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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年度报告范文1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施行以来,我局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通知》(委办发〔2012〕23号)和全市办公室工作暨公文处理培训会议、全市政府系统文会服务培训会议精神,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传达学习,对文秘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总结了过去文秘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做好今后文秘工作的具体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文秘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保障文秘工作正常、高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根据《条例》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文秘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落实了各个具体环节的职责和责任人。同时,我们还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3),制定了我局党组和机关的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以及函件等公文格式模板,下发各科室、单位学习执行,确保公文格式规范统一。
三、落实措施,规范严谨处理公文
按照制发公文流程,我局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签发、印制、复核等程序,分别在各个环节落实了文种、格式、内容等把关责任,做到程序规范、格式正确、内容精炼、表述准确。认真做好收文办理工作,每天4次签收党政网公文,每周按时到公文交接站领取公文,及时领取电话通知有关公文或材料,保证收文后续办理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好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等程序,确保收文办理质量。安排专人做好档案管理、公文管理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室,按时向市档案局移交档案。做好公文管理,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全年无失泄密现象。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清退或销毁有关公文材料。
四、加强学习,提高公文处理水平
环保年度报告范文2
脓毒症是由微生物侵入人体而诱发的过度全身炎症反应,老年人(≥60岁)由于其器官老化、功能低下及合并多种慢性疾病,在某些诱因激发下极易发生脓毒性休克和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病死率高达50%〔1〕。近年来,高通量血液滤过(HVHF)在老年脓毒症、脓毒性休克、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治疗中取得显著疗效,但其作用机制仍存较大争议。以往研究主要集中在HVHF对各种致病因子的清除〔2〕,但已有研究证实HVHF治疗脓毒症的效果与清除炎症因子的效率之间无任何关联。髓样细胞触发受体?1(TREM?1)是由Bounchon等〔3〕在2000年新发现的一种免疫球蛋白超家族,是老年感染性疾病中炎症的激发和级联放大的关键介质,能增强炎症反应对机体的影响。因此,笔者观察了HVHF对老年脓毒症患者外周血单核细胞TREM?1表达的影响,并对治疗后的老年脓毒症患者外周血单核细胞对内毒素刺激反应性进行观察。
文学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收治于绍兴市人民医院ICU 科老年脓毒症患者20例。10例在早期液体复苏、抗感染、强化血糖控制、脏器支持等综合治疗措施基础上,辅以HVHF治疗,男8例,女2例,年龄 54~89(平均71.72±15.32)岁,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APACHE Ⅱ)评分12.24±3.59;HVHF参数设置:连续性静脉血液滤过(CVVH)前稀释法,通路为股静脉留置双腔导管,血流速度250 ml/min,置换量6 L/h。使用百特BM25血滤机。置换液为总医院配方。滤器为聚碳酸酯(AN69)膜,24 h更换一次,持续72 h。另10例患者(男8例,女2例,平均年龄72.01±13.57岁,APACHE Ⅱ评分 12.97±3.03)为与HVHF组配对的性别、年龄和APACHE Ⅱ评分相近,因经济原因未能行HVHF治疗而其余治疗措施相同的老年脓毒症患者。10例健康体检老年人作为健康对照。
1.2 入选标准 APACHE II评分≥8分;年龄≥60岁,脓毒症诊断符合:凡临床上具有细菌学证据或高度可疑的感染,并符合以下前四条中的两条即可诊断为脓毒症:①体温>38℃或<35.6℃;②心率>90次/min;呼吸频率>20次/min或需要机械通气;③顽固性低血压(液体复苏 ≥500 ml,收缩压<90 mmHg);④12 h内出现至少以下一个脏器功能不全表现:神志改变;低氧血症(PaO2/FiO2<280);乳酸高于正常水平或代酸;少尿(尿量<0.5 ml·kg-1·h-1);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表现。
文学
1.3 体外单核细胞培养及处理 HVHF组和配对组治疗72 h后抽取静脉血5 ml,以枸橼酸钠抗凝,用Ficoll?hypzue细胞分离液(美国Pharmacia公司)分离外周血单核细胞。调整细胞数后置于48孔悬浮细胞培养板中,用含10%胎牛血清的RPMI?1640在37℃、5% CO2孵育箱中体外培养。孵育6 h后加入10 U/L内毒素(LPS)(美国BD公司)刺激,在孵育48 h后以1 500 r/min 4℃离心收集上清液,-80℃冰箱保存。另10名健康对照者抽血予同样操作。
1.4 ELISA法测定肿瘤坏死因子(TNF?α)和白介素(IL?6) TNF?α和IL?6 ELISA试剂盒购自深圳晶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验按照说明书进行。
1.5 RT?PCR检测外周血单核细胞TREM?1 mRNA表达 HVHF组和配对组治疗0、72 h时相点抽取静脉血5 ml,并以枸橼酸钠抗凝。用Ficoll?hypzue细胞分离液(美国Pharmacia公司)分离外周血单核细胞。用Trizol试剂(美国 GIBCO公司)提取细胞总RNA 。按常规方法建立RT?PCR反应体系和反应条件,采用Promega公司试剂盒,以β?actin的扩增作为内参照,引物序列(TREM?1:正义链:5′?CGG GAT CCT AGT GCA CAG GAA GGA TG?3′,反义链:5′?GCT CTA GAG GAC ATT CTC GTG GGT TCG T?3′;β?actin:正义链:5′?TCA CCC ACA CTG TGC CCA TCT ACG A?3′,反义链:5′?CAG CGG AAC CGC TCA TTG CCA ATG G?3′)由上海申友公司合成。扩增产物取每个反应体系10 μl于非变性聚丙烯酰胺凝胶中电泳,电泳结果与β?actin的电泳结果相对照,采用凝胶图像处理系统(GIS)分析软件定量分析,计算TREM?1与β?actin光密度值。另测定10例健康志愿者。
1.6 统计学分析 测定结果采用SPSS11.5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处理,数据均用x±s表示,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
2 结 果
2.1 HVHF治疗对老年脓毒症外周血单核细胞TREM?1 mRNA表达影响 老年脓毒症患者外周血单核细胞TREM?1 mRNA表达显著高于健康对照(F=17.27,P<0.05)。在治疗前HVHF组与配对组TREM?1 mRNA水平无显著性差异。HVHF组治疗72 h后外周血单核细胞TREM?1 mRNA表达显著低于配对组(F=13.54,P<0.05)。见表1。文学
2.2 治疗后老年脓毒症外周血单核细胞对LPS刺激的反应 在体外培养并以LPS刺激的单核细胞中,TNF?α和IL?6分泌水平HVHF组显著低于配对组,但仍高于健康对照组,见表2。表1 各组外周血单核细胞TREM?1 mRNA表达(x±s)与健康对照组比较:1)P<0.05,与配对组比较:2)P<0.05表2 单核细胞对LPS刺激反应 (pg/ml,x±s)
3 讨 论
脓毒症、脓毒性休克、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是重症医学科内老年人常见的危重症,致死率高达50%。HVHF在老年脓毒症、脓毒性休克、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治疗中取得显著疗效。有学者提出HVHF可能参与重建机体免疫内稳状态〔4〕,新近一些研究亦有证实HVHF可下调单核细胞Toll样受体的表达〔5,6〕,但也有一些好转老年脓毒症患者Toll样受体持续高表达。因此,目前“清除炎症介质”与“下调Toll样受体”学说尚未能完全解释其作用机制。
Bounchon等〔7〕研究发现TREM?1与未知配体结合,在LPS、细菌或真菌的协调刺激下,导致促炎细胞因子如TNF?α、IL?6、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等和趋化因子如IL?8、单核细胞趋化蛋白?1等的持续分泌,髓过氧化物酶的释放,渗出相关黏附分子的上调;而抑制TREM?1功能,可有效降低血浆TNF?α及IL?1β水平,防止休克和死亡的发生,对腹腔内注射LPS,盲肠结扎或穿刺伤构成的LPS休克小鼠动物模型有明显的保护作用。Bleharski等〔8〕亦进一步证明,TREM?1与未知配体的结合和Toll样受体能协同促进炎症细胞因子的释放,使TNF?α、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的释放增加5~20倍,同时可抑制抗炎症因子IL?10的释放。Gilob等〔9〕通过siRNA干扰所得 TREM?1基因沉默小鼠细菌性腹膜炎模型的研究发现,TREM?1基因完全沉默时,小鼠对微生物的炎症反应变得迟钝,死亡率增加,但比正常小鼠对致死性 LPS耐受性增加,而TREM?1部分沉默的则显著有益于该模型小鼠的生存。以上研究结果表明,TREM?1在急性炎症中具有重要作用,不可或缺,但过度的炎症反应又对机体具有不利影响。因此,通过任何一种手段调节TREM?1的活性状态,使其维持在适度水平,对于脓毒症的治疗是关键的。
文学
本研究发现老年脓毒症患者TREM?1 mRNA表达显著高于健康对照,说明 TREM?1可能参与老年脓毒症患者炎症介质的过度活化反应过程。经HVHF治疗72 h,老年脓毒症患者外周血单核细胞TREM?1mRNA表达水平显著低于配对组,但仍高于健康对照组。分离外周血单核细胞并分别孵育,以LPS刺激,在 48 h测定上清液炎症介质TNF?α和IL?6水平,结果显示HVHF组炎症介质水平显著低于配对组,但仍高于健康对照,说明TREM?1下调可减少炎症介质的释放。
综合上述,老年脓毒症患者在过度炎性介质释放阶段,免疫细胞表面TREM?1表达显著上调,加剧炎症反应。HVHF可能通过清除大量炎症介质,稳定内环境,从而反馈调节单核细胞TREM?1水平,使其维持在适度水平,即能产生一定炎症介质,使机体对感染源保持相应炎症反应活性,而又非过度激活状态。
【参考文献】
1 尹永杰,赵淑杰,王奭骥,等.生脉注射液治疗老年脓毒性休克的疗效分析〔J〕.中国老年学杂志,2007;27(18):1788?90.
2 Klouche K,Cavadore P,Portales P,et al.Continuous veno?venous hemofiltration improves hemodynamics in septic shock with acute renal failure without modifying TNF?α and IL?6 plasma concentrations〔J〕.J Nephrol,2002;15(2):150?7.
3 Bounchon A,Dietrich J,Colonna M.Cutting edge:inflammatory responses can be triggered by TREM?1,a novel receptor expressed on neutrophils and monocytes〔J〕.J Immunol,2000;164(10):4991?5.
4 余 晨,刘志红,郭啸华,等.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脓毒症对机体免疫功能的影响〔J〕.肾脏病与透析肾移植杂志,2003;12(1):2?9.
文学
5 王少东,张杏泉,吴学豪,等.CRRT对严重脓毒症患者单核细胞TLR4表达的调节〔J〕.世界急危重病医学杂志,2007;4(4):1925?8.
6 茅尧生,吕 铁,郑建鹏.不同置换量血液滤过对脓毒症患者Toll样受体影响〔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09;18(10):1047?51.
7 Bounchon A,Facchetu F,Weigand MA,et al.TREM?1 amplifies inflammation and is a crucial mediator of septic shock〔J〕.Nature,2001;41D(6832):1103?7.
环保年度报告范文3
(一)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指标层面的实证研究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是衡量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状况的一个典型指标,为此,选取沪、深两市连续5年(2008—2012年)披露环境信息的18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根据设定的环境信息披露条目指标进行统计,然后以环境信息披露指数为综合指标来对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进行取值。样本公司绝大部分来自于重污染行业,小部分来自于低污染行业。样本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样本公司的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笔者通过合并约10项细化指标将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条目定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环境认证;环保投资、环保费用;政府环保补助;排污情况、废物处置与回收利用。在合并后的4项指标中,每项指标的评分标准是0、0.5、1,指标信息不披露评分为0,指标信息披露但不充分评分为0.5,指标信息充分披露评分为1[2]。按照年度,将每个样本公司的4项指标的得分加在一起,得到各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实际得分,再将各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实际得分除以4(各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最大可能得分均为4),进而得到各样本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用公式表示就是:EDI=∑EDI/∑MEDI;各样本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的总和除以180即为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的年均值。最后将样本公司5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年均值的总和除以5,得到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的总均值。通过统计运算,2008—2012年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的年均值分别为0.43、0.50、0.52、0.55、0.58,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的总均值为0.516,见表1。①据此,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对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取51.6分。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率或受理率是衡量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状况的另一典型指标,为此,选取连续3年(2010—2012年)进行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60个地级市以上环境保护局为样本,以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率或受理率为核心指标来对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进行取值。样本从4个直辖市和286个地级市环境保护局中选出。样本数据来源于地级市以上环境保护局网站上的2010—2012年环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统计运算,样本环境保护局在2010、2011、2012年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平均答复率或受理率分别为34.1%、52.9%、59.9%,其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总均答复率或受理率为49.0%,见表2。②据此,按政府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率或受理率对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取49.0分。根据以上对实证对象的统计运算,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对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取51.6分;按政府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率或受理率对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取49.0分。总括起来,对于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和政府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率或受理率取50.3分。即在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指标层面上,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评估的得分为50.3分。
(二)政策工具的质量指标层面的实证研究
公众环保满意度是评估环境政策工具质量的核心指标。通过网络调查发现,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网站上的《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6)》、《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7)》、《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8)》和其他网站上的《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10)》包含反映公众环保满意度的数据。这些数据是政策工具的质量指标层面上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评估的具体指标。《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6)》显示,公众环保满意度得分为60.2分。《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7)》显示,公众环保满意度得分为44.7分。《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8)》显示,公众环保满意度为45.1分。考虑到市民环保满意度与公众环保满意度相差无几,根据三项数据对政策工具的质量大致取50.0分。公众环保参与度、公众环保认可度可以反映公众环保满意度。《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6)》显示,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劝阻,23%的被访者会向有关部门投诉。《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8)》显示,47%的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不会向有关部门举报环保违法行为。《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10)》显示,54.6%的公众对政府工作表示认可。据此,对政策工具的质量大致取43.5分。总括起来,对政策工具的质量取46.8分。即在政策工具的质量指标层面上,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评估的得分为46.8分。
(三)环境信息公开指数指标层面的实证研究
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AQTI)评价中被评城市的平均分是对环境信息公开指数进行取值的依据。2008—2012年度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中被评城市的平均分数据可以通过网络调查获得,2010、2012年度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评价中被评城市的平均分数据可以通过网络调查获得。这些平均分数据是环境信息公开指数指标层面上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评估的具体指标。2008年度PITI评价结果显示,113个城市的平均得分为31.06分。在2009—2010年度PITI评价中,113个城市的平均分达到36.14分。2011年度PITI评价结果显示,113个城市的平均分达到40.14分。在2012年度PITI评价中,113个城市的平均分达到42.73分。根据四次PITI评价,被评城市的平均分为37.5分。2010年度AQTI评价结果显示,20个被评国内城市的平均得分为22.65分。2012年AQTI评价结果显示,113个城市的平均得分为21.5分。根据两次AQTI评价,被评城市的平均分为22.1分。总括起来,对环境信息公开指数取29.8分。即在环境信息公开指数指标层面上,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评估的得分为29.8分。如上所述,对于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和政府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率或受理率取50.3分。对于政策工具的质量,按公众环保满意度取46.8分。对于环境信息公开指数,按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AQTI)评价中被评城市的平均分取29.8分。以上3项指标所得分之和除以3得42.3分,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大体效果由此得到反映。
二、研究结论
(一)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总体效果欠佳
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总体效果和大体效果有所不同。根据实证研究,在政策工具服务的单位数量指标层面上,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评估的得分为50.3分;在政策工具的质量指标层面上,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评估的得分为46.8分;在环境信息公开指数指标层面上,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评估的得分为29.8分。通过整合这些数据,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评估的最终得分为42.3分。该分数既是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大体效果,也是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总体效果。一如前述,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的评估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按照百分制原理,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评估所得的42.3分并不高,因为42.3分离60分的及格分数尚有一定差距。基于此可以推导出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总体效果欠佳。
(二)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年度效果呈上升趋势
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年度(2008—2012年度)效果可以根据实证研究计算出来。为了使年度效果具有可比性,需要统一计算标准。从实证研究来看,只有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和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等两项指标具有5年度的完整数据。于是,将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和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作为衡量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年度(2008—2012年度)效果的指标。2008年度,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取43.0分;按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中被评城市的平均分取31.06分。综括起来,2008年度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的评估得37.0分。2009年度,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取50.0分;按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中被评城市的平均分取36.14分。综括起来,2009年度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的评估得43.1分。2010年度,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取52.0分;按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中被评城市的平均分取36.14分。综括起来,2010年度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的评估得44.1分。2011年度,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取55.0分;按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中被评城市的平均分取40.14分。综括起来,2011年度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的评估得47.6分。2012年度,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取58.0分;按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中被评城市的平均分取42.73分。综括起来,2012年度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效果的评估得50.4分。从以上数据变化来看,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年度效果呈上升趋势,见图1。
(三)中国城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获得进展但尚待加强
根据实证研究,样本公司2008—2012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指数逐步提高,说明中国城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整体上获得一定的进展。就部分而言,中国城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也获得一定的进展。许多上市公司,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较好地披露了环境信息。它们除了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了年度报告之外,还专门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有些上市公司除了专门了一些年度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之外,还将另一些年度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纳入其年度报告中。中国城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虽然获得一定的进展,但尚待加强。根据实证研究,中国城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水平不高。通过网络调查发现,完整地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寥寥无几,环境信息披露上表现较差的上市公司基本上没有专门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重污染行业中的一些上市公司,如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在环境信息披露上表现差或较差。有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处于不稳定状态,其下一年度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数低于上一年度的。有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不规范,它们的一些年度报告声明其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参见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但有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在网上查阅不到。比如,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8、2009年年度报告声明其在巨潮资讯网上了2008、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但通过查寻未找到这两年度的社会责任报告;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各自的2012年年度报告声明其在巨潮资讯网上了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但通过查寻未找到它们的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中国城市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获得进展但尚待加强
根据实证研究,样本环境保护局2010—2012年度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平均答复率或受理率逐步提升,说明中国城市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整体上获得一定的进展。就部分而言,中国城市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也获得一定的进展。60个样本环境保护局中有17个环境保护局各年度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平均答复率或受理率均为10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也可以反映中国城市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状况。从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来看,113个城市各年度的平均分不断提高,表明中国城市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不断进步。从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评价来看,被评城市都一定程度地公开了空气质量信息。中国城市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虽然获得一定的进展,但尚待加强。根据实证研究,样本环境保护局2010—2012年度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平均答复率或受理率和5年度的总均答复率或受理率都不高。60个样本环境保护局中有19个环境保护局各年度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平均答复率或受理率均为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结果显示,多数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不及格,中国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水平较低。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评价结果显示,被评城市的平均分只有20多分,多数城市的空气质量信息公开非常有限。中国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仍然处于初级水平,与发达国家(地区)的城市空气质量信息水平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此外,中国城市环境获得一定的进展,但有待加强。通过实证调查发现,对于环境破坏行为和环保违法行为,一部分公众通过一定的渠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但是,实践中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的公众在数量上偏少,前文的实证资料印证了这一点。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举措加强中国城市环境制度建设,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三、对策建议
正确使用工具取决于对它们功能和局限性的了解[3]。只有了解工具的局限性,才能有的放矢地去优化它,进而才能正确地使用它。通过前文的实证研究,我们了解了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局限性。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总体效果不佳,需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并借鉴国外经验,采取相应对策对其进行优化。
(一)提高城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根据实证研究,中国城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水平不高。为此,需要提高城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要建立与健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制度,规定企业要么专门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要么在其年度报告中详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规定企业要规范地披露环境信息,使其年度报告对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所作出的声明与实际相符。要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构建问责制度使环境信息披露表现差或较差的企业,特别是重污染企业充分地、至少较为充分地披露环境信息,使环境信息披露处于不稳定状态的企业稳定地披露环境信息。
(二)强化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
其一,推进污染源日常监管记录公开。对于许多城市来说,要增加污染源日常监管记录公开的数量。各城市在公布污染企业名单时,既要公布企业的名称,又要公布具体的违法事实、违法时间、所违反法规标准和处罚措施等。其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创设依申请公开制度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这一制度还不够完善。需要通过完善相关法规将这一制度真正建立在“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础上。其三,确立企业污染物排放公开制度。20世纪80年代末期,美国在世界上率先确立了TRI制度(有毒物质释放清单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定期地公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鉴于该制度对推动企业主动减排具有良好效果,欧盟于2000年建立了更为全面的PRTR制度(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随后日本、韩国等国家也相继确立了类似制度[4]。国外的这些有益经验值得中国借鉴。中国是全球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国家,解决污染物排放问题义不容辞。要真正激发自主减排的潜力,需要在信息公开中融入一种更为有力的信息手段[5],即企业污染物排放公开制度。
(三)提高城市空气质量信息水平
环保年度报告范文4
一、该强制的强制
传统上,要实现企业对其环境影响负责,政府一般通过立法,限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或可以采掘的自然资源的量,对不执行者进行惩罚,这种“指令性”方法极大地改进了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空气和水的质量。为了保障公司提供环保报告,一些国家已经制定法规,将公司提供环保报告的自愿报告机制上升为公司提供环保报告的法律机制。
我国在2002年6月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就要求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在生产经营阶段要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2005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规定》对“双超”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要求和进一步解释: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企业名称、规模,法人代表、企业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燃料)消耗情况,主要产品名称、产量,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去向、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应执行的排放标准、规定的总量限额以及排污费缴纳情况等。《规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布“双超”、“两有”企业名单,要求这些被列入名单的企业公开其环境信息,以便接受公众的监督。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也规定,企业在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前的某些新、改、扩建设阶段,应由建设单位或企业委托的咨询机构,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信息。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在生产经营阶段要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办法》明确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即强制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公开四大类环境信息,并不得以保守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同时规定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即属于强制性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应当在环保部门公布企业名单后30日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还规定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对于不按照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行为,企业将被罚款。
二、自愿与强制结合
强制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有很多局限,是否成功依赖于强有力和及时的执法。在那些国家权力弱、预算有限或技术能力低的国家,很难成功。同时,这些法规的僵化刻板也是个问题。许多公司和决策者认为,标准的政府规章制度不给他们以最有效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余地,也不鼓励比法律中所具体要求的改进更优的做法。经过近30年的发展,国外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由最初的强制公开,转变为强制与自愿公开并存的局面。
由于我国工业水平落后,行业、地区发展极不均衡,各项制度不配套,各种信息公开制度在社会上没有形成风气,一些群众并不了解如何正确对待和运用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公开信息的企业认知和理解水平有限;另外,企业存在恐惧心理,怕上报、怕曝光,环境信息公开还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环境信息公开仍需坚持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指令指导与促进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9月下发的《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就曾对“自愿公开的环境信息”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年,总局又与世界银行合作,在部分省、市开展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2005年11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由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的环境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指标,对其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定级。评价结果通常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为方便公众了解和辨识,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分别进行标示,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对于我国上市企业而言,如被列入环境污染黑名单,其股价必然大跌,严重影响其今后融资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对于一般中小企业而言,也可能因被政府出示黄牌警告而面临经营难以为继的风险,所以自愿和强制相结合的原则是必要的。
三、健全企业环境信息报告制度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外企业环境报告开始出现,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分析与问题讨论”部分,没有单独列出专项报告。90年代以后,随着“绿色意识”的日益强化,也对企业信息公开产生了更大的压力,于是各大公司纷纷在年度报告中增加环境信息部分,有的还单独编制年度环境报告。经过近30年的发展,国外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形式已由最初作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管理层分析与讨论”的组成部分,转变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独立部分,进而发展到今天的独立年度环境报告;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的行业由最初的环境污染型行业扩展到其他所有行业;企业环境报告的内容由最初的环境影响信息扩展到环境业绩和环境会计信息。
当前我国企业以年度报告这种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尚未得到充分应用。笔者建议,目前应当鼓励上市公司利用年报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因为,股份经济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聚集着社会大量资金。而信息则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通过在年报中公开环境信息,可以使公众了解企业是否存在环境风险和环境负债,了解环境问题对企业财务报告可能造成的影响,以此决定其资金的流向。而且和其他的公开方式相比,这种方式,覆盖面广,影响大,使企业的经营管理策略置身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也有助于促使其采取对环境有益的经营方针,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外,上市公司规模大,具有提供相应信息所需要的资源和能源,这种方式的公开,成本低,又能起到树立公司形象的良好作用。为此,可以考虑对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格式进行适当的修订,可以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中增加:与环境有关的费用和资本支出、环境负债,受环境政策影响而计提的准备,环保项目所获得的补贴等。而在年度报告的企业经营情况介绍时,增加关于企业及所在行业面临的环境问题类型,政府在立法上采取的主要措施,企业所执行的环境方针,实施的环境审计(如ISO14001认证),审计的结果,采纳环境方针后的改进,环境保护措施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影响,行业的环境标准和企业的执行情况,企业活动对环境的各种影响,企业执行环境法规的符合程度、企业的环境业绩和未来的目标等。
四、逐步完善现有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机制
1.对指标体系进行进一步的科学分化
现有的某些评定指标,如达标排放污染因子等规定得相对笼统,未能充分体现行业的代表性。建议将参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行业引入其特征污染物对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进行评判,以促进企业不断加强污染控制,做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并使最终评定结果更趋合理。
2.逐步完善现有的企业环境信息工作机制
信息公开化工作从其本质上讲,是一种政府行为。因此,单靠环保部门一家参与,无法体现该项工作的权威性与重要性。为此,应建立“环保部门牵头,多政府部门参与,纪检部门监督”的工作机制,以满足进一步推广实施该制度的需要,并保证评定结果的公正性。此外,亦可发动人大、政协等部门参与监督。
3.加大舆论宣传,吸引公众参与
应与新闻媒体定期沟通,并通过会同新闻单位对参评企业进行检查、监督、曝光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环境意识。在报纸、政府网站等可设置群众信箱,便于群众信息反馈,真正达到公众参与的效应。
4.友好企业应率先公开信息
国家环保总局开展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目的是树立一批经济效益突出、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清洁优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企业典范。2003年制订的创建指标体系中,尚未直接提及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和承担社会责任问题。在2005年3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的通知》中,国家环保总局首次要求创建企业须履行社会责任,并明确要求企业在《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中说明“企业所采取的环境信息公开措施”,引导和鼓励创建企业率先自愿公开环境信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环保年度报告范文5
一、建立环境保护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为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我局在环境保护政府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等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年,市环境保护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公告、标准规范等各类政府信息768条,其中,年市环境公报1条,政府网站信息766条,新闻会1条。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到608795人次。
年,我局对热点环境问题、环境事件、环境政策法规等开设专题,图文并茂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如开设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六·五世界环境日、污染减排等环保专题。
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日报、环境监测、机动车尾气查询等环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市环保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截止目前,2件均依法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市环保局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年,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公开范围不够广泛等问题。年,环保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的公开工作。加大改善民生环保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空气质量日报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信息。
(二)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环保网站“信息公开栏”,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对群众多次申请的政府信息主动予以公开。
环保年度报告范文6
不断推进的社会责任建设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孙瑞哲认为,社会责任不仅意味着在经济、社会环境等领域要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企业对员工、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社会团体、社区等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社会责任不单涉及企业、行业,也有全球供应链等相关环节,如何为中国纺织企业争取良好的社会责任环境,是纺织产业进一步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难题。在这点上,纺织行业为全国制造行业作出了榜样,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参照国际惯例,子国内率先推出了带有行业自律性质的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同时又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其试点实施工作。
现在,继《2006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这中国制造业第一份行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出炉之后,《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2007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将于近期,又是纺织行业作出表率的一大贡献。
从2005年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的推出,到2008年《纲要》与《年度报告》的亮相,不仅记录着中国纺织行业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事业发展的一步步扎实的脚印,同时,反映出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以全球化的战略思维,构建负责任的产业链,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升级,实现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成果与贡献。
中纺协社会责任建设推广办公室梁晓晖博士表示,中国纺织企业要想真正融入世界经济链条中,不仅应具备技术、质量上的实力,重合同,守信誉,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更是回避不了的,在这个层面上说,企业一旦拥有这些优势,所获得的机遇也是在这方面做得不够的企业所望尘莫及的。
突破性的新举措
在中纺协社会责任建设推广办公室的努力下,即将的《纲要》具有着突破性的意义,不仅在纺织业内,还将在全社会中起到示范模板的作用。
据了解,《纲要》是基于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以及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为有意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建立社会责任绩效披露制度的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制定的指导性的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纲要。这一纲要是国内第一套关于社会责任报告的指标及规范体系,也是我国第一个行业性的关于社会责任绩效披露制度的指导文件。今年,中纺协社会责任建设推广办公室将首先在纺织服装板块的上市企业中推广此纲要的实施。
2007年,是中国纺织行业深入推广和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年。将要的《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2007年度纺织服装行业发展状况与行业社会责任建设;第二、中纺织服装业的国内外环境与行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第三部分、CsC9000T试点项目结果综述及10+100+1000项目实施状况;第四、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建设2008计划。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纺织行业已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它吸纳了2000万人的就业,关系着1亿农民的生计。纺织行业以其物美、价廉、质优的产品提供给全世界的消费者,使中国纺织工业与世界各国的国计民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纺织业的社会责任备受国内各界乃至世界的高度关注,而我们纺织行业不断推陈出新,其成绩和意义不容忽视。
纷纷响应的纺企
一个企业要想取得大的发展,要走向国际市场,必须履行相关的、被国际广泛认可社会责任。一个只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不可能做大做强的。在欧洲,跨国公司对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非常重视,比如德国大众公司积极帮助残疾人就业,为了解决公司大约200多名疾病或残疾员工的就业问题,专门成立了一个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部门,根据残疾人自身条件,为他们寻觅合适的王作,让他们重返劳动岗位。
值得我们高兴的是,中国纺企在这个方面也取得了越来越好的成绩。在向全行业推广企业社会责任后,行业涌现出一系列优秀的企业,它们以切实的行动为社会作出了示范效应。
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作为率先实施CSC9000T的纺织企业之一,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爱慕公司董事长张荣明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一个企业家,社会责任这个问题始终放在我们心中,要做企业家就首先是一个有社会责任的人。原来以为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就是把企业经营好,让员王有活干,有钱挣,能养家糊口。现在看来还是片面了。只有善待员王,员工才能安心工作。同时,员工相对稳定,熟练程度就高,次品就少,企业信誉就好,并能做更高档次的产品,附加值就高,企业利润就高,员王也可获得更高收入,当企业发展有了一定基础和积累,就要考虑给员王以回报,才能真正留住员工。
在社会责任建设上同样做得很出色的红豆集团,把企业发展向广度与深度延伸,除了通过发展致富一方外,还用项目和技术扶助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红豆还致力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做企业中的表率。近年来,红豆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单位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逐年下降,处于较低的消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