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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的经济属性范文1
2014年1月11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首届武术文化旅游节之太极拳论坛在市二院会议室举行。副市长、太极拳协会名誉主席熊皓,太极拳协会名誉主席夏山东,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等相关负责人,极拳协会副主席,各成员单位的代表及太极拳爱好者聆听论坛。
论坛中,首先作主旨报告的是第二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吕志华主任医师,题目是《运动医学与健康》。讲座中,他从一个从事骨科研究与治疗多年医务工作者的角度,通过生动的图片和动画演示以及通俗易懂的文字,告诉与会人员什么是运动医学?什么是运动损伤?怎样去避免运动损伤等等。随后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杏林太极拳队队员周景俭主任医师作《妇女期与太极》的主旨报告。 在太极拳的习练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女性。她的讲课让现场女性深刻了解到太极拳对女性生理健康、心理健康,还有社会适应能力都有很大影响,尤其对妇女更年期的平稳过度期有特殊的作用,同时太极拳也是塑造美的形象的运动,是美容、健美的最好运动。第三位演讲的是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针灸科主任娄梅副主任医师,题目是《浅谈中医经络、腧穴的理论》。她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太极拳爱好者平时的锻炼,都是通过太极拳的导引吐纳,自然而然地调节了自身的经络气血,使气血流畅无滞,从而达到强体的效果。最后演讲的是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西苑太极拳队队员张镇源,题目是《浅谈太极与健康》。他从一位习练者的角度谈了对太极拳的感悟。他演讲中说:聪明人投资健康,明白人爱护健康,普通人漠视健康,糊涂人透支健康。只有采取有效地、正确地锻炼方式,才能加强人体各脏腑、各系统的机能,从而摆脱亚健康甚至不健康的状况。
论坛期间,太极拳爱好者还与专家进行互动,就自己在锻炼中遇到的问题向专家请教。论坛结束后,与会太极拳爱好者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他们向记者介绍,通过聆听了四位医学工作者讲授太极与医学的关系,感知习练太极拳的重要性,真真切切地明白只有科学的锻炼方法、正确的习练方式,才能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快乐。
据了解,此次太极拳论坛是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体育总会联合主办,市武术协会、太极拳协会承办,市第二人民医院协办,是景德镇市首届武术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之二。论坛主题是“科学健身、武促健康”,邀请了四位医学界的知名专家,分别从运动医学、经络学、免疫医学、妇女更年期学科与太极拳锻炼的关联等方面进行专题讲座。市太极拳相关负责人介绍,举办论坛旨在通过这种形式,深入研究太极拳运动与人体的生理关系,促进太极拳运动与自身实践的良好地结合,推广健身方式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使拳友的锻炼更加科学、合理,真正体现太极拳崇尚自然、回归自然的本质。协会的目的就是让所有的拳友做一个明明白白的习练者而不是一个糊涂盲从的跟随者。
旅游的经济属性范文2
[关键词]旅游;基本属性;社会关系;旅游立法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9)03―0018―05
本文之所以从这样一个角度提出和讨论问题,是因为在中国近30年的旅游立法中所存在的偏差、所进入的误区,其根本原因在于对旅游的基本属性,即旅游是什么认识不清。由此看来,还要从关于旅游的AIEST定义说起。
一、从AIEST定义说起
1 AIEST定义
所谓AIEST定义,是指最初于1942年由瑞士学者亨泽克尔和克雷夫提出、后被国际旅游科学专家协会采纳的旅游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
可以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最完整、最符合科学规范的定义。前半部表述了定义的外延,后半部是定义的内涵。这里有3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①按照这一表述,构成旅游的是一系列的现象和关系,是一种非实体性的结构;②导致这一系列现象和关系产生,从而成为旅游核心要素的是旅游者,即定义中所称的“非定居者”;③这些人行为的目的和性质是非经济性的。
2 国内学者对旅游基本属性的认识
随着旅游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学术界也逐渐开始了对旅游的研究,其中包括对旅游的性质、旅游的形态与结构、旅游活动发生和发展的规律等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国内学者也提出过一些旅游的定义。就这些定义本身而言,基本上没有离开AIEST定义的框架结构,只不过加了一些限定语或修饰语。但是就整个旅游研究而言,却反映出国内学者对旅游基本属性的不同认识。主要有3种看法。
其一认为旅游的基本属性是经济的。所依据的理由是,在旅游过程中涉及各种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逐渐成为支柱产业。很显然,持这种看法的学者将旅游和旅游业这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混为一谈。
其二认为旅游的基本属性是文化的。所依据的理由是,作为旅游活动主体的旅游者所追求的目标不是经济利益,而是文化和精神方面的享受。依照哲学原理,事物的基本性质取决于主要矛盾之主要方面的性质。
第三种看法则比较令人费解,认为旅游的基本属性既是经济的又是文化的,或认为旅游是具有经济性质的文化活动,或认为旅游是具有文化性质的经济活动,或认为旅游的性质有时是经济的、有时是文化的。总而言之,持此类看法者没有搞清、更没有说出旅游的性质究竟如何。笔者在发表过的其他论文中曾对这类观点做过相关的评论。
3 政府旅游主管机构对旅游基本属性的认识
目前,中国实行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因此,政府旅游主管机构对旅游的认识较之旅游学术界有着更重要的影响,它对中国旅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令人遗憾的是,政府对旅游基本属性的认识始终存在偏差,将旅游的基本属性认定为经济的,在提到旅游时,事实上是在指旅游业,导致旅游立法工作进入误区,使一系列旅游法律法规没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使一系列旅游社会关系没能得到有效的调整,使一系列旅游纠纷的解决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从而使中国的旅游发展与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化还有一段较大的距离。
二、旅游基本属性分析
笔者认为,旅游的基本属性是文化的。在对旅游的这一基本属性的分析和认识中,应当抓住以下几个核心要点:
1 旅游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此处所称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旅游是指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而不是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旅行和游乐行为。旅游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首先出现于欧洲产业革命以后。旅游学界和业界经常看重和提及托马斯・库克,主要是将他作为旅行社业的创始者。事实上,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托马斯・库克公司的出现,标志着旅游已经从少数人的行为和需要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行为和需要,表明旅游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欧洲产业革命以后所形成的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不是过去小生产经济时代的产物。
强调旅游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市场经济产物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在于只有在这一历史条件下,旅游活动才发展出足够丰富的社会关系,才暴露出足够的矛盾、纠纷和问题,客观上才会向上层建筑提出立法的要求;另一方面在于作为市场经济核心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人本主义、平等和尊严、等价交换、诚实信用应当在政府的旅游立法中通过规定权利义务的方式予以确认。
2 旅游是综合性社会现象
所谓旅游是综合性社会现象,按照申葆嘉教授的解释,“是指旅游现象是多种不同性质、不同功能的社会活动的相互关系。综合性并不是形式上的联合或结合,而是实质上的各种活动的集成或整体化过程。亦即各类不同性质和功能的活动之间,为达到共同目标而存在的有机联系,这是使看起来互不相关的各个局部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之间的联系”。
旅游的这一综合性对旅游立法产生重要影响。它决定旅游立法的调整范围决不能仅限于旅游业,事实上,旅游者与旅游业之间的关系只是旅游者旅游活动所引起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一个方面。如果旅游立法总是盯着旅游业,那就必然会使很大一部分旅游社会关系得不到有效调整,会使很大一部分旅游纠纷的解决难以找到直接的法律依据。
3 旅游的内核是文化
旅游的内核不是经济,也不是经济和文化兼而有之,更不是什么时而经济时而文化。旅游的内核是文化。因为旅游的核心主体是旅游者,旅游的性质取决于旅游者行为的性质。旅游者的旅游行为所追求的是文化目标,无论是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还是探亲访友旅游、探险旅游都无一例外。
有人可能会提出自认为有理的反驳,称在旅游过程中会有一系列的经济交易现象和行为,例如旅游者和各类旅游企业之间的交易,或者认为在旅游的分类中专门有一类是商务旅游,而商务旅游的性质很难认为是文化。
持上述异议者未免陷入一个概念的混淆。“旅游活动过程中存在经济交易行为和现象”与“经济作为旅游的性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因为经济交易行为和现象的存在就使旅游的性质当然地成为 经济,况且旅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交易行为只是作为实现旅游者文化目标的手段,而不是旅游者所追求的目标本身。至于商务旅游,它的文化性质也是毋庸置疑的。尽管旅游是在商务活动过程中安排的,但它还是旅游活动,具有经济性质的是商务而不是旅游,商人在旅游活动中所追求的目标也不是赚钱。
4 旅游具有非实体性
根据AIEST定义,旅游是一系列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就清楚地表明旅游是非实体性事物,它不同于作为实体形态存在的饭店、航空公司、旅行社,这种非实体的现象和关系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需要我们借助抽象思维,通过对旅游活动的观察和思考去发现和把握。旅游者与为他提供各种相关服务的人和机构,凭借各自的行为使这一系列现象和关系得以顺畅和谐地运行。此外,旅游者在旅游中所得到的不是任何产品,而是一种愉悦的感觉,一种精神享受,也是非实体性的。至于以物质形态存在的旅游纪念品,那只是一种附带的收获,其主要意义事实上也不在于纪念品本身,而在于由其引发一段美好回忆。因此,如果旅游立法工作的重点仅限于有形的、作为实体存在的旅游业,那就将蜕变为行业的产品服务质量标准。
5 旅游因运动而存在
这里所称的运动只能理解为旅游者的运动,他们的运动轨迹体现了旅游运行所特有的、由一系列点和线构成的一个封闭的环:旅游者从原住地出发,借助各种交通工具,穿梭于各个旅游目的地或中途经停地,旅游结束后又回到原住地。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旅游服务的机构是不动的,都停留在各自的位置上,在各个点和线上满足旅游者的各类需要,在各个点和线上形成与旅游者之间的各种关系。
在理解旅游的这一本质属性时需要把握住3个要点:①旅游者是旅游运动的主体;②旅游者的运动轨迹是在线和点之间的运动;③线点运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以旅游者为核心。因此,旅游因运动而存在,旅游运动和一系列关系因旅游者而产生,否则,旅游无从谈起。
6 旅游是一种多元系统网络结构
如前所述,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核心,是旅游的需方,供方在多数人看来是旅游业。事实上,供方的范围决不限于旅游业,而是整个社会。旅游者所需的服务不只是订票、住宿、餐饮,而且这些也都不是旅游活动的核心内容。旅游者更需要参观游览各种自然的和人文的景区景点,需要和旅游目的地的社区居民交往、访谈,了解他们的生活,并借此了解当地的文化,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需要良好的社会秩序,在伤病的情况下需要救治和医疗。此外,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其合法权益遭到侵犯,还需要有关当局予以解决。由此我们看到,围绕着旅游者的需求,有为数众多的机构为其提供服务,这些机构形成了一个硕大的网络,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三、旅游的基本属性决定旅游社会关系的特点
从以上对旅游基本属性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旅游的运行有其自身独具的特点和规律,旅游的基本属性会对因旅游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发挥重要的影响,进而决定旅游社会关系的特点。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包括法律关系,通常由主体、客体、内容3个要素构成,此外,还有与之相关的范围问题。因此,本文在这里讨论由旅游的基本属性所决定的旅游社会关系在其主体、客体、内容和范围等方面的特点。
1 旅游社会关系核心主体及其行为动因
旅游社会关系的核心主体是旅游者。无论从前述的AIEST定义,或是从其他旅游理论,还是从实际情况看,旅游者的旅游动因是为了摆脱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乏味、烦恼,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全新的环境,放松心情,恢复体力和精力,了解外界的、特别是异文化中的新事物,学习新知识,开拓眼界,总而言之,是为了追求一种生活品质的提高和精神上的享受与升华。正如旅游学者格雷本所说,旅游者开始旅游是从世俗生活进入“神圣的游程”。
主体的行为动因决定着行为的性质,由于旅游者是旅游社会关系的核心主体,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会在旅游社会关系中发挥主导作用,会在这一关系中影响和决定其他主体的行为。
2 旅游社会关系客体的非物质性
旅游社会关系的客体是主体的行为对象,从主体的行为动因可以看到,能够满足主体需求的事物,就其本质而非存在形态而言是非物质性的。例如,各种风景名胜的意境、异乡情调,度假胜地的休闲、观赏以及与此相关的服务。
旅游社会关系客体这种非物质性的特点,一方面决定了提供者的机构性质和范围,另一方面也决定了质量标准考核认定的难度:各种体验、感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纯主观的东西,因人、因时、因事甚至因主体情绪而异。在这一点上与物质产品的供需形成鲜明的对比。也正是由于旅游社会关系客体的这一特点,对调整这类关系的旅游立法行为以及作为其产物的旅游法律法规将产生重要影响。
3 旅游社会关系内容的文化属性
鉴于旅游者是旅游社会关系的核心主体,是旅游活动的主导方面,旅游者行为的性质决定旅游活动的性质。旅游者旅游行为所追逐的目标是文化,因此,旅游社会关系的内容属性是文化。
不能否认,在旅游过程中客观上存在一些经济交易行为和关系。例如,旅游者与旅行社、酒店、餐饮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之间的金钱收付关系,还有旅游者与旅游纪念品经营者之间的商品买卖关系。但是这些经济关系无论从旅游者的旅游动因,还是从其关注程度看都不占有重要的地位,只是旅游者为了实现文化目标的附属性需要。这些经济交易行为的存在不会影响旅游社会关系内容的文化属性。
4 旅游社会关系范围的非行业性
既然旅游的基本属性呈现出一个多元系统网络结构,因此,旅游社会关系的范围就决不可能限制在旅游业的小圈子内,而是遍及整个社会。需要指出的是,在过去近30年的旅游立法工作中,着眼点始终在旅游业本身。至今仍然是《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旅游保证金管理办法》、《酒店星级评定标准》等在发挥主要作用。全面调整中国旅游关系的根本性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至今仍未出台,现有的上述法规不仅在整个中国法律系统中的位阶很低,而且它所调整的重点主要是政府的旅游主管机构与各类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纵向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然而,这类社会关系在整个旅游社会关系中只占有很小部分,且非旅游社会关系的重点。
四、旅游基本属性对旅游立法的影响
1 对旅游立法调整范围的影响
由旅游基本属性所决定的旅游社会关系的特点,又进一步决定了旅游立法的调整范围:旅游立法的调整范围是整个社会而不是某一个行业。事实上,随着中国国民生活水准的提高,旅游正在成为公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由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而引起的各种关系遍及全社会。所以,旅游 立法再也不能总是盯着旅游业。
旅游立法主要包括两大类调整内容:一是国家对整个旅游事业(不只是旅游业)的基本宗旨、发展方向,对国内各类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对旅游发展中的国内与国际社会文化交流等全局性关系进行宏观调控。这些内容需要在国家旅游发展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做出规定;二是对以旅游者为核心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引导和协调。这部分内容由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业管理法规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这部分内容就其主体来讲是调整横向关系的,因此,以任意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为主。
2 对旅游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确定的影响
旅游法律法规作为中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要遵循中国法律总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由于旅游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因此,又有体现这一特点和规律的自身的基本原则。
将哪些内容确定为旅游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基本思路应当是:这些原则必须体现旅游活动的基本属性,必须遵循旅游发展的客观规律,能够有效地促进中国旅游事业的发展,能够使国民通过旅游活动提升生活品质和文化素养,能够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根据笔者的理解,旅游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遵循旅游发展客观规律原则、国家对旅游资源永久原则、人本主义原则、有效保护旅游各主体合法权益原则、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原则以及与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原则。
3 对旅游法权利义务实现效果认定的影响
如前所述,旅游者的行为动因是追求精神上的解脱、愉悦和享受,旅游产品的属性是无形的、非物质性的精神文化产品,旅游社会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文化关系。这些与一般经济领域中的有形物质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与一般的经济关系有着明显的区别。这样便带来一个问题:对产品的质量、顾客的满意度如何制定标准?如何衡量?从法律的角度看,以旅游者为核心的旅游法律关系各主体权利义务的实现效果如何认定?例如,某家旅行社为某专业旅游团策划了一个文化胜地深度游项目,自认为在该项目的策划和提供中做出了巨大努力,尽心尽力完成,自我感觉良好。但该旅游团几乎全体游客对旅游效果均持否定态度,称他们在该项目中没有得到期望的精神享受,因此非常不满。这一例证中的难点在于,对“满意”这种主观感觉和判断往往双方各执一词,也能找出相关的根据,但是纠纷受理机构如何认定?认定权利义务实现效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旅游实践已经使我们看到现有旅游法律法规的乏力,旅游实践也向旅游立法提出了一项严肃的课题:法律的规定如何能够准确地反映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如何能够合理地规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何使法律规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 对旅游法律责任承担形式的影响
旅游是一项全社会范围内的综合性活动,以旅游者为核心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关系,旅游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包括纵向的和横向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关系。法律对这些关系的主体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的性质也有所不同。因此,违反旅游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导致的法律责任情况也有所区别。
从法律责任的性质上看,多数情况下发生的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前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责任,后者则是有关主体违反了国家旅游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向国家承担的行政责任,需要国家有关主管当局对违法者施以必要的处罚。两类责任相比更以前者为主。
旅游的经济属性范文3
关键词:风景旅游区; 企业化; 治理
(一)
风景旅游区的治理模式历来众说纷纭,看法不一,笔者认为,导致分歧的原因在于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在笔者看来,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理应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剖析其属性,方可得出合理的结论。那么,风景旅游区的属性有哪些呢?笔者认为有如下两大属性:
首先,风景旅游区是一种“公共池塘资源”。奥斯特罗姆认为,公共池塘资源(CPRs)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特征。由此推断,判断一项物品属性的指标主要是排他性和竞争性。我们可以凭此鉴别一种公共资源的属性,如果它符合非排他性,同时也符合非竞争性就是纯粹的公共产品。现实生活中除了国防、治安等少数例子外,并不多见。有些公共资源只符合非排他性的条件,而不符合非竞争性的条件,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池塘资源。
风景旅游区资源正是属于这样一种特殊的公共池塘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凡是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成为商品,都有潜在的开发价值。风景旅游区资源自身具有科研、教学、审美、经济等多方面的价值,这些价值满足了公民提高生活情趣、增长知识、接受教育等方面的需要;它是自然或古代先人赋予人类的共同财富,每个人都有分享其效益的权利。这样,风景旅游区具备了非排他性特征。同时,在旅游资源范围内进行游憩可能会带来“拥挤性”,即当游憩人数达到一定限度后,将产生拥挤、观赏质量下降等问题。即使每个游人都遵守公共秩序,但超出了景区的环境承载量,过多的游人就会带来不良后果。正如奥斯特罗姆所言:“在公共池塘资源的环境中,理性的个人可能导致资源使用的拥挤或者资源退化的问题。”人们只有通过设立门票等手段使之成为旅游景区,对旅游消费者实施进入限制。这样,旅游景区作为一个产品便具备了消费的竞争性。所以说风景旅游区资源属于公共池塘资源。
其次,风景旅游区资源具有一般经济单元的外部性特征。外部性是一个经济单元的活动所产生的对其他经济单元的有利或有害的影响,也就是说,任何经济单元都包括外部经济性和外部非经济性两重属性。风景旅游区作为一个经济单元亦不例外。
从外部经济属性来看,旅游者的消费可以给景区及景区周围的居民带来效益。因为旅游产品不仅可以给游客带来休闲和娱乐,提高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而且也带动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增加就业机会与隐性收入,从而提高当地整体社会福利,而且旅游地整体形象的推广能大大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使旅游目的地的企业从形象推广中获得收益。因此,形成对风景区进行严格保护的合理利用模式,会使当地群众和地方政府了解这些资源的真正价值,从而激发他们保护此类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在实际的资源规划开发管理过程中发挥好外部监督作用。
从外部非经济属性来看,有学者认为风景旅游区所产生的外部非经济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对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造成了风景名胜等公共资源的破坏,产生外部非经济性;二是旅游景区开发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从而增加了边际社会成本;三是景区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形成的外部环境成本[4]。这些外部非经济性通常没有纳入旅游景区经营成本中,存在于旅游景区与旅游消费者交易之外,难以利用市场机制进行控制。因此,需要政府加以宏观管理,通过构建激励和约束机制,避免景区经营造成的外部非经济。
资源的属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它提供的方式。纯公共产品因其效应不可分割只能由政府部门提供,作为公共池塘资源的风景旅游区资源,非排他性决定了它的公益性特征,每个人都有权利去享受它的自然独特之美,体验其不同的价值;竞争性特征使得它的消费有个零界点,即风景区的环境容量,超出这个零界点,增加一个消费者就会降低任何一个人对其中的资源或服务的消费质量。我们以×××风景区为例说明,×××风景区从2009年6月1日开始取消门票,进一步突显了其受益的非排他性特征。每一名游客的参观游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游客的休闲质量,也减少了其他游客享用景区服务的数量。取消门票制后,×××风景区2010年春节小长假岳麓山游客数量达3.7万人次,相较于2009年同期的3.12万人次增长了18.6%。从数据可以看出游客数量增长迅速,其公共经济学的竞争性特征越明显。
由上可见,我们必须通过设立门票或者其他收费手段限定进入消费者数量来最大限度地发挥风景旅游区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鉴于此,属于准公共产品的风景旅游区,在笔者看来既可以由政府直接经营和提供,也可以由市场来经营。
(二)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风景旅游区的治理方式,既要突显其公益性特征,在保护中适度开发利用,使其具有永续性;又要突显其经济性特征,在开发利用中不忽略保护。目前的实际情形并非如此,笔者以×××为例予以剖析。
×××位于××市湘江西岸,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4A级全国文明旅游风景示范区。它有秀美的自然山水,悠久多元的历史文化,融自然与人文景观于一体,兼具城市绿地功能的综合性。由×××、×××、×××三座山岭组成的风景游览区是×××的主体,它沉积了森林、历史、教育、宗教等丰富的文化底蕴,具有很高的休闲游览、革命教育等开发价值。从×××的管理现状来看,它是由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这一国家机关“全权”管理,景区的管理、保护和开发经费由国家财政承担。这种管理模式突出了风景区的公益性,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如遗产保护、体现社会公共利益、资源整合等方面。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第一,条块分割,红线未定。管理体制是×××风景区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障碍。这一体制障碍,在以前主要是市区之间的分管,而在×××风景名胜区划归××区管辖之后,市区管理关系尚需进一步理顺。风景区辖区涉及5个街道办事处、9个村、18个社区、2个渔场和100多个企事业单位,风景区与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村落之间的管理体制是否协调,是风景区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5]。
第二,×××风景名胜区由建设、文物、环保、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查收管理,责任不能落实,严重阻碍了风景旅游区的健康发展。为解决“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局面,××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6月中旬起,×××风景名胜区将实行市区共管,以区为主的管理方式,同时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由其依法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统一管理[6]。
第三,融资渠道单一。×××风景区自2009年6月1日起取消收取门票,向全体市民免费开放。此举一方面无疑增加了××市政府的财政开支;另一方面通过搞好公园内餐饮、交通、停车、购物、娱乐服务经营等手段来拓宽创收渠道,反过来加剧了管理的难度。
笔者认为,出现上述种种问题的原因有二:一是景区的经营者没有自主经营的权力,也不承担盈亏的后果,基本不按市场规律经营,效率低下,从而导致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其经济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二是部门利益、地区利益与国家利益难以协调,我国的土地及其分布其间的风景名胜、文物、森林资源名义上归国家所有,但实际上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能够出面操作。×××风景名胜区的治理模式说明,非企业化治理已越来越不适应景区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了。
(三)
由上观之,既然非企业化治理既不适应风景旅游区的保护、利用与开发,也与我国日益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协调,那么,我们应该另辟蹊径。笔者认为,可以尝试企业化的治理模式。
以市场经营管理为主、政府引导、监督为辅的企业化治理模式有其独特优势,可以有效克服上述非企业化治理存在的种种弊端。
首先,市场经营管理模式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把风景旅游区作为独立的主体推向市场。管理与经营职能分开,作为专司管理职能的管委会,将不必为经营效益操心,因而可以实行严格的管理;政企职能分开,产权也比较明晰,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经济效率得到了提高,同时还可以有效遏制条块分割、政出多门、体制混乱的格局。其次,企业资本雄厚,融资渠道多元,在销售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市场、资金市场、信息市场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引入市场,充分发挥旅游风景区的经济效益,不仅节省了政府的财政支出,而且增加了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
实践中,我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比较成功的有四川碧峰峡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模式,它们的具体做法是:“政府出资源、企业投资本、授权万贯集团50年对碧峰峡的独家经营权”。这一模式推广后,碧峰峡的旅游收入达8 600多万元,利润2 600万元,创税收500万元,为雅安市带来的综合收入达1.6亿元。比之前整个雅安市的财政收入还高 [7]。当然,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治理模式,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景区资源禀赋、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市场机制发育的成熟程度等。但成功的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通过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度分离或完全分离来对旅游景区实施经营与管理、保护与开发。
诚然,旅游景区的企业化治理模式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因为企业都有“经济人”的倾向。无论是政府还是资源管理部门或是企业,他们都有作为“经济人”的一面,尤其是企业,他们主要以经济利益为导向,追逐资本的价值增值,都可能为各自利益做出短期行为。他们在资源开发时不注重保护,存在过度开发的短视行为。例如黄山风景旅游区,从保护遗产的角度出发,必须严格遵循“景区游,区外局”的旅游方式,而黄山股份公司为追求自身盈利,必然尽可能以高消费方式将尽可能多的游客留在景区,由此必然造成遗产质量破坏,从而出现了在黄山发展旅游经济后“景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质量提高,而遗产质量反而恶化”这一怪异的现象。同时,旅游景区实行非企业化治理,有可能成为政府的摇钱树,特别是一些落后地区,景区是政府的吃饭财政来源。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是转变政府部门的观念。景区、景点多头管理是我国目前旅游景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顽疾,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旅游景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因此,政府作为国家的最高管理者应该继续推行产权制度改革,要实现政企分开,把一部分职能转让给有能力、有责任的企业和承包商,不把旅游景区当做“摇钱树”,真正做到放权让利,服务企业。将旅游管理部门与企业的权限和职能做一个明确的区分。
二是制定市场经营和旅游资源保护相结合的法律法规。经济学家米尔利斯认为,尽管市场经济行为主体都抱有自利的目的,只要能够设计出一套有效制度加以引导,激励相容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8]。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引入市场经营的政策法规风险,为我国风景区的企业化治理开辟了道路。但企业进入旅游景区经营,还需要探索更系统、更具体的法律法规来遏制住企业这匹桀骜不驯的野马以引导旅游的开发与保护。国外实践就有成功的案例,如1975年和1995年,澳大利亚政府两次制定了“大堡礁海洋公园法案”及“大堡礁海洋公园法案修正案”。量身定制的法规,为该景区的旅游开发和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一点值得我们借鉴。
三是严把旅游风景区经营市场的进入主体关。市场中是“自筹资金,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主体。不同的经济主体会有不同的经营管理行为,由于旅游资源是稀缺性、脆弱性的特殊资源,所以在旅游风景区经营市场的准入方面,必须制定科学的进入者标准,设立一套严格的申请程序,吸收高素质的经营者进入,才能有效预防只重开发,不加保护的短期行为。景区开发投资大,回收期长,企业利润的取得,如何与景区资源的保护结合起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素质的高低,因此,除了对经营者制定数字化的硬性规定之外,还应有素质测评的软件考察。
四是加强管理部门的审查、监督职能。由于旅游业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性,决定了经营权转让时间的长久性,因此对企业进行定期审查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可考虑尽快建立政府部门、政协、学术界、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的社会监督组织,并形成社会组织――政府――旅游企业的有效约束监督链。这种景区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约束机制,不仅可以更好地防范景区经营中的合作风险,也更有利于景区各治理主体间形成利益制衡。
综上所述,作为公共池塘资源的风景旅游区治理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对之实施企业化治理还需要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以及在实践中完善发展。关键还是要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法制的不断完善与企业的不断创新。探索风景区的企业化治理目的就在于,使其既能体现准公共产品的公益性又能体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性,既能挖掘出旅游风景区潜在价值又能使其得到良好保护。
参考文献:
[1][2]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益物品与公共选择[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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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碧峰峡模式省略.旅游民营经济2004.10
旅游的经济属性范文4
关键词:体验经济;民俗文化遗产;旅游开发
一、体验经济产生的背景和旅游业的新趋势
回顾人类经济发展史,人类的经济活动走过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三个阶段,进入21世纪,人们从低层次的生理与安全需求中调转目光,将兴趣投向广阔的精神需求领域,这一发展趋势宣告了体验经济的繁荣时代已经到来,在此背景下,作为高端文化产品的文化遗产迎来了广大旅游者青睐的目光。体验经济(the Experience Economy)一词最早见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的著作《未来的冲击》当中。体验经济中,消费者消费的客体不再仅仅是商品或者服务,而更多的是获得一种体验和感知。因此要求产品的开发商和制造商从生活情景出发,开发能够获得消费者心理认同,调动综合感官体验的产品,用充满感情的力量给顾客提供难以忘却的愉悦经历,这份经历是一种冠绝,一种不仅在身体上,更是在情绪上、精神上和智力上的体验。与前面三种经济类型相比较,体验经济富有的是一种舞台展示的经济功能,提供的是难忘且充满个性的产品,突出感受,并历时短暂却能给旅游者留下经久不衰的难忘回忆。体验经济的典型特征是消费是一个过程而非产品单纯的物质形态,其追求的最大特征就是消费和生产的个性化。
旅游者要获得满意的旅游体验离不开完善的旅游体验载体系统,不同的旅游单位其旅游体验系统存在差异,以最常见的旅游景区为例,旅游景区的体验载体主要有四大类,分别是舞台体验载体、活动体验载体、环境体验载体和服务体验载体。其中舞台体验系统是基础与前提,活动体验系统是核心,环境体验系统和服务体验系统是支持系统。在参与旅游活动的过程中,能否获得满意的旅游体验除了外部因素之外,还取决于旅游者本身和媒介。旅游者本身的文化素质、身体素质以及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等关系到外界刺激被旅游者感知的深度和所获得的愉悦感;而媒介则决定了旅游者的需求和市场供给之间的匹配度。
二、体验经济背景下的民俗文化遗产特征
文化遗产是指从艺术、历史或科学的角度评价,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物、遗址和建筑物。文化遗产根据存在的形态可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遗产是指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中具有典型特征和普遍意义,并具有极高文化价值的那一部分,主要包括民俗活动和民俗事象两大类。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是从经营者的角度考虑,在文化遗产本身的资源禀赋的基础上,通过旅游开发和策划,进一步汇集和提升其文化价值,为旅游者提供丰盛的文化体验产品。
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核心是跨越空间和时间的文化体验。这种文化体验分为物质、制度和文化心理三个层次。旅游者对文化遗产的旅游诉求是综合的,因此,光顾文化遗产旅游的游客并不满足于物质层面的体验,他们更看重的是体验思想制度和文化心理层面的旅游产品,这也是大多数深度旅游者对旅游品质的文化层面的要求。从体验主体上看,旅游者的体验效果取决于他们的文化层次和知识结构等诸多因素;从客体上看,遗产地文化特色是否通过旅游产品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内容是否丰富等将直接影响旅游者的体验;而从媒介上看,是否具有统一的主题框架引导和规范旅游者的行为,并为旅游者获得完整、丰富、创新的旅游体验提供支持。
与一般的文化遗产一样,民俗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性、传承性等特征,除此之外,民俗文化遗产还具有多元性、变异性、中心发散性、地方性、神秘性、适应性、实用性等特征。多元性是指民俗文化的种类繁多;地方性是民俗在空间上所显示的地理特征或者乡土特征,这一特征是民俗文化民间身份的体现,也说明了任何一种民俗事象都会受到一定地域的生产、生活条件的制约,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变异性是民俗在从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地区的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强大的适应能力,标志着民俗事象在流传的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变化。也正因为这种变异性,民俗文化的传承才造就了多元而庞大的民俗文化体系,而非单一文化的单纯复制。民俗的神秘性是源于先民在科技不甚发达的年代自由发挥想象力,从大脑中构建出种种丰富多彩的文化元素对生活加以阐释,进而形成了今天流传于民间丰富多彩的神怪世界和美丽的传说故事等民俗文化内容。许多民俗文化事象今天看来荒诞不羁且难以理解,而实际上在过去先民所生活的年代正反映了科学的落后和特定时代下的生活方式,只是过去的生活方式已不被现代人所理解,因此对于先民来说来源于简单而平实的生活中的民俗文化对于现代人来说平添了几分神秘。民俗文化的适应性和变异性是相生的两大属性,而实用性反映了民俗来源于民间,产生于民众的日常生活这一原理。
由于民俗文化本身具有传承性和变异性,因此民俗文化遗产的亲民性在旅游产品的体验性开发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通过对民俗文化遗产生活属性的挖掘和情景再现手段,可以开发出丰富的体验性旅游产品,既为旅游者提供了愉悦的经历,又达到了传承中华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的作用。
三、民俗文化遗产的体验性旅游开发策略研究
民俗文化无疑是体验旅游开发的重要对象,也是旅游开发操刀者不竭的灵感来源。对于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来说,民俗文化遗产是吸引游客参与体验性活动的有力卖点,随着民俗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活动的增多,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开发者对文物保护不力,规划不当,解说不详,导致民俗被误读、误用、甚至在游客的心里留下了“民俗=低俗”的错误认识。如传统的婚俗中,有些地区在新娘出嫁离开娘家之时在地上撒米驱邪,导游和活动组织者均向游客解释此民俗源于民众的封建思想,甚至违背民俗文化遗产的原真性编造故事为此民俗增色。而事实上新娘出嫁向地上撒米源于过去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农村家家散养鸡鸭,新娘出嫁朝地上撒米是为了吸引鸡鸭啄食,避免鸡鸭啄伤新娘破坏婚礼的喜庆气氛。因此,为了向旅游者提供真实且愉悦的民俗文化体验之旅要求开发者和经营者立足实际,提升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维护民俗文化遗产原真性的基础上开发体验性产品。具体来说,可从物质、制度和文化三个层面着手:
(一)物质层面
物质层面是民俗文化的载体,也是旅游者接触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所获得的第一感官体验,物质打造的好坏决定了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第一印象,关系到旅游者是否愿意进一步深入下去体验旅游产品更深层次的内容。而要打造物质文化精品要求开发者深入挖掘民俗文化的内涵,将民俗文化的物质形态以适应体验式旅游发展的方式予以呈现,并赋予符号化和象征化特征。民俗文化遗产与体验经济的结合要求民俗文化不能一成不变地展示其乡土的一面,而要结合城市生活方式,以迎合旅游者消费需求,朝旅游工艺品的方向发展(舞台展示的道具除外,舞台展示必须较为本真地表现民俗的一面,这样才能给旅游者带来真实的民俗体验)。
(二)制度层面
民俗的制度层面在体验经济当中运用较少,主要存在于民俗事象的解说当中,为了帮助游客更深入地理解民俗产生、变异、发展乃至消亡的历程,为其进一步参与体验式活动提供真实的知识背景,促进游客获得满意的旅游体验,旅游开发者应对所开发的旅游产品涉及到的民俗活动和事象进行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并将其以各种物质形态和手段予以展示,以帮助游客理解民俗活动和事象别后所隐藏的思想和制度文化,从而提升游客对民俗文化价值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三)文化层面
文化层面是最高层面,一方面要求旅游者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只有国民素质提高了,社会上形成了广泛的保护民俗文化的氛围,那么参与并体验民俗文化才能从单纯的娱乐发展成为文化享受。消费者消费需求的转变才能推动供给的转型,迫使开发者立足于民俗文化的核心,即文化产品的开发,从而推动深度体验旅游的发展,触动旅游者的心弦,使旅游者获得高峰体验。
旅游开发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就旅游开发者来说,要注重景区整体人文氛围的营造,将文化融入景区的方方面面,不仅出于经济利益,并在获利的过程中以景区的文化氛围感化游客,在游客与旅游景区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文化互动,达到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经济发展的双赢目标。
参考文献:
1.(美)威廉・A.哈维兰;瞿铁鹏,张钰译.文化人类学[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
旅游的经济属性范文5
摘要:本文分析了旅游和文化的关系,指出文化是旅游的本质属性,文化是旅游业的核心旅游资源,旅游是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阐述了旅游和文化相互作用和影响,文化提高了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旅游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旅游对文化的消极影响。应该深入了解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全面建立“吃、住、行、游、购、娱”为核心的旅游文化体系。
关键词:旅游;文化;关系;影响;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对旅游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于是,旅游产业发展非常迅速。不论从旅游的需求来看,还是从旅游的供给来看,旅游业都有了一个飞跃,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地方政府对旅游业越来越重视,已经有20多个省把旅游业作为当代的支柱产业。而文化是过去和现在所形成的,人类在长期的历史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是旅游产业的重要支撑和旅游资源的重要来源。
一、旅游与文化的关系
1、文化是旅游的本质属性
人类的活动跟文化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而旅游从本质属性来看,其实也是一种文化。旅游,通俗地说就是“玩”,但“玩”也是一门学问,把玩的地方选对了,能增长知识见闻,提升个人修养,会玩的人会选择那些有内涵、有教育启发意义的地方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门,这就产生了旅游的市场。一开始人们也许只是被秀美的山水风光吸引,这是一种较低层次的旅游。但时代在发展,人们要求一种更高层次的旅游,他们希望通过旅游能够获得更多的认知,希望能在旅游中了解历史、宗教、文学、科技等,这就是文化旅游。不论是从较低层次的观光旅游来看,还是从较高层次的文化旅游来看,旅游的本质属性就是文化。
2、文化是旅游业的核心旅游资源
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简单的观光旅游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现在的消费者,更注重旅游的一种体验,而这种体验的核心其实就是一种对文化的体验消费,文化已经越来越成为旅游业的核心的旅游资源。旅游企业想要发展高端的旅游产品,必然需要把文化作为其核心的旅游资源。
3、旅游是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
随着现在消费者文化层次的提高,传统的很多文化传播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的需求,而旅游业作为朝阳产业,形式活泼多样,容易被人们接受,可以作为一种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把文化和旅游结合起来,能够形成很强的竞争力来传播文化,比如,如果简单的去宣传红色文化、宗教文化,消费者接受程度并不会很高,但如果靠建立红色旅游产品、宗教旅游产品去传播相关的文化,消费者将能够在一种旅游体验中更好的接受文化的传播。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有了旅游的需求,而在这种需求中传播文化,将使旅游产业和文化传播同时有一个良好的促进,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二、文化与旅游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1、文化提高了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文化是旅游业的灵魂,文化跟旅游产业的融合,极大的提高了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未来旅游产品的竞争,从核心上来讲就是一种文化的竞争。有些国家,通过文化的传播,极大的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典型的例子是韩国,韩剧在亚洲的流行,促进的不仅仅是电视剧本身,也带来了韩国的旅游热。电影《非诚勿扰》的播出,挽救了濒临死亡的北海道旅游。消费者对旅游的需求,不是简单的看看风光,深层次的要求就是一种文化体验,文化提高了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2、旅游促进了文化的发展
旅游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必然也会促进当地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很多民族文化,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有很多已经濒临灭绝的文化,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焕发出了新的生机。而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更是能促进旅游跟文化的同时发展。比如云南丽江的纳西族大研古城、西双版纳的傣族泼水节、杨丽萍的原生态大型歌舞《云南映像》等,所反映的都是对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运用的典型,不仅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文化的进步。
3、旅游对文化的消极影响
旅游者的来源,多数是来自经济发达地区,比如我国的游客主要来源就是长三角和珠三角,而旅游目的地更多是位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随着游客从经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的移动,既带来了先进的文化和意识,也带来了消极的文化和意识。拜金主义、消费主义、贫富差距意识等等相对消极的文化也影响了旅游目的地。游客的进入,必然带来就业,很多旅游从业者比较轻松的获得了可观的收入,但这种轻易获得的收入导致对文化学习的蔑视,还有很多文化为了迎合旅游者的需要形成畸形的发展,这些都是旅游对文化产生的消极影响。
三、旅游与文化有机结合的对策
1、深入了解消费者的文化需求
要做好旅游文化的产品,先要深入了解消费者的文化需要。作为旅游经营者必须了解文化需求与旅游消费者特征的文化精神。例如,外国游客来中国,除了享受美丽的风景,灿烂的历史文化和品尝美味的中国菜,也希望能够了解中国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了解国家生产、生活、娱乐和其他的信仰、习俗。研究了不同的旅游消费群体,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深入了解消费者的文化需求,是旅游与文化有机结合的根本前提。
2、全面建立“吃、住、行、游、购、娱”为核心的旅游文化体系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涉及到一个“吃,住,行,游,购,娱”的六要素,对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除了挖掘文化建设,并特别关注的旅行社,旅游宾馆的文化建设,旅游公司和其他企业,旅游目的地。旅游企业的有形的产品,除了实用功能,还必须满足客户追求美,创新的文化功能。旅游目的地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以提高质量和旅游区等级。旅游市场营销,除了增加产品的文化内涵,其营销人员的文化素质,言谈举止,礼仪应该反映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一个区域,给出一个具有独特的高质量的文化形象的人。
综上所述,文化是旅游的本质属性,文化是旅游业的核心旅游资源,旅游是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旅游和文化相互作用和影响,文化提高了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旅游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旅游对文化的消极影响。应该深入了解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全面建立“吃、住、行、游、购、娱”为核心的旅游文化体系。(作者单位:丽江市东巴文化研究院)
参考文献:
[1]肖建刚,丁陈娟.导游基础[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陈家刚,中国旅游客源图概况[M].南开大学出版社
旅游的经济属性范文6
【关键词】广播媒体 新媒体 商业综合体 产业化 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G222 【文献标识码】A
广播频率越来越细分化、专业化,这条路已经走了20多年,曾助推了广播的飞速发展。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当下,线下的活动越来越成为广播发展的又一战场。线下活动其实就是产业化发展的雏形,广播的再次腾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广播产业发展是一条必走之路。本文以浙江台音乐广播、民生资讯广播等为例,探讨广播产业化发展之路。
一、以音乐为切入口进行演艺产业化探索
媒体产业化就是指媒介资源配置及生产方式的分工化、集约化、市场化过程。它作为媒体经济属性的一个延伸,跟其他产业化经济属性一样,必须经历所属领域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也必须有从相关领域到延伸领域渗透的进程,并逐渐得到主管部门、市场认同。
对于专业音乐广播来说,产业化发展最直接的切入点就是演艺市场。音乐电台从创办之日起,就和唱片发行公司有广泛的联系,两者的发展互为推动,这是一个低级的合作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音乐电台和唱片公司各自的盈利模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从内容化合作到产业化发展就水到渠成了。基于浙江台音乐广播与演出商和场地方多年的合作积累,可以使广播媒体以市场主体和媒体的双重身份进入演艺领域。
全系列的明星演唱会、音乐会项目的运作是广播媒体最先介入的领域,也是较为成熟的领域。目前的运行机制正在向多样化发展,如合作占股、宣传入股、固定宣传费、相互资源置换等。专业的音乐频率必须和合法、有资质的演出公司合作,签订项目开发协议,协议中明确各方出资比例,按照比例分享票房分成。但演艺市场有一定的风险,这很考验频率分管项目的负责人对市场的判断以及和演出公司、艺人经纪公司良好的合作关系。
演艺市场只是媒体产业化一种表现形式,合作办团也是一种新的尝试。合作办团就是各自拿出优势资源,签订双方都得益的合作协议,风险和利益共担。“浙江广播少儿合唱团”成立已有四年的时间,规模从30多人发展到100多人,演出从剧场到场馆、广场,逐步走出了一条市场化运作之路,形成了良性循环。少儿合唱团注重的是团结协作的精神,这正是抓住了当下社会教育的薄弱之处,赢得了家长的青睐和社会的认可,逐渐吸引了商家的关注,通过特约、邀请、直接赞助等方式资助合唱团的运作,不仅形成了合唱团的良性循环发展,还为广播频率带来了可观的收入。2017年1月21日,“浙江广播少儿合唱团”在杭州剧院开票演出,完全市场化,结果一票难求,盈利达到10万以上,这增强了频率走产业化道路的信心。
浙江音乐广播还借助音乐这一基础元素,挖掘商业综合体的流量优势,拓展演艺活动的外延。商业综合体是将城市中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功能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复杂而统一的综合体。正是看到了商业综合体有流量的优势,在杭州几乎每一个商业综合体都开出了婴童专属区,专属区内有各年龄层的教育培训机构、娱乐、运动休闲场所,这正是媒体产业化发展很好的基地。例如:2016年9月至10月,音乐广播与万象城合作运营,非常成功地运作了“嗨Ball万象”世界级正版吉尼斯海洋球池,采用了音乐的元素,结合市场化运作,线上线下的全方位推广,创收超过了预期。
小制作的话剧和舞台剧同样是培育演艺市场的试金石。目前,浙江音乐广播已跨出音乐边界,全面介入演出市场。例如:2016年参与话剧《左耳》《梁祝的继承者们》《驴得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你好,忧愁》《盗墓笔记》,还有舞台剧《开心麻花》《羞羞的铁拳》,舞剧《莲》等多种剧演,拉近了与听众的距离,利用频率新媒体的“微商城”后台票务销售,从线上引流到手机客户端,使观看剧场演出的观众成为音乐电台的忠实粉丝,为今后市场的开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音乐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可以让我们拥有广阔的创意空间和市场空间。以频率的专业优势与客户资源、业内资源相结合,突破传统音乐比赛、音乐节的模式,打造新的音乐市场产品。
浙江省首届“生态音乐会”是环保职能部门主办,由音乐频率参与承办,专业演员和业余演员相融合,市场化运作,为演艺市场的开拓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通过举办各类的音乐原创大赛,逐步确立音乐广播专业领域的地位,同时有一定的经济效益。2015年与滚石唱片一起举办“滚石原创歌手大赛”,打造了华语乐坛一大盛事,大赛共计收到来自全国的参赛作品2000余首,比赛不拼煽情只讲故事,以作品说话、以唱功论高下,成为近年来业内外评价很高的比赛。在此基础上,2016年浙江台将项目再次延伸拓展,与相关行业嫁接,推出了“千岛湖啤酒原创音乐大赛”“‘诗画浙江’全国原创音乐歌曲大赛”等,这些大赛通过商业的介入,产生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为电台赢得了大量的人气,形成了良性循环。已经举办到第十届的“西湖音乐节”,其打造的最美户外音乐节品牌形象已深入人心,得到了从品牌商到观众的一致追捧。
二、o随体育产业化发展的步伐,有效拓展媒体产业化发展之路
目前体育产业化发展已经进入蓬勃发展的阶段。全民健身运动已成为国家的体育发展战略。对传媒行业而言,传播的大众化和体育的大众化高度吻合,体育活动已成为了最具价值的传播内容。特别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听众对登山、骑车、游泳、冰雪、马拉松等户外运动兴趣浓烈,以“杭州西湖马拉松”为例,三万个参赛名额,有超过六万人报名,一票难求。
目前,浙江音乐广播涉猎的体育行业的产业化运作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第一种是和相关的职能部门合作,运作一系列的大众参与度高的运动项目,如和浙江交通部门合作开展“最美公路自行车赛”;和当地体育局合作开展“美丽乡村奥运会”;和浙江省直机关合作,开展“首届机关干部家庭羽毛球赛”等。在这些活动中,广播媒体是具体的执行单位,这既锻炼了广播团队的执行力,也扩大了广播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同时积累了听众的大数据,也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光这一项,直接的年收益达到百万以上,间接效益更促进了这些项目可持续拓展。
第二种形式是介入体育会展业。例如:浙江民生资讯广播与浙江省体育局共同举办“长三角体育运动休闲博览会”,通过学习切磋,逐渐从展会业的门外汉成长为具体实施展位的招租,形成产业化运作。参展的单位都是广播媒体的现有或潜在客户,同时广播媒体也参与到招商中,为客户提供了很好的线下推广服务,现有的客户忠实度明显提升。这大大拓展了广播收益的领域,广播不仅仅依靠线上传播带来经济收益,还可以涉猎会展业。
体育产业发展类别多样化,合作的层面也多样化,上可以到省体育局,下可以到县区和乡村。盈利点也多样化,既可以“以点带面”,也可以“以点带线”。随着体育产业的社会化,与体育产业专业化公司合作会越来越深入,效益也会逐年提高。
三、全面介入旅游产业的市场开发,从搭建媒体与旅游产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向销售平台转化
旅游产业的济本质,是以“人员搬运”为前提,产生游客在异地进行终端消费的经济效果。近些年来,各地的“旅游经济”受到社会的追捧,正是看到了“终端消费的经济效果”,旅游目的地形成消费经济链及相关产业的聚集,最终带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旅游的“动力效应”,来源于“搬运市场”的客观能力。而旅游产业与媒体的共同属性就是“信息搬运”,都是信息的搬运工。从产业化发展的思路考虑,媒体不能停留在扮演“搬运工”这样的角色,还要直接扮演旅游产业的“主角”,从搭建媒体与旅游产业的信息化平台向销售平台转化,从旅游市场分更多的利润。
浙江台民生资讯广播与千岛湖旅游开发公司全面合作,开发出一项全新的旅游项目――千岛湖单车成人礼。千岛湖单车成人礼大型公益活动在千岛湖畔举办,活动以“醉美绿道成人行,乐在骑中无止境”为主题,征集全省100名优秀青年学生参加,在家长的见证下,从千岛湖秀水广场出发,沿城市绿道、半岛自行车专业绿道骑行50公里,最终到达下乡蹲点的枫树岭镇下姜村,骑着单车穿过“成人门”,完成成人宣誓。由于活动的成功举办,成为了“2015中国・杭州千岛湖秀水节”的第一项活动,拉开了第八届千岛湖秀水节的序幕。当年就产生经济效益近百万。2016年“千岛湖单车成人礼”继续深入开发,以这个项目为基础,衍生了更多的旅游产品参与,如汽车、自行车、旅游景点、宾馆餐饮等。2017年活动区域更加拓展,从省内拓展到省外,远景更是要拓展到国外。
浙江台民生资讯广播将旅游与农业发展相结合,形成特色农业的采摘游,带听众走进果蔬大棚,并将活动逐渐扩展到其他省市,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以草莓采摘自驾游、影视城自驾游等中小型自驾游为日常活动基础,努力利用广播媒体自身在体育、音乐等行业的独特优势,开发了“越剧节”系列活动、美丽乡村路跑计划、横店节奏毅行电音趴、美丽公路自行车赛等一系列大型活动,深挖当地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努力从活动执行的角色转变成为一个品牌内容输出方的角色。
以“横店梦幻音乐节”为代表,浙江台民生资讯广播深挖旅游行业,开发了“龙门山湿身派对”“游侠客暑期坝上游、西北游”“新市黄酒羊肉节”“绍兴黄酒节”“天台你我约定音乐节”等一系列旅游落地活动,将频率擅长的创意、音乐、体育、节庆等活动优势很好地销售给了各地景区。
四、广播媒体产业化是必然之路
产业化是指某种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效益为目标,依靠专业服务和质量管理,形成的系列化和品牌化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广播产业化发展,并不是要脱离广播的政治属性、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广播电视活动既是物质生产活动的一种,也是精神生产活动的一种。”①广播产业化的基本内涵是:在确保政治导向正确的前提下,以文化属性为内容,用经济产业化为抓手,从而达到物质和精神的高度统一,实行区域布局、行业深化、专业服务。从演艺、体育、旅游产业化发展规律上分析,这些行业的产业化离不开媒体的助推,特别是传统广播媒体应充分发挥“公信力”作用,遵循产业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求变、求新,赢得市场经济发展主动性。
广播媒体正面临着新兴媒体的全面冲击,融合已成为广播发展的必由之路。广播事业的发展不仅要在内容生产和新媒体融合上下功夫,更要在媒体生态上创新。广播线上广告的单一盈利模式,使广播的路越走越窄是不争的现实,线下活动成为广播创收新的抓手。产业化运用让广播线下的活动系统化、专业化,并遵循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更具科学性和成长性。广播的线下活动配合线上的内容,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发挥优势。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