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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年终汇报范文1
2012年,我村委会在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并通过村委会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今年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农村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1、为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以西沟为试点,村前铺设200平方米的篮球场、老年活动室、为村民提供了体育文化活动场所。共计投资235000元。
2、争取上面项目资金与发动群众集资共投入34万元对西沟试点村的道路进行了硬化,硬化面积将近7000平方米,大大方便了村民的日常出行。
3、建立农村网络文化站,配备电脑四台,为村民提供农业科技信息;为党员干部及村民的学习、培训提供了方便。
二、 增加村民福利及教育投入
1、我村委会通过补贴鼓励村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 2937 人。
2、带领党员干部给村里的孤寡老人、病人捐款,为他们排忧解难。联系本村老板对全村困难户、低保户、军属家庭等送去新年的慰问与祝福,每年对全村老人、特困户发放200元/人的慰问金。2012年春,通过多方集资建起敬老院,孤寡老人得到妥善安置。
3、为了培养有知识、有技术的人才,从“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出发,实现“科技兴村”的目标,“两委班子”决定,加大支持教育力度,对在高校就读本科的学生,每生补助1000元,避免了孩子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的情况发生。
三、因地制宜,全面做好农业保障工作,不断拓展林业产业链。
1、充分利用本地优势,大力发展甘蔗耕作,2012年底从原来的500亩增加到1600亩。
2、以科技兴农为突破口,全面实现增收。2012年,我们村委会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交流的舞台,把最好的农业技术带进田园里,过去的一年,我们全村委会的农业产量平均增收6%。
3、2012年在镇领导的帮助下,引进一间综合木料加工厂,两间木板厂,合计引进资金两百多万元。这些企业的入驻将进一步壮大我村集体经济,及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
四、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规范村委会财务管理。
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是保障农村稳定的重要环节,我村委会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有效地保障了村民对村务 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有关财务制度、堵塞漏洞,防范于未然。
五、做好计生工作,完善计生信息系统管理
2012年我村委会计生工作在村党支部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建立计生信息系统,并实行计划生育多个优惠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计生任务。
六、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我村委会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精神要求,结合本村委实际情况,认真地开展工作以维护地方稳定。积极配合派出所的治安巡逻工作,为其日夜巡逻提供有力保障,有效地阻止和控制了案件的发生。
七、存在问题
1、村内卫生还不够清洁,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2、缺乏实施有力的致富举措。3、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尚不够完善。
同志们,回首过去,展望未来,我村委会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西沟为龙头,带动全村委会早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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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年终汇报范文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诸多方面。在新农村建设中,顶山街道大新村以“乡风文明”为切入点,结合本村实际,做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以创建“星级”安全文明户为载体,在扎实推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安”活动的始因
顶山街道大新村地处长江岸边,与主城南京隔江相望,与312国道浦珠路段紧密相连,交通十分便捷,属典型的城郊结合部。全村面积2.7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小组,684户村民,常住人口2309人,暂住人口480多人。村内流动人口多、两劳释放人员多、“小混混”多,这“三多”带来的是社会治安的堪忧。
该村地理位置优越,本应是投资兴业的热土,然而前几年,前来洽谈项目、投资办厂的人却很少,经分析原因有三:一是环境安全差,村里偷盗案件经常发生;二是邻里和睦差,村中一些人常为一点小事闹矛盾,甚至拳脚相加,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三是村民素质低,一些村民遇事不讲原则,缺乏正气、正义感。上述情况严重制约了村级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极不相称。
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推进新农村建设,该村两委会深刻地意识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同时老百姓也需要一个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因而该村决定以“星级”安全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突破口,扎实开展创建,让文明新风入户,用先进思想育人,大力提高村民素质,依法治村,维护一方平安,让村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二、“创安”活动的组织架构、标准、平衡机制及运作方式
(一)组织架构
为了加强对创建“星级”安全文明户工作的领导,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三个组织:
1、成立创建“星级”安全文明户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计生专干、管段民警组成,总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制定、实施年内工作计划,定期对村民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使他们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建立创建“星级”安全文明户评审委员会制度。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部分村民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依照评审条件,对提出加入“星级”安全文明户的村民进行评审,严格把关。
3、组建创建“星级”安全文明户工作巡视小组。由治保主任、管段民警、辅警组成本村工作巡视小组,每周至少一次进组入户,了解创建情况,指导创建工作,解决创建问题,同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创建信息,为评审委员会积累评审素材提供基础和依据。
(二)制定标准
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把创建“星级”安全文明户的标准确定为:
一星级安全文明户的标准:年内无犯罪、无邻里纠纷、家庭成员防范意识强,能有效预防人、财、物被侵害,无计划外生育、无虐待老人、无黄赌毒、无暴力等现象,爱党爱国,勤劳致富,积极配合村委会开展各项工作。
二星级安全文明户的标准:在具备“一星级”安全文明户标准的同时,还要具备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健康文明、和睦相处意识。
三星级安全文明户的标准:在具备“二星级”安全文明户标准的同时,还要具备家庭和睦、教子有方,家庭卫生环境好条件,积极参与创建文明社区、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等活动。
(三)平衡机制及运作方式
1、制定奖励优惠政策
对评定的“星级”安全文明户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即对评上一星级的安全文明户,在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时,村委会给予50的费用补贴;评上二星级的安全文明户,在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时,村委会给予50的费用补贴,同时在其办理养老保险时(每人每年投保额限在240元以内)给予15的费用补贴;评上三星级的安全文明户,在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时,村委会给予50的费用补贴,同时在其办理养老保险时(每人每年投保额限在240元以内)给予20的费用补贴;连续三年评上三星级的安全文明户,在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时,村委会给予50的费用补贴,同时在其办理养老保险时(每人每年投保额限在240元以内)给予30的费用补贴。
2、实施平衡激励机制
(1)每年评审时间定为年中初评,年终评定。
(2)评审委员会每次评审,严格对照评比标准,逐户审核,初定名单、张榜公布,听取、征求群众意见,最后评定挂牌。
(3)评审时,星级有升有降,升者添星,降者摘星,直至摘牌、除名,并及时调整待遇。对摘牌、除名的原安全文明户,由创安全文明户领导小组指出存在的问题,鼓励其继续努力争取重新挂牌。
(4)对个别表现突出户,可以跳级升星,即从一星户直接跳到三星户;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星级”安全文明户,发现后立即摘牌、除名,并取消两年的评选资格。
对没有评上“星级”安全文明户的村民,村干部分工包户,明确责任,同村民小组长一起对他们进行帮助,使其不断向“星级”安全文明户靠近,最终“入星”。每年“星级”安全文明户的评审情况及结果都及时整理装订、立卷、建档、长期保存,作为村史的一部分和村民表现的重要依据。
三、“创安”活动的效应
开展创建“星级”安全文明户以来,全村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一是治安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正气新风上扬,歪风陋习无市场,创建星级活动在全村范围内形成了争先恐后的良好氛围。
村委会年终汇报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强化管理,优化服务,进一步夯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全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实施方法
(一)婚育管理
1、未婚男、女青年。每年年初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男、女青年进行核实,建立档案,动态管理,严禁非法婚姻和早婚早育。
2、新婚人员。凡符合法定婚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的男女青年要求结婚的,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后,及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签订一孩注册协议,接受生殖健康服务,履行自己的义务。
3、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必须在申请前查体,确认未怀孕后方可办理申请手续。
(二)孕情管理
1、建立孕情跟踪档案,计划内怀孕在三个月内主动到计生服务站,接受孕期指导。
2、已婚育龄妇女每年必须接受三次以上的孕情检查。随查访工作要及时全面完成,两个月进行一次汇总上报,两次没有随查访的人员必须落实,出现问题及时做工作处理,并汇报领导。
3、对未婚同居男女青年,村计生专职干部要及时掌握信息,上报计生科,单独建立每月的随查访服务。加强重视,杜绝非婚生育。
(三)节育管理
1、凡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在生育后42天至90天内必须主动到计生服务站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
2、严格把关取环制度。加强信息管理,对档案信息与实际措施不相符的人员重点管理。
(四)终止妊娠管理
对发生计划外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对符合照顾生育因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经上级计生部门同意,方可实施引产手术。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计划内家庭,要吊销生育证不允许再生育二胎。
(五)信息管理
1、计生专职干部每月将本村新婚、流引产、出生、孕情、落实措施、随查访、死亡等情况进行采集,如实上报。
2、计生科年初要与公安、民政、卫生、劳动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数据人员的核对,做到信息互通、数据准确、人员不漏。
(六)征收管理
1、计生科对违法生育人员要坚持调查取证,严格测算,要采取思想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强化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任何村、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社会抚养费。
三、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1、分管负责人的职责。每个行政村在村委中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计生工作,其工作职责是配合支部书记、村主任抓好全村计生工作,与专职干部、共同完成每年度任务,及时了解和掌握计生工作动态,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全村计生工作负责。
2、计生专干的配备。全办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到三名热心计生工作、甘于奉献、思想素质好的计生专职干部。其工作任务是:协助村分管领导抓好全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及时汇总掌握育龄群众情况,统计好本村每月的相关信息,如实按时上报计生科。
3、各村要根据村情配备两名以上计生小组长。及时了解掌握信息,配合计生专干完成工作。
(二)经费保障
办事处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按上级要求投入到位,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各村要保证一定的计划生育经费和宣传及对外出用于流动人员的孕检费用。
四、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一)村委会职责
年初办事处与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由办事处计生科对各村委会进行考核,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全体村干部要落实包干责任制,实行孕检跟踪管理,坚决杜绝因孕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选择性生育和计划外生育。对因管理疏忽造成计划生育工作滑坡的,村两委会、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管负责人不得参加办事处综合评比和先进个人评选,对严重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将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
(二)党员干部职责
全体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到包本人、包子女、包亲属,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参加孕情检查,带头处理计划外怀孕,带头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党员干部、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本人发生计划外生育的,一律、、开除公职。子女计划外生育的,视其情节,也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出现问题的党(总)支部,办事处党工委当年不批准党员指标。
(三)包村干部职责
办事处各村的包村干部,应在包村工作中,对计生工作加大重视程度,认真指导和督促村里的计划生育工作,帮助计生人员解决计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部门职责
1、民政办。加强婚姻管理,维护妇女婚姻自由和权益,配合计生科把好新婚人员孕情史、生育史关,坚决制止和打击违法婚姻。
2、卫生院。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B超管理制度,与妇产科医师和B超操作人员签订责任状,强化对B超、终止妊娠、分娩、围产期保健的管理和服务,及时准确地向计生科反馈信息。
村委会年终汇报范文4
第一条根据***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制定我院贫困生助学金申请办法。
第二条《**学院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和勤工俭学活动管理办法》中所称的助学金是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由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投入,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资金。
第三条享受贫困学生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学费、生活费而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和可能辍学的学生。
第四条在助学金有限的情况下,贫困学生助学金重点倾向来自特困地区的农村的贫困学生。
第五条申请贫困学生助学金,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学生家庭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属于农村特困家庭,或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临时经济特别困难的(突发性灾难是指人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人身伤害),或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接近农村低保或特困。
(二)申请助学金若农业户口的学生,需有当地县以上政府民政、教育部门出具的有关上述情况的证明,或提供区、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材料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或者提供《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暂未发《救助证》的由民政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及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非农业户口的学生,提供《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领取保障金的存折(须连续三个月领取低保金)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家庭收入和享受保障金情况的证明;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临时性经济困难的,提供相关部门和所在居民委、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
(三)学习成绩合格以上,或当学年考试不合格只有一门功课。
第六条我院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贫困学生档案要健全、真实,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及时核实和调整。贫困学生档案由专人保管,贫困学生名单和获得助学金学生名单,经批准后应及时在**学院网上公布。
第七条凡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学生均可申请贫困学生助学金,学院对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有必要时班主任或贫困生助学金专管人员到贫困学生家中进行走访。
第八条对经审核合格的贫困学生,报校学生处审批。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贫困学生申请助学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
第九条贫困学生助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具体时间按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
第十条贫困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实行公示制,严防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院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举报事件,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积极开展贫困生勤工俭学活动,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组织贫困生到勤工助学岗位劳动,如帮助图书馆整理资料、校园保卫等工作,岗位工资按小时计酬,为贫困生获得额外的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员会:
加强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就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村(社区)干部的选拔与培养
以机制作保证,严把入口关,建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的村(社区)干部选拔机制,注重从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支委的产生上,继续推行“群众推荐、党内推荐、党内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将群众意愿与组织意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村(社区)委员会的产生上,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符合任职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用。是镇党委管理的村(社区)党支部委员由镇党委下文任命,是由村(社区)民直接选举的村(社区)委会干部,按《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社区)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由村(社区)民直接选举后报镇政府,由镇政府颁发《当选证书》。
村(社区)干部非经党委批准自动离职的,从离职之日起按规定不再享受村(社区)干部待遇,不给予任何安排。
村(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因违法、犯罪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罢免其职务,并依法追究责任。
每年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年终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根据有关程序罢免其相应职务。
完善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培养机制。党委把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发现和培养,纳入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台帐和跟踪培养责任卡等形式关注后备干部的成长,将发展优秀分子入党与培养村(社区)干部有机结合。
二、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1)理论学习实行“集中培训”、“定期培训”、“选派培训”相结合。除组织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参加市委党校集中培训外,党委每年集中举办1-2期村(社区)干部培训班,提高村(社区)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实践经验学习实行“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将先进典型、技术人才请进来授课,组织村(社区)干部外出考察,开拓视野,使村(社区)干部不断丰富知识层面,提升工作思路。
(3)学历教育实行“定向送培”与“函授学习”相结合。按照xx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村(社区)推荐,党委批准,每年按计划推荐45岁以下村(社区)干部参加学历培训,学费由市级财政补贴×××,市管党费补贴×××,镇政府补贴×××,村(社区)补贴×××,其余×××由个人承担,书籍资料费个人自理。
2、严格考核,接受监督
村(社区)干部考核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年度村(社区)级目标管理考核三个部分。
考核结果严格与村(社区)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
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日常考核
1、考勤。①会议考勤: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与会的村(社区)干部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元,缺席每人次扣×××元。②工作日考勤:各村(社区)应建立工作日考勤制和值班制,村(社区)主职每周不少于×××个工作日,其他村(社区)干部不少于×××个工作日,采取不定期的抽查方式进行考核。
2、资料上报考核。应上报的各类报表、计划、总结等资料,上报不及时,×××次扣×××元,漏报一次或上报不符合要求×××次扣×××元。
3、交办工作考核。镇党委、政府和部门正式交办的工作,完成不及时,一次扣×××元;完成不符合要求,一次扣×××元;没完成,一次扣×××元(重大工作另行规定)。
4、重点工作考核。①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查环孕检每缺1例,扣×××元,计划外出生1例,扣×××元;②安全工作考核,发现非法生产×××起,扣×××元;③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起或上交未经村(社区)级调处矛盾×××起、群众越级上访×××起,扣×××元;④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发生一起由林业站以上单位组织人员参与扑救的山林火灾,扣×××元。
5、中心工作考核。镇党委、政府组织大型活动、突击活动或中心工作,安排有任务而无故不参加或不组织的每人次扣×××元。
(二)年度考核
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实行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各村(社区)年终召开全体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民代表、村(社区)民小组长、企业主、党员参加的村(社区)干部述职测评大会。每位村(社区)干部进行述职,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凡测评合格率达×××且得分在本镇列前×××名的,经审计无问题的村(社区)干部可评为优秀,增发其个人绩效补贴的×××给个人。
(三)年度村(社区)级目标管理考核
年初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村(社区)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镇党委、政府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访群众、看实地等形式对照目标考核逐条打分排名,按目标管理验收得分,计算各村(社区)村(社区)干部的绩效补贴,其绩效补贴总额为下拔到村(社区)经费总额的×××。
三、村(社区)干部的待遇
(一)政治待遇
1、政府重大决策征求村(社区)干部意见。
2、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村(社区)干部”评选活动,强化村(社区)干部的荣誉感和身份意识。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村(社区)干部(含下派和招聘工作人员)的,可优先作为下届村(社区)换届选举推荐候选人和社区聘用工作人员。
3、市委、市政府及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贯彻至村(社区)干部。
4、每年开展1-×××次征求村(社区)干部对工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活动。
(二)、经济待遇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及村(社区)、支委全体成员的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补贴及年终补助组成,其中基础工资由镇财政所统一发放,绩效补贴及年终补助则在年度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
1、基础工资
正职:元/月(书记兼主任元/月)
副职:元/月(包括村(社区)、支委员)
2、绩效补贴
按下拨到村(社区)经费总额的×××并结合考核分值发放。
3、年终补助
具体数额根据各村(社区)年终目标管理验收得分情况而定,数额不超过年度下拨到村(社区)经费总额的×××。
村(社区)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的奖惩在年终绩效补贴中一并兑现。超过规定职数由村(社区)级聘请、聘用的村(社区)干部待遇,参照以上标准由村(社区)自行负责解决。(
村委会年终汇报范文5
关键词:后税费时代村民自治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2005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先后到四川省遂宁市、南充市、巴中市、广元市等地一些农村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于2006年底又组织了近200名在校大学生利用寒假期间,专门以村干部为调查对象,对四川省大部分地市州的100多个村庄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主要调查了解村干部对当前村民自治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此次问卷调查的范围涉及四川省的19个地级市(自治州),共发出调查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70份,依据回收的有效问卷数量多少进行统计排名来看,调查样本选取量最大的前十个地区依次是:成都、南充、广安、泸州、阿坝、绵阳、眉山、宜宾、广元、遂宁。
此次调查中男性占调查对象的84.1%,女性占15.9%,男性比例明显高于女性,说明村干部的性别构成以男性为主。从年龄构成来看,有74.7%的调查对象年龄处于36-55岁阶段,而18-35岁阶段和55岁以上阶段分别只占11.8%和3.5%,可见村干部的年龄构成以中年人为主,老年人和年轻人的比例都不高。从文化程度上看,被调查对象中初中文化程度占45.6%,高中或中专占40.8%,可见绝大多数村干部的文化程度属于初中或高中文化水平。现将此次调查汇总的情况以及我们的分析报告整理出来,供有关部门领导和对村民自治感兴趣的学界同仁们参考指正。
一、村干部对于当前村民自治状况的总体认识和评价
通过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表明,主要有以下一些认识和看法:
1、对于村民自治工作的认识和评价:
(1)从选举程序看,调查显示,62.4%使用流动票箱投票,33.5%秘密划票,4.5%由村干部。可以推测大部分村庄的投票做法是比较规范的。
(2)从选举效果看,91.8%认为上届村委会选举效果很好和一般,仅有8.2%认为效果比较差和非常差。因为此次调查对象即为现任村干部,他们都是通过上届选举当选的,所以绝大多数人是肯定这次选举效果的。
(3)村民大会以及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28.3%的对象表示所在村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13.1%表示以前开过,而36.2%表示很少召开,另外有22.3%的对象表示不清楚此事。由此可见,目前农村的村民大会以及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情况并不理想。
(4)村务公开情况:94.1%的村干部对村务公开表示非常关心和比较关心,仅有0.6%表示不关心,另有5.3%对此抱无所谓态度。
(5)一事一议的情况:76.4%认为一事一议效果很好和比较好,12.1%说不清楚,11.5%认为不好,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看来大多数村干部还是认为一事一议的效果是好的。
(6)对本届村委会工作的评价问题。45.5%认为很好和好,50.3%认为一般,认为比较差和很差的只有4.7%。
可以看到,与近期以来我们同样在上述地区就村民自治工作对普通村民所作的调查结果来对照,【1】村干部对于村民自治工作的总体评价较之于村民而言,是明显偏高的。因为此次调查对象的身份是村干部,所以他们对自己工作的评价还是持肯定态度的。
2、取消农业税之后的干群关系问题
调查也表明,取消农业税之后,被调查者中有84.5%认为干群关系比以前好,14.3%认为没有什么变化,只有1.2%认为比以前恶化了。由此看来,农业税的取消可以说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
3、农业税取消后农民的负担问题
被调查者中有80.5%的人认为没有负担或负担合理,有19.5%的人认为负担仍然很重。可见,与以前相比,农民负担切实得到了减轻。
4、关于村委会工作成效问题
认为影响村委会工作成效的最主要因素是村集体缺乏资金。调查显示,影响村委会工作成效的主要因素依次排列为:村集体缺乏资金(54.1%),村干部能力不够(14.6%),村务管理不民主(14.6%),村民对村务管理比较抵触(10.8%),宗族势力干预村务管理(5.1%),其他(0.6%)。
5、关于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问题
有70.6%认为村干部的报酬太少和较少。有近1/3的人不愿参加下届村委会竞选,其原因主要是:工作难开展46.3%、报酬低14.9%、得罪人10.4%。
6、认为选举中最令人担心的问题依次为:
选民投票率低32.7%、乡镇政府影响干预24.5%,个别人通过非法手段操纵选举14.5%,候选人竞争激烈14.5%。
7、关于选举的竞争性问题
认为村委会选举应该加强竞争,并愿意和非常愿意通过一些积极主动的方式参加竞选。愿意通过走家串户、贴海报宣传、发表演说等方式竞选的人有47.3%,说明较多村干部还是愿意采取一些积极主动的方式去参加竞选。
8、关于乡村关系问题
调查对象中有65.5%认为现实中的乡村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和“主要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35.0%认为是“指导和被指导”和“主要是指导和被指导”关系。由此可以判断,现实中的乡村关系更多地表现为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
9、关于两委关系问题
调查对象中有58.6%认为两委关系应该是“相互配合”和“各管各的事”,说明较多的村干部对两委关系有正确的认识。有86.7%认为两委关系是很和谐与比较和谐的。但也有33.7%认为应由村支书管村委会,只有7.7%认为应由村委会管村支书,这表明在现实中村支书的权力和影响,要远远大于村主任。而对于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问题,66.3%表示不赞成,16.0%表示说不准,仅有17.8%表示赞成。可见,大多数村干部并不赞成“一肩挑”。
10、上届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29.4%认为选举动员不够,20.1%认为乡镇领导干预选举,17.9%认为部分村民借选举要求解决个人问题,16.0认为候选人贿选拉票,9.9%认为受到家族势力的干扰,3.5%认为黑恶势力的影响,3.2%其他。
通过上述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到,绝大多数村干部对目前村民自治工作基本上持肯定态度,同时又认为还存在着一些共同性的问题,村民自治正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那么,应当如何正确地认识这些问题并采取正确的策略应对挑战,这正是当前村民自治的实践者和研究者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们通过对上述这些问题加以归纳和梳理,主要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对其成因作了进一步的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对策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1、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事务难办的问题。此次被调查的村干部中,有54.1%的人认为,影响村委会工作成效的主要因素是村集体缺乏资金,是回答这一问题的各个选项中比例最高的。事实上,自农村实现以来,大多数村庄集体经济解体消失,成了“空壳村”。但在税费改革之前,村里还可以通过提留获得一些资金用于村庄公共事务。而在农业税取消之后,彻底断绝了村集体的经济来源,村集体资金的缺乏导致村庄公共事务的经费投入没有来源和保障,这就必然影响村委会的工作成效。所以相当多的村干部认为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事务难办。与此相关的还有三个问题,一是74.3%的村干部认为村级债务是村委会工作中最头痛的问题;二是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有70.6%认为村干部的报酬太少和较少。这次调查表明,有近1/3的人不愿参加下届村委会竞选,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报酬低;三是认为税费改革后最难办的事情是(共有450个选择,这里依次排列前五位答案):25.3%公共建设,15.3%计划生育,12.7%债务纠纷,11.6%社会事业,10.9%发展经济。可见,集体经济的空虚薄弱是制约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关键因素。
2、村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29.4%的村干部认为选举中最令人担心的问题首先是选民投票率低,这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所有答案中排列首位的选项。村干部们的这种担忧可以说既是客观事实的真实反映,也是理论分析的必然结论。因为,无论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实践都表明,要推行一种科学的民主管理的机制,必须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和参与。只有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了,并且也有能力当家作主了,村民自治的格局才能真正形成,村民自治也才有内在的动力。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一种基本形式,尽管政府的主导作用非常重要,但经济的原因是始终是基础性的制约因素。因此,村民自治要高质量地运行,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保证。美国政治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对大多数人来说,政治参与只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2】在中国,广大农民刚刚摆脱温饱,还在为自身和家庭的生存而奋斗,与大多数农民最贴近的只能是较低层次的物质利益。用明恩溥的话来说,“中国农民的生活由两部分构成,一个是‘胃’,一个是‘钱’。”【3】民主政治对广大农民来说还不像阳光、空气一样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它在某种程度上还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奢侈品。贫困低收入的农民群体并不真正需要高级的民主政治,从而导致村民自治往往流于形式。这从我们在四川各地一些农村进行实地考察时了解情况中也可以得到证实,许多村民的看法是:“村干部拿他的工资,我种我的田,各管各的事”。尤其是取消农业税之后,许多村民觉得村委会与自己已经没有什么经济上的关系,农业生产是自己的事,现在村干部不像以往那样收取税费,干群关系也比以前缓和了,村集体也没有什么资源值得关注,村委会也不能帮助村民解决什么实际问题。至于上面所倡导的所谓“一事一议”,也就是要村民自己出钱办事,而许多事情由于人心不齐也办不成,于是许多村民对村民自治也就越来越感到没有多大意思,村民的政治参与也就越来越缺乏动力。
3、农业税取消之后的乡村关系问题。有65.5%的村干部认为现实中的乡村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和“主要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在对村民调查中得出的看法也大体如此,有53.5%的村民认为乡村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应当说是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当前乡村关系的实际状况。然而,近期以来学界曾经有人想当然地以为,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不再需要村干部去征税,村干部也就不能从税收中获得利益,这就打破了乡村的利益共同体,于是村组织不再履行征税的任务而减少了行政职能,从而就可以更好地管理村务,成为真正为民谋利的自治组织。但从我们的调查了解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观点仅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推论。而实际上,村自治组织如果缺乏经济上的独立性,在实践中也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自治,仍然不过是完成上级任务的“政府派出机构”,而且可以说今天的自治组织甚至比以往更大程度上被“附属行政化”。其理由非常简单,既然现在村干部不再从村提留中获得经济报酬,而是从乡镇政府领取补贴和各种奖金,完全没有一点经济上的独立性,那么,正如俗话所说“吃人家的饭,为人家办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因而村干部也就理所当然地必须承担乡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加名副其实地成为乡镇政府的“一条腿”。况且,村干部的这些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又是乡镇政府对村干部年终进行个人工作绩效评价乃至个人升迁的标准,所以说,以往存在的自治组织附属行政化的状况在今天决不可能有实质性的改变,并且在许多地方比从前更有甚者。由于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在现实中经常被倒置,村委会应有的自治色彩被淡化,因此,村委会不但难以充分体现农民意愿,反而更多地作为乡镇政府一些行政职能的延伸,在更大程度上成为乡镇政府意志的执行者,那么它自身的自治功能也就很难实现了。
4、现实中的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关系即两委关系问题。此次调查表明,有86.7%的村干部认为两委关系是很和谐与比较和谐的。当村支书和村主任两人意见不一致时,90.4%认为应相互协商,还有7.8%认为村主任应听村支书的,另有1.8%则认为村支书应听村主任的。从上述7.8%和1.8%两个数据的比较也可以推测,现实中村支书的权力影响通常要大于村主任。通过这上述这组数据也充分表明,大多数村干部是能够正确看待两委关系的。而对于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做法,大多数村干部并不赞成。这表明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这两个职位分设是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一肩挑”虽然可以避免某些矛盾和摩擦,但显然不利于合理分工,更不利于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有悖于村民自治的初衷的。
三、积极应对现实挑战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政府应加大向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提供公共产品上要重点向农村倾斜。在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村集体缺乏资金,因而只有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进行集资修路、兴修水利等等,于是一些地方农民负担又出现了反弹。当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农村社会公共产品和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短缺是一个很现实的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农村社会公共产品和公益事业主要包括农村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广播电视、优抚定补、五保户补助等。这个问题实际上反映了政府对农村履行提供公共产品职能的重大问题,反映了政府对农民是“多予少取”还是“多取少予”的基本政策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政府应当转变观念,在履行公共职能上,应当本着城乡平等对待的原则,既要加强对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也要加强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要理顺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渠道,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根本上扭转乡镇财政收入的多少和公共产品的多少取决于农业税费多少的局面。考虑到长期以来,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欠账和农村公共产品的严重短缺,政府应加大向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提供公共产品上要重点向农村倾斜。
第二,逐步增强村委会选举过程的竞争性,提高当选村干部的责任感、荣誉感,同时,还应从实际情况出发,逐步解决村干部的一些后顾之忧。据调查显示,现任村干部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愿意通过一些积极主动的方式参加竞选。因此,有必要增强选举的竞争性,使竞选者通过走家串户、贴海报宣传、发表演说等方式竞选,这样既可以加强竞选者与选民之间的直接接触,增进相互之间的沟通了解,也可以使当选者任职后具有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增强其合法性、责任感与自豪感。这是有利于村干部履职后顺利开展工作的。同时,随着地方经济发展,也应适当提高和增加村干部的补贴,条件具备是还应解决退休村干部的养老保险等问题,使他们解除各种后顾之忧,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村里的工作上来。
第三,乡镇政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权,改变过去随意干预等不妥做法。有的研究者提出,近年来村民自治呈现出逐渐弱化以至退步的倾向:一是某些地方强制推行党支部和村主任“一肩挑”,使的村民难以自主地选举村委会主任;二是全面推行“村财乡管”这一做法,削弱甚至取消了村民在财务方面进行自我管理的权利;三是某些地方政府规定村级组织主要领导由县乡财政发工资,把将工资作为乡镇控制村级组织的手段;四是党政机关往村里下派干部,特别是把新毕业的大学生派到农村当“村官”,目的是为了帮助农民,但实际是把村民自治变成官员统治了。【4】“如果任由这些现象发展下去,村民自治的应有之义就可能被曲解和取消,村民自治的已有果实就有逐步丧失的危险”。【5】这种情况在四川省一些农村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如果乡镇政府不能还权于村,村民自治就很难获得实质性的发展,而且目前确实有逐渐弱化以至退步的倾向。
第四,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区群体组织,增强农民与村庄之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联系,提高村民政治参与的效能感。有的基层干部这样描述农民对待民主的态度:“如果民主与他们的利益相关,他们就热心参与;如果民主只是一项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任务,他们就不感兴趣。”这与雅安市委副书记张锦明的观点有着相似的逻辑:“在上面,民主是个理论问题,是制度设置问题;对基层政府官员来说,只是操作程序问题;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则是个利益问题。”【6】由此看来,实行村民自治,究竟能不能给他们带来利益,这是决定他们政治参与是否具有积极性的关键之处。所以,开展村民自治,一定要与农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相结合,与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这个战略目标相结合。最近,中国农业大学叶敬忠等五位教授向中央汇报,他们发现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与农民无法参与政策制定及实施有关。面对组织化程度薄弱的中国农民,这些为“三农”问题奔走呼吁的学者,更多地希望这些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能够有一种组织化渠道以供意见表达。【7】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农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也才能极大地激发农民群众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从而使村民自治和新农村建设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第五,加强培养和树立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能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村民自治。当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对于目前一些地方村民自治面临着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这既有经济、政治方面的原因,也有思想认识方面的原因。如有的农民不愿意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有的即使参加了也是勉强应付,草率从事。有的村民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就把选票连同自己的民利一同出卖。有的在决策村内重大事务时,不发表意见,而按法律要求应当完成的任务也不积极完成。这些现象都与村民的主人翁地位不相匹配,也难以适应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要求。因此,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村民的民主法制教育和文化知识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终究要靠农民群众自己,只有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切实履行自己的民利和责任义务,这样才能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才能越过越红火。
(注:本文由项目负责人任中平执笔完成。在本课题的研究工作中,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青年教师尹学鹏、2005级政治学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崔山磊、李睿、高峰、王潇雨、葛长鲜、田谢辉、黄东华、张晓燕以及我校近200名本科生参与了此项农村实地调研和资料整理工作,并由崔山磊同学对资料进行了初步的统计分析。)
注释:
1、另一项专门对村民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满意度不高,认为村委会不能帮助农民解决什么问题,起不了什么作用。只有29.0%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村委会工作十分满意和比较满意,而52.9%选择了“一般”即谈不上满意,也谈不上不满意,还有18.0%则表示不满意。可以判断村民对村委会工作满意度不高。参见:任中平.当前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归因与出路[J]软科学研究.2007.5
2、塞缪尔·亨廷顿[美].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3、明恩溥、林欣译.中国人的素质[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2
4、于建嵘.村民自治取得的成果有逐渐弱化倾[J]南方周末.2006.8.10
5、刘松山.民主为什么不能只从基层开始[J]法学.2007.3
村委会年终汇报范文6
一是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毫无安全生产专业常识,到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不出什么隐患。二是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流动性较大,对安监业务还没有熟练,就或升职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了。三是乡镇干部人员少、事情多,县委县政府几十个部门的业务都能对应到乡镇政府一级,一人身兼数职,哪个部门盯得紧就给哪个部门干活,或者哪个部门的工作有利可图就给哪个部门干。四是平时不干工作,年终大张旗鼓造假补资料,应付综合考核。总之,责任不明,不知谁来干,不知干什么;业务能力低,不会管,管不好;责任心差,不想干,不愿干;无绩效考评,干好干坏一个样。
要想彻底扭转当前这种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混乱局面,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以法治思维综合治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乱象。建议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对新《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制定出配套实施的、既定性又定量的、有可操作性的相应条款。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在《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出台之后,就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条款进一步出台配套实施的操作性更强的相应具体规章,使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真正有法可依,杜绝基层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的混乱局面。
二是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2014年4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2014年11月在石家庄市栾城召开了河北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栾城“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经验,首先在全省48个重点乡镇重点培育创建,然后向全省所有乡镇推广。2015年5月底,河北省又在正定县召开现场会,目的就是尽快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即从建立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固定监管人员、保障安监经费等入手,解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车辆等硬件设备设施,建立规章制度、工作台账,编写监管指南,完善责任制度等软件资料,形成一套程序化的监管模式。这些需要县财政、县组织人事部门等的大力支持,县安委办的业务指导和乡镇领导的高度重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及执法车辆等到位后,解决了“靠什么管、管什么”的问题,其余的就按照《监管指南》和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所谓规范化运行,就是什么时间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问题,落实到位,实时形成记录,整理资料归档。规范化运行,是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关键所在,如培训、演练、会议、隐患排查等工作,必须实打实地干,及时如实记录、填写、汇总、归档,来不得半点虚假。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脱离落实责任的任何安全生产工作都是无稽之谈。乡镇、村(街道、居委会)最接地气,是责任体系的神经末梢,最了解基层企业的情况,具有任何监管部门不可替代的区位优势。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到乡镇机关及站、所的每一位干部职工,分解到每一个村委会,做到监管全覆盖,责任无盲区;做到事事有人干,人人肩上有责任。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基层安监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是我国安全发展战略的根本原则,是各级干部落实监管责任的灵魂,是我们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落实责任决不可打折,不能因乡镇工作繁杂而牢骚满腹、“安全监管工作不是我的事情”常挂嘴边,思想上存在问题就是最大的隐患,应从根本上解决“不愿管、不想管”的问题。
四是加强培训,定期考核,县安委办搞好“传帮带”。提高安监人员综合监管能力,是我们的终极目标。业务培训是提高安监人员能力的必由之路,通过对乡镇安监人员的定期培训,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播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进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拓宽安全生产知识面。县安委办建立业务、业绩考核制度,每半年对基层安监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结果公布于众,并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促使基层安监人员形成爱学习、乐钻研、善总结的良好习惯,逐步提升安监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县安委办人员到企业执法检查或业务监管时,让所在地乡镇安监人员,或具有相同监管行业的乡镇安监员一同参加,共同观摩监管执法,一线现场传授监管执法“经验”,现场指导业务,手把手搞好“传帮带”,突出解决基层安监员“不会管”的问题。
五是建立并完善委托执法机制。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目前尚存在一定的麻烦,还存在“执法就是罚款”的误区。孰不知,执法还包括罚款以外的很多内容;还存在履行简易程序进行小额罚款,难找法律依据的问题;以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可能出现安监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如果不委托执法,基层安监人员进企业检查,仅凭一张熟脸或自我介绍,名不正言不顺、不严肃,更不符合执法程序,如企业较起真来,拒绝检查就显得十分尴尬。实行委托执法后,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按照受委托事项规范执法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做到自我约束。职责之内能管的事情要管好,管不了的事情履行上报或移交程序,做到履职不缺位;职责之外的事不强行执法,做到尽责不越位,避免导致不必要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严格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程序,重点解决基层安监人员“名不正、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