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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研究报告范文1
一、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内蒙古鄂前旗毛盖图小尾寒羊良种繁育工程建设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毛盖图苏木 法人代表:林霞
4、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前旗毛盖图苏木
5、项目申报单位:内蒙古鄂前旗扶贫开发办 法人代表:贺西格道格陶呼
6、投资规模及构成:总投资40万元,其中购买种畜38万元,其它费用2万元。
7、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群众自筹10万元。
8、项目辐射范围及带动能力 项目建成之后,将直接带动毛盖图苏木150户农牧户,可使毛盖图苏木牲畜良种率和单位产量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良繁体系的建设,畜种质量的改善,销售利润大幅度增长,可使项目区农牧户人均纯收入增加500—800元。
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1、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提纲》;
2、农业部《西部地区农业开发建设规划》;
3、国家计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4、鄂前旗“十五”经济建设规划;
5、鄂尔多斯市《建立畜牧业强市、绿色大市的决定》。
三、综合评价和论证结论
1、综合评价 本项目建设对于该地区牲畜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对于探索在生态建设的基础上发展优质畜牧业,从而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区具有良好的饲养基础,当地农牧户饲养经验丰富,经过培训,完全可以按照先进的技术规程生产建设,鄂前旗有着广阔的草原资源和庞大的牲畜养殖阵地,鄂前旗畜产品清真市场已开始投入运营,已具有很好基础,由于清真市场产品以无污染和高质量而拥有了较高的信誉,对项目产品的销售极为有利。目前市场、产品已与宁夏有长期销售合同。整个项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相比传统牲畜饲养方式,可极大地减轻对草地资源的利用强度,提高牲畜整体质量,提高资源转化效率,因此我们认为项目可行。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农牧民培训和当地的技术服务是保证项目技术路线贯彻执行的基础,必须加强。在项目安排有关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当地政府应在项目实施后就此制定有效的政策。
2、建议尽快实施项目。 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工程建设研究报告范文2
【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随着城市交通事业的发展,各地都在加快公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不盲目决策。因此公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以下就公路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进行探讨分析。
1公路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目的及内容
公路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目的:提高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可行性和时效性,加强公路交通建设的科学管理,发挥有限的自然资源,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我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一般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这样几个阶段,不同阶段研究重点不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项目建议书的重要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
2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可行性的研究分析
2.1预可行性研究
预可行性研究是以项目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公路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和公路工程建设五年计划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重点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并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资金、经济效益等进行必要的分析论证。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项目建议书的依据。
2.2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公路工程建设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推荐的高度浓缩,其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标准和规模、主要控制点;主要工程数量及材料、人工;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主要区别在于:编制单位不同;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依据不同。项目建议书依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推荐方案结论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作用不同。项目建议书是基本建设程序的控制性审批阶段;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项目建议书的依据而已。深度不同。项目建议书用的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则对建设项目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实施可能性进行全面论证。
2.3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议书大同小异,但其重点放在建设标准、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上。其中资金筹措方案则是重中之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是整个建设项目的控制性投资,国家规定,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之差,应控制在上下浮动以内。若超出的浮动范围,应重新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补充报告,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项目管理均以重新批复或补充批复的文件作为管理依据,没有重新批复或补充批复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业主)编制内容如下:业主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业主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官员进行初步评估、审查、论证所形成的会议纪要、专家组的评估、审查意见;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以审查批复的工可报告作为设计依据,设计人员必须充分的消化吸收工可的成果,理解工可的意图。本阶段应注意如下几点。
3.1加强地质勘察
项目在初勘时若深度不足,没有摸清地质情况,就会导致施工图改线,或者给施工造成巨大麻烦。如某项目一座刚构桥梁的主墩桩基施工后才发现一大型溶洞,只好硬着头皮进行处理,最终多投入了近两千万元。初步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基本确定路线、桥梁、隧道、互通、特殊路基等的设计方案,并以此编制概算,如果没有准确的地质资料作为支撑,则施工图阶段其可控性将出现异常。
3.2加强资料的收集
部分项目工可阶段可能存在资料收集不足,或出现遗漏的情况,个别地方政府的主导性意见可能误导设计人员,如某项目某县希望公路能通过其境,并在某特定位置设置一个互通,而忽略了一个金矿的资料,工可线位倒是走过去了,初步设计一研究问题就暴露出来了。另外有的资料具有时效性,有可能在工可至初步设计这一个时间段内(有的项目这个时间段有可能拉得很长)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原来没有的、不对路线起控制的因素由于时间的变化现在出现了,影响了路线方案的确定,所以要继续加强资料的收集。
3、控制测量的检核。现阶段勘察设计的分工较细,若控制测量时未校核地形图测量的精度,设计人员又未及时检验,则可能出现衔接出错。曾经有个项目施工时发现水准高程不符合,差了两米多,导致挖方变为填方,挡墙变为桥梁了,根本无法准确施工,最后只有重新定线、测量、重新设计。所以初设中应重视水准点、导线点的复核工作,另外还应注意核对地形图的精度、控制性横断面的准确性等,以保证路线方案切实可控。
4公路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是根据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作为设计依据的,是用来指导施工的,故必须便于管理和组织施工的角度出发,精心设计,需注意以下几点。
4.1采取合理的工程方案,尽量减少占用土地
公路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大量用地,因此,除必须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外,还需要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做到既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又达到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
4.2重视特殊路基边坡设计
施工图设计要做较详细的地质勘探与调查,提出设计预方案,另外必须强调动态设计,加强后期服务,根据施工开挖所揭示的地质情况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工程措施该加强的必须加强,确保安全。地质条件较好的,该削减的就减,降低工程造价。
4.3处理好涉农问题
现在农民的法律意识日渐增强,自我维权力度逐渐加大,近年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发生阻工事件明显多于以前的项目。而修建公路某种程度确实给沿线农民带来了较大的不便,所以应更多的考虑一些人行天桥、人行通道,方便村民的生产生活,有的地方还要考虑将来农村道路可能加宽改造,提升道路等级,我们不能为降低一点工程造价而致公路工程建设产生不和谐的现象。
4.4重视隧道进口
公路工程建设已经大举向山区进发,隧道越来越多,多个项目的施工经验告诉我们隧道进出口太重要了,隧道进出口的平纵面线形直接影响到行车的安全性,必须高度重视,另外洞口必须尽量避开危岩、堆积体、大型滑坡体,并尽量避免偏压进洞,受地形所限时亦应尽量减短偏压长度,特别是地质不良路段更是应避免。
结束语
公路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是公路工程建设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只有不断加强前期工作,才能使公路工程建设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1]公路丛书编委会.公路建设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工程建设研究报告范文3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审批部门要委托有项目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并综合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投资机构(公司)、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等方面的意见进行审批。
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第六条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第七条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2.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项目法人或其机构,须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中“管理体制和职责”明确的分级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项目报建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报建登记后,方可组织施工准备工作。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均须实行招标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4.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施工准备方可进行: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
(4)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
(5)已办理报建手续。
第八条建设实施阶段
1.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2.项目法人或其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开工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的条件,即: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主体工程开工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与项目主体的管理关系已经理顺;
(2)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来源已经明确,且投资结构合理;
(3)项目产品的销售,已有用户承诺,并确定了定价原则。
4.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项目法人要充分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独立负责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和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选择必须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要求;
5.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要建设项目,须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行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职能。
第九条生产准备阶段
1.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2.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组织准备。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
(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之能满足运营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阶段做好准备;
(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
(4)生产的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
(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
3.及时具体落实产品销售合同协议的签订,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为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第十条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
2.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须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3.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4.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先进行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并落实责任人。
第十一条后评价
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工程建设研究报告范文4
【关键词】水文设施工程建设;特征;项目前期工作;重点;难点
水文设施工程是指水文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及保障环境的统称,包括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相关设施设备,建立在基础设施之上,用于满足各类水文业务应用与服务功能的软硬件系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
一、水文设施工程建设的特征
水文设施工程建设具有涉及面广以及专业性强的特征,具体体现在:(1)涉及面比较广。水文设施工程通常是沿着水流区域存在,工程的施工地方非常多,同时所涉及到的施工现场非常广泛,它的建设环境包括南北方、东西部、河流上下游和河流两岸,作业场所的情况比较复杂。设施工程种类非常多,主要有水文站、雨量站、流量站、水质站、水文巡测基地、水环境监测中心等。(2)专业性强,合作程度比较密切。水文设施工程建设单项工程的规模比较小,但是技术要求却非常高,其他相关的部门之间的配合要求比较高,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中,相关的部门及其数据都需要及时到位。
二.水文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点
1、规划阶段。规划阶段的重点主要是根据国家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充分论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目的,提出建设目标任务、规模及初步估算。
2、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是对将要进行的建设项目的一个总体的设想,从大的方面上看属于一种特定的书面报告,重点是从客观上审核项目建设的重要性,看它是否达到国家长远规划的方针以及要求,从而初步掌握建设项目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值得投资、物力作进一步深入研究。(1)项目建议书编制的规定。项目建议书编制通常是根据政府委托相关的具备这种能力的设计单位来进行编制,根据国家现行的要求的审批权限进行。项目建议书经国批准,需要立即组建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开展接下来的建设程序工作。(2)项目建议书编制的相关内容。根据水资源的自然特点,水文项目建议书编制时应该重点处理好中央以及地方、流域以及区域的关系,尤其需要注意水文与水利、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之间的关系。它的重点是说明项目的重要程度,还需要想到它的规模、内容、体制、投资估算、效益等问题。 第一、重要性。重要性是项目建议书编制时候的重点任务。需要在规划的情况下,按照项目的建设目标、资源、设施现状、经济社会对水文发展的要求,进行重要的研究,说明项目的必要性。第二、内容。内容涉及到水文站点布设、巡测基地建设、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系统等方面。要注意与已经立项项目的关系,建设内容不能出现重复。第三、规模。对规划阶段拟定规模进行复核,按照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先选择工程规模。应该根据相关的要求文件安排合理审核。第四、监管体制。针对中央的项目,流域机构水文部门能够作为项目的代表人;为中央服务的地方项目,由流域机构以及相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项目代表人。还有要测算运行维护的费用,做好筹资工作。第五、投资估算。投资根据工程量和定额来确定。第六、投资效益。由于水文项目的公益性,应该关注阐述项目的社会效益,简要论述其收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可行性研究着重对项目进行方案比选,对技术上是否可行以及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2)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目前相关的审批权限报批。审批部门应该委托具备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审核,同时行业归口主管部门、项目法人、投资机构等方面的建议实施审批。(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同意之后,禁止随便修改、变化,假设在重点内容上有需要有比较大变动,应该经过原始批准机关复审的同意。报告批准后,需要特意成立项目法人,同时根据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管理。工程方案自身能否达到最优;首先,从小的方面上讲,各细部结构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其次,根据技术上来看,看技术的先进、功能是否齐全。再次,从发展的走势上看,是否拥有能够扩充以及兼容功能。再而,从形式上讲,工程项目和周围的环境之间协调度如何。最后,从投资方面看,看看有没有做到经济合理。
4、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是用来设置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重要来源。初步设计的任务目的是进一步论证项目的经济合理性以及技术可行性,同时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的技术以及经济问题。(1)初步设计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重要且精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目标实施仔细的研究,解释将要建设的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系数,编制项目的总体估计数目。(2)初步设计文件报批之前,通常根据项目法人组织相关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关键问题实施相关的论证。设计单位按照专家讨论的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进一步的改善以及优化。初步设计根据项目法人组织检查之后,向主管部门申报进行批准。(3)初步设计文件经过批准后,核心内容禁止随便进行修改,同时成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的基础;假如有比较大的修改,应该通过相关的审批机关的审批。
三、水文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难点
1、由于水文设施工程点多面广,立项要实施分类划块。因为水文设施工程分散的特征,在进行项目立项之前应该实施分类划块打包。划块打包能够按项目功能类型,也能够根据流域或区域。在流域水文规划项目立项的时候。水文规划能够成为流域水利规划的一部分,同时成为专题实施编制,同时配备专项的报告。
2、编制前期工作文件的专业性强,需要具备相关资质的部门编制。因为水文设施工作的专业性比较强、社会化的程度比较低,水文的相关设施从项目建立知道到设计的施工,以前通常是水文部门来进行,就是自建、自管、自用。但是由于基本建设管理的要求趋于完善,程序也越来越规范,因为水文设施工程的特点,目前的水文部门需要和具备设计资质的水利设计院共同做好前期文件的编制。
3、前期工作各阶段要求高,要确定各阶段的工作内容。项目建议书需要根据划块打包的方法实施报告的编制,对于国家所规定水利部批复额内的相关项目, 编制广度能够直接深入可行性研究的程度,名称是“项目建议书”。一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批复,实施初步设计,这个阶段的设施工程、生产设施以及设备及建设标准必须非常确定,投资基本确定。每个项目的投资概算表根据相关规程以及方法进行编制,重要的报告不能根据站点逐项开列,需要进一步归纳汇总。
结束语
随着经济发展对水文信息需求的加大,水文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日趋增多,基于水文设施工程建设的特点,需要全面加强水文工程前期工作,规范水文设施工程建设程序,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郭根林.关于水环境研究的几点认识[J].江苏水利,2003
工程建设研究报告范文5
说明:项目背景主要是介绍项目的历史发展,以及项目提出的原因,项目前期的发展过程对于一个项目的前景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进行的项目的概况,和政府的重要决策,在讲述项目的发展概况的痛死,应该明确本项目可行性报告研究的重点和问题。
二、项目简介
说明:项目简介主要是介绍项目最基本的情况,包括项目的名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拟建地区和底单,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进度,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拟建地区和地点
(四)项目建设内容
(五)项目建设进度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三、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说明:从市场发展、国家政策,公司管理、生产技术等方面多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结合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当地的发展情况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四、主要经济指标说明
说明:将研究报告中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和决策者对项日经济效益有一个综合了解。
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介绍
一、建设单位简介
二、企业组织结构
三、管理团队
四、劳动定员与人员培训
第三章 医疗电子市场分析与预测
说明:一个项目的市场预测是市场调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延续,是依据市场的调查所获得的信息资料,根据市场的信息资料分析报告得出的结论。对项目的发展前景以及市场的需求量进行判断和分析。在一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中,市场预测是制定产品方案的必要条件。是确定一个项目建设规模的重要依据。
一、市场规模
二、目标市场分析
三、项目建设规模
第四章 产品与技术方案
说明:一个专业的技术方案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很重要的,主要是研究项目适合采用的生产方法,工艺以及工艺流程,重要设备以及相应的总平面的布置,车间的组建和构成等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估算关于工程的量。在这个部分,除了必要的文字叙述之外,还应该讲一些重要的项目数据和经济指标列表说明,并且要绘制总平面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等。
一、产品方案
二、生产技术方案
三、生产工艺流程
四、主要生产设备
第五章 项目建设条件
说明:依据前面部分对产品方案与建设规模的建议,根据建议中的产品方案和规模来研究资源,原料,燃料,动力等需求和供应的可靠性,对所选厂址进行进一步的技术和经济的专业分析,确定新的厂址选择方案。
一、项目选址
二、项目建设地区地理位置
三、项目建设地区基础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区产业基础
第六章 工程建设方案与总图布置
说明:总平面布置应根据项目各单项工程,工艺流程,物料投入与产出,废弃物排出及原材料贮存,厂内外交通运输等情况,按厂地的自然条件,生产要求与功能以及行业、专业的设计规范进行安排。
一、工程建设原则
二、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三、主体建筑工程
四、辅助工程建设
第七章 节能、节水保护
说明:一个项目最重要的是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根据能耗能水耗的分析,编制出相应的节水节能措施。
一、编制依据
二、能耗与水耗分析
三、节能、节水措施
第八章 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说明: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中,必须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因素进行阶段性的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其进行评价,最后选出对环境的有害最小的方案。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必须要专门的去叙述。
一、设计依据及执行标准
二、环境影响分析
三、环境保护措施
四、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五、消防措施
第九章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说明:项目建设时间是指从正式确定建设项目,到项目运营生产这段时间,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资金筹措、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各工作阶段,各阶段工作紧密衔接、交叉进行。因此,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需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安排。
一、项目实施阶段规划
二、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十章 建设投资估算
说明:一个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分析,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程序,每一项资金的投入都是需要计算投资总额的以及分析投资的筹措方式,最后根据以上分析制定用款的计划。
一、投资估算范围
二、建设投资估算
(一)项目总投资
(二)固定资产投资(土地费用、土建工程、装修装饰、设备、预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
(三)流动资金
三、分年投资计划表
四、资金筹措
第十一章 项目财务评价
说明: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的技术路线确定之后,需要用不同的产品技术方案进行财务和经济效益评价,判断项目在经济条件上是否可行,最后经过比较和分析选出最佳方案,这部分的评价结论是建议方案取舍的主要根据之一,也是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以及决策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财务数据假设
二、销售收入预测与成本费用估算
三、盈利能力分析
1、损益和利润分配表
2、现金流量表
3、计算相关财务指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
四、敏感性分析
五、盈亏平衡分析
六、财务评价结论
第十二章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说明: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是一个项目是否可行的关键性结论,根据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给出相应的项目建设的建议。
一、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二、项目建设建议
工程建设研究报告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和流域机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办法,结合区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区水利局是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续建、扩建和维修加固的小(二)型水库、塘坝、大口井、河道治理、供水、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水利部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立项准备、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招投标、开工许可、建设实施、工程验收、资产移交、后评价等阶段。
第七条立项准备
立项准备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和审查。
1.文件编制单位的选择
(1)拟列入区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市级及以上财力补助的项目,由区水利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2)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以及拟列入区级财力补助的项目,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2.文件编制要求
(1)项目建议书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3)初步设计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可以合并编制的项目包括:
①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项目;
②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项目;
③拟列入区级财力补助,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项目。
(5)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编制,初步设计应单独编制的项目包括:
①拟列入区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
②拟列入市级及以上财力补助的项目;
③工程估算造价在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项目。
(6)对工程估算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均单独编制。
(7)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区水利局初步审查;初步设计文件须经区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项目立项。
第八条项目立项
在完成项目立项相关准备工作后,应按以下审批权限进行项目立项。
1.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以及拟列入区级财力补助的项目,由区水利局审批立项。
2.列入区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
3.列入市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补助的项目,经区发改、水利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发改、水利部门审批立项。
第九条施工图设计与审查
1.项目法人按照项目立项批复意见,组织施工图设计。
2.对列入区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市级及以上财力补助的项目,水库、塘坝、供水设施等项目,或工程预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以及其他须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应进行施工图审查。
3.项目法人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并将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和修改完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十条招投标
1.政府财力投资占主导地位水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阶段招投标按以下要求执行。
(1)应进入有形市场招标投标的项目包括:
①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监理、施工;
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等专业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
③使用市级及以上资金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
④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
(2)所有区政府财力投资占主导地位水利工程的招标应以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有市级及以上建设资金的项目,执行市水利局有关规定。
(3)对有政府财力,估算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要求建设单位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施工队伍,施工队伍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抢险救灾、以工代赈等特殊工程的招投标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工程的招投标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4.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应具备相应的水利专业资质,严禁在同一经营实体范围内同时承担全部设计、施工、监理或同时承担施工、监理作业。
5.区水利局对招投标全过程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招标申请,并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报区水利局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严禁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擅自提高招标要求。
6.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副本和招投标情况总结资料报区水利局备案。
第十一条开工许可
项目法人在开工前,应在主体工程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的条件后,向区水利局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1.项目法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区政府或水利局予以确认。
2.项目法人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划分等文件报区水利局备案,并向区水利局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区水利局审查后对项目划分和开工报告予以批复。
第十二条建设实施
1.区水利局依法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
2.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者,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质量安全实行全过程管理,保证建设目标的实现,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依法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依法行使监理职能。
3.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项目建设工期、质量、投资实施优化管理。
4.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履行施工合同,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实施阶段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工程验收。
1.验收标准: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或政府财力投资的项目,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
2.验收主体和责任:项目法人主持完成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区水利局主持完成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3.工程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项目法人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
4.工程档案资料整理跟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数据真实,签证齐全。
5.涉及到水库、塘坝、重点堤防的工程,应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6.项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按《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要求,报区审计局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第十四条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国资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向项目运行管理单位移交。
第十五条后评价
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第三章建设监理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建设监理制。要全面实行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逐步实行设计阶段和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实现全过程监理。凡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阶段应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按批准的资格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揽相应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严格禁止监理单位无资格等级和超越资格等级规定承担建设监理任务,禁止监理单位转让、分包监理业务。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工程师应持证上岗,监理人员上岗应经过岗前培训。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监理细则,使监理工作有章可循。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施工现场派驻身体健康、专业对口,并具备监理资格,能够胜任实际工作、足够的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予签证,并有权责令返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检测试验力量,对大型项目要设立相应的监理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所做的试验项目应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技术部门认可。
第四章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区水利局受市水利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委托,对本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代表政府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强制监督,质量与安全监督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第二十二条区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法人负责、企业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安全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水利工程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参建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在工程开工前与区水利局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安排专职安全员负责工程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视情节依法处理;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除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外,对负有责任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三年内禁止进入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
第五章工程档案
第二十五条水利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凡在区内进行的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均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资料整编;在工程移交前,完成归档工作,一式三份分别提交区水利局、区档案馆和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存档。
第六章建设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实行准入和备案制度。
1.在区从事水利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工程咨询、招投标等业务的单位,每年应到区水利局办理企业准入登记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将不允许在区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
2.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大对进入水利工程市场的工程咨询、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实行抵押金制度。为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外地入区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押金”;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护生态资源,对在建水利项目收取“资源保护及施工现场清理复原抵押金”。
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