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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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范文1

一个月后,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到了张扬的名下。但李定称张扬还有3万元没有支付,而张扬却说所有款项已经付清。于是双方发生纠纷,李定便一纸诉状将张扬告上了法庭,要求张扬支付未付的3万元房款。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张扬也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除了房屋总价为40万元以外,其他条款与李定向法院提供的合同一致。在法庭调查中,李定向法院陈述:双方当时协商的房屋总价为52万元,因为合同约定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在内的所有交易税费都由张扬承担,为了少缴税,在张扬的要求下,办理过户所需要的合同上约定房价是40万元。但张扬在法庭上却否认了李定的说法,他认为在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矛盾的情况下,应该采纳双方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

人民法院经过调查,查明张扬和李定在交易之前互不相识,更非朋友、同学、亲戚等特殊关系,且双方交易的房屋市场价为每平方米1万至1.2万元。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李定提交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判决被告张扬支付剩余款项3万元。

点评:毛爱东(律师)

近两年为了稳定房价、抑制炒房现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从房产交易税收上进行宏观调控。为此,在实际房屋交易过程中,就出现了部分交易双方为了规避国家政策和法律,达到少缴税金的目的,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其中价格比实际成交价低,提交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并据此缴纳交易税收的合同,称之为“阳合同”,双方私下按照真实交易价格签订的另外一份买卖合同,称为“阴合同”。

一套房屋应该只能有一个交易价格,原被告双方针对同一标的,签订了两份房屋价款不同的合同,明显属于“阴阳合同”。鉴于原被告双方在交易之前相互并不认识,只是单纯的交易关系,因此合理的市场价格是确定双方真实交易价格的重要证据。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向房产交易部门、房产评估机构以及房产交易中介公司调查咨询,确认在原被告双方交易的时间段内,该房屋的市场价应该在每平方米1万至1.2万元之间,因此原告提交的合同与被告提交的合同相比较,在交易价格上更具有合理性。再结合本案双方约定交易全部税费都由被告缴纳,因此虽然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双方向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提交的买卖合同约定交易价格是40万元,但该价格大大背离了合理的市场交易价格,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借机逃避国家税费的动机比较明显。另一方面,从日常经验法则判断,既然原被告双方没有特殊关系,双方的交易价格应该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

阴阳合同范文2

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阴阳合同”的表现形式及成因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当事人往往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故意签订两份及其以上的合同,俗称“阴阳合同”。“阴合同”体现的是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一般一式三份由买卖双方及中介分别保管。而“阳合同”则根据需要的不同、政策背景的不同签订不同的版本。目前市场上“阳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种是通过填写低于实际成交价格的房屋买卖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其目的为降低买卖合同标的,从而达到少纳税的目的。另一种是将虚高于实际成交价格的房屋买卖合同交给银行,达到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的目的。还有一种是在有些需要交纳20%个人所得税的城市,将虚高于实际成交价格的房屋买卖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其目的是减少未来房屋的成交差额以期达到减税的目的。为此,同一宗房产交易却签订了多份成交价格不同的合同,而且各份合同还各有“妙用”。

“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盛行,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二手房交易中的巨大利益驱使,因阴阳合同差价可规避部分税金或骗取银行过多贷款。例如,某套购买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实际交易价在220万元(阴合同),而在交易中心备案上的房屋成交价为160万元(阳合同),差价达到了60万元。按规定需要交纳营业税附加5.6%、契税3%、个税1.5%,共计10.1%,则阴阳合同避税达到了60×10.1%=6.06万元。在利益面前,买卖双方、中介纷纷下水,凭借“阴阳合同”分食本该属于国家财政的税金。申请贷款时,另提供给银行的买卖合同上的房屋成交价为280万元(阳合同)。若贷款比例为70%,可以多骗取42万元的贷款。若借款人不能履约时,这无疑会给银行增加经济损失,而在房价下降时,银行的损失会更大。

其次,当事人双方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成本过低。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过于模糊,没有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进行合理的司法解释。“阴阳合同”是典型的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应属无效合同,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但是,由于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在民事关系上,无人代表国家作为受害人来追究合同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因此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国家利益不断受到侵害。

再次,现有房屋成交价格申报制度的不完善和房价评估操作的复杂性、随意性造成“阴阳合同”现象禁而不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但上述规定都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执行起来难以做到百分百客观公正。

相关主管部门对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价格申报有一套评估制度,例如请评估机构或依托计算机评税软件系统,对房地产市场中发生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但评估机构有时会因追求经济利益,无原则地迎合当事人的要求,造成对房屋评估价值的不公正。而采取机评手段时,税务主管部门往往为避免过多纠纷,将统一的房屋评税系统标准制定得过低,在二手房过户时,因合同价高于计算机估价,以合同价为征税基准;低于计算机评估价的,以计算机评估价为征税基准,即“就高不就低”,这就导致了投机者有机可乘。

二、二手房阴阳合同的危害及风险

“阴阳合同”不仅损害国家税收利益,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动摇社会对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的信心,而且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实施。二手房交易中产生的数据,是国家和相关部门了解市场和出台相关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数据越真实,相关部门对市场的了解就越真实,出台相关调控措施时就会更加有针对性,更加有效果。阴阳合同导致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动态反映失真,不利于国家对房产市场进行及时有效的宏观调控。

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恶果。由于存在不同版本的合同,买卖双方交易的凭据也缺乏唯一性,容易产生纠纷。从卖家看,可能存在将房屋权益转让给买家后,买家以价低的合同作为交易凭据,拒绝按事前商议的房价支付房款的风险,从而蒙受经济损失。而从买家来讲,虽然这一次交易少交了一些税费,但如果该房屋要再次进行交易,由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购入价低于实际成交价,故作为计税依据的增值额比实际增值额大,这样算下来,其实并没有“省”多少钱,甚至还会变成“打了一次亏本的算盘”。从双方来讲,一套房屋交易,两份合同,而且都有双方的“签字画押”,谁的合同“更”有效力?从相关法规上讲,应当以备案转让的价格为准,登记备案的行为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这种登记备案的证明力要高于一般的证据。但登记备案的合同未必全是真实的内容,其中部分内容是合同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而签订的非真实意思表示,往往就是这些成了引起纠纷的焦点。另外,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进行偷税的行为,被有关权力机关查实,要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性质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三、二手房“阴阳合同”的防范与对策

要杜绝交易过程中“阴阳合同”的产生,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首先,司法部门应修订相关司法解释,以法律法规约束各方交易行为,从制度上消灭“阴阳合同”,也为管理部门提供政策依据。增大违法成本,让二手房交易各方认识到“阴阳合同”的危害,自觉抵制“阴阳合同”的产生。未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不提供法律保护。

买卖双方之所以签订“阴阳合同”,主要是目前法律上并没有专门处理这种情况的有关条文,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如果出现房产纠纷,法律上有可能承认那份有中介见证的合同,纳税人对“阴阳合同”的合法性有恃无恐,这也导致了“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的泛滥。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补充条文,针对这种“阴阳合同”,只承认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对于买卖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各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统筹合作,杜绝“阴阳合同”的产生。例如房管部门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建立完善的二手房网签系统,对一些有资质、信誉好、实力强的中介开放网签系统,让其可以在门店中签订买卖合同。对于一些无资质,不规范以及参与策划签订“阴阳合同”的中介坚决予以曝光与抵制,不允许其开展二手房签售、代办、评估等业务。同时建立完备的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税务管理部门及时更新基准价格数据,因为纳税的多少是“阴阳合同”产生的直接原因,而房地产交易价格是动态变化的,这样就可尽量避免发生评估价格与实际价格差距过大的情况。税务机关应该加大对纳税人这种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偷税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那些在二手房交易中被查出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而偷逃税者,除了让其补税之外还应该处以重罚,让其得不偿失。虚报房价并发生偷税或“超贷”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刑事犯罪处理。

最后,各有关部门应联合起来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阴阳合同”存在的问题、危害、法律责任公之于众,提高老百姓的自我保护与法律意识。逐步实现契税、房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联网,从根本上杜绝“阴阳合同”的产生,维护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凯.浅析二手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商业文化.2012.23

阴阳合同范文3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合同当事人的名字(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看看糖尿病肾病能活多久。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学习商铺转让合同范本。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糖尿病如何食疗。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甲方: 乙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阴阳合同范文4

二、请完整填写复印机状况:

───────┬───────┬───────┬───────

│机型 │ │ 计数器读数 │ │

├───────┼───────┼───────┼───────┤

│ 安装日期│ │ 维修电话│ │

───────┴───────┴───────┴───────

三、服务内容:

1.甲方机器出现问题时,请尽早和乙方联系,并详细反馈机器使用状况及故障现象,以便及时解决。

2.在甲方的复印机出现问题,乙方接到报修后,市内在4工作小时内,外地在12工作小时内上门为甲方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提供预约服务)。

3.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的机器状况,定期上门进行维护保养,一般每月一次。

4.合同期内,如果机器需要更换配件,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只收取材料费,不再收取维修费。

5.合同期内,甲方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如由此而发生质量问题导致机器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6.合同期内,乙方按优惠价供应甲方机器所需要使用的复印纸、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并免费送货上门和安装。

四、根据复印机的状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收取甲方复印机年维修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自交费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阴阳合同范文5

关键词: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

中图分类号:F23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12-0083-03

近年来,出现了利用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对账环节的时间差,挪用、盗用资金的案件。针对日益严峻的因手工对账产生的漏洞,人民银行审时度势,及时开发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它的推广使用,既顺应了当今经济金融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及会计数据大集中背景下银行业扁平化管理的发展趋势,又减少了上述案件的发生频率。在降低了中央银行资金风险、提高了内控内管手段、保护了财产安全的同时,也增强了对账管理水平,提升了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

一、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的特点

(一)系统的高效率性

首先,从时间上看,人民银行与开户单位每日对账,并将对账结果及时反馈给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部门,不仅节约了对账时间,而且加强了人民银行自身的内控机制建设。其次,从空间上看,将人民银行全辖数据统一集中起来,使省内辖区的概念变得模糊,既有利于实现人民银行数据大集中,也有利于为开户单位提供数据信息服务,还有利于金融机构对准备金头寸、再贷款等账户余额的统计查询服务。最后,从成本核算上看,电子对账系统节省了人力资源的支出,从根本上解决了人工传递、核对对账单占用大量人力资源的问题。通过数据交换的方式减少了业务人员的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各行的人力成本。

(二)各层级权限的严密性

1.数据采集需经加密处理。每日以手工录入或数据导入方式进行的数据采集工作,都由对账系统进行自动比对。以导入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的,在进行核对前,需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无关人员对数据进行窜改,确保了数据采集的安全性。同时,如因操作失误需变更对账数据时,应向对账系统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重新对账,从而区分了误操作与人为窜改数据不同的情况。

2.严密的权限控制。系统权限仅限于人民银行,并实行属地管理、分极授权。用户权限包括人民银行用户和开户单位用户两大类。所有操作员均采用实名制,用户名视同操作员本人签名。其中,人民银行对账系统用户分别有系统维护员、系统管理员、对账管理员、网点对账员和业务监督员五级别权限限制,各级次分工明确、职责明晰。[1]具体表现在:系统维护员由分行或省会计中心支行科技人员担任,负责开设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由分行或省会计中心支行支付人员担任,负责开设辖内对账管理员并授予权限;对账管理员由中支营业部门会计主管或其授权人担任,负责开设网点对账员及业务监督员,对开户单位、账户、用户参数及权限进行设置;网点对账员由中支本级和县支行网点人员担任,负责开设开户单位对账主管;开户单位主管则由开户单位会计主管或其授权人担任,设置本单位的对账员用户并对其权限进行控制。

(三)系统设计的科学性

首先,进入系统需进行密码校验。如密码三次输入错误,则被锁定,无法进入系统,并需要向上级有权用户申请密码复位。这是一道进入系统的安全性设置,防范了因操作员暂时离岗其他人员乘机进入系统的风险。

其次,进行单向资金余额开放窗口设置。在对账过程中,开户单位无法看到人民银行的对账数据,只有在导入或手工录入自身账务数据,由对账系统进行自动比对确认完成具体工作日账务核对后,用户才能查询到人民银行的余额和发生额。如开户单位上级行需要统计某日辖内头寸,则辖内所有准备金户必须对账完毕才能进行各种对账信息的查询操作。这不但彰显了人民银行在资金风险控制中的主导地位,而且也防范了商业银行操作员因能够轻易获取该行在人民银行的资金数据而恶意串改账户资金余额的风险,大大提高了人民银行与开户单位对账的可靠性。

第三,进行数据采集归口管理。规定只有本级综合柜对账员方能将ABS系统导出生成的两个加密文件数据通过磁介质导入到电子对账系统。这避免了对账业务经由网点柜办理的缺陷,严密了核算中心各网点的分工和职责。

第四,进行未达账项的处理。开户单位与人民银行双方余额核对一致时,账务明细查询时开户单位不显示发生额明细,以人民银行发生额明细为准;双方余额核对不一致时,账务明细查询时显示双方发生额明细,包括双方的未达账务明细。如有未达账项,则必须经由开户单位主管确认,如需重新对账,则由其主管通过电子申请向所在地人民银行申请撤销对账标志,且系统自动对以前工作日未达账项进行自动匹配勾对。

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系统功能不够完善

一是数据采集方式具有风险性。一方面,人民银行是通过U盘从ABS采集数据并导入电子对账系统,如U盘管理不善,则极易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进而危及ABS系统。再者,U盘虽经加密处理,但固定密码可以用解码程序很快破解,可能导致数据被修改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开户单位是由对账人员进行手工数据录入,容易使得数据录入错误和人为修改数据风险的发生。二是系统没有设置彩条框提示功能。当出现未达账项时,系统不能自动出现彩条框,以示提醒。三是“后督结果确认”操作界面不稳定。实际操作时,当业务监督员选择某一网点进行账户监督结果确认时,只要点击某一账户的“查看”或“确认”项后,界面则从当前网点状态返回到全部网点的显示状态,与系统设计要求不相吻合。四是开户单位账务核对程序过于简单。现有的系统设计在对账一致的情况下,只需对账员一人操作即可完成账务核对工作,只有当对账不一致时,才需由其主管进行确认。在当前由对账员手工录入数据的情况下,这种单人对账方式不利于防范资金损失的风险。

(二)系统适用范围狭窄

现有的系统仅涉及在人民银行开户的所有金融机构和人民银行内设部门之间,没有涵盖国库管理这一重要的业务部门的对账管理,不利于系统资源的充分利用。

(三)对账人员与账务处理人员难以彻底分离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门和开户单位的对账人员应与账务处理人员相分离。”而对于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中心及开户单位来说,大多受到实际岗多人少现状的制约,难以做到两者的彻底分离,只能满足于相对独立。[2]这就难以防止串通作案风险的发生。

(四)配套制度修订不及时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中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门应与开户单位每日对账,开户单位应在下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一工作日的账务核对。而一系列相关制度中关于外部对账的规定则统一是按月或按旬与开户单位进行账户核对。所以应尽快统一相关规章制度,以利于人民银行进行账户管理。

三、完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账系统

一是改进对账数据的采集方式。将对账系统由现行的手工录入或数据导入的数据采集方式改进为系统自动生成数据的方式,即分别从ABS及开户单位的数据库直接采集相关账户余额、发生额等数据信息,从而降低因数据采集手段落后及操作环节过多而形成的诸如病毒入侵、人为操作失误等不必要的风险隐患。二是建议采纳AAS系统中“当比对结果不一致即出现彩色框予以提醒”这一直观可视鉴别的特点,便于对出现未达账项的监督与确认。[3]三是重新检验“后督结果确认”系统功能模块。针对该操作界面不稳定的现状,重新设计该系统模块,使其真正达到“业务监督员可根据不同的网点选择确认不同的账户,可供不同的业务监督员分别对各网点账户监督结果确认”的设计要求。四是开户单位应实行双人对账制。在当前手工录入数据的现实情况下,建议设立“录入员”和“复核员”双人对账制,以减少数据录入错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确保账户资金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二)适时扩大对账系统的适用范围

人民银行的资金损失风险不仅存在于开户金融机构和内设部门之间,也存在于财政部门和征收机关之间。由于目前实施的对账系统功能只涵盖在人民银行开户的金融机构和内设部门之间,缺少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与财政、征收机关之间的对账功能。因此,建议人民银行总行在全面架构电子对账系统、完善系统对账体系的整体宏观对账框架的基础上,适时考虑将国库部门与相关单位的对账也纳入到该系统功能中。

(三)改变人民银行对账的主控部门

考虑到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中心每日必须临柜、接单的工作现状,建议将对账主控部门由会计核算中心改为事后监督中心作为对账主控部门。即由事后监督中心对相关账户进行数据比对,确认后将比对结果向核算中心和开户单位反馈,对相关账户的查询和对未达账项的核查工作也由双方对账主管进行,并由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到开户单位进行面对面的对账,以达到强化对账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精神,切实防范风险,并形成更加严密的对账控制机制。

(四)提升对账人员工作积极性

鉴于《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中“纪律与责任”一章已明确了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开户单位的责任范围及相应的罚责,提高了对账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建议在出台的各省的关于电子对账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中补充增加一些奖励措施,以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提高对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及时修订相关制度规定

建议及时修订银发(2005)309号《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中国人民会计核算手工处理规定》、银办发(2002)126号《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事后监督办法》、银发(2002)370号《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银办发(2004)224号《金融机构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会计核算办法》、银发(1998)15号《国库与财政、征收机关对账办法》等相关制度中关于内外对账方面的规定,使人民银行与开户单位及财政机关按日对账有法可依,使对账人员更能有效地履行对账职责及人民银行严格履行依法行政职责。■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V1.0版)人民银行用户操作手册[Z].2009.

阴阳合同范文6

音乐剧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艺术,它需要音乐、剧本、舞蹈、表演、服装、表演、舞美、道具等。通过音乐剧教学实践,探索小学音乐教学方式、方法的实效性,正确掌握小学音乐学科的教学规律,有效地由传统单纯的技术传授,转向小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由孤立的学科、封闭的系统转向艺术学科的融合和沟通,从而达到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

儿童音乐剧的表演与综合能力的培养有以下方面的表现:

1、学习兴趣的培养

儿童音乐剧是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课,它的实验目的就是要有效地解决“孩子们喜欢音乐,但不喜欢上音乐课”。学生普遍存在一个现象是:要么好动坐不住,要么说些与课堂无关的话,要么去动别人。音乐教师为了安抚这种学生有时也要花不少精力。小学生好动这是一个性格特点,如果把他们的这一特点有效地利用起来,让其主动参与到音乐中来,由被动地接受学习转为主动去学习。又因儿童具有模仿能力强、情感外显、活泼好动、爱表现等特点,儿童音乐剧表演比传统音乐课给予了学生更多的活动空间,表演儿童音乐剧既符合儿童的性格特点,又符合他们的心理需要。如音乐剧《小兔子乖乖》,小孩子们都是讲着这个故事长大的:凶猛的大灰狼、可爱的小兔子、善良机灵的兔妈妈。故事中的形象早已深深地留在每位学生的心中,一听说要演故事中的角色都来了劲,这个说我要演小白兔,那个说我要演大灰狼,一双双小手举得高高的,我注意观察了一下,平时上课捣乱的学生也变得乖乖的,恐怕老师看不见他的手,人都站起来了。我让学生们分组行动,在小组长的组织下,很快分好了角色进行排演,接着就每个组进行展演,看着他们像模像样地表演,惟妙惟肖地对话,有板有眼地把握各个角色,使人觉得这哪是一班调皮的学生,分明是一班表演的天才!有的同学表演一次还不过瘾,想每个角色都演个够。表演儿童音乐剧既培养了他们的音乐兴趣,又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

2、创造性和散发性思维的培养

创造是音乐发展的根本动力,是音乐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表演儿童音乐剧能充分挖掘师生的创造潜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在音乐剧的教学过程中,无论是剧本的创编写还是台词的设计,或者是舞美的制作等等,无不体现师生,尤其是学生的创造智慧及动手实践能力。音乐创造因其强烈而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通过音乐剧的表演能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作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树立勇于表达个人情智的信心,使学生的想像力和创造性思维得以充分发展。

如音乐剧《雪地故事》的内容是:冬天里,小鸡、小狗、小免、小猪在雪地里打雪仗,堆雪狮,雪狮子活了,要吃掉小鸡,小狗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让小鸡得救了。该剧本表现的是些小动物,每个小动物都有它的特征,活泼的小鸡、聪明的小狗、胆小的小兔、憨厚的小猪、凶猛的雪狮子,在表演过程中都要用形体来表现每个动物的特性,所以每一句台词,每个唱段都需要创作,去挖掘去想像,而且要从表情、动作、心里活动这几个方面去想。如,开始时小动物们在玩打雪仗,表演时不是单纯的你打来我打去,而是要把每个动物的个性要表现出来,要打也要躲,尤其是胆小的兔子只能是远远地看着,偶尔也想偷袭它们,当它偷袭成功时是一种窃喜。小猪是很憨的,别人打到它了,半天都反应不过来,等它反应过来时动物们都躲开了,所以只有它中招的次数最多。小狗的鬼点子最多,一会要进攻这个,一会要进攻那个,所有的小动物都要听它的,它就是一个指挥官。无论动作、表情都要去想像。音乐剧与歌舞剧是有区别的,音乐剧是要通过表演来表现剧情,许多时候它都需要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所以要极力发挥学生的想像力和创造力。

雪狮子的三个心里阶段:第一个阶段,当小动物们用雪堆成了雪狮子,它对这个陌生世界感到恐惧,甚至有点惊慌,所以它的眼神里都包含了恐惧时的那种胆怯,像要告诉人们我怎么来到了这个世界,这是个什么地方?你们又是谁?你们要对我做什么?第二个阶段,当看到小动物对它那种崇拜的样子,它开始觉得这个陌生的世界并不可怕,这些小动物们也不可怕,原来它们还要和我交朋友。第三个阶段,狮子是兽中之王,当它了解这里的一切时,它的本性得到了复苏,它的肚子饿了需要找吃的,它要小动物们帮它找吃的,大雪覆盖着大地哪来的吃的?当它见小动物们没能找到吃的就露出了凶猛的原形,到最后雪狮子要吃掉小鸡来充饥。无论心理活动还是表情和动作都需要创造、想像。

3、合作精神的培养

音乐剧一般表现的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有主角、配角和群众,表演儿童音乐剧能使学生充分感受到参加集体活动的快乐,体会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学会恰当地表现自己,增强与他人合作的能力,逐渐形成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雪地故事》的主角是雪狮子,配角是小狗、小鸡、小兔、小猪,群众演员是小树等,每种角色无论是唱还是说时其它角色都不是旁观者,而是一个整体,如雪狮子要吃掉小鸡,小动物们非常着急,这时的树木也是个有生命的载体,它们也有反应的,当雪狮子融化了,小树也高兴地跳起来了。当小狗对雪狮子说烤全鸡是如何好吃时,其它的小动物也在符合着它的说法、点头、拍手等。在音乐剧表演中,有的学生演主角,有的学生演配角,有的学生做道具,有的学生放音乐等,在这个过程中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独特性和价值,同时又要求每个成员承担个人的任务和责任,积极地相互支持、配合和信任,有效地沟通和交流,在分工合作中感受音乐,体现音乐的魅力。

在儿童音乐剧的教学中,活动形式多样,剧情内容丰富多彩,让学生在表演中人人参与、个个参加,发挥每个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发展学生的健全人格、高尚情操、开拓创新、合作精神,使教学寓教于乐,学生知情达理。在音乐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让每一个学生都有参与音乐学习的机会;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音乐的快乐;让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有效地发挥。

4、审美能力的培养

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美存在于生活之中,而对于美的发现,则要靠人们对它的理解和认识。”高尔基也说:“美,是人自己从它的灵魂深处创造出来的。”歌德说:“成功的艺术处理的最高成就就是美。”可见,审美与情感是密不可分,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音乐教学内容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音乐剧故事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如《龟兔赛跑》,里面有小孩子喜欢的童话故事,有活泼欢快的歌曲,有美妙的音乐。音乐剧中不仅歌曲朗朗上口,而且还有许多小孩子喜欢的动物形象,如乌龟、小兔、小猴、小象、小熊等。表演开始了,比赛场面非常热闹,有种学校运动会的感觉,有裁判、运动员和观众,还有啦啦队。每位同学都非常认真地把握自己的角色,随着音乐的节奏,故事的情节,有板有眼地表演。精美的头饰,盛大的场面、活泼甜美的歌声、激情的呐喊声,形象的表演、丰富的想像,让人感到音乐、美术、手工、语言、舞蹈、表演等多种艺术所具有的综合艺术美,体现了“以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

5、人文教育的培养

通过表演蕴含人文教育意义的音乐剧,使小学生在极富现代气息的娱乐与审美过程之中获得综合性的知识结构及高度综合的审美能力,帮助小学生们实现主动地关心别人、热爱集体、团结合作、尊重他人、理解并尊重多元文化,肯定和塑造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用剧中真、善、美等教育主题的价值内涵来丰富小学生的情感,让小学生对人生有更丰富的体验,教会他们理解亲人之爱、故乡之爱,教会他们用爱的眼光看待世界,教会他们以爱美的心,完善对自由、对幸福、对人生的理解,从而成为更加合格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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