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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行为学概念范文1
摘要:对项目训练教学法进行了剖析,阐述了项目训练教学法实施的步骤和方法,并设计了通过推行项目训练教学法达到提升教学效果的方法。实践证明,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提出创新发展设想。
关键词:项目训练教学法;教学效果;创新设想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1-0120-02
随着“应用型本科学院”目标在学院的确立,各项教学改革都在不断推行与实践。其中项目训练教学法在教学中被广泛地采用,并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与发展,日益显示出其独有的特点与重要性。本文着重论述项目训练教学法在消费者行为学教学应用中的经验与体会,以使之得到更大的发展与完善。
1 项目训练教学法在消费者行为学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1.1 消费者行为学的学科地位与特点
1.1.1消费者行为学的学科地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行为学是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消费者需求愈加多样的营销环境及形势而产生的,具有跨学科的性质,是心理学、市场营销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综合,因此,消费者行为学课程涉及知识面广,消费者行为学的研究运用了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计算机、经济数学、运筹学、管理学的研究成果广泛应用于消费者行为的研究中。同时研究的领域不断扩大和深化,有关论著迅速增加[1]。20世纪70年代后,世界各国商业院校普遍开设了消费者行为学课程,经过近百年的发展,消费者行为学已是管理领域最有影响的学科之一。在欧美国家,消费者行为学一直是商学院学生与其他相关专业(如广告、传播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在市场营销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研究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市场定位、营销策略及其组合的基本出发点。在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市场环境下,如果企业能够了解和掌握消费者的行为特征及发展趋势,就能够有效地制定营销策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整体战略,从而形成竞争优势。另外,消费者行为学也是非营利性组织需要研究的一门学科,便于为消费者更好地履行服务的职能[2]。
1.1.2消费者行为学的特点与难点。
(1)消费者行为学具有跨学科的性质,因此也具有知识点涵盖多的特点,要求讲授的教师具有的知识面要广,并且能够将各部分的内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而不是各自分立,做到各学科知识的融会贯通有一定的难度。
(2)要求教师的讲授方法要多样。
不能仅有传统板书,还要配合多媒体技术加以辅助讲授,将案例法、项目训练法、启发教学法、情境模拟教学法、演示法等方法融合到教学实践当中,使课堂变得生动活泼,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提升。
(3)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浓。
针对这种普遍的现象,教师不仅要备课,还要备学生,即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调查,通过问卷或口头的方式,了解学生对哪些内容感兴趣,对哪些内容比较厌烦,哪些知识比较薄弱,并且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授课方式[3]。这样,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兴趣来积极组织授课,用组织课堂授课内容和讲授的方法来激发学生听课的积极性及领悟力,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1.2 项目训练教学法的特点及其在消费者行为学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2.1项目训练教学法的特点。
项目训练教学法是将与实训课程内容相关的教学试验、工作实例或训练任务等各种活动与教学过程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教学方法,侧重于将项目的实践融入到理论课教学之中,针对学生的专业方向,组织安排学生参加实训项目,让学生成为活动主体,教师成为辅助角色,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特色教学方式。
(1)实践性。能够将消费者行为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结合当前的消费环境特点,进行市场调研。分析与识别消费者的各种行为和心理特征。
(2)协同性。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训练,有效组织每个小组成员,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完成小组的任
务。
(3)主动性。学生是训练的主体,能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1.2.2必要性与重要性。
项目训练教学法能够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学院的办学宗旨与特色——“应用型本科学院”——相适应,力争做到学生在实践中将教学目标要求掌握的内容理解、深化,这是个行为能力或习惯养成的过程,只有在行动中才能学到,即“在做中学”,在小组的活动形式下,使小组中每个同学的优势与能力得以共享与扩展,提倡团队精神与协作,从而产生“1+1>2”的群体协同效应,也要将能力培养与素质训练相结合,使学生成为同时具备较强全面性的应用能力和扎实基础知识的大学生,为将来在就业中快速适应工作要求、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
2 实施项目训练教学法的方案与措施
2.1 基本方案
2.1.1分组。
对所讲授课程的班级(每个班级有30人左右),按照10人一组来分组。同时让每组成员推选出项目小组组长,负责小组项目的组织管理。
2.1.2安排项目训练题目。
教师根据消费者行为学的教学目标和进度来安排题目,其中,教学目标是引导整个教学过程和考核训练结果的依据。
2.1.3项目训练成果展示。
学生们可以以各种多媒体技术来展示也可以根据项目训练课题的题目用情景剧等艺术形式展示成果,这能够体现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状况。
2.1.4训练结果分析评价。
分为教师评定学生与学生自评相结合的方式。
2.2 实施措施
2.2.1项目训练教学法秉承的原则。
在安排项目训练题目,制定目标的过程中,根据目标管理的SMART原则进行实施:
(1)Specific目标要明确。根据教师安排实训内容进行搜集资料、组织活动。
(2)Measurable目标可量化。以数据作为活动的目标,便于量化比较。
(3)Attainable目标具有可达性。制定的目标不能过大,由组员自行制订,由组长予以确认。
(4)Relevant目标与组织要结合。要结合所安排的训练内容和小组计划,与小组宗旨相结合,为提高小组整体水平的目标服务。
(5)Timetable即目标要有时限。根据教师要求的时限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因为项目训练课程的安排按照教学进度是每两次课安排一次实训,所以,在两次课课后安排学生进行项目训练,时限一般为2周。
2.2.2项目训练教学法实施的时机。
每2次理论课之后安排一次与理论紧密联系的实训内容,分析涵盖的知识点,及时对前述理论进行消化理解,提升学生对消费者行为学理论的认识和实践感受。
2.2.3训练成果展示方法。
(1)学生们以小组的成果形式,选派组内一名或2名成员到讲台,利用多媒体工具,展示成果,另外还可以用手绘图片、powerpoint报告、flash动画、广告片等形式。
(2)也可以根据训练题目用情景剧等艺术形式展示成果。
2.2.4训练结果分析评价方法。
(1)教师根据学生的项目成果做分析,指出优点与不足,最后给出每个小组的成绩,以营建一个竞争与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下一步的项目训练活动打下基础。
(2)小组各自总结每次实训的不足与经验,每次项目训练成果展示课结束后,每小组都要进行小组总结,总结不足与经验,学习其他组的长处,研讨小组下一步训练方式,达到良好的训练效果。
3 实践成果与创新发展设想
3.1 实践成果
项目训练教学法是一种重要且有效的方法,是训练学生具备分析消费者行为能力、制定企业营销策略的基础。具体成果如下:
(1)培养、提高了学生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的精神。
在执行小组任务时要进行实地调查,内部要有分工、协作,各组之间开展竞赛,这样会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团队精神,对学生的合作意识、管理能力的提高会有很大帮助。
(2)有效地增强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通过项目训练,培养学生运用相关理论解释和分析企业营销实战,对《消费者行为学》教学的内容体系理解得更加深刻。
(3)增强了文献检索能力,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对资料进行搜寻、总结,这样就相应地培养了他们查阅文献和写论文的能力,为他们将来做学术研究、做毕业论文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
(4)使学生养成了积极思考的习惯,同时,在成果展示时,也锻炼了学生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临场发挥的能力。
(5)提高了计算机的应用能力。
通过利用各种多媒体软件展示项目成果,如powerpoint、flash、photoshop等软件的利用,使各个小组的训练成果图文并茂、富有感染力及影响力,也提高学生的注意、形成良好的感知、促成理解和学习、达到良好的记忆。
总之,在《消费者行为学》课程的讲授过程中,通过实施项目训练教学法,师生互动,以学生为主体,营造了一个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创建了全体同学爱学习、爱探索、爱创新的氛围,提升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了团结协作意识,也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和增强了实战经验。另外,通过这种训练加强了教师对课堂的教学管理。
3.2 创新设想
3.2.1训练法训练内容多元化。
使项目训练法成为实现能力本位教育的一条有效途径,依据布卢姆的教育目标理论,教育目标可归纳为认知能力、技术(操作)能力和情意能力三大领域,教育的功能是要保持三大领域的和谐统一[4]。因此,为了达到获得能力的目标,在不脱离消费者行为学教学大纲的要求下,设定更多切合实际的训练题目,使学生接受更多的社会实践活动。
3.2.2训练法的实施方法多样化。
除了安排学生自己组建小组进行训练,还可以在相关企业建立专业实训基地,使学生在基地的训练更加丰富充实,训练范围更加广泛,使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得到发展,使学生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提升。
3.2.3训练法成果评价标准实用化。
以训练的具体成效为判断标准,同时将相关企业也作为评判的参考,把企业意见反馈到教学中去。在教学中定期和企业中专业人士沟通,听取评价意见,了解企业对学生业务能力的评价,了解企业变化的需求。不断调整教学目标,改进教学方法[5]。
参考文献
[1]荣晓华.消费者行为学[M].第二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1-40.
[2]吴振阳等译.消费者行为学(原书第十版)[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1.
[3]张建香.消费者行为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37-38.
消费者行为学概念范文2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扩大化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一、关于“知假买假”“消费者”身份的争论
在法学界,王海的做法成了争论的话题。有些官员和学者认为以获得惩罚性赔偿为目的的“知假买假”行为是一种获利,行为人不属于真正的消费者。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知假买假”行为是不道德的,由此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而梁慧星教授引用《消法》第2条规定的:消费者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认为“买假索赔”案件的原告,其订立合同的目的,不是“为生活消费的需要”因此不属于消费者,其权益也不应当受消法保护(而应当受其他法律如合同法保护),不应当适用消法第49条(而应当适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梁慧星教授①指出,立法者于《消法》订立之初并未预见到“知假买假”行为的出现和扩大。但是按民法解释学上的一项重要原则: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其解释结果都不得违背法律条文可能的文艺。而“知假买假”行为显然超出了“生活消费的需要”一语可能的文义范围,据此也认为“知假买假”不应适用消法第49条。
而另外一些学者则主张扩大化解释消法第2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宿迟在第二次“制止欺诈行为、落实加倍赔偿座谈会”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指出, 对于消费者保护法第2 条所说的“为生活消费需要”的含义不应作狭义的限制性解释, “消费者”一语按其原义不过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以外的人。②他主张,凡是到商店购物的顾客, 都应被视作消费者; 至于购买的动机和目的, 可能涉及道德问题, 但不属于法律问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家广根据他所在法院的审判实践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他认为,消费者的动机不应作为评判适用的要件。
二、关于消费者的界定
美国权威的对消费者的定义是: “所谓消费者, 是指从事消费之人, 亦即购买、使用、持有以及处理物品或服务之人”, “消费者是指最终产品或服务的使用人。因此, 其地位有别于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任何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有别于为再贩卖为目的的购买者) , 在默示或明示的担保期间( 或服务契约) , 适应受让该商品或服务者, 均该当为消费者”。《牛津法律辞典》也认为: 消费者是指“那些购买、获得、使用各种商品和服务( 包括住房) 的人”。
消费者必须进行了外部的消费行为后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的西方学术界围绕消费者行为定义问题展开较长时间的争论, 他们对人类消费行为的探索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论证的。广义的消费者行为学理论是按生态学的观点, 即从整个环境资源角度分析研究人类消费行为。按照广义论者的观点, 消费者行为学就是一门分析研究人类利用环境资源时的心理和行为的规律性学科, 利用环境资源——不论是物质或是能量的, 人人都是消费者, 人的行为就是消费者行为。狭义的消费者行为学则是按市场经营学的观点, 即从市场销售或推销人员的角度来分析研究消费者行为。据国外研究资料表明:消费者行为是消费者在寻找、获得、使用、评定和处理希望能满足其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连续活动。
事实上, 消费者的含义本身比较广泛。它不仅包括为自己生活需要购买物品的人, 也包括为了收藏、保存、送人等需要而购买商品,以及替家人、朋友购买物品, 他人购买生活用品的人。消费者首先是与制造者相区别的。而在商品交易领域, 消费者则是与商人相区别的概念。消费者购买或者接受某种商品或者服务不是为了交易, 而是为了自己利用。
三、结论
就上文所述,在如何适用消法第49条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上,消费者的界定在“知假买假”行为的衍生下成为理论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应该严格按照法条规定排除“知假买假”者作为消费者的适用,还是应该从社会效应出发对消费者做广义理解以鼓励“知假买假”者打击欺诈消费者行为,始终没有最后定论。但是我们看到,虽然梁慧星教授认为对法条的解释应遵循不过分扩大的原则,他同时也承认我国制定消法时, 采用了不是消费者就是经营者的“二分法”。 而据此推论,如果过分狭义理解消费者的定义,那么显然“二分法”一说就无法成立。因为在狭义理解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外,还有那些购买产品或服务是为了保存,收藏,或者送人等目的的行为人,很可能难以被精确归纳到《消法》第2条所规定的消费者群体中,然而他们显然也不是经营者,那么“二分法”之外就有了第三类人群。
根据国外较权威的词义解释,均未将消费目的作为是否构成消费者的要件之一,而只就其行为本身作出评判,即区别于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的购买、使用、持有以及处理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说,“知假买假”者就可以成为消费者并受到消法的保护。同时有学者也指出, 在“知假买假者不为消费者”的判断中存在着一个悖论。如果知假买假者不是消费者, 他就没有资格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请求退货, 那么他就只能使用它。而这样一来, 他又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消费者。由以上所述可以推论得出,对消法第2条的规定,做扩大理解更贴近消费者本身含义同时也更有利于第49条规定的实施。
注释:
①梁慧星教授曾亲自参与《消法》的制定工作。
②消法第2 条规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有人认为, “知假买假”不在“生活消费需要”的范围之内, 因而不受消费者保护法第49 条的保护。
参考文献:
[1]王卫国.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J].法学,1998(3).
[2]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29.
[3]王利明.消费者的概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J].政治与法律,2002(2).
[4]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0(4).
[5]朱凯.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侵权法中的基础及其适用[J].中国法学,2003(3).
[6]司金銮.消费者行为:定义分歧与本质界定[J].浙江学刊,2001(6).
[7]刘荣军.惩罚性损害赔偿与消费者保护[J].现代法学,1996(5).
消费者行为学概念范文3
为她感到高兴,她的表情使你感到高兴;
很想下午就去购买这款手机;
因为她在炫耀,而产生一种厌恶的感觉;
决心不买这款手机,因为你不想与她相同;
有点自卑,因为自己还没有能力购买;
对自己的男友不满,因为他没有送给自己这款手机
……
人类的行为可以简单归纳为刺激与反应的过程,作为最高等生物的人类,具有最复杂的刺激与反应系统。由于复杂而且动态,人类的行为学很早就成为一门正式的科学。
作为营销者,你的使命就是改变消费者的行为,上面描述的心理反应与过程发生的时间仅为0.2-1秒。不同的个体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反应,每天每一个消费者要处理数以万计的各种信息,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果汁的市场,那么你的目标消费群是以亿计算的。这样庞大数量的心理过程,一个营销人员怎样才能把握主流,从而应用方法去改变人们的行为呢?答案只有一个:消费者行为学。
消费行为在许多情况下是非理性的。例如,如果问你为什么会去购买一瓶娃哈哈纯净水,你能讲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吗?大部分人可以讲出原因,但并不一定符合逻辑。营销最让人着迷而又感到困惑的就是-----消费者不可捉摸的心思。
那么,你的产品是什么呢?
是金龙鱼食用油还是一种智能管理软件?是一种配电系统还是一种洗衣粉呢?也许是一间餐馆,一家立体影院。无论你的产品是什么,行为学都可以成为开启你营销心灵的钥匙。
也许你现在正是一位啤酒公司的市场总监,每天都要与竞争对手展开着艰苦卓绝的价格战,你的专业知识告诉你啤酒都是一样的,闭着眼睛喝基本没有什么差别。你甚至正在怀疑广告要不要做。
让我从行为学的角度与你讨论一下,首先一个基本的问题:人为什么要喝啤酒呢?因为它比水解渴?因为它比牛奶有营养?因为它比果汁更健康?好像都不是,从行为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需求在起作用,一位经常喝啤酒的朋友告诉我,“因为喝啤酒感到舒服,每次只尝一口冰凉的青岛纯生,感觉自己就进入了一种轻松的环境”。他的需求是改变态度,进入轻松环境。而另外一位朋友说,“我和朋友在一起一定要喝啤酒,因为不喝酒显得关系较为陌生。”他的需求是表示亲近的一种信号。还有一位朋友告诉我,“在卡拉OK我会喝很多啤酒,因为在那种场合一定要样。”
他要的是融入环境!
你也许会问:“你与我谈这些有什么用呢?”
如果我是你,我会开发一种新的啤酒,名字叫做“青岛纯熟”口号是“老朋友专用啤酒”。他是针对我第二位朋友的。
消费者行为学概念范文4
关键词: 消费者行为学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环境因素 消费者自身因素
近期,随着“丰田门”、“惠普门”等一系列事件的出现,消费者这个概念再一次受到了关注。关注之余,我们发现,若能从消费者行为学的角度去分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会有更多的收获,更有利于拉近师生的距离,进一步改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本文探讨的环境因素特指宏观环境,即大规模的、具有普遍性的、影响广泛的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总和。我们主要分析文化因素和经济因素对高校学生管理的影响。文化是由一个社会群体里影响人们行为的态度、信念、价值观等构成的复合体。它是一种习得,虽无形,但对人们的影响却是潜移默化、根深蒂固的。中国当代大学生大都讲究中庸之道,注重人伦,看重面子,重义轻利,家庭观念较强。与外国大学生相比,中国大学生对自己的形象和“脸面”特别在意,尤其重视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家长、老师、同学心目中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以期获得“好名声”。他们一般比较注重给自己、给别人“留面子”,而最怕的大概就是“丢人现眼”。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在为大学生提供服务时一定要注意保留他们的“面子”,适当地进行“赏识教育”。
经济因素可以说是制约消费行为的一个基本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因素和微观经济要素。从宏观上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有了空前的增长,生活质量大为改善。这既为大学生的成长提供了较好的物质环境,又使其面临日益增加的诱惑。在收入总体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存在着差距拉大的现象。大学生来自祖国各地,家庭情况各有不同,日益蔓延的攀比之风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因此,对大学生要进行结合实际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
消费者自身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等,这里我们着重分析大学生的心理因素。消费者的心理过程包括认识过程、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这些过程反映了人的心理活动的共性规律,不管认识什么事物,不同的人所经历的心理过程大体相同。但是,每个人感兴趣的事物或主动认识了解的事物是不同的。即使对同一事物,每人经历相同的心理过程后所做出的反映也不同。比如,不同的大学生认识同一事物,都经过了感觉、知觉、记忆、想象和思维过程,但是,有的学生认识过程完成较快,有的则完成较慢;有的学生得出了正确的认识,有的则只有片面的认识;有的学生通过认识某一事物或事件产生了良好的情绪情感,有的则产生了不良情绪情感;有的学生意志更加坚强,有的则意志涣散。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认真细致地了解分析每个学生的心理过程,引导其扬长避短,并鼓励其争取在大学期间改掉突出的缺点。
个性是指人的整个心理面貌,包括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两个方面。随着人的成熟与发展阶段的不同,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价值观和世界观等心理倾向在整个个性倾向中的重要性也不同。比如,在大学生时期,支配心理活动与行为的主要倾向是人生观和世界观。当一个人的个性倾向性成为一种稳定而概括的心理特点时,就构成了个性心理特征。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绝大多数大学生具有较强的感彩,生活经验不丰富,对事物的分析和判断能力没有达到成熟阶段,因此他们的思想感情、兴趣爱好、性格特征还处在不稳定状态,容易冲动,爱感情用事。再如,有的大学生自我意识已经达到了一定水平,他们喜欢追求个性,表现自我,追求独立自主,其行为都力求表现出“我”的内涵。因此,体现个性和表现自我成了大学生较强烈的心理需求,而且往往发展为以自我为中心。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要结合实际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对大学生进行集体主义、团队合作精神的素质教育工作。
以上是从环境因素和消费者自身因素来分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清楚地厘清这些要素并在工作中予以重视。如何衡量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已成为现在教育者思考的主要问题。传统的做法是从高校考核老师这一方面来衡量,这固然是一个很好的渠道。但是,从大学生(消费者)的角度来衡量其对高校工作的满意度,也许更能客观地衡量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以下就从消费者行为学的角度来分析从大学生(消费者)视角衡量学生管理工作满意度的缘由和具体的做法。
从社会角度上看,营销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提供出售,并同他人自由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过程。因此,从该层面上看,大学提供的应该是一种特殊情境下的服务即教育。而服务具有区别于有形产品的四个特点,即无形性、不可分离性、可变性和易消失性。无形性是指服务在消费者购买之前是看不见、尝不到、摸不着的。因此为了减少不确定性,消费者要寻求服务质量的标志或证据。例如,学生在报考时只能从各高校的宣传、口碑、社会知名度等方面去衡量,而不能亲自去体验各高校的教学和校园生活。不可分离性是指服务的产生和消费是同时进行的。例如,高中生成为大学生后,大学为之提供服务,相应的,消费也就产生了。因为服务取决于由谁来提供及在何时和何地提供,所以,服务具有极大的可变性。例如,大学生选课时,或者选导师时,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服务的易消失性是指服务不能储存。例如若新生未在高校规定的期限内报到注册,那么其就自动放弃了分享大学服务的机会。
高校对学生的“服务”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化服务之“无形”为“有形”,同时优化服务质量并使之标准化。在高校(生产者)所提供的服务中,除了教学和科研之外,学生管理工作也是重要的环节,学生管理工作的成败直接影响到大学生(消费者)的满意度。满意是指一个人通过对一个产品的可感知的效果(或结果)与其期望值相比较,所形成的愉悦或失望的感觉状态。如果可感知的效果低于期望,顾客就会不满意;如果可感知效果与期望相匹配,顾客就会满意;如果可感知效果超过期望,顾客就会高度满意或欣喜。如果从新的视角来看的话,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成功与否可以通过学生满意度来追踪调查和衡量。我们可以通过设立学生维权制度、学生满意度调查(附表1)、定期座谈会等方式来进行对辅导员的学生工作测评。
总之,从消费者行为学中的环境因素(宏观环境中的文化因素和经济因素)和消费者自身因素(生理因素、个性、心理过程)来分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有利于为高校(生产者)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更有利于拉近老师和学生的距离,进一步改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进而提高大学生(消费者)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消费者行为学概念范文5
【关键词】消费者行为 消费行为影响因素
一、自身因素
消费者的个人因素是消费行为中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这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充分了解目标消费者,另一方面又通过沟通策略引导消费者。
(1)人口统计因素。人口统计因素是消费者行为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分析依据,实践证明,通常情况下消费者行为和心理上,都存在着人口统计因素上的集中分布。性别、年龄、家庭结构、职业和经济收入等都不同程度、不同角度的影响着消费者需求。
(2)个人特质。个人特质是综合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图案,它从根本上影响着消费者心理活动过程,任何消费需求与购买决策都是建立在心理活动过程的基础上。个人特质是抽象的,需要通过需要、认知、态度等心理活动表现出来。消费需要是消费者行为目标,一般指个体在生活中对客观事物的欲望,它产生于自身生理与心理状态与周围环境的某种不平衡,对消费决策起到内在推动的作用。需要是有层次的,如马斯洛划分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等,消费个体在不同的层次上具有自身独特的需要;认知包括消费者对商品的感觉与知觉、记忆与思维,具体来说就是消费者根据商品上的文字、图案通过视觉、嗅觉、记忆与思维等对产品的辨识。
(3)生活型态。生活型态是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等安排生活的模式,并通过其活动、兴趣和观点表现出来,生活方式是影响个人行为的心理、社会、文化、经济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反映,往往比社会阶层、文化、个性等反映的人的特性更完整深邃得多,它勾勒了一个人在社会上的行为及相互影响的全部形式。
二、社会因素
外部因素对消费行为的意义是不容忽视的,一方面任何消费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宏观环境中发生的,另一方面外部因素也会对消费者主观主能动性产生影响。
(1)社会环境。影响消费者行为的社会环境主要体现在参照群体、社会阶层等方面。参照群体是人们判断事务的标准和仿效模范的结合体,其中个体数一般在两个以上但又不会太多。该群体通过信息传递、赞赏或惩罚态度、认同感表达等方式对行为个体的态度、价值观产生影响,但受影响的行为人不一定从属于该群体,因此可以将参照群体分为直接与间接两类。社会阶层是指按照一定的准则或标准将成员划分为不同层次,该层次是连续但不具备稳定性。该系统的划分标准并不单一,至少受几个方面的制约,社会分工和财产的个人所有不同,个体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不同是最根本的因素。
(2)文化环境。从消费者行为学的特点出发来研究文化的定义,可以得出它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几乎包含了影响消费者思想过程的所有事物,但不同于广义中文化的概念,该体系中的文化有其自身的特点。文化在不同社会层次中是不同的,同样的生活方式不仅是理解文化的主要因素,甚至可以说生活方式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根据一定的人口统计特征可以延伸出亚文化这一概念,是指非主流的局部文化现象,所谓亚文化群就是不仅共享着整体文化要素,而且还具备独特文化要素的人群。有些亚文化群与其他亚文化群会有相似的文化含义,但其内部个体的消费过程及消费决策有着更大的相似性。
(3)经济环境。消费行为的经济环境包括宏观与微观两大类,微观环境一般属于消费者个人自身因素受个体以往、现有及预期经济地位的影响;而宏观环境一般指整个经济大环境,多与经济周期相关。当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消费者各方面预期会比较乐观,市场形势高涨,相应的消费水平也会有所提高;相反,经济处于下降周期时,消费者倾向于悲观预期,市场交易萎靡,进而消费行为会受到冲击。处于不同经济地位的消费者会有不同的需求,进而影响其行为。首先,无限的消费欲望与有限的收入是一对矛盾体,任何消费行为都受到支付能力的限制。
三、营销因素
产品、价格、渠道与促销四种因素构成了著名的营销组合,营销因素也是消费者行为研究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1)产品。产品是营销组合中最基本的要素,有商业咨询公司提出“如果承认产品是商业经营的媒介,则商业战略就是基本的产品计划”。与产品相关的刺激物,如产品特征、包装以及品牌识别标志灯都属于典型的产品环境,他们是影响消费者感情与行为的主要刺激物。正确的产品环境能够吸引消费者对产品的注意、加深消费者对产品的印象、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忠诚度,进而影响消费者决策与购买行为。同时,研究发现通过消费者对产品在不同生命周期的使用状况我们大致能将消费者分为5类,其中喜好冒险,能够并且愿意承担新产品风险的创新型消费者特别重要,因为他们的行动会通过信息流等方式影响和改变其他采纳群体的行为。
(2)价格。消费心理中最敏感的因素就是价格,价格对消费者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价格选择来实现的,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价格直接影响购买者的消费决策。产品价格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意愿及最终的购买数量。价格对消费者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衡量商品价值和品质的标准,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很难对所有产品的品质与性能了如指掌,这时在很大程度上就会通过价格进行判断。同时,这种假定低价低质、高价高质的心理认识与成本定价方法以及价格构成理论相一致,所以有其合理性;②影响消费者需求数量的约束条件,价格上升-需求量下降、价格下降-需求量上升是一般的市场规律,但有时情况也正好相反即“买涨不买落”的心理。
消费者行为学概念范文6
在消费者品牌认知的过程中,广告诉求会对品牌个性产生影响。如广告经常会邀请明星和公众人物代言,借用名人物的个性让消费者联想到该品牌。根据这种逻辑,广告诉求将品牌个性描述得越好,消费者对品牌的态度会越积极。
将品牌个性按照为消费者带来的利益分为功能性品牌个性、象征性品牌个性和体验性品牌个性。功能性品牌个性指产品的实用性功能为消费者带来的利益。例如药品、工具等等。象征性品牌个性指产品能够使消费者看起来“优雅”或者“有身份”,提升其个人形象。例如前文提到的LV包,或者服装品牌阿玛尼,或者各种豪车、高档红酒等等。体验性品牌个性则指产品能够让消费者感觉愉悦、快乐或者新鲜刺激等心理上的享受,例如一次豪华游轮之旅。
然而事实并非这样简单。调查表明(2006):品牌象征性意义是驱使消费者购买品牌商品的主要动力,而象征性意义常常是由与产品不相干的特性如形象代言人、包装等决定的。上世纪80年代的品牌个性理论过分强调了品牌个性与品牌形象的一致性,没有加以区别,目前已经逐渐被学界所否定。现在学界比较赞同“品牌个性是品牌形象(品牌表现、品牌个性、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构成维度,而非唯一构成维度的观点”(Keller,1998;Hayes,2002)。今天越来越多的经营者意识到在市场中一个没有品牌个性的商品,唯一能够引起消费者产生消费需求并引致消费行为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价格战。没有个性的品牌就像一杯白开水,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上,想得到消费者的厚爱和忠诚,是不可能的。
在消费者行为学中经常用“现实的自我”和“理想的自我”来认识消费者自我与品牌个性关系的营销实践意义。一般认为,现实的自我概念是指个人对自己的实际状况的认识,而理想的自我概念是指个人对明天的自己应当是什么样的认识。不论是现实的自我或是理想的自我概念,其形成都依赖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消费者个人非常重视他人对自己的看法,这意味着他人对个人行为包括消费行为具有很大的影响。
在消费行为中消费者有时按照“现实的自我”调节自己的消费行为,有时又按照“理想的自我”调节消费行为。个体按照现实自我采取特定行为,是为了保持当前的自我形象,可以说是维持性的行为。可是人们往往又不满足于现实自我的状况,常常试图按照理想的自我表现自己、塑造理想自我形象。消费者按照理想自我行为目的就是试图通过特定的消费行为来表现自己理想的角色。
自20世纪80年代,Sirgy(1982)提出品牌或产品都应该具有个性以及Aaker(1997)运用心理学中的“大五”人格理论模型对品牌个性维度进行探索性研究以来,众多学者开始涉足品牌个性的研究,目前品牌个性已经成为营销学、心理学研究领域的焦点之一。随着品牌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更加意识到不仅消费者自我对品牌消费行为有重要影响,消费者人格在品牌消费与营销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学术界将个体人格与品牌个性的关系结合在一起分析的研究是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的,至今已取得了不少成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Jenniffer Aaker(1997)创造性的将人格心理学中的提炼“大五”人格的探索性因素分析法运用到品牌个性维度的研究中,首次系统地发展了基于美国文化的品牌个性维度及量表,进而认识品牌个性与消费者自我、人格特点之间的联系。这一研究对品牌消费与品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在消费者(人格)与品牌(个性)的交互作用过程中,由于品牌象征意义及其所传达的信息使两者可能建立其亲密的情感联系,此时消费者将品牌视为带有人格特征的“朋友”。从这一层面意义来说,品牌有了生命,也有了独特的自我和个性。最新研究认为(2009),只有将消费者自我、人格与品牌个性置于消费者行为的平台上来讨论,才可能更好地认识两者之间的联系以及两者与消费者其他特征的互动作用。
在品牌个性与品牌管理认识上也存在误区。第一,将品牌个性等同为品牌形象。品牌个性是品牌的核心,品牌个性是由内而外的,是品牌形象中较为抽象和人格化的部分。而品牌形象则是由外而内的,内涵更广。比如海尔的品牌形象是独特的服务、品质卓越、实力、真诚、勇于创新等。其中真诚和创新才是品牌个性。第二,将品牌个性等同于品牌定位。品牌个性的塑造要以品牌定位为基础,品牌个性与品牌定位要一脉相承,品牌个性反映出品牌的定位。品牌定位不清晰,品牌个性就会显得模糊不清。但是品牌个性也并不完全决定于品牌定位。如定位相同的品牌在消费者眼里也可能呈现出不同的个性。品牌定位取决于品牌执行者,而品牌个性则是在产品与消费者互动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第三,将品牌个性等同于产品个性。产品个性是产品的属性,而品牌个性是产品与文化、感性形象相关的部分。如果说产品个性是硬实力,那么品牌个性则是软实力。记住:如果一个品牌领先于其他对手的原因是产品的属性,那么这个品牌迟早会被别的品牌抛之脑后。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应清楚地看到品牌象征意义说明了消费者自我、人格等个性特征正改变着品牌消费行为,这正是当今品牌营销与管理中最值得分析的问题,经营者必须对此有深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