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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识范文1
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市政府93号令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在认真调研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思路,其目的是以创新的工作方式,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有限监察为全面监察、静态监察为动态监察,建立起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形成市、区(市)县、街道三级联动执法的新格局,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93号令的深入贯彻实施。今年2月,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成立了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的责任,并在部分区(市)县进行了试点。当前,要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加大93号令的贯彻力度,推进城乡充分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首先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93号令贯彻落实,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前不久还专门提出了要求,各区(市)县要通过提供政策咨询、举办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执著的追求来做好工作,提高本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提高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识,明确各自责、权、利,理顺劳动关系。通过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确保93号令得到深入贯彻,实现用工必须签合同,用工必须参加社保的要求。其次配合要进一步加强。要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综合治理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与劳动关系政策业务工作的衔接,建立工作互通机制。刚才,我们看到的春熙路街办企业、劳动者、工会或商会三方协调机制,就是很好的探索。第三执法要进一步规范。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热情服务,严格执法,规范化执法。对于违法案件要敢于碰硬,严肃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二、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重点是服务和管理的有机结合。推行这项工作,要以服务劳动者、服务用人单位为宗旨,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逐步探索和完善网格化管理,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执法能力,方便群众办事。一是以资源整合为基础。要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自上而下、全面推进的工作态势和工作合力,把分散在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以及就业、社保参保缴费和劳动用工等方方面面的数据加以整合,摸清用人单位底数,建立准确的用人单位数据库,为搞好管理打下基础。做到市和各区(市)县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一口受理、一网协同,在区域内进行综合管理和共同监督,做到发现、分析、分派、执行、监督等环节上环环相扣。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重心下移、事权下放,把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实到基层,明确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各自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对用人单位的违法案件,必须由专职监察员依法处理。二是要以优化流程为核心。要把规范化执法与方便劳动者相结合,优化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和回复全过程,通过构建统一的受理渠道,建立统一的资源调度和协调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在各个网点中设立各种便民设施,使劳动者能就近就地通过服务热线、投诉网点等渠道,以最快速度提出服务需求,做到在网格化管理中实现及时发现、反应灵敏、处置有方和管理高效。三是要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要充分发挥已覆盖全市528个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的作用,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的建设,按期在年底覆盖全市。同时,在劳动保障信息网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形成连接市、区(市)县、街道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争取在明年内实现劳动保障信息网与监察网的对接和互动。
三、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必须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为行政执法机构,对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就必须做到人员有编制,工作有经费,办公有场所。市政府〔2006〕9号文件要求,各区(市)县应在每个网格中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全市建立一支由专、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把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上周,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了进一步做好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落实保证政策到位的经费。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对实名制调查、 网格化管理、就业督导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实名制调查工作要做深做细做实,决不能走过场。但从全市的情况看,落实情况不平衡,个别区(市)县执行情况还不够好。各区(市)县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放到更重要的位置,研究政策,彻底解决制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分管领导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突出重点,将此项工作抓在手上,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区(市)县劳动保障部局要增加措施、完善机制、增加人员、保证经费,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识范文2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的建设;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一、强化责任,提高监察执法效率
行政效能的高低是衡量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准,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要用心干事谋发展,只有增强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和法制意识,全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才能确保在执行上,做到群策群力、积极主动、恪尽职守、办好办快。当前,在工作效能机制上,我们必须继续做好四点:一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机制,细化落实岗位责任,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到岗到人,建立分片包干、定岗定责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主要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工作督查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述职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问题,督促推进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明确方向,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法,提高工作绩效。通过以上机制,确保对各项专项监察、日常巡察做到事先有计划、有方案、有文件、有重点,事中有督办、有自查,事后有分析、有结果、有总结;三是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不可预见的突发因素多,群体性现象突出。因此,全体监察执法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尽力尽快依法调处各类矛盾,增强预警防范意识,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善于把各类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影响面最小的范围。
二、建立监察执法支持机制,促进劳动监察队伍建设
随着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劳动监察工作尤为重要。要建立一支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具备高素质、精业务、守纪律、网络化的劳动监察队伍,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监察执法工作的支持。一是要在机构编制上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建立一支与工作量相适应,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要加大对各种硬件设施的投入,配齐监察交通工具,及录音、录像、照像等取证设备,统一服装,为及时准确查处案件,履行监察职能,创造良好条件。二是要在培训上支持。针对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特点,要加强对监察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学习化、工作化、全员化的培训制度,把培训和使用、考学和奖惩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要在工作上支持。各级领导要支持劳动保障监察独立开展工作,碰到困难主动帮,遇到关系不说情,鼓励他们依法行政,秉公办案。同时,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自身要下力气抓好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服务,提升质量,把劳动保障监察真正打造成为一支公正、清廉、严明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三、提高素质,提升监察执法能力
知识经济时代,工作与学习密不可分。理学者派瑞曼曾指出:“持续不断地学习不仅是获得工作的先决条件,而且是一种主要的工作方式。”学习是气质的积聚,是境界的打坐,是智慧的源泉,是创新的基础。不爱学习,思想就缺少灵气,讲话就缺少底气,行动就缺少朝气,工作就缺少锐气,就可能落伍。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者,可靠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过硬的业务能力是实战执行力的决定性力量。必须从理论武装入手,从正确导向入手,从改善环境入手,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必须正确地掌握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方面的知识;必须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生动性和有效性,学会辨别是非真伪,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必须能够展示良好的综合素养,具有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品格,使自己不断保持创新的精神活动能力;必须不断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使主观与客观达成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些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关键在于不断的学习。
四、建立监察执法宣传机制,提高劳动法律法规意识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首先要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学会依法维权,有了问题向劳动保障监察寻求法律援助。因此,必须把劳动法律宣传放在重要位置,以劳动监察为主,建立起经常与集中、普及与重点相结合的法制宣传制度,使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当前,要特别突出《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宣传,不仅要宣传法律知识,更要宣传监察执法的作用,不仅要宣扬先进典型,更要曝光反面事例,使用人单位确立遵守法律、依法用工的观念,使劳动者增强学法信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要善于借助宣传媒体,改进宣传手段,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宣传车、文艺表演等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劳动法律法规深入用人单位、进入车间、走近员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为更好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奠定基础。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识范文3
关键词:乡镇劳管站 职责权限 法制化 规范化 制度化
最近几年,各地为解决经济发展后劳资纠纷增加、劳资矛盾突出的问题,纷纷建立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所)(以下简称劳管站),授权委托劳动保障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从而,为缓解各地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繁重的压力,维护一方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在法律法规上尚未对乡镇劳管站在监察工作中的职责权限予以明确,因此,各地在建立和发挥乡镇劳管站的作用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放得过宽,乡镇劳管站既承担了大量的办案任务,同时也引发了许多行政诉讼案;有的收得过紧,既束缚了乡镇劳管站的手脚,也使乡镇劳管站在劳动保障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无所作为,形同虚设。对此,笔者就乡镇劳管站在监察工作中的职责权限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现状分析
从目前各地建立乡镇劳管站,赋予乡镇劳管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权限的探索和试行情况看,大致有三种情形:
(一)等待观望型
一部分地区建立乡镇劳管站后,一直未把监察工作的职责权限委托给乡镇劳管站,乡镇劳管站的主要职能只是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以及其他劳动保障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如何赋予乡镇劳管站监察工作的职责权限问题上,把握不准,持等待观望态度。究其因:一是认为法律法规尚未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缺乏法律依据;二是担心乡镇劳管站工作人员素质跟不上,怕委托授权后会覆水难收,弄巧成拙,因此不敢轻易委托放权。
(二)稳步推进型
部分地区设置乡镇劳管站监察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时,则持积极慎重的态度,亦放亦收。委托乡镇劳管站在监督检查时,可对企业下达限期改正的指令书。如逾期不改的,由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虽然乡镇劳管站仅有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的权限,但比起“等待观望型”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究其因,其基本想法与“等待观望型”相差不多。
(三)积极探索型
部分地区在积极探索乡镇劳管站监察工作中的职责权限上步子迈得比较大,主要是将县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部职责权限委托给乡镇劳管站,乡镇劳管站既有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权,又有以派出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权,从而大大强化了乡镇劳管站的职责权限和职能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问题,即由于乡镇劳管站的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办案质量难以保证,由此造成委托机关被“民告官”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大量增加。
二、职权设置
如何设置乡镇劳管站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关键还得从建立乡镇劳管站的目的和作用来分析。首先从建立乡镇劳管站的目的来看,一是为了加强对乡镇所属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工作的管理、服务和监督;二是为了延伸劳动保障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办事方便;三是为了解决劳动保障管理工作事(案)多人少的矛盾。实践证明,乡镇劳管站所发挥出来的作用远比设想的还要充分和有作用。因为有了这支队伍,乡镇村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管理工作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乡镇的各类劳动保障工作以及劳资纠纷和争议基本做到了就地解决,妥善处理,维护了当地正常的生产和社会秩序,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其次,我们在法规规章上也可找到依据。原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9月27日颁布的第1号令《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中第十条明确规定:“乡镇劳动管理机构受派出机关的依法委托,有权以派出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这里所说的行政处罚,在其第五条中规定为:“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由此可见,按照部颁1号令规定,作为派出机关可以依法委托乡镇劳管站以派出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职责权限已经十分明了。
再次,乡镇劳管站在职责权限的使用上,能否合法正确和公正,能否避免因用权的过错,给派出机关带来无尽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应该一分为两来看,我们应看其主流,对由此可能产生的弊病,理智的做法应当是积极地想方设法地去克服、去避免,对于如何避免问题,应当把好三个关:一是要把好人员的入口关。要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原则,选配文化高、素质好、年纪轻、勤奋能干的同志来担任这一工作;二要把好人员培训关。要对乡镇劳管站人员进行严格的上岗前的系统化培训,实行上岗资格证书管理,未取得上岗证者不得上岗;三要把好办案的监督关。对乡镇劳管站的办案情况,要进行跟踪监督,实现电脑网络化管理,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要做到事前有汇报,事中有询问,事后有检查,一环紧扣一环,严把乡镇劳管站的办案关,以切实提高乡镇劳管站的办案质量。
三、趋势探讨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推进,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与之相配套的劳动保障管理人员也要求随之增加。因此,建立乡镇劳管站既是形势发展之所需,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和趋势。而赋予乡镇劳管站在监察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是保证乡镇劳管站活力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乡镇劳管站权威和希望之所在。从发展趋势看,笔者以为乡镇劳管站的职责权限应该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职责权限的法制化
目前,有关乡镇劳管站在监察中的职责权限问题,虽然在部颁规章中已有规定,但由于部颁规章在法律效力上大大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因此,以其低下的法律效力,势必影响其职能的正常发挥和社会认知度的提高。鉴于此,必须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明确乡镇劳管站的法律地位,使乡镇劳管站在劳动保障监察中真正名正言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职责权限的规范化
由于乡镇劳管站在劳动保障监察中职责权限的局限性,委托的结果铸成其有职权而无责任,它可以在委托的权限内行使一切权利,做好了成绩是委托机关的,做坏了责任由委托机关承担。如此运作程序,势必挫伤了两方面的积极性。委托机关担心乡镇劳管站办错案、出乱子,怕自己承担行政诉讼责任;乡镇劳管站觉得权责不明确,关系不顺,工作积极性不高。因此,必须在明确乡镇劳管站职责权限的同时,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真正做到有职有权,责任落实,实现规范化操作和管理。
(三)职责权限的制度化
委托也好,授权也好,一旦乡镇劳管站在劳动保障监察中拥有了行政处罚权,上一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就必须对其办案过程、办案程序、办案质量、办案要求等实行制度化管理,切不能一授安之,一托了之。要制定统一、明确的办案规则,做什么,怎样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奖惩措施有哪些,等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使乡镇劳管站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法律的规范下办案,在规范的制度下操作,从而,充分发挥乡镇劳管站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
参考文献: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识范文4
上半年,我科在支队领导的带领下,坚决贯彻落实 “浙江无欠薪”行动的基本要求,在工作实践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在各兄弟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支队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经过科室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半年来,我科根据支队党支部的统一部署,科室所属人员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积极参加支队组织的各种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我科共完成投诉举报案件66件,其中行政处理3家,行政处罚2家,共为76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960941.81元。处置突发事件4起,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均得到有效处理,领导交办案件均及时反馈;检查建筑工地30多处,有力的督促了六项制度的落实;到辖区大队、中队指导工作60多人次,进一步规范了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规范,提高了中队监察员的业务技能;全科人员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工作组对我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考核工作和省对我市创建“无欠薪市区”的考核验收工作,为最终实现“无欠薪”贡献了力量。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相互协助,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我科根据支队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科室成员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要求科室人员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无欠薪”行动的基本要求,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和提升城市品牌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作为宣传和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手段,特别强调在工作中着重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以此作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减少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通过业务学习,提高了科室成员监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监察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开展日常监察,及时纠正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全科上下在合理安排好各阶段工作的同时,积极通过日常巡视监察的方式开展主动监察,3月份我科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共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活动中,我科共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所共10家。通过检查,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又加强了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细节性疏忽,把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从源头上落实“无欠薪”夯实了基础,也受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好评。
2、积极配合做好“110”转发突发事件的指导处理工作。全年来,全科共受理“110”转发的重大突发事件隐患50余件,在指导区大队处理过程中,全科人员能做到敏感意识强,依法依规,顾全大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第一时间接件,第一时间指导,第一时间反馈处理情况,以高昂的工作热情,负责地工作态度,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强化“无欠薪”治理,确保落实 “无欠薪”。
继续深入开展 “无欠薪”行动,突出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领域“无欠薪”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预测、预析、预报和预防的预警排查制度,以制造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深入推动欠薪治理综合监管。重点抓住政府工程领域这个关键,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分账管理、银行工资、工资保证金制度和维权公示制度等长效机制落地,有效防范化解欠薪矛盾和劳资纠纷,有效应对预警监控缺失、制度落实缺位、排查督导缺力的矛盾。上半年我科为圆满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对我市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和省对我市申报无欠薪市区的相关区的考核验收工作,在年初就围绕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岗位特点,逐条对照抓落实,同时指导辖区大队同步做好各项工作。对各在建工地侧重于抓制度规范和落实,特别是“六项制度”的落实,在检查中指出问题,限定时间整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结果。上半年全科共对辖区内40余家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六项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确保了“国考”和省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立足本职做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
半年来,我科全体工作人员能紧紧围绕支队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落实无欠薪工作的指示要求,立足本职岗位,不怕苦、不怕累,坚持深入工程建设项目一线,既着眼相关法规政策的宣讲,又强化对防欠薪制度措施的具体指导,同时注重对大队、中队人员的业务指导,提升了“无欠薪”工作的整体水平。如我科XX同志,自身业务能力突出,支队领导安排其负责无欠薪工作后,能第一时间进入情况,积极主动联系相关协同单位,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探索制订落实“六项制度”的细化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同时承担起了全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先后为各区的一线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举办业务培训,为我市全面创建“无欠薪市”做出了较大贡献。半年来,科室所属人员团结协作、执法公正、认真负责,在行政执法和日常检查中注重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既有效地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又及时制止和纠正了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贡献了一份力,得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致好评,提升了支队劳动监察工作的整体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水平和办案技巧仍需不断提高。当前,在对一些复杂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不仅需要我们经验的积累,更需要我们在完全理解和理清所有法律问题的前提下,严格执法、创新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因此,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水平和办案技巧亟待提高和改进,这样才能适应劳动保障监察新形势的发展,才能沉着地面对即将出现的一切新情况,才能有效地解决出现的一切新问题。
二是在处置一些新型劳动关系的案件过程中,因相关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依据,解决问题的手段较单一。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科室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保持科室团结气氛,增强凝聚力。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识范文5
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为总抓手,通过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全面整合执法资源,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二、一体执法计划安排
2009年共安排四项执法检查: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时间:2009年1月1日至2月28日,2009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劳动保障一体执法综合检查。检查时间:2009年2月20日至8月31日。
(三)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时间:200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检查时间: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一体执法检查的内容
(1)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
(3)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及执行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三项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4)用人单位参加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情况;
(5)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执行职业资格培训制度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9)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一体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计划是根据国家、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署,围绕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中心任务制定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执法计划的严格实施,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检查事项的,需由监察机构会同有关科室(单位)提出,报局长办公会同意后实施。
(二)加强对一体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代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行使劳动保障检查监督职权,凡涉及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检查活动,均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有关科室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对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检查活动,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执法检查活动。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识范文6
一、两网化管理的目的
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并促进企业的发展,全面提高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效能。
二、两网化管理的内容
我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以乡镇(包括工业园区)为一个网格,分片划分成若干个区域,在每个网格区域内,配置相应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调查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运用网络软件对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监控,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两网化管理工作步骤
(一)建立网格。对各乡镇场及工业园区按照民政、规划和国土部门最新划分的行政区域建立17个网格,不留空隙和死角,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2010年10月底前,原则上按一个乡镇划为一个网格,并对划定的网格进行编码,绘制成彩色网格图书面报市劳动保障局。
(二)落实人员。在2010年10月底前,各乡镇完成相关人员招聘,按照每个网格不少于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配置,通过政府公益性岗位政策,在县城区建立协管员队伍,配备3名劳动协管员,主要负责县城区和工业园区的用工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和所在网格的劳资矛盾的调解工作。人员聘用工作完成后,将组织协管员统一培训,熟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明确各网格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监管职责,全面启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建立全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县劳动保障局指导网格内配置的劳动保障协管员,深入到网格区域内每个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表》的要求,逐一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时限要求:2010年11月底完成县工业园区、鳌溪镇辖区内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2011年4月底完成全县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2011年6月底完成全县个体工商户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
(四)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各网格要结合金保工程网络和管理软件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各乡镇将采集到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输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以网格为单位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在今年年底前将县工业园区、鳌溪镇两个网格建立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进行数据整合,为明年全县全面展开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五)建立健全制度。为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县劳动保障局要尽快制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考核考评制度、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动态监控制度、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做到按级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两网化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劳动保障局职责。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以点促面,全面推进;负责与县政府协调,通过公益性岗位配齐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指导劳动监察机构实施两网化管理工作;负责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目标管理。
(二)各乡镇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负责落实配置劳动保障所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三)劳动监察局及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工作要求,劳动监察局负责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负责统计各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负责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的软件管理。县工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情况;县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注册情况;县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负责做好本园区入园企业的两网化管理工作。
五、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两网化管理是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依法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力保障,是提高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按照“网格、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人员、经费”五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划分网格,落实工作场所,配置人员,明确经费来源,保证经费落实。财政部门按实有监察员、协管员人数,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加强领导。为推动工作的开展,成立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李新生任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庆华、副局长夏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劳动监察仲裁股、社保、就业、医保机构负责人、工商局、民政局、质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劳动监察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