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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管理的调研报告范文1
一、**市城市供水压力现状
**供水设施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到目前已形成生产能力6万m3/d,输配水管网总长118km(dn≥80mm),用水普及率98%,基本上满足了城市用水需要。但按“城市给水系统应满足城市的水量、水质、水压及城市消防、安全给水的要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98)来衡量,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市民反映最普遍也是制约**供水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给水管网水压不足,产生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方面。
1、现有供水系统起点低,城市扩展后显得先天不足。
主要制水厂江北水厂是建市前按原县城总规选址、征用地和确定最终规模的,至今未能突破单水源、小水厂、以树枝状为主的供水管网,供水水压为低压制的格局。供水范围原来主是要巴河两岸较平坦的低洼区(高位山坡地带尚未开发),且在上世纪80-90年代,城区多层建筑大部分都设有屋顶水箱和加压设备,对昼夜用水量和水压不均匀情况自行调节,所以江北水厂建成初期,供大于求,市民满意,政府高兴,很多潜在问题尚未显现。
撤县建市后,**总规几经修编,城市地位升级,供水范围迅速向下游及高位区扩展,且建筑层数普遍增加,小高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原有低压制的供水系统,就显得起点太低,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向中等城市的供水和安全性提高上的转变。表现在: 1、应有多水源、多水厂及应急水源;2、低压制管网的中远端也应增设补压设施;3、城市呈梯级开发后,地形起伏变大,应采用分区、分压供水方式;4、重新合理布局生产、生活与消防合一的大的环状管网建设;5、小高层、高层建筑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等等诸多问题日显突出,原有供水系统先天不足的缺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扩展后新出现的供用水矛盾。
2、管网建设滞后,供水系统未能全面配套。
江北水厂生产能力经扩建改造后虽已达到5万m3/d,但管网建设未能同步进行。由于原管网建设缺乏统一、科学、严密规划,现有118km的管网多是逐年小步走“见效快”形成的小口径管网,且大部分呈树枝状分布。近年供水量一增大,瓶颈问题就显现出来。尽管出厂水压力为0.45mpa,但至管网末端已锐减至0.15-0.2mpa,甚至更低。这主要表现在管网末端的南坝片区、后河桥片区、高位区龙泉片区和回风片区。
3、高位调节水池损坏,直接影响压力调控。
**供水区域多分布在离水厂较远的中下游地段,为使出厂水输水干管较均匀地向城内输水,在靠近江北水厂的白云台建有砖砌结构的高位调节水池两个,总容积3500 m3,除调蓄水量外,主要功能是起稳压作用。由于北二环开发建设,水池周围山体截脚和放炮施工作业等影响,致使1号水池(XX m3,)已开裂无法修复,仅剩2号水池在低水位状态下维持工作,使之调蓄和稳压作用大大减弱。管网水压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增加,高峰供水时压力波动尤为突出。目前城区不仅出现高地段、高区位、高楼层欠压缺水,甚至出现了低区供水压力不够现象,如南坝片区、北门片区和后河小区。
4、新建住宅小区供水后遗症层出不穷。
近几年来,**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各处如雨后春笋般建成一片片居民小区商品住宅群,大多数是7-12层的小高层建筑。但供水水压问题从未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从设计、施工到建成交付使用,均无楼院供水加压设施。靠城市供水管网压力是否能直供到顶,开发商似乎从未怀疑过。而实际上,小区室内室外给水系统不完善,供水设施不配套,交房后供水问题层出不穷,高层位住户反映热水器打不开,厕所排便冲不走的欠压问题严重存在,物业管理跟不上,水一通,供用水双方矛盾加剧。
5、一户一表供水方式改变后,所需服务水头增大。
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以后,多采用首层集中分户,各户分设单根小口径(dn20)主管入户的供水方式,较之以往每户有多根大口径(dn40或dn50 )主管分别进入厨、厕、卫的供水方式,管径变小,管线增长,阀门和附件增多,使管道阻力损失成倍增加,对配水管网上的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所提到的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相当于将水送至6层建筑物所需的最小水头,而实际上六层住宅“一户一表”所需水头往往要大得多,因此,分户表后,不少用户反映水压不足。
二、**供水压力不足解决的对策和措施
1、近远结合,科学规划。
为实现中等城市供水目标,按照**新的总规修编要求,XX年,**圣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供水设计院完成了2020年城市供水专业规划。拟建成多水源、大环网、分区分压城市供水系统。
2、加大投入,加快管网配套建设和高压区位供水加压站建设,从根本上改善管网水压。
现已完成城市给水管网改造规划、可研及一期工程的初设评审。一期管网改造(低压)工程已进入第一标段的施工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6610万元完成一期管网改造项目,使**供水管网现状得到根本改善,同时为二期建设、近远结合打好基 础。二期工程主要解决城市高区位加压供水问题。目前正积极筹备加压站选址、完善用地手续等供水加压站建设前期工作。
3、增加变频恒压装置和修缮白云台高位调节水池。
为弥补白云台高位调节水池功能不足,江北水厂在送水泵房增设了变频恒压装置,对稳定出厂水压力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对远端管网压力调节作用不大。为此,积极组织修缮白云台高位调节水池。高位调节水池功能恢复后与变频恒压相结合,实现近、远端水压综合调控。
关于城市管理的调研报告范文2
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观”,其核心就是发展,发展就有变化,变化需要创新。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备,如何加强城市管理、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及工作机制,理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使其高效规范的运行,就成为一个重要课题。12月,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法工委牵头的“综合行政执法”调研组,通过历时两个多月较为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背景与推行现状
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自1997年以来至,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8月22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该决定指出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试点的基本内容、试点的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重庆市政府相继批准了我市渝中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陪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府发96号),即三定方案,将大渡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大渡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专司行政监督处罚职能。至此,管罚分离的行政执法法制格局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推行的现实状况来看,已有渝中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陪区实行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其推行情况亦不尽一致,有的完全没有了管理职能,有的还交叉了部分管理职能,有的是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块牌子一套班子,有的是并列环保局、市政绿化局等多块牌子一套班子,但不论哪种机构设置形式,都基本形成了管罚分离的法制格局。
二、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之分析
综合行政执法是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构建管理长效机制的一种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具备执法主体唯一性、执法体制统一性、执法职能综合性、执法范围灵活性的特点,但该项工作的推行也面临着各种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行法律资源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
第一,我市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根据“三定”方案(政府规章)明确的授权方式进行执法。政府规章进行授权的方式,适用于行政机构,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根据这样的授权,综合执法队伍只能实施政府规章的规定,无法实施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为由人大授权方式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对象,主要是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现行综合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包括其执法内容和程序均受到挑战。
第二,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过于分散,带有不确定性。目前综合执法依据散见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和主体设定的,所以,一旦相关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综合执法依据也将随之变化,执法体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
(二)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
有些执法行为往往同时涉及综合执法和专业管理部门,完整统一的执法行为被人为割断,制约了综合执法队伍职责的有效履行。专业管理部门囿于无明文规定,缺乏专业的有效指导,综合执法队伍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效的沟通机制尚未建立,使得有的地方出现管理和处罚盲区,专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两不管。
(三)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当、责权界限不清
从调研组了解的情况来看,地方性规章对综合行政执法定性不准确,导致这支队伍存在职能职责不清现象,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责权利也很难划清。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矛盾。
1.管罚分离的法律要求与执法实践中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
综合执法是解决管理权和审批权合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又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罚分离后,各试点区均出现不能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的现象,管理部门在管理中发现的所有违法行为已无权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局赶赴现场处理的当事人已逃逸,行政执法无法实施,由此造成管理和执法效率低下的后果。第二,执法工作超越不了“事后执法”的现状,前期管理不到位,执法队伍成为“救火队”,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难以保持。第三,有的试点区现在两权分离的深度和广度还极为有限,管理和执法在许多方面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管理和执法形不成合力。
2.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
首先,街镇作为第三层面的基层组织,存在着两面性:一方面,面对量大面广的社区、村社综合管理任务,承担大量区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等各项硬指标,其工作是需要有一支“拉得出、能办事”的队伍;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镇尚未真正从长期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网中摆脱出来,还无法真正站在管理和服务的角度对执法活动履行管理职责 。
其次,面对权力上收、任务下放的综合执法格局,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与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熟知各项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否则就不能切实履行综合执法的职能,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上述必然要求之要素在客观体制和综合执法机构主观素养方面的双重缺失,使得条、块管理与执法的界限不明、责权不清。
第三,权责分离现象严重,“三定”方案明确授权执法主体和执法权力属于综合执法机构,而工作责任则延伸到了只有管理职能的街镇和相关部门,出现了街镇执法越位和执法不安的现象和心理,致使执法局综合执法编制和经费投入不到位,不仅使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均提出工作异议,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存在政府不依法行政的隐患,如若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将处于不利与不法的地位。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街镇普遍认为综合执法局指导不力,人力不足,自己冒充执法主体冲锋陷阵,其不合法履职的隐患令人担忧,希望尽早取得合法执法主体资格,扭转条块管理和综合执法不尽协调的工作局面。
(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没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每一个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一例外深感困惑,同时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也缺位,不论从法律规范角度还是行政管理角度都有先天不足,部门设立的缺位,法律规定的缺失。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名不副实。综合行政执法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是与城市管理相配套的行政执法,即关于市政环卫、环保、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超出或职能不足都是不恰当的。而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超出(管罚不分)和职能不足(未能统领城市执法)的现象尤为突出,综合行政执法未真正实现其综合执法的目的。
三是现行综合行政执法本职任务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三定”方案以“7+1”规定了综合执法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对象,各试点综合执法区均反映执法局半成左右的时间和精力都在完成+1的任务,此项工作严重冲淡了其原本的7项综合行政执法任务。
三、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与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管理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离,是按照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规范行政部门政务行为的重要举措。该工作格局有利于在相关的行政权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的过量裁量;有利于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权力部门利益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工作效率,防止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因此,应扩大试点范围,巩固试点工作的成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
(一)理顺体制
严格使权力主体、监督执法主体相分离,从体制上形成一种行政处罚职能相对集中、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的格局。
1.成立重庆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构。可以成立业务全面的大部委形式工作机构,通过机构设置整合综合行政执法资源,解决一些专业执法问题,彰显综合行政执法的威严,同时让行政相对人多一条合法的行政复议救济渠道。
2.努力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规范高效的工作体制。现在重庆的试点区中,南岸区市政环卫和综合执法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在未实现“大综合”情况下,其权宜之法显得较为合理,既满足了管罚分离的法制要求,又能较灵活地处理管理与执法相脱节的矛盾,能一定程度避免多头管理执法难到位、多头管理不便执法的现象发生。
3.明确综合执法的功能定位。要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功能进行科学定位,综合执法不能越俎代庖。“三定”方案中明确给执法局的“7+1”项职能,对“+1”职能中任务过于繁重应当引起重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少用甚至不用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围堵”,适当调整其该项职能,应“本位”而非“越位”。
(二)转换机制
要解决管罚分离法制要求与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要解决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首先应当认识到:审批、许可等管理权与处罚执法权的分离,不是行政权力的简单加减,而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衡,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同是行政行为,是同一行为的不同阶段。其次,就综合执法的整体状况而言,合理分配管理和执法的功效、合理区分条块管理的职能重点,既有利于发挥综合执法的协调性、综合性和全局性特点,又有利于发挥行业管理的技术优势,依托街镇管理的人财优势,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运转和谐的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之间科学、有效的沟通运作机制;二是探索街镇管理与综合执法之间既联系又独立的运作机制;三是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疏与堵是城市管理的两种手段,两者不能偏废;四是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评估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五是建立执法队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就大渡口区实际情况,可形成各街道、相关部门和管理处相对工作独立性和自,又可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集中的工作局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工作机制,广泛调动各方面城市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法制保障
执法的有效性是基于执法的合法性,加快调整完善授权方式、组织开展前瞻性的立法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内容。要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为核心,以取得强有力的综合执法手段为抓手,以清理修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综合执法法制保障机制。由市人大制定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执法手段和执法程序等。对现有的涉及市容市貌的有关专业执法依据进行整体清理,并按照责权利统一的要求进行完善,为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综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实现高效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现行法律法规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亦随之消弭。
关于城市管理的调研报告范文3
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对居民物业小区(以下简称小区)进行有效管理,是我市城市管理面临的严峻问题,同时也是一个薄弱环节。小区公共绿地、公共卫生维护责任不落实;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依然存在;垃圾成堆,污水成河在有些小区时有发生。每逢初春,积存一冬的垃圾成为环卫及有关部门最头痛的问题,例如20xx年初春就从哈英德小区清理出近百吨垃圾。就如何建立小区公共环境及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政协对此进行了调查研究,并组织部分委员进行了实地视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现有居民委员会36个(不含划归天北新区管理的7个),有物业公司进驻管理的小区26个。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过去那种单纯的单位管理的住宅区(住宅楼),已逐渐被不分单位的小区所代替。小区现有的公共环境基本上分三种情况:第一种基本上是一个单位小区,其公共环境及卫生管理,仍由其单位统一管理。如海纳尔小区(属卷烟厂)。这种模式的小区已所剩无几。第二种是多个单位住宅楼及非单位居民共居的小区,在这样的小区或者存在着“园中园”,或者一个单位有几单元或者几幢楼。在这种小区中,小区物业管理有的是,单元自管自已单位的“园中园”,或自聘物业公司管自己的“园中园”。一个小区甚至可进入5—6个物业公司。例如芙蓉里西、哈英德等小区。这种小区占现在小区的大多数。第三种小区,基本上能按照国务院颁布在的《物业管理条例》,一个物业公司全权负责小区环境及卫生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也能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例如别依斯、同济里等社区。
二、存在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区的管理将逐步走向依法自治管理的道路,但作为社区居委会这个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机构,却存在着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等问题,所以在社区自治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的缺位问题,尤其是在环境及卫生管理上难以发挥协调、服务作用。
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依据国务院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在房管局及居委会的指导下建立,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协调能力、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缺位、工作作风不够深入等等),使业主委员会的群众基础、议事能力及代表委员的个人素质都不能与社区物业管理的实际要求相适应。业主委员会从制度层面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故业主委员会在业主中的权威性不够,不能切实代表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受权利并履行义务。
物业公司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伴随着物业服务社会化而产生的。在《物业管理条例》对其资质、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权力、义务从法规的角度提出规范要求。但由于社区居民小区尚在发育建设中,社区居民小区还未能发育建设成为《物业管理条例》所要求的底线,以至使得《物业管理条例》在实际贯彻执行中大打折扣。一个小区有多家物业公司进驻,各单位自管的园中园区域中自聘清扫人员“各扫门前雪”等成为我市居民小区最多见、最实际情况,由此而引发的公共区域环境及卫生没人管,垃圾没人清,卫生死角的垃圾只能靠爱卫会或领导下令在有重大活动或迎检活动时调动环卫部门突击。环卫部门因年初预算中并未将此类费用列入预算,突击一两次可以应付,次数频繁,入不敷出使环卫部门苦不堪言。
在城市规划社区详规中,缺乏对环卫设置的规划,以至于按照规定应设置的环卫设置(垃圾箱、垃圾筒、垃圾房等)无处安排,完全环保封闭的、卫生的垃圾临时集中设置,由于财力所限,环卫设施购置时尚不能一步到位。
至今**市尚无一个规范居民小区环境及卫生管理的地方性规章,以至使居民小区公共环境及卫生虽应有多个部门涉及到对其的管理,但居民小区脏、乱、差仍是我市城市管理、治安管理、卫生管理、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目前,有些事几个部门都管,有些事哪个部门都不管。仅有的一个部门规范性文件《**市居民区卫生管理实施方案》(**卫会发[20xx]13号文),也因以上因素落实起来难度很大。环卫处制定的《**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至今也未得到政府批准。
三、几点建议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主席令第21号)、国务院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的决定》、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大力开展社区建设的意见》等法规制订一部操作性强,符合**市实际情况,明确涉及到居民小区环境及卫生管理工作各方面的职能责任的规范性文件或地方规章,以解决目前谁都能管事,谁的责任也不落实的问题。
2、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最重要的民主管理的组织机构,目前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少,素质不适应需要等问题较为突出,要下大力气健全组织机构,按照新党发[20xx]3号文件要求,落实社区居委会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采 取多种形式(民主选举、选聘、下派、挂职、招聘)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考核、奖惩、竞争上岗等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水平。
3、将社区建设纳入全市“十一五”规划建设中去。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城市建设规划,逐步纠正我市社区基础设置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居民小区详规必须包括环卫设置规划,对没有进入小区详规要补缺。
关于城市管理的调研报告范文4
近两年来,**区紧紧围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形成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的格局
从20xx年开始,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四局进行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试点。通过总结和完善试点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制定了《**区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另外,通过对部门预算收支状况调研分析,按其工作职能、特色工作和资源占有状况,制定出不同类别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视财力,统筹安排、分类管理、综合平衡。对不同性质的部门采取不同类别的预算编制方法,执收执罚部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城建部门按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包干,预算外部分以收定支编制综合预算;街道办事处按街道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编制综合预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预算内外统一标准编制综合预算。到20xx年全区所有的51家一级预算单位、184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形成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部门预算推行以后,不仅使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得到加强,也使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得到较好体现。
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现了财政资金“中转”变“直达”
20xx年底,全区所有一二级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所有预算资金支付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网上直接支付力度,将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实行“二卡合一”,对人员经费及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网上直接支付,实现财政资金使用中“中转”变“直达”格局,有效控制了预算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行为。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至20xx年8月,统一撤销全部预算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98个,集中资金13,500万元,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的“链接”
20xx年,区财政部门首先对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彻底收支脱钩。由过去的预算内定额包干、预算外补充经费不足,改变为现在的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核心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未纳入预算的资金,部门一律不准使用;部门履行其职能所需的经费支出全部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这一做法既保障了执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经费,又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挂钩的“链接”。在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的基础上,20xx年,全区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了彻底的收支脱钩,从源头上避免了因收支“链接”而产生的腐败问题。
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采”“管”分离,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区政府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每年印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使全区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按照《政府采购法》,于20xx年率先在全市城区中实行采管分离,区采购办和区采购中心各司其责,区采购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区采购中心负责实际采购活动和定点采购服务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20xx年,财政部门把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工程采购作为管理重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截止20xx年年底,全区工程采购规模突破千万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295%,采购规模达到区历史最好水平。与此同时,为配套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全区公务用车的定点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制发了《**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即不论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负担的公务用车必须全部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全部定点供应通过招标来确定。实现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方式、资金结算方式和车辆费用节约激励方式,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关于城市管理的调研报告范文5
五大问题突出
物业管理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在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物业服务不规范,整体水平不高。部分物业管理企业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为居民服务”、“为业主服务”的观念,基至颠倒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态度蛮横、行为粗劣”现象屡见不鲜,保安与业主发生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其次,物业服务不到位,出现紧急情况不能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不能保证群众正常生活的需要;第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透明度不高,个别企业仍然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的情况。
开发遗留问题引发矛盾突出。北京市政协曾对北京市物业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指出:现有商品房小区发生的物业与业主的纠纷中,相当数量的矛盾起源于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一是规划变更导致业益受损,也有开发建设单位不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配套设施。二是房屋及附属设备质量差,水电等配套项目得不到落实,缺项甩项多等。三是建筑权属不清。由于《物权法》尚未出台,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如地下车库、物业管理用房的权属问题往往引起业主与开发商的争议。
业主大会成立缓慢。到目前,北京市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只有511个,比例很低。业主大会不成立,物业市场就不完善,业主的权利很难得到集体支持,维修资金的使用等涉及业主共同权益的问题也无法得到根本解决。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开发建设单位不积极、不配合、不支持,导致成立筹备组困难;二是在政策宣传、引导上力度不大,许多小区的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之初,不了解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往往是事倍功半;三是指导方式、方法和力度上还存在一定问题,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协同配合还不够,离开社区居委会的牵头组织、协调和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组织工作容易陷入混乱、无序状态。四是按照法规规定,业主大会的成立需要达到一定的比例条件,一些小区业主参与意识不强,投票比例不高,导致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无法通过,业主大会难以成立。
业主自律机制不完善,对业主委员会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在实践中发现,一些业主大会成立后,作为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有权无责,缺乏监督和约束;业主委员会往往超越职权开展活动,个别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滥用权利,,损害多数业主利益,引起业主之间意见不一致,影响居民生活的安定。
老旧居住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没有建立。老旧小区由于建设年代久,配套设施严重不足,房屋及设施设备失修失养严重。由于居民认识不统一、交费状况不理想等因素,改造后的小区良好状况难以得到长期维持。
对症下药建和谐
之所以存在以上问题,有关业内人士指出原因有以下几点: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相关的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个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多个法律主体。既有开发遗留问题、建管衔接等前期物业管理问题,又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权属、处分及收益,以及物业服务合同问题。
配套政策不完善。虽然《物业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并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文件,但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的物业管理办法还没有出台,对日新月异变化的市场缺少快速应对机制,对规定、办法的实施缺乏操作性研究。
对物业管理企业监督不力,主要表现为对物业管理企业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不够。客观上,存在各区县人员编制少、执法力量薄弱等因素,但主观上,受到“企业受处罚就会甩手不干”的影响,在处罚时畏手畏脚。关于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结合的精神落实不到位,与街道、居委会的协调配合还不够,还不能及时、有效、完全地化解矛盾和纠纷。
隋振江指出,物业管理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作为城市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物业管理,尤其是居住区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发展和保障。针对存在的问题,北京市将从以下个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完善业主自律机制,转变物业管理体制。物业管理如果不能与社区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很容易造成管理体制上的不顺,矛盾解决渠道的不通畅,容易削弱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控力度,降低工作效率,并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北京市建委正在研究制定业主大会成立指导规则等政策文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将业主组织有效纳入到社区民主自治的范畴,加强对成立业主大会的组织、指导,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活动的指导、监督,确保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有机结合。
关于城市管理的调研报告范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婧05”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我县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全面了解我县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情况,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下旬-10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通过召开调研前期碰头会、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10月22日下午,召集了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住建、工信、水利、城管、交管、新城管委会、创建办、供水、供电、移动、电信、燃气等部门单位以及义宁、宁州、竹坪三个乡镇的负责人进行汇报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区基本情况
我县城区规划用地面积39.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4.72平方公里,其中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39平方公里,公用设施用地0.45平方公里,绿地广场用地5.95平方公里,城北、城南、城东、良塘、黄田里五大板块纳入市政管理范围。
二、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打造功能完备、品质一流、特色鲜明、宜居宜业宜游的三省九县区域中心城市,我县制订了《修水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城区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管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城市各项基础功能设施逐步完善,有效推动了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
㈠市政规划编制逐步完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注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编制了《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5调整),完成了城北、城南、良塘、黄田里规划编制,出台了《修水县城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10-2020)》、《城区污水规划系统方案调整论证报告(污水专项规划)》和《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初步形成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主导、各专项规划为补充的城区发展规划格局,市政规划不断完善,功能布局更加合理,修水特色逐步凸显,为我县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完善打下了坚实基础。
㈡市政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一是投入力度大。近年来,县财政累计投入近1亿元用于一批道路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停车场、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亿元,建设秋湖里大桥等桥梁6座;投资5.62亿元建成黄田里东西大道、南圳大道等路段,拓宽改造竹坪大道和西互通;投资1亿元建成黄田里滨水生态等公园以及路网景观带;投资2500万元用于城区河道治理;投资7900万元新建和改造城区供水管网、水表智能化;投资8533万元解决工业园区超负荷问题以及老城区配电网改造;每年投入200万元对电子警察进行建设和维护。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城市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二是覆盖面积广。随着城市框架进一步延伸,城市发展格局越来越大,市政设施覆盖面积越来越广。三年来,全县各通信公司共建设地下弱电管网95.8km;建设燃气管网27km、庭院低压管网20km,城区覆盖率达80%;提升改造城区河道41.27km;建成区城市道路里程146.66km,道路面积300.13万㎡、人行道总面积58.37万㎡;建成区排水管网209.58km、污水管网79.2km;公共绿地面积329.5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9.03㎡/人。三是建设进度快。先后完成秀水大道白改黑、横坑商贸城道路改造、五杰广场、安坪路沿线塌方治理、创业大道延伸线、幕阜大道路灯安装、修水大桥亮化改造等工程,对城区裸土菜地进行补种和城区主次干道绿化提升,完成洪坑大道一期绿化景观工程和县城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黄土坑河治理工程(三期、四期)以及南桥河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完成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宁红大市场整治提升,建设进度不断加快,城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四是配套范围宽。在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000吨/日,新增转运设施规模120吨/日,新增环卫车辆14辆,各类环卫作业机械基本齐全,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左右,已初步建立城区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并积极推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成停车场19个,停车泊位1519个,道路两侧施划停车泊位1969个,交通信号灯29处,电子警察60处,各种交通标志标示牌1100余块;公交站台125个,其湾式站台2个;中间隔离护栏3500米,人行道护栏5000米;响应“厕所革命”,累计新建公厕33座;建成区路灯7680盏,亮化设施200处,保障亮灯率达到96%以上。
㈢城市宜居品质持续优化。一是城区交通堵点逐步疏通。新建了汇源小学人行天桥、四中地下通道,消除学生通行安全隐患,黄田里大道地下通道、良塘公园人行天桥、修河景观桥正在有序建设过程中,将有效提升重点区域道路通行能力。二是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三年来,先后投入资金1.15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个,正在改造中4个,通过增设部分停车位、优化小区环境、完善小区功能等方式,有效缓解小区周边道路停车压力,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明显改善,居民反响良好。三是市民休闲场所日益完善。先后建成马家洲、大洋洲、良塘、黄田里滨水生态、竹坪河滨水生态等公园,完成配套路网景观带以及防洪、美化亮化工程,市民休闲娱乐更加方便,城市功能不断优化。
㈣市政设施管护不断加强。对市政设施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维护管理,注重设施的使用率。一是管护部门积极履职。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涉及部门多、内容广,相关主管单位成立了对应股室部门,履行建管职能,如县住建局成立了建设股、建管股、园林所、路灯所、污管办等专门管护机构,市政设施管护工作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专门组建了应急抢险队伍,确保设施故障处置及时。二是管护机制日益完善。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单位对市政设施管护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划片分区管理城区的绿地、道路、桥梁等设施,按照“定人员、定路段、定标准、定时间”的巡查责任制,进行“地毯式、立体式”零界限排查,同时成立考核小组定期对责任干部进行考核。三是管护成效更加明显。部分市政管理部门积极推行徒步巡查法,便于有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近三年来,城区共计维护路面5185㎡、人行道37017㎡、厕所5座,更换路灯5800盏(其中更换新型LED路灯965盏)、井盖和盖板2090个,清理排水井1954个,新做雨水井54座,维修排水排污管道200m,管护成效较为明显;交管部门结合主要路段、重要时段交通流量变化特点,通过合理调整交通信号配时、智能化监控、电子抓拍等方式,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较大提高了城区道路通行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发现,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中做了大量工作,近几年城市发展、城市面貌、功能布局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在城市发展规划、智能管理、设施建设与管护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㈠专项规划编制相对滞后。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生态城市、人文城市等城市发展理念已深入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之中。目前,我县执行的仍然是2015年调整的城市总规,部分市政建设专项规划还存在空白,如强弱电、市政管网等方面没有制订专项规划,有的专项规划还不够全面、调整不够及时,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需要,特别是城北老城区、东城区市政专项规划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还不够紧密,与多规合一要求还有差距。
㈡市政基础设施仍需提升。一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一方面城市交通治堵前瞻不足,随着车辆增多,原有道路结构已跟不上形势发展,尤其是老城区、东城区道路狭窄,功能不全,瓶颈路段多,通行能力较差,虽然近几年来加大了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力度,但仍不能满通流量猛增的需求,如宁红大道、凤凰山路、沿江路、衙前大道等,长期出现固定时段交通拥堵。另一方面停车需求激增,静态交通压力不断攀升。城区现有汽车保有量2.5万辆,共有停车泊位30117个,其中商住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酒店等停车泊位26629个,公共停车泊位相对偏少,并且布局不均,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两边施划的泊位仅有3488个,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城北区16个,城南区2个、良塘区1个,东城区一个也没有。一方面总停车位供大于求,另一方面车辆无处停放,部分商住小区地下停车场闲置,有的只售不租、有的售价过高、有的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企业,小区业主车辆无处停放;有的小区建设之初,规划停车位明显不足,大部分小区车库改装另作他用,导致周边人行道、交通主干道等区域车满为患;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相对偏高,计费标准不一,市民宁愿冒着违章风险也不愿进停车场,停车场大量车位空置。10月份开始,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县交管大队集中开展城区人行道违法停车综合整治,人行道上除施划的停车泊位外,不得再停放汽车,小区停车压力骤增。老旧小区、早期建成的居民楼几乎没有配置停车位,如城北沿江路沿线,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一些大型商业中心周边,停车问题日益严峻,如联盛购物广场周围,经常车满为患、交通不畅。第三,东城区交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主干道非机动车道缺乏,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加之沿线学校较多,安全隐患较大。此外,公交枢纽虽已建成,但仍未投入使用,大型货车停放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大型货车夜间路边随意停放,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黄港片区短途客车面临即将无处可停等问题。二是环卫设施有待加强。城区内公益环卫设施仍有不足,如东城区建成公厕仅2座,其中一座位于黄庭坚纪念馆内,下班时间不对外开放,城南区公厕设施依然较少;城区垃圾转运站9个,其中良塘敞开式垃圾中转站无渗透液、除臭系统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不够齐全,尤其是一些餐饮单位厨余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严重,污损路面,影响市容市貌;城区污水处理厂急需扩容改造,直达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压力管仅有一处,已满负荷运载,需增设一根DN800污水压力管,城区污水管网每年虽检测一段,但仍旧不够到位;城北、城南雨污分流还需加快推进,城东区域有的污水还没有进管网,居民小区阳台上的排水大部分都没有纳入污水管网,含磷重、污染大。三是配套改造还需提升。城区老旧供水管网、燃气管网有的出现漏损,供电线路、通信管网“蜘蛛网”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线路触手可及,隐患较大,需要更新改造;一些小微市政项目在建设与管护时质量不高,如有的小区与道路交接口,地面砖反复修补,甚至一年挖几次;有的部分路段盲道和残障设施不健全,影响残障居民通行。
㈢城市品质功能尚存短板。一是绿化品质相对不高。尽管目前全县已建成的城区绿地率达40%以上,已基本达到2030年规划水平,但由于城北、城南一些公共绿地建成时间较早,部分绿化苗木品质相对不高,有的出现干枯损耗补种不够及时,如城北南门头至晚晴乐园沿河红豆杉等树木有枯死现象,与新时代城市功能要求相比,仍有差距,还需逐步更新改造和提升。二是休闲广场布局不均。休闲广场是提高城市品位、拓宽休闲空间的具体形式,我县市民休闲广场还有欠缺,尤其是东城区“第二代”老城区,小楼盘见缝插针,市民无休闲健身场所,部分居民甚至在高速公路连接线上散步,在主干道旁边跳广场舞,安全隐患很大。三是亮化工程更新不快。近三年来,城区更换了连接线、山谷大道、沿江路、衙前路等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新型LED节能路灯965盏,还有大部分主、次干道路灯尚未进行更换,一些路灯安装年限较长,采用的都是老旧、耗能的照明材料,照明效果不理想。个别小街小巷还还没有路灯,有的线路老化,城北大部分巷道路灯直接从公用线路搭线取电,存在安全隐患。
㈣统筹协调仍有提升空间。一是市政设施多头管理。市政设施管护涉及住建、创建、环卫、市政、绿化、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单位,监管主体多且部分职责交叉,部分公共区域和设施既有主管部门,又隶属社区、乡镇,多个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偶有空档。有的管线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各自为政”,破挖随意性较大,管网建设标准不一,个别施工单位只管建设,不管维护,造成他人管线损坏情况时有发生,管线损毁市政设施恢复原样时标准降低。二是责任划分不够明确。部分交叉区域监管主体责任不明确,造成不少地段垃圾成堆无人清理,成为城市卫生“死角”。如黄田里大道,以道路两侧绿化为界,道路中间归新城管委会管,绿化两边归宁州镇管,造成环卫清扫中间往两边扫、两边往中间扫的情况屡禁不止,引发不必要的矛盾。三是市政维护不够及时。市政管护与精细化管理要求仍有差距,市政维护维修时效性还有待加强。有的路面破损较快,维护维修未能及时跟进,车辆行驶存在安全隐患;有的人行道、路灯、交通标识标牌、户外运动健身器材、井盖排水盖板等设置不够规范,有时出现损坏,维护不及时,影响居民生活和出行不便。四是日常管理有待提升。有的人行绿化道路面保洁不够及时,影响市容环境,如秀水大道人行绿化道路面,落叶清扫不到位;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人员、交管警力、片区管理用房等配备依然偏少;市民爱护市政设施意识有待提高,破坏花果树木、随意拆除挪动市政维修围板等时有发生,还有个别餐饮商家、铺面经营者随意破挖人行道,埋设油烟管道、排水管,日常管理还需加强。
四、意见建议
㈠强化规划引领,促进城市功能完善。一是注重规划引领。规划是城市发展和管理的基础,要以《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为统领,以“城市双修”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补足城市短板为重点,尽快完善、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超前、科学、形成整体,达到多规合一,实现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尽快启动地下管网设计施工图档案整理,集中归档管理,确保地下管网设计有据可查、施工精准合理。二是强化规划执行。重规划的同时,也要重执行,要强化规划执行意识,规划制订了,就必须严格按规划执行,避免执行随意性。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严查各类乱修乱建乱改乱占等违反规划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
㈡完善配套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一是加快城区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建立市政设施年检机制,每年末对城区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摸底汇总,制定维修改造计划,编制预算安排,第二年有针对性的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尤其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管网、人行道、井盖、盲道及残障设施等影响群众生活和出行的市政基础设施,有损坏的及时维修,有隐患的及时整改,有条件的改造提升,并把好质量验收关,如地下弱电管网建设改造、残障设施完善提升等,确保将群众生活不便将至最低限度。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筹措、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施工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对已纳入市政设施相关规划的项目,要制定计划,尽快启动施工,使城区市政设施更加完善、更加便民。二是提升城区道路交通通行能力。优化交通设计,加快城区部分道路拓宽、改造和提升,同时可通过举办市民听证会,充分征求市民、交管部门意见等方式,积极改善交通环境,如可将有条件改造的公交车站改造成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缓解上下客造成的交通拥堵。进一步加大城区交通管理科技投入,不断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重点路口智能灯控设施,保障畅通通行;针对商圈、市场、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拥堵路段,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调整绿化带、增设过街地下通道或架设人行天桥等方式,缓解交通拥堵,如宁红大道银河湾至向阳骨科医院路段,可通过科学调整绿化带等方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对已建成的公交枢纽站,要尽快验收并交付使用,确保东片区、黄港片区短途客车有序停放;加快建设湘竹大型货车停车场,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合理利用城市空间缓解停车难。对城区停车情况进行深入调研论证,推动智慧停车建设,试点建设一部分占地面积小、使用效率高的智能停车场、停车楼,切实缓解停车难,并在各片区主要入口设置电子诱导屏,引导群众有序停车;进一步盘活小区地下停车场和城区停车场资源存量,对一些收费停车场采取政府收购或补贴等方式,让利于民,实现市民低价或免费停车,助力县内静态交通秩序改善,提高城市车位的公共资源利用率;有序开放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时段、逐步开放,明确收费标准,停放社会车辆;有条件停车的人行道、主次干道,适当施划停车位,缓解供需矛盾;四是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提升处理能力。全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对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基础环卫设施,在考虑服务半径需要和周边居民生活影响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提升和规范管理;加快环卫市场化运营推进力度,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推广实施,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配齐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减少垃圾混合投放造成环境污染;制定城区污水管网检测计划,加大检测力度,消除污染隐患;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和污水管网运载能力建设,缓解污水处理压力,满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加大雨污分流推进力度,启动小区阳台排水纳入污水管网系统改造,减少雨污混流、生活污水直排造成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