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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年度总结报告范文1
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持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全市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调度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努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深入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健全完善无证无照经营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促进公平竞争和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通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将无照变有照,激活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存量,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管区内建立个体经济网格化监管体系,细化各村庄、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紧紧围绕“增加发展总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效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总量和质量齐发展,营造有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全面摸清我镇无证无照经营的底数,认真梳理导致无照经营存在的根本原因,各村庄、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疏堵结合,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和方法步骤
(一)整治范围:
各村庄内所有无证无照经营户均属本次整治范围,特别是下列行业作为整治重点。
1、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污染行业;
2、食品、餐饮行业;
3、网吧、文化娱乐、美容、洗浴行业;
4、汽车改装、维修业、废品收购业、瓶装液化气、加油站;
5、皮鞋产业相关业户;
6、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行业和业户。
(二)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村庄组织人员对本村内所有无证无照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分类排队,造册登记,尤其是要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娱乐场所、食品等重点高危行业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对无照经营的时间、人员、具置、所属行业以及无照经营的原因等内容进行详实的记录,并填写附表5,于年9月10日前报镇安监办。
2、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12日)。由镇政府牵头,各村庄、各职能部门参加,成立蓝村镇促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充分调动起各村庄、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确保整治活动讲求实效、不走过场,为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集中整治阶段(9月13日至9月30日)。首先,通过宣传,引导业户提高持照、依法经营的意识,及时为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意向的业户提供咨询,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其次,对从事无证无照业户,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要求、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催促其限期办理相关证照;第三,对规定时间内仍然未办理相关证照,继续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业户,根据其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根据监管范围,坚决予以查处取缔,集中清理。
4、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10月初,镇政府将对各村庄促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检查,按照每个村庄考核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核成绩,并进行全镇通报。同时,活动结束后各村庄、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交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思想教育
各村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正面作用和无证无照经营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的反面作用,将促进个私经济发展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安监办、动监站、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促进个体私营积极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整合力量,成立专项小组
镇成立促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整合执法手段、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各村庄、各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作用,及时解决问题。
(三)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工商所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个私经济发展情况,并每个月对各村庄企业、个体户新发展情况进行通报,采取“一月一查,年终累计”的方法。各职能部门要按“谁审批、谁发证(照)、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四)把握政策,实施分类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切实加强督促、引导和规范。对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或者在工商部门已备案的农村流动商贩,不按无照经营查处,工商部门安排时间集中为集贸市场内从事无需前置审批许可文件行业的流动业户办理营业执照;对整改后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要求、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为其办理相关证照;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