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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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

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范文1

关键词:留守儿童;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578(2015)12-0505-01

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改变生存状况外出务工,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经济等原因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由此引发"留守儿童"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逐渐向大中城市转移,从而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呈扩大之势。"留守"是外出民工子女的主要生存形式。然而目前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不容乐观。普遍存在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过少导致的学习问题,缺乏温暖家庭带来的心理问题以及缺乏亲情交流带来的思想行为生活问题。在他们身上多出现"三多"和"三缺": 隔代监护多溺爱、寄养监护多偏爱、无人监护多失爱;生活上缺人照应、行为上缺人管教、学习上缺人指导。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多种原因不能和父母长期相处、频繁沟通,只得同祖辈或其他亲戚生活在一起,在这样的情况下,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就有很多不合理之处。因而产生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很不乐观并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出现。

1.留守儿童教育现状

1.1 家庭教育的现状。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没有办法照顾孩子,绝大多数孩子是由年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祖辈来照顾,也有一小部分由其他的亲戚来照看。而老人们一般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对孙辈较为溺爱,只重视孙辈们的身体健康,在教育方面不怎么在意。而其他亲戚因为留守儿童不是自己的孩子,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放任自流,导致对留守儿童的监管不力甚至根本不管,因此,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缺失太多。

1.2 学校教育的现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只重视"好"学生而忽视对"差"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从而导致学习成绩不好的留守儿童形成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同时由于教师的教学任务和家务负担都很繁重,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特别关照那些留守儿童。

2.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2.1 心理问题。心理健康和人格发展问题是留守儿童最易出现的问题,也是最突出的问题。由于正常的心理环境的缺失和农村教育环境的不理想,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形成不良的个性心理特征,集中表现为:任性、冷漠、自卑、敏感、孤独、不安、胆怯和自我封闭等。

2.2 品行问题。祖父母的隔代教育或托付亲戚照管,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往往放任自流。这样在行为习惯上容易发生消极变化,且难以及时得到纠正,有的甚至出现了较严重的违法乱纪的现象,严重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2.3 学习问题。大部分留守儿童的学习处于中等及中等以下水平,尤其在初中阶段,有些甚至对某些科目到了一无所知的地步。

3.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对策

从上述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可以看出,留守儿童的教育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等多方面协调合作,共同构建起面向留守儿童的一整套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1 作为学生家长要经常给孩子进行电话沟通,作为其家庭教育缺失的一种有效补偿方法。

3.2 作为教师,对学生不仅在学习上要进行教育,更要在生活中进行照顾,要随时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3.3 动员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一是乡、村、组要做好工作。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子女,落实好监护和教育责任,并要求外出务工期间尽可能多与子女联系。二是由共青团、妇联等组成专门机构,抽出一部分人员专门做留守儿童工作。三是政府整合社会上各种力量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活动。

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范文2

〔中图分类号〕 G6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8)08(A)―0011―01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转移,西部大批农民进城务工,其子女留守家里,形成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学习现状令人堪忧。

以我校为例,全校现有学生3496人,其中长年外出务工人员子女1482人,占学生总数的48.4%。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的1265人,占学生总数的36.2%。经笔者统计,2006年我校留守儿童占学生总数的32.1%,2007年占学生总数的38.6%,留守儿童的逐年增加,给学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留守儿童大多性格内向、孤僻,学业成绩下降。表现为不遵守纪律、懒惰、说谎、逃学,甚至晚间进网吧,少数人有偷窃行为。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1.生活上缺少母爱或父爱。大多数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由于隔代监护,加之监护人年龄偏大,对孩子缺乏理性的现代家庭教育,过度溺爱,感情用事,对孩子的过失迁就多,管教实效差,有效的手段只是一味地给零花钱,造成这些留守儿童胡乱花钱,好逸恶劳,不思进取,不知父母打工的艰难。再者,有的监护人是亲戚,只管给孩子吃饱穿暖,至于学习就置之不理,不能与孩子进行正常交流,根本不了解孩子内心的所思所想,不关心孩子的个性养成,致使孩子性格和心理均有可能出现偏差,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2.学习上缺少家长督促辅导。大多数监护人年龄大、文化不高,无法给孩子进行辅导、帮助,使孩子得不到学习上的帮助,学业成绩下降,产生厌学心理。既而纪律涣散,甚至逃学。

3. 社会环境缺乏关注留守儿童的氛围。不管是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城就读,还是留守当地就读,他们的教育问题已是社会难点。但是社会上缺乏真正的相关措施和政策,只靠学校努力还远远不够。

留守儿童的教育是农村学校中新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并是今后长时期存在的问题,为了构建和谐教育,让每一位留守儿童享受公平教育,只有学校、家庭和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这一问题。

1.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关注他们的成长,定期联系家长,互通情况,全面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和生活状况。教师包村包片,学生结对子,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老师、同学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让他们融入学校和班集体这个大家庭,感受温暖。

2. 家庭改变监护方式。为了孩子的学习和将来,父母应尽量避免双双外出打工。父母如果都出外打工,要经常和孩子交流联系,及时了解其身体、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另一方面,祖辈监护人要改变放任不管的教育方式,应常和孩子进行情感交流,缩小代沟,并及时联系学校,全面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

3. 全社会都应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发达地区应为务工农民子女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如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等,让留守儿童尽量随父母就读,同时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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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问题;对策

农村留守儿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要群体。学术界所指的留守儿童,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为标准,通常将农村留守儿童界定为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是中国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中,伴随城市经济日益发展而来的“副产品”。

据媒体统计显示,近年来四川省是全国主要的劳务输出省份,也是全国留守儿童规模较大的省份。邛崃市作为四川省的劳务输出基地,根据调查15个“留守儿童之家”的数据显示,当前已入册立档的留守儿童高达5049人。这一庞大的数据背后,衍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问题已成为关注的突出问题。因此,深入分析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一、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的主要特点

2015年2月初和3月中旬,笔者通过网上搜集、电话问询和走访调查等方式,对邛崃市水口镇、道佐乡、高埂镇、夹关镇等15个乡镇“留守儿童之家”的5049名留守儿童,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问卷由300份小学问卷和200份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一二年级)构成。其中小学问卷回收率为93.1%,中学问卷回收率为95.78%;调查对象性别中,小学男生占48.12%,女生占51.88%;中学男生占47.01%,女生占52.99%。从调查结果来看,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主流是积极健康的,展现了当代未成年人的青春活力。他们在思想道德方面呈现的主要特点有:多数留守儿童热爱自己的家乡,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孝顺懂事。

二、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1.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的主要问题

(1)理想信念功利化。这里的理想信念主要是指政治理想和职业理想。从政治理想来看,农村留守儿童的政治理想总体是模糊的,多数留守儿童表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与个人理想没有太大关系;就职业理想来说,部分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不佳,对个人职业没有合理规划,在就业方向上表现出唯金钱至上的态度。

(2)价值观迷失。调查分析表明, 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的价值观被贴上了“三种主义”的标签(即功利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这部分人视金钱为自己学习的目标,觉得父母外出打工的薪金应当用于弥补自己亲情的缺失,他们希望父母给予更多的物质享受。

(3)法治意识淡薄。多数留守儿童缺乏法律常识,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甚至因缺乏法治意识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4)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是思想道德健康的重要表现。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表现出个人极端主义,易破坏公共基础设施,对公益爱心活动表现出冷漠的态度,不喜欢帮助他人等。

2.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村社会发展不健全是根本原因。农村地区发展缓慢,工资水平低,而快速的城镇化使得大多数农村青壮年选择离开农村去城镇务工,经济水平的差异是出现留守儿童的根源。乡村文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衍生品,农村社会文化也落后于城市文化。由于受到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矛盾冲击,农村“留守儿童”对传统的道德观念产生质疑。[1]

(2)学校教学质量不高,重智轻德是主要原因。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客观上造成教育资金和教育资源分配存在差异性。教育资金短缺致使多数农村学校重视智育,以学生考试成绩来换取更多的教学指标,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成为学校无暇顾忌的“盲区”。

(3)家庭教育缺失,亲情淡化是重要原因。多数家长文化水平有限,不懂得怎样教育孩子。此外,外出父母由于工作时间、工作性质、工作距离等原因,一般很少回家,大多通过电话、网络联系,交流的主要内容一般只是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成绩,基本不涉及孩子的思想道德方面的问题。[2]长时间缺乏亲情交流,家长与孩子的感情也随之淡化,孩子则开始表现出叛逆、以自我为中心、亲情淡漠的状态。正是这样一种状态,不利于农村留守儿童良好思想道德的形成。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对策

1.发展农村经济,优化农村社会环境

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政府要积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就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留住当地的青壮年劳动力,为农村孩子思想道德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首先,政府要制订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农村经济开发的资金,积极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多元化,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链。其次,积极开发特色农产品。鼓励乡镇企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做好做强地方品牌,加大招商引资,为当地青壮年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获得亲情陪伴。

2.加强政策保障,提高农村教学质量

发展教育是加强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保障。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全套政策,从制度上保障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落实开展。此外,相关部门要从制度上保障农村的教育资金投入,完善教学设施,保障教师的工资水平,并适当予以乡村教师一定的工资补助作为激励补偿。加强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宣传,并以制度的形式将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的实况作为乡镇负责人考核标准。

3.转变教育观念,加强家校联动

在素质教育的大环境下,父母应该转变轻视思想道德教育的错误观念,特别是要改变以成绩论成败的错误评价标准,努力发掘孩子的兴趣并加以培养,把孩子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同时,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鼓励孩子刻苦学习,并主动与老师进行交流,及时掌握和反馈孩子的综合情况,做到家校的良性联动,共同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任云红.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现状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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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对策

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现状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或者双方离开农村去城市打工,自己则留在农村与父母一方或者上辈亲人甚至父母的亲戚、朋友一起生活的孩子。留守儿童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农村产业结构也随之调整,农民工队伍越来越庞大,他们用辛勤的劳动获得家庭的收入,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他们无法将自己的孩子带到城市一起生活,只能将他们交给祖父辈或者亲戚朋友照看,这些本应该在父母的关怀下成长的孩子,成为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农村留守儿童。

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对子女实施的教育。它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与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比较起来,具有早期性、日常性和感染性等特点。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是最关键的角色。然而,父母在离开家庭,远赴城市打工之后,如果忽略了自己作为家庭主体角色的责任,只顾赚钱养家,让孩子跟随祖父辈或者亲朋好友生活,对于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发育、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的孩子来说,如果教育不到位,很容易在产生心理方面的问题。

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的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是父母同时外出。大多数留守儿童被托付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抚养,但是这些监护人由于年老力衰或者家教意识较为薄弱,并没有真正承担起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往往只重视孩子的生活,而不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另外有些家长因为对长期在外,没有好好照顾孩子的生活而感到歉疚,便采用物质补偿的方法,给孩子较多的零花钱,让孩子养成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父母的这些做法,忽视了与孩子进行心灵和亲情沟通,不利于孩子形成良好的人生观。

总体而言,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面临的首先是生活艰难,很多出现了中途辍学的情形,相当一部分难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然后就是缺乏抚慰,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身心健康令人担忧;另外,监护人的素质不高,难以实施良好的家庭教育。这些孩子由于亲情的缺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心封闭、自卑懦弱、行为孤僻、嫉妒和逆反等心理问题。

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已经不单单只是一个教育问题,而是演变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做好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已经成为很多专家和学者研究的课题。做好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需要多管齐下,从各个方面来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关爱。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提高父母的思想认识。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一般是将留守儿童委托给自己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照看,出于血浓于水的亲情,这些监护人也都很愿意监护好留守儿童。但是,由于自身素质不高以及其他各种原因,在实际监护过程中,监护人只是照顾好了这些留守儿童的生活,却不注重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归纳起来,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时间严重不足

据统计,在留守儿童家庭中,32.9%的家长每天会和孩子联系一次,39.8%的家长每周会和孩子联系一次,21%的家长每个月才会和孩子联系一次,4.9%的家长每年才会和孩子联系一次,1.3%的家长甚至没有和孩子联系过。由于长期远离父母,与父母直接接触时间极少,让留守儿童的教育严重不足,监护人只注重孩子的衣食住行问题,而很少考虑对孩子的教育。

(二)教育方法不当

父母远离孩子,如何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管理,这是很多农民工父母面临的问题。很多农民工父母都是选择以金钱和物质来作为奖励措施,以体罚作为惩罚措施。他们以成绩好坏来作为判断标准,如果成绩好,则会奖励孩子金钱和物质,成绩坏就会对孩子进行打骂。监护人由于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的不高,往往就会听从留守儿童父母的这种嘱咐,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十分不利。

(三)教育理念偏差

很多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父母认为,只要孩子身体好、学习好就行,忽视对孩子品德的培养和心理健康的教育。他们在孩子的成绩上,只是关注孩子的考试分数,而不注重对孩子智力的开发和创造力的培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面,他们认为自身素质不高和能力水平有限,不能够教育好孩子,认为只要把孩子交给学校就可以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没有尽到自己应该要尽的教育责任。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对策

(一)家庭方面

1.慎重选择。农民工要慎重选择外出打工,要把孩子放在比金钱更加重要的位置。如果在农村的收入确实无法供养这个家庭的话,可以让夫妻一方中文化水平较高的一方留在家里照看孩子。而且,最好是母亲留在家里,因为女性心思细密,而且有耐心,孩子更加愿意和母亲交流。如果夫妻双方都不得不外出打工,那么,尽量将小孩带到打工所在地接受教育。

2.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流。离开农村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父母,一定要及时和全面了解子女的情况。第一,要利用各种渠道,比如书信、电话甚至网络,定期与孩子进行交流和沟通,而且交流要频繁一点,要对孩子倾注更多的关爱;第二,要向老师和临时监护人多了解孩子的学习方面的情况和生活方面的情况,了解孩子的方方面面。通过这些行动,能够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

3.完善家庭教育。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要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和教育观念,多学习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策略,要在孩子不在身边的情况下,扮演一个家庭教育者的角色。更多的关注孩子的教育,改进自己的教育方式,让孩子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二)学校方面

1.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新学期开始的时候,各中小学校都应该统计学生父母外出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这份“留守儿童档案”必须及时记录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监护人情况和临时监护人情况。通过这份档案,学校可以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留守儿童的教育。

2.充分发挥学校的作用。在中小学中建立一个教职员工帮扶留守学生的制度,形成教师定期家访、与留守学生谈心的一套规章制度。同时,定期开展一些帮扶教职员工、临时监护人和留守儿童的会议和活动,让孩子感受到家庭和学校的温暖,不让他们产生孤独感。另外,教师还要多和留守儿童的父母进行交流,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的情况,加强学校、家长和孩子三者之间的联系。

3.开展心理咨询。现在心理咨询站已经逐步在农村各个学校扎根,而学校也要更加重视心理健康这门课程。班主任平时要多关注留守学生,及时发现孩子的心理问题,并且与心理咨询教师进行一些交流,帮助学生排除他们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养成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

(三)政府方面

1.明确部门职责。留守儿童在性格、人生观方面还处在未定型的关键时期,受外界影响较大。对学校周围的游戏室、歌舞厅和网吧等场所,政府要加强监管和整治,严厉打击将、黄色刊物和电影带入校园的行为。同时,政府应该要组织专门人员,在学校周围进行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2.落实留守学生管理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将留守儿童的问题提到重要的位置,要保证每个留守学生都能够得到社会的支持和关爱。政府要和学校以及村组干部一起,统计留守学生情况,建立村组干部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制,同时,要多方筹集资金,资助贫困的留守儿童,让他们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3.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目前,农村教育的基础设施还是相当薄弱,师资力量也不够强大,政府应该要通过各种途径,改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农村教育的师资力量,让留守儿童得到更好的教育。

4.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机制。政府要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对留守儿童进行帮助。可以聘请一些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来当孩子们的义务辅导员,经常与孩子进行交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行为准则。

参考文献:

[1] 董士昙,解永照.农村留守儿童与犯罪―对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调查[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0,23(4):62-69.

[2] 范兴华,方晓义,刘勤学,刘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与一般儿童社会适应比较[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4(5):35-42.

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范文5

论文关键词 留守儿童 法律权益 保护

据2008年全国人口普查抽样调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已达5800万、占全部农村儿童人数的28.29%,留守儿童的规模已经非常庞大。2013年全国妇联《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其规模已经相当庞大,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样,且影响面越加广泛。有媒体统计,因家庭残缺不全和父母疏于监护导致儿童遭的比例超过四成,其中留守儿童的是主要受侵害对象。

一、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

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规定了儿童应享有健康成长和发展、受教育的权利,并规定了儿童利益最大原则、无歧视原则、特殊保护原则和社会责任原则等,指出儿童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首先受到保护和救济,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忽视、虐待和剥削。1989年11月20日第四十四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成为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指导,我国于1990年加入该条约,迄今为止已有190多个成员国。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主,以《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为辅的儿童权利保护体系。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是对《公约》精神的具体体现。农村留守儿童属于儿童中的特殊群体,同样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现状

(一)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缺失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地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由父母行使,《未成年人保护法》补充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但现实中隔代监护、单亲监护甚至是无监护暴露出了很多问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不足、监护职责不明确,而且大多数隔代监护人文化素质较低,不能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正是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受监护权保障不到位导致了孩子的人身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等的损害。

(二)留守儿童的人身权易受到损害

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留守儿童尤其需要成人的有力监管,现实情况是父母外出的监护不能、隔代监护的监护不力极易导致留守儿童的人身权遭受侵害:尤其是夏季多发的溺水事件,还有近期频频爆出的事件、窨井事件及被拐事件等,无一不是对留守儿童的精神、身体甚至生命的损害。

(三)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缺失

众所周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外出务工父母对子女疏于鼓励、督促,很难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再加上过早地背负照顾家人的重任及承担家务,在遇到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下降、对学习丧失兴趣时缺乏有效的沟通或者难以得到及时帮助,甚至是在孩子成绩进步时也没有适时的肯定和鼓励,再加上父母外出打工这一大量的事实很容易让孩子觉得父母辛苦或者学习无用进而辍学,使得其受教育权受侵害。

(四)留守儿童的发展权缺失

发展权是个人、民族和国家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正是外出务工父母对子女疏于管教、少于沟通,留守儿童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及情感上的关怀、呵护,过早地背负照顾家人的重任及承担家务,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状况甚至学业受影响,甚至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对社会缺乏热情,若缺乏引导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痛失个体价值发挥的机会。

三、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不力的原因分析

(一)对“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重视程度不够

如前所述,我国在2007年修改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了儿童优先权原则,这跟国际上通行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不一样的,或者说前者的标准低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要求,前者仅强调子女之于父母或其他相关利益的优先地位,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现有立法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

1.法律对法定监护人监护职责规定的不严谨,亲权与监护不分。亲权是现代各国民法中亲子关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即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以教养保护为目的之权利义务的集合,但我国现代立法中没有采用“亲权”概念,只确立了监护制度,笼统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在留守儿童这一监护现状中,外出务工的父母更是随意将亲权让与他人行使或抛弃,严重损害了留守儿童的利益。

2.对亲属监护的过分依赖。目前我国主要采取了亲属监护为主,组织为辅的监护制度,对留守儿童而言,父母外出务工与子女分离虽属无奈选择,但父母把子女委托给亲属监护,没有从心里重视起自身应对子女承担的实质责任和义务,导致重养轻教的结果。

3.未建立国家监护制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20条规定:暂时或永久脱离家庭环境的儿童,或为其最大利益不得在这种环境中继续生活的儿童,应有权得到国家的特别保护和协助。农村中处于“自我监护”下的留守儿童就属于此条中暂时脱离家庭环境的儿童,这些儿童的自我放任的态度根本谈不上对其最大利益的保护,所以我国有必要实行国家监护制度。

(三)现行户籍制度加剧了留守儿童问题的严重性

我国目前实行的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造成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原因之一,这项制度强化了人口对所在地的依附关系,限制了人口的合理流动。在这种制度下,农民很难获得城市户口进而更难享受城市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条件,农村儿童进入城市读书成为了一种奢求。

(四)城乡经济条件的差距

一是农村经济落后、农民生活条件有限,使得农民不得不通过外出打工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这是大量农村儿童被留守的主要原因;其次农民工进城之后,相对于城市生活的高成本,随迁子女要在城市生活无疑要面临高额的支出,不仅如此,因为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管理、教育孩子,势必会影响农民工的工作,最后农民工不得不选择把孩子送回老家,最终失去了父母的保护,这是儿童权益受损的另一个原因。

四、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权益保护的对策

(一)严格坚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含义有二:一是应将儿童视为拥有权利的个体;二是儿童权益必须高于成人社会利益。我国因受到传统“父母本位”的思想影响,在具体相关法律中并未明确适用该原则。站在留守儿童问题愈加突出的今天,要进一步确立和保护留守儿童权益,就应当坚持儿童优先:即凡涉及到儿童的事宜,一切以有利于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为首要考虑。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只有在立法上充分尊重儿童的最大利益,才能制定出对保护儿童权利来说是最具有实际意义的“善法”。

(二)完善监护相关制度

1.加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父母的监护职责不仅包括支付教育费用的义务,还应包括探望,照顾孩子的生活,以良好品行对孩子进行管理和教育,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等法律必须进行明确规定。

2.完善委托监护制度。首先要加强受委托人应具备的条件,其次要规范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委托行为,最后还应加强对委托监护人的监督,对其失职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等从而遏制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现象的再发生。

3.充分发挥被监护人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对留守儿童监护的监督作用。居委会要对亲权人就留守儿童的监护委托安排情况进行监督;对监护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就委托协议的拟订和签订提供指导;对委托监护协议进行登记备案;对监护人日常监护活动进行监督;当监护人有违反监护职责、侵犯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时向人民法院报告,法院竟审查后可撤消其监护人的资格。

(三)创设国家监护制度,以使监护主体制度公法化

创设国家监护制度,以使监护主体制度公法化。由国家介入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可以在农村直接设立儿童福利机构承担监护职责,儿童福利院和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应属此类机构;也可以委托具有监护能力并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社会成员和民间组织,由国家给付一定监护报酬,民政和其他部门对其监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快户籍制度和与之相关的就业、教育体制改革

户籍制度最突出的弊端就是区分“农业”与“非农业”,这样人为地将城市儿童和农村儿童区分开来。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享受不到相应的社会保障,为节约成本只得将孩子留在农村,户籍制度和教育制度已经影响了农村留守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限制,尽力为随迁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明确城市政府对务工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

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范文6

关键词: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一、 问题提出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不能跟随在父母身边接受父母照顾,而被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由父母一方或者其他委托人代为监护,年龄在6-16岁之间的儿童。是中国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中,人口的大量流动与迁移以及我国农村户籍二元制度限制所形成的现象。我国的留守儿童群体已成为政府、社会和学界十分关注的对象。

留守儿童现象古往今来并非中国独有,但是当前的中国留守儿童问题却变得空前重要。根据第六次人口普耍ㄒ韵录虺啤傲普”)数据估算,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已达6100万,占农村儿童的40%,占全国儿童22%。

二、留守儿童教育面临巨大挑战

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系统性破坏,他们的身心健康、学习和社会化等方面都面临着诸多问题。[1]各方面的问题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范先佐在湖北等中部四省的实地调研和访谈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在安全、行为、学习和心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危及这些孩子的成长;[2]段成荣和杨舸等人在江西省修水县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艘卜⑾郑农村留守儿童家务劳动时间较长, 由于缺少关爱和辅导, 学业和个性发展受到影响。[3]一些极端的农村留守儿童案例更进一步强化了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化”的认识。“农村留守儿童”最初进人人们视野时,在许多人眼中等同于“问题儿童”。因此,发现问题及成因,为现在及将来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将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具体到留守儿童教育方面的研究,学界最初也是将其直接与“问题” 挂钩。比如,已有文献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论证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成为“问题”的原因:(1)需要承担更多的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占用他们的学习时间;(2)祖辈监护人教育程度低,很难提供实质性的学习辅导;(3)亲子分离导致的心理、行为、性格上的不良表现传递到学业表现;(4)在“读书无用论” 和农村青少年的辍影响下学习动力不足;(5)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的约束。[4][5]

实际上,发展中国家的留守儿童教育研究普遍带有“问题视角”。例如,麦肯切尔(David Mckenzie)和哈森(GH. Hanson)等人对墨西哥留守儿童的研究表明,父母外出打工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率和学习成绩都有负面的影响。[6][7]来自国际方面的经验让许多中国学者更加相信,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机会处于明显弱势的地位。

三、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再思考

1. 农村留守儿童能较好完成基础教育

然而,更多的地方和全国性的调查结果与最初的设想相反,调查反映出来的结果表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并不如以往学者描述的那样差, 至少在基础教育阶段基本有保障。朱科蓉等人2002年对江西、湖南和河南三省600多名留守儿童的访谈调查发现学生的学习成绩不因他们的父母是否出去打工和打工时间长短而有差异。[8]段成荣、杨舸和吕利丹等根据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 在小学阶段留守儿童教育机会与其他儿童相比不仅没有明显的劣势,甚至稍好一些。[9][10]杨菊华和段成荣的研究表明, 在初中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机会也明显比其他农村儿童更好。[11]联合国儿基会的研究报告也显示,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略好于全部农村儿童、流动儿童落后于城镇儿童但好于农村儿童。[12]中国的情况与国际上类似, 与在迁移与发展关系上持新劳动经济学派理论观点的学者所预料的一样外出务工父母的汇款能为留守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从而有助于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机会。[13]

一批经验研究结果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表现持更为积极的看法, 这与早期比较流行的“问题视角”相矛盾,研究者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进行重新思考和定位。江立华和符平认为,从“留守儿童现象”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重视的“留守儿童问题”,经历了一个社会建构和学术建构的双重路径演化。[14]

2.高中教育机会明显较差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研究绝大多数集中于小学和初中阶段对高中及以上的教育阶段关注得不多。但这并不表示农村留守儿童的高中教育没有问题;相反,通过对为数不多的文献进行比较,笔者发现,高中教育才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灾区”,值得重点关注。

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机会在初中阶段巳经初见端倪,进入高中阶段以后则急转直下。陆瑶(Yao Lu)利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的分析结果发现,留守儿童、尤其是初中及以上留守儿童的教育机会并没有从父母外出中获益;[15]杨菊华的实证研究表明,与母亲一起留守的农村留守青少年的高中教育机会最高,而与父亲一起留守的高中教育机会最低。[16]

四、 文献总结

已有文献为留守儿童教育研究做了良好铺垫,为笔者提供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基本状况和现实背景。然而,由于研究者的背景不同、研究地区不同、切人角度不同对留守儿童教育的现状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论,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仍然缺乏有力的文献支持。

第一,大部分文献关注的是留守和的学校教育,对家庭教育关注较少。

第二,已有文献比较集中地关注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小学阶段的留守儿童。但是就教育概念而言,义务教育仅仅是教育过程的一个阶段,与义务教育阶段相衔接的还有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阶段;另外,已有文献大多数关注教育机会,与教育机会对应的还有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因此在留守儿童学校教育研究的内容上,也需要进一步拓展。

第三,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表现,大部分文献就留守儿童论留守儿童,缺乏比较视角,或者仅仅和农村非留守儿童相比。在数据和资料充分的情况下,扩大比较范围,与流动儿童和城镇儿童的比较也十分必要。

鉴于以上研究局限,今后的研究应多从学校教育到家庭教育、从现象到原因、从教育机会到教育质量、从单边比较到多管齐下, 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表现、原因、影响和对策等展开综合论述。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进行大样本下的中国农村的实际调研,用一手数据得到更为准确科学的结论。

另外,伴随城镇化的进一步加快,与留守儿童相关的流动儿童也是存在的巨大问题。我国的流动人口从2000年突破亿人以后,以平均每年7%的速度持续增长,2013年底我国流动人口已达2.5亿。城镇流动儿童则从2000年的5%上升至2010年的10%。可以预料,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所占份额还将继续上升。[17]我国的儿童群体也在发生分化:在农村地区,根据父母的流动状况,可以将儿童区分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村非留守儿童两大主要群体;在城镇地区,根据儿童的流动状态和户口性质可以将儿童分为流动儿童和城镇户籍儿童两大主要群体。

因此,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问题同样重要,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留守儿童问题、流动儿童问题与当前的人口流动、城市化等问题相互交织和影响,要帮助留守儿童应对挑战首先需要从复杂的社会问题中抽丝剥茧,从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角度入手认清问题的本质,探寻对策。

[参考文献]

[1]吴帆,杨伟伟.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成长环境的缺失与重构――基于抗逆力理论视角的分析[J].人口研究,2011(6):90-99.

[2] 范先佐.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5(7):78-84.

[3] 段成荣,杨舸,王莹.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研究[J]. 学海,2005(6):25-29.

[4] 张显宏.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状况的实证分析――基于学习成绩的视角[J]. 中国青年研究,2009(6):60-64.

[5] 张俊良,马晓磊. 城市化背景下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探讨[J]. 农村经济,2010(3):102-105.

[6] McKenzie, D, &Rapoport, H. (2006). Can migration reduce educational attainment? Evidence from Mexico.Journal of Population Economics, 4, 1331-1358x.

[7] Hanson, G.H., & Woodruff, C. (2003). Emigration and educational attainment in Mexico.Unpublished Paper,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San Diego.http://irps.ucsd.edu/assets/022/8772.pdf.

[8]朱科蓉,李春景,周淑琴. 农村“留守子女”学习状况分析与建议[J]. 教育科学,2002(4):21-24.

[9]段成荣,杨舸.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 人口研究, 2008(3):15-25.

[10]段成荣,吕利丹,郭静,王宗萍. 我国留守儿童生存和发展基本状况――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J]. 人口学刊,2013(3):37-49.

[11]杨菊华,段成荣. 农村地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教育机会比较研究[J]. 人口研究,2008(1):11-21.

[12]合国儿基会,国家统计局,联合国人口基金. 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与数据[R]. 2013.

[13]胡枫,李善同. 父母外出务工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影响[J]. 管理世界,2009(2):67-74.

[14]江立华,符平. 转型期留守儿童问题研究[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3:14.

[15] Yao Lu. (2012). Education of children left behind in rural China.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Vol. 2, 328-341.

[16]杨菊华. 父母流动、家庭资源与高中教育机会[J]. 学海,2011(2):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