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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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

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范文1

2003年8月22日,北京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与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今天举行了关于在医疗保险领域开展项目合作的签字仪式。这项为期三年的合作旨在加强国内国外的信息沟通,借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从而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柯石谛出席了今天的签字仪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成立后,积极开发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及民间机构的合作。这次与阿斯利康公司签署的协议以及即将开始的合作,对于借鉴国外医疗保险管理经验、提高中国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与国外同行联系、促进中国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阿斯利康公司是全球五大领先制药公司之一,在消化、心血管、呼吸系统、肿瘤和麻醉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中国,阿斯利康公司拥有1200名员工,并建立了生产基地和东亚区临床研究中心。借助其雄厚的研发基础、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销售体系,致力于在诸多重要治疗领域为广大中国患者提供富于创新、卓有成效的医药产品。同时阿斯利康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等广泛的技术合作,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国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范文2

大家上午好!

按照省政协统一部署,我向大家简要报告我省农村教育发展情况。省政协"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资政会选择教育厅作为听证汇报单位之一,这是对我省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我代表省教育厅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省教育发展的省政协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

农村教育在我省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20*-20*学年统计,我省有小学6736所,其中农村小学6422所;有初中1263所,其中农村初中11*所。全省小学在校生1536733人,其中农村1217931人,占全省小学在校生总数的79.25%;初中生在校生941553人,其中农村734453人,占全省初中在校生总数的78%。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些年,我省农村教育发展很快。我们始终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地位,不断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以适应农村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努力推进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农村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农村教育中的师资、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等问题,农村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理顺管理体制,增加教育投入,农村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1.实行新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自2002年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现了两个重大转变:一是把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主要由农民承担转到主要由政府承担;二是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以乡镇为主转到以县为主。同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各项投入。"*"期间,全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建设、信息教育等专项资金31.9亿元,其中争取国家资金10.6亿元,省级安排5.3亿元,地方配套16亿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164万平方米,调整撤并农村中小学校3*9所。通过开展对口支援活动,改造农村薄弱中小学校3*2所,援助资金和物资总计1.61亿元。20*年起,我省全面启动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新一轮危房改造工程。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2.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年我省在延边州和东丰县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前期试点工作,按小学每生每学年280元,初中360元的标准补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延边州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总额为6191万元,由中央和省、州(县)按比例分担,按西部政策分担比例为80:12:8,其中中央承担4953万元,省742万元,州(县)496万元;东丰县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总额为618万元,由中央、省、县按60:24:16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承担371万元,省148万元,县99万元。两地的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从20*年春季学期开始,我们在全省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包括县镇、县级市和城区农村学校在内的)232万名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全省共落实了10.3亿元资金,用于免除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标准的补助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同时,我们还安排4250万元资金为44万名家庭困难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顺利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20*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编办、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我省在编制核定工作中进行了大胆创新改革,将国家教职工与学生比的编制核定办法调整为按在校学生数、标准班额、班周课时数、教师周授课时数等参数综合核定教师编制,根据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所占比例,核定辅助人员编制,针对寄宿制普通中小学、示范性学校、山区、湖区、牧区等边远地区学校和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适当增核编制,最后确定学校编制。20*年底,省政府将中小学编制核定到各市、县。全省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246276名,核减编制24682名。

4.理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管理体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中小学教师管理权已经全部上收到县,统一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聘任。建立了中小学教师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制度,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由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通过银行直接发放。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校长选拔引进了竞争机制。

5.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以及"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学校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人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实现了全员聘用制。建立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现了用人制度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单位与人员的关系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的人事主体关系转变,用人主体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人才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通过公开招聘新教师,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知识结构合理、学历层次比较高的年轻人充实到教师队伍中,保证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得到教育部、原人事部的充分肯定。

二、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基",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得到提高

1.率先实现"两基"。1998年,全省60个县(市、区)的"两基"工作全部通过国家验收,我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基"目标。当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56%,15周岁少年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9.7%,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6.71%,17周岁少年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01%,小学生年辍学率0.77%,初中生年辍学率3.01%。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3%,初中达到88.5%。生均建筑面积小学3.35平方米,初中4.97平方米。中小学"三室"建设、生均图书、教学仪器配备等均达到国家标准,基本满足了教学要求。1988年至1997年扫除文盲55.71万人,青壮年文盲率0.73%,复盲率2.8%。相继制定并出台多个文件,巩固"两基"效果。2001年我省召开了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20*年初我省召开了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及12个配套文件,确立了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2.实施新课程改革试验,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得到提高。从2001年起,我省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改革实验,重点构建以素质教育为理念的教学管理、课程与课程管理和考试评价体系。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我们对农村初中的办学方向、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方式和方法进行了配套改革。积极调整课程结构,整合课程资源,将"绿色证书暨初级职业资格教育"纳入初中教学计划,制定了26个普通初中绿色证书教育暨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计划和68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编写出版了68门专门技术教材,进行了"全程渗透职业教育,全员选修初级职业技术,分班、组进行教学"的改革实践。从不同方面满足每个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既增强了农村初中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又起到了控制学生辍学的作用。20*年9月,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对反映我省农村初中教育改革的九台经验给予高度评价,要求教育部加以总结、宣传、推广。2005年9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深化农村教育改革,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现场会,向全省推广了九台经验。

3.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对到农村支教教师在晋级、评优给予一定照顾等政策措施。实行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规定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稳定农村教师队伍。20*年,省委组织部与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了《*省人才支援农村教育项目》,每年从县镇以上学校选派500名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从农村中小学选送1000名教师到县镇以上中小学研修;选取300所县镇以上优秀中小学对口支援300所农村中小学;选派优秀教研员和城镇中小学骨干教师组成服务团队,到农村中小学送教下乡。省、市两级财政每年拿出350万元经费,对支教教师进行补助。每位教师每月补助500元。各地纷纷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活动,扩大了支教范围,惠及了农村教育。

4.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把优质教育资源传送到每一所农村中小学,我省实施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做好这项工作,我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努力协调省市县三级配套投入。在20*年到20*年前三期工程建设上,已经投资18635万元。第四期农远工程正在验收,涉及40个县(市),国家投资1705万元,省投资1100万元,地方筹资2500万元。现在,我省已有8675所农村中小学开通了现代远程教育网,农村中小学与城市中小学一样,通过网络实现了师资培训、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备课、讲课等方面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了农村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

三、以服务农村为需要,农村职业教育得到促进

1.推进"百强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突出农村职业教育资源能力建设。我省农村职业教育基础比较薄弱,尤其是近年来,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过程中,资源的制约已经成为职业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障碍。为此,我省把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作为中等职业教育"百强校"建设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难点问题,着力加以解决。目前,全省已有33个县级职教中心进入省级重点学校行列,职教中心校均在校生近1400人,是2003年以前的3倍多,校均固定资产、设备总值、建筑面积都翻了一番。省政府于20*年12月召开了全省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县级政府按照"政府统筹、整合资源、集中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县级政府的统筹职能,整合县域各类职业与成人教育培训资源,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职业教育中心,使之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创业孵化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在建设标准上要求达到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水平。预计到20*年底,41个农村县级单位都将完成或基本完成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

2.改革办学模式,推动城乡之间职业学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推进"城乡互动、资源共享、连锁经营、集团化发展"的城乡一体化进程,省教育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推动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实行合作办学。全省50%以上的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以协议办学、分段培养、"订单"招生等多种形式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以动态的培养方式弥补静态的学校布局的局限性,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3.扩大"订单"培养培训的范围。一方面安排专人负责劳动力转移安置工作,与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建立良好的劳动力转移合作关系,签订包学员实践实习、就业安置等内容的劳动力定向输出或委培协议,保证学员培训合格一个,转移安置一个;加强与实力强、信誉好、就业多的北京、上海、武汉、广东、浙江等地用工单位联系,建立密切的劳务协作关系。另一方面改革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及管理模式,适应转移培训需要,强化产学结合。大力推进学分制改革,形成学分互认机制,为学习者跨地域、转专业、分阶段参加学习或培训创造条件。组织开发"模块式"课程,确保农民工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现培训、就业有效链接。

4.转变观念,重心下移,组织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加强政府导向,把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第一线高素质劳动者、技能型人才补充的着眼点放到广大农村、放到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增量劳动力上。制定下发《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推动农民培训工作的意见》,致力于建设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为龙头、以乡村两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农村职业教育及培训网络建设。在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中,扩大城乡合作在农村招生,农村学生占在校生总数达到70%。农村青年接受职业教育、进城务工比例的增加,不仅对农村家庭脱贫、而且对日后其家乡工业化、城市化进程都将产生影响。

四、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总体上看,我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形势是好的,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经过全省教育等有关部门多年的努力,农村教育取得较大进步。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我省农村教育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农村教育相对薄弱的地位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改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现教育公平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1.农村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教育投入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优先发展教育,必须切实保证教育投入。目前我省教育投入,尤其是农村教育投入与发达省份比,仍然有较大差距,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还与农村学校实际办学需要有差距,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还不能得到完全改善,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严重不足。

2."普九"欠账问题。我省是在全国率先"普九"的8个省(市)中唯一的欠发达省份,目前全省"普九"仍有25.6亿元,其中多数是乡村学校建设欠下的贷款和工程款。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乡村两级不再承担对教育投入的责任,而县级财政担负着保证现有学校正常运转和偿还债务的双重压力。县级财政薄弱,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尚且困难,目前难以承担这些债务。

3.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实际困难,教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教师培训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有的县(市、区)根本没有培训经费。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条件差,教师队伍不够稳定,难以开展正常培训工作。中小学校际间在教师数量、学历层次、学科结构等方面差距较大。个别县(市、区)财政紧张,录用新师资有困难,使用代课教师顶岗,教师待遇偏低。

4.农村初中学生辍学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学生辍学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各方面的原因交织在一起。个别学校办学条件差,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缺乏吸引力。一些社会原因导致的新"读书无用论"使个别学生失去上学的动力。个别家长观念错误,不愿意送子女上学。

5.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还需进一步调整。从目前县域范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资源对比、初中毕业生走向看,中等职业教育还很薄弱。农村职业教育不发达,也是导致初中生辍学的原因之一。

五、下一步促进我省农村教育发展的对策和意见

1.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和完善教育公共财政体制,努力增加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来源。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保证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撤并学校的资源继续用于教育,或变现后用于新学校的建设。大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切实加强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各级政府对教育的预算内投入,按决算口径,依法做到"三个增长",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2010年力争达到4%。

2.加大"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阶段性任务。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年我省将努力清理化解"普九"债务。清理化解的范围是从1993年至2005年12月31日止,县乡政府、村级组织、国有农村林牧渔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为完成"普九"目标而发生的债务,主要包括教育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目前,我省已经成立了由省农委牵头,由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农经站、农村审计站等部门参加的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领导小组(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全省化解"普九"债务的分二批进行,第一批是列为试点的32个县、(市、区),其他列为第二批。化解"普九"债务分五个阶段:一是制定方案,培训人员,培训到县、市、区级,在20*年11月13-16日已完成;二是清查摸底,分清类别,在20*年3月底前完成;第二批在20*年8月底前完成;三是审计确认,锁定债务,第一批在20*年4月底前完成,第二批在20*年9月底前完成,四是规范操作,偿还债务,第一批在20*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在12月31日前完成。从目前的工作进度看,32个试点县(市、区)能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3.实行"两免除、三提高",继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免除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32万名学生学杂费。二是为农村232万名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课程的教科书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落实资金为2.54亿元;各地选用的地方教材由省财政负担,落实资金为3438万元,已全部纳入政府预算。三是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的补助标准。小学生由原来的每天每生1元提高到2元,每年每生500元(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下同),初中生由原来每天每生1.5元提高到3元,每年750元。全省补助额为0.6亿元,8万名学生受益,占寄宿学生总数的40%,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承担50%,另50%由省财政和县级财政各分担50%。四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的保障水平。20*年农村中小学生均保障水平,小学由280元提高到290元,初中由360元提高到430元,所需资金由国家和省级按6:4的比例分担。五是提高校舍维修改造的单位造价的资金补助标准。我省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由每平方米造价300元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8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各地原渠道用于校舍维修改造的资金不应减少,要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的补助,提高保障水平。

4.推进"两基"巩固提高计划,有效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两基"管理机制,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和学校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构建具有*特色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保证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在全国的领先水平。提高特殊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加强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

5.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助学政策,落实省、县配套资金。从20*年下学期开始,所有农业户籍和县镇非农业户籍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都享受2年的国家资助,每人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使更多农村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拓宽就业渠道成为现实。20*年,我省已发放国家助学金近20万人,其中70%是农村学生。

6.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实施"阳光工程"。适应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明确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职责。落实培训任务,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转移就业的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服务。

7.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继续推进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大面积推广和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绿色证书"教育,加快农村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农村发展培养培训实用人才,为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服务。实施创业经营型人才培养培训计划。把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与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结合实施,加快孵化创业人才、资本和项目,整合资源,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范文3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解决流动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流入地县级政府(以下简称流入地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范畴,指导和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流动儿童少年的有关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建设、规划部门要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把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教育经费预算予以保证;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接收流动儿童少年的数量,合理核定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查处使用童工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等制订有关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地流动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三、规范入学管理,统筹解决流动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流动儿童少年中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到暂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街道统筹安排的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

(一)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1年以上;

(二)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暂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本辖区内的流动儿童少年情况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将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当地的招生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要按照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在充分挖掘现有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潜力的同时,针对流动儿童少年学生的实际,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确保符合就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

五、加强对以接收流动儿童少年为主的社会力量办学的扶持和管理。各县级政府及其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以接收流动儿童少年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的学校进行清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审批;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到期仍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要予以取缔,并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就学。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教育、教学督导,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公安、卫生、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类学校的周边治安环境、食品卫生、交通及消防安全等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各有关部门还要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六、建立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按照当地生均经费和流动儿童少年学生人数给予拨款。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

七、切实减轻教育费用负担,维护流动儿童少年在校权益。流动儿童少年在当地教育部门确定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校按《**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6号令)有关规定向其收取费用;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应酌情准予缓交或减免相关费用。以接收流动儿童少年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的学校应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对流动儿童少年转学或返回原籍就学的,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学校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要做到流动儿童少年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加强与流动儿童少年学生家庭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各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八、流动儿童少年流出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出地政府)要积极配合流入地政府做好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流出地政府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禁止在办理转学手续时向学生收取费用。建立并妥善管理好外出学生的学籍档案。流动儿童少年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额外费用。

教职工劳动保障机制范文4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幼儿教育建设发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幼儿教育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视学前教育”精神,启动了学前教育规范提升工程建设。按照“政府统筹引导,健全机制保障,注重内涵提升,创新多元发展”的行动策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通过加强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领导与管理,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树强培优汰劣”机制,着力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专业型幼教队伍,提高教师社会保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234所,教师2460人;入园入托幼儿42095人(包括外地户籍生);全市毛入园率145%,净入园率98.2%,毛入托率36.8%;有省级示范幼儿园5所,*市乡镇示范幼儿园13所,*市乡镇中心达标幼儿园30所,是*市内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达标的首批县市之一。*年被评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县(市),*年全省幼教工作会议在*召开,我市就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作典型发言。20*年我市又承办了浙江省实施《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阶段性成果总结交流会,并作了题为《走进新纲要,推进幼教新发展》的经验介绍。

近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是:

(一)完善体制,切实加强幼儿教育的领导与管理

20*年初,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事业,提出了“要高度关注学前教育”。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慈政发〔20*〕40号)、《关于优化*市学前教育网点布局的意见》(慈政发〔20*〕93号);市教育局提出了学前教育规范提升工程,制发了《*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托幼机构内部管理,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等10个规范性文件,为我市一个阶段内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方略。明确了市、镇(街道)要建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已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市教育局成立了学前教育办公室,增配了幼教干部,较大镇(街道)还配备了专职幼教干部。理顺了早期教育管理体制,实行了托幼一体化管理。落实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年安排800万元,致力全市学前教育高标准普及和内涵质量提升。建立了目标考核制度,启动了*市学前教育规范管理达标镇(街道)工作,这些举措有力地推进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合理规划,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档次

20*年,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优化*市学前教育网点布局的意见》,指导各镇(街道)科学编制新一轮学前教育规划。做到规划布局与整治无证幼儿园相结合,调整布局与方便幼儿入园、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居民集聚发展需求相结合,优化布局与创新办园体制、带动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相结合,攻坚克难,上下联动,抓重点,攻难点,整体推进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工作。通过近10年努力,全市幼儿园布局日趋合理,园均规模扩大,办园档次有了明显的提高。与*年同期相比,园所数减少200所,毛入园率提升49个百分点,园规模递增了约3班/园,园均人数递增了约90人/园。

(三)多策并举,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

实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幼儿园用工制度,同时规定了教职工最低工资保障线,并要求幼儿园依法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其单位承担部分由市财政补助50%。进一步完善师资培养和培训机制,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建立教师队伍稳定优化激励机制,继续公开择优招聘优秀幼儿教师,实施优秀幼儿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等,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实施幼儿教师系统培优工程,幼儿教师增加了4*人,学历合格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努力造就一支优秀的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从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创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近两年我们免费举办5期园长教师培训班,参加人数达2250余人次。最近,市教育局还下发《关于评选*市学前教育首批“园丁奖”教师的通知》,给“园丁奖”教师获得者发放幼教特殊津贴。

(四)创新机制,实行多元化办园体制

采用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合作等形式办好中心幼儿园。倡导和推广“政府主办(或村集体举办)、园长公派、民园运作”的“镇办民营”、“村办镇营”等办园模式;20*年宗汉街道积极探索“镇办民营”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教育局以此为典型,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观海卫镇、庵东镇等也相继办起镇办民营、村办民营的集体幼儿园;市财政投入2200万元,正在曙光小区兴建*市早期教育研究发展中心。总之,我们在积极扩充政府举办事业性质的公办幼儿园比重,并为扶持和发展镇(街道)举办公办幼儿园,对镇(街道)举办公办幼儿园拥有同等级幼儿园星级奖励的150%的幅度予以奖励,以重点扶持公办幼儿园的发展。

(五)规范管理,提升幼儿教育质量

我们紧紧围绕学前教育规范提升工程,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办学。市教育局下发《*市教育局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规范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印发*市20*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创建*市学前教育规范管理达标镇(街道)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站设立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致力学前教育体制完善,管理规范,经费投入,质量提高与持续发展。二是加强指导,注重科研。汇编并向全市各幼儿园免费赠送《*市学前教育管理手册》3辑、购买赠送《新时期幼儿园园长手册》等;抓实“园本教研”基地园建设,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研究,注重办园过程的指导与管理。三是搭建平台,提升素质。我们走出去,请进来,召开专题会、研讨会、交流会,组织多种形式的展评会,提升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四是督评结合,强化监管。启动幼儿园“平安校园”考评工作,开展全市幼儿园规范办学督查,进行了新一轮幼儿园等级复评工作。全方位指导幼儿园管理工作,关注幼儿园的过程管理,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扎实有效地推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全面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

二、当前我市幼儿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差距,以民办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亟待破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难题;我们既要看到*特色民办学前教育对当时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更要深入研究当前所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投入不足,严重制约幼儿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近五年来,我市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虽呈缓慢提高态势,但主要集中在实验幼儿园和机关幼儿园,全市其他幼儿园仅占每年市、镇财政幼教投入的1%、4%、3%、5%、18.6%(见附表一)。我市学前教育主要依托社会力量办园,极大部分幼儿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由此带来的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结构分布、幼儿享受教育的不平等性显而易见(见附表二);20*年镇(街道)财政投入有所提升,但主要集中在宗汉街道实验幼儿园,因为20*年我市在宗汉街道尝试了镇办民营的实验幼儿园,其街道投入了140万元,也就是说除市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宗汉街道实验幼儿园外,全市其他幼儿园享受市、镇财政性补助仅占市、镇财政性学前教育财政性总投入的3.68%。

从*大市各县市区对幼儿教育的财政性投入来看,我市幼儿人均享受财政教育经费列居于全*大市的倒数第三。位居倒数第一的余姚市、第二的鄞州区在近两年中加大了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投入(见附表三)。

从全市20所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经费投入来看,五年间,市、镇(街道)两级政府投入为5.16—17.36万元/年,仅占全年中心级幼儿园经费投入0.24%—1.33%之间,98%以上是举办者私人投入和保育费的收入(见附表四);其中从个人投入来看,基本上都是用于幼儿园基建和少量的设备设施投入;保育费已成了幼儿园常用经费投入,用微薄的保育费作为幼儿园常用经费来实现收支平衡,再扣除部分举办者获得利润回报,真正用于幼儿、幼儿教师培训学习、教育研究的经费是少得可怜的。中心级幼儿园是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其在事业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投资者的再投入直线下降,这充分说明幼儿园后续投入已严重不足。如果将统计扩大到全市幼儿园,整个幼儿教育投入更不理想。

(二)民办幼儿园成为幼儿教育办园主体,优质幼教资源难以扩充

全市234所幼儿园中,纯公办幼儿园只有机关幼儿园1所,实验幼儿园是国有民营,5所集体办幼儿园,其余均为私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已占全市总园所数的97%。因教育投入不足,优质师资的流失,不仅给学前教育管理带来很大难度,也影响着其办园质量提高。近三年幼儿园星级考评递增难,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实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后,因等级指标体系偏重专业教师配备、保育教育质量,我市按*市规定的优质幼教资源规定标准,优质教育百分率指数很难达到*市的下达指标,并因考评标准调整而有所下降。

(三)优质师资流失,幼教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20*—20*年,3年间我市户籍的大中专幼师毕业生有149人,因前几年我市幼师毕业生分配到幼儿园渠道不畅通,中小学与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差距大,使更多的幼师毕业生放弃所学专业而改行;有的幼师毕业生为立志学前教育事业,不放弃幼教专业,只好离乡去市外工作。这149人中,从事幼教工作岗位仅占47.65%,而服务于本市幼儿教育事业的只有27.51%(见附表五)。虽我市20*年恢复幼儿教师进编渠道,至今新招聘了公办教师13人,但从20*年以来,受学前教育大环境影响,民办幼儿园任教的15名公办幼儿教师相继离岗,唯有1人留守;民营体制下的幼教队伍稳定性更难以保障,低收入高负荷的幼儿教师岗位无人问津。目前全市有幼儿教师2460人,其中公立教师93人,仅占3.8%,持有教师资格证书1*1人,也仅占41.9%。提高幼儿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提升教师整体素质迫在眉睫。

三、加快我市幼儿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打算

当前,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给予了加倍关注,也对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增长教育“短板”,抓实学前教育规范提升工程建设,是提升教育强市内涵,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所在。为此,就加快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体制,强化幼儿教育的政府监管职能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市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学前教育领导与管理职能,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全市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协调解决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近期重点要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事业规划、经费投入、教师进编、劳动保障、无证幼儿园取缔、幼儿园专用接送车的规范与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把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

(二)进一步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保障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

加强规划管理。依法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创新办园体制,提高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的比例,努力做到每一个镇(街道)都有一所以上的公办或集体办的幼儿园,并逐步提高公办或集体办的幼儿园的比例,实行多元化办园格局,落实新一轮学前教育规划。

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市、镇(街道)两级政府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的力度,力争2010年达到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的5%以上,尤其要加大镇(街道)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并做到逐年增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公办幼儿园、示范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现代化幼儿园建设,市级师资培训,公派幼儿园园长(教师)工资补助,扶持和发展农村及边远镇的学前教育事业。同时积极鼓励依法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助学前教育事业。加强幼儿园财务管理,保障幼儿园持续发展。

各镇(街道)要抢抓新农村建设契机,做到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安置小区建设时,配套幼儿园和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幼儿园的产权登记手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并优先向社区适龄儿童开放。

实施奖励补助制度。对提升办园质量,提高星级,加强示范创建的幼儿园给予奖励;对聘用公办教师幼儿园和获得学前教育“园丁奖”教师给予补助;对低保等家庭子女入园减免保育费等。

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扎实推进*市学前教育规范管理达标镇(街道)工作,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力度;突出学前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

(三)进一步落实政策,采取措施,加强教师权益保障与队伍建设

推进学前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中,保障教师地位、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是至关重要的因素。我们必须保障教师待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要建立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二要健全教师基本待遇保障制度;三要完善师资培养和培训机制;四要实行教师队伍稳定优化的激励机制;五要试行园长竞聘上岗制度;六要实施幼儿教师系统培优工程。积极改观目前教师配备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的现状,重点培养一批省、市名优幼儿教师和园长,建立一支优秀的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