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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经济概念范文1
1 研究背景
继工业化、信息化浪潮之后,世界已经迎来了第四次浪潮,即低碳化浪潮。低碳化是解决全球环境问题、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人类发展的必由之路,“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一词也便应运而生。而随着资源环境的日益枯竭与人们低碳意识的不断提高,低碳化也必将是未来旅游产业发展方式的新选择,低碳旅游必将成为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低碳旅游是近几年才刚刚“崭露头角”的新名词,尽管已经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但目前业内对其的研究无论从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还远远不够,从概念,到结构,再到构建模式的各个方面都十分模糊,亟待完善解决。
2 相关概念界定
2.1 低碳经济与低碳旅游 “低碳经济”一词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表面上看,低碳经济是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做努力的结果,但实质上,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方式、能源消费方式、人类生活方式的一次新变革,它将全方位地改造建立在化石燃料(能源)基础上的现代工业文明,转向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低碳经济的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1],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即依靠技术创新和政策措施,实施一场能源革命,建立一种较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发展模式。国务院总理******在2009年8月12日主持召开了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草案)》,首次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作为各级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依据,这标志着低碳经济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地位的确立。旅游产业的关联效应和“无烟”特性决定了其既是经济腾飞的重要助推器,又是当前最适合发展低碳经济的领域。低碳旅游是低碳经济的一种形式,其概念的提出,最早见于2009年5月世界经济论坛“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业”的报告。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节能环保,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可以看出,国家已经将旅游产业的良性循环摆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战略高度。低碳旅游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发展方式,目前对其概念的界定及其内涵的解读还众说纷纭,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众多专家学者基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诠释,如“低碳旅游是指在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基础上开展相应的旅游活动,尽可能减少碳足迹与温室气体(CO2)的排放,从而使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与旅游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获得共同提高。”(吴莹,2010)“低碳旅游,就是借用低碳经济的理念,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旅游。它不仅对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提出了新要求,而且对旅游者和旅游全过程提出了明确要求。”(黄文胜,2009)“所谓低碳旅游,就是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树立低碳意识,将各种旅游消费行为的碳排放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并尽量减少碳排放量的一种新型旅游消费模式。换句话讲,低碳旅游是一种倡导低碳饮食、低碳住宿、低碳旅行、低碳游览、低碳娱乐、低碳购物的旅游消费活动,而贯穿其中并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旅游者的低碳意识。”(郑琳琳,林喜庆,2010)“所谓低碳旅游,就是借用低碳经济的理念,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旅游,要求通过“食、住、行、游、购、娱”的每一个环节来体现节约能源、降低污染,以行动来诠释和谐社会、节约社会和文明社会的建设。”。不难看出,以上概念大多倾向于从旅游者的角度出发,重视了旅游产品需求链中的“低碳化”,但忽视了对于旅游产品供给链的说明。相对而言,华东师范大学的蔡萌、汪宇明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于低碳旅游概念界定的突破,将旅游供给系统纳入到了考虑范围。他们认为,“低碳旅游是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以减少旅游发展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低碳旅游装备、低碳旅游吸引物、碳汇旅游体验环境、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为主要实现途径的一种新的旅游发展方式。”“低碳旅游是基于生态文明理念,对发展低碳经济的一种响应模式,即在旅游吸引物的构建、旅游设施的建设、旅游体验环境的培育、旅游消费方式的引导中,运用低碳技术,融人碳汇机理,倡导低碳消费,来实现旅游的低碳化发展目标。”
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处主任夏堃堡认为,低碳经济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低碳生产,另一种是低碳消费[10]。该观点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同,这在蔡萌、汪宇明的两篇论文中体现得尤为明显[8、9]。但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都是市场经济下的微观主体行为,低碳经济还应该包括一种宏观主体行为,即国家(各级政府)的低碳决策行为。
以此“三分法”为核心思想,低碳旅游的概念可以界定为:所谓低碳旅游,是指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舆论宣传等多种手段影响旅游宏观主体行为和旅游微观主体行为,不断减少旅游活动各个环节(政府决策过程、旅游企业生产过程、游客消费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从而实现对旅游资源环境的永续利用的一种新型旅游发展方式,它包括政府的低碳决策行为、旅游企业的低碳生产行为和旅游者的低碳消费行为。其中,政府低碳决策行为主要依靠政策法规创新和制度创新来实现,低碳生产方式主要通过低碳技术的运用和各种节能管理措施加以实现,低碳消费方式则主要通过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和旅游者生活方式的转变得以实现。
2.2 低碳旅游、生态旅游与可持续旅游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WTO)的定义,所谓可持续旅游,是指“在维持文化完整、保持生态环境的同时,满足人们对经济、社会和审美的要求”的旅游方式,“它既能为当代人提供生计,又能保护和增进后代人的利益,并为其提供同样的机会。”可持续旅游的核心思想是强调“旅游发展环境的持续性”、“旅游发展效益的福利性”以及“旅游发展机会的公平性”。从低碳旅游、生态旅游和可持续旅游三者之间的关系来看,低碳旅游和生态旅游作为两种现代旅游发展方式,都属于可持续旅游的范畴,它们都以可持续旅游思想为导向,以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生态旅游着眼于维护旅游生态环境的独立性和持续性,目的在于通过营造良好的旅游生态环境为旅游者及当地居民提供福利,并强调旅游发展机会的公平性。低碳旅游则立足于对旅游发展中碳排放量的控制,其中必然包涵了对维系旅游持续性所应付出的责任;低碳旅游主张通过旅游发展模式的创新,降低旅游产业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贡献率”,谋求整个行业甚至全人类的福祉;低碳旅游还强调旅游发展过程中满足所有国家、所有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与碳排放权利,也就包含了对旅游发展机会公平性的关注。[10]简而言之,生态旅游和低碳旅游是实现可持续旅游的两种途径,两者均包含了可持续旅游“持续性”、“福利性”和“公平性”的核心思想。从理论层次上讲,低碳旅游与生态旅游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递进或者继承关系——低碳旅游正是继承了人们对生态旅游的厚望,在充分吸纳了低碳经济的理念后才发展起来的。但低碳旅游从内涵、范围、实现手段三个方面又与生态旅游有着明显的不同[12]。
①从内涵来看,生态旅游建立在“资源有限”、“环境易损”的观点之上,因而其所追求的是一种减少人为干预,保持资源天然性、原真性的“零碳排放量”的旅游发展方式。国际生态旅游协会(TIES)将其定义为:“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由目的地到自然区域所做的旅游,这种旅游活动的开展在尽量不改变生态系统完整的同时创造经济发展机会,让自然资源的保护在财政上使当地居民受益。”该定义有两个要点,一是生态旅游的物件是“自然区域”中的自然景物;二是生态旅游的物件不应受到损害。因此,生态旅游着眼于旅游的“生态”特性,即“自然旅游”,强调的是较少的开发和干预。而低碳旅游以减少旅游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目的,着眼于低碳环境创设、低碳管理创新和低碳生活方式转变。低碳旅游不排斥开发,相反,它鼓励那些通过制度创新,依托新型能源,运用低碳技术的开发建设。
②从范围来看,生态旅游是“生态旅游者”通过“生态交通”到“生态旅游资源”目的地的旅游。一种旅游方式必须要突破“生态旅游者”、“生态交通”和“生态旅游资源目的地”三层限制才能称得上是生态旅游。然而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现实世界,对于三者的界定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因而生态旅游的范围是十分模糊的。并且这三种条件缺一不可,也使得真正算作生态旅游的旅游方式并不多,也便缩小了生态旅游的范围。而低碳旅游涉及到旅游活动的全过程,所有有助于减少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的旅游方式都可以被称作低碳旅游。因此,低碳旅游的鉴定指标清晰,并且其范围要明显广于生态旅游的范围。
③从实现手段来看,生态旅游侧重的是“维持”、“保护”,通过对“有限资源”的“有限开发”,制造“有限废弃物”来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生态旅游是一种较为“被动”的“适应”自然环境的旅游发展方式,它在一定程度上是排斥旅游规划与开发的。而低碳旅游则主要依靠政府的低碳环境创设、旅游企业的低碳管理创新和旅游者的低碳生活方式转变来实现,这些方法与手段包含着一种“主动出击”、“积极改造”的意味,当然这种“出击”与“改造”也是建立在不损害自然承载力的既定条件之上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低碳旅游比生态旅游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而生态旅游则更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它实际上是一种理念,表达人类对旅游发展的一种价值取向的追求,而两者同样以旅游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于是便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的金字塔式现代旅游发展方式模型(见图1)。其中,可持续旅游既是生态旅游所追求的,又是低碳旅游欲求达到的目标,位于金字塔顶端的目标方向层;生态旅游多数情况下则作为一种追求可持续旅游的抽象理念,位于金字塔中部的理念指导层;低碳旅游是对可持续旅游、生态旅游发展理念的一种行动响应,是将可持续旅游和生态旅游理念转化为一种实实在在可供操作的旅游发展行为方式,其位于金字塔底部的基础响应层。
3 结论
在当代,低碳旅游作为一种低碳经济,引领着旅游产业发展的潮流。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最新的研究报告预测,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未来10-15年内将达到顶峰,而后逐渐减少,直至本世纪中叶将下降到2000年一半的水平[10]。因此,可以预见,低碳经济至少在未来10-15年中都将是一个热门话题,而低碳旅游方式也将成为全球旅游产业发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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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驰,丁俊慧.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业发展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2009,(7):17-19.
庄贵阳.气候变化挑战与中国低碳经济发展之路[J].国际经济评论,2007,(5):50-52.
苟春,马元祝.推进低碳旅游科学发展[J].科技创新与品牌,2010,(7):21.
吴莹.倡导推行低碳旅游——旅行社发展的新契机[J].管理与财富,2010(3):100-101.
黄文胜.巴马旅游实施低碳旅游模式研究[J].今日财富,2009,(10):104-105.
郑琳琳,林喜庆.试论“低碳旅游”模式的构建——气候变化条件下旅游业的应对[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40-43.
刘啸.论低碳经济与低碳旅游[J].中国集体经济,2009,(13):154-155.
蔡萌,汪宇明.低碳经济、低碳旅游与旅游发展新方式[J].中国城市研究,2009,(12):40-46.
实体经济概念范文2
关键词:文化体制;精品意识;基层观念
中图分类号:J8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4-0287-01
一、改革创新,激发剧团活力。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发展的需要,衡水市评剧团对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改革探索。在内部人事管理上,打破现有的编制和用人审批程序的限制,根据剧目和工作需要,实行全员聘用制。在现有编制范围内,确保少量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主要业务骨干为长期固定员工外,其它人员均以剧目、剧组需要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通过公开考核后,根据剧目和时限确定聘用期限,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采取“户口不转、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了一批热爱评剧事业的优秀青年演员,充实了新生力量,提高了演出阵容和演出质量。在内部分配制度上,打破大锅饭,做到能者上、庸者下,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充分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彻底改革“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工资分配对现编制内在职职工保留档案工资,全团以业务能力、贡献大小为依据,实行内部考核三个等次定级制,根据工作需要,或按月、按季,或按演出周期,通过专家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考核等次,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从而激活了内部机制,充分调动了广大演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演职人员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全团呈现出一种“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二、打造精品,拓展演出市场。在实行内部改革的同时,在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面向市场,谋划打造精品剧目,为剧团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历时三年,精心打造的大型现代评剧《林秀贞》,先后在天津、石家庄等地进行了公演,获得巨大成功,赢得各级领导、业内专家的好评和广大观众的热捧,并荣获河北省“五个一”工程奖,该剧已成为衡水的一张精彩靓丽的文化名片。该剧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高度统一,在审美方面,努力营建剧目与当代生活、与当代社会阶层审美,相互交融的文化生态。把注意力集中在戏曲现代题材和思想内容的倾向,在充分探索成熟的艺术经典的同时,积极寻求多渠道的营销途径,谨慎处理好精品创作与世俗风格的协调,为市评剧团精品创作开辟了崭新的思路。剧团始终秉承精益求精的文化艺术追求,不断推出新的剧目,谱写评剧艺术发展新的辉煌篇章。
三、扎根农村,服务广大群众。当前、富裕起来的农村观众,对精神生活有了越来越高的需求、而这些观众很难欣赏到城里高水平的戏剧演出,为此,剧团坚持走基层群众路线,常年坚持送戏下乡。下乡演出是剧团的家常便饭。在农村集镇表演和在固定的影剧院有着天壤之别。三天一个点,五天一个台,随时要卷起铺盖走天下。剧团流动性很大,每逢外出演出,全团出动,装车拆车,装台拆台,人人都是多面手,人人都有一颗热爱评剧事业的火热的心。
实体经济概念范文3
概念是构建理论的基石,也是实践交流的工具。学习十多年的会计,我的一个体会是财务会计中的许多概念-诸如“控制”、“权责发生制”、“实质重于形式” 等-的含义有些似是而非,缺乏严谨的定义。这对会计理论的严密演绎和会计在实践中的效用都有不利的影响。本文尝试解剖“控制”概念。
一、“控制”概念的重要性
“控制”或“控制权”在财务会计中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资产的定义中有“控制”概念,比如: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所定义的资产,“控制”都属于核心词。会计确认常常以“控制”或“控制权”为基础,比如:金融资产转让终止确认的金融合成分析法、控制权法即是以“控制权”是否转移为基础;我国及IASC的“收入”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之一都有:“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一些经济事项的会计核算方法选用依赖对“控制”情况的判断,比如我国的“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反之,采用成本法核算;IASC的“企业合并”准则关于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核算的选用基础即是“控制”。报表编制与信息披露范围也与“控制”相关,比如,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的确定、关联交易的披露范围与“控制”情况有关。不用继续枚举,已可见“控制”概念深入渗透至会计定义、会计确认、会计核算方法选用、会计报告等环节或活动中。这些环节或活动属于财务会计研究的核心方面,也是会计信息生成的重要环节。因此,可以说“控制”概念的准确界定既关涉相关会计理论的顺利演绎,也关涉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控制”概念的定义现状及其局限
综合起来,财务会计在上述场合使用的“控制”概念可分为两类:对资产的控制与对实体的控制。资产定义、金融资产转让的终止确认、收入确认涉及的“控制”属于“资产控制”一类;而投资核算方法、企业合并核算方法、合并报表编制及关联交易的披露涉及的“控制”属于“实体控制”一类。目前,财务会计也是分这两条线索定义“控制”概念。
对“资产控制”的直接定义较为少见,实践层面仅见英国ASB在其的FRS5“报告交易实质”中和IASC在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有过定义。两者都认为,资产的控制是指获取与一项资产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力或能力。理论研究层面的定义就更少了,在我信息所及的范围内,仅见一位学者在讨论资产定义时有过定义,其认为:“要予确认计量乃至报告的资产,又是由该特定会计个体所‘实际控制’的资产。所谓‘实际控制’,从形式上看,意味着该特定会计个体对资产具有实际经营管理权,能够自主地运用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谋求经济利益;从实质上来看,它意味着特定会计个体(如某个企业)享有和承担着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经济利益和相应风险。”
对“实体控制”的定义则较为常见。ASB在FRS5中认为,对另一报告主体的控制是指为了从另一个报告主体的经营活动中获取经济利益而主导该主体财务与经济决策的能力。IASC在其“企业合并”准则中指出,控制指决定(govern)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藉此从该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我国在“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披露”、“投资”及“合并报表”等准则或规定中也有类似定义。同时,“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披露”、“投资”及“合并报表”等相关规范在定义“控制”时,还并行定义了一个涉及实体控制的“共同控制”概念,即“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营活动所共有的控制”。这些规范通常在定义基础上,还列举了“控制”、“共同控制”的具体情形。
财务会计关于“控制”概念的这些定义存在以下几点局限:
(一)只有对“资产控制”和“实体控制”的分类定义,没有对“控制”概念的一般性统一定义。
(二)“资产控制”与“实体控制”的关系不清晰。其至少未解决这样一个关涉合并报表与母公司个别报表各自存在的价值及编制范围的现实问题:如果母公司A主体控制了子公司B主体,那么是否意味着A主体同时也就控制了B主体的资产呢?
(三)没有明确“控制”与“拥有”之间的关系。其结果是我国会计基本准则与IASC、FASB在定义资产时采用了不同表述,前者定义的“资产”是一个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而后者定义的资产是一个主体“控制的”资源。
(四)在实体控制方面,各准则制订机构定义的“控制”与“共同控制”在语义逻辑上存在问题。即:既然“控制”是指类似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关系(控制实施的主体是单一的“母公司”),那么“共同”与“控制”结合而成的“共同控制”就是一个逻辑“病词”(“共同”就不可能“单一”)。也即从语义上讲,“控制” 与“共同控制”不可能是并列关系。
三、重构“控制”概念群
针对关于“控制”概念的上述局限,我们认为有必要重构其定义、分类。
(一)关于“控制”概念的一般定义。据汉语词典的解释,控制(control)有以下一些语义:施加有节制或直接的影响;施加权力;指导或管理的能力或权力,指挥或抑制的支配;抑制的行动或事实等。综合这些语义,我们认为财务会计所谓控制是指一个主体或几个主体共同对资产、实体等决定性、支配性的影响能力。应从以下方面理解该定义:其是一般性定义,而不是关于资产控制或实体控制的分类定义;施加控制的主体(控制方)可以是一个或几个主体;控制对象是资产或实体等;控制对应的能力是一种决定性、支配性的影响能力。
(二)关于“控制”的分类。可以从多种角度对控制进行分类。依据控制施加主体的不同,控制可分为单独控制和共同控制。单独控制是指由单一主体对资产或实体施加的控制。目前我国“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披露”及“投资”等准则所谓控制实际上应是单独控制。共同控制是指由几个主体共同对资产或实体等施加的控制,主要包括共同控制资产(比如两个公司共同控制石油管道)、共同控制实体(比如投资方共同对合营企业的控制)。
依据控制对象的不同,控制可分为资产控制和实体控制。资产控制是指一个主体或几个主体共同对资产的决定性、支配性的影响能力,通常表现为对资源或权利的占有、使用、管理、处置或限制。实体控制是指一个主体或几个主体共同对另一主体的决定性、支配性影响能力,通常表现为前者能够决定后者的财务及经营决策。我国“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披露”及“投资”等准则所谓“控制”和“共同控制”都属于实体控制。需要说明的是,目前财务会计对资产控制和实体控制的定义,都是以控制方从被控制资产或实体取得经济利益为基础。该定义特征经不起检验。比如,质押存单,通常属于出质方与受质方共同控制,但受质方却未必能从该存单中获得经济利益流入;托管企业,通常属于托管方控制,但托管方取得的托管收益可能来源于委托方,而不是被托管企业。因此,在本文的定义中,不论资产控制,还是实体控制,都并不含控制方必然能从控制对象(资产或实体)中取得经济利益的意蕴。另外,从资产控制与实体控制的定义,可推断两者的关系。一般地,一个主体单独控制或与其他主体共同控制了另一主体的某项资产,未必就单独控制或共同控制了另一主体。但也可能有例外,比如A主体可通过对B主体关键技术的控制而控制B主体、破产重组中债权人可通过对债务人抵押生产线的控制而控制债务人等。相反,一个主体或几个主体共同对另一个主体的控制,通常也意味着前者可以控制后者的资产。
实体经济概念范文4
关键词:虚拟资本;虚拟经济;实体经济;分离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0-0012-03
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研究回顾
(一)虚拟资本
虚拟资本(Fictitious capital)的概念是由马克思最早提出的,他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第 25章及以后的几章中,对虚拟资本作了很多论述。他认为,虚拟资本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虚拟资本是指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广义的虚拟资本是指银行的借贷信用(期票、汇票、存款货币等)、有价证券(股票和债券等)、名义存款准备金以及由投机票据等形成的资本的总称。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虚拟资本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有了很大的拓展,在传统虚拟资本的基础上,衍生出了许多现代虚拟资本。《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如此定义虚拟资本:“虚拟资本是指通过信用手段为生产性活动融通资金。”(第二卷,第340页)。相应对虚拟资本的分类也多种多样.王雪苓对虚拟资本的分类可以说是对虚拟资本各种表现形式的比较全面、细致的概括。如图1所示。
(二)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Factitious Economy)是从虚拟资本演化而来的和实体经济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虚拟资本是虚拟经济的运动对象,金融系统是虚拟经济运动的载体。国内学者普遍认为:虚拟经济是指与虚拟资本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也就是说货币资本不经过实体经济循环就可以取得盈利,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经济活动。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条件下, 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与金融衍生工具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是通过金融创新使资本脱离实体经济而在定价与运行机制方面较实体经济有很大区别的,具有一定独立性的一种新生经济力量。随着经济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和以资本证券化和以金融衍生工具为标志的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虚拟经济将会继续快速发展。
(三)实体经济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这样的词语――“实体经济”,尤其在2007年美国次债危机以来,它的使用频率显得日渐突出。“实体经济”并不是一个专用术语,至少有时候这个词语甚至被应用得很通俗化。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实体经济是指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教育、文化、知识、信息、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实体经济始终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早在讲资本循环的过程时就指出,先用资本货币去雇工人、买原料、购机器、建厂房,然后通过生产形成产品,产品通过流通变成商品,商品通过交换才能变成货币,这就是实体经济。
自从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以后,美联储就曾有过如下表示:“金融市场动荡没有损及实体经济”;“为防止市场动荡损及实体经济”;“短期货币政策应该致力于稳定实体经济增长”等。可见,在2007年中,美联储使用“实体经济”这个词汇的频率是非常之高的。 美联储所频繁使用的“实体经济”这个概念,是指除去金融市场和房产市场之外的部分。由于不包括房市和金融市场这样的特殊的部分,所以“实体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国内市场运行的“流水账”部分,因为“实体经济”往往反应的是民用普通领域。尽管不是要害部门,但“实体经济”显然对于市场的日常运行具有关键意义,一旦“实体经济”出现震荡或反复,往往反映到大量中小企业的运行态势和人民的生计问题上。像大众十分关注CPI等指标,就说明“实体经济”反映了一个市场的基本面运行状态,能够体现出一个国家“民生疾苦”和“企业疾苦”的问题。
(四)本研究定义的界定
借鉴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从整体上把握虚拟经济的概念,在研究我国具体问题时,本文所研究的虚拟资本是指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独立于现实资本之外、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够给持有者带来收入的资本;虚拟经济是指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与金融衍生工具循环运动有关的活动,是通过金融创新使资本脱离实体经济而在定价与运行机制方面较实体经济有很大区别的, 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经济活动。从对虚拟经济的定义及其相关概念的分析中我们对实体经济的定义进行界定:实体经济是与虚拟经济相对立的经济系统,是房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以外的成本和技术支撑的价格体系。
二、我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分离发展
(一)我国虚拟经济发展概述
金融资产总量反映一国金融部门的总体规模和金融发展绝对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资产总量增长十分迅速,1978年我国金融资产总量只有3 418亿元,到2000年已增加到17万多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4%,增长速度明显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从金融资产结构看,二十多年来,证券类金融资产的比重迅速上升。1991年,各类有价证券在金融资产的比重达到6.72 ,保险类金融资产的比重为1.32%。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壮大,有价证券类金融资产的比重上升很快,2000年己上升至17.77%,保险类金融资产的比重已接近2%。
从融资结构来看,我国直接融资发展也很快。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直接融资才刚刚兴起;2000年,我国以股票和债券形式进行的融资额已达到2 186亿元,占当年新增融资额的27.94%。在直接融资中,股票融资发展很快,到2003年4月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己达1 243家,股市总的筹资额达9 025.79亿元。2000年底股票总市值(包括非流通股)曾达48 091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3.79%。债券形式的融资虽然比股票起步早,但发展慢,截至1999年底债券发行余额约13 402亿元,其中银行持有的债券为6 354.6亿元,占债券总额的47.4%。证券投资基金及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形式已开始起步,2001年,我国开放式基金正式推出,发展也很快,截至2003年3月底,证券投资基金净值1 329.77亿元。
在理论上,虚拟经济作为实体经济的衍生,应该是受到实体经济要素制约的,但虚拟经济价值的增值的独立性,使得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分离”成为必然。克雷恩(Craine,1994)、邦德和德弗罗(Bond and Devereux,1998)等指出,资本存量变化和资本市场的价值的相关程度很低,所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相关性是很低的。此外,行为金融理论对金融市场过渡波动性的研究也从侧面证明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相对独立性特征。德龙和贝克特(De Long and Becht,1992)指出,二战后德国的股价波动远大于实际股价的波动,亦从相反的方面证明了分离现象的存在。
我国虚拟经济的发展虽然只有十多年的历史,但整个社会从经济形态到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融资方式以及各金融行为主体的行为方式,甚至货币与宏观经济之间内在的相关关系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97年以来,我国持续的通货紧缩与股票价格的持续上涨,随后,2001年以来,股票市场持续下跌与实体经济高速增长。截止至2010年3月底,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已经达到1 807家,总市值24.5万亿人民币,居全球第三位;总市值与2009年GDP的比例为170%。这些都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分离提供了事实的根据。
(二)构建我国“虚拟经济指数”
戈德史密斯曾预言,金融相关率达到100%―150%的程度时就会保持稳定。但随着虚拟经济独立性的增强,各国金融相关率远远超过了戈德史密斯的断言,世界总体水平达到330.8%。自从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金融相关率远远地超过了200%。同时,货币化指标在2005年达到了175%。随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我国经济虚拟化程度正在急剧加深。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虚拟资产在私人财富的构成比例中逐渐增大,相当部分居民的财富积累中虚拟资产占居民总财富比例远远超过了有形资产的比例。
由于近些年来,我国流动性过剩使得大量的资金流入虚拟经济领域。自1999年以来,居民储蓄存款平均增加21.62%,贷款平均增加14.13%,大量的货币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其中,房地产领域吸收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的资金来源年均增长23.32%,销售额年均增长45.43%。需要指出,国内学者关于房地产市场的研究认为,房地产市场具有典型的复合型特征, 这种复合型即与房地产市场的虚实两重性有关。房地产和金融系统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房地产的虚拟化趋势使房地产成为了虚拟经济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房价与宏观经济走势的相关性越来越不明显, 甚至出现了“ 房经背离”的怪现象。另外,国债市场也在迅速发展,国债价格也有10%以上的升幅。
为了进一步研究我国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发展状况,需要选择能够代表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走势的指标。由于工业增加值可以得到月度数据,这里选用工业增加值作为衡量实体经济的指标。对于虚拟经济,需要构建一个既能体现其内部结构,又能从总体上反映虚拟资产价格水平的指数,定义为“虚拟经济指数(X)”。
构建方法为:以各虚拟资产交易资金成交额为权数,对包括股票、房地产和国债这几个典型的资本化定价的资产价格进行加权。公式如下。①
X=
其中:
A:国房景气指数(基期为100);B:上证综合指数(基期为100);
C:深证综合指数(基期为100);D:中信标普国债价格指数(基期为1000)
a:商品房销售额(亿元);b:上证成交额(万元);
c:深证成交额(万元);d:国债成交额(万元)
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规模扩张的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量的扩张轨迹完全重合或同步。从图2和图3可以看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量的差异反映着二者之间在规模上发展轨迹的不一致性和独立性。
虚拟资产价格的涨跌对投资以及私人消费的影响不可忽视,它已经逐渐影响到了宏观经济走势。从图4的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动态比例中可看出资金的流向,两者的比例关系极其不稳定;两者的动态比例增大且呈不规律变化,这说明我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动态不一致性,可以用“分离”来描述。
四、 结论
借鉴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从整体上把握虚拟经济的概念,在研究我国具体问题时,本文所研究的虚拟资本是指: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独立于现实资本之外、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够给持有者带来收入的资本。虚拟经济是指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与金融衍生工具循环运动有关的活动,是通过金融创新使资本脱离实体经济而在定价与运行机制方面较实体经济有很大区别的、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经济活动。
从对虚拟经济的定义及其相关概念的分析中,我们对实体经济的定义进行界定。实体经济是与虚拟经济相对立的经济系统,是房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以外的成本和技术支撑的价格体系。
在理论上,虚拟经济作为实体经济的衍生,应该是受到实体经济要素制约的,但虚拟经济价值的增值的独立性,使得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分离”成为必然。目前,全球实体经济的规模已经远被虚拟经济超过,我国经济虚拟化程度亦正在急剧加深。我国虚拟经济都呈现出与实体经济的分离和独立性特征,大量虚拟资产并不为实体经济的生产服务。我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动态不一致性,可以用“分离”来描述。
参考文献:
[1] CraineRoger,1994,“Asset Price and the Fundamentals: A Q tes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ystems Science,25,(5),871-80.
[2] Bond Stephen R. and Michael P. Devereux,1998,“Financial Instability and the Stock Market Crash and Corporate Investment”, Fiscal Studies,9:2,72-80.
[3] Delong,J. Bradford and Marco Becht,1992,“'Excess Volatility' and the German Stock Market, 1876-1990”,NBER Working Paper,No.4054.
[4] 成思危.虚拟经济微探[R].第二届虚拟经济研讨会报告,2002.
实体经济概念范文5
关键词:发展成果;重大贡献;金融体系;金融风险
前言
近年来,受到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情况在世界范围内虽然处于较好的状态,但是并没有达到理想的发展状态,在现阶段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将预防经济危机作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工作,与此同时,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两者之间的关系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并引发了大规模、大范围的讨论与反思,只有金融体系不断完善,才可以保证实体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
一、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概念以及关系发展历程
(一)金融体系的概念
首先要明确金融体系的概念,其实质是从国家层面来讲,金童制度等相关内容的具体运行模式,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情况存在差异,因此,不同的国家其金融体系也不尽相同。有一部分国家中的金融体系,从本质上而言,是国家内部银行对其进行操控,但是有一部分国家的金融体系,则是以市场为导向,受市场的操控,也就是根据金融市场对金融体系进行构建和建设。从广义上而言,国家整体经济的流动框架,是一个国家中金融体系主要构成部分,其中包括实际的金融交易,以及各种类型的中介机构,还包括金融资产。但是,不管是金融资产,亦或是金融交易的方式,都与国家政府的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实体经济的概念
本文所阐述的实体经济,是与经济创造相关联的所有活动的总称,包括物质产品的生产,还包括精神文化消费的一切活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其包括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经济活动,涉猎到工业、农业、文化、科技等众多产业,实体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乃至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从经济特点层面对其进行分析,实体经济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提供基础材料,对人们生活质量、生活水平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实体经济活动,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类社会生产消费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社会发展的关键,可以满足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对物质以及精神的需求。
(三)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发展历程
在诞生以来,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在不断的变化。在实体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为实体经济在交易过程中产生资金需求,所以金融体系应运而生,但是,金融体系,仅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汇兑支持,以及在交易过程中提供支付保证,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没有推动作用,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处于一种分离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实体经济也逐渐壮大,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与金融体系开始融合,两者之间互相促进,共同进步,实体经济发展中产生的数据,被用于金融体系完善的参数,而在金融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也会反作用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自此,两者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并逐渐进入融合状态;在经济发展的新时期,两者均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和水平,在结构和功能上均有所改善和进步,此时,两者之间的距离又逐渐扩大,其关系也处于分离的状态。
二、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作用
(一)金融体系实践基础是实体经济
金融体系,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金融体系的制定,其根源在于实体经济,正是因为实体经济的存在,特别是实体经济交易中的融资需求,为金融体系的经济收益提供了基础和保证,可以说,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若是没有实体经济,及时金融体系再完善,也必然导致资本泛滥的问题,在此种情况下,大部分的金融资本会转投到投机市场当中,引发的恶果就是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导致金融市场秩序混乱,最终引发金融危机,此种情况建立的金融体系没有实际意义。由此得出结论,金融体系的作用发挥,其基础是实体经济。
(二)实体经济的发展依托金融体系
实体经济是金融体发挥实际作用的基础,同时,实体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需要依托金融体系方可得以发展。具体言之,对于实体经济发展而言,金融体系是其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实体经济的融资提供了支付中介作用的支持,对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并对其扩大资金规模,加快发展速度有着重要作用,在金融体系提供高效融资的情况下,实体经济企业可以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保证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链的完整,保持企业的稳定运营,同时,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从逐渐从单一性影响转变为多元化影响,例如,金融体系中对实体经济制定的相关制度,如信用体制、财务管理等,从多角度和多方面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最终都会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体系,并依托于金融体系的发展[3]。
三、协调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对策
(一)以实体经济的发展,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实体经济要理由自己的优势,在发展过程中,积极体现自己的主动性,将经济交易需求作为自身的发展指导方向,进而完善金融体系以及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成为金融体系发展的助推力量,促进两者之间的紧密程度。实体经济内因素中,诸多因素会影响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以实体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丰厚原始资本积累为例,当原始资本累积到一定程度,便会进入金融体系,增加金融体系中的资金,进而扩大金融体系的规模。与此同时,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会直接或是间接的产生金融需求,而金融机构必然会通过提高竞争实力的方式争得金融项目,进而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并促使金融体系朝着市场化方向迈进。由此可见,实体经济内部必须通过改革,充分发挥其内部可以促进金融体系完善与发展的因素作用,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的融合。
(二)推进自由化金融体系改革
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可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融资效率,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1)通过提高资金的储蓄利率,进而引导更多资金成为金融机构的储蓄资金,扩大储蓄规模;(2)改善投资方式,可以将金融机构中的储蓄的资金以投资的方式,转化为实体经济企业的融资;(3)可以有效减少或者是直接避免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对金融市场产生的消极作用,促使资本可以不断的优化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便于实体经济企业的融资;(4)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会对实体经济企业进行全面的审查,并在融资之后监督企业的经济行为,可以促进监管体系的完善与发展,进而提高实体经济企业的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率;(5)通过构建多层次,并且差异化明显的金融市场,可以改善和调整金融市场结构。鉴于此,应该促进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市场化发展,促使金融体系更加完善,得以发挥金融体系的优势,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助力。
(三)保障资本市场的发展与改革
对于金融体系而言,可将其分为两种,一是直接金融,二是间接金融。间接金融就是指金融中介,包括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在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自身的中介功能,为实体经济的运营提供机构载体,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实际的影响,而直接金融就是指资本市场,直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实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并决定着实体经济的发展速度。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要支持更多多元化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将金融信息传递给实体经济中的企业,除此以外,资本市场还应该发挥自身的监督功能,对实体经济中各类企业,以及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预防和减少企业以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参与市场竞争,杜绝企业的违规违法经营。更为重要的是,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信用结构,强化资本市场的信用建设,为实体经济在资本市场中,得以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能够为实体经济与金童体系的融合,扩宽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而且还可以促进金融体系以及实体经济两者的合作共赢。
总结
综上所述,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关系对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对金融体系的发展均有不同的影响,在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充分深入了解和掌握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保持经济稳定发展,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以及预防金融危机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相关工作人员要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反思,通过有效的对策,协调两者关系。
参考文献:
[1]余悦.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财经界(学术版),2015,10:5.
[2]徐雅静,聂永芳.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中国集体经济,2017,01:21-22.
[3]母红云.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知识经济,2017,04:53+55.
[4]杜伟.关于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思考[J].现代国企研究,2016,08:49.
[5]黄娟.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6,14:41-42.
实体经济概念范文6
[关键词] 物流 概念 物流产业
自物流概念引入我国,不过短短20多年。期间,我国物流理论的研究落后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甚至一些基本的概念问题都没有来得及“本土化”,物流产业已经已经进入实质发展阶段。但是,物流产业的继续发展,还需要我们重新研究物流的概念和本质问题。
一、物流概念及其本质
1.概念回顾
物流概念是随着发达商品经济的出现而萌芽的,美国和日本对物流定义的变化过程基本可以反映这一概念在全球的发展。美国学者阿奇・萧(Arch Shaw)在1915年出版的《市场流通中的若干问题》一书中指出:“‘物理性流通’(Physical Distribution,PD)是与创造需求不同的一个问题……”,这是大多数学者认同的最早物流概念。PD概念在美国经多次演变,发展成Logistics,再发展到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以“流通立国”的日本,把来自美国的PD译成日文“物の流”,后来更进一步简化为“物流”。
我国(大陆)的物流概念是于20世纪70年代由日本引入的,实际上我国“物流”是对“Logistics”的错误翻译,这个错误对后来的物流理论研究带来了根源性的影响。比如,王加林, 张蕾丽教授(1987)指出:“物流系泛指物资实体的场所(或位置)转移和时间占用,即物资实体的物理移动过程”,王之泰教授(1995)将物流定义为“关于实体移动过程的许多相关活动”,国家标准术语(2001)将物流定义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这些定义基本都是对“实物流动”解释,没有能够结合我国实情“本土化”,与Logistics“后勤保障”的本来含义也相去甚远。
2.物流的本质
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不同国家对物流的本质理解也各不相同。美国的物流指导思想源于军事“后勤保障”、“全链(局)整合”思想,强调物流发展战略,因此,我们看到许多美国企业都以“物流”为跳板抢占全球市场。日本的物流概念经过本土化,转变成“物の流”、“第三利润源”,更加强调物流技术对城市交通拥堵的改善和对经济的直接促进,物流成为日本生产方式变革的“服务器”。德国物流则非常重视“货运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侧重于对综合运输的有序组织,不来梅货运村对水路、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的协调组织,已成为了现代物流园区的典范。因此,美日德等发达国家对物流本质的把握是符合其实践需要的。
我国现有的物流概念表述较多地强调物流过程或活动,淡化管理。这在语言上符合中文习惯,却与Logistics本意存在差距,因为它没能诠释出物流思想精髓,淡化了物流管理职能,而物流管理恰恰精髓所在;它强调实体流动,淡化供应链概念;强调综合性,淡化专业性、个性化服务,有悖于经济进化逻辑。因此,我国的物流概念还处于“舶来品”的状态,尚未从本质上“中国化”,有必要探讨符合我国实情的物流概念本质。
物流中的“物”包含广泛。既包含物理性有形物品,如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也包括无形的信息和服务等特殊“物品”。
物流是对“过程”的管理。物流必须以实物流动作为基础,离开物品实体的流动,物流是虚无的。但是,物流真正有作为的领域是围绕这个过程的计划、执行和控制,而不是这个过程本身。
物流是一个复杂系统。由于物流过程及其管理活动涉及独立性很强的运输、储存、包装、销售、消费等领域。要使物流过程的结果有效率、有效益,必须对物流进行系统化的规划设计,合理分配资源,追求系统最优,才能获得高效率和高效益。
物流是一种新的经济运作模式。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方式从批量生产转变到JIT生产,“实体移动”规模扩大,促进工厂、市场遍布世界,需要采用新的管理方式、运作模式加以指导,现代物流成为经济全球化模式的必然选择。
物流是一种战略。物流的精髓在于站在全局的高度,理顺供应链全程关系,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以低成本获得高效益和高效率。从宏观层面、长远发展来看,物流不应当是获取利润的短期行为,而是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战略举措。
鉴于我国长期受“计划”思想的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条块分割根深蒂固,本文认为,物流概念在我国的“本土化”应当强调协调与整合,注重打破部门、行业的分割,强调关系协调,重点是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从经济运作模式的角度去深化对物流本质的把握,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物流产业
1.物流产业的认定
作为产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产业”指的是具有某种特性的企业的集合或系统。可以据此定义物流产业:指现代物流企业的集合或系统。如何界定现代物流企业成为界定物流产业的关键。
严格地说,“第三方物流(Third Part Logistics, TPL)”企业的才是真正意义的物流企业。广义上,只要不是买方或卖方自己完成的物流,都可以算为TPL;狭义概念则认为只有“第三方”采用现代物流理念、管理方法、技术手段实现的物流才能算作TPL。二者争论的关键问题是对传统运输、仓储等作业是否归入。实际上,TPL是一个现代概念,其发展已经超越了“哪一方”的限定。比如,有的大型企业,由于物流需求规模巨大,组建自己相对独立的子公司(部门),采用现代物流经营方式处理物流业务,如果子公司(部门)业务能力有剩余,还向社会提供服务,应当说,该子公司(部门)经营的物流都可称作为“TPL”。相对地,一些传统“第三方”,如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尚未采用现代物流方法、技术手段前,不能算作TPL。本文认为,TPL指的是现代物流,几乎是现代物流的代称,TPL企业的才是真正意义的现代物流企业。
西方物流理论和实践证明,TPL至少占物流总量的50%,物流产业才真正形成并趋向成熟。目前我国TPL的规模大概只占20%,尚未形成真正意义的、上规模的现代物流产业。
2.物流产业的属性
把物流产业归为服务业或第三产业已基本没有异议。物流企业是物流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而物流产业则是指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或机构的集合。物流企业生产的产品是物流服务,也就是指为物品在空间上的移动而提供的一种专业,物流产业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需要大规模提供物流服务的必然产物。
物流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处于基础地位,不同于简单的消费或生产服务。功能上,物流不仅通过运输、储存、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为国民经济提供支持,而且能够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其他产业发展。
3.我国物流产业的本质问题
源于对物流概念或本质认识不清,我国物流产业发展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理论指导。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起步晚,对物流的理论需求滞后,现有的物流理论仍然未能“本土化”。大多数理论研究还停留在国外观念的引入、经验介绍阶段;宏观研究比较多,主要是强调物流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实施物流的具体措施研究;缺乏高端研究,国内还缺乏真正权威的物流研究机构,也没有权威的物流专门理论刊物(比如核心期刊)。理论研究的不力,导致物流产业的实践活动处于摸索阶段,难于有跨越性的进步。
缺乏战略规划。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都有全国性的物流规划和物流法规,以引导和控制物流发展的方向、速度,更好地为本国经济发展服务。我国迄今为止,尚未出台全局性的物流规划,以致地方物流发展各自为政;引导物流市场健康发展,规范物流运作各方面的相关法规、标准也不健全,物流产业发展缺少政府保护。
缺乏系统协调性。物流产业涉及基础设施、生产方式、政府政策、经济模式等多个系统或领域,要求系统配套能力强,协调能力好。单就五种运输方式而言,相互衔接就存在很大的问题。政策方面,虽然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在“物流热”中,都高度重视发展物流,但存在各自为政,炒作“物流”的嫌疑,全国逾千的物流园区空置率达60%,甚至有的地方交通条件还处于基本通达阶段,也规划建设物流园区,这是最好佐证。
(企业)缺少供应链整合。一方面,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许多工商企业仅仅把物流当作“第三利润源”,以牟取利润的短期行为多,基于供应链或价值链整合的合作、联盟则较少,更谈不上全球物流战略。另一方面,物流企业在物流需求缺乏的情况下,难以生存、发展、壮大,使得供应链发展陷入困境。
TPL供需矛盾。据统计,1997年~2000年,世界500强企业对TPL的需求由 40%增加到了56%。作为物流产业发展关键的TPL,近几年在我国发展很快,但形成的规模较小,TPL企业提供的单一、低层次物流服务多,高级、全程物流服务还比较缺乏,一些TPL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保证也存在很大问题。
三、对我国物流产业发展的建议
针对物流产业发展的本质问题,我们需要做好几个基本举措。
1.加强理论研究
这是理论界、科研机构、大学等部门或单位的主要任务。在理论研究领域,要特别注重解决物流定义、物流产业的界定、物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等基本问题,要构建符合我国实情的物流理论体系,为物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在物流人才方面,应当承认,从原来运输、储存等领域转变过来的基层物流人才供应充足,但缺少具有现代物流观念、掌握先进物流技术、擅长物流运营管理的高端人才。因此,大学或其他人才培训机构,应当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2.定制物流战略,健全物流法规、标准体系
这是政府当前在发展物流产业中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根据发达国家经验,物流产业发展,都需要政府主导,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法规体系、市场培育等方面,政府都要从战略高度出发,不断完善,给物流产业的发展营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3.打破条块分割,协调各种关系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不可能设立一个独立的部门来发展物流产业,而需要计划、经贸、工商、财税、交通、通信、海关等诸多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虽然在我国长期受计划体制影响的情况下,各部门的协调运作是一项艰难工作,但2001年,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发展现代物流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证明各部门关系的协调是必要和可行的,应当继续坚持这种部委联合形式,最好定期召开联合会议,针对实际问题及时解决。
4.促进TPL发展
TPL的发展代表物流产业发展的水平,而我国目前TPL发展缓慢,主要是工商企业对TPL的认识不足,还保存着“大而全,小而全”的思想。要利用理论引导、政策限制、财税鼓励等手段,鼓励工商企业将非核心的物流业务外包,集中经历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同时,TPL企业应当主动与工商企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供优质、诚信、多层次、宽领域的专业物流服务,在供应链全局上为客户服务,帮助工商企业发展壮大,吸引更多的TPL客户,形成TPL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结束语