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资源调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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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力资源调查报告

关于人力资源调查报告范文1

中图分类号: C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13)05-034-03

1调查动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信息时代的到来,公安工作正在不断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无时不在受到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带来的新挑战,尤其是当前刑事犯罪的活动性、对抗性、隐蔽性和犯罪手段的技术化、智能化、多样化日益突出,而且新行业、新领域的犯罪也逐年增多,这都给公安部门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同时也是对公安人员的考验。公安系统中的人力资源作为警力资源的主要承载者和具体体现者,加强其管理是公安工作之根本,是公安事业的成败兴衰的决定因素。面临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加强公安系统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是社会安定团结的保障,也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后盾,更是全社会关心的焦点。

2 调查现状

2,1队伍建设

教育与培训是开发公安人力资源的战略性措施, 是提高公安人力资源素质的有效环节,是公安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晋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1992年建队以来,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深入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不拘一格”的培训原则,培养出一支党和人民群众满意,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刑警队伍。现有警力147人,民警平均年龄29岁,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9.9%,党员占70%。市公安局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本着“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大练兵活动。实现了由被动学向主动学的转变,全面提升了民警的素质,使刑警人数从改革前的60人增加到148人,刑事技术人员从9人增加到23人,平均年龄从35.5岁下降到29岁,大中专文化程度从52.1%上升到79.9%。以完善破案责任制为核心,建立了覆盖社会面的刑警队;

2.1.1合理制定计划。制定了全局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月计划,规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目的,细化日程安排,并实行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严格落实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时间制度,并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解决工学矛盾。每周安排全局四分之一的民警进行集中学习、训练和考核,参加人员由局专门机构按照比例确定后提前通知各个单位,确保民警人人参学参考。目前,晋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已经组织了近20次考试,人均参加考试2次以上。

2.1.2 科学安排内容。一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用科学理论武装全体民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加强法律教育。组织警务人员学习《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和理解人民警察的性质和特点、人民警察的义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服务意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三是安排民警学习计算机应用知识,要求熟练掌握文字处理系统、邮件系统和电子公文系统的使用,年末50岁以下民警全部达到计算机考核初级以上水平。

2.1.3 严格组织考查。为保证考试效果,晋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每次考试至少使用三套以上难易程度相当、考题不同的试卷,确保相邻座次的参考人员不能相互抄袭。除进行书面考试外,还利用电子信息化平台组织民警进行面对面的抽考,由民警现场回答抽考到的指定题目。局党委成员还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单位,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的方式,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情况进行了抽查。

2.1.4 奖罚分明。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纳入全市公安系统精细化考评,结合平时学习落实情况和考核成绩,在每次考试结束后,均下发考试情况通报,对先进个人,除通报表扬外,分别对排名前三位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考试不合格人员,增加其参考次数,对连续两次考试不合格的进行离岗学习。通过运用这种科学的组学、组考模式,民警学习成绩有了显著提高,平均分由67.5分提高到81.7分。

2.2 规范管理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科学设置、科学使用、科学管理上多下功夫,以规范执勤执法、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加强内务管理等为重点。在内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思想和“预防为主、教育为主、施教于先、执纪于后”的方针。针对部分民警存在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解放不够、岗位适应能力不强和执法观念转变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逐条落实、逐项整改,并结合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对民警执勤执法、服务群众和日常事务等制定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民警的各种行为。在外部多渠道接受社会的批评和建议,充分认识外部监督不是对公安工作的束缚,而是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促进和帮助,公安机关接受监督的根本目的正是要以外部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立足点。将刑侦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制约乏力的薄弱环节,以及社会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确保各项行政权正确行使。“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两个务必”,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和提升战斗力。

2.3 廉政建设

按照“抓小防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落实“教育、制度和监督”三管齐下,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保证基本教育的有效开展、基本制度的有效落实、基本监督的有效实施。在市公安机关的组织下,相继开展了“反特权思想、树良好警风”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专题教育活动、“队伍正规化建设”活动和“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五个严禁”,组织民警收看警示教育片《警戒线》,不断加强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民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了各种议事规则和程序。加快完善“主要领导问责、分管领导督责、班子成员带头履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勤政意识和履职效能。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我剖析和评议,深入查找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重点把好“执权关、交友关、律己关”,努力将违法违纪苗子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多年以来,全队民警拒收礼物、慰问财物及赞助费等现金、财物折合人民币190多万元,没有发生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问题,维护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在选拔任用干部上,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了干部考察中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明确了推荐、考察、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及追究办法,努力形成了风清气正用人机制和导向。

3 调查的结论与建议

晋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多年建设,成绩是明显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队伍也不同形式地存在一些与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

3.1 个别党员干部、警务人员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在作风方面群众观念淡薄,不同程度地存在“冷、硬、横、推、拖”现象,在做群众工作时,敷衍了事,心里没有装着群众,对群众缺乏感情,不愿深入基层,不肯脚踏实地;有的民警认识不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群众是自己的衣食父母,以管人者自居,耍特权、抖威风,使群众不满意,导致警民关系不如人意。

3.2 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依法办案能力不强、方法简单、办事效率低下,少数民警缺乏群众工作经验,往往自以为是,疏漏、不足之处较多,与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3 警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而我们又恰恰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很多警务人员驾驭复杂治安形势的能力不强,不善于处理和解决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