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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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

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范文1

同志们:检查《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实施情况,是市人大内司委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刚才,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就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就这次执法检查进行了很好的动员,我完全同意。

下面,就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我省制定的第一部规范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次授权劳动保障部门直接扣押财物、将财产拍卖以抵交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贯彻实施《条例》,其核心就是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是要保护好发挥好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我们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很好的体现。只有依法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才能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我们应当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主线,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力度,从而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劳动制度,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规范、有序的劳动法制环境。

二、要认真履行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条例》贯彻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进法规的贯彻实施,对促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条例》的实施也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比如一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意识不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保,以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形式克扣、拖欠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加大劳动强度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这些违法行为的存在,直接影响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可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所面临的任务仍然很重。因此,政府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贯彻《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解决和纠正《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劳动执法环境。

三、要认真搞好《条例》的执法检查贯彻实施《条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重要责任,要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一要突出重点,二要注重实效,三要加强配合。突出重点,就是要突出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抓住当前劳动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开展检查,不要面面俱到。注重实效,就是要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出发点,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住不放,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认真加以解决,务求取得明显实效。在执法检查中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学法用法,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配合,就是要求市人大与县(市)区人大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两级联动,扎扎实实的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范文2

为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化”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能力,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网格建设达标活动的通知》(青劳社〔**〕2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年开始在全区组织开展网格建设达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监管、强化执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执法理念,健全劳动监察体制,完善网络和网格建设,推进区域化管理,转变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科学性,提升劳动监察公信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时间使全区网格建设全部达标,形成台帐规范、职责清晰、运转有序、考核有力的网格管理机制,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其中,**年网格达标率40%、2008年网格达标率70%、2009年网格达标率100%。

三、方法步骤

网格建设达标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日-5月20日)

**区劳动保障局成立网格建设达标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指导各中队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定辖区网格建设达标工作的具体步骤、措施和责任分工,为全区网格建设达标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8月19日)

1、查摆问题阶段

根据《**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建设达标标准》(见附件一),针对每个网格建设的实际情况,认真排查,逐条列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制定整改措施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调查分析形成问题的具体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列出时间表。

3、组织贯彻实施

在制定措施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网格建设达标工作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4、加强指导和协调

监察大队在组织达标过程中加强指导和协调,从基础设施上加强人员设备配备,积极破解网格建设人员短缺、设备落后的问题;从内部管理上健全基础台帐、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保障网格监管的有效运行;从业务工作上强化普法宣传、延伸维权服务、实行分类监管,最大限度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倾力打造便捷高效、真情维权服务品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三)自查阶段(8月20日-9月9日)

各中队根据《**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建设达标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对照检查情况进一步整改、完善、提高,争取申报一个,成功一个。

(四)验收阶段(9月10日-11月10日)

1、达标申报

在自查的基础上,按局下达的申报比例,填报《**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建设达标申报表》(见附件二),于每年9月10日前报区劳动监察大队。

2、现场验收

监察大队将根据各中队网格建设达标申报情况,提请局网格建设达标活动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审核,确定是否合格。审核合格后统一报市支队一并验收,由上级部门对验收合格的颁发“**市劳动保障监察标准网格”牌子。

3、年度复查

对已经达标的网格,每年由大队组织抽查,对没有达到《**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建设标准》的网格,限期整改,对整改仍然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市劳动保障监察标准网格”称号。

四、有关要求

(一)各中队要高度重视网格建设,认真理解网格建设达标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把网格建设摆到夯实劳动监察工作基础、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高度来把握和推进。

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

中图分类号:C9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249-1

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对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回顾十几年来走过的监察历程,放眼世界劳动保障监察实际,不得不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新的思考,《国际劳动监察发展简史》开篇指出,劳动保障监察,在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多数国家又称为劳动监察或劳工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检查、纠正、处罚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政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它具有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强制性等特点。

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现有2.3万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3000多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深圳商报2011年03月08日以《全国职场女性已达1.37亿人 占职工总数的42.6%》为题报道称“截至2010年10月,全国女职工已达1.37亿,占职工总数的42.6%,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该报没有披露引用的数据来源,遍查互联网也没有找到一份权威的数据,根据该数据推算,全国职工总人数为3.21亿,个人觉得这个数据基本靠谱,据此推算我国专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与劳动者的比例为1:14000,也就是一个专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要肩负14000名劳动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任务,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明文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如此看来专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平均一个监察小组至少要承担28000名劳动者的监督检查任务,难怪《望》杂志惊呼“他们的人员严重不足。”

我们再来看一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第二,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第三,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第四,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第五,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第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情况。第七,用人单位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第八,用人单位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情况。第九,遵守就业训练规定的情况。第十,遵守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情况。第十一,遵守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情况。第十二,遵守职业技能鉴定、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的情况。第十三,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第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要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对现场进行拍摄、录音、录像、询问有关人员,调取有关资料。遇到被监察用人单位不给予协助,阻挠、拒绝等情况,监察员还得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还要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那么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哪些违法行为,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呢?(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2)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和外来劳动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5)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遭受侵权的劳动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应当提供哪些情况?第一,必须明确被举报人(用人单位)名称,办公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违法事实以及违法证据;第二举报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对符合受理规定的举报,将在七日内立案;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法律规定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案件情节特别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者举报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当面口述举报、电话举报和信函举报等方式。接受举报人当面口述举报的,由接待人进行笔录,由举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对举报人拒签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由接待人如实记录(或录音);接到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违法情节分别可以对违法用人单位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范文4

(一)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镇内各企业),重点是辖区内非煤矿山,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动用工较多的各部门。

(二)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劳动规章制度订立及执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的检查,还包括检查其注册资本、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月5日至7月14日)。各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宣讲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此阶段,督促用人单位对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自身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4年7月15日至8月4日)。人保中心、派出所、总工会、群工办、安办、安监站要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修订)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要及时报有权处理机构。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4年8月5日至8月10日)。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深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人保中心、总工会、派出所、群工办、安办、安监站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保中心,由人保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片区党总支书记及同志为工作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检查,依法处理处罚。各部门要抽调骨干,充实一线检查人员,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摸清本地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对下属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范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决定从2008年9月8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点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

三、检查内容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主要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要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抽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在检查中要注意把宣传《劳动合同法》知识与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相结合;把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8日至9月12日)

要围绕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开展此次专项执法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知识,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要以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要向社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广大劳动者全面、正确地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单位要所向辖区区域检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发出报送遵守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有关情况的书面通知,督促其对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自查活动,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督促其积极整改。

(二)执法检查阶段(9月13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根据目前阶段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举报投诉情况,对重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要集中力量对违法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执法力量的作用,加强指导和督促,使活动在辖区内全面展开,不留死角。及时将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录入深圳市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工作效能。

(三)总结汇报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

专项执法检查结束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并将本地检查活动情况及统计报表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8日前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材料及统计表(见附表)报送市局监察处。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设和谐深圳的重要意义。各级劳动保障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做到思想、责任、措施三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范文6

一、加强宣传,督促自查,引导用人单位诚信守法,自觉规范其用工行为。结合7月份《社会保险法》宣传月和每年开展的“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思想,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为宣传重点,定期组织监察员深入住宿餐饮、商贸流通、建筑领域等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企业职工发放法律读本、现场讲解重点法条、面对面恳谈等多种形式,重点解决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劳动保障热点焦点问题,引导教育企业依法招用、使用员工,自觉履行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法定义务。同时坚持边宣传边自查的工作原则,深入企业一线宣传服务,主动上门指导单位自查整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登记申报社会保险,引导劳动者参保缴费,强化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实现企业发展和员工保障的“双赢”。

自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大队已开展 “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xx次,发放宣传手册(单)xxxx多份,出动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xx人次,与企业召开座谈会xx次,参加劳资人员、劳动者达xxxx余人,现场解答员工提出关于劳动保障疑难问题xxx人(次)。主动上门发放并指导填写《专项检查自查表》xxx户,用人单位自查整改xxx 户,补签、续签劳动合同xxxx 份,缴纳社会保险xxx人。

二、强化责任,依法监管,加大专项整治执法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将监察员分三个检查小组,按照每个小组日检查不少于xxx户的硬性要求,对全市用工单位实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数量、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登记及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并认真填写《专项整治检查登记表》,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严厉查处超时加班、招用童工、强迫劳动等突出违法问题。同时,大队建立完善每日晨会汇报制度和局领导重点督察制度,加强对监察员执法程序、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内部监督,确保达到专项整改活动“不掉一户、不漏一人、不缺一项”的工作要求,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局社会保险稽核科全面加强社会保险专项稽核工作,对参保单位的有关帐簿、报表、凭证、人员档案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复查,以确定参保单位的职工人数、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及缴费是否真实、准确,采取参保缴费前100%书面稽核和深入企业一线实地稽核相结合的稽查办法,依法纠正参保单位少报、瞒报或漏报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