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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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市场经济体制

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1

关键词:市场经济;水利经济;发展;改革

我国的经济体制一直在进行改革,现阶段改革的目标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水利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利经济一定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使得水利事业良好的发展。

一、对市场经济的认识

1.市场经济的概念。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在市场经济里并没有一个中央协调的体制来指引其运作,但是在理论上,市场将会透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复杂的相互作用,进而达成自我组织的效果。

2.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是早就存在的,它是一种交换和交易的场所,但是市场经济不是本来就存在的,它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慢慢地演变而来的。纵观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会发现市场经济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第二阶段是现代市场经济,即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自由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的自身力量来调控市场的经济。这样的经济是在很早之前存在的,在这个阶段国家不干预市场经济,对其采取放任的政策,整个市场经济在自由的运行,是无组织、无计划的。这样的市场经济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果,但是同时也出现了不好的状况,会有生产过剩的情况,然后导致资源浪费,或是会出现经济萧条。以上两种情况经常发生,那么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对市场经济采取了干预的政策,就到了现代市场经济阶段。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发达的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国在20世纪初开始了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从制度与运行上看,现代市场经济比自由市场经济更加完善,例如现代市场经济的机制是更加健全的,调控手段是更加完善的,法律方面是更加完备的等。现代市场经济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它弥补了市场本身的缺点与不足,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有很大的优越性,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综合国力的提升是非常有利的。

3.市场经济的特征。现代的市场经济具有以下几种特征:(1)市场经济体制具有自主性,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市场主体可以自主调节,使自身的资源向利益高的方向分配,平衡资源,获取最高利益,能够促进经济的进步;(2)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竞争性、开放性以及统一性。市场是从事交易活动的场所,供给与需求、价格、竞争是存在于每个市场中的三个重要因素,它们之间彼此影响、彼此联系、彼此一寸,体现了市场的作用;(3)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宏观调控的作用,宏观调控对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在现代的经济现状下,宏观调控是非常必要的,它使得经济能够稳定地发展,快速地发展、可控地发展。

二、水利经济的改革探索

1.水利产业的概述。水利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它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提供有关水方面的公共设施与产品,例如防洪除涝、减灾抗旱、水资源的保护、水污染防治以及生态建设等。水利产业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具有公益性的,主要是为了社会效益。目前,我国的水利产业发展的较好,这得益于国家的支持。我国的水利水电建设突出,在国内乃至国际上都有很大的优势,据统计,在国内市场份额中大约占据65%,在国际市场份额中占据约50%以上,是有一定的竞争能力的。“十一五”我国的水利投资是18%的年均增长速度,而到了“十二五”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20%以上,与“十一五”相比,有了一定的提高。“十一五”我国的水利投资是7000亿元,到了“十二五”投资是1.8万亿元,也是增长的。2013年我国在水利产业上的投资为4397亿元,2014年已经达到了4881亿元。在水利投资上也是逐年增长的。但是总的来说我国的水利产业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2.水利体制中存在的问题。(1)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司法不统一。水利产业的工作由很多的部门负责,没有特别明确的分工,职责也没有具体的说明,当有问题发生时,找不到具体的部分负责,找不到具体的解决办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使问题无法合理快速的解决。在司法方面,节约用水问题要找城建部门处理,卫生防疫监督问题要找卫生部门处理,水电调度问题要联系电力部门,这样所有水利违法事件都有不同的部门管理,造成了执法的力度不同,方式不同,会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产生。(2)性质不纯。现在的水利产业大致被分为三个类型,它们是生产经营型、有偿服务型、社会公益型。首先是生产经营型,水利产业作为现代的一种产业,是要有现代的经营模式的;然后是社会公益型,水利经济作为一种现代市场经济的一种,要根据经济发展的规律来发展,计算投入及效益,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们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最后是社会公益型,水利产业是具有公益性的,又不单单只是公益事业,所以也是难以划分的。这三个类型没有严格的界定,概念比较模糊,根本无法满足现在水利的生产。(3)投资不足。在水利产业方面有很多资金不足的情况,经常会总有经费不足、工程设施老化、技术落后等等问题发生,由于水利部门的公益性,水利产业有关部门的收入也很有限,有时甚至职工的工资也难以保证。长期下来,就会导致水利产业部门的职工队伍变小,人才流失,致使水利产业工作更难以顺利开展。(4)缺乏竞争意识。现在有的水利产业部门还是传说中的铁饭碗机制,职工会产生一定的懒惰心里,而且受到现在体制的影响,水利产业部门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职责分布不明确的问题,导致职工工作分布不公、思想低迷、缺乏竞争意识的结果,严重影响了水利产业的良性发展。

3.水利经济改革的措施。(1)体制改革。水利产业的体制一定要进行改革,应该理清行业职责,合理分配工作,统一司法问题,做到执法及时,执法公平,执法透明,执法公正,使人民有问题能得到快速的公平的解决,减少怨声载道的情况,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2)明确水利产业的类型。明确划分水利产业的类型,例如可以分成生产经营型、准公益型、公益型等,让人在此问题上一目了然,不再模糊不清,严格界定水利产业类型,不再阻碍水利产业的生产与发展。(3)投入足够的资金。意识到资金对于水利产业的重要性,水利产业本身是具有公益性的,有的部分无法自己维持,需要政府的支持,只有投入足够的资金,才能改变经费不足、工程设施老化、技术落后、人才流失等等不良状况,资金充足了,才能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且要紧随时代,重视科技的力量,引进高科技的技术、设备,培养高科技的人才。(4)人事改革。在人事任用上,要改变现在的工作风气。工作单位进行公平公正的招聘,让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能力上岗,然后通过绩效考核来任用、升迁或是淘汰职工。而且要根据职责、绩效的不同来进行工资调整,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产生竞争意识。使得水利产业部分有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工作的良好开展。

三、结语

经济在不断发展进步,我国改革的步伐也从未停止,改革意味着创新与发展,不断创新才能进步,在社会主义现代市场经济的体制下,要通过目前水利产业的现状,找到正确的水利产业改革方式,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对水利产业进行改革,通过不断的改革来振兴壮大水利产业,开创有中国特色的水利事业,努力提高水利产业的经济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宇珍.探究市场经济下的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控制[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6,(06):187-188.

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2

文章首先对产业政策的概念和内容进行了介绍。其次,本文介绍了美国、德国、日本三个发达国家在历史上实施的产业政策、实施产业政策的背景及其原因,根据西方发达国家运用产业政策的历史对产业政策必要性进行理论分析。之后,本文又介绍了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实施产业政策的发展变化及其主要原因,并在深化体制改革和进一步对外开放背景下,参考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为我国今后制定产业政策提出建议。

关键词:产业政策;必要性;政策制定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著名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在《日本产业政策》一书中,将产业政策定义为“政府为改变产业间的资源分配和各种产业中私营企业的某种经营活动而采取的政策”。通过实施产业政策,扶持和促进某些特定产业部门的发展,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缩小落后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是发展经济学中一个相当流行的观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重大发展,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回过头看,产业政策在其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是否要制定产业政策,应该制定怎样的产业政策是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杨思正[1]研究了日本、西欧、美国产业政策的内容、作用及其政府在经济作用中的地位,强调我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能够顺应国际市场的变化的产业政策。陈韵华[2]通过研究战后日本产业政策的演变规律,比较近三十年来中国的产业政策变化,从而为我国未来如何制定产业政策提出了一些建议。郑代良[3]通过研究国际上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政策,为我国如何制定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提出建议。

二、美国、德国、日本在历史上实施产业政策的事实及其原因

从西方发达国家二战后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到,各国政府都积极采用了制定实施产业政策的手段,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方向做出战略性的安排。德国通过关税保护来扶持本国工业。美国通过反托拉斯法来鼓励竞争、消除垄断,从而使本国工业得到充分发展。日本以实施殖产兴业政策开始本国政府对产业政策的制定,从而推动本国的工业化进程。

从德国的发展历史来看,由于在战争中遭到了重大创伤,德国政府制定了优先发展电力、煤炭、道路、造船、医院和房屋建设的产业政策,目的是保证工业正常运转和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在基础工业得到恢复后,政府对制造企业提供大量的科研资助,以提高本国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在第三阶段,新型工业化国家的出现使得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德国政府开始将产业政策转向发展高新科技产业。

三、产业政策的必要性

(一)从历史经验的角度看

从亚当斯密提出的“看不见的手”到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再到向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制度“复归”,产业政策作为一种政府手段干预经济是否是必要的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然而,从二战后至今的历史来看,产业政策无疑在推动世界经济整体发展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以产业政策实施最为成功的日本为例,在战后恢复阶段,日本政府制定了以增加生产为主要目标的产业政策,以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满足人民物质生活的基本需求。在平稳发展阶段,日本产业政策的制定着重在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模式,改进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在第三阶段,日本的产业政策着重于鼓励优质企业合并,产生规模效益,从而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从社会发展规律的角度看

严格的产业政策和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都是不可行的,无论是产业政策,还是自由市场经济,都是与特定的历史背景、发展阶段、国际环境相适应的。

我认为,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产业政策可以扶植幼稚期的经济发展壮大,产业政策的制定非常有必要的。而当经济进入成熟期后,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将变得复杂,产业政策应作为宏观层面的指导建议,注意与市场的关系。

四、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实施产业政策的发展变化及其主要原因

(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产业政策(1978-1993年)

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中,政府对经济进行直接干预,忽略了市场的功能。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开始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强调更多依靠市场的力量来配置资源。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产业政策(1993年至今)

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提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建设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积极振兴支柱产业,努力发展支柱产业;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积极开展对外贸易; 2005年,国务院颁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它的目标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促进一、二、三产业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2103年,发改委颁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规定了各产业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项目。

五、对我国产业政策发展的建议

总体来讲,二十世纪末至今,我国产业政策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增长。但是,我国产业政策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过于频繁的制定产业政策使政策缺乏稳定性,不利于企业制定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其次,我国产业政策实施最多、最频繁的是行政手段,许多产业政策依然具有计划性的色彩。

面对我国以往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的建议有:

第一,确定市场化与公平竞争作为制定、推进与实施产业政策的原则,奠定发挥产业政策推进经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第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制定的产业政策应既能符合我国发展现状,又与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相适应。

第三,制定符合产业发展一般规律并具有预见性的产业政策,我国的产业政策的目标应从量的要求转为质的要求,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限制资源消耗型、环境破坏型产业的发展。(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参考文献:

[1] 杨思正.产业政策的国际比较-日本、西欧、美国的产业政策[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8(4).

[2] 陈韵华.战后日本产业政策研究[D].武汉大学,2011.

[3] 霍焱.韩国产业政策研究[D].延边大学,2003.

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3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民法;信用关系;法律形式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198(2016)01-0030-02

一、引言

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经济体系下的产品和服务,它们的生产及销售完全靠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生产,而并不是像计划经济那样一般由国家所引导生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公平的经济、产权明确的文明制经济,但是在这理论上所有的这一切都是通过市场交换的规则根据市场的需求状态作出的强制性调整的经济形态,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缺陷就非常大。因此,相关法律的颁布与实施成为了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中之重。

二、市场经济中立法的作用

经济中民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民法在我国完整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这一非同寻常的意义关系到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在整个法律的体系中,经济民法是不是拥有独立的地位,二是经济民法在众多法律,法规中,具有哪种地位,它的重要性会如何?然而经济民法的作用,在认定经济民法在独立的情况下,具体地体现了经济民法的重要性。经济民法的重要性具体体现在一个法律的部门的重要性到底会怎么样,这将取决于该法律实际运作中作用的大小。我国经济民法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的部门,从根本的角度上来阐述,是因为它在提供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显著的作用。经济民法的巨大作用表现在:经济民法决定了经济民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运作中的十分重要的地位。这种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民法的普通作用

努力保障政府监督管理市场经济。保障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在市场经济的各种条件之下,国家政府通常情况下不会干预微观市场经济的发展,例如:干预企业经济上的正常运作。国家政府通过征收税款、实物标价、支出预算、银行利率等手段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同时也对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监察,在必要的时刻将会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准则,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竞争公平、判处公正、财务公开是社会主义市场健康运行的具有必要性的规则,同时也是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同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经济民法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将这些市场的规则进行法律化,让社会市场按照这些市场规则去做出合理并且符合规律的选择,利用亚当斯密口中那只“看不见的手”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下一样,在计划经济下,由国家政府去代替市场做决策。经济民法它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则合法化,具体化。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良性地而又有效地运行,从而建立起来的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良性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经济民法的作用

1、努力建设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支持多种

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全面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维持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具有重大性质的任务和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和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决定性条件。人民群众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现如今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在很多重要的方面决定了发展的生产工作都能按照集体意志来办。《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给予集体组织比国企更大的自力,并且作出了很多很多应对的具体的规定,非常强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社会主义集体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

2、经济民法是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力后盾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要想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生产、提高经济、提高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同时也需要对市场要进行宏观调控、加强管理,防止出现无政府性质的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当然,对市场的管理和调控也不能过于死板,以防止犯计划经济时期的错误。市场经济是很具有效率的,但是无法避免的是:它也存在着缺陷。

3、指导、促进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经济民法对于成功建立和完善经济体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确指导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民法不仅承认已经取得的胜利成果,努力维护现实社会中合法的各种事物,并且据此可以作出具有纲领性特点的明文规定,保证它相关的事物合乎法律地向前平稳发展。经济民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正确引导作出一系列至关重要的相关的规定,就是把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模范化、法律化。这就是充分运用法律的形式,提前地、有效的、有目的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指导到与发展规律相适应的轨道上来。

4、经济民法是推动我国发展对外经济的有力工具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国持久的基本国策,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战略措施。在现代这个社会,世界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十分密切,无论世界上的哪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都不可能孤立起来独自地闭关锁国式的发展。,就不可能缩短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上的差距,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事业的现代化。但是我们必须主动扩大外贸经济技术的交流和合作,以便于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力度,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契机,经济民法的作用将更加显著。

三、结论

我国的社会工作以及各方面的钻研都剖析了这样一个道理:用对市场经济关系的调节为主要方面的经济民法用它本身平衡和自由的确认,对合法权利的保护、对可享受的权利和须履行的义务及相对应的客观要求,对合法交易安全的保护和对交易便捷化的推动,为法治社会的成功建立打造了坚实的基础。中国迈入法治社会的必经之路就是经济民法的完善和实施。需要我们不再把法律作为手段,而是将其当做我们正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伴着不断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其关键。经济民法作为调整各种平衡主体间的合作关系关连着社会发展的目标,这充分表现了现代法律价值的经济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彭万林.民法学(修订第3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佟柔.民法原理(修订本)[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

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4

关键词:政府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市场规律;政府作用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2-0051-05

随着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也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党的十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从理论上做出的深刻总结,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从计划和市场转向政府和市场

上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处在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更多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阶段,改革的中心是如何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涉及的问题是在哪些领域应更多地运用计划的方式,哪些领域应更多地让市场来调节,以体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定位。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总框架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体现了当时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特征在理论上的总体认识。20多年前的这一认识,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当时的概括具有的局限性是合乎认识规律的。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过20多年的实践,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越来越深刻,对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不再局限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而是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其实,这一问题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现代经济发展具有以下两大基本特征:一是生产力发展的高度社会化;二是经济发展的高度市场化。生产力发展高度社会化决定发挥政府作用的客观性和重要性,经济发展高度市场化决定尊重市场规律的必然性和可行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生产力高度社会化和经济高度市场化也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这两个特征同时并存,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生产力发展高度社会化是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表现,经济发展高度市场化是经济发展规律的表现。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反映了对问题实质的把握,体现了对问题的不断深化认识。

市场和政府是调节现代经济发展并保证其高效和协调运行的两种力量。市场的力量是借助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以“看不见的手”的形式,通过利益机制来调节各经济主体的活动。政府的力量是借助行政权力,以“有形的手”的形式,通过行政、政策、经济的手段来调节各经济主体的活动。市场和政府的作用都是覆盖全社会的。国家(或政府)的作用并不是只在于市场,市场引导的也不只是企业。事实上,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除了市场以外,也会直接作用于企业、个人,这种作用是覆盖全社会的。市场引导除了作用于企业外,也会直接作用于个人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市场的作用也是覆盖全社会的。在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计划和市场作为调节经济活动的两种手段,是相互替代的关系。经济活动可以通过计划的方式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市场的方式来实现,但运用计划方式的时候是排斥市场的;同样,运用市场方式的时候也是排斥计划的。所谓把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实际上是指在有的领域经济活动主要是通过计划调节来实现,有的领域经济活动主要是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并不是指在同一个经济活动中既运用计划方式,又运用市场方式。因此,严格地说,计划与市场的结合,只是从宏观上可以在不同的领域运用不同的调节方式。计划和市场都不能覆盖全社会,只能是作用于不同的领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同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政府和市场不同于计划和市场之间的相互替代关系。计划和市场是两种不同的调节机制或资源配置方式,这两种调节机制对调节经济活动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政府和市场不是同一层面上的关系,政府是一个主体,本身不是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或方式,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或政策,计划本身只是政府可以运用的一种手段。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并不排斥市场的调节,而是对市场调节后的调节,是对市场调节结果的再调节。

其次,政府和市场的调节机制不同于计划和市场的调节机制。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实际上是指令性行政命令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实质是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的结合。政府调节从本质说不是一种行政命令,而是通过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来干预经济活动,是一种政策调节和利益调节。

最后,政府和市场不同于计划和市场调节的地位和作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对整个经济活动调节的地位和作用是不明确的,谁起基础性作用,谁在经济活动的调节中起主导作用并不明确,这就难以对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做出准确的定位。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对整个经济活动调节的地位和作用是明确的,即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起基础性作用,政府调节不能取代市场调节的基础地位。

对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的认识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转向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标志着我们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解的深化,也更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实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实践中,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计划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日趋弱化,在政府层面对经济活动产生中长期影响的是发展规划,这种中长期规划与原来的计划相比已经具有了不同的特征和作用机制。政府的政策调节和运用各种经济杠杆调节是与市场调节并行不悖的一种调节机制,它不排斥市场规律的作用,相反借助市场机制来实现调节目标。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比计划的作用更加重要和突出。

二、尊重市场规律,明确政府的功能定位

尊重市场规律是对政府而言的,是要求政府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场规律关键是对政府的功能进行准确定位,政府不能无限界定自身的功能,不能认为政府什么事情都能解决好,不能把什么事情都看作自己的能力高于市场,政府必须把自身的功能定位在有限的范围内。政府不取代市场,实际上就是尊重市场规律。

尊重市场规律是因为市场规律能够高效调节经济运行,能够使各经济主体具有充分活力和发展动力,市场具有这样的功能在于利益机制的作用。市场是各经济主体彼此发生关系并从中获得利益的载体,各经济主体在市场上聚集,相互之间就会发生竞争,这种竞争关系一方面使各经济主体之间相互排斥,另一方面又使他们面临巨大的压力,各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只能通过市场竞争来获取。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的经济主体,就能得到更多的利益,不具有竞争力只能被市场所淘汰。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在微观领域中使能够生存下来的经济主体都是高效率的。基于此,尊重市场规律就能够实现微观领域的高效率。

现代经济是高度市场化的经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使微观经济活动市场化,不断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最终退出微观经济领域。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强调市场化是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的肯定,也是对经济体制改革基本取向的自信。这种肯定和自信说明市场化改革不能走回头路,因为我们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统一的理论充满自信。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社会主义可以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社会主义经济活动遵循市场规律的要求,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并不影响坚持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由市场机制调节经济活动和进行资源配置,与所有制没有关系,因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对象是企业和其他经济主体,而不是所有制。企业和经济主体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心,会自发地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调节自己的活动。否则,就会受到市场规律的惩罚而在经济利益上遭受损失。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规律面前都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与所有制没有关系,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只要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都必须遵循市场规律的要求。以现代公司制为主流形式的企业,基本特征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成分构成的不同不会影响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市场经济和所有制的关系,而是经济体制运行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关键在于政府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从尊重市场规律的角度看,政府功能定位在于不干扰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并为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为市场经济运行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规律在竞争中得到贯彻,市场机制的作用也同样在竞争中才能实现。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就必须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竞争是否平等是衡量竞争环境好坏的主要标准,现实中的竞争并不都是平等的,不平等的竞争不能产生高效率。这就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消除不平等的竞争,营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使不同的所有制经济、不同的企业都能够在平等的环境中竞争。政府营造了这样的竞争环境,也就能够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为市场经济运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有规范,没有规范的市场经济只会影响效率,而规范是通过法治来构建的。市场规范就是规定市场中的各经济主体能够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做了不能做的事情必须要承担什么责任。带有强制力的市场规范只有由政府来制定和实施,政府通过法治规范经济主体的活动,从外部环境为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行提供法治保障。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的活动。

三是为市场经济运行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诚信经济,市场经济之所以要讲道德、讲诚信,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关系,信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是以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的基础是双方的诚信。诚信可以节约高昂的市场交易费用,提高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经济主体之间的诚信度越高,就越有利于信用关系的发展,也就越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道德和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软实力。政府要用多种方法和手段来惩治不讲诚信的欺诈行为,培育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样存在着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很长的时期里,以自由主义为主流的经济学理论一贯主张政府不应该干预经济,他们认为市场是一台灵巧的机器,能够自动、高效率地调节经济活动,保持经济协调发展。政府的职能只在于军事、政治、外交等领域,政府不具有经济职能,更多的是充当一个“守夜人”的角色,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的结果只能是破坏市场规律,导致经济的低效率。在这一理论指导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没有被认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关系。但这种观点很快被客观现实所击破。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发展产生的经济危机证明市场并不能始终保持经济的协调发展,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说明自由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是有缺陷的,而克服这种缺陷的主要手段就是政府干预。西方经济学理论上出现的一个重大转折就是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市场经济运行存在天然的缺陷,自由市场经济的调节不可避免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避免和解决经济危机的有效方法是通过政府的各种措施进行反市场的干预和调节,政府调节和干预理论也随之产生。但在这一理论的主导下,过多的政府干预又使经济发展遇到通货膨胀与经济停滞的双重困扰。人们面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又开始对政府干预的问题重新进行反省。这种情况说明,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中,离不开政府和市场的两种基本力量,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客观上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扩大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坚定地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当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后,一方面市场调节具有的局限性也必然会暴露出来,另一方面原来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做法也不能继续下去,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应具有哪些职能,政府的功能定位怎样才能既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又能够有效克服市场经济运行固有的局限,就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就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很大的共性,这一关系不会因为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同而改变。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进程看,实际上就是围绕着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问题上,我们要研究的问题是政府怎样做才是尊重市场规律。从总的原则讲,在微观经济领域,政府不要干预市场经济的活动,因为微观领域的经济活动主要由市场规律来调节,政府不要在微观领域寻求作为,让市场规律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及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这就使尊重市场规律有了良好的保证,或者说,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不尊重市场规律的干扰源,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得到完善。

三、发挥政府作用的重点是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

在现代经济中,发挥政府作用的重点是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作用要与市场作用错位,这样政府作用才不会与市场作用相互冲撞、干扰和抵消。对政府和市场作用范围的基本划分是,政府主要作用在宏观领域,市场主要作用在微观领域,这一划分的根本依据是现代经济发展呈现的两大趋势。

一是经济发展在微观上体现高度分散化,现代经济发展由众多的具有各自独立利益的经济主体的活动构成,它们之间的分工和协作、生产和经营都是个体行为,都是由每个经济主体自己做出决策,这种分散决策的依据是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由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成本最低,产生的社会矛盾最少,协调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容易。现代经济发展呈现的这一趋势说明,市场经济的形式是最合适的,市场机制调节具有高效率,任何一个组织、机构或政府都不具有替代市场的这一功能,或者说不可能具有市场调节那样的高效率,这是被各国经济发展实践证明的,也是今天世界各国普遍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政府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让分散决策的事情由各经济主体自己去做,把微观领域的经济活动让给市场调节,使市场规律在调节分散化经济活动中发挥其优势和作用。

二是经济发展在宏观上体现高度整体性。现代经济发展中的各主体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相互之间结为一个整体。一方面,各经济主体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宏观环境,如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另一方面,需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如经济发展必需的基础设施。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市场没有能力,或不具有解决的优势。这就要求政府站在全局的高度,解决好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不能解决或者通过市场解决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事情。这些方面的问题需要运用一定的行政权力,在全社会范围内解决。这些问题虽然不是纯经济问题,但与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从宏观角度看,需要有一种市场以外的力量来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政府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另一种力量,并不是只在市场经济发展出现问题时才能发挥作用,而是在市场经济整个发展过程中都需要发挥作用。其实,政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并不是今天才认识到的问题,政府干预经济的实践也不是从现在才开始的,而是我们现在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刻。市场规律调节经济活动是有效率的,但市场调节又是有局限的。经济发展中的整体性问题、宏观领域社会性问题,由政府来解决具有更高的效率和社会效益,很多问题也只有政府才有能力解决。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是根源于现代经济发展具有的整体性趋势。政府作用主要在宏观领域中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具体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制定经济政策。政府作用主要通过对经济活动的政策调控来实现,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前提是科学制定和研究政府政策,解决好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一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经济发展一定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评价就会得出不同的判断。所以,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具体说,政策的制定必须站在全局的立场上,以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为指导。特别是一些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更应该遵循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这些政策也许并不能直接看到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期效果,但从长期看,将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具有充分活力的社会环境。政策的制定不能只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说了算,应该在更广泛的范围、更高的层次来制定,避免政策制定部门的局限性。政策既不能长期不变,也不能经常变动,要根据政策的不同类型,有的政策应该具有相对稳定性,有的政策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政策越符合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越能够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政府作用的发挥就越充分。

其次,实施发展战略。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战略对于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政府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影响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是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内容。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体现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因为这是关系社会整体发展的问题,市场没有能力制定发展战略。实施发展战略需要经济发展的各领域和部门都要以发展战略为导向,政府则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引导。如,通过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加强社会公益技术研究,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抢占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等。增强了发展战略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作用,也就增强了政府的作用,这是微观领域市场规律作用高效率与宏观领域政府作用高效率的结合。从整个经济运行的角度看,现代经济发展在微观领域的分散化,必然要求在宏观领域加强整体性,才能使市场经济发展在整体上具有高效率,政府在这方面的作用具有广阔的空间。

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5

摘要:转型经济学(或称转轨经济学、过渡经济学),是指一种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20世纪80年代,包括前苏联、东欧和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开始的经济体制转型。以前苏联和东欧为代表的激进式变革与以中国为代表的渐进式变革,取得不同的经济绩效,形成巨大反差。

关键词:转型经济渐进式演化激进式变革制度变迁

一引言

转型经济学是指一种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的转型经济学主要是指具有共同研究主题和追求目标的一些理论文献以及撰写这些文献的经济学家(盛洪,1996)。目前,关于转型经济还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也很难说谁是转型经济学家,因为还没有专门从事这一理论研究的人。关于其理论体系,我们只能从现在构成这一经济学流派的一些理论文献,以及撰写这些文献的经济学家的文献、研究思路来寻找一条线索,理清其脉络。本文首先介绍转型经济学的内涵,然后简述一下各个学派关于转型经济的理论要点,最后简要回顾中国经济奇迹并作以简要评述。

二转型内涵

关于转型概念的理解,比较经典与普遍的定义是热若尔·罗兰的表述:转型即一种大规模的制度变迁过程或者说经济体制模式的转换。从目前国内的文献来看,从三个层面上使用转型的概念:第一种含义是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第二种含义是在包括了第一种含义外,还包括那些过去实行广泛管制的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转型;第三钟含义是在前两种理解基础上还包括了所有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市场化,实现经济发展的过程。

实际上许多人把转型经济学看作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的原因正是由于把转型理解成为一种制度的变迁过程,只是描述了转型的一般的特点。不错,转型的确主要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但转型还有其本身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殊性仅依靠制度变迁是不能够真实的描述,更别说来解决这些问题。鉴于以上理论实践中三个层面使用转型概念的事实,笔者个人比较赞成转型的第一种含义,即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当然,后两种转型概念的理解当然没错,但关键是其不符合概念提出的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更不适合建立新的独立的研究学科。对于第二种理解,放松政府管制,实行经济自由化,其实这在传统的主流经济学框架内可以得到解释;对于第三种发展经济学范畴内使用的转型概念,现有的发展经济学就有了相应的解答与分析框架。转型(或者转轨、过渡)概念的提出应该来说主要发源于二十世纪上半期全球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计划经济实践中遇到困难并探索其解决办法的历史事实。

三几种转型理论范式

20世纪80年代末,包括前苏联、东欧国家和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开始了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JosephE.Stiglitz)将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一起称之为“二十世纪两项最伟大的经济实验”。毫无疑问,这场涉及多达15亿人口的重大变革吸引了全世界学者的目光,他们应用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演化经济学以及比较经济学等最前沿的理论成果从不同侧面对这一变革加以研究。在短短的十几年里,相关文献数量迅猛增长,从而在主流经济学中赢得了巩固的学术地位,并且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催生出了一门新的学科—转型经济学,来专门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1、主流经济学的激进主义转型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的系统化。按照新古典理论的理解,市场机制不过是资源配置的工具,其核心是供求和价格的相互作用。在转型之初,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华盛顿共识在转型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中占据统治地位。根据华盛顿共识:严厉的需求紧缩,加上放松管制、贸易自由化和私有化,就可以推动经济增长。因此,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核心就是“管住货币,放开价格”,实行以宏观经济稳定化、国有企业私有化和价格自由化为核心的激进式的“休克疗法”。采取了一系列诸如:大幅度缩减货币供应量,实行高利率;保留少数重要商品的国家定价,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全面放开;消除预算赤字,减少价格的国家补贴;取消对企业工资的限制;全面改革财税体制等措施。

2、演进主义的渐进式转型理论

随着俄罗斯等国的激进式改革的受挫和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功,演进主义的兴起及其影响力的扩大是转型经济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演进主义理论核心思想可概括为:知识和信息是有限和主观的,并以分散的状态为个人拥有,因此,人们根本无法认识和控制社会生活,最好的社会就是顺其自然。想通过理性设计而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变革必然造成社会的灾难。渐进式改革实际上是社会不断的积累、加工信息,而且知识与信息是具有连续性的,用一种完全不同的系统来强制使其中断是不可取的。经济体制本身是一个具有自我强化机制的复杂系统,在演进过程中会不断吸取旧制度中的合理因素。因而,渐进式改革更可取。

3、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把企业制度、产权制度、市场制度以及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等制度现象纳入经济学分析的框架之内,扩展了经济学的视野,对于我们研究制度现象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根据这种理论,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寻求成本最小的最优改革路径。经济学家热若尔·罗兰曾指出:“如果转型的经验给了我们任何启示的话,那便是,没有以适当的制度为基础的自由化、稳定化和私有化政策,不大可能产生实际的效果”。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指出市场制度是自由交易的制度,这些制度结构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另外,科尔内、萨克斯都提出了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的代表性观点。

4、凯恩斯主义转型理论

与新古典主义理论相比,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于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和内在机理的认识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现实,他们对于转型经济中产权改革、宏观经济、转轨速度和次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认识值得重视。

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一书中,新凯恩斯主义的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对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转型经济理论提出批评。认为在决定选择哪种市场经济模式时,一定要牢牢记住实际的市场经济是如何运行的,而不是去记住毫不相干的完全竞争范式;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竞争远比私有化重要得多;由于信息的不完全,私有企业和公有企业一样都会出现激励问题,因此,建立一种集中与分散、公有因素与私有因素相结合的混合体制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正确选择。马克·奈尔(MarkKnell)等人认为激进式改革对自由市场的崇拜是盲目的。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方案往往忽视了这样几个重要因素: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并不是一种单纯的交易关系,而是一种生产关系;企业是生产组织,市场是交易机构,企业与市场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替代的;价格机制不仅是一种解决经济问题的手段,同时还有金融功能、战略功能等,在满足这些功能上越是成功,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就越难以实现;私有化对于提高效率并不是必要的;国有企业也可对市场做出积极的反应。因此,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重要的。

5、市场社会主义

市场社会主义就是以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为目标的一种理论和主张。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能否在理论和实践中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问题,是决定经济体制改革前途和命运的关键因素。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最初模式即兰格一泰勒一勒纳模式,借助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这一理论假定,市场机制仅仅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后来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虽然在许多方面超越了新古典的范式,但是中性论的假定却被接受下来,因而这些理论难免会带有新古典理论的缺陷。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实践表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任务,绝不可能一蹴而就。经过近百年的探索和实践,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获得巨大的发展,市场社会主义也成为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的主流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之一。

6、比较主义

用比较经济学理论来分析现实的改革问题是九十年代以前转型经济学的主流。这种理论从不同的经济体制中总结出若干基本的经济体制模式,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做出最优选择,指导改革的实践。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里,从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到匈牙利新经济机制和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再到90年代东亚模式,都曾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市场经济模式和市场化道路的经验教训,对于中国的经济转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然比较经济学的方法也存在着根本的缺陷。一方面,这一理论是经验的而非规范的,因而无法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另一方面,它把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环境下的经济体制简单化,因而无法深刻理解制度变迁的复杂现实。

7、特殊改革方式理论

中国的学者在借鉴国外关于转型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把转型经济研究放在中国特殊国情和特殊道路选择上。林毅夫等人认为,经济改革的核心是经济发展战略的转轨,改革以前中国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推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而改革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关键则在于改革“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使资源的比较优势能发挥出来。中国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保证是选择了渐进式改革道路。张军指出,由于传统国有部门的绝对规模使它事实上处于垄断地位,因而,在改革过程中如果实行完全的价格自由化,就可能给国有企业提供操纵市场的机会,造成生产下降和经济的衰退。相反,在价格双轨制下,国有部门将比完全的价格自由化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多且定价更低。以价格双轨制为特征的“边界改革”的经验正在于,国有部门在计划外边界上通过对价格信号做出反应去捕捉获利机会,要比突然被私有化的国有部门去对经济扭曲和短缺做出的反应更迅速。

四中国增长的“奇迹”

自1978年开始,中国开始经济转型。10年后,东欧和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也加入转型的行列。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选择了与东欧和前苏联不同的道路:“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改革,而不是激进的“休克疗法”。中国经历了20年迅速的增长,而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却经历了将近10年的下降。改革方式选择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改革结果。以下两组数据清楚的表明了中国改革与前苏联、东欧改革成果的巨大反差:

中国改革二十多年的稳定的高速发展,引起全球的瞩目,经济学家也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专家指出中国能在这二十年间迅速发展的原因在于1979-1983年之间中国建立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起了非常重要要的作用,在此之后,中国又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还有乡镇企业的作用。中国的改革成功的原因是基于保持和建立在社会和组织资本上的这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斯蒂格利茨认为基于社会资本的制度变迁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基础,而在很多国家转型后的社会资本比转型前要薄弱的多。相对而言中国特别重视创造和改组,特别是新企业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而不仅仅是进行单纯的私有化。而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采取了渐进型的方式。这对于改革普及到其他企业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中国经济改革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体制外增量改革对解释转型经济的中国提供了有创建性的解释,但随着转型的完成,对存量的改革也许会成为重点;国企改革还存在诸多困境;城镇改革与农村改革的冲突;消费需求的拉动力不足;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五简评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转型经济学正在同比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相融合,然而以上任何一个学科都不能够完全取代转型经济学,它们只是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了转型经济学所正在经历的分化。而对不同的经济学流派来说,过渡问题的出现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种挑战,不同理论所具有的解释能力和预测能力将受到严峻考验。在实践中形成一种比较科学的价值和逻辑相一致的制度变迁理论,是我国经济理论发展特别是经济理论发展中面临的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应当为此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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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模式选择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要求政府退出对竞争性行业的干预,使市场的力量发挥作用。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涉及到各个行业,对不同行业中的中小企业由政府或政府的机构进行选择并提供某种形式的融资便利,似乎有悖于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原则。但是,纵观世界各国,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的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都有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制度建设,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大力的制度支持。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必然涉及到制度模式问题。

在构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时,有政府主导型法律制度模式和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模式可供选择。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必须建立在完善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市场经济是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拥有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通过市场机制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政府的作用只需要体现在保障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即可。但是,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这点在中小企业融资上表现的尤其明显。在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上,计划经济色彩浓厚,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上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确立。要建设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机制,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完善是艰难的、也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而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障碍的解决已经迫在眉睫,容不得等待。笔者认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模式的选择上更多的应该参照日本的经验,在政府主导下构建以间接融资法律制度为主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中的主导性作用,构建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及与法律制度相配套的经济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二、建立政府主导型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原因分析

在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一般限于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克服市场失灵。分析建立政府主导型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的原因也主要从这两方面入手。

(一)政府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公共产品需要。所谓公共产品,指的是不能被独占运用,成本收益不能被内部化,而这些资产不可能靠私人竞争在自愿的双边契约中来配置的产品类型。

1、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实际上是向社会提供一个缓解就业压力的公共产品。中小企业在缓解就业压力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解决就业问题本身对政府和社会来讲就有很强的收益外在化的特征。这个问题可以从另一侧面来思考,假设一个社会中中小企业的数量大量减少,那么“非自愿的失业”人数将大幅增加,而失业增加显然会带来政府用于失业救济的财政支出大幅增加,同时也会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如果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和中小企业能否克服金融缺口和金融困难有直接的关系,那么很自然,政府应把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失业显然是一种社会效率的损失,缓解失业问题带来的效率损失和其他的经济社会后果的最佳途径是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机会不能够靠政府去直接创造。依靠政府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只能短期性地缓解就业压力,从长期来看,解决就业问题要依靠私人部门长期投资的增长。从实际效果看,中小企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最好的载体,中小企业人均资本量大大低于大型企业,这意味着中小企业资本量的增加将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另外有资料表明,在中小企业就业的劳动者更倾向于建立自己的中小企业。这表明中小企业就业机会有一定的“自我繁殖”能力。政府设立信贷担保计划会缓解中小企业信贷缺口,使中小企业资本总额扩大,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能够有效的缓解甚至解决失业问题。

2、政府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市场环境和金融制度。20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被越来越多地认识。在我国由于地方政府直接面临着解决地方就业问题的压力,许多地方设立了地方的信贷担保计划,这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还应明确,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提供担保服务,只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一个部分,对我国来讲,相关的公共产品还包括市场环境建设和金融制度的建设,这一点对于从体制方面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困难和扭曲可能有更重要的意义。在我国许多行业,资本运行障碍较小的行业都存在着较严重的市场准入障碍,这种障碍显然使原本可以产生的中小企业无法设立,这自然就会导致其他一系列的金融活动“胎死腹中”。再如,当金融管理当局对民间融资采取一种全面否定和进行打击的政策取向时,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基金等种子投资基金性质的民间资本由于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无法发展。另外,民间的信贷行为也可能会因为契约无法得到保护而转入地下。在国外与中小企业融资紧密联系的民间投融资体系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产权和资本交易市场,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的“基础设施”,而这种基础设施实际上是以政府提供完整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保护体制为基础的。这种法律保护和维护制度事实上是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之一。

3、政府须为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提供信息服务。除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外,政府应提供的另一个重要的公共产品是与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紧密联系的信息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中,资金供给方面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与大型企业不同,中小企业许多信息是很难获得的。信息不对称使金融机构无法判断中小企业目前和以往的经营状况,无法判断中小企业的努力程度,这样使金融机构无法提供信贷。中小企业的许多信息是私有化的,有些信息需要金融机构进行深入地调查和监督才能获得,政府不可能提供。但是对于中小企业一些历史性的信息和一些宏观性质的信息则是政府有能力提供的。而这类信息对于金融机构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成长潜力和信用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企业的纳税情况和与纳税情况相关的财务报表。从纳税情况可以分析出企业的销售情况(增值税、销售税)和盈利情况(所得税),从财务报表则可以分析出企业的资产结构、资产的流动性状况、企业的成长情况等一系列重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对潜在的投资者和信贷资金的借给者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而对政府来讲,这部分信息收集的边际成本是较低的。政府部门只要在确认企业纳税资料的真实性的基础上做好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即能提供有效的信息。另一类关于中小企业的信息是关于中小企业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的宏观信息,这类信息一般不会由私人部门进行生产,而这类信息对于金融机构确定向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及投资者进行投资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类信息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在收集信息,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提供。

(二)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市场失灵。一般理论界将市场失灵分为两种:一是市场机制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就是说即使市场机制已经非常完善,达到完全的理想状态,这种失灵现象仍然会存在,比如市场经济的滞后性就属于市场机制所固有的失灵。二是正常偏离理想状态下的市场失灵现象,这种失灵一般产生于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市场经济非常发达,达到了完全的理想状态,这种失灵就可以避免。本文将前一种失灵称之为市场缺陷,后一种称之为市场失灵。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市场缺陷与市场失灵都是存在的。一是融资市场机制本身所无法克服的市场缺陷,即使融资市场机制非常完善,中小企业由于其本身的特性也会导致市场机制无法克服的失灵现象。一般来说中小企业融资的特性是所需资金数量不多、频率高,资金安全性监管成本高昂。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够专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等原因,导致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较高、破产率、倒闭率高,从而导致融资风险比大型企业要高。而且由于中小企业本身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导致金融机构在获取批准必需的信息时成本过高。以上种种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性和中小企业的特征决定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是不可能获得解决的。二是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尚未达到理想条件,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本身的不完善导致了市场失灵,本文在这里称为市场失灵,这种市场失灵在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比如说中小企业内部机制不健全导致获得贷款支持、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缺乏层次性等,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得到解决的。

三、建立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法律制度原因分析

(一)市场机制不完善是目前不具备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前提条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在中短期内选择以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还不具备相应条件。市场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且实施力度不够,导致信息成本较高。2、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披露内容的及时性与真实性较差,也导致信息成本上升,并削弱了市场信心。3、尚未建立起可信度较高的信用评级制度,制约了债券市场的发展。4、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目前我国企业的现代产权制度改革还刚刚开始,内部治理结构很不完善,导致了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外部人由于信息的缺乏无法了解资金的使用去向,容易出现道德风险。5、针对中小企业的第二板块虽已建立,但是仍然需要较长的完善过程。

(二)我国强调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模式,决定了相当长时间内仍将以间接融资为主。从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历程来看,直接融资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经济的多元化与政府权力的下放。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要求股权与债权多元化,股东分散化,强调保护投资者,也就是股东利益,从而决定了以市场为基础的政府管理体制,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经营,其主要作用在于创造一个有利于市场机制正常运作的环境,以促进经济增长。相反,间接融资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往往伴随着直接干预型的政府管理体制,以方便政府配置银行资源,引导重点行业发展。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之中,完全依靠尚未建立和完善的市场机制是不可能的,政府仍担负着帮助建立市场机制、完成经济结构调整、适时进行宏观调控并促进经济增长的重任,这是与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作用的不同之处。为此,政府将不可避免地介入社会经济生活,介入金融体系的发展,这也是我国金融市场建立市场机制所必需的。政府干预的载体就是银行体系,而不是证券市场,在证券市场中,政府的作用仅应限于完善证券市场机制方面,而通过干预银行体系,政府可以将资金配置给需优先发展的行业或企业,调整信贷结构,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这样,可以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将相对短缺的资源更有效地运用于重点行业,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对于我国这样的转轨经济,有必要在转轨时期保持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同时发展直接融资。

(三)中小企业的特点决定了相当长时间内仍将以间接融资为主。中小企业的规模小、管理不够规范,就决定了间接融资将是它们的主要外源融资方式。

其一,直接融资要求资金使用者的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中小企业大都难以做到。直接融资由于资金提供者与资金使用者直接进行交易,就要求资金提供者亲自对资金使用者的状况进行了解与判断。而资金使用者只有通过信息披露及公正的会计、审计等第三者监督的方式来提高经营状况的透明度,资金提供者才能够据此做出决策,才有可能满足其资金需求。上述要求,大多数中小企业却难以做到。这是因为,不管企业的规模大小,企业为达到较高的透明度所需支付的信息披露、社会公证等费用差别不大,中小企业需要的外部融资规模通常较小,单位外部资金所需要支付的信息披露费用相对就大得多,没有足够实力承担此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