灭绝。在今后的保护区发展规划中,应注意这些方面。

4. 中国遗传资源的就地保护

遗传资源是指驯化家畜动物、栽培作物的品种资源及其野生亲缘种。我国农业历史悠久,遗传资源极其丰富。随着外来品种的引进、推广和高产品种的种子专业化生产,使家畜和作物的遗传多样性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国特有的一些地方性古老、土著品种已逐渐消失。随着自然生境的不断缩小,一批农作物野生亲缘种正遭受生存威胁,有些已经消失。这些野生亲缘种对改良作物品质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应当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在我国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以遗传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不多,主要有:保护栽培果树野生亲缘种的新疆巩留野核桃保护区、塔域巴旦杏保护区等;保护野生花卉资源的湖北保康野生腊梅保护区、黑龙江老山头荷花保护区等;保护淡水鱼类种质资源的江西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地保护区等。遗传资源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国际社会的日益关注。中国是世界作物的重要起源中心之一,据统计,在我国栽培的600多种作物中有237种起源于本国。而我国在遗传资源就地保护方面差距较大,甚至尚未起步,很多工作有待于开展。例如,我国是水稻的起源地之一,分布有3种野生稻,但至今尚未建立野生稻生境自然保护区,随着农业开发,野生稻生境将日益缩小,不久将会消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遗传多样性的保护与利用已成为国际性关注的热点,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一项关健内容,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因此,加强遗传资源的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问题,应给予特别的重视,在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应十分重视遗传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力争多建立一些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