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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的劣势范文1
【关键词】电子商务 服务贸易 挑战
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同是世界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自20世纪70年代之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越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显著上升,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日益凸显,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学界对这一领域的广泛关注。我国的服务贸易也在逐步开放,并发展迅速。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改变了我国长期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经济增长的格局,同时在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扩大就业、节能降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对服务贸易逐步渗透,并产生深远影响,电子商务将是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向。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也给我国服务贸易带来了新挑战。
一、服务贸易的概述
(一)服务贸易的概念界定
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这一概念的提出并不久远。据相关资料记载,服务贸易的概念最早是在1972年9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一份有关《高级专家对贸易和有关问题的看法》的报告中提出的。服务贸易即服务这种特殊的商品进出口。所谓服务的出口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服务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取外汇收入的过程,服务的进口是指一国服务的消费者向另一国服务的提供者购买服务的过程。各国的服务进出口,便构成了国际服务贸易,世界各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便构成国际服务贸易额。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概况
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显著,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增长迅速,服务质量体系基本形成,服务贸易各行业运行机制不断改变,为我国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1)服务业发展滞后,但总体呈上升趋势。从我国服务贸易总体来看,我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相当低,在国际贸易中远低于货物贸易所占比重。此外,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服务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上。另外,虽然服务贸易增长率受世界经济的影响有所波动,但多数年份增长迅速。同时,自1995年WTO把服务贸易纳入其谈判框架,在服务自由化推行的影响下,服务贸易规模扩张很快,总体呈迅速增长。
(2)新兴服务业比重逐渐上升。从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来看,新型服务业的比重增加迅速,体现了服务贸易结构加速升级的特征。随着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以金融、建筑、保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比重不断上升,服务贸易的要素密集度特征也正在由原先的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和人力资本密集型转变。以出口来衡量全球服务贸易和部门服务贸易的规模,从部门服务贸易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变化可以看出,运输、旅游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逐渐下降,而以通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为代表的其他新兴服务贸易的比重在逐年增加。
(3)地区结构不平衡。由于各地经济技术水平的差异,服务贸易发展在地区存在较大的差异。从服务贸易的地区结构来看,中东部地区在服务贸易中居于主导地位,约占服务贸易总额的3/4。近年来,虽然西部地区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在逐步上升,但是仍然比较落后。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国际服务贸易排名前10位的国家中,只有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而且所占比重很低。服务贸易存在地区性不平衡的发展状况。
二、电子商务的概述及优势
(一)电子商务概述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的模式在服务贸易交易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的贸易模式,使贸易流程完全电子化。这种电子商务的全新商业模式,使从服务贸易的交易磋商、签约、交货、付款结汇等整个贸易流程中所涉及的业务环节完全电子化,实现贸易的无纸化传递,大大节约了贸易成本,增加了贸易机会,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根据波士顿管理咨询公司的研究,电子商务模式在服务贸易中的运用,使贸易成本平均降低12%。自1998年电子商务出现以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其交易额大约每隔九个月就翻一番。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未来互联网的商务属性会越来越强,电子商务在贸易交易中的渗透率也将会越来越高。现在由于技术标准化和安全问题,电子商务的完全使用还存在一定的障碍,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的普及以及人们消费习惯和观念的改变,这种模式一定会被广泛使用。也许将来某一天,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将成为服务贸易的主要模式,这将根本改变现今的贸易流程,节约贸易的交易成本,极大推动服务贸易的发展。
(二)电子商务的优势
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方式相比较而言,具有以下优势:
(1)减少交易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服务需经过国内商、国外商等诸多中间环节,才能实现从服务提供者到国外消费者的转移,营销链长,费用高。电子商务则借助于电子计算机,交易双方即可通过网络直接接触,无需贸易中介的参与,减少了交易的中间环节,参与交易的各方只需支付较低的网络通信和管理费用就可获得、存储、交换和处理信息,降低了交易成本;Internet是全球性开放网络,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完整信息,减少了交易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市场上的搜寻成本;在互联网上直接进行交易,还可节省传统业务中人员往返、住宿、交易设施投入等许多费用。
(2)减少纸面单证,简化交易手续。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需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来形成、修改、传递纸面文件,每年国际贸易产生的纸面文件要以“亿”计。电子商务使用电子单证代替传统的纸面单证,减少了单证的重复录入,简化了业务流程,使贸易双方的交易更为便捷,提高了工作效率。
(3)解除交易限制,实现资源共享。电子商务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信息革命把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带入了一个网络经济、数字化生存的世界。交互式网络模式为服务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完备的市场环境,在解除了传统贸易活动中物质、时间、空间对交易双方限制的条件下,实现了资源的跨国传递和信息共享,一些公司在传统国际贸易运行环境下难以克服的区位劣势和竞争劣势得以克服。例如,通过互联网,企业可以构筑覆盖全球的商业营销体系,实施全球性经营战略,从而增强全球性竞争能力。这对于中小企业尤其适用。因为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相对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中小企业受资金、人力等资源条件的限制,开拓海外市场的难度更大,许多中小企业,在产品上虽有优势,但苦于无实力开拓市场,只能维持小规模经营。而通过互联网络的信息资源共享,中小企业不仅能获得自身以常规方式无力收集的市场信息,还可以像大企业一样上网拓销,促进与遍布全球的公司间的合作,从而形成一种更大、更有效的经济规模,使自己更具竞争力,为开拓国际市场创造了机会。
三、电子商务对我国传统服务贸易的挑战
对电子商务的认识缺乏,多数外经贸企业虽然已经上网,但主要用于信息查询和进出口的部分环节,建立企业网站或在专业网络平台建立企业网页的仍为数不多。对产、供、销,人、财、物等重要资源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的企业比例更小。这样就造成很多企业的网站淹没在互联网的浩瀚信息中,无法体现其产品的差异化竞争。
(一)对我国服务贸易结构提出新要求
在传统的服务贸易交易模式中,在信息查询、合同订立和执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所花的费用是服务贸易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而电子商务则可以大幅度降低这些成本。电子商务的应用,可以发掘订单附加的信息潜力,简化数据处理程序,缩短服务贸易的文件处理周期,降低企业的库存水平,消除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人工干预,从而降低成本。
(二)贸易的“国际”问题及经营主体问题需要重新考虑
电子商务方式与传统的商务模式存在巨大差异:前者的商业环境是“赛柏空间”(cyberspace),其基本组成单位是“比特”(bit);而后者是“原子空间”,其基本构成是“原子”(atom)。传统的国际贸易建立在对“原子”的跨国搬运之上,而“比特”没有重量也没有质量,在网络上能以光速传输。因特网是一个开放式、无中心的网络,“国界”很难发挥控制作用,贸易的“国际”问题需要重新加以考虑。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专门从事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和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或企业应运而生。由于这些公司或企业不需传统的厂房或门面,简单到只需几台微机或服务器,就可通过网站向世界市场提品或服务,因而被称为虚拟公司或企业。由于单个的公司或企业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拥有卓越的技术,利用现代化信息沟通技术将它们变成一个网络,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于是由众多公司或企业相互联合形成一个合作组织形式———“虚拟组织”,完成一个公司或企业不能承担的市场功能。这种虚拟组织在功能和效果上已经远远超出了原有的单个公司或企业,但在资本关系上却不具有强制各个公司或企业发生联系的权力,因此,它实际上不是一个具有命令系统的经济组织,只是由于承担了一定的信息功能而看起来具有某种实体性。
(三)有关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受到挑战
我国现行的许多贸易法律、法规是基于传统的有纸贸易而制定的,而电子商务大量采用电子数据交换,因为网络是无疆界的,可以延伸到世界各个角落,因此原有的法律管辖边界可能不再适用。这些问题使许多原有的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受到挑战。
(1)电子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应用于服务贸易后,贸易合同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一是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是不见面的;二是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被数字签名所代替;三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形式的变化,给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确定都出了一个难题,而且容易被改变和伪造。例如:合同形式的改变。传统上的贸易合同必须由书面订立,通过手写签名或印章来辨别身份。但在网络交易中,由于运用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有形合同的法律规定很难适用网上无形的合同,而无形的网上合同如何确定权力和义务,尚待进一步明确规定。此外,在传统贸易方式下,合同的订立要由要约和承诺两个环节构成,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则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双方签名的时间、地点定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很容易确定。但是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的亲笔签名变为电子签名,这使合同成立的时间尤其是地点较难确定。
(2)管辖权问题。管辖权是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在电子商务参与服务贸易后,由于其具有跨地区、跨国界的特性,管辖权的冲突会更加普遍,如果管辖权得不到解决,会极大的影响诉讼效率。
四、积极应对电子商务对服务贸易带来的挑战,促进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的良性发展
(1)积极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新挑战。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时代已快步向我们走来。网络将会对人类社会的政治、文化、经济等各方面造成巨大的冲击,只有及早融入全球数字化竞争,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运行,分享国际分工的利益。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网络和信息在未来竞争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居民和企业转变观念,重视网络贸易的发展,构筑推进网络贸易发展的舆论环境。
(2)加强产业横向引导,实现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双赢。加强与国外知名服务贸易企业构建电子商务战略事实上,这种方式在我国服务贸易企业己经采用,但是应用层次比较低。由于我国服务贸易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和许多服务贸易企业的短视行为,使得我国服务贸易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根据电子商务战略的含义,我们可以知道构建战略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双方取得所谓“双赢”的共同发展,而非当前的这种形式。发展信息技术研究应用。中国服务贸易企业信息技术发展较慢,而在竞争中,信息技术优势无疑占有重要地位。中国服务贸易企业可以按照电子商务战略的思想,发展信息技术研究应用38即服务贸易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结成。服务贸易企业应建立信息技术应用与开发经营机制,注意吸收和消化各国具有市场潜力的信息技术成果,改变信息技术游离于市场和服务贸易企业之外的局面,形成技术创新能力,增强我国服务贸易企业竞争优势。
(3)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在服务贸易中的发展,应将重点放在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并最终实现服务贸易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与各国的政务平台、其他商务平台、各国政府监管系统等的对接。这一平台如果最终实现,将大大简化服务贸易企业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各国服务贸易企业的沟通效率、降低服务贸易企业的运营成本,实现服务贸易企业的内部无纸化操作和对外电子数据的高效交换,创建内服务贸易新方式。该电子商务平台并非一个单纯的网站,而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目的地信息化和营销全面解决方案。
(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适应新的国际贸易形式,除对现有法律进行完善外,还面临着制定电子合同法,对电子合同的要约与承诺、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电子合同履行的方式与地点、电子合同履行中的验收、网上格式合同的法律规范等作出规定。
参考文献:
电子合同的劣势范文2
伴随经济的进展,国际贸易拓展了覆盖着的范畴,诞生电子商务。这种态势波及了现有的商务领域,并且仍在拓展。电子商务拥有着深层内涵,它增设了新态势的贸易流程、运行依循的路径、日常营销及调控的途径[1]。从全方位创设了国际架构内的新贸易,促进贸易的长久进步。
一、解析电子商务凸显的影响
传统贸易之中,双方要拟定地点,选取最适宜的时段以便商谈。这种沟通耗费着偏高金额,受到多重的阻碍。最近几年,技术不断在变更,电子商务也伴随着进步。进展之中的这类商务添加了便捷的流程,拓展了商务可覆盖的范畴。接纳国际贸易,要寻找彼此协同的合作者。这样的状态下,电子商务摒除了时空阻隔,打破狭窄局限;它凭借凸显的优势予以吸纳伙伴。电子商务依托于网络来互通彼此,提升了总体成效,节省了额外耗费掉的商谈时间。新式商务也缩减了各流程内的耗费,搭设了顺畅互通必备的新桥梁,促进交流及贸易。
贸易领域以内,电子商务增添了订购的便捷、后续支付的更多便利。信息被布设于网络,当事人可查验必备的这一信息。互通之中的信息更顺畅,供应双重的便捷。网上即可偿付拟定的款额,缩减了原本冗余的多流程。与此同时,金额运转也更安全[2]。
电子商务更能便于沟通,缩减了日常管控的较多金额,减小交通必备的总体消耗。借助于网络还能比对现有的近似商品,辨识参数及设定好的价格。缩减了售卖的成本,摆脱中介的干扰。网络也延展了平日的宣传,企业确认了更优的自身信誉。商务不可脱离传递的数据,它归属必备的流程。传递了各时段内的信息,便于双方去沟通。增设了网络架构内的支付,结算变得更有成效,供应了金额保障。营销也依托搭设的新平台,双方随时即可互动,企业及关联的用户被紧密衔接。
二、解析创新途径
1.创新运行的流程
技术正快速变更,电子商务被融汇于日常,构建了完备的新框架。这种情形下,创设了电子公司。企业被整合至更广的网络,二者密切衔接在一起。借助网络以此来变更不适宜的贸易步骤。企业获取了各时段内的商贸动态,随时去沟通用户。公司范畴内的多重部门都设定了数据库,依循自动流程来归整信息。电子商务修补了漏洞,摆脱多样的局限。网络超越了时空,变更了劣势的现有状态。
电子商务增设了信息互通依循的顺畅流程,信息涵盖着更多内涵。市场摒除了垄断,确认了可调控的市场机制。调配市场内的多样资源,优化予以调配,便利了顺畅状态下的信息互通。信息增添了透明性,规避了贸易不可确认的弊病。市场规避了盲目进展的态势,供应了更精准的决策参照。伴随着全球化,市场日渐融汇成整体。在全球范畴内,筛选了最适宜的供应主体,竞争也日渐剧烈起来。
2.创新贸易调控
面对着新挑战,电子商务依循了创设出来的新颖机制。然而,贸易必备的管控也应随着更新。贸易调控应被创新,着手去改进这样的流程。从现状看,政府尝试着去延展宏观态势下的新式贸易,获取了贸易准许[3]。在网络框架内,经由申请即可获取设定的准许资质,适当去调配进出口特有的配额。添加了进出口必备的调控,电子化被渗透在调控的全程。从现有状态来看,有些区段的海关已增设了电子的调控。
3.创新常态的营销
电子营销有着整合的特性,借助网络来拓展营销。它紧密衔接着区段内的客户、关联的企业,二者彼此都要对应。整合之后的网络便利了客户,拥有了交互的表征。增设了双向选择,供应了可参照的商贸类决策。电子商务协助双方明晰了彼此的特性,增设彼此了解的新渠道。定制了各时段的销售信息,公司即可增设新颖的定向服务。
例如:某汽车公司凭借终端来筛选样式,用户可选取最佳的车体构架、最喜好的样式。依循这样的喜好倾向来定制而后销售,增添了针对性。买车一方可填写拟定的订单,定制可得最适宜自身的这种车型。这样做,就吻合了客户特有的购买需要,节省了制造耗费的金额。针对这样的行业,唯有明晰了精准的需要才可节省成本。
三、创新的侧重点
电子商务创设了新贸易,增添了软营销。相比于广告营销、人员推广的旧式途径,软营销拥有更凸显的强势状态。这是由于,软营销调配了信息,留下深刻的印象。它考量了深层的多样需要,客户可自主去筛选而后再去联系某一企业,企业不会常常打扰用户[4]。软营销依循了礼仪,用户将更为满意,赢得更多好感。这样做,营销成效也可被提升。依循了用户中心,营销添加了新颖的互动。增添了额外收益,不断互通日常的信息。客户可参与设定好的各营销步骤,选择也更加自主。
创新重点还包含:电子商务可定制合同,创新了后续的履行。变更了贸易之中的旧式步骤,面对面去交易。自主去设定合同、履行设定出来的新合同。电子商务紧密衔接着电子化形态下的贸易,节省了投入进来的额外金额。摆脱了成本的、时间这样的双重约束,借助网络即可随时去沟通。创设了新式沟通,网络留存了必备的内在信息,保护交易之中的双方权益。
电子合同的劣势范文3
[关键词]电子商务 物流模式 购物网站
背景介绍:有拍网是一家B2C电子商务网站,创建于2009年2月。它是中国首个娱乐性购物网站,以全新的“娱乐网购”模式引起了众多网络玩家的关注,打破了传统网购“寻找-支付-邮寄”的固有规律。
有拍网站内商品为品牌手机、数码电子产品、IT产品、名牌化妆品等高档次消费品,商品来源正规,有质量保障且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品。消费者通过购买“有点”(有拍网竞拍点卡)来取得竞拍资格,每竞拍一次消耗一个有点。
商品交易价格低廉是有拍网的一大特色。所有正规产品0元起价竞拍,以及仅有0.15元的商品价格涨幅,为用户创建了低价获取商品的绝佳机会。在有拍网里,几乎所有商品的成交价格都为市场价格的20%-30%。但是由于每件商品只有一个低价购买权,在一个人获得低价商品时,其余参与竞拍者只白白花费了有点。有拍网的这种盈利模式受到极大的争议,一度成为09年互联网最火爆话题和09年最受争议娱乐购物网站。然而,撇开其运营模式不谈,有拍网的物流运作也存在许多不足。本文即是针对其物流运作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并提出最终改进方案。
问题描述:有拍网采用第三方物流配送模式,目前仅与中通快递、EMS两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且邮寄时间长达14天,不能充分满足消费者的服务需求,影响了网站的服务质量。与同样采用第三方物流配送模式的淘宝相比,在与物流提供商的合作广度、合作深度,及提供的服务水平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与同样作为B2C网站的当当相比,当当的自营物流在网店覆盖面积、迅捷度等方面也存在较大优势。有拍网的物流运作有待改进。
解决方案:方案一:自营物流模式
方案二:外购公共物流模式
方案三:第三方物流模式(外包物流模式)
方案四:混合模式(自营+外购、自营+外包、外购+外包或自营+外购+外包)
方案五:第四方物流模式
方案分析:方案一:自营物流模式
可行性:1、控制权的掌握。有拍网若采用自营物流,对于网店覆盖面积、消费者需求等信息,其自身会掌握最详尽的资料。
2、可以合理规划管理流程,提高物流作业效率,减少流通费用。
3、可以使商品进货和送货从战略上一体化,有利于调控库存,减少资金占用,降低成本。
4、若选择自营物流,自营物流作为有拍网的组成部分,与网站经营关系密切,以服务于本企业的经营为主要目标,确保企业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利润。有拍网可配合销售计划合理安排物流业务,例如为促销展开免运费活动等。
劣势:1、一次性投资大,成本较高。
2、受有拍网规模所限,开展的自营配送模式可能规模有限,物流配送的专业化程度较低。
3、有可能导致配送效率低下,管理难于控制。
4、无法进行准确的效益评估。
方案二:外购公共物流模式
可行性:1、不需自有设施设备,只要每次支付物流提供商相应费用即可,与自营物流相比成本降低。
2、有广阔的选择空间,可以及时摒除服务水平较差的物流提供商,不需受长期合同限制。
3、可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选择物流供应商,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维持高质量服务水平。
劣势:1、由于每次送货都要重新选择物流供应商,花费较多时间、人力与资金,与建立长期合作的第三方物流模式相比成本仍然较高。
2、一次可能是物流提供商缺乏相应合同限制,即所谓的“一锤子买卖”,造成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影响网站信誉。
方案三:第三方物流模式(外包物流模式)
1、外包模式可使有拍网得到更加专业化的服务,从而降低营运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2、解决有拍网资源有限的问题,更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资源的有限性往往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物流外包策略对于企业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非常重要,有拍网作为成立不到一年的新型模式电子商务网站,资源并不宽裕,进行物流外包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3、可以减少监督成本,提高效率。
4、有利于降低风险,同时也可以同合作伙伴分担风险。
劣势:不利于网站掌握控制权。
方案四:混合模式(自营+外购、自营+外包、外购+外包或自营+外购+外包)混合模式是一种复杂的物流运作模式,它是由企业自身资源条件、发展阶段、前景规划、成本及物流相关资源的获取难易情况等因素共同促成的,各种因素比例的微小变动即有可能带来物流模式的相应变化。
方案五:第四方物流模式
将第四方物流模式列入备选方案是为了使备选方案囊括所有物流模式,一个企业目前可选的物流运作模式不外乎以上五种。然而,第四方物流概念的提出时间还很短,相关研究不多,甚至连概念目前都存在较大争议。国内最顶级的企业都还没有采用第四方物流的先例,以有拍网的规模实力,第四方物流基本不具有可行性。
结论:综合上述分析,方案三第三方物流模式具有更大可行性。物流配送环节并非有拍网核心业务,但对网站成功有较大影响,且根据有拍网现有条件,对物流的管理能力有限,因而更适合选择第三方物流模式。此外第三方物流模式的成本低于方案一、二,有利于有拍网在提供高质量服务水平的同时,达到成本最小化。因此建议有拍网采用第三方物流模式,在这方面可借鉴淘宝网经验。
1、增加合作的第三方物流提供商数量,扩大网点覆盖面积,缩短送货时间。
2、使用推荐物流模式,给消费者更多选择。
最后,有拍网在选择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外包成本。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选择成本较低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
2、服务质量。包括有拍网要求的服务质量和消费者需要的物流质量。
3、供应商的反应速度。购物网站的送货速度一向被消费者关注,因而应选择反应速度快、配送速度快的物流供应商。
参考文献:
电子合同的劣势范文4
论文关键词 网上交易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退货 信用机制 法律保护
近年来,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上购物日益流行,在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同时,因网上购物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比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商家通过网络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变得更加容易也更加猖獗。研究网上购物的特殊性,并在分析研究世界各国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我国消费者网络交易中的权益保护。
一、消费者网上交易中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主要表现
(一)知情权受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与传统购物相比,在网络消费中消费者只能通过商家的图片、说明等了解所要购买的商品,而不能接触到实物,消费者只能通过商家的说明和图片做出是否买的决定,很难就此判断展示商品的质量优劣和规格是否合适,这对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如由于网络的隐蔽性等特点,有的商家利用知名企业的产品做诱饵,诱骗消费者购买其质量低劣的假冒伪劣产品,或者用知名企业的网站对消费者进行欺诈。
(二)隐私权受侵害目前在我国绝大多数的消费网站都要求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时,必须提供详细的个人资料,比如:通讯方式、联系电话、银行卡号等资料。否则无法完成交易,但是在网络空间里这些资料就存在着被泄露的危险,经营者往往未经消费者同意就利用所收集的个人资料进行商业活动。
(三)网上恶意欺诈盛行正是网络消费的虚拟性,使商家的欺诈在网上更是肆意横行,往往更容易得手。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容易遗漏商家标注在图片上的一些细小文字,如“本商品不参加本店的优惠活动”“特价商品一律不予退换”等。
(四)损害赔偿请求权难以实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传统消费模式中,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时可以直接找到经营者请求赔偿,这是消费者权利受到损害后的一种物质救济。但是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要获得赔偿却困难重重。网络消费者损害赔偿请求权难以得到实现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管辖确定难,诉讼成本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网络消费中,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都难以确认,而且被告住所地往往离消费者很远,消费者如果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则诉讼成本未免过高,甚至违背了消费者起诉维权的初衷。
2.消费者调查取证难。网络购物之所以这么受欢迎,根本原因在于它的程序简单,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维权调查取证会非常困难。首先,交易中体现出来的证据多是一些电子记录,例如QQ或旺旺聊天记录,消费者往往很少会注意保存这些信息。其次,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经营者实施侵权行为后,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往往难以找到现实中的经营者,侵权证据难以掌握,使消费者的求偿权难以实现。
二、国外与其他地区法律对网络消费者的保护
(一)美国美国在保护网络消费者方面制定了很多的规则和制度:
1.合同的规则和范式以电子手段的形式确定和认可。合同履行的标准、电子书写文件、原始文件都必须按规定的条件和规则制定,并且鼓励政府各部门、厂商、卖方以标准的合同进行交易。通过对合同的规范,可以从很大程度上避免网络商家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电子签名的可接受程度应该由法律法规进行规制,并且使制定的规则可以同时适用于国内和国外,另外,还应当允许电子签名和其他身份认证得到规则的认可。
3.建立电子注册处。经营者要在互联网上开设商店,必须先通过电子注册,其在电子注册处所填的信息同经营者开设实体商店时提交工商登记机关的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且可供消费者查询。
4.其他高效专业的国际商业交易纠纷解决机制也应当采纳,计算机证据作为网络交易中的关键证据,应当得到法庭和仲裁庭的认可。目前,在我国,消费者要提交网络交易过程中的电子证据非常困难。电子记录,例如QQ或旺旺聊天记录常被消费者删除,还有的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并不经常与商家交谈询问,无谈话记录,或者有谈话记录但不注意保存,仅凭消费者的计算机技术很难再恢复已删除的电子记录。此时,消费者在提供证据时显然处于劣势地位。
(二)欧盟“远距离规则”是欧盟在保护网络购物者方面的经典法宝,该规则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在远距离销售中必须为消费者提供清晰的确定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当使消费者了解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归还原物给供应商,如何得到退换货费用等。在例外情形下,如果属于消费者自身的原因或商品本身的特性二无法解除合同,则消费者一般不能申请退货或解除合同,从合同缔结之日起7日内(被称为codingoffperiod,即“冷却期”),无条件解除合同是消费者的权利,如果供应商没有做到以上规定,则消费者可获得3个月的冷却期。由此可见,欧盟的远距离规则赋予消费者在经营者未尽其必须的注意义务时有无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这一规定可以有效的督促经营者履行其告知义务,维护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日本日本《消费者保护法》对经营者缔约前的公示义务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在交易前必须明确提供姓名、企业名称、商品或服务的种类,在消费者申请购买所推销的商品时,经营者必须交付有关书面文件。消费者在两种情况下不能解除合同:(1)消费者在接到相关书面告知信息后8日内没有行使权利的。(2)特定商品的全部或一部分在使用或消费时其价值有显着减少的,以及消费者已使用或消费了政令规定一经使用或消费则不得解除合同的商品。在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返还消费者支付的款项并有权扣除因返还原物所导致的直接费用。也就是说,消费者只承担因返还商品而产生的直接费用,其他一切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三、对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建议
目前,我国虽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这些法律在制定时着重考虑的是保护实体交易的消费者。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之间有联系,但更存在区别,在保护网络消费者时更应当注意到他们之间有些地方难以共通,保护网络消费者比保护普通消费者需要技术性更强的法律。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在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少之甚少,仅《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少量法律法规对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了规定,保护的范围和程度都难以适应当前网络交易的需要。通过分析网络交易的特点、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度,对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网上交易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的重点是要规制网络售货方,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对网络商店设立的监督管理。对网络商店设立的审查应当甚至比对实体商店设立的审查要更加严格。从立法上强化开设网络商店的审核和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网络消费者的购物安全。(1)商家的资格认证及其准入规则应当由法规明确规定。网络商店应当具备安全保障系统、付款机制、便捷的物流服务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2)构建和完善网络商店的监管体制和赔付责任制度。要确保消费者与具有真实、合法身份的网络商店进行网上购物交易,必须建立对网络商店身份认证的监管机构。
2.完善对网络售货方的法律规范,加强电子商务立法。(1)严格禁止网络商家变相要求消费者同意其订立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排除其主要责任的格式合同。(2)禁止商家各种形式的欺诈和虚假广告,加大对网络售货方信息披露的要求,网络售货方对商品的说明应当详细具体,所展示的图片应当真实完整。(3)加强对网络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应立法禁止网络商家滥用、泄露网络消费者的私人信息,不得将消费者的私人资料作其他商业用途。
(二)建立与完善信用机制法律的执行成本较高,而且法律规制是事后解决问题,相反信用体系却往往能达到事前预防的效果,所以,在电子商务中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极其重要。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措施是要建立一个基于互联网的覆盖全社会的商业信用信息网络。通过这个网络,可以查询到全国任何企业、任何个人的信用记录。
(三)建立与完善网上交易争议解决机制1.建立官方网上投诉平台。在线投诉网站应当拥有各地的便民服务中心,当消费者在网站投诉时,被投诉电子商务经营者所在地的服务中心就会收到投诉资料,服务中心可以得到消费者的授权代表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纠纷。此种纠纷解决方式使消费者不必再费力查找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所在地,而只需要在网站上进行投诉即可。
电子合同的劣势范文5
(一)天猫商城和第三方物流天猫商城是脱胎于淘宝的全新B2C购物平台,品质认证的商业零售模式吸引了大量网商进驻,消费范围辐射至全国,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对于网络购物的物流问题,天猫网商认准第三方物流的专业化、低成本和网点数量优势而选择将物流业务进行外包,在合同和契约机制下让渡物流配送责任与风险,是目前最为主流的网购物流配送模式之一。在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下,进驻天猫商城的商家节省了自建物流系统的成本,B2C电子商务的巨额货物交易量又使得单次外包物流成本非常低,这样商家就可以集中精力来改善网购平台的消费者体验,提升服务质量。从外包物流公司角度而言,70%以上的物流公司依托电子商务网站生存,大范围的物流地域和多样化的物流需求使得商家可以在众多的物流公司之间自由选择合作伙伴,倒逼物流公司创新业务。目前,我国物流公司分为国企、民企、外企三大阵营,其中民营物流又有直营和加盟两种形式(见表1)。
(二)京东商城与自建物流京东商城是我国B2C网络购物市场规模最大的3C专业平台,水平较高的自营物流系统是其核心优势之一,京东商城负责从消费者下单到收货的全部业务,排除了第三方主体的介入,自营物流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及其近郊,对于相对偏远地区的物流服务仍然没有完全脱离外包物流,本文以其在一线城市效率较高的自营物流作为研究对象。京东商城自营物流的突出特点是速度快,其在全国数个城市都建立了大型物流集散中心,因此可以从距离消费者最近的仓库发货。在送货上门模式以外,为应对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京东商城还推出了上门自提、211限时达、次日达等物流服务,并且不额外征收费用,自营物流系统使京东商城最大限度的迎合了信息时代下的电子商务购物需求。当然,建设自营物流需要雄厚的资本支撑,近年来京东商城的几轮融资活动将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到自营物流系统,分布全国的物流仓库和配送站数量不断增加,物流配送效率提升非常明显。
(三)第三方物流与自营物流的对比从表2可以看出,天猫商城采取外包物流配送与京东商城采取自营物流配送的差异主要体现为配送成本、送达率、创新进程、品牌宣传效果以及资金回笼周期方面。京东商城采取自营物流相对第三方物流会付出更多的成本,然而货物送达率也有所提高,并且自营物流的高成本会随业务量的不断上升而有所下降;此外,由于将物流业务内化到企业日常工作中,京东电商创新服务在物流领域更易实行,而第三方物流推进业务整合创新需要电商企业和物流公司反复协商,实施周期较长。
二、B2C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发展策略
(一)电子商务企业角度1.物流配送模式。电子商务企业在发展初期缺乏建设自营物流的必要性,企业应在第三方物流能基本满足自身需求的情况下,尽力将物流业务进行外包。发展到成熟期时,在具备足够用户基础和雄厚资金实力的基础上,企业可以考虑建设自营物流,并且订单量达到每天1万单水平、企业初始资金高于1000万才能有效降低自营物流的边际成本。2.快递公司选择。企业挑选快递合作伙伴应充分定位自身需求,建设组合化的合作模式,并且设立绩效考核制度。例如,利用邮政覆盖范围大的特点而匹配偏远物流,以顺丰配送高端产品,以圆通、申通等配送一般低价产品,充分利用各种快递服务的优势来为企业攫取最多利润。3.服务内容拓展。电子商务企业应瞄准消费者心理需求,认识到网络购物的货到付款形式在未来的发展前景,以增进消费者购物体验为目的而将服务内容向“货到付款+开箱体验”进行延伸,在不能损害自身利益和成本可控的情况下推出多样化体验式物流营销服务,具体操作可以先从小件商品入手。4.人才和信息化建设。高级物流人才对于电商企业而言极度缺乏,而具备电子商务和物流应用开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电商企业应着重引进的对象,在目前国际物流业由台账式平台向信息技术跨进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电子商务企业也要从战略角度来重视复合型物流人才培养与物流信息化建设。
(二)物流行业发展角度1.创新NFC手机支付和“POS+PDA”一体机技术。智能手机网购和刷卡消费是当下消费者的普遍选择,对于物流行业来说,从减轻快递人员工作任务量和提升物流签收效率的角度出发,基于小额订单的NFC手机支付以及POS机和PDA的一体化发展一定要受到物流公司的重视,物流科技因素决定着未来物流配送体系的变革。2.物流公司依附制造企业。在企业网络直销大行其道的背景下,物流公司完全可以尝试对于制造企业的创新定制物流服务,通过入驻制造企业或在制造企业附近设立网点,物流公司可以实现对业务信息流和订货、配货、送货、维修以及返退等工作的整合,充分发挥第三方物流与自营物流的共有优势。3.创新第四方物流业务发展。第四方物流并不参与具体的物流运输任务,而是以其在物流规划、管理、咨询、信息资源以及供应链等方面的优势而为物流主体提供物流配套服务,可以有效弥补三方物流的发展劣势,提升三方物流的运作效率,并且为直营物流建设提供搭建方案和一系列增值服务。4.物流公司反向建设B2C电子商务购物平台。这方面最为成功的经验是宅急送公司,其利用独特的物流优势而吸引食品卖家进驻,建立了无缝结合的“物流公司+卖家”电子商务平台,并且取得巨大成功。这种经验完全可以为我国高端物流企业所用,物流公司建设电商平台将是对传统三方物流业务的突破,具有较强的实施可行性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电子合同的劣势范文6
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兴未艾,其丰富、高效、便捷的特点也正在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其中。对其有效的利用便可灵活的适应市场,及时把我商机。无疑,电子商务提升了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如果不能有效的规避、处理风险,那么很可能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甚至危害到企业利益,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而风险的评判是多方面的,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风险指的是不确定的危险性,这种不确定的危险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利益损失。再从更具体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中损失的表现为数据的不安全性,包括软硬件的攻击,导致贸易系统瘫痪,无法正常工作。具体说来,中小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风险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技术风
险所谓技术风险,是指电子商务实施的过程中因为技术原因造成的企业效益损失的风险。其具体又可分为网络环境威胁、数据安全威胁、技术选择风险等。因为中小企业技术不完善,所以更容易受到波及。网络是实施电子商务的基石,网络环境自身的不安全性也注定会给电子商务造成威胁。例如,网络服务器时常会受到黑客的恶意攻击,窃取商业机密或盗取企业电子资金,网络软件也经常遭到破坏;数据的安全性是电子商务公平、高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存取过程中也经常会被他人非法获取、拦截或者修改。另外,企业相关人员也很有可能对重要数据库错误操作而造成数据丢失、错乱,造成巨大损失;技术的选择风险则可以简单的概括为因为技术变革速度过快而造成企业选取的电子商务技术陈旧,或者技术革新速度跟不上时代步伐而造成竞争力不足、效率低下的风险。
2.信用信息风险
由于电子商务的高效性与快速性,通常,中小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不会对合作伙伴深入的了解,也不会对其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大量的考究。这就在交易过程中埋下了信用信息风险。虚拟性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特性之一,贸易双方在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进行贸易交流,通常不会直接见面。这就导致了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有网络诈骗、虚假信息、篡改合同等不诚信的现象的发生。中小企业的防范意识和措施都相对较差,也就造成其电子商务实施过程具有更高的信用信息风险。
3.企业管理风险
高额、持久的利润收入是企业追求的第一目标。电子商务作为企业取得长久利益的手段,要求企业在战略规划中对其有足够的考虑。而中小企业往往缺乏长期的战略规划,把电子商务当作取得利益的直接手段,重视暂时效益,也就带来了企业管理方面的风险。具体包括项目管理风险和企业文化风险。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项目管理的风险,特别对于中小型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对相关问题的战略思考,不同项目之间的冲突得不到协调解决,项目的时间往往要比预期长许多,想要通过电子商务集成完成最佳方案组合并不容易。由于电子商务手段的使用,不同部门间的协作也需要有一个革新过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效益的最大化。从企业文化的角度来说,电子商务会给企业文化带来巨大的冲击。为适用电子商务带来的变化,企业员工需要较长时间的培训,增强其认识与相关技能的掌控,以适应顾客关系处理方式的改变、业务流程的转变、营销方式与采购方式的转变。这就在无形中对企业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另外,管理方式的创新以及合作伙伴协作式工作模式的施行都将成为影响因素。相对于技术问题,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阻力更多来源于员工和企业文化的变革的困难性。
4.金融风险
电子商务的普及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小企业也不得不参与全球化的竞争当中。自然,经济的全球化带来的金融风险也灌输到中小企业中。全球化的金融波动也会对中小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电子商务具有迅速高效的特性,在金融电子化的浪潮下,短时间内就可完成大规模的资金调动,电子商务在实施过程中就更加有可能因利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电子货币可能会产生劣势的利率变动,也就是说资产的相对负债可能发生贬值,使企业单方面遭受损失。其次,电子商务及时广泛的特性带来了汇率变动的风险,资金流流通过程中出现汇率变动可能使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出现亏损。电子货币还会产生金融的流动性风险,即资产到期时不能全额保值变现的风险。另外,开放化的网络环境也为财务管理和税收增加了难度,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以及偷税漏税等现象会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使中小企业的竞争劣势更加明显。
5.法律风险
我国距离电子商务的大规模应用还有一定的距离,政府的对于电子商务的立法仍在尝试性的加强,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甚至法律条文中对通过电子商务贸易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表述不清,不能有效的规范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行为。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小企业对于相关法律的认识也并不充分,其利用网络提供金融服务、签订贸易合同、实施电子商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法律风险。
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风险控制对策研
究在经过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后,许多中小企业把电子商务作为“救命稻草”来扩展业务。可是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的,在电子商务还并不完全成熟的当下,风险总是与利益并存的。对中小企业来讲,任何一个小小的风险都可能会对其造成致命的打击。如何在利用电子商务的同时规避、控制其风险,成为每一个中小企业必须明了的事情。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实施。
1.建立完善安全防范系统
从技术层面上讲,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安全防护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首先,利用防火墙加强访问控制。防火墙是使内部网络和公共网络相互分离的网络节点,是企业网络安全的重要保障。其通过建立网络通信过滤原理来鉴别、控制来访问,有效的提高电子商务过程的安全性。其次,可采取实施数据加密技术。其作为防止电子商务信息系统信息失真的基本控制技术,经常采用各秘钥系统相互配合,经过加密后的数据即使被非法窃取,也很难得知真实直观的原始信息,大大提高了商业信息的安全性。再次,必须完善身份认证系统,控制人员访问,防止非法窃取商业机密。通常有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身份认证技术。最后,加强对系统漏洞的防范。漏洞是系统内部的不安全性的具体表现,是网络攻击的切入点,一旦被黑客利用,他们就有机会在系统中植入恶意程序,破坏、窃取商业信息。企业相关人员应及时的检测、修复系统漏洞。
2.完善信用信息评价体系
中小企业对合作伙伴模糊的信用信息评价有可能会使其造成严重的利益损失。但是,信用信息风险可通过相关手段进行有效的控制。中小企业自身必须严格遵守道德法律规范,形成企业诚信文化。切不可只顾眼前利益而失信,否则将使自身陷入孤岛窘境。获取贸易信息时要通过专业化的平台,同时需要有专门人员对网络提供的贸易信息进行筛选。企业对于初次合作的贸易伙伴应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防范其失信行为的发生。对于多次合作的伙伴,可在企业内部形成信用评级,以便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合作方实施不同的贸易策略。此外,应与银行展开密切合作,通过银行的客户资信信息库,评估合作对象的信用程度,规避信用信息风险。
3.不断实施管理体制创新
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技术革新,相应的,企业管理体制方面也必须跟随技术的进步不断进行创新。首先是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电子商务参与也就意味着企业信息网络化,必须将网络信息的管理纳入到企业管理当中,以此保证管理的高效性和企业的安全性。其次是人员的管理方面。电子商务加速的贸易过程,精简的人员参与更有利于贸易过程开展,这也就决定着贸易过程中少量的经营管理人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贸易成功与否,支配着企业未来的命运。人员管理的必要性可见一斑。最后不得不提保密管理。电子商务的施行,贸易的开展必定会有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性,很有可能透露企业的机密信息,严格的保密制度和保障措施可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信息安全。
4.建立金融风险评估体
系电子货币的大规模调动为资本流动带来了便利,也可能更加迅速的损害企业利益。企业的融资速度可能跟不上资金的输出速度造成周转问题,高额的国际贸易又要经受汇率风险。中小企业资金少,经验匮乏,因而更容易遭受损失。企业应聘请相关人员或邀请相关金融机构对金融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对国际金融的变动有一个动态的把握,时时明了利率、汇率的变动趋势,分析对自身贸易的影响程度。同时与贸易对象进行协商,做出明智的决策,选择合适的贸易时间,将损失风险降到最低。
5.重视利用法律武器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如火如荼,虽然相关法律体系还并不完善,但我国政府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也制定了《电子签名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以及《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等相关规范。如果在电子商务贸易过程中,中小企业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一定要坚定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