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市场调研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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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市场调研报告

科技金融市场调研报告范文1

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共同组成了上海产权交易的有形市常虽然这个有形产权交易市场形成较晚,但无论从交易规模还是活跃程度上,都居全国首位。2002年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成交额都在千亿元以上,即使在统计方法调整后(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对成交金额实行双向统计,即实际成交额乘以2),也仍数十倍于其它地区的产权交易额。各地纷纷效仿上海产权市场的经营模式和运作机制,但结果多是门庭冷落,交易清淡。从产权交易机构的微观运作模式看,各地交易所在性质和交易机制上基本大同小异,作为解释这种现象的决定因素实在牵强。地区经济、科技和产业基础,以及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固然能够解释部分原因,但是否是解释像北京和深圳这样经济发达、金融市场也相对发达的城市没有取得同样效果的主要原因?除了先天禀赋外,上海发展产权市场的经验到底是什么?政府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本文主要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对以上问题给出答案。一、发展历程: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产权市场的发展相互促进

纵观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到它反映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性进展。从1994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成立算起,产权交易市场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94~1996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一诞生便处在矛盾中:一方面,上海正处于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需要一个有效的产权交易机构为盘活国有资产、规范国有企业购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服务;而另一方面由于四川乐山出现了所谓的“箩筐交易市潮(即当地产权交易所绕开证券监管机构,将未上市的国有企业产权拆细,公开交易这些企业的股票),国务院明令禁止新设产权交易机构。因此,尽管上海有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需要,但仍只能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交易。

直至1995年7月,原国有资产管理局草拟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办法,上海市委才能放手把产权市场作为促进国企改革的一个环节。1996年3月,在城乡产权交易所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产权交易所,标志着上海产权市场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

第二阶段:1996~1999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体系,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主要目标,以国有企业间的产权交易为主要特征,以政府行政撮合为主要交易手段。从1996年开始,上海市政府出台了近10部有关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政府规章,其中有9部是在1999年前制定的(产权交易法律事务,张海龙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这些规定是:《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上海市产权经济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破产企业产权交易实行规则》、《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上海市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办法》)。内容涉及产权交易规则、产权经纪机构资格认定等,不仅为上海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创造了较为完备的法制环境,更为以后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矗在此期间,产权交易规模迅速扩大,上海产权交易所的交易额从1996年的近40亿元猛增到1999年的270多亿元。

第三阶段:1999年至今。这是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转型阶段,随着政策重点转向鼓励并购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产权交易机构的功能、成交机制和交易主体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在功能上,从最初的主要服务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变为促进各种所有制的产权交易和资本流动;在成交机制上,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竞价方式取代了政府的行政撮合;在交易主体的所有制形式上,从以公有制企业为主转变为面向各类所有制企业。标志着上海产权交易市场进入转型阶段的主要事件有三:一是1998年专门针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全过程的政府法规,即《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简称十八条)的出台;二是1999年底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促进资本在高新技术领域进入和退出的有形产权市场的形成;三是2002年4月上海市政府《关于外资并购本市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使国际资本进入上海资本市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当前另一个显著特点是跨地区的产权交易渐成规模,上海产权市场在全国产权交易中地位不断提高。

二、政府的作用:营造产权市场发展的环境

(一)摆正市场定位,完善支撑体系,避免舍本逐末的政府行为

产权市场作为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要素市场之一,只是市场经济运行体系的一个子系统。产权市场能否有效运转以及能够发挥多大作用,取决于市场制度的完善程度。上海产权市场之所以能够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市政府在产权市场的制度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要,改善产权交易的制度环境,建立产权市场的支撑体系。这些配套的制度措施和支撑体系包括较为完善的法规、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严格的监管体系等。

上海产权市场的制度建设是从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起步的。1999年以前,重点围绕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建立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的法规框架。在此期间出台了包括界定国有资产产权范围、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体系、确立产权交易规则等法规政策。

1999年以后,随着经济工作重点转向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体系以及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海产权市场支撑体系建设真正进入实质阶段。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培育和促进产权市场供给和需求的政策,如建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特别是成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和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出台创业投资鼓励政策、允许并鼓励民间和外资介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

设立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是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发展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的完善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上海高度重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设,以“十八条”为核心,出台了包括人力资源政策、资本政策和技术政策等一系列鼓励政策,形成了特有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正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1999年年底成立了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等提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等服务的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作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一部分,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获得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强大的资源保障。(二)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1.授予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从事产权交易的垄断地位

此举有三个重要意义: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防止可能存在的恶意或串谋压价、低估资产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发生。二是产权交易机构在促进地区创新活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经济外部性,因此在市场环境远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需要政府运用行政力量维护产权交易机构的权威地位。三是产权交易机构在发展初期聚合市场资源的能力相对薄弱,实施这种“赶羊入圈”的策略有利于产权交易机构在保证生存的条件下,逐步发挥资本交易平台的作用。具体措施:

(1)确定产权交易机构的权威地位,为交易所提供有力的信用保证

产权交易所和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地位和职能分别在《上海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中以政府令的形式明文规定。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定位是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专业化权益性资本市场,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等提权交易和股份融资等服务。同时,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组建了由市各委办局领导组成的指导委员会,并且挂靠在市科委下,这些措施有利于解决发展初期产权市场的市场信用和地位问题。

(2)提供垄断性资源,保证交易的活跃

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是经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产权交易的唯一平台,凡经认定的项目,如果需要融资或产权交易的,都会由转化服务中心推介给技术产权交易所,从而享受从认定到产权交易的一条龙服务。在交易所完成的交易中,经转化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占了40%。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还享有国有产权交易的特许权和国有产权的托管权。此外,交易所还拥有鉴证权,即产权交易只有经交易所认定后才能进行工商注册和办理变更手续。

2.以政策扩大产权市场规模

建立一个规范的产权市场绝不仅仅是为了“赶羊入圈”。政策和体制障碍是阻碍当前产权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上海市政府通过政策扩大产权市场规模,促进经济发展。2002年4月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外资并购本市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在上海产权交易所设立“外资并购快速通道”。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也同时提高了产权市场效率,为产权交易开辟了新的渠道。

3.整合政府资源

首先体现在较为有效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保证了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和落实效果。上海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都是建立在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或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能够得到相关部门包括垂直行政部门的有力支持,政策落实效果比较好。例如1999年由上海国资局和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工作的通知》,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有效防止了国有和集体产权的场外交易。

其次表现在为产权市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市政府集中组织财政、税收、海关、工商、人事、技术监督、外事等19个委办局和与产权交易相关的评估等服务机构,在高新技术转化服务中心提供从项目申报到融资支持的“一门式服务”;上海产权交易所也设立“外资并购快速通道”,为产权交易提供快速便捷的规范化服务。这些举措既有利于树立交易所的权威地位,也有利于吸引企业入场交易,同时大大降低了产权交易成本。

三、交易机构运行机制的完善

(一)上海市技术产权交易所

1999年12月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成立,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企业产权交易,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迈出了尝试性的一步。市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扶持以及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在运行机制方面的一系列创新,使其成为全国同业中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一家。至2001年底,累计完成技术产权交易合同3000多宗,累计交易额1000多亿人民币;其中2001年成交宗数和交易额分别是上一年的4倍多和3倍多,员工也从成立之初的7人发展到50多人。

1.运行机制

(1)以会员制为基本交易模式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要求交易双方不能直接交易,必须书面委托交易所会员进行,会员则根据交易所规定向委托方收取佣金和委托交易保证金。会员一般为投资机构、风险基金和企业集团等,申请成为会员的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目前交易所在全国已有200多个会员单位,其中约60%是上海机构。会员的会费、年费和交易佣金提成是交易所的主要收入来源。

(2)组织保障和平台建设

交易所是公司法人,实行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市各委办局领导担任。建立三网两库一系统,为技术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支持平台。三网是指中国技术产权交易网、技术产权交易所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推介网。两库是指项目信息库和高新技术专业人才库。一系统是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所监管部依据交易审查制度,负责对交易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

(3)运作机制的完善

一是广泛收集信息,构建跨地区信息网络。交易所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31个交易信息收集机构,进行项目信息的收集和。交易所还与美国和日本的机构合作,建立了境外信息联络处。

二是尝试新的交易方式,成立了技术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技术产权的公开拍卖。

三是寻求地方银行对成交项目融资的支持。交易所与上海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其推荐的会员单位和客户(必须为本地企业)提供5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用于满足完成产权交易后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2.效果

技术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构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全国同类市场的发展趋势,并形成以下特点。第一,上市公司进入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并成为主力军。2001年上市公司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55%。部分原因在于证券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强对上市公司投资领域的调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促进了上市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扩大企业规模和调整发展方向。第二,以本地交易为主,外地企业来沪投资增加。2001年上海当地企业间的技术产权交易占总交易额的86%,在150亿元的跨地区交易中,外地企业来沪购买产权占89%。第三,国有和集体企业产权交易是活跃交易的重要力量,上海国有和集体企业存量很大,这部分企业的改制和兼并收购占产权交易的相当比例。2001年国有和集体企业产权交易1226宗,占总成交笔数的49%;成交额170亿元,约占总成交额的17%。

(二)上海产权交易所

不同于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公司制,上海产权交易所是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受早期经营国有产权交易职能的影响,其代行政府职能的色彩较浓。但在上海技术产权所成立并获准经营国有产权交易后,上海产权交易所职能重点已经转移。上海产权交易所也实行会员制管理,但交易双方有权选择是委托会员进行交易,还是直接向上海产权交易所申请自行交易。国有和集体企业产权交易是强制入场的,但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的产权交易自主决定。其运行呈现出两个特点:

一是职能转移。在功能上,从最初的仅服务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成为促进不限所有制的产权交易和资本流动。国有、集体产权交易量比重从1996年的97%降至2000年的53%,高新技术产权交易也已占交易总量近一成。在成交机制上,以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竞价方式取代了政府的行政撮合。

二是由区域内企业交易平台向跨地区产权交易平台转变,并以促进外资并购为特色。1996年,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成交的异地并购仅2宗,交易额仅有2600万元;而2002年的异地并购达513宗,交易额为130.32亿元。涉外产权交易在2000年约40宗;成交额约20亿元,占总交易额的4%,比1996年增长了29.25倍。2001年4月,上海产权交易所与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合作,建立并开通外资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及其他产权的“快速通道”。2002年,包括三资企业和境外企业在内的外资通过产权交易所并购重组的产权交易59宗,并购交易金额45.74亿元。同时,上海产权交易所将与海外投资银行及其在沪机构合作,建立海外中介机构点,为吸引外资“进入”和促进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并购市场提供规范有效的服务。

(三)两个交易所的几点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