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审计英文论文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审计英文论文范文1
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是事务所综合实力的一个体现,也是审计质量高低的一个保障,所以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抑制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一方面,具有较大规模的事务所,审计经验较为丰富,注册会计师具有较强的职业能力,比较容易发现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与小所相比,大所的独立性更强,不会因为害怕流失客户,而向存在真实盈余管理的客户让步;另一方面,大规模师事务所为了保持自己的长期竞争力和声誉,不会因为个别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去承担审计失败的风险。所以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会提供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识别出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真实盈余管理。
2.审计收费对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
一般而言,审计收费越高,上市公司进行真实盈余管理的机会和空间越小。审计收费是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审计服务而收取的等价劳动报酬。当然,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质量越高,审计收费相应也越高。审计质量越高,就越容易识别出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换而言之,会计事务所收取较高的审计费用,也会承担较高的审计压力和审计风险,为了规避这些风险事务所也会提供出与之相匹配的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更多关注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就更容易识别出企业是否为了某一利益群体在刻意安排经济业务进行真实盈余管理。
3.审计意见对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
一方面,会计事务所不会轻易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因为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事务所将会承担较大的流失客户和诉讼风险。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对自己审计意见附有连带责任负责,一旦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真实盈余管理的行为,也会出具相应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以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程度越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也越大。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一旦被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其公司的股价、声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受到证监会的处罚,所以一般上市公司不会轻易进行真实盈余管理。综上,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存在一定的抑制作用。
4.结论
审计英文论文范文2
在我国,行业中的恶性竞争所导致的过低的审计费用会对独立性产生重大的影响:迫使事务所减少审计程序和审计时间,雇佣更多的初审人员来代替注册会计师,以损害审计质量为代价来减少审计成本,这样有可能无法查出重大的审计问题,即便发现,也有可能迫于审计费用的压力而与被审单位合谋。
(二)审计收费的费用结构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这里的费用结构指主要是指某一客户的付费占整个事务所收入的比例。当某一或某几家客户所提供的审计收费占事务所整个费用收入总和的比重很大时,该事务所就有可能单纯从利益出发,屈从于客户管理当局的压力,将很难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支付时间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审计费用的拖欠对独立性的损害非常严重。所谓拖欠审计费用,一般是指在连续审计下截止签订本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尚未完全支付上年度审计费用,在变更审计下对前任事务所尚未完全支付审计费用的行为。拖欠的审计费用是对今后年度审计工作的影响,说明上市公司和事务所之间存在着非本年度审计费用外的经济利益关系,形式上与实质上均未完全独立。
(四)审计收费的披露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审计英文论文范文3
(一)企业内部会计审计独立性较差
当前我国企业会计审计工作一般都是采取企业领导直接管理的模式,这种制度模式就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开展会受到管理者的制约,不利于审计工作在企业内部的全面开展。企业会计审计工作人员大多是从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中挑选,甚至主要是在财务会计部门中选择,未能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制度原则,这就决定了企业会计审计工作无法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审计工作。会计审计工作的组织结构、管理权限以及经费等方面都存在着独立性较差的问题,势必会对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开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企业会计审计方式落后
当前在我国企业会计审计工作上,仍然是采取传统的内部审计方式,会计审计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这种防弊查错的事后会计审计方式,无法形成事前以及事中审计监督,造成会计审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对于企业财务会计约束监督管理的实际效果较差。
(三)企业会计审计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早已步入了信息化,因此对于企业会计审计工作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企业会计审计工作人员除了必须具备财会理论知识以及业务工作能力之外,还必须具有较好的信息化办公能力。然而,我国会计审计工作人员在这方面的能力欠缺较大,综合素质水平不高,造成了企业会计审计工作效率较低。
二、现代企业会计审计管理完善策略分析
(一)确保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由于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实质就是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约束,因此,为了确保企业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确保企业会计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应该结合现代企业的管理组织结构,针对企业会计审计机构的管理建立一种新的审计管理模式,可以采取建立审计委员会的形式,避免审计管理机构在某部门或者是某管理者的单独管理下,将审计委员会作为相对独立的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能够不受干扰的开展实施,进而提高审计效果的真实可靠性。
(二)明确企业会计审计工作重点,改善业务处理方式
提高现代企业会计审计工作水平,必须明确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在现代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开展上,重点就是对企业的资金预算、资金流动使用、利润分配、会计核算、业务决策以及风险管理所进行审计监督,其中最关键的内容就是以风险管理作为导向,提高企业对于经营风险的防范规避能力。在审计的业务处理上,则尽可能的采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利用数学模型、统计抽样、投资分析等数字信息加工技术和方法,形成全面的审计分析报告,为企业管理层掌握企业的真实经济状况以及管理情况提供准确的数据参考。
(三)进一步的拓宽企业会计审计的范围
现代企业通常都具有经营业务范围相对较广、职能部门划分较细的特点,因此,针对现代企业的这些特点,应该进一步的拓展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以实现对企业整体的有效审计监督。首先,在审计工作的关口设置上,应该将关口前移,实现企业经济活动以及业务决策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动态审计,确保能够全方位的实施审计监管。其次,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重点针对每项经济活动以及财务会计业务的数据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全面细致的审计工作流程,提高审计工作效果,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基础保障。
(四)建立高素质、复合型的会计审计人才队伍
现代企业的会计审计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审计人才的支撑,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下对于会计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企业应该按照新型企业会计审计工作流程的需要,打造高水平的审计人才队伍。对于会计审计人才队伍的建设,首先,应该对会计审计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确保会计审计工作人员能廉洁高效的、坚持原则、不受干扰的开展审计工作。其次,在会计审计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的调整上,应该选择业务素质能力高、结构知识全面以及信息化业务办公能力强的人员补充到企业的会计审计工作队伍之中。再次,应该针对会计审计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与继续教育,通过聘请优秀专家学者授课或者是组织员工外出学习的方式,将新的会计审计理念、方法带回企业,在企业内部建立高效完善的审计体系。
三、结语
审计英文论文范文4
关键词:审计轮换制度;审计质量;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1年12月23日
一、前言
审计轮换制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注册会计师强制轮换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注册会计师强制轮换,指注册会计师对某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年限做出限制。会计师事务所轮换是一种更为彻底的轮换制度,指的是对会计师事务所为某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做出一定的限制。在这样的制度下,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某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一定年限之后,上市公司必须更换事务所或签字注册会计师。
中国目前实施的是签字注册会计师强制轮换。中国证监会2003年10月8日颁布的《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明确了签字注册会计师具体的轮换方式。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项目负责人连续为某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司、证券及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美国实施的是会计师事务所轮换,2002年《萨班斯法案》规定:负责某公司审计项目的合伙人或负责复核该审计项目的合伙人须以五年为限进行轮换。
按照DeAngelo(1981)对审计质量的经典定义,审计质量是审计师发现并报告客户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弊的联合概率。其中,审计师是否能发现客户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弊是由其专业胜任能力决定的;而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弊后是否进行报告则取决于其独立性。可见,审计质量的高低取决于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审计师的独立性两个方面,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越强,审计质量就越高,反之则较差。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国外的审计轮换制度指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就会计师事务所轮换是否能提高审计质量,历来都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1、肯定观点
(1)能大大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Mautz和Sharaf(1961)注意到,长审计任期本身并不直接损害审计质量,但是可能带来审计独立性问题,即会在无意间损害注册会计师的诚实公正,这是对独立性的最大威胁。
美国参议院Metcalf委员会(1976)表示:“事务所强制轮换是提高审计质量的一种方法”,认为“公司与其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长期关系将会导致事务所与其客户管理层的利益密切相关,从而事务所独立发表意见变得困难,进而给审计质量带来负面影响。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办法是对事务所进行定期轮换。
Dopuch、King和Schwartz(2001)认为定期审计轮换制度无论在单独实施,还是与强制审计保留制度共同实施,均显著提高了审计独立性,在这两种制度都不实施的情况下,审计独立性最差。
(2)可以控制审计任期过长带来的职业懈怠。Mautz、Sharaf(1961)和Johnson、Lys(1990)都发现: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建立联系的时间越长,对自己所采用的审计程序形成思维定式,审计工作变得过于程式化,不易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异常情况,对审计质量造成负面影响。
Knapp(1991)在调查审计委员会成员对事务所规模、任期以及审计策略与审计质量之间关系的看法后发现,在审计委员会成员看来,当审计任期较短时(1~5年),审计任期与事务所发现错误的能力正相关,而随着任期的增加,审计任期与发现错误的能力负相关。
2、否定观点
(1)不能有效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虽然美国《萨班斯法案》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任期做出了规定,但没有要求强制轮换,美国国会要求国家会计总署针对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的潜在影响进行研究。该研究表明,这一制度将为上市公司带来额外的财务成本,而且新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前任事务所积累下来的关于上市公司内部制度方面的资料,因而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并非能够增强审计独立性进而提高审计质量的有效政策。Dunham(2002)认为,新轮换的审计师缺乏通过经验积累而形成的对经验特点了解,缺乏对特定客户的专门知识的积累,因而其保持审计独立性的能力受限,进而影响审计质量。
(2)影响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Bates、Homer L.等(1982)以67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样本,研究了审计师、客户关系对审计师重要性水平判断的影响。结果表明,没有进行审计师强制轮换的样本组的重要性水平显著高于进行审计师强制轮换的样本组,从而反对轮换事务所。Carcello和Nagy(2004)发现,财务报表舞弊较容易发生在审计合约的初期。随着审计任期的延长,审计师对客户更加熟悉,更有经验,有助于进行复杂的决策和判断。
(3)加大审计成本。美国审计总署GAO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潜在影响的研究报告(2004)发现:几乎所有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财富》1000公众公司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的成本可能超过收益。GAO认为,如果考虑到额外的财务成本、以前对公众公司审计所获得的经验的损失以及当前正在实施的改革,事务所强制轮换可能并不是加强审计师独立性和提高审计质量的最有效途径。
(4)增加审计失败的风险。Palmrose(1991)认为,在新获得审计业务开始的几年,更容易遭遇审计过失的诉讼,主要原因是注册会计师缺乏识别客户特殊风险和问题的足够经验。这里所说的经验是指注册会计师拥有的对某一行业或某一特定客户的专有知识和专业技能,即专有性资产。
另外,有些学者从盈余管理的角度进行了相关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长审计任期并不损害审计质量,相反还能抑制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Johnson和Reynolds(2002)使用异常应计的绝对值以及应计持续性来衡量审计质量,研究了事务所任期与盈余管理、应计持续性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较长审计任期的财务报告质量并没有下降,审计任期的延长不会损害审计质量。Myers和Omer(2003)使用非正常应计项目绝对值和当前应计项目绝对值作为盈余质量的替代指标,研究了审计任期对盈余质量的影响,发现审计任期越长的公司的可操纵性应计的绝对值与流动性应计的绝对值越低,说明较长的审计任期能够抑制公司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
(二)国内研究现状。在我国,目前理论界对强制轮换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相关的研究比较少,对强制轮换所持的观点也不尽相同,且主要是以规范研究为主,实证研究近年来也有所发展。
1、肯定观点。认为强制轮换可以提高审计质量的学制,主要认为该制度可以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进而提高审计质量。例如,熊剑、罗晨燕(2003)指出,审计轮换制度可以从提高审计独立性、减少审计判断偏误和保持审计职业谨慎等方面提高审计质量;何红渠、潘春霞(2004)和吴粒、张璐(2004)认为,我国应当实施更为彻底的事务所轮换制度,以适应我国审计市场的发展状况;兆华(2005)运用博弈理论研究了被审单位与事务所的“共谋”作假行为,认为事务所定期轮换制是发现“共谋”作假的最佳制度设计,对治理“共谋”作假是有效的,并进一步指出我国实行事务所定期轮换制的迫切性。
2、否定观点。与持肯定观点的学者恰恰相反的是,有学者认为审计轮换制度不但不会提高审计质量,还会增加初次审计成本。如邓宇星(2003)认为,从长期来看,并无证据显示审计轮换制能够获得其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的益处,反而它可能有损审计质量,增加成本。
夏立军、陈信元(2005)以沪深股市1996~1998年期间可能具有盈余管理行为的公司(ROE介于10%和11%之间的公司)为样本,对审计师任期与审计意见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审计师任期增加不会削弱审计独立性,而对于规模较大的事务所而言,还会增强其独立性,对审计质量产生正面影响。
李爽与吴溪(2006)考察了证券市场中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自然轮换规律,以及强制轮换政策的执行情况与产生的初步影响。研究发现,签字注册会计师强制轮换的效果是有限的。
3、中间观点。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审计轮换制度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不确定的,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不足的一面,不能简单地认为审计轮换制度与审计质量是正相关还是负相关。如余玉苗发现,在长审计任期情况下,既存在损害审计质量的因素,也存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因素;夏明会(2002)认为,审计师轮换的优点是能直接或间接提升审计独立性或提高审计质量;缺点是有损学习经验效应和增加审计成本。
三、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综上所述,尽管国内外学者对审计轮换制度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和实证研究,但是都没有对审计轮换制度是否提高审计质量形成一致的看法。
国外学者在这一问题上,不仅从理论上进行了论证,更多的是拿出具体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从结论来看,分析性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结果更倾向于支持审计轮换制度会损害审计独立性,造成职业懈怠,增加审计成本、审计失败风险进而损害审计质量,或审计轮换制度可以提高审计质量但提高有限的观点,相关的实证研究结果也多显示较长审计任期反而会提高审计质量,因此更倾向于反对审计强制轮换制度。
国内学者在这一问题上似乎表现得模棱两可,审计轮换制度到底能否提高审计质量还不得而知。国内研究缺少实证,且其研究思路与方法也基本沿袭了国外的模式,实证研究的结果同国外学者的观点基本一致,即不支持审计强制轮换制度。
但是本文观点认为,审计轮换制度能够提高审计质量,我国应当实施更为彻底的事务所轮换,只是任何一种制度本身不能单独的发挥其作用。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审计轮换制度的积极作用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
主要参考文献:
[1]夏立军,陈信元,方轶强.审计任期与审计独立性: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2005.1.
[2]李兆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定期轮换制的博弈分析[J].会计研究,2005.3.
[3]刘启亮.事务所任期与审计质量――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审计研究,2006.4.
[4]桂良,汪犁,凌志雄.强制轮换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分析:来自中国证券市场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2009年征文.
审计英文论文范文5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审计;信息系统
(1)存货盘点观察小组应由熟悉客户营运情况的有经验干部领导。风险愈大,要求的经验愈高。对于较欠经验的助理人员,应给予适当的督导,并鼓励他们将疑点问题告知现场合伙人员或其他领导。(2)如合伙人或领导无法亲临盘点现场,应预留电话,以便助理人员遇到重大问题时联络。审核前预先召开会议,提示重点,可以帮助较欠经验的助理人员注意到论文潜在的问题。(3)执行盘点审核时:①抽查的重点应为高价值的项目。②如果不是每一个地点均列入审核范围,不要事先或太早告知客户前往的地点;如果采用循环盘点的方式,不要轻易让客户熟悉选样的模式。③对于重大或不寻常的盘点差异、客户人员记录核查人员抽查项目、客户人员对查核程序过度关心等现象,审计人员均应提高专业警觉性。④对于好像很久未用的存货项目,或存放的地点或方式不寻常的项目,应保持警惕,弄清是否有受损、过时及过量的存货。⑤盘点时公司及工厂间的存货调拨收发活动,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如不可避免,应做好适当控制。
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企业短期行为为彻底杜绝企业的短期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除了对企业加大审计力度外,还应以法律对企业进行约束。1.重新修订《会计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明确规定如下内容:首先,企业经营者应承担的短期行为方面的法律责任。凡是由企业经营者个人行为因素造成的,无论其对短期行为的界限是否清楚,也无论是否经过会计人员之手,均应追究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凡是直接由会计人员个人行为因素造成的,应追究会计行为主体和企业经营者的相应责任;其次,因企业对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而给投资者、债权人等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导致决策失误等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后,民事赔偿的主体应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者即企业经营者,而不是企业法人实体,更不是会计行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会计电算化已成为现实并广泛应用。会计电算化是审计变革的催化剂,它将大大加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审计环境要求进行审计变革的进程。
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定义及特点(一)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定义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CAIS---ComputerizedAccountingInformationSystem)指的是以计算机为主要信息处理手段的会计信息系统,该系统是由人员、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会计规范等基本要素组成,是一个人机结合的系统。(二)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特点1.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基本特点(1)数据存储的磁性化、无纸化。(2)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在手工会计方式下,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职能分割、人员的分工形成内部控制体系。(3)数据处理的集中化、自动化。(4)会计人员业务知识的多面化。2.会计电算化系统与手工会计系统的区别(1)数据准确性明显提高。计算机具有高精度、高准确性和逻辑判断的特点,使得数据的准确性有了明显的提高。(2)数据处理速度明显提高。计算机具有高速处理数据的能力,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自动处理会计数据,极大的提高了数据处理的效率,增强了系统的及时性。(3)提供信息的系统性、全面性、共享性大大增强,能够为管理者、投资人、债权人、财政税务部门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
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对审计的影响(一)对审计线索的影响在电算化会计中,计算机的使用改变了会计记录的存储与处理,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会计凭证的存储与处理。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一经输入机内,便以文件的形式存入机内的数据文件。(2)帐薄的存储与处理。总分类帐为文件所代替,明细分类帐采用满页打印式,因而导致两类数据之间的日常核对只能在机内进行。帐薄登录时,通过计算机登帐程序自动执行,使用的是哪一种程序难以判断。(3)报表的编制采用按事先的公式到帐薄文件、其他报表文件中取数计算,数据来源、公式定义、编制结果、打印格式等均采用机内文件的形式。由于磁性介质修改不留痕迹的特点,使审计人员很难相信打印输出的会计报表,正是根据企业单位提供的公式定义文件加以编制的。(二)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的改变由于会计系统实现了电算化,手工会计系统原有的内部控制已不能适应电子数据处理的新特点,不能有效的降低电算化会计系统特有的风险。为了系统的安全可靠和系统处理与存储的会计信息准确完整,必须考虑电算化系统的特点,针对其固有的风险,建立新的内部控制。这些内部控制除了有关电子数据处理的制度、规定和人工执行的程序控制外,内部控制的程序化是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特点。对程序控制,审计员要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进行审计。对于电算化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弱点,审计人员要能评估其影响,并向被审单位提出改进的建议。(三)对审计内容的影响在会计电算化的条件下,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并没有改变。但由于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特点及固有的风险决定了审计的内容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包括对计算机处理和控制功能的审查。这是在传统的手工审计中所没有的。因此,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审计内容就应当包括系统的开发与设计、会计软件的程序、数据文件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等。(四)审计技术的改变在手工会计处理的条件下,审计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顺查、逆查或抽查。审查一般采用审阅、核对、分析、比较、调查和证实等方法。所有审查工作都是由人工完成的。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会计的特点决定了审计的内容和技术的改变。虽然人工的各种审查技术仍是很重要的,但计算机辅助审计是必不可少的审计技术。(五)对审计人员的要求更高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由于审计线索内部控制、内容和审计技术的改变,决定了对审计人员的要求更高了,即审计人员不仅要有会计、审计理论和实务知识,而且要掌握计算机和电算化会计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六)审计标准和准则的变化人们在过去的审计工作中已建立起一整套审计标准,如审计人员标准、审计报告标准等。但由于审计线索、审计内容、审计技术等的变化,过去的审计标准的某些部分已不再适用,而与电算化系统有关的准则和标准尚未建立,所以,在这种形势下,要完成审计工作,必须修改和完善相应的审计准则和标准。由上述可见,会计电算化给审计提出了许多新问题、新要求。传统的手工审计已不能适应电算化的要求。学习、研究和开展计算机审计是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新课题和新任务。
三、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审计的对策(一)努力抓好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审计工作电算化会计系统开发审计是审计人员对电算化会计系统开发过程中的可行性研究、设计、试行等所进行的审查和鉴证。系统开发前,审计人员通过参与开发过程实施事前审计,根据系统开发过程中的控制点,随时审查系统的开况。审计人员在电算化会计系统开发完成后,对系统开发质量进行的审计为事后审计。事后审计的重点是会计电算化各项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其目的是弄清系统是否在可控制下运行,能否保证数据处理和输出结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审计人员一般可采用符合性测试方法审查已开发的电算化会计系统。(二)积极培养复合型知识结构的审计人员(1)加强广大审计人员计算机知识及应用能力的培训,逐步扩展和更新现有的计算机知识,提高操作水平,以达到能够对数据库等电算化会计处理系统进行操作来获取审计证据的目的;(2)合理配置审计小组人员,充分考虑审计专家和计算机专家的紧密配合,合理分工,相互沟通;(3)在高校财经类专业的教学中重视计算机正规知识的教育,除开设计算机基础、程序设计、会计电算化等课程之外,还要开设计算机辅助设计等相关课程,使高校成为培养计算机审计后备人才的摇篮。(三)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对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核与评价应从程序控制和制度控制两方面的测试与评价进行。程序控制的责任者是软件开发部门。对本单位自行设计开发的电算化系统,应结合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档资料,审计系统的开发计划是否经过严密的审证,仔细研究调查后方可实施。制度控制的责任者是会计软件的使用单位。审查系统工作环境的控制是否完善,是否建立和健全机器设备使用控制制度,是否制定和执行科学的操作规程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四)大力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有两种,即审计软件和测试数据。审计软件由审计人员使用的计算程序所组成,处理来源于被审计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审计数据。测试数据技术是用于执行审计程序时将数据输入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并将获得的结果同预定的结果相比较。计算机辅助审计不但要对输入的原始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会计数据进行审查,还必须对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的程序、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数据文件以及对计算机硬件本身的可靠程序进行审计。这样才能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系统数据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准确性。四、对未来审计方式的展望20世纪80年代后期西方出现的计算机审计整合法,它将传统审计(财务审计)和计算机(电子数据处理)审计结合为一体。在这个阶段,所有的高级审计人员都受到计算机审计和财务审计的训练,无须交叉咨询。一般审计人员也接受过计算机审计和财务审计的基本训练。计算机审计技术小组主要是开发设计审计软件。整个系统的审计报告不再分计算机系统和会计系统两种形式,而是一份综合审计报告。应用这一方式,审计的效率将大大提高。这一计算机审计的方法,体现了审计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谭浩强主编、INTERNET基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212-216
2、李国良、互联网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3、金光华、李刚等著、网络审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138-139
4、易佩富、如何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进行审计﹝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1(3):16-18
审计英文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
从2o世纪60年代起,美国等注册会计师审计比较发达的国家,出现了许多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审计报告使用人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案件,当时就引起了会计职业界和社会公众的关注。进入2o世纪9o年代以来,这种法律诉讼案有增无减,而且数量越来越多,赔偿金额越来越高,迫使注册会计师更为关切其法律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在我国,近几年来,由于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而引起的法律诉讼越来越普遍,从旧三大案(“原野公司案”、“长城机电公司案”和“中国水利国际集团公司案”)到新三大案(“琼民源寨’、“红光实业案”和“东方锅炉案”),以至最近轰动全国的“银广夏”案件,注册会计师都涉案其中,遭受各方面的猛烈抨击。为了合理应对法律诉讼,提高审计风险意识,必须充分了解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成因。
一、形成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根本原因
发生法律诉讼案,注册会计师要么被委托人控告,要么被相关的第三者控告,但导致其法律责任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被审计单位(上市公司等)的责任,有的是注册会计师自己的责任,有的很可能是双方共同的责任,也有的可能是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错误理解而造成的,还有的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法律环境相关,而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则是由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自己造成的。
(一)因被审计单位导致法律责任的原因
1.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被审计单位对其所报送的会计报表负有披露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会计责任。当被审计单位出于某种目的或无意识的错误使其会计报表出现虚假信息或重大错报,但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未能查出被审计单位的这些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而给第三者或其他有关各方造成经济损失,就有可能遭受他人的控诉,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所谓错误(ers)E,是指客户财务报表无意错报或遗漏,可能涉及以下行为:编制会计报表所用的数据收集或处理出错;由于疏忽或误解事实,造成会计估计不正确;有关金额、分类、表达方式或披露的会计原则应用错误。
所谓舞弊(ineodarities)E1J,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故意错报或遗漏。主要包括:篡改、伪造或变造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记录和会计凭证;有意用错误会计原则来处理金额、分类、表达方式或披露等。
所谓违法行为(indiaacts)uJ,是指贿赂、不合法政治捐助和违反特定法律及政府规定的行为。
对于上述被审计单位的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被审计单位应该负直接的会计责任。而注册会计师只能负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只要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该可以将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查出来。但由于现代审计是以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被审计单位的每一项经济业务进行详尽审查,只能采用抽样审计的方式,这样就必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不能苛求注册会计师发现和披露会计报表中的所有错误和遗漏。当然,这并不是说注册会计师不必对会计报表中未查出的所有事项负任何责任,其关键在于看未能查出错误的漏报的原因是否源于注册会计师自身。
2.经营失败。也称作营业失误。在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当投资者或债权人将其资本投入或者借给企业后,就面临着某种程度的经营风险。而当一个企业由于决策失误或其他原因面临破产或破产倒闭,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巨大损失,这就是经营失败J。这时相关各方蒙受损失的责任应当归于经营环境或管理当局来承担,与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审计并无联系。而审计失败则是由于注册会计师本身原因导致的审计报告使使用人蒙受损失。这时各方蒙受的损失则应视情节轻重由注册会计师来承担。
但是由于有些报表使用人分不清经营失败和审计失败的区别,再加上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各方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总是想找到一个替罪羊为其承担责任,这样也会引起法律诉讼,使注册会计师背负法律责任。
(--)因注册会计师自身导致法律责任的原因
由于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本身的一些原因,比如专业能力、素质水平不够高,在执业过程中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或者由于违约、过失和欺诈等原因,致使客户或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那么,注册会计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违约。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L3J。当由于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某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或违反了与客户订立的有关协议等。
2。过失。过失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缺少人们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达到的谨慎为标准的。按其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如注册会计师未按特定审计的项目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审计证据,这就是一种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连最基本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相关事务漠不关心,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是指根本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或没有按照准则的专业标准执行审计。
3.欺诈(也称作注册会计师舞弊)。欺诈是一种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J。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以谋取自己的私利,明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假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现阶段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发生变化的特殊原因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社会经济机制的转变,这种转变使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也使得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发生了变化。
(一)会计目标的多元化,提高了审计风险
当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一方面,会计目标由过去单一的经管责任向多元化发展,既为经营管理责任服务,又为经营决策服务。此时,会计处理不得不在这两种要求之间予以平衡,从而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解释的可争议性。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中经管责任的关系人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也成为具有双向约束力的约定权责关系。这种平等权利,既给了受托方自主处理会计信息的机遇,也增强了委托方要求获得合理保证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这就给会计信息的理解冲突埋下了伏笔。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信息处理的复杂化以及不同阶层理解冲突的增加,必然导致审计风险。而解决这些审计风险的最根本的方法之一,就是依靠法律手段来调节双方的理解冲突。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增加了审计法律责任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及影响范围是相当有限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市场的存在使得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关系变得不确定,双方的关系是否建立与解除,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会计信息的反映内容。因此,会计信息的决策作用变得非常重要。一项小小的错误会计信息,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资金几万、几十万甚至几个亿的错误流向。正是由于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日益突出,一旦产生不应出现的经济后果性,或者鉴定会计信息与使用会计信息的双方对这种经济后果性产生不同看法时,必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因此,会计信息经济后果性的增大,也会引起相关的审计法律问题。
(三)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性,强化了各主体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已成为词节个人与社会、秩序与自由、权威与服从三大矛盾的准则。法律地位的平等表明了受托方与委托方具有相同的经济权利。当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发生冲突时,双方不再依据行政权力与级别,而更多的是依据原先制定的“游戏规则”——法律条文来处理有关的争议。由于权利的保障及法制的完善,使得各方都有了依法自卫的勇气与能力。因此,运用法律手段来词节会计信息处理与理解的冲突,必将成为市场经济环境中最为常见的手段之一。
(四)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条文的矛盾性,导致了法律责任的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